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么是悔改?悔改是得救的必要条件吗?

周子坚译

许多人将悔改一词理解为「从罪中回转」。悔罪和离弃罪与悔改有关,但并不是悔改的确切含义。在圣经中,悔改的意思是「改变主意」。圣经还告诉我们,真正的悔改会导致行动的改变(路3:8-14;徒3:19)。保罗在总结他的传道时说:「劝勉他们应当悔改归向神,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徒26:20)。悔改在圣经中的简短定义是「思想的改变导致行动的改变」。

那么,悔改与救赎之间有甚么联系呢?使徒行传特别强调了与救赎有关的悔改(徒2:38;3:19;11:18;17:30;20:21;26:20)。关于救赎,悔改就是改变你对罪和耶稣基督的看法。彼得在五旬节布道时(使徒行传第2章),最后呼吁人们悔改(徒2:38)。悔改甚么?彼得呼吁拒绝耶稣的人们(徒2:36)改变对这一罪行的看法,改变对基督本身的看法,承认祂确实是「主和基督」(徒2:36)。彼得呼吁人们改变他们的想法,憎恨他们过去对基督的拒绝,并接受对基督作为弥赛亚和救主的信仰。

悔改包括认识到自己过去的想法是错误的,并决心在未来正确地思考。悔改的人对自己过去的想法有了「新的想法」。对神、对罪、对圣洁、对遵行神的旨意有了新的思考方式。真正的悔改是由「依着神的意思忧愁」引起的,并且是「以致得救」(林后7:10)。

悔改和信心可以理解为一枚硬币的两面。如果不首先改变你对自己的罪、耶稣是谁以及祂所做的一切的看法,你就不可能相信耶稣基督是救主。无论是因故意拒绝而悔改,还是因无知或不感兴趣而悔改,都是思想的改变。就救赎而言,符合圣经的悔改就是改变你的想法,从拒绝基督到相信基督。

悔改不是我们为赢得救赎所做的工作。没有人能悔改归向神,除非神把他拉到自己面前(约6:44)。悔改是神赐予的―只有因着神的恩典才有可能(徒5:31;11:18)。除非神赐予悔改,否则没有人能悔改。所有的救赎,包括悔改和信心,都是神吸引我们、开启我们的眼睛、改变我们心灵的结果。神的宽容引导我们悔改(彼后3:9),祂的恩慈也是如此(罗2:4)。

虽然悔改并不是一种赢得救赎的行为,但悔改得救确实会带来行为。如果不以某种方式改变自己的行为,就不可能真正改变自己的想法。在圣经中,悔改会导致行为的改变。这就是施洗约翰呼吁人们「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太3:8)的原因。一个真正悔改并对基督有信心的人,会证明自己的生命已经改变(林后 5:17;加5:19-23;雅2:14-26)。

要想知道悔改在现实生活中是甚么样子,请看撒该的故事。这是一个欺骗、偷窃、靠不义之财挥霍无度的人,直到他遇到了耶稣。在那一刻,他的想法发生了彻底的改变:「主啊,」撒该说,「我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路19:8)。耶稣高兴地宣布,救恩已经临到撒该的家,甚至这个税吏现在也是「亚伯拉罕的子孙」(第9节)―这指的是撒该的信仰。骗子成了慈善家,贼子归还了钱财。这就是悔改,加上对基督的信心。

悔改,按正确的定义来说,是得救的必要条件。符合圣经的悔改就是改变你对罪的看法―罪不再是你可以玩弄的东西,而是当你「逃避将来的忿怒」(太3:7)时应该抛弃的东西。悔改也是改变你对耶稣基督的看法―祂不再是被嘲笑、低估或被忽视的;祂是我们必须紧紧抓住的救主;祂是我们必须敬拜和崇拜的主。

翻译自Qotquestions.org, “What is repentance and is it necessary for salvation?”

https://www.gotquestions.org/repentance.html

你是否真正信了耶稣?

