如何分辨異端

周子堅

「親愛的弟兄阿,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小子們哪,你們是屬神的,並且勝了他們;因為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他們是屬世界的,所以論世界的事,世人也聽從他們。我們是屬神的,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不屬神的就不聽從我們。從此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約一4:1-6)

異端的四大特徵

1. 假先知

「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

彼得說:「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彼後2:1)。

主在世上傳道時,曾非常鄭重地告訴祂的門徒:「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因為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人。」(太24:4-5);「那時,若有人對你們說:基督在這裡,或說:基督在那裡,你們不要信!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太24:23-24)。

以弗所書2:20指出使徒在教會的成長只有一個短暫及不持續的角色。他們的位置只是在建立教會根基的重要時期。他們的功用是為基督的救贖工作歷史提供啟示性的,無謬誤的及權威性的見證。這個功用已經完成了。它不屬於以後在上的建築階段。它只提供一個已完成的根基,讓基督繼續在上建造教會。

新約聖經中有數處的教導印證使徒的職任是暫時性的。若有人要成為使徒,他必須是基督未升天前親眼見過主及親耳聽過祂的見證人(徒1:21-26)。保羅在林前15-7-9暗示自己是唯一的例外。除此之外,他似乎很清楚地表明他是最後的一個使徒。

那些在使徒時代過去後仍自稱為先知及使徒的有:

天主教:他們認為主把教會的權柄給予彼得(太16:13-19)。彼得成了第一任教皇,而這個使徒權柄地位歷世歷代一直傳給繼任的教皇,直到現在。

回應:正確是解釋是,彼得是十二使徒的代表,彼得原文是「小石」,主把教會的權柄建造在「主是耶穌,是永生神的兒子」這認信上,不是彼得一人身上。退一萬步,就算主把教會建立有彼得一人身上,聖經都沒有說這個權柄可以一直傳留下去。

摩門教:1828年他說施洗約翰向他顯現,按他與他的友人為亞倫等次的祭司。他預言主在1891年,在他八十五歲時候再來,結果他38歲死了,主到現在還沒有回來。

回應:他的預言有錯誤,道德有問題(行邪術及多妻),所以不可能是先知。

安息日會:懷愛倫(Ellen White),懷雅各的妻子,自稱曾得著2000個異像。安息日會信徒承認她為先知,她的寫作也是出於聖靈感動,變相與聖經權威同等。

回應:他丈失預言主會在1844年再來,結果沒有回來。事後說計算錯誤,應該推遲十個月,但十個月都沒有回來。他們又說其實主已經回來,不過在天上潔淨聖所及進行「調查審判」,潔淨及調查完後來真正復臨。

真理天城:「以利亞」自稱是啟示錄11章所說的其中一位先知,是主耶穌在1979年在美國呼召他作先知。他自稱曾寫信給戈巴喬夫、喬治布殊、胡錦濤等,內容主要是警告他們災難來臨或停止作惡。

回應:那位「以利亞」不可能是啟示錄的那位先知,因為:

 1) 現在已是2026年,啟示錄11章所說的先知只是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與聖經所記的不符。

2) 啟示錄11章說那兩位先知是同時出現,不是一位出現後第二位許久還未現身。

3) 聖經記載這兩位先知能行大神蹟,但我們不見這位「以利亞」先知行過甚麼神蹟。若他辯稱說他暗地裡也行過一些神蹟,不過沒有公開宣揚吧了。那我就更加肯定他不是聖經預言的那位先知,因為聖經記載他們所行的神蹟包括叫火從口中出來,叫天閉塞不下雨,叫水變血,以及隨時隨意用各樣災殃攻擊世界等,都是不能隱藏的,不可能不被人知道的。

結論:現在已經沒有新先知、新使徒及新啟示。只有異端才會這樣說。使徒及先知都必定有神所給的憑據。「我在你們中間,用百般的忍耐,藉著神蹟、奇事、異能,顯出使徒的憑據來。」(林後12:12)。現今那些所謂「憑據」,都是亦自己或圍內人吹棒出來的。

