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論合乎聖經

Douglas D. Bookman

「時代論前千禧年觀」在當今可能不像二十世紀那樣受歡迎。事實上,本書其中一位作者曾半開玩笑地觀察到,有時我們似乎已經不能在正式場合中提及「時代論」這個詞了。因此,一些原本在對時代論前千禧年觀友善的圈子裡受栽培的年輕男女,可能在他們的事奉預備過程中,過於輕易地摒棄了這個觀點。他們可能被教導或閱讀到,認為時代論及其災前被提的前千禧年末世論,只是一場民粹主義運動,主要靠流行的預言小說維持,因此不具備值得認真神學探討的價值。或者,他們可能被說服,認為聖經詮釋學很複雜,而時代論的詮釋方法過於簡化。又或者,他們可能確信,某種形式的取代神學是接受恩典教義的必要伴隨物。

我認為這些都是迷思。我主張,與其他體系相比,時代論前千禧年觀始終如一地提供了對舊約和新約的最佳理解,並且最能彰顯神對祂應許給以色列的信實。神對以色列民族的所有應許都已經實現或將要實現。神並沒有離棄以色列。

時代與時代論

時代論與其他體系之間的差異,並不在於對「時代」的解釋。「時代」是希臘文 οἰκονομία 的翻譯,意思是管家職分,或行政管理(路加福音 12:42;以弗所書 3:9)。

同樣地,每位基督徒都是神啟示的個人管家。使徒保羅認為自己是神所賜關於教會之啟示的管家。他寫道:「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祕事的管家。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哥林多前書 4:1-2;參以弗所書 3:2-3)。在其他經文中,一個時代被稱為一種管家職分。保羅將教會時代描述為「為歷代所隱藏的奧祕……的管家職分」(以弗所書 3:9,新美國標準聖經)。

「時代論」這個神學體系的名稱,顯然源於這樣一個觀念:其追隨者認為神對人類的計畫是透過一系列連續的管家職分或行政管理工作展開的。但任何嚴肅的聖經學者,無論是否為時代論者,都不會懷疑聖經中存在著連續的時代。例如,聖約神學的早期倡導者之一赫爾曼·威修西斯(Herman Witsius)在他兩卷集的著作中,有一章標題為「論恩典之約的不同安排或時代」。威修西斯解釋說:「我們將在本章簡要闡述這些安排。」威修西斯在這一章中討論了兩個時代:墮落之後開始的舊約時代,以及新約時代。在另一處,威修西斯談到了伊甸園中的第三種「安排」,在該安排下,行為之約管理著神的事務。在他書的另一部分,威修西斯以類似的話語介紹了他關於恩典之約的章節:「現在讓我們更具體地考察這約得以施行的兩種安排,或不同的時代。」在後續章節中,他討論了「在挪亞之下」、「從亞伯拉罕到摩西」、「論十誡」和「論眾先知」的恩典之約。

因此,聖約神學家、時代論者和前千禧年取代神學家對「時代」一詞的使用有著相似的理解。支持無千禧年論的聖約神學家山姆·斯托姆(Sam Storm)指出:「然而,必須注意,承認聖經歷史中存在不同的階段或時期,並不是時代論的主要特徵。所有基督徒都承認神的救贖旨意在聖經中的發展。」

像約翰·范伯格(John Feinberg)這樣的時代論者一再強調這一點。范伯格寫道:

最初的錯誤是認為「時代」這個詞和談論不同的管理秩序只出現在時代論思想中。哪個聖約神學家認為 οἰκονομία 不是聖經詞彙?此外,聖約神學家經常談論,例如,恩典之約的不同時代。既然時代論者和非時代論者都使用時代這個術語和概念,那麼這本身並不是時代論的獨特之處。它之於時代論,就像談論聖約之於聖約神學一樣,並非其獨有特徵。時代論者一直都在談論聖約。

時代論者一直意識到聖經中的時代,但其他神學體系也是如此。

甚至「時代論者」這個名稱可能最初是由後來被稱為「時代論」的反對者所創。托德·曼古姆(Todd Mangum)認為,1936年是時代論者「首次接受『時代論者』這個標籤來稱呼自己。時代論者似乎只是勉強接受了這個標籤,主要是為了回應北方長老會針對他們所寫的文章。」因此,「時代論」並不是這個尊重神對以色列應許之體系的最佳名稱。時代論者沒有選擇這個名稱,它作為他們觀點的識別名稱還不到一百年,而且它向一些人暗示了奇怪的教義,例如多種得救方式。一些時代論者建議將這個體系稱為「未來主義前千禧年觀」,其他人則建議稱為「恢復主義」,即相信得贖的以色列將恢復到神計畫中心的體系。另一個可能的好名稱是「聖經聖約主義」,因為這個體系不是建立在時代的基礎上,而是建立在主要的聖經聖約上,特別是亞伯拉罕之約、摩西之約、大衛之約和新約。⁸ 這些聖經聖約構成了通常所謂時代論的骨幹。

時代論者也曾試圖對時代提出其他澄清要點。第一,時代本質上不是一個時間段。雖然涉及一個時間段,但時代的關鍵在於存在一個可區分的管家職分或行政管理。第二,聖經中的不同時代並不代表不同的得救方式。神對救恩的預備一直是基於基督已完成之工,藉著信心、本乎恩典。相反地,一個時代處理的是神治理世界的不同方式。第三,每個時代確實有其獨特的特徵,是神清楚啟示的,但有些原則會延續到後來的時代(例如,死刑)。第四,對於有多少個時代,時代論者之間存在不同看法。通常教導有七個時代,但有些時代論者認為只有四個。一個人不一定要承諾一定數量的時代才能成為時代論者。

福音派

如果我們不能通過時代論者對「時代」這個聖經詞彙的獨特使用來識別他們,那麼誰是時代論者?時代論者通常是一群相信聖經、持守基本信仰的基督徒,並且常被描述為福音派。近年來的教會歷史學家將福音派的本質歸結為四點:

1.  聖經的權威。

2.  藉由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而完成的救贖之獨特性。

3.  個人歸信的需要。

4.  傳福音的必要性、正當性與緊迫性。

這些特徵適用於時代論者和其他福音派人士。許多屬於歷史性基要主義並偏好自稱「基要派」的基督徒也是時代論者。然而,並非所有福音派都是時代論者。如上所述,時代論及其災前被提的前千禧年末世論教導,近年來可能已經失勢。

與我們研究相關的、關於福音派較為重要的文章之一,發表於1956年3月的《基督教生活》雜誌,標題為「福音派神學正在改變嗎?」該文指出了二十世紀中期福音派神學變化的八種方式:(1)對科學的友好態度;(2)願意重新審視關於聖靈工作的信仰;(3)對不同的末世論觀點持更寬容的態度;(4)脫離所謂極端時代論的轉變;(5)越來越重視學術研究;(6)更明確地認識到社會責任;(7)重新探討聖經默示的問題;(8)福音派神學家越來越願意與自由派神學家對話。

關於第三點,該文指出:「過去大多數基要派都是前千禧年派和災前被提派……但在過去十年中,關於這些主題的辯論一直在激烈進行。」西敏斯特神學院的保羅·伍利(Paul Woolley)說:「一般的福音派基督徒認識到,關於這一點的聖經解釋並非如此簡單,以至於他可以在每個細節上都確信無疑。其結果是,對末世論體系的細節有了更健康的開放態度。」在解釋第四點時,該文作者宣稱:「神學家們可能在『時代論正面臨真正的考驗』這一點上的意見一致程度,超過了其他任何陳述。沃倫·楊I(Warren Young)的評論:『當今的趨勢是遠離時代論——遠離司可福註釋——轉向更歷史性的方法,』這得到了許多福音派神學家的響應。」

關於時代論可能消亡的這些預測,並未達到這些作者所暗示的程度。儘管如此,「福音派神學並非鐵板一塊」,並且自那篇文章發表以來,整體上變得更加模糊。並非所有福音派都是時代論者。並非所有基要派都是時代論者。但許多人是。重要的是,從來沒有、也永遠不會有新神學派的時代論者——也沒有新神學派的災前被提前千禧年論者。這是不可能的,因為時代論者對聖經文法歷史詮釋法的強烈投入。

一致性的文法歷史詮釋法

文法歷史詮釋法的目標,是發掘一段經文原初作者所意圖表達的意義,以及原初聽者所理解的信息。找到這個意義可能不總是詮釋的終點,但它始終應是最重要的第一步。

聖經並非神祕莫測,因此理解一段經文通常並不困難。在「文法歷史詮釋法」中,「歷史的」意味著神的學生如果了解聖經作者的歷史、社會和文化背景,就能更好地理解聖經。「文法的」詮釋意味著逐字逐句地研究,了解句子中的主要子句是什麼,並觀察動詞、名詞和形容詞如何融入句子結構。它還包括對緊接前文和後文的考察。

當然,詮釋者也應牢記經文所屬的文體類型:詩歌(詩篇)、預言(以賽亞書、啟示錄)、書信(羅馬書)、歷史(創世記)或敘事(使徒行傳)。然而,承認一段經文的文體類型,並不會模糊理解原初作者意圖的努力。鑑於我們這個時代英語譯本的品質,加上一些由相信聖經的學者撰寫的優秀註釋,所有基督徒都有可能通過認真研究來理解一段經文的含義。

舊約先知的可靠性

舊約先知是關於是否採用一致性的文法歷史詮釋法的爭議中心。所有福音派人士都在一定程度上相信聖經的文法歷史詮釋法。否則,他們就不會是福音派了。但在這個問題上,特別是在舊約預言方面,時代論者更加一致。時代論者相信並教導,舊約預言不能被剝奪其原初的意義。如果一位舊約先知預言了一個未來國度的輝煌,這國度由君王耶穌治理,並以耶路撒冷為中心,時代論者相信這正是將會發生的事。例如,以賽亞預言以下內容時,他的意思是什麼?

亞摩斯的兒子以賽亞得默示,論到猶大和耶路撒冷。末後的日子,耶和華殿的山必堅立,超乎諸山,高舉過於萬嶺;萬民都要流歸這山。必有許多國的民前往,說:來吧,我們登耶和華的山,奔雅各神的殿。主必將他的道教訓我們;我們也要行他的路。因為訓誨必出於錫安;耶和華的言語必出於耶路撒冷。他必在列國中施行審判,為許多國民斷定是非。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以賽亞書 2:1-4)

時代論前千禧年論者相信,這正是將要發生的事。時代論者說,聖經的詮釋者必須忠實地處理舊約經文在其自身上下文中的意義。鑑於舊約包含了十六卷先知書,這絕非小問題。關於永恆國度之前未來地上國度的類似預言,也在舊約的歷史書和詩歌書中啟示出來。

教會是一個獨特的組織

除了致力於一致性的文法歷史詮釋法之外,時代論者還相信,教會不僅僅是聖約神學家所教導的「更新版的以色列」,教會也沒有永久性地取代以色列。在某些方面,舊約時代和新約時代的信徒是相似的。例如,兩者都是基於基督代替性的死亡,藉著信心、本乎恩典而得救。然而,我們在聖經中學到:(1)教會在舊約中是一個奧祕,因此它是一個始於五旬節(使徒行傳2章)的獨特組織;(2)「以色列」這個詞在聖經歷史中、教會時代中以及預言性預測中,總是指那個立約的民族。

教會在舊約中是一個奧祕

像非時代論者常做的那樣,談論「舊約教會」或「舊約中的教會」在神學上是不正確的。新約在以弗所書第 2-3 章明確指出,教會是某種新事物,在過去是不為人知的。從第二章十一節開始,使徒保羅詳細說明了舊約之下外邦人所面臨的可怕困境,總結了以色列民擁有而外邦人沒有的五項特權:

所以你們應當記念: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是稱為沒受割禮的;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以弗所書 2:11-12)

根據保羅的說法,(1)外邦人沒有彌賽亞的盼望(「與基督無關」);(2)他們與以色列國民隔絕;(3)他們被排除在應許之約以外;(4)他們沒有得救的盼望;(5)他們與以色列的神隔絕(「沒有神」)。

然後保羅揭示了這個可怕困境的解決方案:「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2:13)通過聖靈的洗歸入與基督的聯合(參加拉太書 3:27),基於基督所流的寶血,救恩之門向外邦人打開了。其結果是,猶太人和外邦人在教會中作為一個整體,處於平等的地位:一個新人,一個身體,一位聖靈(2:14-18)。

合一與嶄新是這個新組織的主要特徵。雖然從前與神的計畫無關,但得救的外邦人現在與得救的猶太人同為神家裡的公民,同為基督身體的肢體,同為應許的彌賽亞救恩及其伴隨的新約聖靈事工的祝福的分享者(2:19-22)。

此外,相信的猶太人與外邦人在一個新身體中的聯合,在舊約中是一個奧祕(3:3)。「奧祕」這個詞並不意味著神祕、玄妙或令人困惑。「奧祕」僅僅意味著「祕密」。教會在舊約中是一個祕密。這個祕密的內容實際上是對教會的定義。正如保羅所解釋的:「這奧祕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3:6)因此,正如保羅所定義的,教會是猶太人和外邦人在一個身體中平等地聯合在一起。保羅補充說,這是一個祕密,因為它以前沒有被啟示出來(3:5)。但這個祕密不再是祕密,因為它現在已經由聖靈啟示出來了。而聖靈透過使徒和新約先知將這個祕密啟示給世界(參歌羅西書 1:25-27)。

如果教會在舊約中沒有被啟示出來,那麼就沒有所謂的舊約教會。五旬節那天新約教會被建立時所發生的事情,不僅僅是對一個「舊約教會」的吸收或更新。是的,兩者都是藉著信心、本乎恩典而得救。從救贖論的角度來看,神的子民是合一的。但教會是一個獨特的組織,與五旬節那天形成的以色列民族不同。教會和以色列在神未來的計畫中都將繼續佔有重要地位。

教會不是「新以色列」

不僅談論「舊約教會」在神學上是不正確的,說教會是「新以色列」也是不正確的。聖經中沒有證據支持這種說法。保羅·本威爾Paul Benware解釋說:

「以色列」這個詞在新約中共使用了七十三次,每一次都指代民族性的以色列。在這七十三次出現中,只有三次被聖約神學用來證明以色列等於教會,這幾乎不能被視為支持「以色列等於教會」這一觀點的壓倒性證據。有趣的是,聖約神學家在這三個引用中的兩個上並未達成一致。有些人認為其中兩處(羅馬書 9:6 和 11:26)指的是民族性的以色列。

非時代論者認為他們在加拉太書 6:16 中具體找到了教會被明確標識為「新以色列」的主要經文。加拉太書 6:16 中並沒有「新以色列」這個詞組,這個詞組也從未出現在聖經中。但在這段經文中,保羅使用了「神的以色列民」(加拉太書 6:16)。非時代論者聲稱,保羅說「神的以色列民」是教會的名稱,並且教會更新並取代了以色列,因此成為了「新以色列」。根據一些聖約神學家的說法,這節經文「是新約中宣告基督的普世教會就是神的以色列民、亞伯拉罕的後裔、以色列聖約應許的繼承者的主要見證(參加拉太書 3:29;6:16)。」然而,更佳的解釋是,「神的以色列民」不是教會的名稱,而是指加拉太眾教會中敬虔的猶太人。

這節經文出現在加拉太書的結尾,保羅正在向加拉太的各教會發出他最後的勸誡。這封書信的大部分內容都是關於猶太主義者的警告,保羅在即將結束時重申了他的警告:

凡希圖外貌體面的人都勉強你們受割禮,無非是怕自己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他們那些受割禮的,連自己也不守律法;他們願意你們受割禮,不過要藉著你們的肉體誇口。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凡照此理而行的,願平安、憐憫加給他們,和神的以色列民。(加拉太書 6:12-16)

非時代論神學家支持教會是「新以色列」的觀點,他們聚焦於這裡翻譯為「和」的連接詞。他們聲稱希臘文(καὶ)有時意為「就是」(even),應該在第十六節這樣翻譯。因此,保羅就將相信的外邦人與「神的以色列民」等同起來。所以他們說,「神的以色列民」是教會的另一個名稱。但是,依賴一個連接詞的次要含義來支持如此重要的神學觀點,並不具有說服力。

正確理解「神的以色列民」更為重要的,是緊接的上下文。所有人都同意,保羅在這裡特別針對那些未受割禮的外邦信徒(12-13 節)。他以第二人稱複數(「你們」)對他們說話。聖約神學家和時代論者也同意,第十六節中的「他們」也是指那些持守割禮不是得救一部分這一真理的外邦基督徒。

然後,保羅將祝福(「平安、憐憫」)賜給加拉太眾教會中不會被猶太主義者論點壓倒的兩個群體:(1)外邦基督徒(「他們」)和(2)敬虔的猶太人(「神的以色列民」)。保羅並不是在說教會現在應該被稱為「神的以色列民」或「新以色列」。他指的是加拉太眾教會中拒絕猶太主義者的猶太信徒。這些敬虔的猶太人就是「神的以色列民」。

我們也應該記住,「以色列」這個詞在其他七十二次使用中,總是指民族性的以色列。而且,如果在他書信的結尾勸誡中,他向加拉太眾教會投下這顆「重磅炸彈」,說他們現在是「新以色列」、「神的以色列民」,那將是非常不尋常的。事實是,「以色列」和「神的以色列民」這兩個詞在新約中從未作為教會的同義詞使用。因此,沒有所謂的「舊約教會」,教會也不是「新以色列」。

(This is an excerpt from the book Forsaking Israel, edited by Larry Pettegrew and authored by members of the faculty at Shepherds Theological Seminary.)