周子坚

「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也要自己试验。」(林后13:5)。

很高兴你表示信耶稣,这着实是一个很好的开始。有些人心硬得很,一生抗拒听福音,拒绝接受神白白的救恩,这些的人当然是不得救了。然而你愿意听,又表示信,这已经是神很大的恩典了,因为我们人的天性是反叛神,不要神的。你在这种向神之心,可见神也有工作在你身上。可是,我们也看见有些「决志信主」的人,长时间不能表现出神儿女应有的生命特质,还处处显露出旧有犯罪的性情,显示他们可能还未重生得救。这是不是神的应许不能应验呢?断乎不是,神的确应许每一个真正信祂的人都有永生,都能成为神的儿女。神绝对不会食言。问题是在于人那方面—究竟人有没有「真正」的信主呢?我们都知道一件事,人「表示」信主,未必代表他真心真意地信。从圣经中我们看到许多表面是跟随主,但后来却是离弃主的事例。我想我们在人生经历中也曾遇见过这样的人。当然,别人的私生活及内心情况,我们很难完全明白了解,以致我们较难肯定某人是否真正的信主,但我们却有责任知道自己的真正光景:「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也要自己试验。」(林后13:5)。神的旨意是要我们清楚知道自己是否真正得救:「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一5:13)。若你是已经得救,又能确定你得救的事实,这是一件非常有福的事。你不但已经有救恩,还有带上了「救恩的头盔」–得救的盼望,魔鬼再不能控告你,攻击你,叫你终日提心吊胆,害怕会最终失去永生而沉沦。有得救确据的人,才能在神里面坦然无惧,作主精兵,与魔鬼争战,抢救人的灵魂。试问若连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否得救,还有甚么资格劝人接受救恩?但另一方面,假若你还未真正得救,却以为自己是已经得着,你就是世间上最可怜的人了,因为这不单是欺骗神(神是无所不知的),更加是欺骗自己进地狱!世上那有比这更加可悲的事呢!所以无论是为了神、为了别人,及为了自己,我们定要确知自己是真正得救的。

感谢神,神给我们在救恩上的指引是非常清楚,绝不会晦暗不明,或是无凌两可的:「神的神能已将一切关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赐给我们。」(彼后1:3);「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提后3:15)。我们绝对可以「知道自己有永生。」(约一5:13)。以下是一些真正信主的人应有的表现及特质:

一、会向神认罪

「遮掩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承认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恤。」(箴28:13);「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约一1:9-10)。若你不承认自己有罪,你不单是一个自欺的人,更加是一个骄傲的人,因为你以为你比神更加诚实,你以为神说你是罪人只是个谎话。这是何等的狂妄自大呢!再者,你若不承认你是一个罪人,那么基督也没有替你死了,因为圣经明说基督死是「为罪人死」;祂的降生是为「拯救罪人」,祂来是「召罪人悔改」。若你不承认你是一个罪人,你必担当自己的罪,结局就是灭亡。

二、会有悔改的心

「日期满了,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可1:15);「我来本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5:32);「所以,你们当悔改归正,使你们的罪得以涂抹。」(徒3:19);「这样看来,神也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徒11:18)。你不单要承认自己是一个罪人,还要有一个悔改离罪的心。神是圣洁的,绝不会喜悦神的儿女在得救之后,仍然沉溺在罪恶之中:「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因为经上记着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彼前1:15-16)。若你想在信主之后,仍然保留着你种种罪恶的生活、享受、嗜好等等,那么神就没有呼召你,你的罪还未得以涂抹,你仍然未得永生。一位圣徒说得好:「放下你的罪而上天堂,或抱往你的罪而下地狱。」你要拣选那一个?另外有些人,虽然在信徒面前表现得是好像是悔改了的人,但回到家中或独自一人时便会流出犯罪的本相,这样单在外表行为上改良,没有内心深切的悔过,不是真正的悔改。这样的悔改是不能叫人得救的。真正的悔改是发自内心的,不单是外表行为的改良。

三、会承认独一的真神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20:3);「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现今有些宗教提倡人可以选择接受超过一个信仰,拜多过一位的神,这样可以确保不会得罪任何一个神明。这是极大的谬误。真神从来只有一个,就是那位至高至大,创造天地万物,统管宇宙万国的神。祂作为万有之父(我们只能有一位亲生父亲),祂就不能容忍其他假神来代替祂在人心中独一无二的地位:「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出20:5)。若你承认这位神是独一的,或你想同时间信这位神但又拜其他神,你就没有永生,因为这是神眼中看来一件极大的罪恶,是惹神极大忿怒的。

