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圣经看普世价值

周子坚

「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腓3:7-8)

以上是基督徒都很熟悉的一段经文,是保罗在监狱里写给腓立比教会的一点个人见证。然而, 可能有不少信徒会对以上一番话大惑不解。为甚么保罗会把「万事」都当作有损的呢?「万事」就是所有的事(All things)。我们都承认世上的确有不少恶事及坏事。这些事固然是对我们有损。但为甚么明明是「有益」的事,保罗却当作「有损」,甚至被视作「粪土」呢?他这样说会不会太极端呢?我认为一点也不极端,因为保罗是以万事与基督比较。万事当然包括美好及对人有益处的事,所以它们都有其价值。但若这些事与基督相比,它们就完全算不得甚么,因为那些事物再好,都只不过是价值有限的受造之物。但我们的主却是无限价值的造物主。两者根本是不能相提并论。所以,世上任何有益及有价值的事,若有一丁点儿取代了基督的位置,那些事对爱主的人来说就变作「有损」,就是「粪土」。

现今世代,世人看为最崇高及宝贵的一件事,可算就是「普世价值」了。「普世价值」这个用词差不多每天都在大众媒体中出现。它被视作普世人共同追求、神圣不可侵犯的理想及目标。「普世价值」包含了甚么呢?简单来说,它包括安全、进步、快乐、自由、民主、法治、人权、公义八大范畴。相信大部分人对这些用词都不会感到陌生。坦白说,正常人(包括基督徒)也不会反对社会应有安全、进步、快乐、自由、民主、法治、人权、公义。我们承认这些事都有价值及益处,是神给人普遍性的恩典。然而,当我们把这些「有益的事」与基督及福音相比,我们会不会像保罗一样对它们有截然不同的看法呢?

现在让我们把那些「普世价值」逐一与耶稣基督的福音比较一下。

一,安全 (Security)

所有正常人都会喜欢及寻求安全。没有安全的环境,人就不能正常生活,因为生命未必得到保障。这个安全的问题在落后及战乱的国家尤为严重,但在治安较差及歧视严重的先进国家也会发生。人失去了安全或安全感,就会落在恐慌及焦虑之中,惶惶不可终日。人身安全诚然是非常重要。然而,圣经告诉我们,有一件事比人身安全更加重要的,就是灵魂的安全。

主耶稣在世的时候,曾经这样说过:「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太10:28);「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太10:38-39)。主耶稣清楚告诉我们,人有两种生命:一种是肉体的生命,一种是灵魂的生命。一般世人只着重肉体的生命,追求肉身的安全,但却忽略灵魂的安全,灵魂的救恩。不但如此,主耶稣同时也说出那种生命更重要及宝贵。主说为祂失丧肉体的生命而得着永远的生命,这是值得的。可见灵魂的救恩比肉身的安全更为重要。

圣经告诉我们,世人都犯了罪,而罪的工价乃是死。这个死不只是身体的死,更加是指灵魂的灭亡:「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9:27)。所有人肉身死去之后,都要面对神的审判:「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启21:8)。第一次的死(肉身死亡)固然可怕,但远远不及第二次的死可怕,因为将要在火湖里永远受痛苦。所以,追求肉身的安全固然重要,但寻求灵魂的安全更加重要万倍!

世上所有的社会性或政治性事务及行动,最好的都只能给予人肉身的安全。这个绝对不是错,但它们不能给予人灵魂的安全及拯救罪人脱离灵魂的死亡。只有耶稣基督的福音,能救人出死入生:「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5:24);「耶稣对他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11:25-26)。基督徒可以尽力使世界变得安全一点,但我们更能借着福音,使所有愿意悔改归主的人得着永远的救恩。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个尊贵及严肃的使命?

二,进步 (Progress)

无可否认,社会的发展及进步带给我们现代的人许多方便及舒适。从古时的农业社会,之后的工业社会,到现今的高科技商业社会,人民的生活水平及质素大大提升了不少。推动一个国家的进步及发展的确非常重要。没有发展,那地就开始衰落,渐渐地失去活力及生机。然而,圣经告诉我们,神虽不禁止社会的进步,但祂更看重的,却是另一种的进步:人灵性及道德的进步。主耶稣说:「凡属我不结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结果子的,他就修理干净,使枝子结果子更多」(约15:2);「你们却要在我们主─救主耶稣基督的恩典和知识上有长进。」(彼后3:18)。神不会按我们对社会发展付出过多少而审问我们,而是按我们有没有结出生命的果子及果子的多少而审问我们。

遗憾地,圣经及人类历史一次又一次的告诉我们,尽管人类在知识及生活水平不断地提升,人的道德及灵性却越来越败坏。这是驳不到的事实。拿一个国家为例。今天的美国可算是发展得最好的国家之一。美国国民的生活质素比大部分的其他国家高。然而,他们的道德行为却是十分败坏。强暴、淫乱、同性恋、堕胎、歧视、商界的贪婪,政界的黑暗等等问题都极为严重,俨如现代版的所多玛、蛾摩拉一般。在属灵方面,撇开大部分国民都离弃他们先祖的信仰不谈,许多教会都走向世俗化、灵恩化、政治化。持守圣经、分别为圣的教会及神学院越来越少。美国就是一个追求社会进步,却忽略道德及灵性进步的明显例子。