2. 不接受三位一體

「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第2,3節)

聖經說基督成了肉身來,即是表明基督本來是神,後來才成了肉身而來。聖經清楚指出基督是神。約翰在他書信一開始已經清楚說出基督是「那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1:1)。「起初原有」,即指明他是超越時間的;「生命之道」,即指祂是一切生命的創造者,祂是生命的根源,祂就是生命的本身:「我是復活,我是生命」(約11:25);「我就是…生命」。(約14:6)。約翰在約翰福音已經指出:「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約1:1-2)。這道就是耶穌基督。

基督有神的形像,與神同等,是神的光耀,是神的真像,祂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若有人否定基督的神性,不承認耶穌就是神,他們就是異端。摩門教、耶和華見證人,東方閃電就是這類的異端。

摩門教:相信三位三體

史密斯說:「我一直宣稱神是一位清楚的人物,耶穌基督是一位與父神分別得很清楚的人,而聖靈是一位很清楚的人物也是一位靈;這三位成為三位很清楚的人物和三位神…祂們是多數的;誰能反駁呢?…許多人說只有一位神;父、子和聖靈只是一位神…三位在一位中…那是一個奇妙的組合。」

耶穌是天父以羅欣與天母所創造的眾子中的長子,撒但是神另一個兒子,後來墮落。

耶和華見證人:認為耶穌是被造的「一位神」,耶穌降世前及升天後其實是天使長米迦勒。

東方閃電:反對耶穌身體復活及基督再來。

結論:雖然「三位一體」一詞並沒有在聖經中出現,但這個道理實實在在是在聖經中,因為聖經清楚記載了聖父、基督、聖靈都是神的經文。「三位一體」是一個屬靈奧秘,不能完全用理智及邏輯出分析,但感謝神,祂不是要我們明白了才得救,而是用簡單的信心去接受聖經的話便可以了。相反,不信三位一體的異端企圖用理性去強解神的奧秘,不知不覺地否定神的位格,把基督及聖靈貶低為被造之物,這乃是褻瀆神的做法,因此不能得救。

附錄:

耶和華見證人的信仰

「耶和華見證人」(Jehovah’s Witnesses)的總會設在美國紐約,在短短的一百多年中,從一個小小的查經班,發展到擁有數百萬信眾,分會遍及世界各地。

他們宣稱只有「耶和華見證人」才是神的真子民,其他所有的人都是魔鬼的跟從者。啟示錄第十七章的「大淫婦」是指包括天主教和基督教中所有屬世的教會組織,因它們的起源都與魔鬼有關,所以都是魔鬼的組織。直到主後一九一九年,神的真百姓才從「巴比倫被擄中」得著完全的釋放。只有十四萬四千人是受膏的階級──「耶和華見證人」的信徒。除了「耶和華見證人」以外,所有地上的居民,要在哈米吉多頓大戰中完全被滅絕。

他們的創辦人查理士‧羅素(Charles T. Russell,1852~1916)原為美國長老會教友,後改入公理會,卻被它教導的教義所困擾,尤以「預定論」和「永刑論」使他大感不安,因此變成一個聖經的懷疑論者。後來聽到並接受了「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主張「隱形復臨論」和「死後消滅論」(Annihilation)。他揉雜了「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主張、亞流主義(Arianism)的異端,和基要主義的一些「按字面解釋聖經」的元素,而成為一派「反基督教」的異端。

主要教義

(一)否定地獄的存在:「耶和華見證人」宣揚的所謂「耶和華王國的好消息」,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把聖經論到罪人可怕的結局──「地獄永刑」,一筆勾消了。他們主張人與禽獸一樣,都是「魂」,能死能滅,死後不復存在,無知無覺。而「地獄」只不過是聖城外的垃圾坑;「火湖」只是象徵的說法;「陰間」只是「墳墓」的同義詞;而慈愛的神不會實際使人永遠受苦!