基督徒應拒絕心理學的五個原因

周子堅

根據一些統計資料,心理學是世上的大學眾多學科中最受學生歡迎的科目之一。心理學標榜它能幫助人了解人內心及有助解決人心靈問題。我們基督徒當然知道真正能醫治人心靈的只有神,但世上大部分人因著不信,不肯來到這位恩主面前得幫助。所以,他們並無其他撰擇,只能依靠人為的方法來舒緩一下內心的困苦。這本是不信的人的景況。然而,這幾十年來,心理學也不斷地滲入基督教。到了今時今日,心理學在基督教中已經大行其道,影響深遠。許多教會牧者用心理學的觀念及技巧來牧養及講道;大部分神學院都開設心理輔導學科目,有神學院甚至與屬世的輔導機構掛鉤,協助神學生取得專業輔導員的資格。到底我們基督徒對心理學的立場應該如何?我們應否接納心理學,又可否如一些基督教人士提倡,將聖經與心理學融會貫通?我的答案是斬釘截鐵的「不」。我在以下舉出基督徒應拒絕心理學的五個原因:

一、心理學不是出於神

眾所周知,發明心理學理論的祖師們都不是基督徒,他們都是不信主甚至反對基督教的。他們主張的心理學理論及方法甚至與新紀元及通靈術有關。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是無神論者及反基督教的;容格(Carl Jung)是通靈的;羅傑斯(Carl Rogers)相信輪迴及曾經召魂;馬斯洛(Abraham Maslow)是泛神論的。請問神會不會透過這些人來教導我們基督徒如何治療心靈呢?有人辯稱所有真理都是神的真理,意思即所有真實的事都是出於神,如科學的定理是出於神,這些真實的事我們應該接受。這個說法不無道理。然而,若有人想用這個論點叫我們同樣地接受心理學,這是牽強附會及混淆視聽的。一來,心理學根本不是科學,心理學發展至今百多年來都沒有有力證據證明它是科學。心理學各學派理論分歧,果效反應不一,根本不能說是定律,更加不是永恆不變的真理。若有人堅持心理學、心理治療等是科學,那麼它必然是「偽科學」了(pseudo-science)(作者按:‘pseudo’一字是主要意思不是指「非」,而是指「假冒」、「偽裝」)。不同甚至互相衝突的理論能有相同的效果,相同的方法在不同的人身上卻有不同的反應,有時有效,有時無效,因果難分,如何辨證?若有人要爭拗科學的真正定義,我不想在這件事上糾纏,我還是讓那些專家們繼續深究。但就我個人而言,心理學絕對不如生物、化學、物理的科學化。人的內心是不能用科學方法去深究及醫治的。再者,我們基督徒所說的「真理」,不是泛指世上一切真實的事,乃是指聖經中屬靈的真理。主耶穌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2);「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約17:17)。究竟主耶穌以上所說的真理是指甚麼?是指世上一切真實的事嗎?這些事能叫我們「得自由」及「成聖」嗎?不!聖經中所說的「真理」,其實是指著神的話語而言。心理學絕對不是屬靈的真理,絕不能使人得自由及成聖,更加不能使人得救。為何要將心理學與聖經相提並論?在處理人內心及靈性的事上,教會不需要聽從這些由人發明出來,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的所謂「真理」;教會需要的是高舉聖經的真理,只有神的話語才能真正醫治人的心靈:「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 (詩19:7-8)。

二、心理學與聖經教導衝突

心理學不單不是屬靈的真理,它的主要理念更是與聖經的教導互相衝突的。舉例說,心理學是以人為中心的,而聖經卻是教導以神為中心;心理學教導人要愛自己,聖經卻教導人捨己;心理學高舉人的自尊,聖經卻教導人不要尋求人的榮耀;心理學教導罪咎感是有害的,聖經卻教導我們要為罪惡懊悔難過;心理學教人專注肉體的感受,聖經卻教導人攻克己身,叫身服我。不但如此,許多心理學祖師們的道德觀是非常敗壞的。佛洛伊德主張讓年輕男孩和良家女孩自由性交。容格也主張性放縱。羅傑斯贊成婚前及結婚後找不同伴侣有性行為,他對色情文學及毒品持開放態度。馬斯洛認為人的道德觀只是個人的想法及喜好而已。我實在不明白那些所謂基督徒心理學家如何及為何將這兩套本質如此相反的道理融合一起。就是他們真有能力這樣做,我們也絕對不會接受的。何解?當日以利亞向以色列人責問的話已經告訴我們了:「你們心持兩意要到幾時呢﹖若耶和華是神,就當順從耶和華;若巴力是神,就當順從巴力。」(王上18:21)。若耶和華是神,你們就單一事奉耶和華吧。若巴力是神,你們就單一服侍巴力。為何要心持兩意呢?你說我兩個都相信,都接受。這是你一廂情願的想法而已,神接受嗎?神不單不接納,而且極其恨惡這件事。神要以利亞將那四百五十個巴力先知殺了。保羅在哥林多後書6章說得更加清楚:「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甚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林後6:14-18)。神的吩咐是這麼清楚明確,祂要我們分別為聖,為何我們還要心持兩意,一方面說接受聖經,一方面又接納心理學呢?

三、心理學沒有比其他方法更顯著的果效

種種證據證實,心理學根本沒有比其他方法更顯著的果效。研究員Truax and Mitchell 探討有關受訓與非受訓的輔導者之比較的研究指出:沒有證據證明一般傳統的研究生訓練課程所培訓出來的治療師比非專業人士更能幫助人。 Dr. Joseph Durlak作的詳細研究計劃之結論是:「總括來說,比較性研究的結果有利於非專業人士……在二十八個調查中,各施助者沒有顯著的分別,然而在十二個調查中,非專業人士卻比專業人士更為有效。」這些研究帶出一個震撼性的結論:「專業人士沒有明確地擁有比非專業人士更優越的技能。再者,專業的精神健康教育、訓練及經驗不是有效幫助人的先決條件。」有人可能不服氣,振振有詞地指出某些人接受心理輔導而得幫助的例子,來證明心理輔導著實有效。我對這事的見解是:接受心理治療的人之所以得著幫助,主要是出於心理作用。我們不能抹煞以上報告所提出的結論。若你一心相信心理輔導員能給你幫助,你就主動去尋求他們的意見,那麼會面之後你或者真的感覺比以前好。但根據以上研究報告所說,若你一心相信你的朋友及家人能你給安慰及幫助,你傾心吐意的向他們傾訴,那麼你所得的幫助可能與你找專業人士差不多,效果甚至更佳!這不是心理作用是甚麼?作為一個專業的心理輔導員,必定會掌握一些聆聽及談話技巧,也能給人一種平易近人及很專業的感覺,這無疑令求助的人對他們有更多信賴。但這些外圍的東西,對真正的心靈治療來說,都不是最重要的。你所需要一些真正愛你及關心你的人幫助你。請問你身邊有沒有愛護你、體恤你、願意耐心聆聽你傾訴心事的家人、朋友、弟兄姊妹、屬靈長輩或牧者?誰真正關心你,是以上這些人,還是那些與你素未謀面,以會面時間而收費的專業輔導員?退一萬步,若你真的沒有關心你的人,主耶穌仍是最愛你最關心你的朋友,祂最了解及體恤你的需要,何不向祂直接傾訴,直接向祂求助?

四、心理學將世界帶進教會

心理學之所以能在神學院及教會這麼流行,其中一個主因就是作帶領的人追隨世界的潮流,要得世界的認同。心理學明明是屬世大學的一個學科。不信的人,心靈上充滿各種各樣的問題,但他們心中沒有神,所以不得不靠助一些人發明出來的方法來舒緩一下,這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對我們信主的人而言,聖靈已經住在我們心中,我們得著一個屬天的盼望及充滿喜樂和平安的生命,還要心理學來幹甚麼?基督教從一開始就沒有心理學這回事(心理學是近這百年來有的),不見以前世代的基督徒特別多心理問題。歷世歷代以來,那些真正信靠主的聖徒,都有豐盛的生命(約10:10),都是過著滿有喜樂及滿足的生活(詩16:11),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羅5:3),這是聖經、教會歷史、以及屬靈傳記告訴我們的事實。奧古斯丁、馬丁路德、加爾文、諾克斯、清教徒、衛斯理、懷特腓、愛德華滋、克理威廉、約翰牛頓、司布真、慕迪、戴德生、達秘、鍾馬田、王明道、倪柝聲、宋尚節等都是神大用的僕人,帶領許多人信主及引進教會的大復興。他們有用心理學作工嗎?那年代的信徒心靈比我們更空虛,靈性比我們更軟弱嗎?若心理學是必需的,為何神不早點將它賜給教會?現今許多神學學者及教會領袖接受心理學,但他們屬靈的能力大大不及那些屬靈前輩,這點足以證明心理學是沒有用的。可惜他們漠視這些寶貴的見證及榜樣,不由分說地將屬世的心理學、輔導學搬進神學院及教會中,目的就是要得世人的認同,世界的榮譽。結果怎樣?教會世俗化了,工作「專業化」了,神有賜福嗎?有任何證據證明接納心理學的教會,他們的會眾比不接受心理學的基督徒心理更健康,靈性更少問題?完全沒有這個證據。教會越倚靠心理學,信徒的心靈就越脆弱:「我的百姓做了兩件惡事,就是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為自己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耶2:13)。教會牧者沒有屬靈能力幫助這些人,卻叫他們去找心理輔導員。教會失去屬靈能力,還沾沾自喜,以為自己是跟上時代潮流,不知自己其實對神的話語失去信心,失去從神而來的能力,以致要向世界求助,這是何等可悲可哀的事!

五、心理學否定聖經的全備性

這點是我們反對心理學最重要的一個原因,它否定了聖經的全備性(The sufficiency of Scripture)。聖經對於人 內心、靈性、道德方面的教導都是全備的,一無所缺。詩篇19:7說:「耶和華的律法全備(perfect),能甦醒人心」;「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perfect),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17)。神說祂的話語是全備的,能使屬祂的人完全,請問提倡教會要接納心理學的人士信不信這句話?若相信,那麼教會就不需要心理學了,因為聖經已經是「全備」了,還需要補充甚麼?若要補充,就不算是「全備」。若不相信聖經是全備的,那麼閣下真正的問題,就是對神的話語失去信心,以致你事奉沒有能力,使你不得不靠世界的方法來彌補你失去的祝福。然而,最令人遺憾的,就是有人一面說聖經是全備的,但一面又認為心理學是必需的,這實在是自相矛盾及自欺欺人的講法。我看過一些基督徒支持及反對心理學的辯論,從來沒有看到支持者正面及誠實回答這個問題—究竟聖經是不是全備的?若答案是是,就去掉心理學吧。一面說聖經是全備,一面又說教會需要心理學,這是實實在在的自相矛盾。若答案是否(我情願人坦白承認,好過自相矛盾),你就該省察到你問題的真正所在了—你已經對神的話失去信心:「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甚麼。心懷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雅1:6-8)。弟兄姊妹,神的話實在是全備的:「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revive the soul)」。心理學或能暫時使人心靈的苦困稍得舒緩,但神的道不單是表面上的安撫,它乃是能使因犯罪失去知覺、剛硬如石、甚至像死了的心靈「復活」(revive)。「他使我的靈魂甦醒。」(He restores my soul)(詩23:3)。心理學或能給予人表面短暫的快慰,但唯有聖經能給人永遠屬天的平安及喜樂:「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詩19:8);「愛你律法的人有大平安,甚麼都不能使他們絆腳。」(詩119:165)。聖經多處指出神的話是全備及已經足夠應付人靈魂一切的需要:「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彼後1:3);「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all)的善事。」(提後3:16-17)。除非有人將以上經文的「一切」或「完全」全部改寫或曲解,否則聖經需要心理學來輔助這個理論就不成立了。親愛的讀者,你是否相信神對祂自己話語所作出的見證呢?

最後,我想回應一個主張教會應採用心理學的人士常常提出來的理論。有些基督徒承認心理學的確有許多不合神心意的地方,但他們認為心理學當中也有一些好的方法,我們基督徒可以參考及採用。所以他們就主張把心理學抽絲剝繭地處理,將不好的成份去掉,將好的保留及吸納,這就是最明智及最中庸的做法了。然而,這個所謂「明智」、「中庸」的辦法,仍是不能接受的。第一,這樣主張的人事實上仍是迴避了以上第五點的原因:若聖經是全備的(在人心、靈性、道德上),為何仍要加插心理學?請這些人首先誠實面對這個關鍵的問題。若有人真的認為單用聖經輔導是不足夠的,那麼請這些人坦白承認你們不認同聖經是全備的。

第二,以上已經提及過,心理學背後大部分的理念與聖經的教導大相徑庭。心理學是以人為中心,高舉是人的自尊及自信,聖經卻是以神為中心,強調的是神的主權及人的自卑,兩者如何相合?有人主張越過這些理念,只取當中那些無害的方法及技巧來用,這又如何?我的答案仍是不,因為經過聖經嚴格的標準過濾及篩選後,所剩下可用的方法及技巧,只是普通常識(common sense)而已,如耐心聆聽、代入別人的感受、站在別人處境設想,以及多作正面鼓勵及肯定等,這些技巧都是common sense罷了,根本不需要接受過心理輔導學訓練也可學到的。

最近遇到一位朋友,她說她早前帶她就讀小學的女兒看心理醫生,因為她讀書壓力很大,有時會有夢遊的情況。那位醫生就建議,在小六升中時不要替她選那些要求很高的名校,應該選一些普通程度的中學,因為讀名校壓力會很大。她就照樣做了。我不是反對那位心理醫生的意見,但請問他所說的是類似專業知識還是common sense?

