懇請你信耶穌

周子堅

我們懇請你信耶穌,因為你是神創造的。整個世界及其中的萬物都是神造的。神創造這些事物是有祂的心意及目的,正如我們製造或購買一件物品,目的是想使用他們。若它們不能發揮功用,它們就沒有價值。神創造我們,若我們不能被神使用,活著是沒有意義的。而被神使用的第一步,就是相信祂的兒子耶穌基督。

我們懇請你信耶穌,因為神創造人的時候,祂將祂的形像及樣式賜給我們。我們人有些特質是與神相似,正如作兒女的在好些方面都會父母相似。神與人其中一個共同的性情,就是愛。神是愛,人也能愛,因愛是從神而來的。聖經告訴我們,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愛子賜給我們,若我們連祂兒子都不信,怎能愛祂呢?

我們懇請你信耶穌,因為人犯罪令神十分傷心難過。神造人原是正直的。但人選擇聽從魔鬼的說話,不聽從神的命令,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罪就進了了世界及人的心。神看到祂所造所愛的人犯罪離開祂,祂怎會不痛心難過呢?若你肯悔改相信,你就可以回到神那裡,不再使祂傷心,並與祂和好了。

我們懇請你信耶穌,因為神是公義,祂已定了日期要審判所有犯罪的人。許多人企圖欺騙自己,說人死後就甚麼都沒有,也不會有審判。然而,神造人已經將一些人類獨有的觀念放進他裡面,叫人無可推諉:人與生俱來就有報應的觀念。世上絕大部分的人都相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也只有人有「永遠」或「死後有另一世界」的觀念,其他動物是沒有的。若沒有神,有誰能「無所不知」、「無所不能」,完全公平公正的地審判地上所有活人及死人?人之所以不信神的審判,其實是想繼續過他們犯罪的生活,就切法否定這個事實。但這樣真的能逃避神嗎?絕對不能。然而,若你肯相信神的兒子耶穌,神就會你預備了一條生路,不必受神的審判而滅亡。

我們懇請你信耶穌,因為我們著實是犯罪的人。請問世上誰有沒有犯過罪?若按人的標準,世上的確有些人的品格是比較正直及高尚。但在神的標準之下,世上實在沒一個是義人。人暗中犯的罪,別人雖看不見,但神也知道,因為神是無處不在及無所不知的。人以為行出來的才算是罪,但聖經說心思上的罪如嫉妒及貪心等,以及那些不潔污穢的意念都是罪,鑒察人心的神也都知道。神不單是看人外表的行為,祂也看透人的內心。既是這樣,我們怎能說我們沒有罪呢?

我們懇請你信耶穌,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這是神給所有犯罪的人的刑罰。這裡說的死,不單是身體的死,也包括靈魂的死。「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啟21:8)。這個「第二次的死」就是指地獄。除非你真的沒有犯過罪,否則你也不能逃避地獄的火及靈魂的死亡。若你真的不想滅亡,不想下地獄,為何你不趕快悔改及相信耶穌呢?請問有甚麼事比你靈魂得救更重要?

我們懇請你信耶穌,因為地獄是一個真實的地方,而且非常可怕:「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可9:48)。地獄不但恐佈,而且它的痛苦是永遠的:「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聖經明說,地獄原是為魔鬼和他的使者預備的,為何我們甘願跟隨魔鬼及牠的使者與神反抗,結果與他們一同滅亡,而不選擇信主得救呢?

我們懇請你信耶穌,因為你沒有能力拯救自己。我們不能不犯罪,我們也不能救自己,因為我們的罪眾多,我們的義也有不潔:「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賽64:6)。你不能用你的善行贖罪,世上也沒有人可以替你贖罪,因為他們自己也有罪。你唯一的希望,就是主耶穌。只有祂能赦免你的罪,並且將祂一生的義賜給你,祂的義像一件潔淨的衣服穿在你的身上。若你願意信耶穌,你就能得著耶穌的義了。

我們懇請你信耶穌,因為我們本性是一個根深柢固的罪人,我們不但犯罪,我們天性就愛犯罪。我們可以用有限的意志去禁戒自己去犯某些罪,但我們卻無法改變我們愛犯罪的天性。唯一可以改變我們愛罪之心的方法,就是求神賜我們一個新靈及新心。這個神所賜的新靈及新心,是喜愛聖潔,不喜愛犯罪的。神願意將這個新靈及新心賜給你,只要你願意信主耶穌,神就賜你這個新的生命,否則你只能一直活在這個愛犯罪的舊人裡面,不能勝過罪惡的捆綁。

我們懇請你信耶穌,因為只有神兒子的血,能洗淨你一切的罪。人犯罪得罪的對象,不是一個普通人,而是全宇宙最威嚴、最有權力的大君王。古時的人,若得罪了一國的君主,後果是多麼的嚴重,何況我們得罪這位萬王之王?世上誠然沒有任何事能贖人的罪。罪人無法自贖,動物祭牲的價值有限,如何能贖去人的罪?世間上根本並沒有任何事有如此高價值可以贖世人的罪。然而,神差祂的獨生愛子耶穌來到世界,為我們贖罪受死。只有神兒子的血有無比的價值及這麼大的功效可以救贖罪人的靈魂。若你不接受耶穌的救贖,那世上沒有其他方法可以救你,你是必定滅亡的。

我們懇請你信耶穌,因為不信的罪,比你犯罪得罪神的罪更令神傷心難過。神一早知道人不能不犯罪,人也不能自救。所以神也安排了差祂的兒子耶穌降世,為人贖罪。任何人相信接受耶穌作他們的救主及生命的主,神就應許赦免我們一切的罪,我們也可以成為神的兒女及與祂和好。但可悲的是,世上大部分人竟選擇不接受。他們用他們的不信來回應神的救贖及憐憫,將神叫祂兒子為我們犧牲不屑一顧,甚至藐視嘲笑,此舉豈不令神大大難過及憤怒?我們犯罪得罪神已經不好,但大部分世人還以不信來拒絕神的愛及神的救恩,這等人怎能逃罪呢?

我們懇請你信耶穌,因為不信是一件非常大的罪。一切的罪都可得赦免,只要你相信,但若你不信,即是主動拋棄唯一能救你的方法,你必定滅亡。有一小孩因玩火引起火警,生命危在旦夕。消防員趕來拯救,若小孩聽從消防員的指示,跳在地面的氣墊上,就能逃脫。但他拒絕跳下來,最終就被燒死了。請問小孩死亡真正的原因是甚麼?是他貪玩生火,還是他不聽消防員的指示跳下來?現在神願意赦免你,願意拯救你,但你不信神的說話,你拒絕接受祂的拯救,請問你滅亡可以怪誰呢?

我們懇請你信耶穌,因為神不單想赦免我們的罪,祂更希望與我們回復父親與子女的關係。我們是神造的,有著神的形像性情,本來就應該與父神有美好親密的關係。可惜人犯罪離開神,我們就像主耶穌說的浪子比喻,小兒子不顧他父親離家出走一樣。現今父神仍要等候你浪子回頭,主耶穌不斷尋找祂的迷羊,因為神何等想渴望你能回到祂的身邊,一同享受神家的愛。為何你一直不理會父神的忍耐等候,拒絕主耶穌慈愛的呼喚,回轉歸向祂呢?

我們懇請你信耶穌,因為現在時候已不早了。人一生的年日有限,沒有人知道何時離世。若我們在未接受主耶穌前離去,我們就要永遠滅亡了。死後沒有第二次悔改相信的機會。不要以為你還有許多時間,必定能長命百歲。不是的,事實告訴我們,許多人因意外或突然發病而死亡。神今日讓你活著,是祂的憐憫及恩典。但神有權今日就收回你的性命,因為「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伯1:21)。今天神忍耐等候你,不代表明天祂會繼續給你生命。既是如此,為何不把握今日還有氣息,趕快悔改信主呢?「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後6:2);「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像惹他發怒的日子一樣。」(來3:15)。不要等到神不再忍耐,要顯明祂忿怒之時才懂得後悔!「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2:4-6)

我們懇請你信耶穌,因為人的一生只是一個過程,人生的終局才是最重要的目標。若你一生為了尋求人的幸福及理想,忽略了造你的神,忽略了神給你生存的目的,忽略了自己靈魂的救恩,無論你一生過得如何快活及風光,你的結局是可悲的,因為你心裡沒有神的地位,你沒有相信耶穌,你沒有成為神的兒女,你將會永遠滅亡。這是非常不值得的。相反,若你相信耶穌,成為神的兒女,無論我們遇到任何苦難及困境,我們的結局卻是光明的,因為我們已經得著永生的盼望,我們有神作為我們產業。世上一切的試煉及苦難,只是我們一個過程,是神給我們的長進的機會,因為神使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若你是基督徒,縱然你人生遭遇不好,你能滿有安慰的說:「我受苦是於我有益」(詩119:71);「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4:17)。若你不信耶穌,你只為今生而努力,忽略將來的福樂,那麼「你享福是於你有損」的,因為神給你的東西,祂必定會審問:「人活多年,就當快樂多年;然而也當想到黑暗的日子。因為這日子必多,所要來的都是虛空。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時當快樂。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歡暢,行你心所願行的,看你眼所愛看的;卻要知道,為這一切的事,神必審問你。」(傳11:8-9)

我們懇請你信耶穌,因為你信了耶穌之後,不但自己能夠得救,你還可以救你身邊的人。「他們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16:31)。這句說話不是指你一信,你的全家都自動得救。它是意思是當你信了耶穌,經歷了重生,感受了得救的喜樂及赦免的平安,你就會自然向你身邊的人傳這個福音了,因為一個真正信主的人,絕不會是一個自私的人,只滿足於自己得救,卻不顧別人死活。但若你今日仍沒有信,你當然沒有重生得救,你仍活在罪惡及定罪的光景裡。你沒有能力救自己,你也不能救你身邊的人。若你不憐憫自己,也請你憐憫一下你所愛的人吧。我們懇請你先相信,你自己親身經歷基督信仰的真實,然後你就自然有感動去向別人傳福音,作一個福音的使者勸人與神和好,這就是你人生最重要的使命了。

若你願意信耶穌,請你誠心作以下的禱告:

主耶穌基督,我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自己不能救自己。現在我願意悔改離開罪惡,求你赦免我的罪,賜我永生。我相信你是神的兒子,你曾降世為人,為我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並且從死裡復活升天。現在我願意接受你作我的救主及人生的主宰,一生跟隨你及聽從你的話。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祈禱,阿們。

不要主觀

周子堅

「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林前4:4-5)

保羅勸勉哥林多信徒不可論斷人。他指出有些事情是隱藏的,如人裡面的意念,我們無法完全地知道。只有神知道一切的隱情,所以只有祂有能力準確公正地審判人。遺憾的是,我們大部分人都覺得自己的想法及判斷一定是對的,所以就常常隨便地論斷人,也不大理會別人的解釋,這就是主觀。約伯的三位朋友,自以為是地論斷約伯,雖他們的話也有其道理,但都不是約伯受苦的真正原因,所以他們不但幫不到約伯,反而是在他傷口上撒鹽,也不知不覺地妄論了神及祂的僕人。最終神向他們發怒,並為約伯平反:「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因為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伯42:7)。約伯的三位朋友不是沒有經歷,也不是沒有愛心,而是太主觀。

請注意,保羅不是說自己沒有錯,他是說「不覺得」(not aware of)自己有錯。若他說「我沒有錯」,這可能會顯得過於自信,也未必是事實。所以他就退一步說「不覺得自己有錯」。這是一種謙卑不主觀的態度。不但如此,他再加上一句「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這就證明他是何等的認識自己。這是甚麼意思呢?意思就是他縱使覺得自己沒有錯,但這個「覺得」也不能絕對作準。我們覺得自己對未必是真正的對,因為人總會有偏見及自以為是,所以我們也不能憑自己的判斷稱義。只有神最清楚明白事實的真相,我們常常都不夠客觀及準確,所以我們應該讓神去判斷人,不是我們隨便判斷人。

神的工人對偏差的道理,的確有責任竭力爭辯,不能妥協。聖經中的真理並不是出於人主觀的意見,而是出於神特殊的啟示。正統教會這麼多年來也歸納出在一套最正確的解經法,稱為「文法-歷史解經法」(Grammatical-historical exegesis),以至不同教會在最重要的教義都是非常一致。基要派及保守福音派對神的屬性、基督神人二性、三位一體、因信稱義,聖經無誤等都有大致相同的立場。高舉聖經的教會及信徒實在有責任為這些一致的信仰立場持守及奮戰:「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猶1:3)

看到有些信徒不斷地對正統的基要教義提出質疑。他們企圖用似是而非的詭辯術批判已被公認多時的信條。三位一體不是那個三位一體,基督神人二性不是那個神人二性,因信稱義不是那個因信稱義,福音不是那個福音。只有他們解釋的那個才是正確的。當然,純正教會公認的立場並不一定完全沒有錯漏,也不是絕對不可以修正。然而,那些少數人到今天才提出來的獨特新見解,如何能客觀被證明是出於神?真是自己說了算?他們是先知嗎?他們是使徒嗎?神在今天直接給他啟示叫他糾正純正教會多年來的信仰共識?事實是,就是當時的使徒,神也賜下客觀憑據來證明他們使徒的身份:「我在你們中間,用百般的忍耐,藉著神蹟、奇事、異能,顯出使徒的憑據來。」(林後12:12),他們呢?他們有甚麼有力的憑據,證明他們的主張真的是從神而來?