他們認為絕大部份的人,在千禧年國度中都會有復活的機會,成為與死前一樣的「人」。在「第二次人生」中,接受基督透過由「耶和華見證人」組成的「神治組織」所統治。如果仍不服從這個神治組織的統治,或是在千禧年後撒但獲釋時再受牠誘惑的人,就會被判定「永刑」──不是永遠的地獄之苦,而是從此一了百了的消滅了。

 (二)否定神是三位一體的:「耶和華見證人」相信一位神,祂的名字是「耶和華」,祂就是宇宙及萬物的創造者和保守者。他們認為神永遠只有一位,永遠單獨存在;基督教所謂「三位一體」的教義,乃是撒但所創始的,並非出自耶穌或初期使徒的教訓。

他們認為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是一位「大有能力的神」,但並非「全能的神」;換句話說,基督是一位次級的神,絕不是與耶和華神同等的,只不過是神最先創造的受造者,是神創造工作的起首。當基督還在天上的時候,乃是天使長米迦勒;等到降世為人時,原先所具有的神性已被剝奪,而成為一個常人。

他們又認為聖靈不過是神用來成就祂旨意的「動力」,因此沒有位格,根本談不到是神。

他們的結論是:除了聖父以外,沒有別神;聖子不是神,聖靈同樣不是神。

(三)否定十字架贖罪的功效:「耶和華見證人」認為耶穌既是以常人的身分死在十字架上,因此基督的死,不足以贖世界的罪惡。他們所謂的「救贖」,意思是贖回曾經喪失了的,亦即贖回完全的人生,以及人的權利與地上的期望。因此,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只不過為人類提供一個機會,使全人類可以死後再活一次,其後各人以行為賺取救恩。所下功夫達到耶和華的標準的人,可以進入如同伊甸園般的永世中;達不到標準者,則靈魂消滅無蹤。

(四)否定基督的肉身復活:「耶和華見證人」承認基督是那從死裏的首生者,但並非帶著肉身從墳墓裏復活,而係在靈體裏復活;換句話說,基督耶穌的肉體雖被置於死地,但祂那不可見的、榮耀的靈體卻復活過來。

(五)關於基督再來的解釋:「耶和華見證人」認為基督已經在主後一九一四年,以肉眼不能看見的方式再來了;換句話說,基督並不是正在來臨的途中,也不只是應許要再來,而是實際上祂已經帶著不可見的靈體來臨了,現在正在統治著這個世界。

根據他們的解經,當主前607年聖城陷於巴比倫帝國手中時,乃是耶和華的王權在地上的結束,從此開始「外邦人的日期」。必須等到但以理書所說的「七期」之後,亦即啟示錄十二章六節所題及的「一千二百六十天」,與十四節的「一載、二載、半載」加起來共二千五百二十日。又根據神在以西結書四章六節所啟示的原則:「一日頂一年」,推算出二千五百二十日等於二千五百二十年。如此就得出主後一九一四年是「外邦人的日期」結束的一年,也就是基督再來之年。

(六)關於千禧年國度的解釋:「耶和華見證人」認為千禧年國度是在哈米吉多頓大戰之後開始,經此一役,全世界的人幾乎被核子戰爭毀滅,只有忠信的耶和華見證人信徒才能逃過此劫難。又經他們著書推算,千禧年國度應在主後1975年開始,而於2075年結束;但他們預言中的哈米吉多頓大戰,並未在主後1975發生。

(七)禁止輸血:根據「耶和華見證人」的解經,新舊約聖經均禁止人吃血(參創九4;徒十五19~20),他們認為「輸血」等同「吃血」,因此寧可讓病人因缺血而死,不准信徒接受輸血,甚至因為免疫的疫苗是由血清製造的,也連帶不准信徒接受疫苗接種。這顯示他們謹守「神不許可人吃血」的字句,卻根本就不清楚,神不要人吃血的背後用意何在。神固然是為禁止人殺害生命,因為血的裏面有生命(參創九4~6),但神最主要的心意,乃是藉此表明:祂不要人吃任何種類的血,而單單吃主耶穌的血,意即單單接受耶穌基督的寶血(參約六53~56)。