我们究竟有甚么方法可以改变这种道德及灵性的衰落?只有主耶稣基督的福音。「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5:17);「他为我们舍了自己,要赎我们脱离一切罪恶,又洁净我们,特作自己的子民,热心为善。」(多2:14)。只要人接受了福音、得着圣灵之外,人决不能靠自己能力离罪行善:「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豹岂能改变斑点呢?若能,你们这习惯行恶的便能行善了。」(耶13:23)。连保罗这样严守律法的人,在没有悔改信主之前,都经历这个事实:「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罗7:18-25)。

我们必须知道,神看重我们道德及灵性上的进步,过于社会属地的进步。神是按前者来审判我们的。但人无论有多大的智慧及能力,都无法改变自己犯罪的本性。只有福音,只有圣灵能改变人心:「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加5:22-23)。基督徒们,你们与世人一同追寻的进步,是哪一种的进步?神会否算数?

三,快乐 (Happiness)

世上所有人都在寻求快乐。寻求快乐基本上是争取其他普世价值的原动力。若不是安全、人权、自由、进步、民主、公义等事能带给我们快乐,为甚么我们要这样努力追求?从最根本去分析,人做甚么事、或不做甚么事,都是为了得到快乐。就是那些为别人的快乐而甘愿受苦的人,他们也是为了别人得着快乐后自己能感到欣慰而去做的。世人的看法是如此,圣经也说快乐是好的:「喜乐的心乃是良药;忧伤的灵使骨枯干。」(箴17:22);也吩咐我们要使别人快乐:「你要使父母欢喜,使生你的快乐。」(箴23:25)。真正的基督教不是教导苦行主义。但我们要注意的,乃是我们应该追求怎样的快乐,以及从哪里得到快乐。

首先,圣经告诉我们,有一种快乐叫「罪中之乐」:「他(摩西)宁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愿暂时享受罪中之乐。」(来11:25)。我们都承认,犯罪会带给人快乐,不然就没有人会犯了。连夏娃犯罪,也是因为她看见那禁果是如何「悦人的眼目」(pleasant to the eyes)(创3:6),所以就拿来吃以满足她眼目的情欲。大部分不信的世人都寻求这种快乐,然而这种快乐明显不合神的心意,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约一2:16)。我们根本不应该寻求这种「罪中之乐」。

此外,圣经又记载另一种快乐,表面上不涉及不道德的行为,但一样不合神的心意。在路12:16-20,主设了个比喻说:「有一个财主田产丰盛;自己心里思想说:我的出产没有地方收藏,怎么办呢?又说:我要这么办:要把我的仓房拆了,另盖更大的,在那里好收藏我一切的粮食和财物,然后要对我的灵魂说:灵魂哪,你有许多财物积存,可作多年的费用,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快乐吧!神却对他说:无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灵魂;你所预备的要归谁呢?」请问这个财主犯了甚么罪呢?他只是一个有远见有计划的商人而已,为何神要责备及审问他呢?答案就是,他只专注追寻及享用地上短暂的快乐,却忽略灵魂永远的富足。各位读者,若你为自己或别人寻求的快乐,纯粹只是地上的快乐,那么你也是个无知的人,神将来一样会审问你:「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时当快乐。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欢畅,行你心所愿行的,看你眼所爱看的;却要知道,为这一切的事,神必审问你。」(传11:9)。

圣经记载第三种的快乐,就是属灵及永恒的快乐。「你必将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满足的喜乐;在你右手中有永远的福乐。」(诗16:11);「耶和华救赎的民必归回,歌唱来到锡安;永乐必归到他们的头上。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避。」(赛51:11)。为何这种快乐是永恒的呢?因为这种快乐是从永生神而来的:「你们义人应当靠耶和华欢喜快乐;你们心里正直的人都当欢呼。」(诗32:11);「谦卑人必因耶和华增添欢喜;人间贫穷的必因以色列的圣者快乐。」(赛29:19)。用新约的说话,我们因信靠耶稣基督,得以在祂里面,我们就得着了属天的喜乐:「这些事我已经对你们说了,是要叫我的喜乐存在你们心里,并叫你们的喜乐可以满足。」(约15:11);「你们要靠主常常喜乐。我再说,你们要喜乐。」(腓4:4);「你们虽然没有见过他,却是爱他;如今虽不得看见,却因信他就有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大喜乐。」(彼前1:8)。

普世价值的快乐,当中好一部分是中性的,我们也不反对争取。但这种快乐始终是属地的,是会过去的。与属天永远的福乐比较,实在相差太远。人怎样才能得着呢?只要相信接受耶稣基督就能白白地得到了。只有福音能带给世人真正永恒的快乐。我们基督徒有没有忠心把这个信息传给世人呢?

