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预定论误解的一点澄清(三)

周子坚

早前写过一些关于预定论的文章,尝试用圣经及一些属灵伟人的见证来证明预定论是出于神的真理。可惜不少人仍然对这个荣耀的教义非常抗拒。当然,预定论的辩论已经存在了多年,无论怎样解释及证清,也很难令所有人完全折服。再者,在这真理里面的确蕴藏极大的奥秘,我们断不能用人有限的智慧可以解释透彻。但这真理实实在在是出于圣经,所以历世历世以来仍有一班为数不少的忠心信徒宝贵它,高举它。要知道,按人的天性来说,预定论绝对是不受欢迎的。人的本性是叛逆神,各人偏行己路,怎会愿意接受一位有绝对主权的神来控制一切?另外,许多基督徒一直相信神是慈爱及公平的,既是如此,祂怎会只拣选一些人得救,却容让其他人灭亡呢?所以,不明白的人就很自然地抗拒预定论。然而,我在这里提出一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你想相信预定论的人会对这些原因懵然不知?不是的,大多数预定论者以前也是相信自由意志的。事实上,每一个刚信主的人,都自然倾向亚米纽主义,因为在个人的经历来说,我们是自己选择信主,用自己的自由来拣选主,还说神拣选人得救?好像与我们亲身的经历不吻合。然而,我们之所以有这种想法,是因为我们惯常是用人的角度来看事情。若预定论若没有圣经明显的根据,我相信很少会人(包括基督徒)会乐于接受。但历世历代竟然会有这么多伟大敬虔的圣徒坚信预定论,难道这不是一件十分奇怪的事吗?当然,伟大敬虔的圣徒也会有错,但反对者批评预定论没有多大圣经根据,只是人的逻辑想出来,这个指控怎么说呢?难道加尔文、清教徒、爱德华滋、司布真、钟马田、约翰麦亚瑟都不着重圣经,无中生有地发明一些理论出来吗?他们当然是从圣经看出来的。我发现一件很遗憾的事,就是批评预定论的人,根本很少看加尔文或改革宗的书。请问有多少批评加尔文的人看过他的「基督教要义」(The Institute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他们批评的资料,大部分只是来自反预定论者的著作。我也接触过这些资料,发觉许多地方都有误导性的。他们不是真正了解预定论,然后作出批评。他们是先歪曲了预定论,然后来驳斥。举例说,有多少人听过反预定论者说加尔文主义相信神「强迫」人信主?众所周知,强迫人是不好的,是负面的,所以加尔文主义一定是错的。好像很有道理。然而,究竟加尔文在那里说过神强迫人信主?「强迫」这个字是从何而来?事实是,没有纯正的加尔文主义者会认为神强迫人信主。我们是说神「不能抗拒的恩典」。请问「不能抗拒」等同「强迫」吗?「不能抗拒的爱」等如「强迫的爱」吗?「不能抗拒」其实是指神的选召一定会成功的意思。当神拣选一个人,祂会设法令他放下对抗的心,甘心乐意地接受神的呼召。神会改变他不信的硬心,叫人心悦诚服地接受主。不是他一直不想信,神违反他的意愿迫他信,而是神改变他心,叫他甘心情愿信。两者分别何等大!遗憾的是,反对的人不断用这些误解来批评预定论者。我建议那些对这个争辩有兴趣了解多一点的弟兄姊妹们,不要只看反预定论者的书,因为当中有很多对加尔文主义的误解。应该多看一些清教徒、爱德华滋、司布真、宾克、钟马田、约翰麦亚瑟等人的书,你自己亲自批断他们所说是否出自圣经。这些人对神的认识,对圣经的尊重及解经的严谨是有目共睹的。

以下我会继续澄清一些对预定论的误解,盼望对那些对这个教义有困惑的弟兄姊妹有点帮助。

一,有人认为「人全然败坏」不是人坏到不能认识福音而悔改。然而,圣经明明说「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11-12)。圣经清楚地指出没有一个人寻求明白神。当门徒问主谁能得救时,主回答说:「在人是不能,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可10:27)。有人可能引一些圣经例子证明确实曾有人寻求神,如摩西、大卫、保罗等人,他们不是寻求神吗?批评者就是常常用这种方法来反对预定论,但这种做的结果往往是连神的话语也反了。「没有一个人明白神,没有一个人寻求神」的道理不是预定论者发明出来的,它实实在在是圣经的说话。反对者在反对预定论同时,也反对圣经其他的话,这是很不明智的。那么预定论者怎样解释这个表面的矛盾呢?预定论会坚持没有人寻求神是一个事实,但那些被神拣选的人,他们被神的灵感动,就生出寻求神的心。所以圣经记载有人寻求神,并不是圣经的话有矛盾,而是想指出人本身是没有寻求的心,但神会使人有这个心。只有预定论者尽力把表面盾矛的经文共融,但反预定论者却常常用一方面的真理来否定一方面的真理。

二,有人认为神之所以爱人,是因为罪人有可能拣选或喜爱归向神。我认为这个推论缺乏圣经根据。为何神不能爱不能拣选或喜爱归向神的人呢?人所有的能力,都是出于神。真正的爱,是能改变人心的爱。神爱人,不是因为人有自由意志,更加不是因为人有任何可赞可夸之处,而是单单因着神的主权及怜悯,此外再没有合理的原因。试图在败坏的人性里面找出神爱人的所谓原因是徒然的:「耶和华专爱你们,拣选你们,并非因你们的人数多于别民,原来你们的人数在万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华爱你们…」(申7:7-8)。反对预定论的人,根本不承认人完全败坏,没有一个人寻求明白神的事实。他们强硬地要神「尊重」人的自由意志,这才是全能的神。但神为甚么是「尊重」人的败坏意志,并且不能用自己的主权去救人?你尊重你的儿子犯罪及不信你吗?「神尊重罪人有自由意志犯罪及不信祂」,这个道理不是出于圣经的。圣经只说神「容让」世人任意而行及各行其道,不是神尊重他们的自由意志。再者,神救人,好像是「从火里抽出一根柴来」,请问消防员到火场救人,他们首要的任务是尊重人的自由意志,还是用尽一切方法来抢救?在没有一个明白及寻求神的大前提下(圣经明文的话),神还是要「尊重」人的自由意志,不能特别拣选一些人得救,唯有无奈地容让所有人下地狱,这才显出神的全能?

三,有人认为「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的「恩」是出于神,之后的「信」却是出于人,或部分出于人。这样解经大有问题。第一,若得救的恩典不包括信心,人还是要靠自己的信心才能得救,为甚么经文说「这不是出于自己」?若这个「不是出于自己」不是指着恩典,而是指着信心,那么不就证明信心不是出于自己吗?所以不论「不是出于自己」这句话怎様配搭,人得救都不是出于自己。第二,经文说「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信」与「这并不是出于自己」是前后连接的。若「这并不是出于自己」是指前面的「恩」,这样说一来文法不通,二来为何神不干脆把「恩」及「信」的位置对调,如「我们得救是因着信,也本乎恩,这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第三,若说「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不是指信心,而是指恩典,这明显是循环论证,因为「恩典」这个字的意思已经表明是神所的赐了。有谁不知道恩典是出于神,不是出于人?恩典是出于神,这还要解释的吗?「得救是出于恩典,而这恩典是神赐的,不是出于人」,这样说是多余的。相反,有人以为信心是出于人,所以保罗就解释信心是神赐,我们不要自夸,这样解经才合理。第四,经文的目的是叫人不可自夸,那么经文最自然的解释当然是整个救恩都是出于神,所以人才不能自夸。但若只有「恩」是出于神,「信」却是出于人,那么为甚么人不可以自夸?他不是用自己的信心来自救吗?但若信心都是出于神,人就完完全全不能自夸。这样解经来符合经文的原意。第五,信心是神是赐的道理,不是只这段经文提及,还有其他经文指出信心是神赐的:「我们因信他的名,他的名便叫你们所看见所认识的这人,健壮了。正是他所赐的信心,叫这人在你们众人面前全然好了。」(徒3:16);「作耶稣基督仆人和使徒的西门彼得,写信给那因我们神,和救主耶稣基督之义,与我们同得一样宝贵信心的人。」(彼彼1:1)。种种证据证明,信心是神赐的:「仰望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耶稣」(来12:2)。

四,有人认为圣经记载一些人运用信心,之后得着神帮助及赞许的例子,证明人本身是有信心的,只是有时信心不足而已。但用这些例子来判断人可以凭自己的信心得救是过分草率。第一,圣经记载这些信心事件,目的只是用来鼓励人要对神有信心及运用信心,不是要人妄自推测信心来源的问题。我们要信神,这是我们的责任,但信心是神赐的,这是神的主权,我们不能过问神。在人的角度看,这两方面的真理虽难完全融合,但我们也必须接受。不可只选择接受一面的道理,而否定另一面的道理。好像神吩咐世人要悔改,悔改是人的责任,但另一面,圣经明明说,悔改的心是神所赐的:「神且用右手将他高举,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以色列人。」(徒5:31);「用温柔劝戒那抵挡的人,或者神给他们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提后2:25)。神没有必要将祂的主权及拣选的奥秘向我们透露,但神却多次多方向我们表明信靠祂而得着的恩典及福气。这点已经足够了。祂称赞及帮助对他有信心的人,目的是要鼓励我们相信及顺服祂,不是要我们自夸,以为信心是出于自己。从人的角度看,信心的运用是出于人自己,但从神的角度看,一切美善的恩赐都是神赐的(雅1:17),神要得着一切的荣耀。当圣经记载一些历史事件,神往往是用人的角度来写,因为想鼓励人信靠神。但在阐述神旨意的奥秘时(主要在新约书信,特别是罗马书及以弗所书),神也启示祂拣选人的旨意。我们绝对不可因为用惯了人的角度去看事情,就否定神也用祂的主权来作工。