節錄自黃迦勒《慎思明辨──慎防基督教的異端邪派》

(八) 篡改及曲解聖經:耶和華見證人的《新世界聖經翻譯本》

守望台(Watchtower Society)需要一本聖經來支持他們的怪異學說,所以自己制造一本。這「翻譯本」是由他們在紐約布魯克林(Brooklyn, New York)總部的五個委員所負責,其中四個只是中學畢業,完全沒有希伯來文或希臘文知識。第五個,弗朗茨(Fred. W. Franz),自稱懂得希伯來文和希臘文(無證書),但沒有通過一個簡單的希伯來文測試。他讀大學只讀到第二年,就輟學,又撒謊說自己曾獲得獎學金。難怪守望台拒絕公開翻譯者名字。有聲譽的學者都不認可這「翻譯本」,而且主耶穌基督被他們歪曲的最多。

歪曲約翰福音一章1節

「在最初就有“話語”,“話語”跟上帝同在,“話語”是個神。」(新世界譯本)

「太初有道,道與 神同在,道就是 神。」(和合本)

對歌羅西書二章9節的歪曲

「因為上帝的本質在基督身上完全體現出來,在他裏面應有盡有。」(新世界譯本)

「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裏面。」(和合本)

「因為神格(Godhead, deity)之無限完全是以「身體」之形態居住在基督裏面的;」(呂掁中譯本)

歪曲歌羅西書一章15節

「他是那不能見的上帝的形像。在受造的萬物中,他是頭生子,」(新世界譯本)

這裏的經文是正確的,但耶證的講法和教導中,有一個錯誤的定義。他們使「頭生子」等同於「首先被造」

在歌羅西書一章15節的經文裏,耶穌被稱為「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什麼意思?首先,這不是耶證所講的「首先被造」。「首先被造」的希臘文是「protoktistos」,這字從未用在耶穌基督身上。

「首生」的希臘文是「Preeminence in rank」(地位上首先)。如果我們繼續讀歌羅西書第一章,我們就更明白。第16節說﹕

「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和合本)

17節繼續說﹕「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和合本)

我們可以下定論了。耶穌基督是「在萬有之先」。就是說,在天地之先、在天使之先、在人被創造之先。祂是創造主,階級卓越,是一切被造以先的首生。

馬太福音二十八章9節

為什麼耶和華見證人翻譯希臘文「敬拜」一字時﹕當應用在天父身上,他們把這字翻譯為「敬拜」;但當應用在聖子身上,他們翻譯為「敬禮」(obeisance)?就是因為他們不想他們的跟隨者敬拜耶穌,因為只能敬拜上帝。不但如此,他們更進一步誤導信徒,告訴他們「敬禮」不是真正的敬拜。

「忽然,耶穌遇見她們,說:『願你們平安!』她們就上前抱住他的腳拜他。」(和合本)

竄改使徒行傳二十章28節

「……牧養上帝的會衆,就是他用自己兒子的血買回來的。」(新世界譯本)

他們插入的字(兒子),不在希臘文原文中。這樣做,是為了迎合守望台的教義。

「……牧養 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和合本)

3. 不接受「唯獨因信稱義」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是!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2:16-21)

保羅在加拉太書提到「別的福音」,主要就是指這個律法主義福音。在當時的加拉太教會,有些割禮派或律法派的教師,教導人不單要信主基督,還要接受舊約神給以色列人的禮儀(特別是割禮)才能得救。保羅嚴正指出這是「別的福音。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加1:6-7),而且傳這「福音」的後果相當嚴重:「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1:8)

信心再要加上行為或教會禮儀才得救,這種救恩觀非常普遍。主張這教導的人,不是不信三一真神,不是不信耶穌為我們的罪死,第三日復活等福音內容。他們也表示接受因信稱義,但他們卻是在信心加入了人的行為。換句話說,他們不是反對「因信稱義」,他們是反對「唯獨因信稱義」(sola fide)。然而,「唯獨因信稱義」才是馬丁路德在改教時所高舉的真理,也是聖經教導的福音。

天主教說人要信主加上守教會聖禮才得救。這正正是保羅指出的「別的福音」。我們希奇有這麼多基督徒認為天主教徒也是真信徒,也是主裡的弟兄姊妹。要緊記,只有「唯獨因信稱義」才是真福音;加上行為的「因信稱義」不是福音,不能使人得救!