四,自由  (Freedom)

大部分人都渴望及热爱自由。不少人选择移民,就是为了要得着更多的自由。有些人热衷自由到一个地步,甚至连性命也可丢弃。「不自由,毋宁死」(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这是美国人帕特里克˙亨利一七七五年三月二十三日于殖民地弗吉尼亚州议会演讲中的最后一句。许多年青人都对这句话极为神往及着迷。没有人会喜欢失去自由、喜欢受拘束、喜欢做奴隶。个人自由诚然是普世值价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然而,稍有读经的人都会注意到,圣经所提及的自由,并不是普世价值那种人身的自由,而是属灵的自由。当法利赛人坚持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的时候,主耶稣就坦白告诉他们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8:33-36)。主在这里提及「真自由」。原来自由也分「真自由」及「假自由」。我相信主也不是想否定我们可以有人身自由。他这样说是想带出一个非常重要的真理:假若一个人有完全的个人自由,但却选择犯罪,他就是罪恶的奴隶,他所谓的自由就不是「真自由」。

除了主,保罗也是这样说:「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罗6:16)。圣经没有反对我们可以追求个人自由,但圣经从来不强调这种自由,也没给予教会使命去为普世的人争取。就是今天许多教会害怕失去、以为缺少了就不能事奉神的「宗教自由」,初期教会的信徒从没有争取过。神却是差遣信徒去做更重要及更伟大的事,就是去传扬这个能使人脱离罪恶的捆绑及得着真自由的福音:「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8:32);「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加5:1);「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来2:14-15)。

基督徒们,你们是否与世人一样地追捧世上的自由?尽管这种自由是如何的迎合人性及吸引人心,但它绝不是主耶稣所说的「真自由」。若没有神的管理,世人只会把这种自由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加5:13)。世界历史已经清楚告诉我们了。我们应该清楚知道,普世价值的自由并不能把一个罪的奴隶释放,也不能使他们脱离神公义的审判。既是如此,我们为何不尽心尽力去传一个叫人得真自由的福音,而是去退而求其次呢?

我曾像奴隶,被罪链捆绑,屡次欲挣脱,但总失望;

当耶稣断开我一切锁链,重新得自由,荣耀释放。

脱离了肉体邪情和私欲,脱离了仇恨,纷争,嫉妒,

脱离了尘世虚空之幻想,脱离了一切苦恼忧伤。

脱离了一切骄傲和愚蒙,脱离了贪爱金钱迷梦,

脱离了恼怒暴躁之性情,荣耀的释放,喜乐无穷。

荣耀之释放,奇妙之释放,不再被罪链束缚捆绑;

荣耀释放者,是救主耶稣,从今到永远,我得释放。

五,民主 (Democracy)

现今大部分国家都行不同程度的民主制度。民主,顾名思义,就是以民为主。从前大部分国家都是行君主制度的。一个国家的兴衰差不多由一人决定。现在这个管治权在人民手上。民主制度确有不少优点,其中一个就是普通市民也能投票,选出自己市长、议员、甚至国家元首。民选的政府通常会比较尊重民意。然而,我们不要忘记圣经的提醒:「这世界的王将到。他在我里面是毫无所有」(约14:30) ;「我们知道,我们是属神的,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一5:19)。圣经明言魔鬼是世界的王,全世界都卧在牠手下。世人都犯了罪,没有一个是义人。正因如此,世界最好的制度,都不能解决人类最大的问题:罪与己。

当大部分人民选择离弃神、藐视神的命令、任意偏行己路,民主制度能带给我们甚么呢?众所周知,民选的议会也曾通过不少反对神的法案:安乐死合法化、娼妓合法化、同性婚姻合法化、堕胎合法化、吸食大麻合化法等等。这些都是多数人投票通过的法例,但完全不合神的心意。请问没有神在当中的民主制度对人的道德及灵性有甚么帮助?

民主不能带来真正的和谐,因为大部分人都是有权力欲。民主的制度是少数服从多数。但我们怎样保证少数人(最高占49%)能甘心情愿地顺服多数人(或者只有51%),并且大家和谐共处呢?若真的可以,为何我们看见民主国家内不同的政党及他们的支持者常常互相毁谤及攻击呢?为何他们会不择手段地打击对手去获取选票呢?就是因为他们都不想作顺命的少数,每一个人都想作有权位的多数。政治的斗争自有人类历史以来从来没有止息过。以为民主能带来和谐合一的人实在不明白人性的败坏。

民主不能带来真正的公平,因为人性是自私的。如以上所说,民主是少数服从多数。请问我们怎样保证少数人的意愿会受到多数人尊重,特别是两者的要求是互相对立的?举个例,若社会上大多数选民赞成同性婚姻合法化,只有少数敬虔的基督徒反对,我们如何确保我们的要求会被聆听及接纳?政治现实告诉我们,根本是办不到的。若世界上大部分人都是偏离神,真正的基督徒在任何政制里一样要受逼迫的。「你们若属世界,世界必爱属自己的;只因你们不属世界,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所以世界就恨你们。」(约15:19)

那么基督徒该作甚么才能使社会达至真正的和谐及公平呢?只有一个希望,就是耶稣基督的福音。这个福音能除去人与人之间的仇恨与隔膜,能使人真正的相爱及合一:「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已经得亲近了。因他使我们和睦,将两下合而为一,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就是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为要将两下借着自己造成一个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灭了冤仇,便藉这十字架使两下归为一体,与神和好了,并且来传和平的福音给你们远处的人,也给那近处的人。」(弗2:13-17);「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3:28)。

今天许多信徒,受了西方政治思潮所影响,纷纷放下唯一能解决人类矛盾的福音使命,转而投身各样的社会运动去争取民主,以为民主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万能药,这是非常天真的想法。社会抗争只会带来更多仇视及撕裂,唯有福音能修补裂痕、使人合一及与神和好。为何我们不专一地传这个和平的福音呢?