五,有人认为「外邦人听见这话,就欢喜了,赞美神的道;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这节经文不是说神预定的人才会信,而是指外邦人也是神所预定可以得永生的人。这个解释非常不合理。第一,这段圣经的「外邦人」是指在彼西底的安提阿的外邦人,不是指所有的外邦人。第二,经文明明是指「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若预定得永生的人是说外邦人也是神拣选得永生,为甚么路加要加上这个「凡」字?难道所有外邦人都信主得救吗?这根本不是事实。从来只有一部分外邦人信主。按前文后理,最明显及直接的解释,就那些住在彼西底的安提阿的外邦人当中,因着保罗所讲的道,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不是这样解经才合理。我们不能为了反对预定论,就将本来明显直接的经文强作别解。

六,有人认为神拣选人可以是有条件的。若人有点悔改,有点谦卑,有点相信,难道神不接纳这些条件吗?我认为这种讲法忽略了圣经中一个很重要的真理,就是人不可能靠自己任何功德得救。请问守律法是不是神的命令?但神颁布的律法的主要目的甚么?要叫人靠律法自救吗?「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20);「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加3:21-22)。神明知没有人能守全守律法而得救,为甚么还叫人守?就是要世人知道不能靠自己得救。人反复无常的谦卑、悔改、信心能救自己吗?我们的义能救自己吗?绝对不能:「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64:6)。我们常常说,神是完全的,祂向人要求的准标也是完全,我们如何靠自己达到神的要求呢?若不是神赐我们恩典,我们没有一个能满足神的要求,没有一个人履行神的条件。所以神不是不接纳人的悔改、谦卑、信心,而是人的悔改、谦卑、信心根本达不到神的标准,人靠自己绝不能达到神的要求。那么人怎能得救呢?就要神替被拣选的人达成那些条件。这就是神「无条件拣选」的真正意思。不是神不想人去达成那些条件,而是没人能达成那些条件,神就亲自去替人达成。若有人问,若神亲自覆行那些条件,为甚么神会称赞那些谦卑、悔改、相信的人呢?其实这个问题我们上面已经解释过了。因为圣经是神写给人看的,所以神也得用人的角度来说明人必须尽的责任。所以祂会对谦卑、悔改、相信的人赞赏及施恩,藉此鼓励人寻求及信靠神。第二,为甚么神不可以称赞对自己的作为?当神创造天地的时候,祂欣赏祂自己所作的工,连连赞好(创1:10, 12, 18, 21, 25, 31)。为何神不能称赞祂在人身上彰显那更奇妙及伟大的工?

七,有人说加尔文认为虽然耶稣的牺牲,足以拯救全人类;却未能叫全人类有效地信主得救,这样神就不是全能。但我认为这是误解「未能」这个字的意思。「未能」叫全人类有效地信主得救,不是神的能力有限,而是因为若神真的有效地叫全人类信主得救,那么这就变成的了普救论,犯罪不犯罪,悔改不悔改,信主不信主,全没有关系,所有人都会得救。这与神公义的属性大大冲突,神绝不会容许这事发生。这不是全能是否的问题,而是神的属性不容许。就如神「不能」犯罪,不是能力问题,而是神属性的问题。神没有拣选所有人得救,因为这是普救论,神的公义不能彰显出来。但若神不拣选任何人,所有人都不会得救,神的慈爱也不能表明出来。怎么辨呢?唯一的出路就是神只拣选一些人得救,容让其他人因自己的罪而灭亡。只有这样做才能将神两方面的属性完全彰显出来。

八,有人认为圣经中「神爱世人」,基督「作万人的赎价」等经文是指基督为全世界人死,不是只为被拣选的人死,否则神就不是爱「世人」了。但这样解释是有问题的。第一,绝大多数基督徒都承认,神的爱不会临到地狱里的人。在那里是永远与神分离。所以,坚持按字面解释「世人」、「万人」等字,把它们等同全世界所有人一定不对。第二,神的爱对不信与相信的人明显有分别。神对祂的儿女是永远的爱(耶31:3),神对不信人的爱,只是普遍或一般性的爱,即是「降雨给义人,也降雨给歹人」的恩典。第三,若没有拣选这回事,基督为所有人死,只是给每一个人一个机会,让人自由去拣选。但圣经明明说不是人拣选神,乃是神拣选人(约15:16),那么基督只为被拣选的人作赎价才是全情合理的。基督为甚么要为没有被拣选的人作赎价?基督的救赎会浪费掉吗?以赛亚书明明说:「他必看见自己劳苦的功效,便心满意足。」(赛53:11)。难道主看见那些被祂买赎的人最终下地狱,他会心满意足吗?基督的劳苦救赎的功效,难道只是给世人一个信主机会而己,而不是真正救到人的保证?不!主的救赎不是神给人一个得救机会而已,这绝对不是福音,因为圣经记载我们没有一个明白神,没有一个寻求神,所以这个机会是注白费了。不,主的救赎是确切地救到一些人,就是神在创世以前在基督耶稣里所拣选的人。反预定论者也承认,基督的救赎只是在信主才有效。但上面已经说过,得救的信心是神赐的,那么基督为甚么要为那些没有神赐信心的那些人作赎价?神不像我们,绝不会作一件多余的事。若有人认为主虽明知那些人一生不信,仍为他们作赎价,为要证明祂用同等的爱爱每一个人,我则反问,这样做有效吗?一生不信主的人会明白神爱他们吗?已经灭亡了的人能体会神爱他们吗?若真的知道,他们已经一早相信了。事实上,若不是神特别的安排(许多人一生都没有机会听到福音)及圣灵在人心的感动,没有人能明白及感受到神的爱。所以由始至终都是只有信主的人才明白神的爱何等伟大,而信主的人,就神所拣选的人。第四,基督已经为我们付了赎价。请问主付赎价给谁呢?若是付赎价给魔鬼,按魔鬼的天性,它绝对可以不认账,收了赎金不放人。但主是向父神付赎价的,父神既已得了赎价,难道祂会反悔吗?不!祂就一定不会再定那些被主救赎的人的罪了,否则祂就不是信实及公义的。但亚米纽主义者说主所买赎的人仍会灭亡,因为他们可以用自由意志来拒绝神。所以主钉十字架只是一个给你逃走的机会,不是真正救人的行动。若神一早知道那些一生不会信主的(神的预知),为甚么还是收纳主为他们作的赎价?

九,有人认为圣经中的「世人」、「万人」、「众人」「普天下人」是指世界上每一个人。但这些字不一定是指世上每一个人,它们可以是泛指人类,或世界各地、各方各族的人。让我们看一些例子。罗5:19:「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前面的「众人」明显是指所有人,因为所有人都犯了罪。但后面的「众人」则是指相信的人,否则就是普救论了。所以我们一定要看前文后理。另一例,约3:16:「神爱世人」的「世人」,一定不是指世上每一个人,因为本节经文已经指出有人会灭亡,而第17节也明说不信的人必被定罪。那么「世人」是否只指信主的人?我认为也不是。这样说太狭窄。其实圣经只想指出一个非常奇妙及伟大的事实:神竟然爱「人」。祂没有叫儿子为万物死,也没有叫儿子为天使死,但「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在神所造的万物中,主耶稣基督只为人死,因为祂最爱世人。这是经文最直接的意思,我们根本不须理会「世人」是指信的人或不信的人。至于其他经文如约一2:2「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的「普天下人」,明显是指「世界各地,各方各族」的人。若「普天下人」是指全世界每一个人,那么经文为何不直接了当说「他为普天下人的罪作了挽回祭」,为何还要分甚么我们他们?很明显,这个「我们」就是那些收看约翰书信的信徒(主要是在以弗所及其附近的教会)。但主不只是为那些地区的人作挽回祭,也是为了世界各地,各方各族的人作挽回祭。所以这里的「普天下」,是强调主禾场的广大,世界各地都有主的羊。

十,有人认为神既没有拣选所有人得救,那么为甚么神还是指责人呢?其实类似的问题已经有人问过,保罗也曾回答过:「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这样,你必对我说: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做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做成卑贱的器皿吗﹖倘若神要显明他的忿怒,彰显他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又要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这器皿就是我们被神所召的,不但是从犹太人中,也是从外邦人中。这有什么不可呢﹖」(罗9:18-24)。坦白说,若以上这番话不是保罗说,而是加尔文说,他一定成为众矢之的,若不被说成异端,最少也是极端了。但这实实在在是神的话。为甚么神没有拣选的人,祂仍有权指责他们呢?就是因为他们都是神造出来的,他们就有责任听从神的吩咐不犯罪及相信祂。神拣选不拣选他们,他们都要这样作的。就是他们没有律法,自己的良心也告诉他们那些事应该作,那些事不应该作(罗2:15)。人故然犯罪,故意拒绝神,神已经可以指责人及定他们的罪。正如有人玩火自焚,就算没有人来救他们,难道我们不可指责他们纵火的罪行?这正是他被烧死的原因。陶恕说,若有人得救,这完完全全是神的恩典;若有人灭亡,这完完全全是人的责任。