「若有人說罪人惟獨因信稱義,意思即罪人可以得著稱義的恩典而不需要其他東西及行動的合作,讓這人受咒詛。」(Council of Trent, canon 9, sess. 6)

「若有人說罪人得著稱義的恩典是不需要靠人的好行為來維持和增加,說好行為只是稱義後的表現和果子,讓這人受咒詛。」(Council of Trent, canon 11, sess. 6)

「若有人說赦罪的恩典在罪人稱義後已經完全得著,意思即他不需經過今世的報應或來世煉獄的刑罰而得著永遠的赦免,讓這人受咒詛。」(Council of Trent, canon 30, sess. 6)

「若有人說天主教所持稱義的教義實際上把神的榮耀及主耶穌的功勞貶低,而不是說這教義更加彰顯神的真理及榮耀,讓這人受咒詛。」(Council of Trent, canon 33, sess. 6)

「若有人說天主教的聖禮不是主耶穌設立的,或說聖禮不是有七項,又或說七項聖禮中有些不是真正的和有本質價值的聖禮,讓這人受咒詛。」( Council of Trent, canon 1, sess. 7)

「若有人說聖禮與人的救恩無關,意思即罪人可以單靠信心得著救恩而無需要行聖禮,讓這人受咒詛。」(Council of Trent, canon 4, sess. 7)

「若有人說洗禮是可以選擇接受或不接受,意思即救恩是可以不需受洗而得著的,讓這人受咒詛。」(Council of Trent, canon 4, sess. 7)

摩門教:

「我們信由於基督贖罪,所有人類都可以藉著對福音的律法和教義的服從而得救。」(摩門教信條第三條)

「在我們做了一切我們所能做的事以後,我們才靠著恩典而得救。」(尼腓二書)

耶和華見證人:

「只要我們對耶穌基督所流的血懷具信心,並且在生活上與神的規定一致,我們就可以在神眼中享有清白的地位而有希望得永生。」(《帶來永生的知識》p. 69)

基督教會(Church of Christ)及安息日會(Seventh-Day Adventist)都聲稱相信「因信稱義」,其實都不是「唯獨因信稱義」。基督教會主張信徒受洗才得救,安息日會主張信主加上守安息日來保證自己得救。兩者雖也引用聖經,但其實是謬解聖經。基督教會引用馬可福音16: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但受洗明顯是一個行為。聖經清楚指明人得救不是出於行為(弗2:9)。我們知道聖經是不會自相矛盾的。所以「信而受洗」的意思不可能是信心加上洗禮才得救。受洗只是當時信主的一個標記。這個標記是信徒用來公開承認他們已藉著洗禮歸入主的名下。聖經告訴我們,死前未及受洗的信徒(如十架旁悔改的強盜),神明顯是接納的。可見受洗只是一個信主後的見證,不是一個得救的條件。

安息日會的問題比較複雜。他們一方面說接受「因信稱義」,得救不是靠行為,但得救後信徒必須恪守十誡,因為耶穌說祂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律法。凡故意不守安息日,就會受到神的審判。簡單來說,安息日會是因信稱義入門,之後靠守十誡來繼續稱義。他們十分反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道理,認為信徒「只要稍一不慎,我們便很容易回到罪中,我們的名字便從生命冊上除掉。」 。怎樣才不會回到罪中呢?就是一直守十誡!這樣,他們不知不覺又把守十誡視為進天堂的根據。安息日會一方面想得正統教會的認同,強調他們也相信因信義,人得救完全是出於信心,不是靠行為。