神學院根本無需要開設甚麼心理輔導學課程,白白浪費了神學生研讀聖經的寶貴時間。若要學輔導,就教神學生如何用聖經去輔導。神學生是學習用聖經去鼓勵、安慰及改變人,不是學做一個有專業資格的輔導員。

第三,請這樣主張的人解釋為何以前世代的教會及神學院沒有心理學,但那時信徒的靈性還比現今的還好,心理問題比現今信徒還少。你說時代及社會變遷了。對,世界的確變了,但人性問題的本質沒有改變,神的語話沒有改變,聖經的全備性沒有改變,改變的是我們對神話語的信心。當日以賽亞責備猶大王的話,正是今日基督教的光景:「禍哉!那些下埃及求幫助的,是因仗賴馬匹,倚靠甚多的車輛,並倚靠強壯的馬兵,卻不仰望以色列的聖者,也不求問耶和華。…埃及人不過是人,並不是神;他們的馬不過是血肉,並不是靈。」(賽31, 1, 3)。今日的基督教對神的話失去信心,作工失去能力,以致要到世界尋求幫助;他們不仰望以色列的聖者,卻仰望人的智慧及方法,神是不會賜福的。解決人心靈的辦法,必須要用「靈」,不是用屬世的才能及智慧:「萬軍之耶和華說: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亞4:6)。聖靈是真理的靈(約14:17),祂往往是透過真理顯出功效:「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6:63);「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16:13)。真正能醫治人心的,是神的話及神的靈。心理學的靈不對,源頭大有問題,主要理念又與聖經大大衝突,但仍有基督徒對心理學依戀不捨,朝思暮想的想將它與聖經融合為一個既屬天又屬世,既有真理的靈又摻雜敵基督者的靈的產物,企圖用它來幫助信徒,這情況就像當日在迦密山的以色列人,不敢不信耶和華,但又想拜巴力;又像以賽亞時代的猶大王,又想得神的幫助,但又想倚靠埃及的勢力,行嗎?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歷史已經清楚告訴我們了,請你們想想吧!

時至今日,心理學已經在神學院及教會根深柢固,深入人心。我深知道無論如何大聲疾呼,仍不能改變這個這個局勢。但我仍想在這裡竭力的作最後的呼籲:基督徒啊!不要一窩蜂去報讀那些輔導學課程,以為是裝備自己,卻要勤讀聖經,真正使人得幫助只有神的話。牧者們啊!不要將心理學帶進分別為聖的教會,要高舉聖經真道,神的語話是全備及有能力的。神學院啊!取消那些不合神心意的心理輔導學課程,用更多時間好好地將神的道教導神學生,不要教他們用世俗的方法事奉神。有人認為這樣做法極端,但若不除去這些不合神的心意的麵酵,教會復興是不會出現的。真正的復興是建基於真理的恢復及顯明,沒有真理作基礎的「復興」是假復興。若不返回聖經,不歸服真理,再大的工作,再多的禱告也沒有用。這一點,教會歷史已經清楚告訴我們了。弟兄姊妹啊,你的心意如何?請你作出決定吧。最後,容我再用以利亞的話來結束本文。願神的話語再一次發出亮光,使沉睡及迷糊的心靈甦醒及回轉:

「你們心持兩意要到幾時呢﹖若耶和華是神,就當順從耶和華;若巴力是神,就當順從巴力。…耶和華啊,求你應允我,應允我!使這民知道你─耶和華是神,又知道是你叫這民的心回轉。」

參考書籍:

1.  《心理學不合聖經》 鮑謹夫婦合著  張逸萍譯  生命生版社

2.  《心理學偏離真道》  張逸萍著  生命出版社

3.  《走出心理幽俗—聖經輔導叢書1》 愛德華‧韋爾契等著  真生命輔導傳道會

4.  《破除人生百憂—聖經輔導叢書2》 大衛‧鮑力生等著  真生命輔導傳道會

5.  《邪魔登講台—心理學和邪靈啟示》 張逸萍著  生命出版社 

基督徒的人生觀

周子堅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1:27-28)

「人活多年,就當快樂多年;然而也當想到黑暗的日子。因為這日子必多,所要來的都是虛空。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時當快樂。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歡暢,行你心所願行的,看你眼所愛看的;卻要知道,為這一切的事,神必審問你。所以,你當從心中除掉愁煩,從肉體克去邪惡;因為一生的開端和幼年之時,都是虛空的。」(傳11:8-10)

「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林前9:23-25)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

你有沒有想過正確的人生觀是甚麼?

你有沒有想過人生的意義是甚麼?

你有沒想過人生存在這個世界有甚麼目的?

請問你人生最重要的目標是甚麼?

許多青年人都沒有好好想過以上的問題,因為覺得它們太長遠,太不實際。

短期的目標可能也會有的,如努力讀書想考好成績、參加比賽想獲得獎項、勤力工作想升職、儲蓄結婚或置業等。簡單來說,人生意義就是要得著快樂,令自己開心及滿足。

這種想法不是完全錯,但你直覺都會認為這不是人生的真正意義。因為這些目標都只是短暫的,是較個人性,各自追求自己所愛的,缺乏整體一致性的目的及長久的意義。

筆者認為一些人及事物存在的意義,在乎他們能否發揮他們被造或被買的功能。舉例說,我打算購買一部無線吸塵機,我選擇買哪一部的主要原因不是因為它便宜、或它外觀好看,也不是它運作時是很寧靜,而是它的吸力如何,吸得乾淨不乾淨。若吸得不乾淨,或是用不多久就壞掉,那無論它外表及其他設備如何,它仍是一個無用的廢物,因它已失去了它主要的功用。

關於這個道理,主耶穌也說過一個比喻:「一個人有一棵無花果樹栽在葡萄園裡。他來到樹前找果子,卻找不著。就對管園的說:看哪,我這三年來到這無花果樹前找果子,竟找不著。把他砍了吧,何必白佔地土呢!管園的說:主啊,今年且留著,等我周圍掘開土,加上糞;以後若結果子便罷,不然再把他砍了。」(路13:6-9)。

無花果樹在以色列地是一種很普遍及普通的植物,本不需要放在葡萄園裡去種。葡萄園內的通常都是較肥沃的好土,且由專人去打理的。然而,葡萄園種的一棵無花果,種了三年,竟結不出果子來。這樣的一棵無花果樹,白白浪費了主人的時間及心血,它還有用嗎?難怪主人想把它砍掉,何必白佔地土呢?

親愛的讀者,你認為你有發揮神造你的功用嗎?神能在你身上找到祂想要的果子嗎?若沒有,我認為你要好好思想一下自己的結局!

神造人有甚麼目的?人生有甚麼意義?我們從聖經中三個人去思想一下。

(一)    亞當

神造人,甚至將自己的形象賜給他們,是要他們替祂管理這個世界。是按著神的心意去管,目的是要藉著管理好這個世界去彰顯神的榮耀。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1:27-28)

結果怎樣?人類管理這個世界管得好嗎?幾千年的人類歷史告訴我們,人把這個世界管得非常差勁,越來越亂。

不是因為人沒有智慧,而是人有罪性。人本性都是自私及悖逆神。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聖經預言這個世界會越來越黑暗、越來越敗壞。

不要說管理這個社會、國家、世界,我們連管理自己的心,自己的生活也管不好。你滿意自己的生活嗎?你沒有犯罪嗎?你沒有傷害過人,沒有令人失望過嗎?「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17:9)

(二)    所羅門

所羅門是一個擁有極大名利及權勢的人,他是以色列的王,也極其有智慧,管理以色列國。這樣的人生一定是很有意義,很令人羡慕吧。他早年也是敬畏神的,為神建聖殿。但後來他卻變了。

他的問題出在那裡?就是愛世界、愛世界的享受、愛人間的愛情(他有妃嬪1000個),以致他離開神。

到他晚年,他才開始省悟,寫了一卷傳道書。他對自己一生的評語就是: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

他還警告當時的少年人:「人活多年,就當快樂多年;然而也當想到黑暗的日子。因為這日子必多,所要來的都是虛空。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時當快樂。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歡暢,行你心所願行的,看你眼所愛看的;卻要知道,為這一切的事,神必審問你。所以,你當從心中除掉愁煩,從肉體克去邪惡;因為一生的開端和幼年之時,都是虛空的。」(傳11:8-10)

你的人生觀是否類似所羅門的享樂主義?你人生的意義就是今生追求最大及最多的快樂?

神不是不讓我們尋求快樂,但若你的人生觀就是追求人的快樂,沒有想到追求令神快樂,甚至你追求罪中之樂,愛世界、愛宴樂過於愛神,神必定會審問你。

(三)    保羅

保羅信主以前是一個很有前途的年青律法師,受過很高深的教育。本來前途一片光明,但後來主向他顯現,他立即悔改,並放下他從前一切他認為是寶貴的東西,去追隨及事奉神。但他得到了甚麼?一生被人逼迫,不單被外邦人,也被自己猶大同胞迫害,常常被人鄙視、毀謗、追打、監禁、最後殉道。他的人生觀又是甚麼?

「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林前9:23-25)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

1. 保羅是為了福音,世上最偉大的工作。對許多人來說,醫生也算是世上最偉的工作之一,因為他們能救人的性命。但傳福音比做醫生更偉大,因為傳福音能救人的靈魂。

2. 保羅是為了得天上、榮耀、永遠的奬賞。請問你在學業、運動、才藝獲過奬嗎?你在台上領奬的感受如何?你有沒有想過得著神給你的奬賞?是神親自頒給你的!這是何等榮耀的事!

3. 保羅的人生是為了榮耀神。你的人生、你的生活是否榮耀神?你被造的目的就是要榮耀神。若你不能榮耀神,你的人生觀就是錯的,你的人生對神來說也沒有甚麼意義。

現在讓我們看看一些屬靈前輩的人生。

一,劍橋七傑

1885年,一群剛從英國劍橋畢業的大學生,毅然放棄了屬世的大好前途,加入戴德生先生建立的內地會,往當時還是清朝的中國宣教。他們的名字是:

1. 施達德;2. 何斯德;3. 蓋士利;4. 司安仁;5. 杜西德;6. 杜明德;7. 章必成。

在人看來,他們失去了世界的名與利,失了世間的安舒及享樂,但是他們卻得著神所賜天上永恆的獎賞。世人都遺忘了他們的名子,但在神眼中,它們卻是永遠如天上的星星那樣明亮閃爍。

二,往厄瓜多爾的五名宣教士

1952年,一群二十多三十歲的美國宣教士自駕飛機往厄瓜多爾向奧卡族人傳道。不幸地,因為土人以為這些宣教士對他們有惡意,就把他們全都殺掉。五名年青的宣教士(艾略特、弗來明、馬可利、楊德林、南特盛)在1956年殉道。在人看來,他們事奉是全然失敗,悲劇收場。然而神利用這件事來感動更多人投身向奧卡人宣教,其中包括死者艾略特的遺孀以及南特盛的姊妹及後來長大的兒子。經過多年的辛勞耕耘,奧卡人終於全族歸主。

在艾略特未去世前,他曾說了一句至理名言:「放棄必會失去的,以賺取不能失去的,那人絕不愚昧。」(He is no fool who gives what he cannot keep, to gain what he cannot lose.)

你會否覺得他們這麼年青就離世很可憐?一點也不!那些一生沒有為神作工的人才是真正的可憐!

親愛的年青人,你願意作那一個?所羅門一生富足、追求享受,滿足自己,但沒有聽從神,晚年覺得人生很虛空。還是你選擇做保羅,願意為信仰付代價,人生目標就是為了叫人得福音的好處、或吃或喝為了榮耀神,以及為將來天上永恆榮燿的奬賞而努力?

將來你離世去見神時,你會要聽到神讚你:「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太25:21)

還是被神責備:「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太25:26, 30)

或許這些話仍不能使你感到害怕,你認為我是在唬嚇你,但有一日你親自見到神對你說,你一定會很後悔!現在是神透過我用聖經先對你們說,不要藐視神的勸告及警告,因為都是一定會發生的!

神必定會審問你的,我懇請你們盡快弄清楚自己的人生觀,明白人生的真正意義,不要再浪費自己的時間及生命了!

依著神的意思憂愁—評現今教會裡的經驗主義

周子堅

「因為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林後7:10)

這節聖經出現兩種憂愁。第一種憂愁是「依著神的意思」,換句話說,是根據聖經而來。這個憂愁是指罪人看見自己犯罪得罪神,就感到很後悔及自責,這種憂愁的感受明顯是神的意思,結果就是「得救」。

第二種憂愁稱之為「世俗的憂愁」,意思是這種感覺是世界影響我們而出來的,不是出於聖靈。這種感覺毫無屬靈的意義,也毫無屬靈的益處,結果就是「叫人死」。

憂愁是人一種感覺。我們承認,感覺是非常個人及主觀的。對於當事人,那些個人感受,不論是喜、怒、哀、樂,都是非常深刻及真實。我們不是想否定別人的主觀感覺,也無從否定。然而,我們屬靈的人也有責任教導弟兄姊妹,有些個人感受是出於神,是對我們有益處的;有些個人感受卻是出於世俗,是無益的,甚至損害我們靈性及見證。

聖經記載有些不是出於神的感覺,是神不悅納的。

大衛叛逆的兒子押沙龍被殺,大衛為他悲傷哭泣,說「我兒押沙龍啊!我兒,我兒押沙龍啊!我恨不得替你死,押沙龍啊,我兒!我兒!」大衛此舉被元帥約押大大責備:「你卻愛那恨你的人,恨那愛你的人。你今日明明地不以將帥、僕人為念。我今日看明,若押沙龍活著,我們都死亡,你就喜悅了。」(撒下18:33;19:6)。死了兒子固然令大衛極其難過,但押沙龍犯了姦淫、殺人、叛亂等大罪,應當受死刑。大衛傷心到一個地步,竟然說恨不得替他死,這種傷心是神不喜悅的。

以利亞在迦密山大勝巴力的先知,一心以為以色列人會大批悔改,不料反接到王后耶洗別的死亡恐嚇,就害怕得慌忙逃命。他來到一棵羅騰樹下,就坐在那裡求死。「耶和華啊,罷了!求你取我的性命,因為我不勝於我的列祖。」(王上19:4)。以利亞灰心喪志,是值得我們同情及理解,但他不明白神的旨意,竟然向神求死,不是安心等候神的安排,這樣過分的灰心喪志是神要糾正他的。

神吩咐先知約拿去尼尼微城宣告神的審判。約拿最初不肯服從,可能他認為尼尼微城的人不配得拯救,並且亞述人與以色列人是宿敵。他可能知道,若亞述人繼續強大起來,早晚會對以色列國做成威脅,所以不想向他們傳道。然而,神用一種很奇特的方法帶領約拿來到尼尼微城,並宣告神的審判。豈料尼尼微城上上下下的人都披麻蒙灰地悔改,使神收回祂的刑罰。神此舉竟令約拿「大大不悅,且甚發怒」,甚至他向神求死(拿4:1-3)。我們固然了解約拿的正義感及愛國心,所以他才這樣發怒。但神怎樣向他說呢?「你這樣發怒合乎理嗎?」(拿4:4)。神指約拿的怒氣是不乎合理的。「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雅1:20)。不合乎理的發怒神是不接受的。

有一次主耶穌想到撒瑪利亞的一個村莊傳道,當地的人不卻不接待他們。此舉令約翰及彼得大為光火,說:「主啊,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像以利亞所做的嗎?」(路9:54)。主耶穌乃是神的兒子,不接待主固然是大罪,將來要受神的審判。門徒的憤怒也不是全無道理。但他們的怒氣明顯過了火位,竟想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這豈會是神的心意?「耶穌轉身責備兩個門徒,說: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路9:55-56)。這些怒火,雖為主而發,都不是神的意思,所以受主責備。

主說過一個比喻。有一個說財主,他的田產多到一個地步,沒有地方收藏。他就對他的靈魂說:「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快樂吧!」我們不能否定財主快樂的感覺是真實的。然而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路12:19-20)。那種快樂的感受一點也拯救不了他,因為它只是屬世、短暫的快樂,不是聖靈、永遠的喜樂。只有後者有屬靈的意義。

猶大為了三十塊錢出賣耶穌。他的確犯了彌天大罪,但聖經沒有說此罪是不得赦免。事實上,猶大出賣主之後,的確有過後悔的表現:「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太27:3)。後悔本來是一件好事,可惜猶大的後悔,不是領他向神認罪,而是促使他去吊死。對猶大來說,這種後悔的感受固然非常真實,但因不是按著神的意思悔改,反而是起了絕望,結果導致他的自殺和滅亡。

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有信徒因犯罪受了責備,他已經為罪憂愁了。這是一件值得欣慰的事。但若教會一直不肯饒恕他,他就可能會「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林後2:7)。為罪憂愁本是好事,但「憂愁太過」就出問題了,因為會導致沉淪。