十一,有人不同意「不可抗拒的恩典」这一点,并举出一些人物事例,指出有些人的确曾拒绝神的恩典。不错,圣经记载不少人拒绝神恩典的例子,但这只是从人的角度来看而已,在神的角度却不然,因为神在万世以先已经预定了一切:「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我们也在他里面得了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做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弗4:11)。「不可抗拒的恩典」不是加尔文发明出来的,而是圣经的话语:「我知道,你万事都能做;你的旨意不能拦阻。」(伯42:2);「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住他手,或问他说,你做什么呢﹖」(但4:35);「希律和本丢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这城里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圣仆耶稣,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徒4:27-28)。留意最后的那段经文:「希律和本丢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这城里聚集…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在人的角度,希律和彼拉多是按自己的意思来杀害耶稣,神没有强迫他们,但从神的角度来看,一切已经预定了,而预定的事『果然』会发生的。我承认这是一个人无法完全了解的奥秘,但圣经记载的道理,无论是怎样难明,我们也要接受的。预定论者正确地抓紧神的旨意不能失败及改变的事实,然后解释其他表面上有矛盾的经文。这是预定论者解释圣经的态度,不像反预定论者惯常的做法,用圣经一面的道理来否定圣经另一面的道理。那么预定论怎样解释有人抗拒神恩典的例子呢?他们正确地与恩典分为「一般性」及「特殊性」的恩典。一般性(或普通性)的恩典,所有人都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大前提是一切都是在神永恒旨意之内。但神特殊的恩典,即是神「不可抗拒的恩典」,是一定有成功,一定有功效的。只有预定论者能把表面上矛盾的真理融合:神的特殊的恩典及永远的旨意是不可抗拒的,是一定会成功的。人能拒绝的,只是神普遍的呼召及恩典。若有人不喜欢将神恩典分为普遍恩典及特殊恩典,那么我则反问他们有没有更好的方法解释表面上彼此盾矛的经文。我们不能对这些盾矛视而不见。我再想问问:大家相信神有特殊及普遍的启示吗?我相信大部分基督徒都相信。特殊启示,即是圣经;普遍的启示,则是神所造的天地万物。若是这样,请你们解释一下为甚么有些地方长期以来没有神特殊的启示,只有普遍的启示?真的没有「特殊」与「普遍」的分别吗?事实上,「特殊」与「普遍」的区分是神作工的一个重要法则。我们不能因为不想接受预定论,就连明显的事实也不顾。

十二,有人认为加尔文所说的「external call」是虚伪的。本人并不同意这个说法。第一,被拣选的人也是在不信的人当中,所以当传讲福音的时候,必须向所有人讲,这是实际需要。第二,「external call」也是神的说话及命令,纵然神一早知有人不会悔改相信,祂仍有权向所有人宣布祂的旨意。任何人都要听创造他们的神的要求:「列国啊,要近前来听!众民哪,要侧耳而听!地和其上所充满的,世界和其中一切所出的都应当听!」(赛34:1);「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可4:9)。就如一个国家的法律,是向所有国民颁布的,不是只向说给愿意遵守的人听,无意遵守的人也要听的。第三,有些不信的人,因为用自己的意志来拒绝神的「external call」,这就是他们无可推诿的罪了:「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1:20)。我们要记得,人拒绝神而被定罪,完全是人咎由自取,神没有迫他犯罪及拒绝祂。人须要为自己所作的负责。「external call」要成为他们没可推诿的根据。第四,有些人虽一生没有信主,但因为有机会常常听神的「external call」,神的道也会在他身上有点「external effect」,因为许多人始终良心上不敢明目张胆的犯神的命令。所以虽然他无意信主而得救,他的道德行为往往也因为神的「external call」变得好一些,整个社会也因此得着一些道德上的益处,世界不致大乱。所以神安排有「external call」是很有智慧的做法,并不是虚伪。

十三,有人认为圣经明说信因信称义,因信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等道理,那么受圣灵及重生一定是信之后的结果。本人又不认同这个说法。第一,上面我已经清楚指出,信心是神赐的,人不可凭自己本身的信心重生。第二,圣经提及因信称义,因信受圣灵的道理,是神神按人的角度来说的。人本身并不能知道神是否拣选他,是否接受了圣灵,直至神赐他信心才能看见。约一5:1说「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Everyone who believes that Jesus is the Christ has been born of God. ESV)。亨利马太(Matthew Henry)解释这节经文时说:「这个信心的原则,以及与此同来或从它衍生的新天性,都是圣灵重生而来的。」钟马田说:「根据约翰,是先有重生,然后才是信心。重生后第一个表达就是相信。…他必须重生,若没有重生他就不能相信。…一个死人,一个天然的人不能相信。他本与神为敌,他没有能力相信。当一个人信主,这就证明他已经重生了,这是他被神生后在他生命中第一个结出的果子。」以人的出发点来看,人信了主,就知道自己已经称义及重生。这是不错的。但我们从神的角度来看,是圣灵先重生了人,然后人才使他生发出得救的信心。因为我们的灵魂已经死在罪恶过犯当中,请问死了的人如何有信心信主?若不是圣灵先作在我们的生命中作工,人是不能悔改信主的。若有人认为这个道理很难接受,因为听惯了因信称义,因信受圣灵,一切都是以信开始的教导,那么让我再解释多一点,希望可以令你放下疑虑。其实信心、称义、重生都是同一时间发生的。我们根本不须为相信、称义、重生的时间作出不必要的争辩,互相攻击。有人称那些认为相信「先重生,后相信」的人离经背道,这是太过分了。预定论者只是解释从神的角度看人得救的属灵次序罢了。我再重申,从人的经历来看,我们是先相信,然后才知道及经历经称义及重生。这个是对的。预定论者绝对没有反对。但从神的角度看,信心是神赐的,是圣灵重生人的结果,这也是对的。两者是没有冲突的。

十四,有人认为加尔文主义主张「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忽略信徒要坚忍到底才得救,这是一个对预定论一个很大的扭曲。加尔文主义者不是主张「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人(这是后期有弟兄会背景的人发表的道理),他们是主张「圣徒的坚忍」(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因为一般来说,主张救恩是永远的人,只强调结果(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却没有提及人的责任。只有加尔文派的人强调人一定要坚忍(Persevere)到底,才能得救。把Perseverance这个字译为「保守」,这是一个谬误。Perseverance是坚忍的意思,不是神的坚忍,是人的坚忍。但人如何能靠自己坚忍到底呢?答案就是神所拣选的人,神就保守他们的信心不失落,他们必定会坚忍到底,以至得救:「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30);「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约一5:18)。不能坚守到底的人,就不是神所拣选的真信徒,这人不是失落救恩,而是从未得着救恩。只强调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不强调人要保守自己,这个道理产生出一大批以为自己一决志信主就可以胡作非为却仍能上天堂的假信徒。只有加尔文主义同时强调神永远的救恩,神的保守,以及人的坚忍到底!

十五,有人认为人有自由意志,神也尊重人的自由意志。我认为这是错误的。第一,预定论者不是反对人有自由及有意志,我们是反对人的意志是自由的。自由意志的「自由」(free),不是一个名词,而是一个形容词。人当然有自由(freedom),因为人不是机械人,但人的意志是不是自由的,乃是被罪恶捆绑的。难道被捆绑还算自由?其实这点预定论者一早已经解释了,但反对的人还是常常搞不清楚。第二,神尊重人的自由意志,这完全没有圣经根据,但这句话听得多了,竟差不多成为真理。请问神尊重人的自由意志犯罪及不信的经文在那里?圣经只说神暂时容让他们任意而行,不是尊重:「神要显明他的忿怒,彰显他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罗9:22)。容忍等同尊重吗?难道神会尊重犯罪及拒绝祂的人?若真是如此,为何神要定他们的罪,罚他们下地狱?「神是公义的审判者,又是天天向恶人发怒的神。」(诗7:11)。若神尊重恶人的自由意志,为何祂天天向他们发恶,预备毁灭他们?你会这样尊重人吗?有人认为预定论者把神的主权及拣选极端化,事实是反对预定论者把人的自由意志极端化。他们把人的自由意志变成人得救的关键(无论反对者怎样用比喻,说神出了99%力,还是加上我们的1%才有效,其实这些数字是没有意思的,只是显出人的1%或0.001%才是关键,人最终还是要靠自己得救),把神的拣选变为人自由意志的结果,甚至把自由意志高举到一个地步,说神必须尊重人的自由意志,神不可以随意干涉及改变。读者们,究竟那一面的道理使神得荣耀呢?

还有其他对预定论的误解,我不打算逐一澄清了。总括来说,反预定论者最大的问题,就是他们只用人的角度去推论及解释经文。从人的角度,人要悔改相信才能得救。这是人的责任,这是对的。但从神的角度看,人预定一切,祂从创世以前已经拣选人得救,这也明明是圣经的真理。反预定论者因为不知怎样把这个面真理融合,就选择把有关神主权及预定的经文不顾或强作别解,单单从人的角度去解释,结果发生以经文否定经文的现象。为甚么不可以两方面都接受呢?为甚么硬要发明甚么「神尊重人自由意志」的道理出来否定神有拣选的主权呢?要知道两者不可能共存的。若神真的「神尊重人自由意志」,神就不可能有拣选人的主权。但后者明明是圣经的启示,我们怎可凭自己的喜好否定呢?「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做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做成卑贱的器皿吗﹖」(罗9:20-21)。

让我在这里也向反对及支持预定论的人多说几句话。反对预定论的弟兄姊妹,我尊重你们对神的态度,你们是想维护神的慈爱及人的责任。但其实预定论没有反对你们所维护的真理。预定论者只是想维持神各样的属性的平行而已。预定论者从来没有否定人的责任。人要悔改,要相信,要坚忍到底才能得救。信徒也要忠心事奉,要竭力把福音传遍天下。我恳请你们不要再误解甚至歪曲预定论及加尔文主义。若要明白纯正的预定论,可以多看一些清教徒、司布真、钟马田、约翰麦亚瑟的书,亲自地了解他们如何解释圣经。你会发现他们是把预定论溶入培灵及生活的教导中,并不是硬销预定论。看他们的书你不单在理性得到造就,灵性也有很大的帮助。不要只看批评预定论的书,因为很多都是误导的。弟兄姊妹,不要排斥相信预定论的人,也不应反对参与他们的聚会,「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腓2:3)。加尔文派有些看法也与别的教会不同,如他们的末世论就与时代论者所信的不同,但这些都是不是基要核心的真理,更加不影响信徒的见证。何必因为这些次要的道理互相排斥?加尔文派不是完全的,但他们着实忠心地传讲许多宝贵的真理,特别在现今这个高举人意,放纵自由、藐视权柄及圣经权威的世代,发出强而有力的声音,而这些信息在今天的教会讲台上都是较少听到的。我们也应该谦卑地彼此学习。