另一方面,他們教導信徒他們的名字仍會因犯罪從生命冊上被除掉。他們說:「基督徒遵守第四誡的安息日,是表示我們對上帝的信心、愛心及順從。耶穌對一個少年的官說:「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他說:「甚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証;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太19:17-19)。保羅也說:「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上帝的誡命就是了」(林前7:19)。因為聖經指示:「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壹3:4)。」

按這理論,若某人聽了他們所傳的福音,因信稱義了,但他卻不接受守安息日的教導,拒絕遵守,他就是違背律法,而違背律法就是罪。若他一直如此,他會否失去救恩呢?對於這樣的問題,安息日會通常都支吾以對,模稜兩可。若直接了當地說不會,他們就擔心很多安息日會信徒從此就不守安息日了。若說會,那麼這不是靠行為維持稱義嗎?所以,筆者認為安息日會真正的立場是:表面上表示接受「因信稱義」,實際上卻認為稱義是靠守誡命維持。然而,聖經正確的教導是:「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7);「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加3:2-3)。人稱義由始至終,完完全全是單因著信,完全不用靠任何行為及聖禮,不然就是變相的律法主義。

「因信稱義」是基督教最核心的教義之一,若否定或篡改了這個教義,我們就彷彿重回以前天主教掌權的宗教黑暗時代,基督一次獻上自己的寶血功效被抹煞,人要靠行為、靠功德稱義,所有福音頓成禍音,得救的確據完全消失,神的恩典被人的功勞代替,神的榮耀被人的自誇所遮蔽。難怪保羅這樣說: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加3:10)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5:4)

4. 聖經以外另立權威

天主教

天主教聲稱他們相信聖經是神的啟示,並接納聖經的權威。但他們在聖經以外又加上教會的遺傳,並宣佈教會遺傳也是神的默示,所以有著與聖同等的權威。「神聖傳統、聖經、及教會的教導……是明顯地連接並結合在一起,以至三者中沒有一樣能脫離其他而獨立。」(The Documents of Vatican I I)。歷史告訴我們,天主教從公元300年左右就開始不斷地創造出許多沒有聖經根據的教義和禮儀,如在公元375年提出敬拜天使並巳死聖徒和聖像、公元593年提出煉獄論、公元600年提出向馬利亞禱告、1079年禁祭司階級人員結婚、1190年售賣贖罪票、1215年提出聖餐變質論、1493年宣佈教會七個聖禮、1854年宣佈馬利亞無原罪論、1870年宣佈教皇無錯誤論、19650年宣佈馬利亞升天、1965年宣佈馬利亞為教會之母等等。然而,這些教義及禮儀不但沒有任何聖經的根據,當中不少更與聖經的道理不符。那麼天主教怎樣處理這些道理上的矛盾呢?不幸地,他們不是以聖經作為最高的權威及最後的準則,而是把聖經擱在一旁,固執地堅持他們所定立的教會傳統,明顯將教會傳統凌駕在聖經之上。

摩門教

1. 摩門教先知的啟示

摩門教徒必須接受他們當代先知(總會長)對聖經和教義的解釋。

2. 摩門經

約瑟史密斯(Joseph Smith)說天使帶他到克謨拉山,掘得到四套金頁,他用土明和烏陵翻譯摩門經。聖經現在幾千本古抄本,但摩門經的金頁在那裡?他們說被天使拿回去!