以上都是不按神意思生發出來的感受,它們所帶出來的結果都是不好的。

弟兄姊妹,我不是想抹煞你個人的經歷及感受;它們對你來說是十分真實及深刻,但若那些經歷及感受過於聖經的教導,那麼它們就不是神的意思,你就有責任去管理、約束甚至否定它們,否則可能會導致屬靈上嚴重的後果。

現今教會非常流行經驗主義。甚麼是經驗主義?經驗主義就是人以一些個人經歷及感受去發明或歸納出一些教訓,並且教導別人跟從。讓我在這裡說清楚,我們不反對一切合乎聖經的經歷及感受。我們的信仰不單單是頭腦上的知識,也包括主觀的經歷及感受,因我們所信的是一位復活的主,祂也住在我們裡面。然而,這一切的經歷及感受,必須有聖經根據。沒有聖經支持的經歷及感受,無論如何特別及真實,我們都不應接受,更加不可根據這些經歷及感受去教導人遵守。

無可否認,靈恩派是這種「經驗主義」的佼佼者。他們許多的教導,都是根據一些特殊的經歷及感受而非從正統聖經的教義而來。眾所周知,他們常常高舉見異象、作異夢、聽到神的聲音等特殊經歷,並對這些事深信不疑。就是他們引用聖經,都只能引用四福音及使徒行傳中主及門徒的特別經歷,而非各卷書信的教義分析。因這緣故,他們發明了好些聖經以外的教訓及方法,例如「聖靈擊倒」、「獅子吼叫」、「屬靈繪圖」、「內在醫治」、「釋放事工」、「金牙金粉」等。正統的基督教是從整本聖經的教導帶出合乎神心意的行為及見證,靈恩派卻是以信徒的經歷及感受來發明他們與別不同、與聖經整體切割出來的教訓,這是經驗主義了。

遺憾的是,經驗主義不單出現於靈恩派教會,它也大大影響了福音派的信徒。以下的一些我們常常聽到的事例:

鬼壓床:「一般出現於剛剛入睡或剛剛甦醒之際。你會覺得自己清醒並可以看見周圍的事物,卻無法移動軀幹及四肢。有些人更會產生幻覺,看見或聽見怪異的影像或聲音。由於這些徵狀猶如被不明的力量壓住和纏繞著,坊間一般俗稱它為『鬼壓床』。雖然這現象看似可怕,可是,它其實可以被科學解釋到的。睡眠癱瘓也並不罕見。」(https://sleep.hku.hk/blog-2-sleep-paralysis/)。信主或持其他信仰的人,當遇到這種情況,他們第一個反應自然是感到懼怕,並向神求救。結果就是,過了一陣子,睡眠癱瘓的情況就消失了。所以他們就深信是他們向神的禱告使他們恢復過來,而那個壓向他們的力量必定是邪靈。

鬼掐脖子:這問題又是睡眠時發生。患者在睡覺期間忽然覺得呼吸不到,好像被人掐著脖子,最後因缺氧窒息而猛然甦醒。其實這病症叫「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症」(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438368),完全有醫學根據。信主或有宗教信仰的人以為是鬼掐他們脖子,自然向神禱告。若情況有改善(可能只是暫時,因這情況未必每日發生),他們就會認定是禱告驅走邪靈。若情況再出現呢?自然就解釋為那靈或另一個靈再來攪擾他了。

趕鬼驗靈:四福音及使徒行傳的確記載好些趕鬼的事件。我們知道四福音及使徒行傳主要是記述歷史(當然也有教訓),書信才是對聖經的教義詳細述及解釋。從四福音及使徒行傳中,我們看到主及門徒只是用禁食禱告來趕鬼。當然他們也以神的道及宣講福音來使人脫離魔鬼的捆綁。此外,聖經再沒有記載其他方法去趕鬼。

水晶玉石:許多未信的人對水晶及玉石都存不少迷信的觀念。這當然是不好的。但對信主的人而言,那些物質都是神美麗創造的一部分,只要不是用來製造偶像,只作普通的飾物或擺設,基督徒也不需要害怕或厭惡它們。有些信徒本身沒有這些迷信的觀念,但被教會或資深信徒指他們佩載或家中存放那些物品,可能會招引邪靈,影響靈性,他們的心就受到不安。直至他們跟從教會的指引丟掉或打碎那些物品,他們便覺得如釋重負。所以他們就認定那些物品真的會招惹邪靈及令他們不安。

揮春對聯:農年新年時,家家戶戶都愛在家中張貼一些祝福的揮春或字句,希望那些福氣可以臨到他們。作為基督徒,我們明白到那些揮春對聯所提的福氣,大部分都是屬地的,也不可能貼一貼即來。所以我們不需像不信的人那樣熱衷此風俗。我們的福氣是屬天的,是在主裡的。然而,我們也不需要對揮春對聯過度敏感。有些忌邪的信徒,可能有家人在家裡張貼揮春,碰巧那段間身體或有不適、或靈性低沉,或情慾發作、或睡眠不好,偶作惡夢等,就認定是那些揮春招惹惡靈。直至把那些揮春對聯,情況似乎就得以改善。他們就深信一定那些揮春對聯招引了邪靈回來。

觸靈及清靈:有一些自稱「對靈有經驗」或有「辨別諸靈」恩賜的信徒,很容易對某些他們覺得有異樣的信徒斷症為「觸靈」或「靈有問題」。那些異樣包括眼神散渙、目露兇光、聽道分心、聚會打瞌睡、禱告有滯礙、情慾突發作、夜間作惡夢等等。有時甚至在毫無癥狀異樣下,只因那些「對靈有經驗」的信徒與某人同在一處時心緒不靈或感覺不安、就說對方有邪靈。當事人受勸喻接受驗靈,被問的問題如同住家人有否拜偶像、少時曾否拜過祖先、去過廟宇、進過靈恩派教會等,答案往往都好像引證他們的想法。之後,當事人再受勸喻接受「清靈」。經過他們的「清靈」(即是趕鬼),若情況有好轉,那就是證明真的是邪靈。若情況不見改善,也不能否定那不是邪靈工作,只是那個靈太詭詐或太隱藏、或當事人有些罪沒有認清,仍留地步給魔鬼。

這些都是在基督教中流傳的經驗主義。還有很多其他例子,不涉及邪靈,但都是訴諸經驗,如用某些持別的禱告方法,就會得到特別的祝福。

這些特別的教導及作工方法有一個共通點:沒有聖經明顯的根據,純粹是從人的歷驗及感受歸納出來的理論。然而,許多信徒、包括事奉主多年的人及教會牧者,對於那些沒有聖經根據的理論竟然不以為然。他們普遍認為有些屬靈的教導及作工方法,雖然聖經沒有記載,但神仍會透過一些祂選擇的人的屬靈經驗來補充,藉此幫助現今信徒解決屬靈的問題。他們對這一點一直深信不疑。

我在這裡提出我們不能接受以經驗主義來幫助信徒的幾個理由。

第一,人的經歷及感受各有不同,不能一概而論。你的經歷對你來說是真實及有効,對其他人來說未必是如此。只有聖經是永恆不變的法則及標準。有些經歷,如看見神向他顯現,聽到神或天使的聲音等,明顯是超出聖經所記,極可能是人的錯覺,這些經歷對他們來說無論如何真實,我們都不能接受。坦白說,現代的人,可能是受了太大的精神壓力,生活太多的憂慮及壓抑、或心靈上遇到種種打擊,偶然出現幻覺或幻聽已經不是很罕見及值得希奇的事了。為何我們不能接受現實,承認是自己的精神健康出了問題呢?難道我們可以輕率以那些不尋常的經歷作為我們信仰上的準則?

第二,那些從經驗主義而來的方法,儘管表面上好像有些果效,但其實都不能有力證明它們的因果關係。一件事接續另一件事發生,這能證明前一件事產生或引發了後一件事嗎?不能。後者可能只是偶然發生。再拿「鬼壓床」一事做例證。「鬼壓床」或睡眠癱瘓症本就是一個短暫的情況。這狀態可能維持數分鐘就結束。若我在那段期間不斷禱告,結果不久後真的能起來,請問我能否說因為我禱告,奉主耶穌的名趕走那邪靈,所以我就起來了?當然不能,因為無論我禱告或不禱告,數分鐘之後我都能回復正常!以上那些情況,大部分都有時間性的,充其量只間歇性發生。若你的身體及精神狀態好轉了,那些不好的癥狀自然會減少,並不是你「清靈」或趕鬼後的結果。再者,那些癥狀大有可能會因為你的心理作用而減少。有心理家做過一個很著名的實驗,若病人一心以為某隻藥能舒緩他們的病痛(其實醫生只給他們一種沒有藥性的安慰劑),他們的情況真的會比未服之前感覺好些。這明顯是心作用。此外,也不少事例證明,那些所謂情況好轉只是暫時性的;那些癥狀不久可能會再出現。再加上提倡那些方法的人往往只會強調他們認為成功的個案,那些沒有明顯果效甚至情況更壞的個案他們通常都不計算。然而,那些負面的例子到底佔所有個案多少比率?若為數不少,我們怎能判定那個方法是真正有效?

第三,這也是最重要的一理由,就是我們相信聖經的完備性:「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17)。聖經已經表明它在信仰上,包括人的靈性、心靈、以及道德方面的教導都是全備的。

不接受聖經全備性有甚麼問題呢?非常有問題。一,若我們不相信聖經的全備性,就等如我們不相信聖經自己的話。聖經明明說:「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詩19:7);「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彼後1:3)。若你認為在這些範疇上聖經有所遺漏或不足,那麼你就是不相信聖經的宣稱。

二,若我們不接受聖經的全備性,我們就是質疑神的美善及神的應許。神這麼愛我們,甚至將萬有與主耶穌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有甚麼可能會故意遺漏一些對我們靈性有益的教導,不在聖經中告訴我們呢?情況有如當初魔鬼引誘夏娃犯罪,方法就叫夏娃質疑神的美善:「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3:4-5)。魔鬼叫夏娃懷疑神故意保留一些好東西不給他們,所以才禁止他們吃那分別善惡樣的果子。但他們根本不知道,神已經將最好的都給了他們。他們一無所缺。若我們認為還有一些對我們靈性有益的道理,是聖經沒有記載的,那麼我們就是好像夏娃一樣質疑神的美善:原來神有些重要的東西沒有在聖經中向我們說,須由那些後世的聖徒替我們發掘出來幫助我們。若你有這樣的心思,恐怕你已經中了魔鬼的毒素了。

三,若我們不接受聖經的全備性,教會防衛假道理的大門就有了破口,讓鬼魔的道理沒有限制地湧進來。當魔鬼企圖把與聖經有明顯有衝突的道理帶入教會,我們比較容易抵擋,因為我們可以用聖經來反駁。但當牠把一些聖經沒有明說、似是而非的道理帶進教會,我們怎樣抵擋?若某個道理聖經從來沒有提及過,我們如何判斷那些有道理是對是錯?

我們反對經驗主義最大的原因,就是我們一旦接受了,我們就變相承認聖經是不全備的。若聖經真是全備的,為甚麼還要靠這些經驗來教導信徒?我們承認,從神及聖經而來的經歷的確能幫助人。羅15:4說:「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林後1:4說:「我們在一切患難中,他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這些經歷都是源於聖經的。我們反對的,是用聖經沒有提及過的經歷。若我們用聖經以外的主觀經歷來作工的法則,就等於我們不相信聖經是全備的。一方面說聖經全備,一方面又說有些屬靈法則聖經沒有說,須靠一些屬靈前人或長輩的經驗來補充,這是自相矛盾的。不但矛盾,用聖經以外的經歷來作工及教導也是很危險的事,因為我們沒法用聖經來證實那些經歷是對還是錯。我們始終要用聖經來鑑證我們的經歷是否出於神。若純粹看果效來鑑定,我認為是不可靠的。有果效未必證明那方法是對,因為還有許多因素促使果效發生。反過來說,若該方法沒有果效,他們往往會歸咎受其他因素影響,不是方法本身有問題。這樣分析是否客觀?

其實聖經全備這個教義不純粹是邏輯的問題,而是對「全備」這個詞的詮釋的問題。甚麼叫「全備」呢?若「全備」不是「一無所缺」的意思,又是甚麼意思呢?若聖經真是全備的,為甚麼還會認為聖經有些重要的教導沒有清楚說明,要靠某些人的主觀經驗來輔助?聖經是否真的在信仰每一個範疇都有足夠的教導?

其實聖經全備性的教義不是新的東西,在改教時期、清教徒年代已經有了:

清教徒多馬卡懷特(Thomas Cartwright)說:「神不單定規我們要傳神的道,也定規了甚麼人及用甚麼方法來傳。」

清教徒約翰何柏(John Hooper)說:「若沒有聖經明文的命令,教會不會作任何事。」

蘇格蘭改教家約翰諾克斯(John Knox)說:「我記得摩西曾對以色列會眾說:『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神的教會也要按此原則作教會內的事,而不是按自己眼中看為好的方法作。」

清教徒約翰奧文(John Owen)解釋馬太福音二十八章二十節時說:「我們的主吩咐使徒們要教導其他門徒遵守凡祂所吩咐他們的。…這句說話就說明了使徒教導之內容是有限制的。主吩咐他們甚麼,他們就教導門徒遵守甚麼,此外便不能多說。…或許有些人想改變主的意思,說主要門徒遵守的範圍其實是包括主所有的命令,以及主沒有明說但他們卻認為是好的事,只要這些事不違反祂明文的命令;好像主是在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以及所有你們認為適合而不違反我吩咐的命令,都教訓他們遵守。』明顯地,這解釋違背了主的意思。…這就如舊約時代,當神向摩西啟示關於敬拜祂的法則,神要摩西知道他必須完全根據祂所指示的去作。在神交託摩西的工作接近終結之時,神為了要顯明摩西所作的合乎祂標準,神重複了近十次說摩西完全遵守的祂的誡命,他『沒有刪減,也沒有增添』。這個原則也應用在新約教會上:主定規了祂的命令是不能增添,也不能減少的。」

著名解經家亞爾伯班斯(Albert Barnes)解釋詩篇19篇時說:「『全備』的意思就是聖經沒有缺少使它完全的事;沒有任何事物會使它更加完美。聖經是神完整的啟示,是我們在行為上完整的規則。…它是絕對真實;它至高無上的智慧完全切合人的需要;它是全然無誤的行為準則。在它裡面沒有任何引至錯謬或犯罪的事,亦沒有任何人必需知道的事情,在它裡面是不能找到的。」

清教徒多馬曼頓(Thomas Manton)說:「若聖經能完全帶領人在基督裡認識神,又使他們的靈魂得救,為何我們仍要找尋其他的?現在,它不只提供每一個基督徒這方面的知識,亦供應那些教導別人的神僕。他不需要往別處尋找,聖經已能供應他事奉的一切需要。所以讓我們安穩及安息,我們已有足夠的指引及一切需要的教義。」

王明道先生也說:「我們在信仰上的態度是:凡是聖經中的真理,我們都接受、都持守;聖經中所沒有的東西,我們完全拒絕。為向我們的神盡忠,我們不惜任何代價,作任何犧牲,歪曲和誣陷是嚇不倒我們的。」

最後,我料到一定會有人批評我太武斷或是太驕傲,企圖把屬靈前輩或其他信徒的屬靈經歷一概抹煞。其實我沒有這個意思。我承認屬靈前輩及許多信徒的靈命都比我高,聖經知識比我多。他們大部份的屬靈經歷都很有價值,也能幫助信徒成長。我只是想提醒弟兄姊妹,若他們某些經歷及教訓,在聖經找不到根據,那我們就要慎思明辨,不需要盲目模仿,或過分高舉,因為他們也只不過是人,他們不是完全無誤的。要謹記保羅的說話:「你們效法我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林前4:6)。

聖經是我們在信仰上唯一的標準及法則。

依著神意思的感受,我們都寶貴,都感恩。

不依著神意思的感受,我們都不屑一顧。

聖經說過的指引法則,我們就應當遵行;

聖經沒說過的理論竟見,我們就不敢妄從。

但我們有信心,我們需要知道的一切事,

怎樣得救、

怎樣生活、

怎樣事奉、

怎樣敬拜、

怎樣分辨是非,

怎樣討神喜悅,

全備的聖經已經全告訴我們了。

感謝神,給我們這本全備的聖經!