我也在这里劝相信预定论或加尔文派的弟兄姊妹。不可骄傲。不要以为自己接受一套这么高的真理,就真是高人一等!不是的!神看重的,不只是道理对,生命也要对。每一个加尔文派信徒都应该学习怀特腓(George Whitefield)的榜样。当有人问怀特腓,他会否期望在天堂里看见卫斯理(卫斯理是亚米纽主义者,极力反对加尔文主义),他说不会,因为他认为卫斯理会那么接近神荣耀的宝座,自己则只能远远站开,很难才能望他一眼。何等的谦卑!有些人虽然不接受预定论,但一生尊重神的主权,顺服神的主权,比那些口口声声高举神的主权,生活为人却另是一回事的人好得多!我之所以尊重反对预定论的人,就是因为他们是用生命来表达神的主权,这是神最看重的。相反,挂名的预定论者有甚么用?能荣耀神吗?(同样地,口里强调生命及属灵,却不能在生活中流露出来,一样没有用。)约翰牛顿 (John Newton) 说:「自义不单能从行为,也能从教义中得到喂养。一个人能有法利赛人的心,同时在头脑上充满被造物的不配及神丰富及白白的恩典等正统的观念。」当然,教义与生命两者不是互相冲突的,反而是相辅相成的。基督徒应该两者兼备,这样就最能彰显神的主权,最能被神使用,神就得着最大的荣耀了。

对预定论误解的一点澄清(二)

周子坚

早前有一位反对预定论的弟兄电邮了一篇文章给我,该文是一位牧师的讲道信息,然后改成文字放在网上,主要内容是反驳预定论。本来我不是太想回应,但看到该作者对一些讲述预定论的主要经文强作别解,毫无道理,所以还是决定作出一点回应。坦白说,我实在无意对那位作者针锋相对,务求击倒对手,我绝对没有此意。我只想澄清反对预定论人士的一些误解而己,盼望各位读者明白。以下文章,粗体字是该牧师的说话,接着的是我的回应。

预定论是神学研究的理论中最难解释又最易引起人误会的。甚至有人以为得救与灭亡都是预定的。预定得救的始终都会得救,预定灭亡的怎么也逃不了他悲惨的结局。

回应:神预定人得救,没有预定人灭亡,只是容让人因犯罪而自我灭亡,人灭亡神完全不需要付任何责任。然而,人得救则完全是出乎神的恩典。

一九六O年四月二十四日我在寮国首都永珍被宣道会及OMF(前中国内地会)按立为牧师,主考官之一是曾在中国云南省向僳僳民族传福音多年的杨志英JOHN B. KUHN牧师。其中要考的一条就是对预定论的看法。我根据以下的资料答复考问议会后,一致通过。

据我所知,全部新约圣经出现过的预定προοριζω(PRO-ORIZO),这个字只(4:28)(8:29,30;林前2:7;1:5,11)一共六节经文中出现,其中只有一节是路加医生写的,其余都是保罗所写。全部圣经其他的作者都没有用到这个字,可说是保罗的专用词。这个字的原意是:从起初就决定分别出来。预定DECIDE, SET APART FROM THE BEGINNING OR EFOREHAND = PREDESTINE,另外一处是路加写在(使徒行传13:48),这节中文的翻译是凡预定得用永生的人都信了,误导了许多解经学者,及传道牧师,以为信耶稣的人都是因为神预定他们得永生的,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误解。这个希腊字是τεταγμενοι (TETAGMENOI)原动词是τασσω (TASSO)可以译为APPOINT, DESIGNATE, SET ASIDE, COMMAND, ORDER, DIRECT,有指定的意思,也有挂号排队分先后,听指挥,听命令的意思。可以了解到这些人在那个场合,那段时间,刚听到福音,顺着次序轮到他们得永生,便都信了。也就是说他们先得救恩的好处,但世上任何人,轮到他们,他们也能信主得救的,除非他们硬着心肠,弃绝真道,自己判定自己不配得永生(原文),那么上帝便任凭那人死硬到底,因为他决心要拣选一条自我毁灭的自杀途径,神只好尊重那人的自由权,他便完蛋了。

回应:以上解释完全不可接受,因为不只中文圣经的这样译,根本大部份英文圣经都是译ordained to eternal life 或appointed to eternal life,即是预定或指定得永生的意思,将它强硬地译成「挂号得永生」,合不合理?再者,经文有没有半点提及人靠自由意志得救这回事?若真有此意,神应该有最直接说的来表明祂的意思,那么神干脆说「凡愿意信主的都得了永生」岂不更好?何需这么迂回曲折说「凡挂号/排队得永生的都信了主」(因果关系还是说不通)?这个译法实在是不伦不类,令人莫名其妙。

神绝对不会预定某人得救,某人灭亡的。保罗在(提前2:4)写得很清楚,神愿意所有的人都得救,GOD WANTS ALL MEN TO BE SAVEDALL MEN 是总称,当然包括全世界整个人类,不分男女老幼。彼得也在(彼后3:9)更清楚的告诉我们,主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悔改。THE LORD IS PATIENT WITH YOU, NOT WANTING ANYONE TO PERISH, BUT EVERYONE TO COME TO REPENTANCE。保罗决不会自打嘴吧,如果我们强解他的预定论是有关某人一定得救,某人一定灭亡,那就冤枉他了。

回应:若神没有预定这回事,那么神作所有事都是即兴的?神要等某人信祂才「预定」他得救?这叫作甚么预定呢!不如叫「后定」还贴切。圣经也要改写:「不是我先拣选了你们,而是你们先拣选了我,我才拣选你们。」圣经写得清清楚楚,神的预定是从创世之前就有的。(弗1:4)。神愿意人人得救,这当然是真的,这亦不表示神定规一定为所有人预备救恩。两者没有必然关系。神不愿意世界有罪存在,祂却容让罪存在于这个世界,神憎恶魔鬼,不愿意魔鬼引诱人犯罪,但神却让牠掌权世界。不愿意是一回事,容让是另一回事。保罗根本没有自打嘴吧,只有不明白预定论的人觉得保罗自打嘴吧。神愿意某些事,是为了表明神的属性,如神是圣洁的,祂当然不愿意看见罪。但神预定或容让,却表明了祂的主权,如祂以圣洁的性情不愿意看到罪,祂却容让罪存在,甚至容让我们信主的人仍有罪性,这也是铁一般的事实。这样,神虽不愿一人沉沦,愿意人人得救,却也可以容让人下地狱,有甚么矛盾?

预定论完全与得救与否无关,一般人相信北国的先知约拿大概是在主前七百四十三年到尼尼微大城宣告说: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倾覆了。尼尼微人相信神,便宣告禁食,穿上麻衣,王也下了宝座,脱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甚至人与牲畜都禁食又披上麻布,人要求告神,各人回头离开所行的恶道,丢弃手中的强暴,神看见他们离开恶道就不把所说的灾祸降给他们(约拿3:4-10)。后来尼尼微在主前七百二十一年攻陷撒玛利亚,亡了以色列国。约于主前六百四十三年,犹大国亚们作王时,神又兴起另一位南国的先知拿鸿斥责尼尼微作恶多端,并且攻击耶和华神及耶路撒冷,所以必须毁灭,这次亚述及其首都尼尼微,举国上下都铁定了心肠,死不悔改,所以到了主前六百一十二年,尼尼微果然被巴比伦攻陷吞灭了,可见福祸都由人自己招惹,自己决定;信主得救,或不信主而灭亡,也是如此。

回应:人得救是完全是神的恩典,人灭亡完全是自己的责任,这个已经解释过。尼尼微地在这么短时间之内,因着这么简单的信息竟能全国悔改,更加凸显神能改变人心的大能。

好了现在我们可以跟据原文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了。解经第一要则是必须读上下文(徒4:28)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这是第一个预定。如果从四章二十五节读到二十八节就可以明白,圣灵感动大卫说:外邦(罗马帝国)...万民(罗马兵及犹太人民)...世上君王(希律及该撒)...臣宰(本丢彼拉多及大祭司,亚那等人)他们果然成就神所预定必有的事。但只要他们(包括大祭司,希律王,彼拉多,甚至卖主的犹大等)肯认罪悔改,恳切求主耶稣用宝血洗净他们的罪恶,不错他们都真正是罪人中的罪魁,但也必蒙怜悯。使他们像曾经逼迫教会的保罗,一样可以得到永生。因为耶稣基督要在这班罪魁的身上,显明他一切的忍耐,给后来信祂得永生的人作榜样(提前1:15,16)。神预定了一班行恶的罪魁,但神并没有预定他们每一个都落地狱,可惜他们自己宁可自杀也不肯悔改。这是咎由自取,与预定无关。

回应:人灭亡绝对是自己的责任,但人的所谓「由由意志」绝对不能抹煞神有预定人得救的权柄。反预定论者时常将没有冲突的道理变成冲突。若神不预定,没有一个人能靠「自由意志」得救,因为人的「自由意志」已经完全败坏了。谁要这样的所谓「公平」?若有人要用「自由意志」拒绝神,神容让他们自作自受。若有人以为他们是靠自己的所谓「自由意志」拣选信神而得救,神也容忍他们(神没有说不信预定论的人不得救)。但谁人竟敢否定神有救人的主权?谁敢断言人得救与神预定无关?若是这样,我们以后不要再为不信者祈祷,求神改变他们还顽梗悖逆的心了,因为神不能亦不应干预人的「自由意志」。这种说法合理吗?