然而,保羅在林前4章所提到他們所論斷的事,並不是聖經的教義,而是有關日常生活及作工的事。對於聖經的真理,我們當然要忠心持守,不能妥協。但或對於一些處事及作工的做法,我們能否謙卑一點,細心反思自己的意見是否真的完美無瑕,必須採納,別人的意見則是一無是處,不能容忍。主觀的人不是沒有熱心或恩賜事奉神,而是不願聆聽及接納別人的意見,以致無法與肢體配搭及同工,對建造神的家帶來不少的困難。

我們感謝神,祂給我們的這本聖經不只有「神聖」一面,它也有「人性」的一面。聖經的確記載了神絕對的真理及明確的命令,這部分我們要完全地遵行。但聖經也會記載過一些人的決定及做法,似乎是沒有絕對的標準,神也沒有給予任何評價,但卻值得我們深思細想。最明顯一例是保羅與巴拿巴分開之事。

「住了些日子,弟兄們打發他們平平安安地回到差遣他們的人那裡去。但保羅和巴拿巴仍住在安提阿,和許多別人一同教訓人,傳主的道。過了些日子,保羅對巴拿巴說:我們可以回到從前宣傳主道的各城,看望弟兄們景況如何。巴拿巴有意要帶稱呼馬可的約翰同去;但保羅因為馬可從前在旁非利亞離開他們,不和他們同去做工,就以為不可帶他去。於是二人起了爭論,甚至彼此分開。巴拿巴帶著馬可,坐船往居比路去;保羅揀選了西拉,也出去,蒙弟兄們把他交於主的恩中。」(徒15:33-40)

到底是保羅對還是巴拿巴對?這個問題歷世歷代不知討論過多少次,其實都沒有真正的答案,因為聖經根本沒有清楚說明。

支持保羅不帶馬可的理由如下:

1.     馬可曾經離開過他們,所以覺得當時的他不適合承擔那個事奉。

2.     馬可可能靈命仍未成熟,需要時間成長及訓練,不宜操之過急。

3.     保羅是使徒,有使徒權柄。巴拿巴不是使徒,應該學習尊重及順服使徒的權柄。

4.     保羅從神所得的智慧及啟示甚多,理應較明白神的旨意。

支持巴拿巴帶馬可的理由如下:

1.     巴拿巴是勸慰子,他用愛心接納跌到的弟兄是很自然的事。

2.     巴拿巴以前也曾接納剛悔改的保羅,他現在也同樣接納馬可,此乃一視同仁的做法。

3.     教會需要更多像巴拿巴那樣的工人,熱心扶助軟弱跌到的肢體,使他們能再站起來被神使用。

4.     馬可後來真的從新起來,成為保羅日後忠心的同工(提後4:11),也成為神大用的僕人,寫了馬可福音。巴拿巴實在也有功勞。

若大家不存任何偏見,都會明白保羅及巴拿巴各有自己的道理。一般人確實很難判斷保羅的決定對,還是巴拿巴的決定對。若你是較公義及嚴厲的人,你可能會支持保羅,因為事奉神不是兒嬉及隨便的事,心志未準備好的人怎能應付猛烈的屬靈爭戰?學習事奉不應該也要按部就班嗎?若你是較仁慈及寬容的人,可能你會支持巴拿巴,因為作長輩的應當給軟弱跌倒的肢體多點包容,繼續給予他們學習作工的機會。

可能因為雙方都有極合理的原因,聖經沒有交待誰對誰錯。我們也知道神同樣賜福給他們的事奉。巴拿巴固然挽回及成就了馬可,另一方面保羅也提攜了西拉。神有絕對主權使「萬事都互相効力」來成就祂的美意。然而,聖經中其中一件最令人心碎的事是:「於是二人起了爭論,甚至彼此分開。」聖經也沒有記載他們之後再有一同事奉的機會。

我想,若保羅或巴拿巴任何一方願意退一步接納對方的意見,不堅持己見,事情會有更好的發展?起碼,整件事會不會有更美好的見證?當然,我們不是說工人不能分開作工。若神呼召祂的工人分散作工,這是神的主權,這是工作需要。但保羅和巴拿巴分開既不是神的吩咐,也不是工作的需要,只是大家想帶的人不同而己!遺憾地,他們最終也不願意放下自己的意思,以致兩人起了極大的爭論,最後分裂收場。這是神願意見到的嗎?

認識一些肢體,他們不是沒有事奉心志及能力,而是不能謙卑自己,沒有盡力與肢體配搭建造教會的心。有事奉經驗的人都知道,個人事奉是較容易及自在的。你可按自己的喜好的時間及方式去做,不需要彼此遷就,也不會有任何肢體磨擦。我決定這樣做就這樣做,我決定那樣做就那樣做。何時開始我決定,何時停工也是我決定,不需要與別人商量,完全由自己作主。難怪這樣多信徒選擇不去教會,或只留在教會中作一個旁觀者,不願加入任何事奉崗位。這些人固然有許多不同的理由支持他們的做法,但我認為其中一個最大的原因就是:太主觀。

我們都知道,主觀的人非常難與別人同心配搭。不是他們的意見不好,而是他們意見「太好」,好到一個地步容不下其他「次好」的意見,也不願與持其他意見的人合作。一旦他們的意見不被接納就受傷,就退出。他們就像使徒行傳15章裡的保羅及巴拿巴,堅持自己的觀點是對是最好的,卻一點也不肯退讓,甚至不惜與親愛的同工爭論,彼此決裂。這是神喜悅的決定嗎?這是神吩咐祂兒女建立神家的方法嗎?聖經不是教導「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4:2-3)嗎?

倪柝聲在《主工人的性格》一書裡,談到「主觀」時說:

一個人如果沒有學習作一個不主觀的人,而是自己在那裡有自己的意見,有自己的道路,有自己的意思,有自己的道理,這樣的人,神的工作一擺在他手裡,教會馬上分裂。教會的分門別類,都建造在人的主觀上。許多人只能作個人的工作,不能作教會的工作。許多人只能知道個人的事奉,不能知道甚麽叫作身體的事奉。許多人從來沒有遇見過權柄,所以他也從來不能作權柄。許多人自從他作工起,到今天爲止,從來沒有服在另一個人的權柄底下過,自然而然,他不能被神設立作權柄來帶領人。

主觀帶出來的問題確實是可大可小的。聖經有沒有教導我們對付這個問題呢?有:「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其實人主觀的源頭就是驕傲。若我們能謙卑下來,承認自己只是卑微的僕人,不會比別人更好或更有智慧,再想想保羅的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這是否能幫助我們更容易接納別人的意見、更能彼此同心的配搭事奉,更能顯出教會合一的見證?我們願意學習謙卑嗎?

親愛的弟兄姊妹,現在已末世中的末世了,主再來的日子已經日近,亦即是我們事奉主的時間也無多了。「趁著白日,我們必須做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做工了。」(約9:4)。神的永遠心意,就要在地上建立祂的教會,並藉著教會彰顯祂的榮耀:「又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裡的奧祕是如何安排的,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這是照神從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裡所定的旨意。」(弗3:9-11)。教會是「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裡的奧祕」,是「照神從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裡所定的旨意」。教會在以往,現在,將來在神眼中都有獨特的位置,這是聖經清楚寫明的,不像有些人自作聰明地宣稱神在現今世代已經放棄了教會,只要求信徒個別的事奉!

若你是一位真正得救的基督徒,你的責任不只是傳福音及為主作見證,你也必須參與建立教會的工程:「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弗4:11-12)。不少信徒一心以為不作聖經禁止的事就沒有犯罪了。豈不知你應該去做的事卻不肯去做,這已經是罪了:「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看見越來越多信徒離開教會,或留在教會但不願承擔任何事奉,對建造教會這個最榮耀的使命漠不關心,甚至提出質疑,這是何等令主心痛的事。

若教會在真理上出現嚴重的偏差,盡了力也無法改變,你確應該離開,去找一個有真理立場,又能接納你一同建造,讓你發揮屬靈恩賜的教會聚會及事奉。若只是教會某些安排或同工的觀點與你的不同,你可不可為主的緣故容讓一下?你當然可以謙卑溫柔地提出你的意見,讓負責的同工去考慮。若他們不接受,我們便學習交託神,讓神去管理及帶領好了,不必勉強。我再說,許多事情都沒有絕對的對錯,只是觀點與角色的問題,就如當時保羅與巴拿巴的觀點。不要隨便定對方一定是錯,自己就一定是對,破壞了彼此的尊重及同心。

弟兄姊妹,我們是否願意謙卑自己,放下主觀的心態,學習欣賞及接納別人的意見,盡力與肢體們配搭,同心建造神的家,以致主的心得著最大的滿足?

主啊,主啊!我在這裡!求你,求你!聽我細語;

我渴想那日快速臨近,教會滿歡欣迎你再臨,

你引領衆聖徒走過艱辛,我怎可不朝標竿前行!

伴我行完你的旨意,新婦妝成歡然見你。

不要論斷

周子堅

「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祕事的管家。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林前4:1-5)。

今日在教會裡發生了一件很可悲的事,就是有信徒彼此論斷。其實主耶穌在論斷這件事上已經有很清楚的教導:「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路6:37-38);「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若有肢體真的犯錯,聖經也指明我們處理的方法:「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太8:15-17)。可惜許多人不聽從主的命令,採用自己的方法(屬血氣的方法)來處理屬靈的事,結果不但沒有平息或解決紛爭,情況更是越來越惡劣,傷了肢體間的感情,影響了整個教會的見證。弟兄姊妹,沒有一件事比彼此論斷更破壞肢體的關係及教會的見證。這件事我們一定要嚴肅的對付。現在讓我們看看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給我們的教訓及榜樣,讓神的話提醒及光照我們。

很希奇,保羅在討論論斷這件事時,不是先向發出論斷的人說話,而是向被論斷的人說話。他先指出被論斷者(他自己)應有的態度,這是多麼有智慧的做法。主動發出論斷的人固然不對,但若論斷只限於某一方,那麼情況還不至太嚴重。最大問題是當另一方被論斷時,他們往往就含忍不住,作出反擊。這就演變為肢體之間的爭執了。若被論斷的一方能忍耐及克制自己,起碼能使事件不至進一步惡化。然而,被論斷的人如何能忍耐及克制自己呢?聽聽保羅怎樣說:「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只是「極小的事」而已!有人喜愛將極小的事無限量放大,但保羅卻將人看為極大事看為小事。請問保羅被毀謗是大事還是小事?保羅是一個怎樣的人?「我比他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著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裡。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裡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飢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除了這外面的事,還有為眾教會掛心的事,天天壓在我身上。」(林後11:23-28)。這位向主全然盡忠,鞠躬盡瘁的偉大使徒,卻遭自己所愛的哥林多信徒論斷(連保羅這樣好的人也被論斷,我們沒有保羅百分之一,給人批評有甚麼出奇?有甚麼不可接受?),傷害不傷害?是大事還是小事?然而保羅卻說是「極小的事」。

從人的角度看可能是接受不了的大事,但從神的角度看,卻是極小的事,因為保羅能以耶穌基督的心為心:「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反倒虛己」!今天不少基督徒,甚至是在教會有事奉崗位,能將保羅書信分析得頭頭是道的人,究竟學了保羅的虛己多少?有人以為受屈不辯駁是軟弱的表現,殊不知這是主自己的見證及我們得恩典及賞賜的途徑:「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彼前2:19-23);「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太5:11-12)。神從沒有給論斷的人有任何應許(就算他們所說的是對的),卻給予被論斷及受冤屈的人許多寶貴的賞賜。單就這一點我們就可以得著安慰及喜樂了。

其實別人對自己的批評也是一個自我反省及檢討的好機會。可能自己真的在某些地方作錯了或作得不夠完全,以致別人能挑到我們的不是。再者,神往往用一些似乎不公平的事來造就祂的兒女。舉例說,以撒在基拉耳谷挖水井,明明是他挖的,卻被人強詞奪理地搶去。但以撒不爭競,甘讓人去搶。神就是用這些事來培養以撒溫柔謙讓的心。若老是認為別人是故意針對自己,就忿忿不平,不知道神要透過這些事叫我們學習屬靈的功課,就實在是太可惜了。這些苦可說是白受的了。退一步說,即使我們真的沒有錯,我們也要學效保羅一樣說:「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要知道我們在某方面沒有錯失,並不表代我們是完全人,在其他方面一點過錯都沒有。我們在神面前仍然是不配的罪人,有甚麼好自誇?有甚麼好自辯?若我們在神面前真的知道自己是一個澈底敗壞的罪人,就不會這麼熱切為自己伸冤了。不是沒有公平及公義這件事,也不是不需要有審判及伸冤這回事,而是我們讓主為我們主持公道,讓主為自己伸冤。主為我們伸冤豈不是比我們為自己伸冤好得多?「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12:19)。

現在要向那些主動發出論斷的人說些話。可能你們並不承認自己是論斷,以為自己只是「用愛心說誠實話」。好,請問你愛心標準如何?「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林前13:4-7)。請問你對你所批評的人有忍耐、包容及恩慈嗎?你願意相信及接受別人的解釋嗎?