如何明白神的旨意(二)

周子堅

上文指出,神明顯的旨意就是聖經的教導。現在讓我們探討一下神隱藏的旨意。

神隱藏的旨意,就是神對萬物(特別是對人)所有的計劃及安排。神是預知一切,也是預定一切的。萬事都是按著神預定的旨意發生,人的一生也是如此:「我未成形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詩139:16);「我們也在他裡面得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弗1:11);「我終身的事在你手中。」(詩31:15)。換句話說,我們的一生,包括還未發生的將來,神一早(創世之前)已經預定及安排好了,因為神是超越時間的。

但是,神沒有將祂無所不知的屬性賜給我們。我們沒有能力知道神在自己身上的詳細計劃及安排。所以,不少信徒就想尋求神的旨意,希望在作出他們人生重大決定之前,預先知道它們是否符合神的計劃。他們不想因自己的無知,選擇了「錯誤」的道路而得罪神。

對於神隱藏的旨意,主要有兩個看法:求問與不求問。

首先,兩方面都承認中性的生活瑣事都不必求問。例如今天穿甚麼衣服、中午去哪個餐廳吃飯,買哪個牌子的用品等,這些事只需要用平常的生活智慧,按個人喜好去選擇就可以了,不必求問神。然而,要注意有些事表面上是中性,但其實裡面卻有違反聖經、神不喜悅的成分。舉例說,有些娛樂如電影、音樂、手遊等表面上是中性,但當中可能有犯罪或不良的意識。若是這樣,我們只好拒絕,因為它們已經違反了神明顯的旨意。

主張求問神隱藏旨意的人,如以上所說,他們是想預先知道他們將要選擇的是否就是神所定的計劃。這些選擇包括學校、職業、工作單位、配偶、居住地方、教會、事奉工場等等。他們會向神祈禱,求神告訴他們哪條路才是神為他們準備的。他們如何知得知神給他們的回覆呢?主要有以下幾點:

1. 神直接說話

2. 心裡的感動

3. 環境的開路

4. 別人的意見

若在求問的事情上他們得到以上一項或多項「印證」,他們便會說那事必然或很可能是神的旨意。

主張不求問的人則認為在任何事情(包括那些重大的事)上都不需要求問神。神給我們有自由選擇。神只著重我們遵行祂在聖經中列明的旨意(請參考上文),只要我們要選擇的事是合乎聖經的教導及原則,目的是叫神得榮耀,那我們就不必再求問神,可以直接選擇我們心中所喜好的。他們也向神禱告,但不是求神給他們說話或印證,而是求神賜他們屬靈智慧去分辨某些事是否符合聖經或最能榮耀神,他們就會揀選那些事。

現在讓我們思想一下主張求問神旨意的一些問題。

聖經當中的確記載有不少求問神的例子。摩西、大衛、先知、使徒等也曾求問神,而神也直接給他們回覆。然而,當整本聖經寫成之後,神已經不會直接告訴我們將要發生在我們身上或身邊的事。聖經似乎已指出,那些未來的事(隱藏的事)不是我們可以知道、亦不需我們知道:「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申29:29);「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雅4:14)。摩西說隱祕的事(未來的事)是屬耶和華,不是屬我們的,我們不需過問。雅各也告訴當時的信徒,他們不能知道明天將會發生的事。他不是說,你們求問神,神就很樂意告訴你明天的事及指引你哪條路才是神為你預備的。不是的,明天的事,最資深最屬靈的信徒也無法知道,因為神沒有定規將祂隱藏的旨意告訴祂的兒女。

所以,求神直接告訴你該如何選擇是很危險的。聖經是全備的,聖經以外再無特殊的啟示。要求神向你說話,向你透露一些隱密的事情,這就是妄求。靈恩派信徒常常高調指出神向他們說話,向他們顯現,向他們透露將要發生的事情,我恐怕他們都是被自己或邪靈所欺騙。「耶穌說:你們要謹慎,不要受迷惑;因為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又說:時候近了,你們不要跟從他們!」(路21:8)

心裡感動又如何呢?聖經的確也聖靈感動這件事。聖靈感動是神透過內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在我們的心裡產生一些感受,提示信徒某些事不應該作(如說謊、妒嫉等),某些事我們應該去作(如向某人傳福音)。然而,以上這些事,聖經都有明說我們應否去作。所以,聖靈的感動,主要都是指聖靈引導我們想起神的話,繼而使我們的心產生某些感受如懊悔(林後7:10)、擔憂(弗4:30);喜樂(羅14:17)、安慰(徒9:31)等等。

那麼在聖經沒有提及、大致中性的事上,我們會否有聖靈的感動?可能也有,但這個我們要小心,因為所謂的「聖靈的感動」,若純粹是一種主觀的感覺,那麼這個我們也不能確定它是自己的感動還是聖靈的感動。我們不能否定人的感覺及情緒很容易受環境所影響。就是不信主的人,當觀看一齣感人的電影,心裡也有感動,有時甚至會落淚,但這肯定不是聖靈感動,因為他們還沒有重生。所以,若你心裡有感動,以為神叫你做某些事,若那件事沒有違反聖經,你當然可以去做,但最好不要說是聖靈感動或是神的旨意,因為可能不是。隨便說「聖靈感動我去作這事」,或「我這樣做是神的旨意」可能帶來不良的效果。一來可能作了假見證(將不是說成是),二來你可能妄用了聖靈之名作擋箭牌,叫別人無從質疑你的決定,你就落入不能反省及回轉的狀況裡。

我認識一位弟兄,在很短時間轉換了好幾份工作,但他每次都說是聖靈感動。「聖靈感動我辭去這份工作,轉換另一份工作。」但做了數個月,他卻說神帶領他離開。之後他與一些教會肢體不滿教會的一些教導及安排,又說神感動他們離開教會,另組聚會。但後來他又發覺帶領他們的弟兄又出現問題,結果是各散東西。不久後他說有感動去讀神學,但結果又是中途放棄。恕我直言,我認為這位弟兄實在是大大誤解了「聖靈感動」。明明是自己的選擇,偏要說是神感動,何必呢?

弟兄姊妹請記著,撇除聖經所記載的事,「人心裡的感動」與「聖靈的感動」著實不易分得清楚。兩者可能是一致的,但也有可能是不同。甚至信徒有可能以個人的感受壓抑了聖靈的感動,因為聖經說我們也能「消滅聖靈的感動」(帖前5:19)。我這樣說,當然不是叫大家以後不必理會聖靈的感動。我的意思是,我們不應純粹以主觀的感覺作為神旨意的印證。

那麼環境的開路又如何?環境的開路比心裡的感動應該較客觀。我們承認,神會用環境去帶領屬祂的人。舉例說,有三所你心儀的大學你有興趣報讀。你最初不知道哪一所是神為你預備的。後來結果出來了,有兩所拒絕,只有一所取錄。這明顯就是神為你安排的那所大學了。然而,事情往往沒有想像中那樣簡單。其實你仍有其他選擇:你可以選擇不讀,直接投身社會工作。所以,環境的開路不錯是我們考慮一件事的重要因素,然而這也不一定要「神的旨意」。

有些信徒考慮移民,在申請中獲得批准及居留權。請問他們移民是不是「神的旨意」?不少信徒認為是,因為環境已經開路了。然而,這也不一定是「神的旨意」,因為環境一樣容許他們留下。他們不是只有一條路可走。我不是反對信徒移民,我的意思是除了「環境開路」之外,我們還要注意其他因素,我們才能作出最合適的決定。不要單拿「環境開路」就當是神旨意的印證。

為何我們要對「環境開路」小心注意呢?因為聖經告訴我們,這個世界是充滿試探及誘惑的。那些所謂「通達的道路」,可能只是引你引入罪惡的陷阱。我們看大衛犯姦淫的事件。「一日,太陽平西,大衛從床上起來,在王宮的平頂上遊行,看見一個婦人沐浴,容貌甚美。」(撒下11:2)。我們都知道之後發生的事了。我們看見當時環境的確有利於大衛去犯罪,神也沒有出手阻止大衛。我們可以說神安排環境去誘導大衛犯罪嗎?當然不可。我們只能說,神安排了那個環境,目的是要試驗大衛對祂的忠誠。可惜大衛就是順著那環境,一步一步走進罪惡的深淵。

另一個「環境開路不一定要神的旨意」的例子是在新約。「約在半夜,保羅和西拉禱告,唱詩讚美神,眾囚犯也側耳而聽。忽然,地大震動,甚至監牢的地基都搖動了,監門立刻全開,眾囚犯的鎖鍊也都鬆開了。」(徒16:25-26)。按正常的觀察及推論,這是否神的旨意叫他們離開監獄呢?我相信大部分人都會認為是。這明顯是個神蹟。監門及鎖鍊都開了,他們趁機逃走,也是很自然的。之前彼得也是這樣逃走的(徒12)。然而,他們沒有這樣做。何解?因為他們看見那個獄卒想要自殺,所以他們就留下去,並向他傳福音。弟兄姊妹,我們有沒有看見保羅及西拉的見證,雖然看見「環境開路」,但因為福音的緣故而甘願留下,為主作工?

所以,環境的順利或開通,不一定是神的旨意。我們需要有更多的思考才能作出決定。

別人的意見又如何?別人的意見許多時能給我們很大的指引及幫助。但我們也要小心,因為我們往往只會詢問及接納與我們類近的人的意見。若是這樣,那些意見就不太客觀了。再拿移民這個例子,若你只問那些與你有類似想法的人的意見,他們大部分都贊成你這樣做,這是否能成為你決定移民的一個「佐證」?我相信不能。羅波安雖然也有問老年人的意見,但明顯他心裡已有一個傾向,就是少年人的主意,因他本身也是少年人(聖經形容40歲也是少年人)。所以他就採納了後者的主張,結果便鑄成大錯。

屬靈長輩的意見的確很重要。他們的意見往往著重於提醒我們在揀選時要用到的聖經原則。他們信主的年日比我們長,所以他們屬靈的經驗及洞見應該比我們多一些。詢問他們的意見誠然是很有益處的。但我們也要知道,這些意見只是幫助我們明白神明顯的旨意,知道哪些事符合聖經的原則。當多於一個選擇都符合聖經的原則,最後還是你按著神給你的智慧去選擇,不是他們替你去選。他們並不知道將會發生在你身上的事。

現在讓我們去思想一下另一派的觀點:不求問。

我相信這一派的主張更符合聖經的教導。的確,神在創世之前已經預定了一切,祂一早為我們的一生定好了計劃。然而,神沒有說過祂會將這些隱秘的事告訴我們,也沒有吩付我們要為那些事求問神。若然神想我們早一點知道關係我們一生的計劃,以致我們不會選擇錯誤,為何祂不將祂無所不知的屬性賜一點給我們?為何祂不繼續賜下預言的恩賜?教會歷史告訴我們,預言恩賜已經在整本聖經寫成之後停止了,我們不會知道明天發生甚麼事:「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雅4:14);「將來如何,還未顯明。」 (約一3:2)

但我們不需要先知道明天將要發生的事,我們才能安心,因為我們知道誰掌管明天。祂希望我們每時每刻都信靠祂的安排及供應。

每一天所度過的每一刻,我得著能力勝過試煉;

我倚靠天父週詳的供應,我不用再恐慌與掛念。

祂的心極仁慈無可測度,祂每天都有最好安排,

不論憂或喜祂慈愛顯明,勞苦中祂賜安泰。

究竟神想我們怎樣為祂生活?神造人的目的是甚麼?「人生的首要目的就是榮耀神,以祂為樂、直到永遠。」《威斯敏斯德小教理問答》第一問。

我們不需要先知道神在我們身上的一下步計劃,我們才能榮耀神,因為我們在凡事上可以榮耀神。「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受苦也可以榮耀神:「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彼前4:14)

神永遠的旨意,就是「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8:29-30)。為了達到祂這個旨意,為了使我們效法主的模樣,祂就賜下祂的話語,叫我們清楚知道我們該怎樣行: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17)。

我們有了聖經,並且按著聖經的教導而行,我們就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使榮耀歸與神。這就是神的旨意。

所以,我們不需要特別去求問神隱藏的旨意。我們只要清楚明白神明顯的旨意,並確保我們所選擇的事合乎聖經的教導及原則,又是以榮耀神為目的,我們就可以自由按我們的喜好去選擇。真的,我們可以按喜好去選擇,因為我們的喜好也是神放在我們心裡的。「又要以耶和華為樂,他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詩37:4) “Delight thyself also in the LORD: and he shall give thee the desires of thine heart.”英文翻譯是神將那個「喜好」賜給你,不是將你「喜好的東西」賜給你。「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3)。換句話說,只要你真的以神為樂,真的為了榮耀神,你就可以放心按你的喜好選擇,因為你心裡的喜好,正是神放你心裡的。

有人可能會問:若我們不需確定某事是神的旨意,只需按著聖經的原則就作出選擇,我們選錯了怎麼辦?神會不喜悅嗎?其實這個想法都是庸人自擾的。人生基本上是充滿改變及轉折的,因為我們不是神,我們不是無所不能及無所不知的。我們一生都需要不斷修正我們的決定,而神也利用這些修正去模造我們,使我們成長。你看大衛的人生。不是充滿起落及波折嗎?但他也能完成神的旨意:「大衛在世的時候遵行了神的旨意,就睡了,歸到他祖宗那裡」(徒13:36) 

賈艾梅(Amy Carmichael (1867 –1951)是一位愛爾蘭的姊妹,年青時蒙召作宣教士。她最初想去中國,但因健康問題去了日本。但去到日本之後又得了大病。最終她去了印度,並一生在那裡事奉,在當地建立了兒童收容院,幫助許多被遺棄的印度兒童認識真神。神沒有一早告訴賈艾梅直接去印度好了。神也是容讓她去選擇工場、去經歷波折,讓她學習信靠神及經歷祂的帶領及供應。我相信今天神也是讓我們這樣去經歷祂。

從表面來看,「不求問」的做法好像比較簡單,其實不然。「不求問」的要求比「求問」更高。撫心自問,我們真是凡事為神的榮耀而選擇嗎?真是渴望更似主嗎?你真是先求神的國及神的義嗎?真是為了興旺福音嗎?真是為了建立教會嗎?若你能真心對主說阿們,那麼你就自由地去選吧,不必再求問及找印證了,你已活在神的旨意中。

那麼我們不應該求問神的旨意嗎?我的意見可能令主張「不求問」的人覺得驚奇。我認為是可以的。當我們遇到人生重大抉擇、不知如何下決定的時候,我們的心不其然會想求問神,因我們心裡著實是有疑慮,而我們知道只有神能夠幫助我們面對:「耶和華啊,我的心不狂傲,我的眼不高大;重大和測不透的事,我也不敢行。」(詩131:1)。

我雖然不太贊同信徒為想得知神隱藏的事而求問神,但我卻欣賞信徒為那些「重大和測不透的事」謙卑求問神的態度。我的看法是,只要我們在求問神時,不是要求神直接指示或給與甚麼特別的印證,而是求神默默地引導我們走每一步,求聖靈光照我們的心,賜我們智慧去認識真理及分別是非,以致我們能作出最符合聖經及最榮耀神的選擇,我相信這也是神所喜悅的。

懇請你信耶穌

周子堅

我們懇請你信耶穌,因為你是神創造的。整個世界及其中的萬物都是神造的。神創造這些事物是有祂的心意及目的,正如我們製造或購買一件物品,目的是想使用他們。若它們不能發揮功用,它們就沒有價值。神創造我們,若我們不能被神使用,活著是沒有意義的。而被神使用的第一步,就是相信祂的兒子耶穌基督。

我們懇請你信耶穌,因為神創造人的時候,祂將祂的形像及樣式賜給我們。我們人有些特質是與神相似,正如作兒女的在好些方面都會父母相似。神與人其中一個共同的性情,就是愛。神是愛,人也能愛,因愛是從神而來的。聖經告訴我們,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愛子賜給我們,若我們連祂兒子都不信,怎能愛祂呢?