罗马书八章二十九和三十两节经文中的两个预定都与得救无关,而是预定神所预知的人们,效法他儿子的榜样,又呼召这些预先所定的人们来称他们为义,又叫他们的荣耀,这两节诠释针对信徒得救能得赏赐多少的问题。根本没有提及神预定那一个人得永生,或那一个人要落地狱灭亡之事。

回应:究竟作者有没有看清楚经文所说的?「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罗8:30)。「称他们为义」与得救无关?「这两节诠释针对信徒得救能得赏赐多少的问题」?得赏赐?奇怪!圣经上文下理完全没有提及赏赐这回事!整段经文根本不是 说信徒得多少赏赐,而是说神怎样定规及完成祂在人身上的计划。退一万步说,若经文真的是说得赏赐的事,难道反对预定的人认为信徒得赏赐是预定的吗?若得赏赐是预定,为甚么得永生不可以说是预定?

罗马书第九章没有用过预定这个字,只是引出扫罗与法老两个咎由自取的人物,完全与预定他们一定要下地狱无关,神会用未曾听过福音者之审判去判决他们,但如果他们有机会听福音信耶稣得永生,他们也一样是蒙神所爱的儿女。请参考(19:23-25),再看今日之实情。埃及法老之后代及埃及贵族,亚述的子孙后代都成了中东的基督徒。以扫的后代信耶稣的人比以色列人还多。

回应:究竟作者有否客观地看待罗马书第九章?经文不错没有提及过「预定」这个字,但却明明说及「拣选」这个字!「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做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罗9:11)。若经文是想说人靠自由意志及行为而蒙神拣选,那么为甚么保罗要强调「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做出来」?人还未生出来,善恶还没有做出来,竟然还勉强说这段经文是说人的责任及自由意志?那么为甚么保罗要说「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这不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保罗是自打嘴巴吧?将经文明显的意思扭曲来迁就自己的一套神学思想(自由意志论或亚米纽主义),这是合乎理吗?

哥林多前书二章七节是论到神奥秘的智慧,就是神在万世以前,预定使我们得荣耀。

以弗所书一章五节,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又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使我们在基督里面得了基业(1:11)

每次提到预定都是好的,预定我们效法祂儿子的榜样,呼召我们这些预定的人来称我们为义,又得荣耀。预定我们藉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又在基督里得基业。当然也勉励我们每一个信主的人,都要努力追求。我们不可自高,反要惧怕,要保守自己常在祂的恩慈里,不然也会失福(11:17-22)

回应:「预定」都是好的,我绝对赞成。但不要忘记预定是神的主权,预定是时间是在创世以先。神不是「即兴」、「被动」来预定的。神永远是第一因!若有人辩称因为神预知某人信主,所以便预定他得救,这是完全不合逻辑的。请问若预知先于预定,那么神根据甚么来预知?若神不先预定一切,若神脑海中是空白一片的,毫无既定的计划,祂预知甚么?预知空白一片?神当然是先预定了一切,才会预知将来会发生的事!

请问翻遍全本圣经,有哪一节时说神预定某一个人一定要落地狱灭亡的呢!只有那个撒旦入了他心的犹大(13:27),他出去之后,主耶稣深夜祈祷时,见他还不肯回来,知道他已铁定了心要出卖祂了,才在祈祷时称他为灭亡之子,(17:12),但耶稣在客西马尼园时,被他出卖,还称他为朋友(26:48,49)。下次我们再仔细研究这个卖主的犹大,看是否创世以前就预定他要出卖主耶稣,然后自杀,然后要落地狱,那该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呢。

回应:已经说过,神不预定人灭亡,因为预定有主动促成的意思,神只是容让人因犯罪灭亡。旧约诗篇一早预言犹大要出卖主了,这个预言是必须应验的,绝对不是当撒旦入了犹大的心才后加的。即是说,犹大「必然」会用他的「自由意志」出卖主的,因为圣经的预言绝不能落空!主没有主动叫犹大出卖祂,祂只是容让他这样做(主没有阻止他,没有击杀他,也没有为他祈祷,却为将要跌倒的彼得祈祷,这不是神的主权是甚么?),所以犹大要为他出卖主这罪完全承担责任。预定论绝对没有取消人的责任,人必须要为自己所犯的罪负责任;然而,反预定论者却处处要取消神预定人得救及事情按神的旨意发生的权柄!他们要高举「自由意志」到一个地步,把所有圣经预言都看作可能因人的原故不能应验!人的「自由意志」是神的计意及圣经预言得以实现的关键因素!人真是很大!

最后,我想多说几句话。我实在无意为某一派神学传统及思想而争辩。我相信加尔文的预定论,因为我在圣经中的确看到预定论的真理。我不能因为不完全明白某些道理如何与其他道理相容而否定它们的存在。钟马田医生曾经说过,反预定论者最大的问题,就是他们完全依靠人的理性及逻辑来判断是否接受某些圣经道理,若不能通过自己理性 思想,就拒绝相信接受,这正正是异端产生的一个主要原因。异端不接受三位一体的真理,不承认耶稣基督是神,因为他们理性通不过神如何是一又是三:明明是一,如何能说是三;若是三,就不可能说是一!就是这样,他们就 拒绝接受一切关于耶稣神性的经文,将它们强作别解。照样,反对预定论者不明白神的预定如何与人的责任的道理融合,竟然就想全盘否定前者。坦白说,神的预定与人的责任之融合是有个奥秘,没有人能完全明白,但这并不表示这两个道理有矛盾,就如三位一体的道理没有矛盾,只是我们人的智慧有限,不能完全明这些奥秘而已。但圣经明明有三位一体的道理,圣经明明有预定的道理,难道我们可以因为我们不想不通,不符合我们 人的「逻辑」(我不反对逻辑,但我们得承认单靠人的逻辑不可能解释所有关于神的奥秘),就反对圣经明文的说话,甚至将圣经明显的意思扭曲,来符合自己一套的神学思想?我们不可以两者都接受吗?不可以一方面高举神预定人得救,救恩完全是神的恩典,不是出于人的定意与行为;一方面呼召人信主,警告不信者若不悔改,他们必要为因他们的罪灭亡?我们不可以一方面确信人完全不能靠自己能力悔改信主,一方面又 恳切呼召他们要悔改归主,盼望神在他们听道的时候赐他们得救的信心?你说这是矛盾的做法,我认为没有矛盾,只是我们不能完全明白这个奥秘,但圣经着实有教导这两方面的道理,我们的本份是照样去相信及行 事。我们绝对不能为了要迁就某一方面的经文,而故意忽略甚至曲解另一方面的经文,以符合人所谓的逻辑。如以上作者的做法,圣经明明说预定得永生的信了主,他说不是预定,而是「挂号排队」, 无视绝大部分中英圣经翻译者一致的意见;圣经明明说神预定人的就召他们来及称他们为义,他竟说预定与救恩无关,牵强地说经文只是说信徒得多少赏赐;罗马书九章明显说及神拣选人的主权,他却否定经文有预定的道理,因为经文没有「预定」这个字等等。这都是不合理的做法。当然,另一方面,有极端加尔文主义者因强调神有救人主权,所以我们不需要积极传福音了,起码我们不需要向所有人发出呼召,叫他们悔改,这想法是非常错谬的。神预定人得救是神自己的事,神吩咐我们要竭力传扬福音,向万民作见证,这是我们的责任。神的预定并没有取消我们信徒的责任。若有人以认为神既预定了一切,我们做与不做,努力不努力,结果也是一样,所以我们就不需要竭力追求及作工了。这是魔鬼的逻辑,不是圣经的话语。不要用人所谓的逻辑及小聪明来抹煞圣经明文的教导及命令。

最后,我深知道在这个以人为中心,高举民主及人意(司布真有一次慨叹说,人可以有自由意志拣选自己的妻子,却不许神有自由意志拣选祂的新妇),藐视任何权威(特别是神及祂话语的权威)的世代,要重申昔日大部分教会及 罪多先贤们(奥古斯丁、马丁路德、加尔文、慈运理、浸信会、清教徒、圣公会、长老会、怀特腓、爱德华滋、克理威廉、伦敦差会、司布真、达秘、钟马田、薛华等等)所持守所宝贵的道理不会太受人欢迎及谅解。我不勉强人接受他们所不认同的,我亦没有此能力。我写此文的目的只是想澄清一些不必要误解及回应一些无理的批评而已。然而,我深信一件事,不管人怎样反对神的预定,不管人如何藐视神的主权,不管人怎样将圣经的说话另作别解,我们的神仍会照祂预定的旨意行事,一切都要按着祂的计划成就,这是我每一个信主的人深得安慰的事实:

「然而,我们的神在天上,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诗115:3)

「耶和华在天上,在地下,在海中,在一切的深处,都随自己的意旨而行。」(诗135:6)

「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为虚无;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住他手,或问他说,你做什么呢﹖」(但4:35)

「希律和本丢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这城里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圣仆(仆:或作子)耶稣,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徒4:27-28)

阿们。

对预定论误解的一点澄清(一)

周子坚

有人认为信预定论的人是否定人的责任,因为预定论者说人没有自由意志。其实,加尔文主义并不是说人没有自由及意志去拣选自己所喜好的,而是说他们的意志并不「自由」,意思即是他们天然没有向神及归神的心志。他们的意志已经被罪捆绑了。罗马书3:10-12也是这样说:「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有人说加尔文主义者减弱传福音的心志甚否定向所有人传福意的需要。其实持这个论调的并不是正统的加尔文主义,而是极端加尔文主义。他们说神预定了一些得救,我们只需向这些人传福音便可以了,不需要呼召所有人悔改。但我们何以知道谁是神所拣选的人?他们自圆其说地说,那些对福音有点反应,有点归向的态度便可能是了。这是极度错谬的看法。神的确拣选某些得救,但同时又吩咐我们要呼召所有人悔改。这是神作工的方法,我们没有权用人的逻辑(小聪明)来将神的命令解释过去。加尔文、怀特腓尔特、爱德华滋、清教徒、司布道,钟马田,John MacArthur等信预定论的人都非常热心地传福音。克理威廉甚至被称为宣教之父。谁说预定论者没有传福音的火热?