有時聽到一些肢體彼此論斷的內容,根本談不上是愛心的提醒,而是互不信任的批判。愛是願意相信人的,縱然別人作了一些表面上不對的事,但仍然相信他如此作可能有值得同情的原因(當然值得同情並不表代可以犯罪,只是當我們指出他的錯時,能多有一點憐憫的心),也相信他並非每次都是如此的。至於說誠實話,「誠實」即是「真實」(truth)。請問論斷的人所說是有多少是已經證實了的事實?若別人犯了一些明顯的罪,我們當然可以給他指出來,勸他悔改。但他們這樣作的動機,我們如何得知?聖經明明說「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聖經要我們等主來審,我們偏要比主先審。聖經說只有主能「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但我們卻用陰謀論去測度人暗中的隱情及人心的意念,並振振有詞說是事實,這是僭越神的能力了。其實我們不知的,就說不知的好了,何必用我們的不知來判斷人?我們的主在這方面有美好的榜樣。祂是真真正正的用愛心說誠實話,而且話裡是滿了恩惠的。就是對害祂的人祂也是如此。

令人印象深刻的例子就是主對待加略人猶大的態度。主一早知道猶大是個賊,聖經說「猶大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但當猶大說「這香膏為甚麼不賣三十兩銀子賙濟窮人呢」的時候,主沒有揭穿他的詭計,卻用溫柔及包容的態度說:「由她吧!她是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約12:7-8)。在最後晚餐時,魔鬼入了猶大的心。耶穌明知猶大要出賣祂,但祂向猶大說甚麼呢?「你所作的快作吧。」主一早已經知道他的陰謀,但主沒有當眾揭穿他,只是說了一句中性的話—一個讓猶大自由決擇的吩咐,好像到了這個地步主還盼望猶大有回轉的可能。到了主在客西馬尼園猶大用親嘴出賣耶穌的一幕。主耶穌明明知道猶大要帶人捉祂,可是主怎麼對猶大說呢?「你用親嘴的暗號賣人子麼?」不是審判口氣的責備(當然猶大死後就要受審判),而是一個憐惜的問題!其實祂明明知道了事情的真相,明明看穿猶大的內心,但祂還是這樣為他留地步,祂是多麼希望猶大不是真的這樣想!主對猶大是何等的有情!

當兵丁釘主十架時,主向天父求情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陰謀論者大概會說:「明明是曉得,怎麼不曉得?就算是不曉得,也是故意不曉得,見了這麼多神蹟,還說不曉得!」但滿有恩慈的主卻在這最罪無可恕的罪上,替殺祂的人找點父可以原諒他們的理由。反觀我們常常將別人最小的差錯或無心之失化大得好像是不可原諒似的,並咬著不放。我不是說我們不可以指出肢體犯的罪,但我們要先考察事情的真相,若可行的話甚至親自向對方了解,最重要是用主的心腸去幫助這位肢體,而不是用陰謀論及血氣的態度去批判他,這只會拆毀人,不能建立人:「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加6:1)。這是聖經給我們的教導。

當然,我們會為我們所作的想出許多理由,說我們這樣作是為神,是為教會。但主是怎樣要求服侍祂的人呢?「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甚麼是忠心?忠心就是謹遵主的命令。主明明說不要論斷,我們就不要論斷吧。不要甚麼也說是為神作。神沒有叫你作,你偏要作,這就是不忠心。你動機可能是好,但方法卻是錯極了。我從沒未聽聞一間教會越多論斷就越興旺,反而是越多論斷就越糟糕。其實主這樣命令我們當然有祂的原因(人的原因算不得甚麼,最重要是主的原因)。你知不知道教會中發生的論斷絆倒了多少初信者及信心軟弱的信徒?這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主對這有非常嚴厲的警告:「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扔在海裡。」(可9:42)。究竟我們所作的,是造就人,還是絆倒人?是建立教會,還是拆毀教會?要記著,神喜悅的,不是自以為為神大發熱心的人,而是對神忠心的管家。教會是主自己的,不是我們的,我們只是替祂管理而已。我們不能用自己的方法去處理教會及屬靈的事,我們要按著主的教訓來處理。而主的教訓在聖經是清清楚楚的,問題只在於我們願不願放自己的意思,去忠心順服神的旨意。

另外想提一提,若我們論斷的對象是教會的長輩或同工,我們要更加小心了。其實教會長輩及同工也是有罪性的人,並非無懈可擊,從不犯錯。有些神的工人甚至在性格上有難於根治的缺點(聽說我國偉大的傳道人宋尚節博士脾氣很壞,但神的確曾大大使用他)。但我們仍然要尊重他們:「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提前5:17);「弟兄們,我們勸你們敬重那在你們中間勞苦的人,就是在主裡面治理你們、勸戒你們的。又因他們所做的工,用愛心格外尊重他們。你們也要彼此和睦。」聖經吩咐我們尊重在教會中為主勞苦的人(不包括那些假先知及不忠心的惡僕),我們有沒有用愛心「格外」、「加倍」敬重他們呢?若他們真的犯錯了,我們應該以愛心、謙卑及尊重的態度去提醒他們,而不是發起更多人來反對他們,批判他們。這樣做只會絆倒人及破壞教會的合一。這件罪我們實在擔當不起。

最後讓我們再一次聽聽聖經的說話,並求神給我們一個順服的心去遵從,使各人放下己見,能同心合意的興旺福音,使教會能得著真正的復興:

「所以,在基督裡若有什麼勸勉,愛心有什麼安慰,聖靈有什麼交通,心中有什麼慈悲憐憫,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2:1-5)。

「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4:1-3)。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4-35)。

如何明白神的旨意(一)

周子堅

「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5:17)

「願你們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神的旨意;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漸漸的多知道神。」(西1:9-10)

一直以來,「如何明白神的旨意」都是基督教裡一個很熱門的討論題目。許多信徒都很希望知道神在他們身上的旨意。有些信徒純粹是出於好奇。他們很想預先知道神如何安排他們的人生。有些信徒比較屬靈,他們之所以想知道神的旨意,是希望知道他們所選擇的確實是神的心意。他們不想偏離神為他們揀選的道路。我盼望藉著本文,與弟兄姊妹再一同思想這個重要的問題,使我們不再作糊塗人,並能「滿心知道神的旨意」。

首先,我們思想一下我們為何要明白神的旨意。

一,是神的命令

「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5:17)。不是「應該」明白主的旨意如何,而是「要」。這是神給我們的命令,是帶著神的權柄。若你沒有盡力去明白,你就是違反神的命令。

二,生命結出果子

「滿心知道神的旨意;好叫你們…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西1:9-10)。若我們不明白神的旨意,我們就會常常犯錯,我們屬靈的生命就會受到阻礙,不能結出果子:「願你們在神一切的旨意上得以完全,信心充足,能站立得穩。」(西4:12)

三,禱告蒙神垂聽

「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約一5:14)。許多時候我們的禱告不蒙應允,因為我們不按著神的旨意求,而是妄求(雅4:3)。若我們能明白神的旨意,我們就能按著神的旨意求,我們的禱告就更有效力。

四,行事蒙神喜悅

「滿心知道神的旨意;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西1:9-10)。若我們不認識神的旨意,不單是我們的靈命難以長進,我們也不能討神喜悅:「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叫你們遵行他的旨意;又藉著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行他所喜悅的事。」(來13:21)

五,叫榮耀歸於神

「使你們能分別是非,作誠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並靠著耶穌基督結滿了仁義的果子,叫榮耀稱讚歸與神。」(腓1:10-11)。我們常常犯錯,就是因為我們不能分別是非。若我們能明白神的旨意,我們就能分別對與錯。我們就可以靠主結出仁義的果子,叫榮耀稱讚歸與神。

現在我們看看甚麼是神的旨意。

一般來說,神的旨意有兩方面:神明顯的旨意及神隱藏的旨意。

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申29:29)

神明顯的旨意,就是聖經的教導。聖經是神藉著聖靈默示人寫出來的:「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17)。聖經不是人的意見、主張或教導。聖經是神的話(彼後1:21),聖經就是神的旨意。所以,若我們要明白神的旨意,首要就是要閱讀聖經、明白聖經:「我的神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裡。」(詩40:8)。神的律法就是神的旨意。

聖經明文記載的神的旨意

一,聖潔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帖前4:3)。這點是非常明顯,因為神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前1:16)。聖潔是神的屬性,所以神也要求祂的兒女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12:14)。追求聖潔,就是在道德、人生觀、價值觀、信仰上與這個不信罪惡的世界分別出來。換句話說,聖經認為是罪、不義的事情都不是神的旨意,我們都不應該去做。我們要分別為聖。

有些事情,聖經直指是違背神,如說謊及姦淫,明顯是犯了神的誡命。有些事情,聖經沒有直接指出來,但卻違反了聖經的原則。舉例說,聖經沒有一句話直接說賭博是罪,但賭博確實違反了聖經中「不可貪心」的原則,所以基督徒一直以來都反對。要記著,聖潔不單要在行為及言語上,也在情感及心思上。

二,行善

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彼前2:15)。行善(Do good)的意思,不單是世人一般認為做一些慈惠的事如捐款、做義工等事情,真正的意思是指做神看為好的事,這包括所有屬靈的事奉。我們的神是良善的神,是行善的神,當然要求祂的兒女行善。我們若有行善,不信的人就會歸榮耀給神:「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6)。

基督徒應當行善,我相信沒有人會反對,但要注意以下這點:「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彼前3:17);「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彼前4:19)。基督徒都認同行善是神的旨意,但當他們行善受苦的時候,他們就接受不來了。行善不單沒有得到好處,反而要受苦或受逼迫,世上還有公平和公義嗎?他們就認為行善受苦不會是神的旨意,甚至想到要以惡報惡。誰知聖經明明寫著行善受苦也是神的旨意。

弟兄姊妹,我們一定要明白我們身處的世界,暫時還是魔鬼作王,信主的人必然遭不信的人恨惡:「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一5:19);「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約15:19)。我們行善受苦,為義受逼迫,這些事一點不出奇,主及使徒早已告訴我們了。人也是這樣對待我們那位一生行善的主,何況是祂的僕人呢?但主堅持行完了神的旨意,成就了救贖的工作。所以無論我們遇到甚麼情況,我們也要行善,且以善勝惡,因為這也是神的旨意。

三,獻上自己

「並且他們所做的,不但照我們所想望的,更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又歸附了我們。」(林後8:5)。我們信主,不只是從神得著救恩及其他的恩典,我們也要把自己交給主及歸給主。我們不再是屬於自己,我們是屬於神的了,因主用重價買贖我們歸祂。「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6:19-20)。

不但如此,我們不單在信主那一刻把自己交給主,我們也要每天把身體獻上,讓神使用,這是神對信祂的人的旨意:「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1-2)

四,喜樂、禱告、謝恩

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5:16-18)。每一個人都希望得到喜樂,都想尋求喜樂,但因著種種不如意的際遇及環境,我們常常都喜樂不來。有些靈命不深的信徒,甚至懷疑神的良善及慈愛,以為祂故意安排我們受苦,不想我們有喜樂。意想不到的,聖經明說喜樂是神的旨意,喜樂是神的命令。「要」常常喜樂。若神吩咐我們要常常喜樂,我們自然有喜樂的原因及能力。我們如何在苦難中喜樂呢?答案就是耶穌基督:「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腓4:4);「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1:8)。主耶穌是一切喜樂的根源。

此外,神的旨意也要我們不住的禱告。為何要「不住」禱告?因為我們不住都有需要。我們固然有肉身及物質上的需要—「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太6:11),我們的靈性卻有更大的需要。我們每天都需要神的保守、神的帶領、神的赦免、神的加力、神的光照等等。這些恩典,往往都是透過我們的禱告而得著的。「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4:6-7)。千萬不要自作聰明,以為神既是無所不知的,所以我們無需要向祂禱告,因祂一早已經知道了。不是的。聖經清清楚楚指出,「不住的禱告」是神的旨意。神喜悅我們向祂禱告。

當然,除了在禱告中向神提出我們各方面的需要,我們也要「凡事謝恩」。這也是禱告中一個很重要的部分。我們應當感謝神,相信沒有信徒會反對,但最大問題是:我們怎樣能夠「凡事」謝恩?在「豐富、飽足、有餘」的景況下,我們當然能大聲讚美感謝神,但在「卑賤、飢餓、缺乏、受苦」的景況下,我們仍能向神謝恩嗎?當然能夠。問題的關鍵,就是在於我們是否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8:28)?「萬事」(包括不好的事)都是對我們有益的,那為何我們不可以「凡事」謝恩?