我們懇請你信耶穌,因為人犯罪令神十分傷心難過。神造人原是正直的。但人選擇聽從魔鬼的說話,不聽從神的命令,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罪就進了了世界及人的心。神看到祂所造所愛的人犯罪離開祂,祂怎會不痛心難過呢?若你肯悔改相信,你就可以回到神那裡,不再使祂傷心,並與祂和好了。

我們懇請你信耶穌,因為神是公義,祂已定了日期要審判所有犯罪的人。許多人企圖欺騙自己,說人死後就甚麼都沒有,也不會有審判。然而,神造人已經將一些人類獨有的觀念放進他裡面,叫人無可推諉:人與生俱來就有報應的觀念。世上絕大部分的人都相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也只有人有「永遠」或「死後有另一世界」的觀念,其他動物是沒有的。若沒有神,有誰能「無所不知」、「無所不能」,完全公平公正的地審判地上所有活人及死人?人之所以不信神的審判,其實是想繼續過他們犯罪的生活,就切法否定這個事實。但這樣真的能逃避神嗎?絕對不能。然而,若你肯相信神的兒子耶穌,神就會你預備了一條生路,不必受神的審判而滅亡。

我們懇請你信耶穌,因為我們著實是犯罪的人。請問世上誰有沒有犯過罪?若按人的標準,世上的確有些人的品格是比較正直及高尚。但在神的標準之下,世上實在沒一個是義人。人暗中犯的罪,別人雖看不見,但神也知道,因為神是無處不在及無所不知的。人以為行出來的才算是罪,但聖經說心思上的罪如嫉妒及貪心等,以及那些不潔污穢的意念都是罪,鑒察人心的神也都知道。神不單是看人外表的行為,祂也看透人的內心。既是這樣,我們怎能說我們沒有罪呢?

我們懇請你信耶穌,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這是神給所有犯罪的人的刑罰。這裡說的死,不單是身體的死,也包括靈魂的死。「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啟21:8)。這個「第二次的死」就是指地獄。除非你真的沒有犯過罪,否則你也不能逃避地獄的火及靈魂的死亡。若你真的不想滅亡,不想下地獄,為何你不趕快悔改及相信耶穌呢?請問有甚麼事比你靈魂得救更重要?

我們懇請你信耶穌,因為地獄是一個真實的地方,而且非常可怕:「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可9:48)。地獄不但恐佈,而且它的痛苦是永遠的:「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聖經明說,地獄原是為魔鬼和他的使者預備的,為何我們甘願跟隨魔鬼及牠的使者與神反抗,結果與他們一同滅亡,而不選擇信主得救呢?

我們懇請你信耶穌,因為你沒有能力拯救自己。我們不能不犯罪,我們也不能救自己,因為我們的罪眾多,我們的義也有不潔:「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賽64:6)。你不能用你的善行贖罪,世上也沒有人可以替你贖罪,因為他們自己也有罪。你唯一的希望,就是主耶穌。只有祂能赦免你的罪,並且將祂一生的義賜給你,祂的義像一件潔淨的衣服穿在你的身上。若你願意信耶穌,你就能得著耶穌的義了。

我們懇請你信耶穌,因為我們本性是一個根深柢固的罪人,我們不但犯罪,我們天性就愛犯罪。我們可以用有限的意志去禁戒自己去犯某些罪,但我們卻無法改變我們愛犯罪的天性。唯一可以改變我們愛罪之心的方法,就是求神賜我們一個新靈及新心。這個神所賜的新靈及新心,是喜愛聖潔,不喜愛犯罪的。神願意將這個新靈及新心賜給你,只要你願意信主耶穌,神就賜你這個新的生命,否則你只能一直活在這個愛犯罪的舊人裡面,不能勝過罪惡的捆綁。

我們懇請你信耶穌,因為只有神兒子的血,能洗淨你一切的罪。人犯罪得罪的對象,不是一個普通人,而是全宇宙最威嚴、最有權力的大君王。古時的人,若得罪了一國的君主,後果是多麼的嚴重,何況我們得罪這位萬王之王?世上誠然沒有任何事能贖人的罪。罪人無法自贖,動物祭牲的價值有限,如何能贖去人的罪?世間上根本並沒有任何事有如此高價值可以贖世人的罪。然而,神差祂的獨生愛子耶穌來到世界,為我們贖罪受死。只有神兒子的血有無比的價值及這麼大的功效可以救贖罪人的靈魂。若你不接受耶穌的救贖,那世上沒有其他方法可以救你,你是必定滅亡的。

我們懇請你信耶穌,因為不信的罪,比你犯罪得罪神的罪更令神傷心難過。神一早知道人不能不犯罪,人也不能自救。所以神也安排了差祂的兒子耶穌降世,為人贖罪。任何人相信接受耶穌作他們的救主及生命的主,神就應許赦免我們一切的罪,我們也可以成為神的兒女及與祂和好。但可悲的是,世上大部分人竟選擇不接受。他們用他們的不信來回應神的救贖及憐憫,將神叫祂兒子為我們犧牲不屑一顧,甚至藐視嘲笑,此舉豈不令神大大難過及憤怒?我們犯罪得罪神已經不好,但大部分世人還以不信來拒絕神的愛及神的救恩,這等人怎能逃罪呢?

我們懇請你信耶穌,因為不信是一件非常大的罪。一切的罪都可得赦免,只要你相信,但若你不信,即是主動拋棄唯一能救你的方法,你必定滅亡。有一小孩因玩火引起火警,生命危在旦夕。消防員趕來拯救,若小孩聽從消防員的指示,跳在地面的氣墊上,就能逃脫。但他拒絕跳下來,最終就被燒死了。請問小孩死亡真正的原因是甚麼?是他貪玩生火,還是他不聽消防員的指示跳下來?現在神願意赦免你,願意拯救你,但你不信神的說話,你拒絕接受祂的拯救,請問你滅亡可以怪誰呢?

我們懇請你信耶穌,因為神不單想赦免我們的罪,祂更希望與我們回復父親與子女的關係。我們是神造的,有著神的形像性情,本來就應該與父神有美好親密的關係。可惜人犯罪離開神,我們就像主耶穌說的浪子比喻,小兒子不顧他父親離家出走一樣。現今父神仍要等候你浪子回頭,主耶穌不斷尋找祂的迷羊,因為神何等想渴望你能回到祂的身邊,一同享受神家的愛。為何你一直不理會父神的忍耐等候,拒絕主耶穌慈愛的呼喚,回轉歸向祂呢?

我們懇請你信耶穌,因為現在時候已不早了。人一生的年日有限,沒有人知道何時離世。若我們在未接受主耶穌前離去,我們就要永遠滅亡了。死後沒有第二次悔改相信的機會。不要以為你還有許多時間,必定能長命百歲。不是的,事實告訴我們,許多人因意外或突然發病而死亡。神今日讓你活著,是祂的憐憫及恩典。但神有權今日就收回你的性命,因為「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伯1:21)。今天神忍耐等候你,不代表明天祂會繼續給你生命。既是如此,為何不把握今日還有氣息,趕快悔改信主呢?「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後6:2);「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像惹他發怒的日子一樣。」(來3:15)。不要等到神不再忍耐,要顯明祂忿怒之時才懂得後悔!「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2:4-6)

我們懇請你信耶穌,因為人的一生只是一個過程,人生的終局才是最重要的目標。若你一生為了尋求人的幸福及理想,忽略了造你的神,忽略了神給你生存的目的,忽略了自己靈魂的救恩,無論你一生過得如何快活及風光,你的結局是可悲的,因為你心裡沒有神的地位,你沒有相信耶穌,你沒有成為神的兒女,你將會永遠滅亡。這是非常不值得的。相反,若你相信耶穌,成為神的兒女,無論我們遇到任何苦難及困境,我們的結局卻是光明的,因為我們已經得著永生的盼望,我們有神作為我們產業。世上一切的試煉及苦難,只是我們一個過程,是神給我們的長進的機會,因為神使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若你是基督徒,縱然你人生遭遇不好,你能滿有安慰的說:「我受苦是於我有益」(詩119:71);「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4:17)。若你不信耶穌,你只為今生而努力,忽略將來的福樂,那麼「你享福是於你有損」的,因為神給你的東西,祂必定會審問:「人活多年,就當快樂多年;然而也當想到黑暗的日子。因為這日子必多,所要來的都是虛空。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時當快樂。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歡暢,行你心所願行的,看你眼所愛看的;卻要知道,為這一切的事,神必審問你。」(傳11:8-9)

我們懇請你信耶穌,因為你信了耶穌之後,不但自己能夠得救,你還可以救你身邊的人。「他們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16:31)。這句說話不是指你一信,你的全家都自動得救。它是意思是當你信了耶穌,經歷了重生,感受了得救的喜樂及赦免的平安,你就會自然向你身邊的人傳這個福音了,因為一個真正信主的人,絕不會是一個自私的人,只滿足於自己得救,卻不顧別人死活。但若你今日仍沒有信,你當然沒有重生得救,你仍活在罪惡及定罪的光景裡。你沒有能力救自己,你也不能救你身邊的人。若你不憐憫自己,也請你憐憫一下你所愛的人吧。我們懇請你先相信,你自己親身經歷基督信仰的真實,然後你就自然有感動去向別人傳福音,作一個福音的使者勸人與神和好,這就是你人生最重要的使命了。

若你願意信耶穌,請你誠心作以下的禱告:

主耶穌基督,我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自己不能救自己。現在我願意悔改離開罪惡,求你赦免我的罪,賜我永生。我相信你是神的兒子,你曾降世為人,為我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並且從死裡復活升天。現在我願意接受你作我的救主及人生的主宰,一生跟隨你及聽從你的話。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祈禱,阿們。

不要主觀

周子堅

「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林前4:4-5)

保羅勸勉哥林多信徒不可論斷人。他指出有些事情是隱藏的,如人裡面的意念,我們無法完全地知道。只有神知道一切的隱情,所以只有祂有能力準確公正地審判人。遺憾的是,我們大部分人都覺得自己的想法及判斷一定是對的,所以就常常隨便地論斷人,也不大理會別人的解釋,這就是主觀。約伯的三位朋友,自以為是地論斷約伯,雖他們的話也有其道理,但都不是約伯受苦的真正原因,所以他們不但幫不到約伯,反而是在他傷口上撒鹽,也不知不覺地妄論了神及祂的僕人。最終神向他們發怒,並為約伯平反:「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因為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伯42:7)。約伯的三位朋友不是沒有經歷,也不是沒有愛心,而是太主觀。

請注意,保羅不是說自己沒有錯,他是說「不覺得」(not aware of)自己有錯。若他說「我沒有錯」,這可能會顯得過於自信,也未必是事實。所以他就退一步說「不覺得自己有錯」。這是一種謙卑不主觀的態度。不但如此,他再加上一句「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這就證明他是何等的認識自己。這是甚麼意思呢?意思就是他縱使覺得自己沒有錯,但這個「覺得」也不能絕對作準。我們覺得自己對未必是真正的對,因為人總會有偏見及自以為是,所以我們也不能憑自己的判斷稱義。只有神最清楚明白事實的真相,我們常常都不夠客觀及準確,所以我們應該讓神去判斷人,不是我們隨便判斷人。

神的工人對偏差的道理,的確有責任竭力爭辯,不能妥協。聖經中的真理並不是出於人主觀的意見,而是出於神特殊的啟示。正統教會這麼多年來也歸納出在一套最正確的解經法,稱為「文法-歷史解經法」(Grammatical-historical exegesis),以至不同教會在最重要的教義都是非常一致。基要派及保守福音派對神的屬性、基督神人二性、三位一體、因信稱義,聖經無誤等都有大致相同的立場。高舉聖經的教會及信徒實在有責任為這些一致的信仰立場持守及奮戰:「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猶1:3)

看到有些信徒不斷地對正統的基要教義提出質疑。他們企圖用似是而非的詭辯術批判已被公認多時的信條。三位一體不是那個三位一體,基督神人二性不是那個神人二性,因信稱義不是那個因信稱義,福音不是那個福音。只有他們解釋的那個才是正確的。當然,純正教會公認的立場並不一定完全沒有錯漏,也不是絕對不可以修正。然而,那些少數人到今天才提出來的獨特新見解,如何能客觀被證明是出於神?真是自己說了算?他們是先知嗎?他們是使徒嗎?神在今天直接給他啟示叫他糾正純正教會多年來的信仰共識?事實是,就是當時的使徒,神也賜下客觀憑據來證明他們使徒的身份:「我在你們中間,用百般的忍耐,藉著神蹟、奇事、異能,顯出使徒的憑據來。」(林後12:12),他們呢?他們有甚麼有力的憑據,證明他們的主張真的是從神而來?

然而,保羅在林前4章所提到他們所論斷的事,並不是聖經的教義,而是有關日常生活及作工的事。對於聖經的真理,我們當然要忠心持守,不能妥協。但或對於一些處事及作工的做法,我們能否謙卑一點,細心反思自己的意見是否真的完美無瑕,必須採納,別人的意見則是一無是處,不能容忍。主觀的人不是沒有熱心或恩賜事奉神,而是不願聆聽及接納別人的意見,以致無法與肢體配搭及同工,對建造神的家帶來不少的困難。

我們感謝神,祂給我們的這本聖經不只有「神聖」一面,它也有「人性」的一面。聖經的確記載了神絕對的真理及明確的命令,這部分我們要完全地遵行。但聖經也會記載過一些人的決定及做法,似乎是沒有絕對的標準,神也沒有給予任何評價,但卻值得我們深思細想。最明顯一例是保羅與巴拿巴分開之事。

「住了些日子,弟兄們打發他們平平安安地回到差遣他們的人那裡去。但保羅和巴拿巴仍住在安提阿,和許多別人一同教訓人,傳主的道。過了些日子,保羅對巴拿巴說:我們可以回到從前宣傳主道的各城,看望弟兄們景況如何。巴拿巴有意要帶稱呼馬可的約翰同去;但保羅因為馬可從前在旁非利亞離開他們,不和他們同去做工,就以為不可帶他去。於是二人起了爭論,甚至彼此分開。巴拿巴帶著馬可,坐船往居比路去;保羅揀選了西拉,也出去,蒙弟兄們把他交於主的恩中。」(徒15:33-40)

到底是保羅對還是巴拿巴對?這個問題歷世歷代不知討論過多少次,其實都沒有真正的答案,因為聖經根本沒有清楚說明。

支持保羅不帶馬可的理由如下:

1.     馬可曾經離開過他們,所以覺得當時的他不適合承擔那個事奉。

2.     馬可可能靈命仍未成熟,需要時間成長及訓練,不宜操之過急。

3.     保羅是使徒,有使徒權柄。巴拿巴不是使徒,應該學習尊重及順服使徒的權柄。

4.     保羅從神所得的智慧及啟示甚多,理應較明白神的旨意。

支持巴拿巴帶馬可的理由如下:

1.     巴拿巴是勸慰子,他用愛心接納跌到的弟兄是很自然的事。

2.     巴拿巴以前也曾接納剛悔改的保羅,他現在也同樣接納馬可,此乃一視同仁的做法。

3.     教會需要更多像巴拿巴那樣的工人,熱心扶助軟弱跌到的肢體,使他們能再站起來被神使用。

4.     馬可後來真的從新起來,成為保羅日後忠心的同工(提後4:11),也成為神大用的僕人,寫了馬可福音。巴拿巴實在也有功勞。

若大家不存任何偏見,都會明白保羅及巴拿巴各有自己的道理。一般人確實很難判斷保羅的決定對,還是巴拿巴的決定對。若你是較公義及嚴厲的人,你可能會支持保羅,因為事奉神不是兒嬉及隨便的事,心志未準備好的人怎能應付猛烈的屬靈爭戰?學習事奉不應該也要按部就班嗎?若你是較仁慈及寬容的人,可能你會支持巴拿巴,因為作長輩的應當給軟弱跌倒的肢體多點包容,繼續給予他們學習作工的機會。

可能因為雙方都有極合理的原因,聖經沒有交待誰對誰錯。我們也知道神同樣賜福給他們的事奉。巴拿巴固然挽回及成就了馬可,另一方面保羅也提攜了西拉。神有絕對主權使「萬事都互相効力」來成就祂的美意。然而,聖經中其中一件最令人心碎的事是:「於是二人起了爭論,甚至彼此分開。」聖經也沒有記載他們之後再有一同事奉的機會。

我想,若保羅或巴拿巴任何一方願意退一步接納對方的意見,不堅持己見,事情會有更好的發展?起碼,整件事會不會有更美好的見證?當然,我們不是說工人不能分開作工。若神呼召祂的工人分散作工,這是神的主權,這是工作需要。但保羅和巴拿巴分開既不是神的吩咐,也不是工作的需要,只是大家想帶的人不同而己!遺憾地,他們最終也不願意放下自己的意思,以致兩人起了極大的爭論,最後分裂收場。這是神願意見到的嗎?