有人说,圣经明明说神爱世人,为所有人死,为甚么预定论者说神拣选某些得救,容让某些人下地狱?其实两个说法没有冲突,神的确爱世上每一个人,这种爱叫为普遍的爱,这爱不信的人也可以享受到。但神却以永远的爱去爱那些蒙拣选而信祂的人。同样地,基督的死的确是为了世上每一个人,意思是整个世界都因着基督之死而得着恩典,但基督所付出的永恒赎罪恩典只应用在祂所拣选的人身上。有人认为神这样做不公平,但若是真正的公平,世界所有人都要灭亡,因为没有人会拣选主。神显然不喜悦这样的「公平」。神定意要救一些人。神没有预定人灭亡,神不喜悦恶人死亡,但他们不愿意归向祂,神只是容让他们担当自己犯罪的刑罚。这是神的公义。但神不愿所有人都灭亡,所以用祂的主权去救一些人归向祂,这些人本质与其他人完全一样,都是一样的败坏,所以神拣选他们,绝对不是因为他们比其他人好,所以使神看中他们。不,他们之所以得救,纯粹是 因为神的恩典。简而言之,若一个人灭亡,完全是他的责任,因为他犯罪。若有人得救,完全是神的恩典及怜悯,完全与他的表现无关。就是这样,神从祂的「拣选」及「不拣选」都得了荣耀,都高举了祂的属性。这是神的主权及智慧,我们反对甚么呢?

有人反对将神的爱分为普遍的爱和永远的爱,又将恩典分为可抗拒的恩典及不可抗拒的恩典。他们认为纯粹是人为的分别,没有圣经根据。但我并不认为这些分别是人为的,而是从圣经引申出来的教导。举例说,神明显地没有用永远的爱去爱那些现正在地狱里的人。请问他们生前所享受的是甚么样的爱?当然不能说是神永远的爱(因为事实不是永远,他们正身在地狱)。那么我们称这种爱为普遍的爱有何不可?另外,我们又看到有有听福音而没有反应,另一方面我们又看到当福音临到某些人时,他们是不能抗拒(不能抗拒不是被逼的意思,而是圣灵会令某人心悦诚服地服主)而信的(例如保罗),那么我们称第一种呼召为普遍(可以 被拒绝)的呼召,第二称为不能抗拒(一定有效)的呼召,有甚么不合理的地方呢?

有人说,加尔文主义只是用人逻辑得出来的一个神学系统,没有太多明显的圣经根据。但我认为圣经着实有明显说过这个真理。圣经说:「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10-12);圣经说:「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6:44);圣经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约15:16)(若有人说神拣选我们,因为我们先选择信祂,请问这个说是否扭曲了经文的意思?);圣经说:「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 「因为神不是预定我们受刑,乃是预定我们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帖前5:9)。圣经在罗马书说得更清楚了:「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做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吗﹖断乎没有!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这样,你必对我说: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做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做成卑贱的器皿吗﹖倘若神要显明他的忿怒,彰显他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又要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这器皿就是我们被神所召的,不但是从犹太人中,也是从外邦人中。这有什么不可呢﹖」(罗9:11-20)。当然,反对预定论的人必然会将以上的经文另作别解,但为何他们说预定论没有明显经文支持,纯綷是人的逻辑?这么明显还不算明显?

相信立即有人会回应:但我们也能从圣经中举出极多例子,证明神期望所有听闻福音的人都有责任信主而得救。然而,这些经文与预定论根本没有冲突的。神当然期望所有听闻福音的人都有责任悔改信主,但神清楚地知道这些人没有能力去信,除非神先加力给他们,使他们能信。这就是主说「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6:44)的意思。是父神的吸引,不是人的自由意志令他们信主。「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那为何主耶稣又要向所有人讲道呢?因为祂知道在听道的人当中,父神会吸引某些人归祂!

另一段说神拣选的经文是在以弗所书1:4-6:「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使他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这恩典是他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但反对预定论的人说这段经文是说神一般性地拣选教会,不是个别的人。这种说法不能接受。教会是甚么?教会是由个别得救的人组成的。请问神如何神一般性地拣选教会而不先个别地拣选人?这种说法既不合逻辑又不合圣经。看该段圣经的上文下理,明显说神从创世以先拣选某些人得着儿子的名份。是我们个别的基督徒得着儿子的名份,不是教会得着儿子的名份,我从来没有听过教会是神的儿子这个道理。

有人质疑预定论者祈祷的心态。他们说加尔文主义者既说一切都是神预定,那么他们为何需要恳切祷告?他们的祷告岂不是门面工夫?他们当然不会为教会复兴恳切地祈祷了,因为他们根本不信祈祷可以「移动神的手」。但这是对加尔文主义的误解。复兴当然是需要祷告。加尔文主义并没有说复兴及其他属灵恩典是不需要透过祷告得着的。但祷告只是神所用达成祂的旨意的一个方法。是神先引动这些人祷告。若神定意赐下复兴,祂会感动一些人为这事恳切地祷告。神是第一因。单单祷告本身不能成就甚么事。最好的祷告也只是人的行为。但按着神的旨意,怀着谦卑的心,并承认我们的祷告若缺了神的恩典,本是毫无价值的,这样的祷告神必定垂听。

加尔文主义者是最佳的祷告者,因为他们知道他们没有能力作甚么,但相信神能用祂的主权,按着祂的旨意成就一切。若不是这样,为何我们会祈祷求神改变人的心及赐给他们悔改的恩典?他们不是有自由意志吗?记着,你是求神用祂的主权去改变人的心思及意志啊!若神果真成功改变他们的心,使他们心悦诚服地归降祂,那你不称这种恩典为「不可抗拒」(必定有効),你该称它为甚么?若仍有人认为承认神预定的主权与恳切祷告是自相矛盾的做法,那我们也只好容让一些似乎是矛盾的事吧,因为我们的主岂不是这样作吗?主耶稣明明预知自己要被钉十架,祂清楚知道这事是父神预定的,绝对不能改变的,但一件非常奥秘的事(我相信没有人能完全明白),主在客西马尼园竟三次求父神叫那杯离开祂!而且主不是门面式、因循式的祷告,而是极度恳切的,汗如血滴的祷告!神的预定与恳切的祷告在主看来完全没有冲突,我们岂不可以一样效法祂的榜样?弟兄姊妹啊,让我们竭力地,甚至将生命倾倒向主呼求,好像我们能改变神的心,摇动神的手一样吧!但在我们的心底深处,清楚认定一个事实,就是神一早已经预定及安排一切,最终我们不是求自己的心意成就,而是求祂的心意成就。恳切祷告之余,我们也要学习跟主一样说:「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神的预知及预定是神的事情,绝对不应影响我们逼切求主的心。若有人说是我们矛盾,那我只好说,主给我们的榜样也是这样吧!

最后,我想表明我的立场及动机。我是信预定论的,但并不是接受改革宗所有的教义。我不接受婴儿洗礼,无千年或后千年派之主张,以及教会代替以色列人等说法。我信教会会被提,地上有七年大灾难,之后有千禧年国度,以色列也要复兴。我写这篇文章目的不是想引起辩论,而是想澄清一些对预定论的误解而已。我不是想为任何一派辩护,乃是为我认为是圣经中的真理辩护。我认为预定论的确是圣经中一个极宝贵的真理,可惜今天这个高举人意,事事以人为中心的世代,要高举昔日大部份改教先贤共信,以神的主权及荣耀为中心的真理是何等的困难。不过,我的盼望是,我们所有信主的人,有一日我们都会共同高举这个真理,就是我们都在天家的时候,当天使问我们任何一个属神的儿女,说:「请告诉我们你们是如何得救!」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怀着感恩的眼神(天家没有眼泪),异口同音地说:

「全是恩典!」

 

写给年青的加尔文主义者

周子坚

本人留意到近年「归正运动」在国内及东南亚地区越来越受人注意,也越来越多人(特别是年青人)接受。坦白说,这运动诚然有其优点及好处。好些信徒因着学习「归正神学」灵性有了复兴。归正神学强调神的主权,在理性逻辑及护教方面也相当强。然而,它们也引起来了不少争议,令当地的教会及信徒产生好些困惑及甚至伤害。所以,我心里起了负担,盼望向与此运动有关及受影响的弟兄姊妹发出一些提醒及劝告。

我之所以认为自己比较适合写此文,是因为我不是属于归正及聚会所体系的教会。然而,神给我一个爱慕阅读属灵书的心,二十多年来读了大量改革宗及非改革宗的书籍,所以对两派的观点都有一定程度的认识,评论可能会比较持平一点。我爱读王明道、倪柝声、慕安德烈、王国显等人的书,这些人都是属于非改革宗的三元论者。我也爱读清教徒、司布真及钟马田的著作,这些人都是改革宗的人。我接受加尔文的预定论。我甚至曾为一些对预定论不准确的攻击而辩护。然而,不是所有加尔文主张的我都接受。我不接受婴儿洗礼、二元论、无千/后千禧年派、取代神学及文化使命等主张。他们教会的圣品制/监督制我也有保留。我较接受三元论、时代论及弟兄会的教会模式。可能有人不喜欢我这种混合的神学立场,我也知道我的立场可能两面都不讨好,但我心是顶安然,因为我不须要作某教会或某神学传统的死侍,我的良心只作神语话的俘虏(马丁路德)。若然他们有某些观点我认为是不合圣经,那我只会跟从圣经,而不是教会或神学的传统。当然我可能对圣经的理解有误。若是如此,我也真诚盼望弟兄姊妹直接引用经文指出来,而不是带着某派神学的有色眼镜来批判。