五,萬人得救

「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提後1:9)。無可否認,神其中一個最大的旨意,就在尋找拯救失喪的人。「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4)。我們已蒙拯救的人,也應與主同心,盡力去拯救人的靈魂,這是主在升天前交託教會的重大使命:「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太28:19-20)。不單是用我們的口傳,我們的生活為人也要盡力顯明這個福音:「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9:23)。甚至有時要為福音付上代價,也是甘心樂意的:「你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也不要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為恥;總要按神的能力,與我為福音同受苦難。」(提後1:8)。基督徒傳揚福音,為主作見證,領人悔改歸向基督,這就是神的旨意。

以上就是聖經明文指出的神的旨意。在我繼續分析神隱藏的旨意之前,我想先為上文總結一下。許多信徒很熱切想知道神的旨意,其目的只是想預知神在他們身上的計劃,以確保他們沒有偏離神心意,避免因選錯而失去神的福氣。然而,神向我們的旨意,其實就是聖經中的真理。只要我們按著聖經的教導而行,我們就是活在神的旨意裡。只要我們按照神旨意追求聖潔、行善、獻上自己、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並且竭力傳揚福音,我們就能靈性長進、更多似主、討神喜悅以及榮耀基督。

神的旨意不是一件很神秘莫測的事情。相反,神的旨意是很清楚明顯的:「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申29:29)。

若你沒有意向去遵行聖經的教導及神的命令,沒有心志去討神喜悅及榮耀神,那你想明白神的旨意的動機顯然出了問題,難怪你許多時候都對神的心意模糊不清:「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約7:17)。

明白神的旨意,目的就是要按祂旨意而行來榮耀神。若你無意遵行,那麼你不斷尋求神的旨意也是白費心機,於你無益,神也不會悅納。

耶和華啊,求你將你的律例指教我,我必遵守到底!

求你賜我悟性,我便遵守你的律法,且要一心遵守。

求你叫我遵行你的命令,因為這是我所喜樂的。

詩篇119:33-35

信耶穌還要加上好行為才能得救嗎?

周子堅

答:不需要,人稱義得救是單單因著信靠主耶穌基督。

新約聖經滿了這樣的經文及教導:

主耶穌說: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翰福音5:24)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約翰福音6:47)

使徒保羅說: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馬書10:9-10)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拉太書2:16)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2:7-8)

希伯來書的作者說:

「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希伯來書10:37-38)

使徒約翰說:

 「我將這些話給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翰一書5:3)

使徒彼得說:

「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彼得前書1:8-9)

為了使你更明白「因信稱義」的道理,讀我們再多讀一點聖經。請看路加福音23:39-43。「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他,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罷!』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麼?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若人要靠好行為才得救,求耶穌的那個犯人就不能得救了。他一來沒有善行,二來又沒有行甚麼聖禮贖罪,他只是心裡悔改信耶穌吧了。但奇怪得很,主耶穌竟然對他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另外我們再看路加福音18:10-14。「耶穌說:『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同樣地,若人要靠行為得救,那個稅吏就不得救了,因為他既沒有甚麼善行,又沒有行甚麼禮儀。神應該拯救那位法利賽人才對。可是出乎意料之外,主耶穌竟然說那稅吏比那法利賽人倒算為義。為甚麼呢?原因在聖經中都可以找到了:「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永生是神賜人一件極其寶貴卻又是完全免費的禮物,只要人肯謙卑地相信及接受便可以得著了。神從來沒有明示或暗示人需要靠行為和聖禮來賺取永生。可惜世人偏偏要自高自大,自作聰明,硬要在救恩的事情上搶些光彩,討些功勞。老實說,人若可以靠自己行善,靠自己得救,主耶穌就不必要替我們死了。「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拉太書2:21)。雖然許多教徒都不會承認他們是自高自誇,但他們堅持的說得永生是需要人去守點聖禮和行點善行卻是實實在在的「廢掉神的恩」。他們這個主張就要叫「基督徒然死了」。

假設有一次你的好朋友生日,你預備了一份非常名貴的禮物要送給他。可是當你去到他跟前誠意的送上它,你的朋友竟然說:「我不好意思收你的禮物,我要給你錢,向你買這份禮物」你的心情會如何?我想你一定會感到不高興了,因為你的朋友辜負了你的心意。他以為你送他禮物只是一項生意交易。然而,更不好的事情接著發生了:他竟從錢包掏出半塊錢交給你!他這種行為簡直傷透了你的心和你的尊嚴。親愛的讀者,若你認為得永生亦需要奉上你的「半塊錢」,你也是同樣的傷透神的心。

那麼你一定會發問:若人得救只是單靠信心,這樣信了主的人豈不是可以胡作妄為,任意犯罪?其實這問題是不難解答。真正信耶穌的人,一定會愛耶穌的;愛耶穌的,就一定不會故意犯罪得罪祂,使祂傷心。相反地,一個真正信祂愛祂的人必是甘心樂意的遵行祂的教訓。「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翰福音14:15);「出於神的,必聽神的話。」(約翰福音8:47)。再者,所有真信主的人,他們已經重生了,意思即是他們是從神而生,有了神所賜的新生命。這個生命是愛慕仁義和聖潔的:「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翰一書3:9);「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約翰一書5:18)。再加上我們一信主已有聖靈內住,而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拉太書5:22-23)。所以,「若一信耶穌就得救,他就會隨便犯罪,因為知道自己一定上天堂」的假設是不成立的,是對聖經裡的救恩觀嚴重地誤解。一個真正信主的人是不會如此想,也不會如此行,因為他已經有了新的生命及聖靈的內住,他已經大大不同了:「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5:17)。知道自己有永生的人一樣會去行善,不是因為我們不這樣作神便取消我們上天堂的資格(這明顯是功利主義,不是白白的恩典),而是神兒女一種愛神的回報。我們之所以有好行為,完全是因為我們被主耶穌為我犧牲的大愛所感動而發出的自然流露:「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哥林多後書5:14,15)。

基督徒行善是得救的結果,不是得救的原因。這分別是非常重要的。我再設一個比喻:有兩家人,他們的家庭成員均是父母並他們的小兒子三人。兩家的小孩都非常聽從父母的命令。第一家的小孩之所以順服父母,是因為如果他不這樣作的話,他父母便不會給零用錢;第二家的子孩之所以聽從父母,不是因為零用錢的問題,乃是因為他體會到父母親對自己無條件的愛。他們工作的勞苦,生活的節儉,完全是為了使他可以生活得好一點,讓他有機會接受更好的教育。他覺得父母的愛太偉大,他絕不能做一些使他父母傷心失望的事。 兩個孩子的表現從外表看來好像是一樣,但你認那一個家庭才是有真正愛的關係?

至於雅各書2:26說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其實指出真信心與假信心的分別而已,不是討論如何得救。如以上指出,若有人是真誠的信主,他得救後必定會結出好的果子。若沒有結好果子,那個信心就不是真實的,那人從來未曾得救。好行為只是一個證據,證明那人信心的心是真實的,但不是那個證據使他得救。正如你去一間公司買東西,結數後售貨員通常都會給你一張收據。這張收據是重要,但它只是證明你買了那些東西而已,不是那收據本身有甚麼價值。

我們絕對不是靠行為得救,這個真理以弗所書2:18-19已經說得很清楚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知道聖經絕不能自相矛盾的。有人認為主耶穌、保羅及雅各的教導有矛盾,所以我們只需要跟隨主耶穌。這樣的觀點大有問題。「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摩太後書3:16)。難道神的話都有矛盾?很明顯,主耶穌、保羅及其他聖經著者的教導並沒有矛盾,只是有人有意或無意地謬解而已。主耶穌已經三番四次強調信祂的人有永生。祂吩咐門徒要努力進窄門、背十字架跟從祂,只是告訴他們信祂及跟從祂要有這種心志,不是命令他們靠自己的能力及行為去賺取永生。這正正就是法利賽人的錯謬,他們就是主張靠守律法得救。

神吩咐我們要有好行為,但好行為絕對不是人得救的條件。何解?因為「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以賽亞書64:6)。我們所謂的好行為根本不能達到神的聖潔標準:「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加拉太書3:10-11)。信徒當然是要遵行神的命令,要有好行為,但這是信主後的結果,不是我們靠行為得救。聖經已說得很清楚,凡以行律法(行為)為本是,都是被咒詛。

這樣看來,主耶穌在四福音的話主要是帶出跟隨主的要求及相信神的兒子的必需;保羅在他書信裡主要是解釋福音及因信稱義的奧秘;雅各則強調行為是信心及稱義的證據。三者是互相配合及完全是一致的,沒有任何矛盾。

主耶穌被釘死在十架上,為我們付出重價來拯救我們。祂只等候你用謙卑感謝的心去接受這救恩。可惜人偏偏要反對神的美意和計劃,竟自高自大的要在得永生的事情上加上自己的功勞,搶去神的榮耀,此舉令神大為傷心和憤怒。所以聖經嚴厲的說:「我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拉太書5:4)。

親愛的讀者,你千萬不要堅持錯誤而使自己「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啊!請趕快離開律法主義的錯謬,接受主耶穌用生命的代價來成就的應許:「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約翰福音6:47)。

請誠心祈禱:

創造天地萬物的神,我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不能靠任何行為和聖禮自救。我現決定離棄從前的罪惡,求你赦免我以往一切的過錯。我現在單單靠耶穌的名,不靠自己的行為,求你拯救我及賜我永生。我願意接受耶穌基督做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宰,求你帶領管理我的一生,使我得救之後,作一個愛慕神又順服神的人。奉耶穌基督的名祈禱,阿們。

環境際遇與事奉神

周子堅

「約瑟被帶下埃及去。有一個埃及人,是法老的內臣─護衛長波提乏,從那些帶下他來的以實瑪利人手下買了他去。約瑟住在他主人埃及人的家中,耶和華與他同在,他就百事順利。他主人見耶和華與他同在,又見耶和華使他手裡所辦的盡都順利,約瑟就在主人眼前蒙恩,伺候他主人,並且主人派他管理家務,把一切所有的都交在他手裡。」(創39:1-4)

「約瑟的主人聽見他妻子對他所說的話,說:你的僕人如此如此待我,他就生氣,把約瑟下在監裡,就是王的囚犯被囚的地方。於是約瑟在那裡坐監。但耶和華與約瑟同在,向他施恩,使他在司獄的眼前蒙恩。司獄就把監裡所有的囚犯都交在約瑟的手下;他們在那裡所辦的事都是經他的手。凡在約瑟手下的事,司獄一概不察,因為耶和華與約瑟同在;耶和華使他所做的盡都順利。」(創39:19-23)

「亞蘭王的元帥乃縵在他主人面前為尊為大,因耶和華曾藉他使亞蘭人得勝;他又是大能的勇士,只是長了大痲瘋。先前亞蘭人成群地出去,從以色列國擄了一個小女子,這女子就服事乃縵的妻。他對主母說:巴不得我主人去見撒瑪利亞的先知,必能治好他的大痲瘋。乃縵進去,告訴他主人說,以色列國的女子如此如此說。」(王下5:1-4)

「眾人就一同起來攻擊他們。官長吩咐剝了他們的衣裳,用棍打;打了許多棍,便將他們下在監裡,囑咐禁卒嚴緊看守。禁卒領了這樣的命,就把他們下在內監裡,兩腳上了木狗。約在半夜,保羅和西拉禱告,唱詩讚美神,眾囚犯也側耳而聽。忽然,地大震動,甚至監牢的地基都搖動了,監門立刻全開,眾囚犯的鎖鍊也都鬆開了。禁卒一醒,看見監門全開,以為囚犯已經逃走,就拔刀要自殺。保羅大聲呼叫說:不要傷害自己!我們都在這裡。禁卒叫人拿燈來,就跳進去,戰戰兢兢的俯伏在保羅、西拉面前;又領他們出來,說:二位先生,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他們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他們就把主的道講給他和他全家的人聽。當夜,就在那時候,禁卒把他們帶去,洗他們的傷;他和屬乎他的人立時都受了洗。於是禁卒領他們上自己家裡去,給他們擺上飯。他和全家,因為信了神,都很喜樂。」(徒16:22-34)

許多基督徒都有一個迷思:他們認為環境會影響屬靈成長及事奉神。舉例說,他們認為在一個惡劣、不公、受壓的環境過活或工作,他們的靈命就會受到窒礙,他們也不能有效地傳地福音及為主作見證。抱這樣想法的人通常就會想盡方法改變那個環境、文化、制度等等。若都不得要領,就會決心選擇離開。坦白說,他們這樣做並不算是犯罪。基督徒可以在合法的情況下,改變自己工作及生活的環境。各人都有自己的原因及苦衷,都有權利為自己及其家人籌劃打算。然而,他們的決定是否合乎神的心意,就要看他們面對不利環境遭遇時,他們的心態是否正確。

讓我們看看幾位聖經人物,思想一下他們的榜樣見證。

第一位是約瑟。眾所周知,約瑟早年所遇見的苦難著實比一般人沉重。年少時已被兄弟賣到埃及作奴隸,遠離家鄉及家人,甚麼親情及前途都沒有了。這對一個入世未深的年青人來說,實在是一個難以忍受的打擊。奇怪的是,到了埃及之後,他並沒有埋怨神,沒有憤憤不平,沒有嘗試逃走,甚至沒有趁機犯罪,卻是默默地、忠心地服侍他的主人波提乏,以致波提乏也從約瑟見到他所信靠的神:「他主人見耶和華與他同在,又見耶和華使他手裡所辦的盡都順利,約瑟就在主人眼前蒙恩。」誰說不好的環境際遇一定會影響靈命成長及事奉果效?