3. 教義和聖約

史密斯自稱天使曾向他多次顯現,他把所得的啟示搜集成書。

4. 無價珍珠

史密斯的其他著作,其中《亞伯拉罕書》證實為古埃及時死人陪葬用的《死亡之書》,根本與亞伯拉罕沒有關係。

耶和華見證人

1. 羅素的《聖經研究》他說:若有人讀了《聖經研究》十年,然後停止,只單讀聖經,兩年後他就會回到黑暗。

2. 守望台對聖經的解釋

他們說「守望台」刊物是「神向世人灌輸聖經真理的唯一管道」。

3. 《新世界譯本》聖經

私自把「耶和華」的名字加在237個地方,又外處把基督神性的經文改了,如約1:1「道就是神」改譯為「道就是一位神」。有脫離耶證的人揭露,翻譯《新世界譯本》的人沒有一個懂得希伯來及希臘文;更嚴重的,他們得到一位靈媒協助翻譯。

東方閃電

東方閃電認為聖經已經過時,他們說:「神在個時代都特定許多類似律法一樣的規條來讓人守…在恩典時代廢除了許多律法時代的作法…廢除之後擬定了許多適合當時的作法…今天的神來了就給廢去了不需再守,而且擬定了許多適合今天作工的作法。」(《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p. 144)。他們又教導信徒要「在聖靈現時說話的基礎上…追求真理進深,不持守以往真理的解釋。」(《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p. 234)

回應:

「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什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啟22:18)

持正統信仰的基督徒一直相信「聖經全備性」。聖經全備性是甚麼意思呢?意思就是,當聖經正典寫成之後,神再不會直接透過某些人賜下額外的啟示。聖經已經記載了一切我們需要知道關於神的事。正如以上經文所說,神的啟示及預言已經完全了,已經收錄在聖經裡。若有人膽敢加添任何東西,災禍便臨到他身上。

為甚麼這教義這麼重要呢?原因有三。第一,聖經說:「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詩19:7);「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彼後1:3);「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17)。聖經已經表明它在信仰上,包括人的靈性、心靈、以及道德方面的教導都是全備的。若你認為在這些範疇上聖經有所遺漏或不足,那麼你就是不相信聖經的宣稱。

第二,若我們不接受聖經的全備性,我們就是質疑神的美善及神的應許。神這麼愛我們,甚至將萬有與主耶穌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有甚麼可能會故意遺漏一些對我們靈性有益的教導,不在聖經中告訴我們呢?情況有如當初魔鬼引誘夏娃犯罪,方法就叫夏娃質疑神的美善:「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3:4-5)。魔鬼叫夏娃懷疑神故意保留一些好東西不給他們,所以才禁止他們吃那分辨善惡樣的果子。但他們根本不知道,神已經將最好的都給了他們。他們一無所缺。若我們認為還有一些對我們靈性有益的道理,是聖經沒有記載的,那麼我們就是好像夏娃一樣質疑神的美善。

第三,若我們不接受聖經的全備性,教會防衛假道理的大門就有了破口,讓鬼魔的道理沒有限制地湧進來。當魔鬼企圖把與聖經有明顯有衝突的道理帶入教會,我們比較容易抵擋,因為我們可以用聖經來反駁。但當牠把一些聖經沒有明說、似是而非的道理帶進教會,我們怎樣抵擋?若某個道理聖經從來沒有提及過,我們如何判斷那些有道理是對是錯?

如何防避異端

1.     勤讀聖經

「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5:17)

2.     愛慕真理

「這不法的人來,是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並且在那沉淪的人身上行各樣出於不義的詭詐;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故此,神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帖後2:9-12)

3.     儆醒禱告

「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太26:41)

4.     凡事察驗

「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各樣的惡事要禁戒不做。」(帖前5:21-22)

5.     留意前人的榜樣

「從前引導你們、傳神之道給你們的人,你們要想念他們,效法他們的信心,留心看他們為人的結局。」(來13:7)

6.     小心躲避

「弟兄們,那些離間你們、叫你們跌倒、背乎所學之道的人,我勸你們要留意躲避他們。」(羅16:17)

「若有人到你們那裡,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裡,也不要問他的安;因為問他安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約二1:10)

7.     彼此建立守望

「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弗4:13-16)

8.     務要傳道

「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因為時候要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並且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你卻要凡事謹慎,忍受苦難,作傳道的工夫,盡你的職分。」(提後4:2-5)

留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