六、法治 (Rule of Law)

相信没有人会质疑法治的重要性。一个国家若没有法治或法治薄弱,社会必动荡及大乱。各人可以任意而行,无法无天,因为没有法律或执法者去阻止及制裁他们。一个稳定安全的社会,必须有良好的法治,而法治是包括立法、司法及执法三方面。我们要求政府维持法治及改善法治,这绝对是正确。一般来说,一个地方的法治越完善,那里就会越繁荣及安定,发展也会越快及越好。

然而,我们看见就是在最民主、最讲究法治的国家,也不能完全禁止国民犯法的。每日看看社区及世界新闻便知道我所言非虚。其中一个原因固然是有人知法犯法。另外,这也可能是立法、司法及执法机关不够周全,让罪犯可以有机可乘及逍遥法外。这实在是无可避免的,因为我们都是有罪性的人。我们的思想及判断都会有疏忽或缺失,不可能完全公正无误。立法者在审议法律条例时未必能考虑到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而存着漏洞。民主议会也不能阻止违反真理但过半数赞成的法案通过。司法方面,法官们可能因客观证据所限,或因个人的偏见而作出不公允的裁判。圣经中也有记载这样的事:「你们审判不秉公义,徇恶人的情面,要到几时呢?」(诗82:2);主耶稣亦承认有「不义之官」(路18:6)。

法治不能根治罪行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人。请问他们的法律从哪里来的?是他们的长老及官长一同商议及制定出来的吗?不是,乃是耶和华亲自透过摩西颁发给他们的。所以以色列人的律法是完全无误的:「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7:12)。然而,以色列人的结果如何?「耶和华如此说:犹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因为他们厌弃耶和华的训诲,不遵守他的律例。他们列祖所随从虚假的偶像使他们走迷了。我却要降火在犹大,烧灭耶路撒冷的宫殿。」(摩2:4-5)。以色列人有当时最完善的法律,但他们却因不遵守神的命令而亡国。

基督徒们,法治对社会着实重要,要求政府完善法律制度并没有错,但我希望你们明白,法治也不能解决人最根本的问题。人最大的问题是他的内心。圣经告诉我们,人天生是厌恶神的律法的。就算他们去守,也只是因怕刑罚,不是甘心情愿的:「他们厌弃了我的典章,心中厌恶了我的律例。」(未26:43)。我相信许多人遵守社会的法律,并不是因为他们很喜爱那些束缚他们的条例,而是害怕受罚而已。有甚么方法可以使人甘心地守法呢?答案就是耶稣基督的福音。「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因为他们不恒心守我的约,我也不理他们。这是主说的。主又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他们不用各人教导自己的乡邻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主;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来8:8-11)。只要人肯信福音,认耶稣基督为主,神就把祂的律法及祂的灵放在他里面。这人就会自然地爱慕神的话语及乐意地遵守神的命令。既是这样,我们何不花更多的时间及精力去传这个能改变人心的福音,反而本末倒置地专注只能规范外表的仪文呢?

七,人权 (Human Rights)

根据《世界人权宣言》的说法,人权是个人或群体因作为人类,而应享有的权利。它不分种族、性别、国籍、族裔、语言、宗教或任何其他身份地位。人基本的权利包括:生命权、人身权、财产权、婚姻家庭权、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权、参政权和选举权、工作权、受教育权、社会保障和享受适当生活水准权等等。因着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历史、文化、教育及政制背景,人民享受那些权利的程度会有不同,但他们都会大致认同人有基本人权及给予国民以上大部分的权利。

保障及改善人权是需要的,因为人是按着神的形象样式被造。尽管人犯罪离开神之后,神的形像在人里面变得残缺,但并未完全失去。雅各教导信徒不可「用舌头咒诅那照着神形像被造的人。」(雅3:9)。所以,人应该互相尊重,不是因为人有甚么好,而是因为人有神的形像在他里面。在神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

以上这些基本人权固然是非常重要,然而圣经记载一种权利,比以上所有的权利更加宝贵。它是甚么呢?就是作神儿女的权利:「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right),作神的儿女。」(约1:12)。没有权利比作神的儿女更荣耀及更有福了。

我们要明白,所有人一生出来就「与神隔绝,因着恶行,心里与他为敌。」(西1:21)。我们信主之前的光景,乃是这样:「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弗2:2-3)。圣经说我们本来是属魔鬼的,因为我们都跟牠一样犯罪:「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牠说谎是出于自己;因牠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8:44)。神按着祂荣耀的形像造我们,但我们竟用祂给我们的自由去犯罪,亏缺了神的荣耀。所以我们就成为可怒之子,结局就是永远沉沦。然而,神爱世人,差遣祂的爱子耶稣基督来拯救我们,叫一切信祂的人,都得着从神所赐的新生命,成为神的儿女,是神家里的一分子了。

不信的世人,没有永生的盼望,他们努力为人争取更多地上的权利,也是无可厚非。但我们基督徒却有另一个身份,另一个世界观。我们从圣经中得知这个世界无论有多好(或多坏),它也是会过去的。世人只懂争取短暂的福气,基督徒为何要与他们一般见识呢?人就是争取到再多的权利,若没有神,他最终都是要灭亡的。但人因信了基督,便可得著作神的儿女的权利,而这个名分是永远的。「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约8:35)。基督徒有这个福音在手中,为何不努力专心去传扬,使人成为神的儿女,反而专注去争取那些次要的权利?