然而,不久之後,約瑟又遇到比之前更大的苦難:他被主母誣告他企圖侵犯她,他主人就把他下監在王的囚牢裡。這次約瑟由一個奴僕變作一個囚犯,連他的名聲、他僅有的自由及權利都失去了,請問讀者們有誰的際遇比約瑟更淒慘?有誰身處的環境比監牢更糟糕?但出人意表的事又再出現:約瑟仍沒有埋怨神,仍沒有灰心喪志,只是像之前一樣安於神的安排,默默地在監牢裡作工,並且作得很順利:「耶和華與約瑟同在,向他施恩,使他在司獄的眼前蒙恩。」約瑟的表現所帶出來的結果就是:「司獄就把監裡所有的囚犯都交在約瑟的手下;他們在那裡所辦的事都是經他的手。凡在約瑟手下的事,司獄一概不察,因為耶和華與約瑟同在。」清楚了嗎?環境不是關鍵,際遇不是關鍵,關鍵是神是否與你同在,關鍵是如何你去看待那些苦境!

自從基督赦我罪惡,在地如天,年限歡樂;

世上雖有困苦憂傷,認識耶穌就是天堂。

哈利路亞,真是天堂!因我眾罪都得釋放!

陸地、洋海,不論何方,耶穌同在就是天堂!

可能有人認為約瑟是神特選的人物,之後會被神大大使用才會有如此安排及結局。但我們在神計劃中可能只是一個無名小民,我們遇到苦境時又該如何?現在就讓我們看看第二位聖經人物。

在列王紀下第五章記載了一位寂寂無名的「小女子」。她的主人是亞蘭王的元帥乃縵。他生了大痲瘋,沒有人能醫治。他有一位女僕,知道在以色列國有一位耶和華的先知能行神蹟,就向主母提議主人去找這位神人,因他必能治好他。這位無名無姓的「小女子」就在整本聖經裡、僅一節經文中出現過這一次,但她誠然是乃縵得醫治的轉捩點。若不是她直言告知,乃縵如何得知以色列國有以利沙這位先知?後來他又如何因病得醫治而認識耶和華這位真神?

我請各位讀者留心注意這個「小女子」的背景及遭遇。她是亞蘭人從以色列國擄來的以色列人。以色列人與亞蘭人是宿敵,她又被擄到異邦做奴僕。她為何會甘心幫她主人呢?她的遭遇沒有使她變得憤世嫉俗,或使她對主人懷恨在心。就算她沒有任何不滿及報仇的心思,她大可隱瞞有以利沙這個人,讓她主人繼續受苦。但她並沒有這樣做。她竟然以德報怨,以善勝惡。結果就是:她主人因病得醫治而轉奉耶和華真神。的確,在神的計劃中,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做約瑟,但世界上何等需要千千萬萬個「小女子」,不是終日對社會憤憤不平,終日幻想如何改變世界或逃避現實,而是在任何處境中存一個正直、良善的心,尋找每一個細小機會事奉神及領人歸主!

最後我們看看新約保羅及西拉的見證。他們因在腓立比為一個使女趕鬼,她主人們就拉他們見官,把他們打了許多棍,並把他們下在監裡。然而,他們沒有抱怨官府不公,或因害怕失去自由及生命而苦苦哀求,而是在夜裡禱告唱詩讚美神。奇妙的事就發生了:「忽然,地大震動,甚至監牢的地基都搖動了,監門立刻全開,眾囚犯的鎖鍊也都鬆開了。」

我想問問各位讀者:你們認為這神蹟是神開路給他的僕人們逃走嗎?我相信大部分人都會認為是。監門及鎖鍊不會無緣無故全部自動打開吧!但結果怎樣?保羅及西拉竟然沒有離開。為何不走呢?就是因為他們知道若他們這樣離去,那個禁卒就會自殺而死:「禁卒一醒,看見監門全開,以為囚犯已經逃走,就拔刀要自殺。保羅大聲呼叫說:不要傷害自己!我們都在這裡。」他們為了要向這個禁卒傳福音,所以他們有機會也不走。他們留下來的結果就是:「他們就把主的道講給他和他全家的人聽。當夜,就在那時候,禁卒把他們帶去,洗他們的傷;他和屬乎他的人立時都受了洗。於是禁卒領他們上自己家裡去,給他們擺上飯。他和全家,因為信了神,都很喜樂。」

若神今天容讓你因行善而受苦,被人無故毆打然後拉去坐牢,原來是神想透過你向監牢裡的人傳福音,使他全家得救,你能否甘心說阿們感謝主?今天許多信徒,千方百計為自己製造機會逃離不理想的環境;保羅及西拉有這神賜的機會逃走及重獲自由,但他們卻甘願留下,因為他們要在那裡為主作見證,幫助有需要的人信主得救,兩者是何等大的對比!

寫到此處,或者有讀者反問:難道我們信徒不可以改變任何不良的文化、環境及制度?難道基督徒不可以有智慧地離開不理想的崗位或地方?其實都是可以的。我並沒有反對基督徒可以改變環境及逃避難處。本文主要想帶出的信息是:基督徒不一定要在豐足、順利、自由、安穩的環境中才能有效的事奉神。基督徒能在任何地方及處境中活出屬天的見證及為神作工。這是聖經給我們看見的事實。

基督徒可以在合法、不影響聖徒見證的情況下改善環境。基督徒也可以按實際的需要(身體上或精神上)轉換生活或工作地方。但我們的心態必須要正確。基督徒不應存悖逆、憤怒、仇恨、急躁的心去強行改變那個些需要長時間才能改變的事。基督徒的世界觀是屬天的,世上的事是暫時的,天上的事是永遠的。若你仍對此真理弄不清楚,你的焦點及注意力必會錯放在不是神心意的事情上。基督徒也不應純粹因為害怕受苦、擔心將來、不滿現實而逃避。我們應留意我們身處的地方是否仍有學習屬靈功課及為主作工的機會。神是有憐憫及恩典的,祂的確給我們自由去揀選自己的喜好,祂也常常體恤我們的軟弱而允許我們的計劃,但我們也有責任檢視自己的心態及動機是否正確:我們是否以榮耀神及事奉神為我們人生首要的目標?「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9:23);「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5:14-15)

親愛的讀者,請問你的人生觀是甚麼?你是否真是為神及福音而活?若你不是為了神的榮耀而活,你就是為了自己而活。你主要是按你的喜好,為你的自由、你的財富、你的前途、你的家庭、你的兒女去籌算,屬靈的原因成了次要,這是很自然的事了。你以為你沒有犯罪,神又開路給你,這就是神的旨意了。其實這想法是錯誤的。不是你所選擇的事有甚麼問題(那些事大都是中性),而是你選擇那些事的心態出了問題。或許你有許多表面的原因跟別人解釋,但神是無所不知的,祂知道你心裡最隱藏的意念及動機。

基督徒決定去留的原因,主要不是害怕受苦、擔心將來、不滿現實或不服權柄,而是想更多學習屬靈功課及更有效地事奉神。感謝神,學習屬靈功課及為主作工往往不會被環境際遇所影響。只要神與我們同在,只要我們的心態正確,我們就能在越黑暗的地方發出越大的光輝,越多帶領人認識基督,以及越發顯出神的榮耀。

求你揀選我道路,我主,為我揀選;

我無自己的羨慕,我要你的意念。

你所命定的前途,無論何等困難;

我要甘心的順服,來尋你的喜歡。

不問平坦與崎嶇,只要是你揀選,

就是我所最心許;別的不合意願。

我是不敢自作主,你許,我也不要;

求你揀選我道路,我要聽你遣調。

我的時候在你手,不論或快或慢;

照你喜悅來劃籌,我無自己喜歡。

你若定我須忍耐許多日日年年,

我就不願早無礙;一切就早改變。

副歌:

求你握住我的手,你知我的軟弱;

否則我只能憂愁,不知如何生活。

你若握住我的手,不問你是揀選;

何種道路和時候,我心都覺甘甜。

十字架的道路要犧牲

周子堅

「你們也知道,凡與你們有益的,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或在眾人面前,或在各人家裡,我都教導你們;又對猶太人和希利尼人證明當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現在我往耶路撒冷去,心甚迫切(原文是心被捆綁),不知道在那裡要遇見什麼事;但知道聖靈在各城裡向我指證,說有捆鎖與患難等待我。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徒20:20-24)

「找著了門徒,就在那裡住了七天。他們被聖靈感動,對保羅說:不要上耶路撒冷去。」(徒21:4)

「我們在那裡多住了幾天,有一個先知,名叫亞迦布,從猶太下來,到了我們這裡,就拿保羅的腰帶捆上自己的手腳,說:聖靈說:猶太人在耶路撒冷,要如此捆綁這腰帶的主人,把他交在外邦人手裡。我們和那本地的人聽見這話,都苦勸保羅不要上耶路撒冷去。保羅說:你們為什麼這樣痛哭,使我心碎呢?我為主耶穌的名,不但被人捆綁,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保羅既不聽勸,我們便住了口,只說:願主的旨意成就,便了。過了幾日,我們收拾行李上耶路撒冷去。」(徒21:10-15)

以上經文談到保羅不顧危險,不理會勸告,決意上耶路撒冷,傳講神國的福音。就著這件事,不少信徒都對保羅這次的行動作出質疑。他們不是質疑保羅向自己同胞傳福音的熱誠,而是認為聖靈藉著先知及門徒已經向他指出這次去耶路撒冷的危險及結果,但保羅仍不理會眾人的苦勸堅持要去,結果就遭受到捆綁。他們就認為保羅這次行動是出於自己的意思,並不是神的心意。然而,神也憐憫祂的僕人,因他熱切傳道的心也是對的,所以神也就著保羅的錯誤決定,去成就祂的旨意。

然而,本人及不少解經家並不認同這個見解。

首先,聖經沒有說聖靈禁止保羅上耶路撒冷。聖靈只是向保羅指出這次行程的危險:「聖靈在各城裡向我指證,說有捆鎖與患難等待我。」指出危險與禁止行動是兩回事。主復活後在提庇利亞海邊也對彼得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你年少的時候,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把你束上,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耶穌說這話是指著彼得要怎樣死,榮耀神。」(約21:18-19)。請問主是否暗示彼得不應跟從祂,因為他將會失去自由及有生命危險?當然不是!因為主接著就說:「說了這話,就對他說:你跟從我吧!」(約21:19)

第二,在推羅的門徒被聖靈感動,勸保羅不要去耶路撒冷,但聖經卻沒有說聖靈向他們啟示了甚麼內容。我們有理由相信,門徒所得的啟示,不外乎聖靈之前向保羅所說的:「聖靈在各城裡向我指證,說有捆鎖與患難等待我。」門徒知道保羅去耶路撒冷將會遇到患難捆鎖,所以他們就勸保羅不要去,這是很自然的。但聖經並沒有說聖靈感動門徒吩咐保羅不能去。

第三,先知亞迦布也沒有說他得著神的啟示,警告保羅不要去耶路撒冷。他也只是指出這次行程的危險性:「聖靈說:猶太人在耶路撒冷,要如此捆綁這腰帶的主人,把他交在外邦人手裡。」如之前所說,指出危險與禁止行動是兩碼子的事,就像將領在行動開始前會告訴部下該次行動的危險性,但他這樣說並不是要唬嚇他們不要去,而是要他們要有心理準備,不要到危難關頭手足無措。

第四,關於該撒利亞信徒的痛哭及苦勸,聖經也沒有說是聖靈感動他們勸保羅不到去,而是因為他們知道他這次行程將要遇難,他們出於愛保羅的心,不想他去耶路撒冷受害,所以就求他不要去。這種肢體之間真摰的愛是很美麗及感人的。然而,我們也不能把出於愛心的好意當令神的吩咐及啟示。

第五,保羅自信主以來,常常都順服神旨意的人。他明白神的旨意的程度,相信沒有其他使徒比他更高,因為大部分新約書信都是他寫的。他在書信中也常常教導信徒要明白及遵行神的旨意。這樣的一個神所重用的使徒,怎會這麼輕易地違反神直接向他發出的旨意?當然,我們有時也會誤解神的旨意,我們也不是說保羅信主後從沒有犯過錯,但我們也沒有在聖經裡明顯看見保羅有故意違反神吩咐的事,反而我們看見保羅處處跟從聖靈的帶領:「他們既被聖靈差遣,就下到西流基,從那裡坐船往居比路去。」(徒13:4);「聖靈既然禁止他們在亞西亞講道,他們就經過弗呂家、加拉太一帶地方。」(徒16:6)。聖靈叫他去,他就去,聖靈禁止他去,他就不去。保羅是常常順服神的。所以,我們有理由相信,聖靈這次並沒有禁止他去,只是向他指出這次行程的危險,否則保羅絕不會不聽從神的命令。

第六,路加醫生記述了當時弟兄姊妹對保羅最後的話:「保羅既不聽勸,我們便住了口,只說:願主的旨意成就,便了。過了幾日,我們收拾行李上耶路撒冷去。」若他們明知保羅上耶路撒冷不是神的旨意,為何又會說「願主的旨意成就」?他們不是應該指責保羅一意孤行,故意不順服神的命令嗎?因此可見,他們根本沒有接到神明文的命令禁止保羅上耶路撒冷。使徒行傳的作者—路加似乎也認同了這是神的旨意,因為他是以「我們」來說「願主的旨意成就」。

根據以上的分析,我認為真實情況最有可能是:聖靈啟示保羅、亞迦布及門徒等人,向他們指明是次行程的危險,目的就是要他們有心理準備,預備苦難臨到,並不是不允許保羅去。神也可能是藉著這個預告,考驗保羅的忠心及決心。我們知道,人性都是愛享受,不愛受苦。若我們早知做某作事件會有捆綁及苦難,我們天然地都會想逃避。若加上身邊的人不斷苦勸及哭求,我們就更加容易心軟下來。然而,保羅雖清楚知道上耶路冷撒會有苦難,弟兄姊妹的眼淚也令他心碎,他仍然堅持要去,毅然向上這條十字架的道路。保羅所持的,正是主耶穌要求每一個門徒需要有的心志: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6-27)

或許我們在「保羅上耶路撒冷是否神的旨意」這問題上繼續會有爭議,但保羅為主撇下一切,甚至自己的性命,為要完成神給他的使命的心志,相信沒有一個真正跟從主的人不表欽佩及感動的。

回到現今的時代。請問你跟隨主的心志是如何?你有沒有忠誠地實踐基督徒的「使命」?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8-20)。神給教會的使命,我們聽道已經聽過無數次,就是傳福音及建立信徒。請問你們為這個使命付出多少?