改革宗及时代派固然有不同,但他们的基要教义仍是一致的,例如基督的位格、三位一体、因信称义及圣经观等。如果你拿时代论神学院的神学教科书(如Dallars Theological Seminary, Lewis Sperry Chafer院长的Systematic Theology)及改革宗神学院的比较一下,或许你会在预定论及末世论发现有显著的不同,其他部分大致上都是一致的。倪柝声的神学固然也有其独特的一面,但基本内容大部分是源于弟兄会、时代论及开西派(Keswick)的。千禧年前派及得胜者被提不是他发明的。千禧年前派早期教会的教父已经提倡,时代论则是源于弟兄会达秘等人,也为慕勒、慕迪、戴德生等人所接受,亦是上一代大部分美国信徒所认同。若言倪柝声或其他接受三元论者是异端,则许多信徒也都是异端。

弟兄姊妹可以不认同时代论及三元论。但你不应该藐视相信时代论及三元论的人,更加不可以批评他们,甚至以他们为异端。若你评议时代论者是异端,那么戴德生相信得胜者被提也是异端,内地会在中国宣教岂不是传异端?贾玉铭、王明道、宋尚节、林献羔等都信三元论,难道他们也是异端?谁有资格这样说?这样抹黑神的仆人及抹煞神在中国教会的工作,难道真不惧怕神吗?

本人对改革宗的神学是很欣赏的。改革宗神学其中一个重点是高举神的主权。神的主权诚然在这个末世大大遭人忽略及藐视。世上绝大部分的人是自我中心,包括不少自称信徒的人。人以自己为主,不承认基督是万王之王,万主之王,祂在我们生命里有绝对的主权。改革宗相信神在任何事上有绝对的权柄,这观点对现今世界的问题本是一个良方,因为真正认识神权柄的人,就会在神面前大大的自卑。但令人遗憾的是,当改革宗或归正神学在国内及东南亚地区发展起来的时候,我们常常看到的,不是加尔文主义者的谦卑,反而是他们唯我独尊的心态,到处批评别的教会及推翻以往属灵长辈的教导,甚至批评时代论/三元论/聚会所等为异端。我听闻有人在某地家庭教会为了要强推归正神学及监督制把教会分裂了。请问这些人是否真正认识神的主权?为甚么我看不到他们的谦卑及包容?

我固然不同意亚米念主义,但我也尝试用他们的角度来看,发觉他们也不是完全错的。如他们也承认人是败坏的,不过他们认为人的败坏程度不包括他拣选神的意志。另外,他们也不是完全反对神的拣选及预定,只是接受程度不及加尔文主义所说的吧了。就算是在圣徒的坚忍这点上,也有不少亚米念主义者相信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因为是他们从圣经直接地看出来的,过于从他们的神学系统得出来的结论。我认为大部份信徒都是这一类型: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神学观是何系何派,但他们也能直接从圣经中领悟出及接受许多真理。不过有时为了方便讨论,我们会简单地将相信预定论的人为加尔文派,不信的就当为亚米念派。但其实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有相信人能用自由意志拣选神的人,接受加尔文派主张的圣徒之坚忍(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亦有相信加尔主义的人,接受时代论(例如本人及约翰麦克阿瑟)。可能你会认为这样做法并不一致,但我们只能接受我们良心认为是合乎圣经的道理,不是固执地死守某派某系的整套信念。再以司布真为例,他的神学观主要是改革宗的,但他却是相信千禧年前派的观点。而我亦未见有改革宗人士否定司布真。其实最重要的是,我们在信仰上相同的地方远比不同的地方多。而且相同的部份是基要的部份,而不同的只是不影响救恩的道理。既是这样,我们可以因着这些不同而定对方为假信徒及假福音吗?断乎不可!你可以继续为你认为是真理争辩,事实现在也有很多不合圣经的道理充斥教会,但你却不应随便指责其他教会为假教会传假福音,圣经没有给我们权柄这样做。

我们应该尝试欣赏神在不同教会,不同派系信徒身上的恩典及作为。神没有只用加尔文主义者及改革宗的教会,这是驳不倒的事实。约翰卫斯理是著名的亚米念主义者,但他也是神曾大用的仆人,他传福音的热心令许多加尔文主义者汗颜。怀特腓是他的早期同工,他大大反对约翰卫斯理的亚米念主义,但他从来没有说约翰卫斯理不得救。两人始终是好朋友。怀特腓晚年,有人问他将来在天堂里会否看到约翰卫斯理,他说不会,因为他认为约翰卫斯理在天堂的位置将会远远在自己之上。这是真正的谦卑!你认为弟兄会所主张的时代论是异端的道理么?那我想问问你,他们认为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必然会照字面应验有甚么不妥?他们认为神对待以色列人与教会有所不同有甚么不可接受?他们相信末世有大灾难,信主的人要被神救起来有甚么不合圣经?他们认为千禧年国度真真正正有一千年有甚么不可行?再者,他们热切盼望主随时会再来的儆醒态度我们有么?早期教会的圣徒岂不是每日期待主即将再临?他们按照早期教会榜样单纯地敬拜,每周擘饼记念主,他们爱慕主之情又是何等令我们汗颜?摩利维亚弟兄会几百年前已经攀山越岭、 越洋过海的往各地宣教,爱人灵魂的心何等迫切,我们有他们十分一之心志么?乔治穆勒也是弟兄会的,他以信心来供养成千上万的孤儿,这样的见证何等荣神益人,司布真也极为敬佩这位敬虔的圣徒,我们是否要因为他们相信时代论而否定他们,甚至指责他们属假教会,是传假福音?

改革宗在西方教会已有五百年,他们的信徒也有许多年的学习,他们的确是比较谦卑及成熟。怀特腓是信加尔文主义,约翰卫斯理却接受亚米念主义。他们有辩论的时候,但他们一生是好友,并没有批评对方为异端。司布真也是加尔文主义者,但他也极尊重信时代论的慕勒,他也与支持时代论的慕迪为好友。钟马田的教会也接受非加尔文主义者为会友,服侍不同宗派的信徒及工人,被誉为「牧师的牧师」。然而,当归正运动在华人世界冒起时,为甚么我们看不到那些谦卑及包容的特质显在那些推动者及归正信徒身上?让我重申,我们不是不可以讨论,不是不可以坚持,但各人要心存谦卑,不可随便批评时代论/三元论/聚会所等为异端,破坏了教会合一的见证及伤害弟兄姊妹的感情。

为何信徒开始接触归正神学的时候,这么容易生骄傲及排外的心?就是因为归正神学特别强调理性知识。这些知识经过逻辑性的分析及系统性的归纳整理,就变成了一套一套的神学教义,对于着重理性的年青弟兄姊妹是相当吸引。其实理性的知识,若是基于圣经及事实,绝对没有错。但可惜人性始终是很软弱。当某些信徒接触这些神学知识时,很容易就觉得是高人一等。以前是单纯从经文带出属灵教训及生活应用,现在却标榜神学教义。平时主日学教的是「耶稣生平」,但现在神学院教的是「基督论」,在四福音之外还加了神学家的看法及哲学分析,感觉就完全不同了。人一旦接触了这些资讯,就觉得以前在教会所领受的只是「小学」,归正神学才是博大精深。但他们不明白,学习圣经或神学的主要目的,不仅是学习真理的知识,更是为学习敬虔及爱神。改革宗/归正派着重理性追求,所以他们就教导许多神学知识,着重理性的年轻人比较喜欢这方面。弟兄会/聚会所则着重生命及与神的关系,所以他们就强调分别为圣,与主相交等追求。比较感性及追求属灵的信徒会多接受这派的教导。让我重申,我无意将理性及感性对立起来,他们是同等重要。我也没有说改革宗/归正派只有理性而没有爱主,弟兄会/聚会所只谈生命而没有知识。我只是想指出,人的罪性往往把事情推向极端,很容易就失去平衡。人过分追求理性知识,就很容易自高自大:「我们晓得我们都有知识。但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爱心能造就人。」(林前8:1)。自高自大,就会去批评人,不晓得属灵知识其实是叫自己谦卑及爱神爱人。本人也曾接触过一些年青信徒。他们最初在教会中也是谦卑受教的。但一接触了归正神学,就自高起来,开始质疑及批评以往属灵长辈关于追求敬虔、分别为圣的教导。他们以为以前的教导是捆绑,是反智,现在归正神学给了他们自由。然而,我们看不见他们的属灵生命因着那些知识有明显的长进,反而是越来越自我中心、爱世界及爱批判,这些人最终也离开了原本的教会,这是非常可惜的事。

另一方面,有些人因过分着重主观感觉而忽略圣经知识,确曾出现很大的问题,落在错谬的神秘主义及灵恩经历里,受了仇敌欺骗而不知。事实上,归正派及非归正教会各有强处及弱点,彼此为何不能谦卑一点,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学习互相尊重及接纳,反而常常无理及没爱心的批评及中伤,使得许多单纯爱主的肢体伤心难过?