八,公义 (Justice)

今天不少人去热切追求社会公义(Social Justice)。社会公义主要是关于人权、民主、自由、资源及权力分配等问题。这些东西当然也有其价值,若是适当合法地争取,也是无可厚非。然而,最大的问题是,世人把大部分时间及精神追求社会上的公义,却忽略了个人的公义,这在神看来是一个极大的祸患。原来根据圣经,社会公义与个人公义是大大不同的。

圣经所说的公义,主要是在道德方面,并且神要求每一个人都遵守,否则就是犯罪。公义是神的属性,是心思及行为上的清洁、恨罪、正直、完全。那么人呢?「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苦毒。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他们眼中不怕神。」(罗3:10-18);「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

那么人可否行义自救呢?不能。圣经告诉我们,人有根深柢固的罪性。人的本性已经败坏了,以致我们所行的义,都有许多不洁净的成分:「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我们都像叶子渐渐枯干;我们的罪孽好像风把我们吹去。」(赛64:6);「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豹岂能改变斑点呢?若能,你们这习惯行恶的便能行善了。」(耶13:23)。人不能靠自己的义得救,也没有能力叫人成为义人。「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传7:20)

神一早知道我们没有义,也不能靠自己的义得救,祂就按排了祂的儿子替我们死,叫我们靠耶稣基督「因信称义」:「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3:23-26)。神没有吩咐人用自己的行为称义,乃是叫人因信基督称义:「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罗10:4)。这是神救人的方法。

公义固然是重要,但圣经告诉我们,当人信了主,有了神的生命及称义后,才有能力行义:「你们若知道他是公义的,就知道凡行公义之人都是他所生的。」(约一2:29)。不是人先行公义,然后从神而生,而是先有了生命,然后才能行义。是先有义人,然后才有公义的社会。而只有那些愿意悔改相信主耶稣的人,才能成为义人。

基督徒们,你们想追求公平公正社会,若是透过合法途径,无人会反对。但我恳请你先解决一个更重要的问题。若世界大部分人仍未认罪悔改,仍未靠耶稣称义,你们的工作都不能救他们脱离神的审判及地狱的永火。有一位牧者说:「若所有人在政治的问题上都无误,他们仍是要灭亡。相反,所有人对这些问题的观点或许有错,但若他们相信耶稣,他们却会得救。」究竟神给教会的使命是「建立社会公义」,还是「传扬因信称义」?主给门徒的大使命是怎样说?初期教会的榜样又是怎样?

最后,我想再多说一点话。可能有人以为我想把普世价值一笔抹煞,教导基督徒只需传福音,其他社会上的事可以一概不理。我在这里澄清,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一开始已经说明,普世价值大部分目标的确对人类社会有益(除了那些放纵情欲的所谓自由及权利),因为都是出于神。然而,这些东西纯粹是地上的恩典,都是会过去的。与神要赐给祂儿女的福气相比,实在是相差太远:「祂曾照自己的大怜悯,藉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重生了我们,叫我们有活泼的盼望,可以得着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为你们存留在天上的基业。」(佊前1:3-4)。世人不明白属灵的事,没有永恒的盼望,他们竭力去争取属地的益处,这是很自然的事。但我们基督徒得着永生的应许及经历福音的大能,我们的世界观及价值观已是彻底地改变。为何我们对世界的看法及追求的目标与世人毫无分别?

可能有人认为自己并没有放下福音使命,基督徒可以一面传福音,一面争取普世价值。这样做不可以吗?当然是可以,但我们要注意轻重的问题,不要本末倒置。以上各点的分析,已经清楚指明耶稣基督的福音比任何普世价值重要得多。请问你怎样按两者的重要性来分配你的时间、精力及资源?若你只在理论上同意福音比普世价值重要,但实际行动上却不是如此,这是虚假的表现。行为是反映内心的。我恳请你坦白问问自己的良心,你是否真心认为耶稣的福音是「至宝」,并且比万事都宝贵?若不是,请恕我这样说,你只是一个有名无实的假信徒,你所拜的,不是圣经里的神,而是世上的偶像。圣经及你口中的神,只是你争取世上好处、给你利用的工具而已。你必须严肃地反省你的信仰。

还有一点是值得注意的,就是当信徒去争取普世价值的时候,除了要留意轻重问题,也是注意你的态度及见证。若你在争取任何普世价值之时,你的心变得越来越仇恨、争竞、恼怒、恶毒、激愤、不服,或失去了「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的见证,那就停止不要去做吧。纵然那些事美其名为「公义」,但都不会是出于神,因为神绝对不会叫我们牺牲成圣的果子及福音的见证去争取任何事,包括那些世人看为美为宝的「普世价值」。基督徒千万不要让「普世价值」成为你的偶像。耶稣基督及祂的福音才是我们的至宝!

是甚么会使地上偶像,

失去它那美丽的模样?

并不是灰心、失望或劝勉,

乃是「无价之宝」的一现!

你是千万人中之第一人!

哦,求你开我眼,并夺我心;

摔碎众偶像,并欢然加冠—

你为千万人中之第一人!

愿神透过此文,叫属你的儿女重新认清福音的重要性及优越性,叫他们不再受世界思潮所影响,模糊了眼目,走了世人以为美的路,离开了神的旨意及福音的使命。求主用你的话语使众人的心眼得开,求主怜悯我们!