在風平浪靜,平安無事的日子裡事奉神,是容易的,是舒服的。在這個時候談「使命」,人人都能說能做,甚至能唱:

十字架的道路要犧牲,要將一切獻於神;

將一切放在死的祭壇上面,火才在這裏顯現

但當你稍為遇到難處,需要付出代價時,你的使命感還在嗎?你還會「將一切獻於神」嗎?還願意「將一切放在死的祭壇上面」嗎?

神容讓一些試煉臨到信徒及教會,其中一個目的就是讓我們看清楚自己真實的面目。你到底是為了自己—自己的自由、理想、前途、家庭、兒女而活,還是為了神—神的旨意、神的榮耀、神給你的使命而活?若你認為是後者,為何你會在試煉臨到的時候不見蹤影,不堅守神給你的位置,置主所愛的教會及弟兄姊妹於不理?若社會及教會的前景真如你想像般惡劣,那你豈不更加應該留下來勸慰肢體及守望神家嗎?

那些在教會中有作帶領及教導的牧者、傳道、長執們,你們會否因看到保羅的榜樣而汗顏?保羅有否因怕失去權利、自由、安舒、前途、生命而退縮嗎?他願意撇下一切上耶路撒冷,為了要向自己的同胞傳福音,甚至他說:「我在基督裡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我是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羅9:1-3)。請問你們有保羅這個心志的百分之一嗎?在平順的日子作帶領、作教導、作牧養不能顯出你是忠誠實踐神給你的使命。只有在艱難及困苦的時候仍然堅守下去的,才是神忠心的僕人。真正愛羊群的牧者絕對不會在教會最需要人承擔、最需要神的道餵養、最需要肢體彼此相愛及勸慰的時候一窩蜂地離開。

許多人說他們是為了「下一代」移民,若他們是未信的人,我覺得是可以接受,因為他們人生最大的意義及成就可算是他們的兒女。他們將一生的希望都放在兒女的身上,所以他們就想盡辦法為他們兒女的將來籌算及預備,這是無可厚非的。然而,對基督徒來說,卻不是如此。神從來沒有說我們是為下一代而活。基督徒乃是一群有屬天的呼召、為了完成神旨意及計劃而生存的人。若基督徒都如世人一樣,為自己及下一代的福樂把神給你的託付及職事放在次位,那麼宣教士為傳福音而犧牲家庭及兒女前途是否太傻太不值得?

讓我們看看為我們翻譯《和合本新舊約全書》的宣教士—富善Chauncey Goodrich—的生平。

1865年富善夫婦由紐約啓程到達中國上海。

1874年富善的妻子雅碧在通州病逝。

1877年富善與宣教士Justina Wheeler結婚,在四個月後因患斑疹傷寒病逝。

1880年富善與宣教士Sarah Clapp結婚。

1888年富善牧師的兒子昌西,一歲時因痢疾病逝。

1905年二女兒露西病逝。

1919年《官話和合本新舊約全書》正式出版。

1923年富善第三任妻子病逝,三次經歷喪偶之痛。

1925年富善離世,享年八十九歲。

一個外國人將一生獻給中國,為我們翻譯這本寶貴的和合本聖經,他自己及他的家人亦葬身中國。在這些感人的見證面前,你認為自己應如何理解「使命」這件事?你是如何實踐神給你的使命?你是否像富善一樣「將一切放在死的祭壇上面」?

你能否真心像保羅一樣說:「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徒26:19)?你能否按著自己的良心說,你已撇下一切跟從主,包括你的權利、自由、家庭、兒女、甚至自己的生命?

當我們唱詩禱告時候,何等願說「獻所有!」

但前面有更沉重的十字架!有更艱難的生涯!

我們的得失並不要緊,神的旨意當留心;

我們若將萬事都看如糞土,主才不會受攔阻。

這是十架道路!你願否走這個?你曾否背十架為你主?

你這奉獻一切給神的人!對神你是否全貞?

願意神興起更多看萬事如糞土,真正奉獻一切給神的人!這樣的人,願神大大用!

有主在我船中

周子堅

「耶穌上了船,門徒跟著他。海裡忽然起了暴風,甚至船被波浪掩蓋;耶穌卻睡著了。門徒來叫醒了他,說:主啊,救我們,我們喪命啦! 耶穌說:你們這小信的人哪,為什麼膽怯呢?於是起來,斥責風和海,風和海就大大的平靜了。眾人希奇,說:這是怎樣的人?連風和海也聽從他了!」(太8:23-27)

主耶穌在迦百農作完了工,馬不停蹄地就打算過加利利湖,到加大拉人(或格拉森人)的地方,那裡有兩個被鬼附的人需要主的幫助。主上了船之後,因為太疲勞,就在船上睡著了。不料,海裡忽然起了暴風,門徒就大大的害怕起來,不得不拍醒了主,求祂拯救。

我們都知道,門徒當中至少有四位(約翰、雅各、彼得、安德烈)都是有經驗的漁夫。他們應該經歷過不少風浪。為甚麼這次他們會這樣懼怕呢?從聖經中我們看到最少有三個原因:

一、暴風是忽然發生

「海裡忽然起了暴風」

聖經記載門徒上了船不久,海裡「忽然」起了暴風。他們完全沒有任何預防措施,也沒有甚麼心理準備。我們都知道,災難其中一個叫人感到懼怕的地方,就是它往往在人想不到時候突然發生,以致我們的心極為慌亂,不知所措。看看世界的歷史,差不多每一次大型的天然災難,如火山爆發、地震、海嘯、瘟疫等,都是無聲無色地突然發生。世上最先進及最準確的儀器,都不能十分鐘前預告某地方將會有地震,以致人有足夠時間去走避。自然界絕大部分的災難都是不能預防的。

其實,聖經一早已經多處告訴我們,災難常常是「忽然」發生:

「原來人也不知道自己的定期。魚被惡網圈住,鳥被網羅捉住,禍患忽然臨到的時候,世人陷在其中也是如此。」(傳9:12)

「你們要謹慎,恐怕因貪食、醉酒,並今生的思慮累住你們的心,那日子就如同網羅忽然臨到你們。」(路21:34)

「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災禍忽然臨到他們,如同產難臨到懷胎的婦人一樣。他們絕不能逃脫。」(帖前5:3)。

神不會在地震前警告人先到避難所避避;不會在旱災前提醒農民先儲備足夠的水;或在瘟疫爆發前通知你先去預備足夠防護物品,準備好我就行動了。不,災難通常是人想不到的時候忽然發生。這是災難的特徵,但許多人(包括信徒)都接受不到這一點。

二,風浪太大

「甚至船被波浪掩蓋」

可4章及路8章都有記載同一件事情。路8:23說:「船將滿了水,甚是危險」;可4:37說:「波浪打入船內,甚至船要滿了水。」當過漁夫的門徒不是未見過風浪,但當「船被波浪掩蓋」、「船要滿了水」,他們還能作甚麼呢?他們實在是束手無策。

神叫我們遇見的患難,許多時都是過於我們天然能力所能處理的。大有能力及經驗的保羅,他自己亦說:「弟兄們,我們不要你們不曉得,我們從前在亞西亞遭遇苦難,被壓太重,力不能勝,甚至連活命的指望都絕了;自己心裡也斷定是必死的,叫我們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復活的神。」(林後1:8-9)。連保羅這偉大的使徒面對苦難時都說「力不能勝」,何況比他軟弱多倍的我們呢?

弟兄姊妹,若所有臨到我們的難處,我們都能應付自如,輕鬆解決,那麼我們當然不需要害怕了。反而,我們會為自己的能力充滿信心及自誇。然而,神容許臨到我們身上的苦難,許多都是叫我們感覺「被壓太重,力不能勝」,目的就是使我們認識自己的無能為力,好叫我們學習「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復活的神。」

三、耶穌睡著了

「耶穌卻睡著了」

可4:38說:「耶穌在船尾上,枕著枕頭睡覺。」太8:23及路8:23都說主「睡著了」。不是「剛入睡」,更加不是「裝睡」。我們有理由相信主甚至是「熟睡」,因為一般人在這樣搖晃的環境中都會自然醒來。但主沒有。主耶穌在迦百農一直作工到晚上,一定是非常疲累了。然而,正正是主的熟睡,加劇了門徒的恐懼。若主一直沒有睡,這些風浪算得甚麼呢?主不是神的兒子嗎!祂不是能行神蹟嗎?祂不是會保護我們嗎?但叫他們最害怕的是:主一直在沉睡!萬一主不及時醒來,我們豈不是與主一同葬身大海?

弟兄姊妹,神容讓苦難臨到你的時候,祂好像常常把自己隱藏起來。祂沒有立即回應你的訴求,也沒有立即施與援手。祂好像是「睡著了」。然而,聖經明明告訴我們:「祂必不叫你的腳搖動;保護你的必不打盹!保護以色列的,也不打盹也不睡覺。」(詩121:3-4)。祂沒有立時解決你的困難,或對你的痛苦暫時緘默,必定有祂的心意。或許祂想你學習更多的信靠祂,或許祂希望你更深的經歷祂。到了時候,祂必把你救拔出來。

當門徒叫醒了耶穌,祂就起來「斥責風和海,風和海就大大的平靜了。」然而,主在平靜了風浪之後,就向門徒責問:「你們這小信的人哪,為什麼膽怯呢?」(太8:26)。根據馬可福音,主不單是說「小信」,而是說「沒有信心」:「為什麼膽怯?你們還沒有信心嗎?」(可4:40)。在路加福音,主質問門徒「你們的信心在哪裡呢?」(路8:25)。三處經文主的主題都是信心,只是著重點有所不同。

「你們這小信的人」

主在這𥚃指出信心大小或多少的問題。門徒不是完全沒有信心,不然他們就不會叫醒主求救了。但他們的信心的確非常不足,因為他們驚恐到一個程度,心裡充滿的只有死亡的恐懼,這並不是對神有信心的人應有的表現。我們信主的人,已經對耶穌是神的兒子、主為我們的罪死及復活等福音要道有基本的信心。生活上遇到普通的困難,也能用一般的信心應付。但面對重大的試煉的時候,我們真的要求神給我們更大的信心,否則我們很易就失去心裡的平安及喜樂。

「你們還沒有信心嗎?」

主這樣說是指出門徒對祂缺乏信心的無理,因為他們之前已經親眼見過主多次行神蹟,證明自己是神的兒子。難道這次主就不能保守他們平安嗎?許多時候,我們面對重大的試煉,我們都只看眼前的困境,沒有回想神以往曾如何幫助過自己,如何向我們證明祂的信實。我們信主這麼多年,一次再一次的享用祂的恩典及經歷神的信實,但到了考驗來臨的時候,我們「還沒有信心嗎」?我們是這樣令主失望嗎?