现在让我们看看二元/三元论的问题。

宣道会的创辨人宣信博士也是信三元论的。让我们看看他在《全然成圣》一书的话:

人被认为是三重组合性的,在圣经中好像有充份根据支持这说法。在起初创造人的记录上,最先清楚地提到身体—「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接着又清清楚楚地说到灵与魂有别:「神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首先全能者的灵气进入人较高的本体内,然后生理的原则使他成为一个活的魂。

再看关于耶稣童年的记录,也有同样的分法。「那孩子渐渐长大,」—属体的生命;「心灵强建」—属灵的生命;「充满智慧」—属智力或属魂的生命。还有,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二章十分清楚分别在人里面的灵与魂。他说,属血气的人,即属魂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并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属灵的人能看透万事。」这样看来,属血气的人,乃是属魂的人,属灵的人乃是苏醒的灵。我们可以看见,他在这段经文内,最先讲及灵,渐渐说到魂与身体,都是成圣的对象。这一点极富教育意味,是很值得注意的。

宣信接着解释甚么是灵:

用简洁的一句话:灵是人里头属神的要素,或更正确地说,是认识神的部分。它不是人里面属智力的,精神的,艺术的或情感的部分,它乃是属灵的部分。是更高超的本性,是能认识神,能与神交谈的一部分。

在讨论魂的本质及属性时,宣信将它分为四大类:悟性、爱好、情感和欲望。我们细心看看他如何分析关于欲望的那部分:

魂里面较低一层是欲望和倾向。它们是身体与头脑的连环,作为生理器官的使女。…它们是头脑的质素,与生理上的感官接触,又借着生理上的感官行事。这是说一切的欲望都是自然的。它们在正常的情形下,在平衡的状态中,在成圣的人体上都是无罪的,无可厚非。但由于亚当堕落的不良影响及人性的歪曲,它们已扰乱了原有的真正秩序,颠倒了原有的附属地位,以致在许多事情上成为堕落性和毁灭性的东西。如果一个人的理智和情感是受欲望所控制的,那么,他已经开始走下坡,很快就会使他降落到禽兽的地位,甚至到禽兽不如的地位。这便是许多人的魂最后卑贱可憎的光景。如此看来,我们与禽兽有那么密切相关的欲望和倾向,绝对需要全然成圣。

按照他们所说,难道宣信博士也是反智吗?弟兄姊妹,我不是主张前人所信所持守的完全不能评论及修正,都要囫囵吞枣的全盘接受过来。不!不合圣经的可以改,有争议的可以谈,但将先贤们所信的道理批判为「神秘主义」、「反智主义」、「诺斯底主义」及「柏拉图主义」,情何以堪?若宣信博士仍在世,他会接受吗?相信他接受宾路易师母及倪柝声等人,还过于接受属自己宗派的反三元论者(宣信及宾路易师母曾在英国开西大会(Keswick Convention)同任讲员)。

其实,三元论的历史源远流长,早期教会的教父(Irenaeus, Justin Martyr, Clement of Alexandria, Origen, Didymus of Alexandria, Gregory of Nyssa, and Basil of Caesarea)多有相信的。改教之父马丁路德也是信三元论者。他在解释路加福音1:46「我心尊主为大;我灵以神我的救主为乐」时说:

让我们按次序看看这些字的意思。第一个是「我魂」(和合本译「我心」)。圣经将人分为三部分,如保罗在帖前5:23所说的。…人的本质包括三部分—灵、魂、体。第一部分—灵—是人最高,最深入,及最尊贵的部分。人借着它可以明白那些不能理解、不能看见,永恒不变的事。简单来说,灵就是信心及神语话的居所。

[魂]的本质只能理解那些人理性可以知道及明白的那些事。事实上,理性是这个居所的光,除非灵—一个更大的信心之光—管理这个理性的光,它就必然出错,因为它在处理属灵的事上是软弱无力的。

路德再用会幕的例子来解释人的三个部分:

让我们从圣经中看一个例证。根据摩西的指示,会幕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称为至圣所;它是神的居所,里面是没有光的。第二部分称为圣所;这里有七个灯臂及七个灯盏的灯台。第三部分称为外院;它是开放在白天及阳光之下。从会幕我们看到一个基督徒的描绘。他的灵就是至圣所,神就是住在这个信心的幽暗中;这里没有光,因为他是在相信一些看不到、感觉不到,以及理解不到的事情。他的魂是圣所,当中有七个灯盏,代表各种的理由、分析、知识及对那些肉眼可见、关乎肉身之事的认知。他的身体是那外院,是对外开放的,别人亦藉此看到他的工作及生活方式。

司布真也相信灵与魂是有分别的:

我们或可在德道上及头脑上认识到不少神的语话,但基督徒哲学家明白到魂与灵是有区分的;那个天然的魂或人的智慧或会尽其所能地学习神的话语,但只有属灵的人才能明白属灵的事;若不等到第三个更高的原则—灵—在我们重生时注入我们,我们就没有能力明白属灵的事。这个第三个更高的原则,就是使徒保罗所说「灵、魂、身体」的灵。

或许有人不尽同意以上那些属灵伟人的见解,这个不要紧。但称信三元论的人(包括以上的提及的先贤们)为反智及有异端的意味及前设性,这样的批评是极为鲁莽及不尊重的。

现在让我们看看三元论的一些圣经根据。相信最明显的经文莫过于帖前5:23:「愿赐平安的神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这节经文虽然没有说明灵与魂有甚么不同,但最起码它已清楚说出人是由三个部分组成。有人说人只得一单元,却分开三个不同表现而已,这种说法完全不符合以上经文的原意。试问帖前5:23可改译为:「又愿你们的灵的表现与魂的表现与身子的表现得蒙保守」吗?

二元论向三元论提出最大的反证就是灵与魂这两个字在圣经中有时是交替使用的。这一点我也同意,但两个字的交替使用并不一定代表两者的意思是完全相同。圣经中也有出现两词的交替使用,如在使徒行传5:3说亚拿尼亚「欺哄圣灵」,第四节却说他「欺哄神」。路加明显将「圣灵」与「神」这两个字互替使用,但圣灵与父神却有不同的位格。启示录1:1说:「耶稣基督的启示,就是神赐给他,叫祂将必要快成的指示祂的仆人。」然而,在达与七间教会的书信的末段却是说:「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约翰将「耶稣基督」及「圣灵」这两个字交替使用,但我们知道,耶稣基督与圣灵的位格是不同的。另外,圣经曾将灵与魂两个字同时并列及区分,显出它们着实有分别,例如在希伯来书4:12:「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若魂与灵是同一件东西,彼此没有区别,那么经文说「魂与灵都能刺入剖开」有甚么意义?

吴主光分析说:

研究圣经的学者发现,「灵」(spirit)与「魂」(soul)这两个字在圣经中常常是互换的,有时用「灵」,有时用「魂」,都是用来指一个人的「我」,或「生命」,或「气息」;但是再经过仔细的分析之后,发现「灵」的用法多与神拉上关系;「魂」的用法多与世界拉上关系。这一点却是真的,但是,正因为有了这样的分别,「灵」就被证实与「魂」不同了,因此「二元论」也就被证实是不对的。最明显的例子是林前2:14所说的「属血气的人」(of the soul)与「属灵人」(of the spirit)的分别了,经文说:「然而属血气的人(应该译作『属魂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笔者认为,「二元论」的学者无论如何也不能认为这里的「灵」与「魂」可以互换,因此被视为指同一个单元吧?

陈终道牧师说:

按圣经所记,灵,绝不就是灵魂(灵魂可与生命通用),把灵当作灵魂,是圣经翻译的问题。圣经说「神的灵造我」(伯33:4)可以解作神的灵魂造我吗?又说「你发出你的灵,他们便受造」(诗104:30)可以说是神发出祂的灵魂,人便受造吗?又说「人里头有灵,全能者的气使人有聪明」(伯32:8)。灵(Spirit)与灵魂(Soul)是两回事,凭甚么可把灵,灵魂,身体,三者去其一?希伯来书第四章12节和帖撒罗尼迦前书第五章23节可改为二元论吗?

最后让我们看看钟马田对三元论的分析。这次我们着重看的,是他在处理这个问题时的态度。钟马田本身持改革宗信仰,而改革宗普遍是接受二元论的。但在一次他教会的神学讲座中,他说:

关于这个问题[二元论或三元论],我们可以说甚么呢?恐怕我要再一次说我不能决定我是属于那一类。两种论说都不能真正被证实,但我们可以说圣经着实有将灵与魂区分,尽管它没有明说它们之间的不同。有区分却没有不同—可以是这样的。让我这样说吧:圣经的确教导我们灵是在我们里面属灵或非物质,与神接触的部分,它能透过圣经接受圣灵的工作。灵将我们与神拉上关系,又让圣灵能够我们身上作工。若人只有一个非物质的部分,那这个非物质部分便是灵了,是它将我们与神联上,而魂则是使我们身体有生气的那非物质的部分,使我们能思想、立志及感受。它也是情感的座位。魂是在我们里面,使我们与身体联系,并透过我们的身体与其他人沟通的那一部分。

钟马田的伟大之处不独在于他讲道有能力,也是在于他的操守及修养。对于他不够清楚的事,他能谦卑地说「不能决定」。他一直以来所持的神学系统及观念,也没有令他随便践踏不同看法的人。钟马田的操守及气度,是值得今天许多神学学者们借镜的。

可能读者到现在仍然对人是二元或三元组成的问题「不能决定」。我不勉强你们。但根据圣经,我们最少能知道神的旨意是要每一个属祂的人用尽我们的身、心、灵—我们的全人—来爱祂、敬拜祂及事奉祂 (约4:24;太22:37;罗12:1),并知道神的应许是保守我们的「灵与魂与身子」,最终使他们「全然成圣」(帖前5:23)。我们就按我们所知的去行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