福音预工与文化使命

周子坚

福音预工是一个颇具争议性的问题。甚么是福音预工?预音预工就是教会在向人传讲福音之前,先作一些事工,使他们更加容易接受福音的信息。福音预工的范围非常广泛,可包括医疗、教育、扶贫、社区服务、音乐、戏剧,以及各类的兴趣活动等。有些教会主张多用,因为他们认为对传福音有帮助,能吸引不信的人来教会聚会。有些教会非常反对,因为教会不是属地的机构,她是一个属天的团体,不应作任何地上的事务,使教会世俗化。哪个说法对呢?让我们根据圣经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按照圣经,真正的福音预工就是传悔改的道:

「正如先知以赛亚书上记着说: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前面,预备道路。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预备主的道,修直他的路。照这话,约翰来了,在旷野施洗,传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可1:2-4)

「约翰下监以后,耶稣来到加利利,宣传神的福音,说:日期满了,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可1:14-15)

很明显,我们叫人信主之前,我们先要求他们认罪悔改,这是圣经说的福音预工。人若不知道自己有罪,人若不承认自己是个罪人,他就不能信主,因为主是为罪人死,不觉得自己有罪的人,不会想到自己需要救主赦免他的罪:「耶稣对他们说:无病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5:31-32)。

现在让我们看看主耶稣传道的榜样。主耶稣在地上时虽然常常施行神迹医治,但这些医治往往是个别发生的事,或在讲道之后才作,主不是用这些神迹来吸引人听祂讲道。

「耶稣走遍加利利,在各会堂里教训人,传天国的福音,医治百姓各样的病症。」(太4:23)。

「耶稣走遍各城各乡,在会堂里教训人,宣讲天国的福音,又医治各样的病症。」(太9:35)。主是先传天国的福音,然后才医治病人。

「日落的时候,凡有病人的,不论害甚么病,都带到耶稣那里。耶稣按手在他们各人身上,医好他们。又有鬼从好些人身上出来,喊着说:你是神的儿子。耶稣斥责他们,不许他们说话。因为他们知道他是基督。天亮的时候,耶稣出来,走到旷野地方。众人去找他,到了他那里,要留住他,不要他离开他们。但耶稣对他们说:我也必须在别城传神国的福音,因我奉差原是为此。于是耶稣在加利利的各会堂传道。」(路4:40-44)。主耶稣在迦百农治病后,有极多的人找他,叫祂不要离开,但主却要去加利利传道。祂清楚指出祂奉差的目的是要传天国的福音,治病赶鬼是其次。

「但众人知道了,就跟着他去;耶稣便接待他们,对他们讲论神国的道,医治那些需医的人。」(路9:11);「耶稣出来,见有许多的人,就怜悯他们,因为他们如同羊没有牧人一般,于是开口教训他们许多道理。天已经晚了,门徒进前来,说:这是野地,天已经晚了,请叫众人散开,他们好往四面乡村里去,自己买甚么吃。耶稣回答说:你们给他们吃吧。」(可6:34-37)。这是主行五饼二鱼的神迹。主的次序是:先传神国的福音,然后施行医治,最后才分鱼及饼。而且我们知道,主神迹分食物的事,在耶稣在地上传道的生涯里,只出现过两次(另一次是叫四千人吃饱),而每次都是听完道才吃,可见主是如何「重视」所谓的「福音预工」!

不单主自己传道的榜样是这样,祂吩咐门徒出外布道也是这样:

「耶稣叫齐了十二个门徒,给他们能力、权柄,制伏一切的鬼,医治各样的病,又差遣他们去宣传神国的道,医治病人。」(可9:1-2)。

「他就设立十二个人,要他们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们去传道,并给他们权柄赶鬼。」(可3:14-15)

「门徒就出去传道,叫人悔改,又赶出许多的鬼,用油抹了许多病人,治好他们。」(可6:12-13)。

「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太28-19-20)

所以很清楚,主是吩咐门徒先去传道,这是他们主要的工作,不是叫他们先去治病,赶鬼,吸引一大班人来聚集,然后才向他们传道。在主给门徒的大使命中,根本没有提及治病及赶鬼。可见这些我们现今以为是必需的「福音预工」,在圣经中根本毫不重视,甚至是可有可无。

然而,对某些人来说,在一些基本认识福音的条件也没有的情况下,我们也可以帮他们一把。如在一些宣教士到一些落后的地区传福音,当地的医疗及教育设施缺乏,宣教士利用他们的知识及设备来帮助他们改善健康及学习文字,使他们有基本条件明白圣经及福音,这是很合宜的。如教盲人读圣经,要先教他们用凸字。所以我认为直接能帮助他们认识福音及圣经的预备,也可以接受的,且非常有用。但教会也要注意作这些工作时是否一直只作预备,而没有传福音。这样教会就变成了一个普通的慈善团体。而且教会也要量力而为,不应把大部分资源放在预工,而不是直接用在传福音、宣教、牧养信徒上。始终教会的主要任务不是提供地上的服务,服侍人的肉体,而是实行主给门徒的大使命,「使万民作他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教会主要工作是拯救人的灵魂,使人作主的门徒。