「你們的信心在哪裡呢?」

主在這裡指出,他們本來是有信心的,但一遇風浪就不見了,所以就問他們的信心去了哪𥚃。這給我們信徒一個很大的提醒。我們的信心是可以因不同的環境、在不同的時間而改變,甚至是失去了。不錯,神應許會保守我們得救的信心(彼前1:5),屬神的人永不滅亡,但平時生活上對神的信靠,我們卻有責任盡力去保守及適當地運用出來:「親愛的弟兄啊,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裡禱告,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猶20-21)。不要讓自己的信心在患難面前逃跑了,不知去了哪裡。神讓苦難臨到,是要試煉我們的信心,使我們學習去信靠祂、經歷祂、見證祂。不要讓信心在最關鍵的一刻偷偷地溜走了,以致主要再一次傷心地問:「你們的信心在哪裡呢?」

現在讓我們思想一下門徒在甚麼方面缺乏信心。

一、神的主權

「耶和華─萬軍之神啊,哪一個大能者像你耶和華?你的信實是在你的四圍。你管轄海的狂傲;波浪翻騰,你就使他平靜了。」(詩89:8-9)

神有絕對主權控制轄大海、平靜風浪,對門徒來說並不是一件新事。舊約先知書記載,因約拿不順服神的命令,坐船往他施躲避神,神就「使海中起大風,海就狂風大作,甚至船幾乎破壞。」(拿1:4)。後來,水手在無計可施的時候,把約拿拋下海裡,「海的狂浪就平息了。」(拿1:15)。門徒沒有聽過約拿的故事嗎?當然是有的。

他們又有沒有讀過約伯記?難道他們不知道約伯的苦難,雖然也有撒但的插手,但若沒有神的許可,沒有一樣能臨到約伯身上?相反,每一樣臨到約伯的患難,都是為了他的益處?難道他們沒有聽見過「約伯的忍耐,也知道主給他的結局,明顯主是滿心憐憫,大有慈悲」(雅5:11)?

在苦難中的弟兄姊妹啊,請你們記得:

沒有一事臨到我們不是出於神的主權及安排


沒有一事臨到我們不叫我們得著屬靈的益處

「耶和華在天上,在地下,在海中,在一切的深處,都隨自己的意旨而行。」(詩135:6)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8:28)

我們不知道那次的風暴,有沒有撒但的作為。就是有,牠也只是神的主權及准許下活動而已。一切在神掌握之中,信徒何需懼怕?

「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太10:29-31)

二、主的同在

在門徒的船裡躺著的,不是一個普通人,而是創造管理天地萬物之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當我們的主醒來的時候,祂就斥責風和海,「住了吧!靜了吧!」(可4:39),「風和海就大大的平靜了。」門徒就大大希奇,說:「這是怎樣的人?連風和海也聽從他了!」我們的主不只是人,祂亦是滿有權柄能力的神!有主在船中,何需要懼怕?

有主在我船中,我能笑於暴風,

笑於暴風,笑於暴風;

有主在我船中,我能笑於暴風,

直到安登彼岸.

駛進,向前進;駛進,向前進;

有主在我船中,我能笑於暴風,

直到安登彼岸。

當主復活升天後,祂的肉身雖不能與我們同在,但祂已經應許聖靈與所有屬主的人同在:「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或作:訓慰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保惠師」一詞,希臘原文作Paracletos。Para的原意是「在旁邊」,cletos的原意是「被喚來的」;把這兩個字聯合起來,就是「被喚出來站在旁邊的幫助者」的意思。聖靈就是現今在我們旁邊的保護、安慰、訓誨我們的幫助者。我們何需驚慌?

三、主的說話

「當那天晚上,耶穌對門徒說:我們渡到那邊去吧。」(可4:35)。主定意要到格拉森的地方作工。這行程明顯是出於主。難道主的說話會落空,因著「意外」所有人將會葬身大海?當然不會。主的說話,句句都必應驗,主的旨意必能達成。當主說「我們渡到那邊去」,不是等於保證他們所有人一定能平安到達,絕不會有一人死於海中?可惜門徒在危急時,將主的話忘記得一乾二淨。

人在急難之時,通常都會感到非常恐慌,心神紛亂。「他們的心因患難便消化。」(詩107:26)。有甚麼事能把人消化了的心提起來呢?就是神的道!

「我的性命幾乎歸於塵土;求你照你的話將我救活!」(詩119:25)

「我甚是受苦;耶和華啊,求你照你的話將我救活!」(詩119:107)

「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所以我們可以放膽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來13:5-6)

為甚麼今天在患難中的信徒不用懼怕?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是主的話喚起我們的心,是主的應許蘇醒我們的靈!弟兄姊妹,我們對主的話及主的應許有信心嗎?

四、主的慈愛

當門徒叫醒了主之後,其中一人對主說:「夫子!我們喪命,你不顧嗎?」相信主聽了這句之後,心裡必定是十分難過:為甚麼門徒會以為我不顧他們呢?原來一有危險或患難的時候,他們就懷疑我對他們的愛!

的確,人在豐富及順境當中,比較容易聯想到神的慈愛及神的賜福,因我們大都喜歡物質的享受及肉體的舒暢。許多人都會為那些「世上的福氣」感謝神、敬拜神。然而,當患難來到之時,當所有的安舒及愛好都被挪去時,你還會感謝神嗎?你還會信靠神嗎?你還會愛神嗎?你會否像門徒那樣懷疑主的慈愛,同樣地問主:「你不顧我們嗎?」

弟兄姊妹,倘若你在極深的試煉中,請不要懷疑神的看顧,反而是緊緊抓著神的慈愛,因為儘管一切都改變,神的慈愛永不改變,祂的慈愛永無窮盡。舊約時代神藉著詩人亞薩告訴祂的子民:

「難道主要永遠丟棄我,不再施恩嗎?難道他的慈愛永遠窮盡,他的應許世世廢棄嗎? 難道神忘記開恩,因發怒就止住他的慈悲嗎?我便說:這是我的懦弱,但我要追念至高者顯出右手之年代。」(詩77:7-10)。

到了新約,神藉著祂兒子耶穌基督為我們捨命,更加清楚及有力地向我們證明神愛我們的心: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7-8)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羅8:32)。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羅8:35-39)

神容讓那些患難臨到我們,不是不愛我們,而是因祂太愛我們。祂定意藉著苦難使我們更認識、親近及愛慕祂。萊爾說:

若我們是真正的基督徒,我們就不要期望我們到天堂的路凡事順利。若我們必須忍受病痛、損失、喪親及失望,像其他人一樣,我們不要覺得奇怪。白白的救恩、完全的赦免、路上的恩勗、路終的榮耀—這一切都是我們的救主應許賜予的。但祂從來沒有應許我們沒有苦難。祂太愛我們,所以不會如此應許。

親愛的弟兄姊妹,神太愛我們,不會應許我們沒有苦難的。我們必定會經歷人生的風浪。然而,叫我們萬分安心的,就是「在主在我船中」,我們就能「笑於暴風」。讓我們不再憂慮、懼怕、埋怨及退縮。我們的主是滿有權柄及能力的神。只要我們抓緊四件事情:神的主權(沒有一件事不是出於神,遇到的每一件事都有神的美旨);神的同在(無論發生甚麼事情,神總不會撇下你、離開你);神的話語(神的應許絕不落空,祂的說話幫助及救活我們);神的慈愛(每一件事都是出於神慈愛的手;每一個患難都不能叫我們與主的愛隔絕),我們就能勝過患難,而且是得勝有餘了。

「耶穌醒了,斥責那狂風大浪;風浪就止住,平靜了。」(路8:24)

「他吩咐風和水,連風和水也聽從他了。」(路8:25)

第一個看見主復活的人

 周子堅

「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墳墓那裡,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就跑來見西門彼得和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對他們說:有人把主從墳墓裡挪了去,我們不知道放在哪裡。彼得和那門徒就出來,往墳墓那裡去。兩個人同跑,那門徒比彼得跑的更快,先到了墳墓,低頭往裡看,就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只是沒有進去。西門彼得隨後也到了,進墳墓裡去,就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另在一處捲著。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看見就信了。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的意思,就是耶穌必要從死裡復活。於是兩個門徒回自己的住處去了。馬利亞卻站在墳墓外面哭。哭的時候,低頭往墳墓裡看,就見兩個天使,穿著白衣,在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坐著,一個在頭,一個在腳。天使對他說:婦人,你為什麼哭?他說:因為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哪裡。說了這話,就轉過身來,看見耶穌站在那裡,卻不知道是耶穌。耶穌問他說:婦人,為什麼哭?你找誰呢?馬利亞以為是看園的,就對他說:先生,若是你把他移了去,請告訴我,你把他放在哪裡,我便去取他。耶穌說:馬利亞。馬利亞就轉過來,用希伯來話對他說:拉波尼!(拉波尼就是夫子的意思。)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抹大拉的馬利亞就去告訴門徒說:我已經看見了主。他又將主對他說的這話告訴他們。」(約20:1-18)

時間:主日清晨,馬太說天快亮的時候、馬可說清早,出太陽的時候,路加說七日的頭一日,黎明的時候,約翰說天還黑的時候。有矛盾嗎?沒有,出發前天還黑,在途中就天快亮,到了主的墳墓太陽就剛出來。

地點:耶路撒冷舊城旁邊,花園塚(Garden Tomb)

人物:主角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天使、主,還有其他婦女(一共最少五個)

太: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

可:抹大拉的馬利亞、雅各的母親馬利亞、撒羅米

路:抹大拉的馬利亞和約亞拿,並雅各的母親馬利亞,還有與他們在一處的婦女(眾數)。

約:只記載抹大拉的馬利亞

最先是一群婦女一同出發,很可能是從伯大尼出發(與耶路撒冷約兩里)。然後他們看見大石輥開,耶穌屍體不見了。抺大拉馬利亞立即離開,去找彼得及約翰。其餘的婦女繼續停留在墳裡一會兒,忽然天使向他們顯現,問她們為甚麼在活人中尋找死人,主已經從死裡復活了,並吩咐他們去告訴門徒。她們就離開墳墓去告訴其他的門徒。當這批婦女離開不久,抹大拉的馬利亞就帶著彼得及約翰回到主的墳墓。

解經家推測當耶穌被害後,彼得及約翰可能逗留在耶路撒冷(聖經記載主被捉拿之後,只有彼得及約翰在仍在主附近,其他的門徒都四散了。)所以抹太拉馬利亞就去耶路撒冷找他們。其他餘門徒則在可能住在伯大尼。其他婦女看見天使後就去伯大尼找他們。這就解釋到為何這兩批門徒沒有在路上碰到的原因。

復活的主首先向誰顯現?

聖經明說主首先向抹大拉馬利亞顯現

「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耶穌復活了,就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耶穌從他身上曾趕出七個鬼。」(可16:9)

為甚麼主首先向她顯現?不向其他門徒顯現?我們在聖經中看到在以下七個原因:

一、抹大拉馬利亞是陪主到最後一刻的人

「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他母親與他母親的姊妹,並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約19:25)。除了約翰,其他門徒都四散了!

你在主最需要你的時候,是否一直留守在主的身邊,直到最後?還在試煉及患難的時候,是否仍然忠心跟隨主?還是像門徒那樣只在平順時跟隨,在有利害衝突或危險時就離棄主?

二、抹大拉馬利亞是最早去找主的人

「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墳墓那裡」(約20:1)

前一日是安息日,不可能行動。一過安息日(主日)天還黑的時候就出發。多睡一點不可以嗎?

我們有沒有一早去尋求神、親近神?

不純粹是時間,心態上我們是否優先愛主?有沒有抹大拉的馬利亞這麼迫切去記念主?

三、 抹大拉馬利亞是最急切去找主的人

她看見石輥開了,主的身體不見了,其他婦女還沒有反應,她就立即去找彼得及約翰幫助(她共走了三次)

其實只是個屍體而已,不見了有甚麼大不了呢?為何這麼迫切及難過呢?只是個記念而已!

但主對她對她曾有極大的恩情(趕出七個鬼),她永誌不忘。

主為我們付出一切,為我們流血捨命,對我們的大恩大德,我們對主有沒有這種愛的記念?

四、抹大拉馬利亞是留守在主墳墓最久的人

約翰彼得都離開了,她還是一直在守候,可能等候有人會把主的屍體抬回來(偷了又怎有可能抬回來?),可能等候有神蹟,可能純粹不捨得離開。好像路得,她的嫂子俄珥巴都離開回園了,但她仍捨不得離開她的奶奶拿俄米。

我們對主有沒有這種依依戀戀,不捨得離開的愛?就算感覺不到主同在,但仍不想離開?

五、 抹大拉馬利亞是因失去主而哀哭的人

聖經說她是站在哭的。但仍低頭往墳墓裡看。

天使問她為何哭、主也問她為何哭,就是因為主的身體不見了。她是何等的愛主!

今天我們有沒有像抹大拉馬利亞一樣愛主?她為不見了主的身體而痛哭。我們有沒有因為犯罪或疏忽追求而失去主的同在感到難過?

六、 抹大拉馬利亞是為主忘記自己的人

「耶穌問他說:婦人,為什麼哭?你找誰呢?馬利亞以為是看園的,就對他說:先生,若是你把他移了去,請告訴我,你把他放在哪裡,我便去取他。」(約20:15)

不是叫拿去的人取回來,而是自己去取。一個小女子怎樣取呢?但她不計算。

你有沒有因為愛主的緣故而忘了自己呢?有沒有為主捨棄自己,不計較代價?「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2:20)

七、 抹大拉是抓住主不放的人

「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約20:17)

 「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的意思是:

  1. 祂不久之後要升天,所以不要強留祂在地。祂在天上還有工作。
  2. 祂現在還未升天(祂仍會在地上40天),所以不要擔心主不再出現。

我們知道主升天之後,差遣聖靈來,與我們永遠同住。

我們有沒有像抹大拉馬利亞的心,這樣渴望與主同在呢?你在她這樣愛主的心嗎?