認識一些肢體,他們不是沒有事奉心志及能力,而是不能謙卑自己,沒有盡力與肢體配搭建造教會的心。有事奉經驗的人都知道,個人事奉是較容易及自在的。你可按自己的喜好的時間及方式去做,不需要彼此遷就,也不會有任何肢體磨擦。我決定這樣做就這樣做,我決定那樣做就那樣做。何時開始我決定,何時停工也是我決定,不需要與別人商量,完全由自己作主。難怪這樣多信徒選擇不去教會,或只留在教會中作一個旁觀者,不願加入任何事奉崗位。這些人固然有許多不同的理由支持他們的做法,但我認為其中一個最大的原因就是:太主觀。

我們都知道,主觀的人非常難與別人同心配搭。不是他們的意見不好,而是他們意見「太好」,好到一個地步容不下其他「次好」的意見,也不願與持其他意見的人合作。一旦他們的意見不被接納就受傷,就退出。他們就像使徒行傳15章裡的保羅及巴拿巴,堅持自己的觀點是對是最好的,卻一點也不肯退讓,甚至不惜與親愛的同工爭論,彼此決裂。這是神喜悅的決定嗎?這是神吩咐祂兒女建立神家的方法嗎?聖經不是教導「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4:2-3)嗎?

倪柝聲在《主工人的性格》一書裡,談到「主觀」時說:

一個人如果沒有學習作一個不主觀的人,而是自己在那裡有自己的意見,有自己的道路,有自己的意思,有自己的道理,這樣的人,神的工作一擺在他手裡,教會馬上分裂。教會的分門別類,都建造在人的主觀上。許多人只能作個人的工作,不能作教會的工作。許多人只能知道個人的事奉,不能知道甚麽叫作身體的事奉。許多人從來沒有遇見過權柄,所以他也從來不能作權柄。許多人自從他作工起,到今天爲止,從來沒有服在另一個人的權柄底下過,自然而然,他不能被神設立作權柄來帶領人。

主觀帶出來的問題確實是可大可小的。聖經有沒有教導我們對付這個問題呢?有:「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其實人主觀的源頭就是驕傲。若我們能謙卑下來,承認自己只是卑微的僕人,不會比別人更好或更有智慧,再想想保羅的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這是否能幫助我們更容易接納別人的意見、更能彼此同心的配搭事奉,更能顯出教會合一的見證?我們願意學習謙卑嗎?

親愛的弟兄姊妹,現在已末世中的末世了,主再來的日子已經日近,亦即是我們事奉主的時間也無多了。「趁著白日,我們必須做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做工了。」(約9:4)。神的永遠心意,就要在地上建立祂的教會,並藉著教會彰顯祂的榮耀:「又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裡的奧祕是如何安排的,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這是照神從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裡所定的旨意。」(弗3:9-11)。教會是「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裡的奧祕」,是「照神從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裡所定的旨意」。教會在以往,現在,將來在神眼中都有獨特的位置,這是聖經清楚寫明的,不像有些人自作聰明地宣稱神在現今世代已經放棄了教會,只要求信徒個別的事奉!

若你是一位真正得救的基督徒,你的責任不只是傳福音及為主作見證,你也必須參與建立教會的工程:「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弗4:11-12)。不少信徒一心以為不作聖經禁止的事就沒有犯罪了。豈不知你應該去做的事卻不肯去做,這已經是罪了:「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看見越來越多信徒離開教會,或留在教會但不願承擔任何事奉,對建造教會這個最榮耀的使命漠不關心,甚至提出質疑,這是何等令主心痛的事。

若教會在真理上出現嚴重的偏差,盡了力也無法改變,你確應該離開,去找一個有真理立場,又能接納你一同建造,讓你發揮屬靈恩賜的教會聚會及事奉。若只是教會某些安排或同工的觀點與你的不同,你可不可為主的緣故容讓一下?你當然可以謙卑溫柔地提出你的意見,讓負責的同工去考慮。若他們不接受,我們便學習交託神,讓神去管理及帶領好了,不必勉強。我再說,許多事情都沒有絕對的對錯,只是觀點與角色的問題,就如當時保羅與巴拿巴的觀點。不要隨便定對方一定是錯,自己就一定是對,破壞了彼此的尊重及同心。

弟兄姊妹,我們是否願意謙卑自己,放下主觀的心態,學習欣賞及接納別人的意見,盡力與肢體們配搭,同心建造神的家,以致主的心得著最大的滿足?

主啊,主啊!我在這裡!求你,求你!聽我細語;

我渴想那日快速臨近,教會滿歡欣迎你再臨,

你引領衆聖徒走過艱辛,我怎可不朝標竿前行!

伴我行完你的旨意,新婦妝成歡然見你。

不要論斷

周子堅

「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祕事的管家。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林前4:1-5)。

今日在教會裡發生了一件很可悲的事,就是有信徒彼此論斷。其實主耶穌在論斷這件事上已經有很清楚的教導:「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路6:37-38);「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若有肢體真的犯錯,聖經也指明我們處理的方法:「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太8:15-17)。可惜許多人不聽從主的命令,採用自己的方法(屬血氣的方法)來處理屬靈的事,結果不但沒有平息或解決紛爭,情況更是越來越惡劣,傷了肢體間的感情,影響了整個教會的見證。弟兄姊妹,沒有一件事比彼此論斷更破壞肢體的關係及教會的見證。這件事我們一定要嚴肅的對付。現在讓我們看看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給我們的教訓及榜樣,讓神的話提醒及光照我們。

很希奇,保羅在討論論斷這件事時,不是先向發出論斷的人說話,而是向被論斷的人說話。他先指出被論斷者(他自己)應有的態度,這是多麼有智慧的做法。主動發出論斷的人固然不對,但若論斷只限於某一方,那麼情況還不至太嚴重。最大問題是當另一方被論斷時,他們往往就含忍不住,作出反擊。這就演變為肢體之間的爭執了。若被論斷的一方能忍耐及克制自己,起碼能使事件不至進一步惡化。然而,被論斷的人如何能忍耐及克制自己呢?聽聽保羅怎樣說:「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只是「極小的事」而已!有人喜愛將極小的事無限量放大,但保羅卻將人看為極大事看為小事。請問保羅被毀謗是大事還是小事?保羅是一個怎樣的人?「我比他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著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裡。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裡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飢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除了這外面的事,還有為眾教會掛心的事,天天壓在我身上。」(林後11:23-28)。這位向主全然盡忠,鞠躬盡瘁的偉大使徒,卻遭自己所愛的哥林多信徒論斷(連保羅這樣好的人也被論斷,我們沒有保羅百分之一,給人批評有甚麼出奇?有甚麼不可接受?),傷害不傷害?是大事還是小事?然而保羅卻說是「極小的事」。

從人的角度看可能是接受不了的大事,但從神的角度看,卻是極小的事,因為保羅能以耶穌基督的心為心:「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反倒虛己」!今天不少基督徒,甚至是在教會有事奉崗位,能將保羅書信分析得頭頭是道的人,究竟學了保羅的虛己多少?有人以為受屈不辯駁是軟弱的表現,殊不知這是主自己的見證及我們得恩典及賞賜的途徑:「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彼前2:19-23);「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太5:11-12)。神從沒有給論斷的人有任何應許(就算他們所說的是對的),卻給予被論斷及受冤屈的人許多寶貴的賞賜。單就這一點我們就可以得著安慰及喜樂了。

其實別人對自己的批評也是一個自我反省及檢討的好機會。可能自己真的在某些地方作錯了或作得不夠完全,以致別人能挑到我們的不是。再者,神往往用一些似乎不公平的事來造就祂的兒女。舉例說,以撒在基拉耳谷挖水井,明明是他挖的,卻被人強詞奪理地搶去。但以撒不爭競,甘讓人去搶。神就是用這些事來培養以撒溫柔謙讓的心。若老是認為別人是故意針對自己,就忿忿不平,不知道神要透過這些事叫我們學習屬靈的功課,就實在是太可惜了。這些苦可說是白受的了。退一步說,即使我們真的沒有錯,我們也要學效保羅一樣說:「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要知道我們在某方面沒有錯失,並不表代我們是完全人,在其他方面一點過錯都沒有。我們在神面前仍然是不配的罪人,有甚麼好自誇?有甚麼好自辯?若我們在神面前真的知道自己是一個澈底敗壞的罪人,就不會這麼熱切為自己伸冤了。不是沒有公平及公義這件事,也不是不需要有審判及伸冤這回事,而是我們讓主為我們主持公道,讓主為自己伸冤。主為我們伸冤豈不是比我們為自己伸冤好得多?「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12:19)。

現在要向那些主動發出論斷的人說些話。可能你們並不承認自己是論斷,以為自己只是「用愛心說誠實話」。好,請問你愛心標準如何?「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林前13:4-7)。請問你對你所批評的人有忍耐、包容及恩慈嗎?你願意相信及接受別人的解釋嗎?

有時聽到一些肢體彼此論斷的內容,根本談不上是愛心的提醒,而是互不信任的批判。愛是願意相信人的,縱然別人作了一些表面上不對的事,但仍然相信他如此作可能有值得同情的原因(當然值得同情並不表代可以犯罪,只是當我們指出他的錯時,能多有一點憐憫的心),也相信他並非每次都是如此的。至於說誠實話,「誠實」即是「真實」(truth)。請問論斷的人所說是有多少是已經證實了的事實?若別人犯了一些明顯的罪,我們當然可以給他指出來,勸他悔改。但他們這樣作的動機,我們如何得知?聖經明明說「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聖經要我們等主來審,我們偏要比主先審。聖經說只有主能「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但我們卻用陰謀論去測度人暗中的隱情及人心的意念,並振振有詞說是事實,這是僭越神的能力了。其實我們不知的,就說不知的好了,何必用我們的不知來判斷人?我們的主在這方面有美好的榜樣。祂是真真正正的用愛心說誠實話,而且話裡是滿了恩惠的。就是對害祂的人祂也是如此。

令人印象深刻的例子就是主對待加略人猶大的態度。主一早知道猶大是個賊,聖經說「猶大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但當猶大說「這香膏為甚麼不賣三十兩銀子賙濟窮人呢」的時候,主沒有揭穿他的詭計,卻用溫柔及包容的態度說:「由她吧!她是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約12:7-8)。在最後晚餐時,魔鬼入了猶大的心。耶穌明知猶大要出賣祂,但祂向猶大說甚麼呢?「你所作的快作吧。」主一早已經知道他的陰謀,但主沒有當眾揭穿他,只是說了一句中性的話—一個讓猶大自由決擇的吩咐,好像到了這個地步主還盼望猶大有回轉的可能。到了主在客西馬尼園猶大用親嘴出賣耶穌的一幕。主耶穌明明知道猶大要帶人捉祂,可是主怎麼對猶大說呢?「你用親嘴的暗號賣人子麼?」不是審判口氣的責備(當然猶大死後就要受審判),而是一個憐惜的問題!其實祂明明知道了事情的真相,明明看穿猶大的內心,但祂還是這樣為他留地步,祂是多麼希望猶大不是真的這樣想!主對猶大是何等的有情!

當兵丁釘主十架時,主向天父求情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陰謀論者大概會說:「明明是曉得,怎麼不曉得?就算是不曉得,也是故意不曉得,見了這麼多神蹟,還說不曉得!」但滿有恩慈的主卻在這最罪無可恕的罪上,替殺祂的人找點父可以原諒他們的理由。反觀我們常常將別人最小的差錯或無心之失化大得好像是不可原諒似的,並咬著不放。我不是說我們不可以指出肢體犯的罪,但我們要先考察事情的真相,若可行的話甚至親自向對方了解,最重要是用主的心腸去幫助這位肢體,而不是用陰謀論及血氣的態度去批判他,這只會拆毀人,不能建立人:「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加6:1)。這是聖經給我們的教導。

當然,我們會為我們所作的想出許多理由,說我們這樣作是為神,是為教會。但主是怎樣要求服侍祂的人呢?「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甚麼是忠心?忠心就是謹遵主的命令。主明明說不要論斷,我們就不要論斷吧。不要甚麼也說是為神作。神沒有叫你作,你偏要作,這就是不忠心。你動機可能是好,但方法卻是錯極了。我從沒未聽聞一間教會越多論斷就越興旺,反而是越多論斷就越糟糕。其實主這樣命令我們當然有祂的原因(人的原因算不得甚麼,最重要是主的原因)。你知不知道教會中發生的論斷絆倒了多少初信者及信心軟弱的信徒?這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主對這有非常嚴厲的警告:「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扔在海裡。」(可9:42)。究竟我們所作的,是造就人,還是絆倒人?是建立教會,還是拆毀教會?要記著,神喜悅的,不是自以為為神大發熱心的人,而是對神忠心的管家。教會是主自己的,不是我們的,我們只是替祂管理而已。我們不能用自己的方法去處理教會及屬靈的事,我們要按著主的教訓來處理。而主的教訓在聖經是清清楚楚的,問題只在於我們願不願放自己的意思,去忠心順服神的旨意。

另外想提一提,若我們論斷的對象是教會的長輩或同工,我們要更加小心了。其實教會長輩及同工也是有罪性的人,並非無懈可擊,從不犯錯。有些神的工人甚至在性格上有難於根治的缺點(聽說我國偉大的傳道人宋尚節博士脾氣很壞,但神的確曾大大使用他)。但我們仍然要尊重他們:「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提前5:17);「弟兄們,我們勸你們敬重那在你們中間勞苦的人,就是在主裡面治理你們、勸戒你們的。又因他們所做的工,用愛心格外尊重他們。你們也要彼此和睦。」聖經吩咐我們尊重在教會中為主勞苦的人(不包括那些假先知及不忠心的惡僕),我們有沒有用愛心「格外」、「加倍」敬重他們呢?若他們真的犯錯了,我們應該以愛心、謙卑及尊重的態度去提醒他們,而不是發起更多人來反對他們,批判他們。這樣做只會絆倒人及破壞教會的合一。這件罪我們實在擔當不起。

最後讓我們再一次聽聽聖經的說話,並求神給我們一個順服的心去遵從,使各人放下己見,能同心合意的興旺福音,使教會能得著真正的復興:

「所以,在基督裡若有什麼勸勉,愛心有什麼安慰,聖靈有什麼交通,心中有什麼慈悲憐憫,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2:1-5)。

「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4:1-3)。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4-35)。

如何明白神的旨意(一)

周子堅

「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5:17)

「願你們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神的旨意;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漸漸的多知道神。」(西1:9-10)

一直以來,「如何明白神的旨意」都是基督教裡一個很熱門的討論題目。許多信徒都很希望知道神在他們身上的旨意。有些信徒純粹是出於好奇。他們很想預先知道神如何安排他們的人生。有些信徒比較屬靈,他們之所以想知道神的旨意,是希望知道他們所選擇的確實是神的心意。他們不想偏離神為他們揀選的道路。我盼望藉著本文,與弟兄姊妹再一同思想這個重要的問題,使我們不再作糊塗人,並能「滿心知道神的旨意」。