然而,有一些所谓的预工我是不赞成,就是用世上的兴趣及娱乐去吸引人信耶稣,如举办免费球类训练、电影欣赏、绘画手艺、音乐乐器班来吸引人来教会。我不赞成教会这样作,因为这些事不是直接影响人接受福音,它们不是必需的。这些世界兴趣不是错,但教会不是用这些方法来吸引人,圣经没有教导我们这样作,初期教会也不是用这方法传福音。人若因这些原因才来教会,动机就不纯正,因为不是神的真道吸引他们,而是世俗的兴趣吸引他们,他们信主可能信得不真。其实我们用我们生活见证,彰显基督徒的爱心,为未信的人常常祷告,持续不断地邀他们来听福音,他们总是会来,不必用世俗的方法来吸引他们。况且世上的兴趣及嗜好有千百种,一般教会根本不够资源搞这么多活动来迎合人。若你搞篮球训练班,为了吸引爱打篮球的人来教会,那么爱其他球类活动的人又怎样?难道教会每一项活动都开一个班来吸引他们来吗?教会要作神忠心的管家,教会的资源,弟兄姊妹的时间精神不是这样乱花的。教会的职责,应该是「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徒6:4)。

另外一个很争议性的题目,也是与福音预工有关的,就是文化使命。文化使命主张基督徒尽力去改变现今的文化、风气及制度,使未信的人容易一点接受福音。这个主张是许多改革宗信徒都非常支持的。虽然我很欣赏改革宗神学,但在文化使命这个观点上,恐怕我又要与我的改革宗朋友分道扬镳了。我个人是不大认同。为甚么呢?第一,文代使命缺乏圣经根据。第二,改变文化来帮助人信主是本末倒置。

第一,圣经有提及文化使命吗?神吩咐教会去改变社会文化吗?我们实在找不到任何明显经文支持。主给教会的使命只有一个,且说非常清楚,就是:

「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太28-19-20)

请问以上经文有提及门徒要改善文化吗?我看不出来。我不是说改革社会不良文化不好,我只是说圣经没有明显的经文支持教会有这样的一个使命。

主张文化使命所能找到最有力的经文,我想只有马太福音5:13-16:

「你们是世上的盐。盐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咸呢﹖以后无用,不过丢在外面,被人践踏了。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

他们说基督徒是世上的盐与光,所以我们要积极地发挥影响力,在法律、在政治、在文化、在艺术、在学术、在商界、在职场上改变这个社会,彰显神的荣耀。这是主张文化使命的人常常说的。但这个理论对吗?我认为有对有不对。

不错,我们基督徒是世上的盐,世上的光,我们在要任何环境,在任何岗位为主作见证,这是理所当然的。若你是法律界人士,那么你所尽你所能去制定一些好的法律维护公正,若你是在政府中作官的,那么你就尽力去推行一些好的政策去改善民生。但这些事仍不是文化使命。这只是个别基督徒应尽的责任。不是这些事不好,只是这些不能当为文化使命。圣经教导我们要孝敬父母、爱人如己、顺服在上掌权的、爱妻子、顺服主人等,难道这些都是文化使命吗?有人说,若甚么都是使命,那就根本没有使命。不是每样神吩咐信徒去作的事,都是教会的使命。我们不应把信徒基本的责任变成使命。使命是神以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吩咐全体教会专一去作的事,只有一件,就是传福音及使万民作主的门徒,其他只是个别信徒在日常生活里为主作的见证。

其实,为主作见证并不一定须要改变环境的。当我们细心看马太福音第5章,在主吩咐门徒要为盐为光之前,祂一早就说:「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在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请问为义受逼迫是文化使命吗?若主吩咐门徒为盐为光是文化使命,为甚么为义受逼迫不是文化使命?其实主在吩门徒为盐为光之前,已经预设这个世界是不公义的,是逼迫基督徒的,否则为何行义会受逼迫?「你们若属世界,世界必爱属自己的;只因你们不属世界,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所以世界就恨你们。」(约15:19)。然而,主没有叫门徒去改变这个不公义的环境,反而说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有大赏赐,并吩咐他们在这个不公平的世界里作盐作光。这就是主教导门徒登山宝训的背景。按逻辑推敲下去,若作盐作光的吩咐就是教会文化使命的根据,那么在同一章圣经的其他教导自然也是文化使命:「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太5:39-42)。这也是信徒的文化使命吗?不是竭力反对这些不公平的待遇吗?还要我们忍耐恶人?

由此可见,为主作见证不一定要改变环境。当然,若你有权力及能力改变,你应该去作。但你不要把它当为使命,因为不是每一个信徒都能改变环境,有时也不必要去改。请问在回教国家宣教怎样搞文化使命?要先渗入政府各阶层,先改革他们的政策及制度,然后才向回教徒传福音吗?国内家庭教会也应派人渗入政府各部门,去改革一下当局的宗教政策,然后才传道吗?这几十年的中国教会历史告诉我们,不是这样的。教会越受逼迫,教会就越兴旺。

当然,我们不是要自取一些逼迫来忍受,或是有机会去改善环境也不可为。我不是这个意思。但有时神明显地容让一些试炼临到教会或信徒身上,我们不一定要神先改变环境,然后才作工。为义受逼迫是必须的,废除不公义制度不是必须的。为主发光是必须的,除去黑暗环境不是必须的。传福音的使命是必须的,改变不良文化的使命不是必须的。让我再重申,恐怕有人会误会,不是必须的不代表不应该去作。神给机会你作,你也可以作,我只是强调圣经吩咐教会必须去作的事,只有一个,就是使万民作主门徒的大使命。改变文化不是教会必须作的事。我们不能把圣经没有说是必须的说成必须,不管那些事是如何有意义。