想到抹大拉馬利亞曾經是被七個鬼附著。被主拯救後,竟然這麼的愛主,我們又如何?

難怪主首先向她顯現!

最後,不要忘記愛主不只是情緒上的流露,也是一個行動: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約14:21)

主捨命十架時你在哪裡

周子堅

「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他母親與他母親的姊妹,並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原文作婦人),看,你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他到自己家裡去了。」(約19:25-27)

以上是主被釘十架後說的第三句說話。主在十架上共說了七句話,就是著名的「十架七言」。我們看到,主所說的頭三句話,都是為著別人說的,不是為自己說的。當祂被兵丁釘上十架時,祂向殺祂的人求情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這是赦免之言。當祂被左右其中一個同釘的強盜譏笑的時候,他對另外一位願意悔改的強盜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23:43)。這是拯救之言。主就是這樣為人,不為自己。祂沒有埋怨,沒有申冤,被罵沒有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祂所說的,都是給人帶來寬恕、盼望及安慰。我們遇到不公平或受苦的時候,常常都是為自己大吐苦水,怨天尤人,甚至會激烈申辯。我們可有像主一樣,受害所說的話都是滿有恩典及憐憫?

在思想主十架上第三句說話之前,讓我們先看看祂釘十架時有甚麼人在場。路23:49說主被釘的時候,「一切與耶穌熟識的人,和從加利利跟著他來的婦女們,都遠遠的站著看這些事。」然而,這些人只是「遠遠的站著」,而且聖經也沒有記載他們的名字。約19:25說「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他母親與他母親的姊妹,並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我們有理由相信,這些人曾經非常接近主被釘的地方,應該就在十字架底下,因為主在十架上所說的話,馬利亞都能聽到。若站得太遠就不可能聽得清楚。那些站在十架旁的人是誰?第一個就是耶穌肉身的母親馬利亞。第二個是祂母親的姊妹(即是主耶穌的姨母)、革羅罷的妻子,亦是叫馬利亞。第三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就是主曾在她身上趕出七個鬼的。這個馬利亞也是在復活清晨第一個遇見主的。

除了三個馬利亞之外,還有一個主的門徒。這個門徒自稱為「祂所愛的那門徒」。這個門徒是誰?相信很多人都已經知道,他就是寫這卷福音書的約翰。約翰常常用「主所愛的那門徒」來代表自己(約13:23;20:2;21:7,20)。在他所寫的福音書中沒有出現過自己的名字。約翰故意把自己的名字隱藏起來,我想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約翰是一個謙卑及捨己的人,他覺得自己很不配,所以不想公開自己的名。第二個更加可能的原因是,整卷約翰福音都是為了見證基督,高舉基督而寫的,自己的名字沒有需要提及。這給我們一個很寶貴的教導,就是我們作主門徒的,只要主被認識,主的名被高舉,那就夠了,有沒有人認識及注意我們都不重要。就如一位曾經被主大用的僕人懷特腓說:「讓喬治懷特腓的名字滅亡,讓基督的名得著尊榮!」

然而,當約翰不得不提及自己的時候,他就用「主所愛的門徒」來代表自己。這是他常用及鍾愛的筆名。坦白說,我認為世上再沒有一個代名比「主所愛的那門徒」更美好。不是「愛主的那門徒」,而是「主所愛的那門徒」。當然,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愛主,但我們實在不敢認為自己很愛主,只會覺得對主有太多的虧欠。「愛主」固然是重要,但「主所愛」更為重要及寶貴。若不是主愛我們,我們哪有資格及能力愛主?「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一4:10);「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一4:19)。我們又看到,主對每一個信徒的愛都是很個別的。不是「主所愛的那些門徒中的一個」,而是「主所愛的門徒」。主不單是愛一個群體,愛整個教會,這當然是事實。但主也個別地愛每一個屬祂的人!我們每一個重生得救的人,都有資格與保羅一同說:「祂是愛,為捨己。」讀者們,請問你知道你是主所愛的嗎?你能否與約翰一樣說自己是「主所愛的那門徒」?若答案是否定的,難怪你愛主的心這麼軟弱冷淡!

除了這四人之外,還有其他親人或門徒站在主的十字架下嗎?聖經沒有提及,起碼沒有記載他們的名字。可能他們是遠遠站開,保持一段安全距離,又或全部躲藏起來,不敢露面。雖然彼得不久前還堅稱就是與主同死也願意,其他門徒也異口同聲地附和。但結果呢?到頭來還不是大難臨頭各自飛!這正應驗了聖經的說話:「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可14:27)

我們不要只怪責他們,我相信我們當中許多人都可能像他們一樣,在平順安穩的日子就說愛主、感謝主、並承諾為主作甚麼都願意。但當面對危險或利害關頭,多少人因為怕付出代價就放棄立場,甚至棄主而去!請問主捨命十架時你在哪裡?口裡說愛主是沒有用的!有一首詩歌這樣說:

主捨命十架時你在哪裡?

主捨命十架時你在哪裡?

啊!有時我一想到就戰抖,戰抖,戰抖,

主捨命十架時你在哪裡?

患難雖然顯出了人的軟弱及失信,但患難也見真情。當大部分門徒都離棄主,令主傷心難過的時候,仍有四位忠心愛主的人守候在主的身旁,使主稍得安慰。試問我們這些卑微的受造之物給至高至大的神甚麼呢?若能在主最痛苦的時候,給主一丁點兒的安慰,我們已經不枉此生了。我相信主看見那幾個人默默地站在十架下,甚麼都沒有做,但祂的心是悅納這樣「兩個小錢」的奉獻,因為都是出於忠誠的心及真摰的愛。請問我們是那些令主傷心失望的人,還是使主得安慰的人?

另一個想大家思想的問題是:在主十字架下最少有四人,為甚麼主只向他母親馬利亞說話,並特別吩咐約翰照顧她呢?

第一個原因當然是:馬利亞是主的母親。主很愛祂的親人。聖經一向非常強調親情。十誡前四誡是向神的,後六誡是向人的,而向人的六誡排第一的,就是「當孝敬父母」。新約對於孝順的教訓也與舊約一致:「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6:1-2);「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西3:20);「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提前5:8)。我們信主的人,不要只顧屬靈的事,而忽略了家庭的責任。不要只顧教會的聚會及事奉,而忽略家人的需要。主不單為馬利亞禱告,然後打發她平平安安的去,祂乃是吩咐約翰實際地在生活上照顧她的需要。教會傳統說約翰一直照顧馬利亞直到她離世。

第二個主特別向馬利亞說話的原因,就是因為當時馬利亞是最傷心。當然,在場所有愛主的人都很傷心,但最傷心的人一定是馬利亞。她是主肉身的母親,是她把主耶穌生下來,把他從小養育成人,她對耶穌的感情一定最深。當她親眼看到自己的兒子無故受害,痛苦地被釘在十字架上,她的心豈不悲痛欲絕,淚乾斷腸?主既知道馬利亞的心是最痛的,祂又怎會不去安慰,並吩咐門徒照顧她呢?弟兄姊妹,你心裡是否一樣經歷憂傷痛苦,甚至沒有人能明白及安慰呢?但主是明白的,祂必定看顧你:

主看顧麼?當我心痛苦,令我不能快樂歌唱,

當重擔壓下,當憂慮增加,我的路艱苦又漫長?

主看顧麼?當我遇試探,我雖盡力不能抵擋,

當我極憂傷、心靈不歡暢,我眼淚整夜往下淌?

副歌:主必看顧,主必看顧,救主體恤我痛苦,

當白晝甚難過,夜裡又悽楚,我知救主看顧。

「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拯救靈性痛悔的人。」(詩34:18)

「他醫好傷心的人,裹好他們的傷處。」(詩147:3)

「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賽61:1)

下一個我們要思想的問題是:為甚麼主要揀選約翰去照顧祂的母親?

第一個原因,就是當時只有約翰這個門徒在十字架旁及在馬利亞身邊,主沒有其他人可選。可能有人覺得這個原因不太好,沒有人用才用約翰,他心裡會否不舒服?我想他不會的。最適合的人選,往往就是最需要的時候可以被用的人。不錯,可能有人比約翰更勝任那個工作,但主要用人時他們在哪裡?聰明的、能幹的、有恩賜的人在哪裡?那些口口聲聲說愛主、至死也跟隨主的人在哪裡?主在十架上看下來,全都不在,那麼主就把祂母親交託唯一在場的門徒。在人看來,約翰未必是最好的人選,但在主看來,他實實在在是最好的,因為他在那裡!多麼寶貴的約翰,在眾人都害怕離去後,他仍願意冒險站在十字架下,這就是主用他的主要原因!人用人,是看他有多少能力才幹;神用人,是看他有沒有願意的心,以及隨時被主用的心志。

若我們真正認識自己,都會覺得自己很不配,都會認為許多人比自己更適合某個工作或事奉崗位。多少次我站在講台上,不知道為何要來。我有甚麼資格去教導人?許多人比我還適合。但可能那些比我適合的人沒有時間,又或者他們不想來,所以神就安排一個不夠資格的人來。但感謝神,神常常是用不夠資格的人來事奉祂!

「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林前1:27-29)

從前有一個名叫艾偉德的英國女士,個子矮小,學歷低微,在一個家庭中當女傭。但後來神呼召她去中國宣教。她排除萬難的來到中國,照護一大群孤兒的肉身及靈魂的需要。到了晚年,她回顧當初的呼召時說:

「關於來中國宣教的事,我想,在神眼中,我並不是神第一個選擇…我不知道祂選了誰,但是,我想至少他是男性,並且應該是個有學問的人。我不知道他發生了甚麼事,或許他死了,或許他不願意來…然後,神往下看,看見了格萊蒂•艾偉德,神說:『好,就選艾偉德,因為她願意。』」

弟兄姊妹,你有被神使用的心嗎?你有沒有作好準備?神要用人的時候,你在哪裡?可能你一直認為神一定不會怎樣使用你,你覺得自己知識不多,恩賜不多,能力不多。在你認識的人中,你看見一大班人比你適合,神要揀選人作祂的工,或站一個崗位,怎樣輪也輪不到自己。但你不應這樣想,我們雖然不配,若祂看見你有願意的心,祂就很樂意地使用你。若你回應主的呼召,你就是最適合的人選。

「因為人若有願做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林後8:12)

其實願意的心也是神賜的,所以我們真的沒有甚麼可誇!

主把馬利亞交託約翰的第二個原因,我想是因為約翰的愛心。我認為就是有其他門徒在場,主很可能仍會揀選約翰,因為他比其他使徒更著重愛心。他有「愛心使徒」之稱。在新約,「彼此相愛」這個詞出現了十四次。在保羅13封書信中只出現過4次,但在約翰福音及約翰書信卻出現了10次。約翰福音引述主吩咐門徒要「彼此相愛」共4次,約翰書信約翰勸勉門徒「彼此相愛」則有6次。教會傳統說約翰在老年住在以弗所,被門徒抬到教會時,常常說:「小子們啊,你們要彼此相愛。」。主挑選這位這麼強調愛心的使徒照護他的母親,豈不最合宜?然而,令我們最得安慰,還不是約翰的愛心,乃是約翰愛心的由來。約翰最初追隨主的時候,愛心並非很大。他另外的名字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事實上,他起初的性情也真像雷子。當主耶穌打算進入撒瑪利亞傳道,那裡有些人不接待祂,雅各及約翰竟然說:「主啊,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像以利亞所做的嗎?」這禱告不是怎樣有愛心吧!但奇妙的是,當聖靈在他生命作工時,他的愛心便漸漸成熟起來。「聖靈所果子,就是仁愛。」他被主的愛所感動及激勵,以致他說:「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一4:10);「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一4:19);「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約一4:21)。所以主若揀選我們去事奉祂,祂必定會給我們能力及恩典。祂吩咐你去愛某人,祂就必定會賜你足夠愛心,問題是我們願不願接受主的託付。

今天,主也吩咐祂的門徒去看顧神家裡的人。主親口說,凡遵行天父旨意的,就是祂的兄弟姊妹及母親(太12:50)。主已經把這個建立及看顧神家的責任託付給我們:「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9-20)。有人以為主只是對那十一個使徒說,不是對一般信徒說。其實不然,因為主明明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試問單靠那十多人,如何能把福音傳遍天下,如何使萬民都作主的門徒?當然是每一個信徒的責任。然而,「要收的莊稼多,做工的人少。」主的羊圈外還有許多羊流離失所,「他們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可6:34)。神家也普遍地缺乏「作群羊的榜樣,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的好牧人。究竟神可以差遣誰去收割莊稼、誰願意出一分力去牧養及守望主的羊呢?現今世界風氣敗壞,政局混亂,傳媒荼毒,教會荒涼,願意挺身而出,為主發聲的信徒在哪裡?主正徵召人在這末世為祂打最後一仗,主要用人之際,你在哪裡?請再一次聽聽主的呼籲:

「我又聽見主的聲音說:『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

但願我們都異口同聲說:

我在這裡,請差遣我!」(賽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