首先,我們思想一下我們為何要明白神的旨意。

一,是神的命令

「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5:17)。不是「應該」明白主的旨意如何,而是「要」。這是神給我們的命令,是帶著神的權柄。若你沒有盡力去明白,你就是違反神的命令。

二,生命結出果子

「滿心知道神的旨意;好叫你們…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西1:9-10)。若我們不明白神的旨意,我們就會常常犯錯,我們屬靈的生命就會受到阻礙,不能結出果子:「願你們在神一切的旨意上得以完全,信心充足,能站立得穩。」(西4:12)

三,禱告蒙神垂聽

「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約一5:14)。許多時候我們的禱告不蒙應允,因為我們不按著神的旨意求,而是妄求(雅4:3)。若我們能明白神的旨意,我們就能按著神的旨意求,我們的禱告就更有效力。

四,行事蒙神喜悅

「滿心知道神的旨意;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西1:9-10)。若我們不認識神的旨意,不單是我們的靈命難以長進,我們也不能討神喜悅:「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叫你們遵行他的旨意;又藉著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行他所喜悅的事。」(來13:21)

五,叫榮耀歸於神

「使你們能分別是非,作誠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並靠著耶穌基督結滿了仁義的果子,叫榮耀稱讚歸與神。」(腓1:10-11)。我們常常犯錯,就是因為我們不能分別是非。若我們能明白神的旨意,我們就能分別對與錯。我們就可以靠主結出仁義的果子,叫榮耀稱讚歸與神。

現在我們看看甚麼是神的旨意。

一般來說,神的旨意有兩方面:神明顯的旨意及神隱藏的旨意。

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申29:29)

神明顯的旨意,就是聖經的教導。聖經是神藉著聖靈默示人寫出來的:「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17)。聖經不是人的意見、主張或教導。聖經是神的話(彼後1:21),聖經就是神的旨意。所以,若我們要明白神的旨意,首要就是要閱讀聖經、明白聖經:「我的神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裡。」(詩40:8)。神的律法就是神的旨意。

聖經明文記載的神的旨意

一,聖潔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帖前4:3)。這點是非常明顯,因為神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前1:16)。聖潔是神的屬性,所以神也要求祂的兒女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12:14)。追求聖潔,就是在道德、人生觀、價值觀、信仰上與這個不信罪惡的世界分別出來。換句話說,聖經認為是罪、不義的事情都不是神的旨意,我們都不應該去做。我們要分別為聖。

有些事情,聖經直指是違背神,如說謊及姦淫,明顯是犯了神的誡命。有些事情,聖經沒有直接指出來,但卻違反了聖經的原則。舉例說,聖經沒有一句話直接說賭博是罪,但賭博確實違反了聖經中「不可貪心」的原則,所以基督徒一直以來都反對。要記著,聖潔不單要在行為及言語上,也在情感及心思上。

二,行善

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彼前2:15)。行善(Do good)的意思,不單是世人一般認為做一些慈惠的事如捐款、做義工等事情,真正的意思是指做神看為好的事,這包括所有屬靈的事奉。我們的神是良善的神,是行善的神,當然要求祂的兒女行善。我們若有行善,不信的人就會歸榮耀給神:「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6)。

基督徒應當行善,我相信沒有人會反對,但要注意以下這點:「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彼前3:17);「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彼前4:19)。基督徒都認同行善是神的旨意,但當他們行善受苦的時候,他們就接受不來了。行善不單沒有得到好處,反而要受苦或受逼迫,世上還有公平和公義嗎?他們就認為行善受苦不會是神的旨意,甚至想到要以惡報惡。誰知聖經明明寫著行善受苦也是神的旨意。

弟兄姊妹,我們一定要明白我們身處的世界,暫時還是魔鬼作王,信主的人必然遭不信的人恨惡:「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一5:19);「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約15:19)。我們行善受苦,為義受逼迫,這些事一點不出奇,主及使徒早已告訴我們了。人也是這樣對待我們那位一生行善的主,何況是祂的僕人呢?但主堅持行完了神的旨意,成就了救贖的工作。所以無論我們遇到甚麼情況,我們也要行善,且以善勝惡,因為這也是神的旨意。

三,獻上自己

「並且他們所做的,不但照我們所想望的,更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又歸附了我們。」(林後8:5)。我們信主,不只是從神得著救恩及其他的恩典,我們也要把自己交給主及歸給主。我們不再是屬於自己,我們是屬於神的了,因主用重價買贖我們歸祂。「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6:19-20)。

不但如此,我們不單在信主那一刻把自己交給主,我們也要每天把身體獻上,讓神使用,這是神對信祂的人的旨意:「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1-2)

四,喜樂、禱告、謝恩

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5:16-18)。每一個人都希望得到喜樂,都想尋求喜樂,但因著種種不如意的際遇及環境,我們常常都喜樂不來。有些靈命不深的信徒,甚至懷疑神的良善及慈愛,以為祂故意安排我們受苦,不想我們有喜樂。意想不到的,聖經明說喜樂是神的旨意,喜樂是神的命令。「要」常常喜樂。若神吩咐我們要常常喜樂,我們自然有喜樂的原因及能力。我們如何在苦難中喜樂呢?答案就是耶穌基督:「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腓4:4);「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1:8)。主耶穌是一切喜樂的根源。

此外,神的旨意也要我們不住的禱告。為何要「不住」禱告?因為我們不住都有需要。我們固然有肉身及物質上的需要—「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太6:11),我們的靈性卻有更大的需要。我們每天都需要神的保守、神的帶領、神的赦免、神的加力、神的光照等等。這些恩典,往往都是透過我們的禱告而得著的。「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4:6-7)。千萬不要自作聰明,以為神既是無所不知的,所以我們無需要向祂禱告,因祂一早已經知道了。不是的。聖經清清楚楚指出,「不住的禱告」是神的旨意。神喜悅我們向祂禱告。

當然,除了在禱告中向神提出我們各方面的需要,我們也要「凡事謝恩」。這也是禱告中一個很重要的部分。我們應當感謝神,相信沒有信徒會反對,但最大問題是:我們怎樣能夠「凡事」謝恩?在「豐富、飽足、有餘」的景況下,我們當然能大聲讚美感謝神,但在「卑賤、飢餓、缺乏、受苦」的景況下,我們仍能向神謝恩嗎?當然能夠。問題的關鍵,就是在於我們是否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8:28)?「萬事」(包括不好的事)都是對我們有益的,那為何我們不可以「凡事」謝恩?

五,萬人得救

「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提後1:9)。無可否認,神其中一個最大的旨意,就在尋找拯救失喪的人。「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4)。我們已蒙拯救的人,也應與主同心,盡力去拯救人的靈魂,這是主在升天前交託教會的重大使命:「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太28:19-20)。不單是用我們的口傳,我們的生活為人也要盡力顯明這個福音:「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9:23)。甚至有時要為福音付上代價,也是甘心樂意的:「你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也不要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為恥;總要按神的能力,與我為福音同受苦難。」(提後1:8)。基督徒傳揚福音,為主作見證,領人悔改歸向基督,這就是神的旨意。

以上就是聖經明文指出的神的旨意。在我繼續分析神隱藏的旨意之前,我想先為上文總結一下。許多信徒很熱切想知道神的旨意,其目的只是想預知神在他們身上的計劃,以確保他們沒有偏離神心意,避免因選錯而失去神的福氣。然而,神向我們的旨意,其實就是聖經中的真理。只要我們按著聖經的教導而行,我們就是活在神的旨意裡。只要我們按照神旨意追求聖潔、行善、獻上自己、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並且竭力傳揚福音,我們就能靈性長進、更多似主、討神喜悅以及榮耀基督。

神的旨意不是一件很神秘莫測的事情。相反,神的旨意是很清楚明顯的:「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申29:29)。

若你沒有意向去遵行聖經的教導及神的命令,沒有心志去討神喜悅及榮耀神,那你想明白神的旨意的動機顯然出了問題,難怪你許多時候都對神的心意模糊不清:「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約7:17)。

明白神的旨意,目的就是要按祂旨意而行來榮耀神。若你無意遵行,那麼你不斷尋求神的旨意也是白費心機,於你無益,神也不會悅納。

耶和華啊,求你將你的律例指教我,我必遵守到底!

求你賜我悟性,我便遵守你的律法,且要一心遵守。

求你叫我遵行你的命令,因為這是我所喜樂的。

詩篇119:33-35

信耶穌還要加上好行為才能得救嗎?

周子堅

答:不需要,人稱義得救是單單因著信靠主耶穌基督。

新約聖經滿了這樣的經文及教導:

主耶穌說: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翰福音5:24)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約翰福音6:47)

使徒保羅說: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馬書10:9-10)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拉太書2:16)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2:7-8)

希伯來書的作者說:

「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希伯來書10:37-38)

使徒約翰說:

 「我將這些話給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翰一書5:3)

使徒彼得說:

「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彼得前書1:8-9)

為了使你更明白「因信稱義」的道理,讀我們再多讀一點聖經。請看路加福音23:39-43。「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他,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罷!』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麼?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若人要靠好行為才得救,求耶穌的那個犯人就不能得救了。他一來沒有善行,二來又沒有行甚麼聖禮贖罪,他只是心裡悔改信耶穌吧了。但奇怪得很,主耶穌竟然對他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另外我們再看路加福音18:10-14。「耶穌說:『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同樣地,若人要靠行為得救,那個稅吏就不得救了,因為他既沒有甚麼善行,又沒有行甚麼禮儀。神應該拯救那位法利賽人才對。可是出乎意料之外,主耶穌竟然說那稅吏比那法利賽人倒算為義。為甚麼呢?原因在聖經中都可以找到了:「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永生是神賜人一件極其寶貴卻又是完全免費的禮物,只要人肯謙卑地相信及接受便可以得著了。神從來沒有明示或暗示人需要靠行為和聖禮來賺取永生。可惜世人偏偏要自高自大,自作聰明,硬要在救恩的事情上搶些光彩,討些功勞。老實說,人若可以靠自己行善,靠自己得救,主耶穌就不必要替我們死了。「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拉太書2:21)。雖然許多教徒都不會承認他們是自高自誇,但他們堅持的說得永生是需要人去守點聖禮和行點善行卻是實實在在的「廢掉神的恩」。他們這個主張就要叫「基督徒然死了」。

假設有一次你的好朋友生日,你預備了一份非常名貴的禮物要送給他。可是當你去到他跟前誠意的送上它,你的朋友竟然說:「我不好意思收你的禮物,我要給你錢,向你買這份禮物」你的心情會如何?我想你一定會感到不高興了,因為你的朋友辜負了你的心意。他以為你送他禮物只是一項生意交易。然而,更不好的事情接著發生了:他竟從錢包掏出半塊錢交給你!他這種行為簡直傷透了你的心和你的尊嚴。親愛的讀者,若你認為得永生亦需要奉上你的「半塊錢」,你也是同樣的傷透神的心。

那麼你一定會發問:若人得救只是單靠信心,這樣信了主的人豈不是可以胡作妄為,任意犯罪?其實這問題是不難解答。真正信耶穌的人,一定會愛耶穌的;愛耶穌的,就一定不會故意犯罪得罪祂,使祂傷心。相反地,一個真正信祂愛祂的人必是甘心樂意的遵行祂的教訓。「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翰福音14:15);「出於神的,必聽神的話。」(約翰福音8:47)。再者,所有真信主的人,他們已經重生了,意思即是他們是從神而生,有了神所賜的新生命。這個生命是愛慕仁義和聖潔的:「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翰一書3:9);「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約翰一書5:18)。再加上我們一信主已有聖靈內住,而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拉太書5:22-23)。所以,「若一信耶穌就得救,他就會隨便犯罪,因為知道自己一定上天堂」的假設是不成立的,是對聖經裡的救恩觀嚴重地誤解。一個真正信主的人是不會如此想,也不會如此行,因為他已經有了新的生命及聖靈的內住,他已經大大不同了:「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5:17)。知道自己有永生的人一樣會去行善,不是因為我們不這樣作神便取消我們上天堂的資格(這明顯是功利主義,不是白白的恩典),而是神兒女一種愛神的回報。我們之所以有好行為,完全是因為我們被主耶穌為我犧牲的大愛所感動而發出的自然流露:「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哥林多後書5:14,15)。

基督徒行善是得救的結果,不是得救的原因。這分別是非常重要的。我再設一個比喻:有兩家人,他們的家庭成員均是父母並他們的小兒子三人。兩家的小孩都非常聽從父母的命令。第一家的小孩之所以順服父母,是因為如果他不這樣作的話,他父母便不會給零用錢;第二家的子孩之所以聽從父母,不是因為零用錢的問題,乃是因為他體會到父母親對自己無條件的愛。他們工作的勞苦,生活的節儉,完全是為了使他可以生活得好一點,讓他有機會接受更好的教育。他覺得父母的愛太偉大,他絕不能做一些使他父母傷心失望的事。 兩個孩子的表現從外表看來好像是一樣,但你認那一個家庭才是有真正愛的關係?

至於雅各書2:26說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其實指出真信心與假信心的分別而已,不是討論如何得救。如以上指出,若有人是真誠的信主,他得救後必定會結出好的果子。若沒有結好果子,那個信心就不是真實的,那人從來未曾得救。好行為只是一個證據,證明那人信心的心是真實的,但不是那個證據使他得救。正如你去一間公司買東西,結數後售貨員通常都會給你一張收據。這張收據是重要,但它只是證明你買了那些東西而已,不是那收據本身有甚麼價值。

我們絕對不是靠行為得救,這個真理以弗所書2:18-19已經說得很清楚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知道聖經絕不能自相矛盾的。有人認為主耶穌、保羅及雅各的教導有矛盾,所以我們只需要跟隨主耶穌。這樣的觀點大有問題。「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摩太後書3:16)。難道神的話都有矛盾?很明顯,主耶穌、保羅及其他聖經著者的教導並沒有矛盾,只是有人有意或無意地謬解而已。主耶穌已經三番四次強調信祂的人有永生。祂吩咐門徒要努力進窄門、背十字架跟從祂,只是告訴他們信祂及跟從祂要有這種心志,不是命令他們靠自己的能力及行為去賺取永生。這正正就是法利賽人的錯謬,他們就是主張靠守律法得救。

神吩咐我們要有好行為,但好行為絕對不是人得救的條件。何解?因為「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以賽亞書64:6)。我們所謂的好行為根本不能達到神的聖潔標準:「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加拉太書3:10-11)。信徒當然是要遵行神的命令,要有好行為,但這是信主後的結果,不是我們靠行為得救。聖經已說得很清楚,凡以行律法(行為)為本是,都是被咒詛。

這樣看來,主耶穌在四福音的話主要是帶出跟隨主的要求及相信神的兒子的必需;保羅在他書信裡主要是解釋福音及因信稱義的奧秘;雅各則強調行為是信心及稱義的證據。三者是互相配合及完全是一致的,沒有任何矛盾。

主耶穌被釘死在十架上,為我們付出重價來拯救我們。祂只等候你用謙卑感謝的心去接受這救恩。可惜人偏偏要反對神的美意和計劃,竟自高自大的要在得永生的事情上加上自己的功勞,搶去神的榮耀,此舉令神大為傷心和憤怒。所以聖經嚴厲的說:「我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拉太書5:4)。

親愛的讀者,你千萬不要堅持錯誤而使自己「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啊!請趕快離開律法主義的錯謬,接受主耶穌用生命的代價來成就的應許:「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約翰福音6:47)。

請誠心祈禱:

創造天地萬物的神,我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不能靠任何行為和聖禮自救。我現決定離棄從前的罪惡,求你赦免我以往一切的過錯。我現在單單靠耶穌的名,不靠自己的行為,求你拯救我及賜我永生。我願意接受耶穌基督做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宰,求你帶領管理我的一生,使我得救之後,作一個愛慕神又順服神的人。奉耶穌基督的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