保罗在离世前写信给提摩太,提及末后的世代,必有危险的日子来到,许多罪恶会发生。请问最后保罗吩咐提摩太甚么呢?吩咐他力挽狂澜、竭力拯救这个世代的文化,否则福音难以传开?不是。「我在神面前,并在将来审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稣面前,凭着他的显现和他的国度嘱咐你: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并用百般的忍耐,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因为时候要到,人必厌烦纯正的道理,耳朵发痒,就随从自己的情欲,增添好些师傅,并且掩耳不听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语。你却要凡事谨慎,忍受苦难,作传道的工夫,尽你的职分。」「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就是保罗给提摩太这个教会领袖的最后使命,与主临升天前给教会的使命完全一致。他完全没有暗示提摩太要实践甚么文化使命。其实圣经已经三番四次暗示这个世界不会变好的,世界的文化不会越来越归主的,保罗已经清楚说了,神的工人要「凡事谨慎,忍受苦难,作传道的工夫」。圣经预言末世的信徒是在苦难中作传道的工夫,不是要我们先除去苦难的环境,作传道的工夫。我重申,除去苦难不公的环境不是错,但忽视圣经预言,把圣经没有说的东西说成使命,并吩咐信徒务必实行,否则就不是主忠心门徒,这样的教导就是大错了。

第二,不先传福音,人的生命未有改变,这个社会的文化根本难以改变。甚么是文化?几千几百年积聚而来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及价值观念可以轻易改变吗?不是应该先传福音,叫多人生命有改变,然后不良及迷信的文化才有望改变吗?钟马田说:「尝试从非基督徒中找到基督徒的行为,这纯粹是浪费气力及时间。」

圣经有没有吩咐信徒要先改变文化,然后福音就可以传得顺利,很多人就会信主了?初期教会有致力改变或抗衡罗马及希腊文化,然而才去传吗?他们只是传耶稣是主,靠着圣灵的大能,已经使成千上万的人信主了。所以我认为我们不需要花这么多时间精力去改变这个世界的环境,反而教会应「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这才是主要我们专心去作的事。

有人认为不应太执着福音使命及文化使命的先后问题,两样同步进行也可以。我个人认为这也值得商榷。传福音是因,文化改变是果。人生命不改变,单凭基督徒努力改变社会的制度及状况,是没有长久的功用。以前美国、英国及许多欧洲国家都以基督教为国教,是现在道德及信仰上都很远离神。良好的制度不错是使人多点权利自由,生活多些福利及保障,但不都能保证使人更容易悔改归向神。那些属地的事不是不好,也不是不可以争取,但基督徒不应以争取这些事作为神给教会的使命,以为没有这些事,我们就不能好好的荣耀神,或我们就不能顺利地传福音。我们要紧紧记着,初期教会是在犹太人,罗马人的逼迫下把传福音传开的。「我们从前在腓立比被害受辱,这是你们知道的;然而还是靠我们的神放开胆量,在大争战中把神的福音传给你们。」(帖前2:2)

主张文化使命的人士说基督徒应竭力在职场上向上爬,升到一些较高的位置,就有更大影响力或权力去改善不好的制度及状况。基督徒学生要尽力读硕士博士学位,叫别人知道基督徒不是没有知识、不学无术的人,也受人家佩服及尊重。这个说法只对了一半。不错,坐高位的有较大的权力去改变环境,但神没有命令我们每一个基督徒必须这样作。祂只吩咐我们要忠心:「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义,在大事上也不义。」(路16:10);「你们作仆人的,要凡事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总要存心诚实敬畏主。」(西3:22)。若你在你的工作尽忠,有好的表现,以致你被提升到一个较高的位置,得着更多权力去改变环境,感谢主!但若是人因你向神尽忠,不肯协妥,以致不信主的人排斥你,逼迫你,那又如何?一样赞美神!「卑微的弟兄升高,就该喜乐;富足的降卑,也该如此。」(雅1:9-10)。神能使用在高位的为祂作工,祂也能使用在低位的为祂去作见证。毕竟,我们这些蒙召的人,「按着肉体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贵的也不多。神却拣选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拣选了世上软弱的,叫那强壮的羞愧。神也拣选了世上卑贱的,被人厌恶的,以及那无有的,为要废掉那有的。使一切有血气的,在神面前一个也不能自夸。」(林前1:26-29)。

那么基督徒不可以向上爬吗?不可以坐高位吗?当然不是。若神给你能力及机会,你应该好好把握,在那个位置上为神作工:「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为现今的机会吗﹖」(斯4:14)。但不要说这就是神给每一个信徒的文化使命,每一个信徒必须有这个目标。不是的,因为明显地,神没有安排每一个信徒都升高位及掌权,大部分信徒可能只能谦卑地、默默地在他们的工作岗位上为主发光。这也是神的心意。所以,基督徒工作的重点不是升高位去履行文化使命,重点乃是忠心及顺服,无论高升,或是降卑,我们都喜乐地让主掌权及为主作见证。

最后,让保罗这位大使徒的见证来激励我们,叫我们无论在甚么环境及际遇,都可以靠主喜乐及为主为光:「我靠主大大的喜乐,因为你们思念我的心如今又发生;你们向来就思念我,只是没得机会。我并不是因缺乏说这话;我无论在甚么景况都可以知足,这是我已经学会了。我知道怎样处卑贱,也知道怎样处丰富;或饱足,或饥饿;或有余,或缺乏,随事随在,我都得了秘诀。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然而,你们和我同受患难原是美事。」(腓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