四、会接受耶稣乃唯一的救法

「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圣经淸楚说明,我们得救是单单因着信靠基督,丝毫不是靠我们的行为。我们的行为绝对没有救赎的功效,因为我们所作的所谓义行全都不及格:「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64:6)。神没有命令我们要行甚么圣礼、守甚么诫命才给我们永生,因为这些都是人的行为,神不要我们自夸。神曾藉保罗大大责备加拉太那些坚持信耶稣也要行割礼及守律法,否则不能得救的人。神称这样的福音为「别的福音」。神单单要是我们信靠基督。基督在十字架上说「成了」,即是说祂已完全作成了救赎的工作,绝不需要加人自己半点功劳或协助:「因为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来7:27);「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10:14)。有些人坚持单信耶稣是不够,还要加上守某些圣礼及诫命才能得救。事实是,传这样道理及接受这样道理的人反而是不得救,因为圣经明明地说人得救不靠行为,免得我们自夸,又说凡要靠律法称义的人,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加5:4)。好行为是得救之后的结果,不是得救是原因,更加不是得救的条件。若将结果变成原因,将恩典变为条件,便是法利赛人的律法主义,是神所定罪的。

五、会认耶稣为主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10:9)。有些人信耶稣,只是想耶稣赦免他们的罪,救他们脱离地狱,他们只要耶稣为他的「救主」,却总来没有意图让祂作他们生命之主,心中的王。他们只是神所给的好处及恩典,却拒绝神在他们身上的权柄,他们仍是作自己的王自己的主。既然他们没有心思及行为上「认耶稣为」,按照圣经说他们仍然未得救的。但坦白说,我们怎能拒绝基督为我们的主呢?神是我们的主,这是铁一般的事实。一来祂是创造我们出来的,请问创造者是不是被造之物的主人?二来祂是用祂血将我们从罪里买赎回来的,请问买赎者是不是被卖之物的主人?这样看来,神的的确确是我们主,我们的王了;我们是神的仆人,我们的一生是属于祂的了:「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罗14:8);「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并且他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林后5:14-15)。若有人连这样明显的真理也不接受,故意拒绝神在自己身上的权柄,常常要自己作主,不让神作主,这样的人显然仍未得救。

六、会爱主过于一切

「耶稣说:倘若神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约8:242);当一个人真正相信神是这么爱他,甚至为他钉十字架,为他赎去一切的罪,这人必然会爱这位神,因为真正的爱是双向的:「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约一4:19)。一个真正信主的人不但会爱神,他还会爱神过于一切:「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太10:37-38)。何解?第一、因为神是创造一切的神,我们绝不能爱他所造的,过于造他们的主。这是于理不合。第二,这些被造之物的价值,根本不可能与神自己相比,两者相差得远了:「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腓3:8)。第三,圣经说神最爱我们,过于其他一切被造的物,甚至过于天使,因为基督只为我们死,并没有为天使死。那么我们岂不应最爱那最爱我们的神?最后,圣经亦清楚指明同时爱两个主、心中有两个王的不可能:「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玛门:财利的意思)。」(太6:24)。若你发现你的心恋慕其他人事物过于爱慕神,追逐世上的事过于追求神,那么你仍然是未得救。

七、内心会有圣灵的工作

「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做的。」(加5:16-17);「不要叫神的圣灵担忧。」(弗4:30);「不要销灭圣灵的感动。」(帖前5:19)。当一个真正相主的时候,神的灵(圣灵)便会内住信徒的心中,时刻与我们同在。每当我们想犯罪时,圣灵便会提醒我们不要去犯,这就好像是一场心灵上的正邪交战。若我们「销灭圣灵的感动」,随从肉体,我们便会犯罪,而犯罪后之结果,就是使「神的圣灵担忧」。真正信主的人,必然会有以的经验及感受,即是说,他们必然会有圣灵的提醒及感动,犯罪后心里必会感到圣灵的担忧。若从来没有这些经验及感受,即是表示心里未有圣灵的同住,这些人仍然未曾得救。

八、生命会结出圣灵的果子

圣灵不单单在信徒的身上作消极的工作,祂还积极地改变他们的生命,使他们结出合神心意、叫神得荣耀的生命表现:「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加5:22-23)。当然,每个信徒所结的果子的质量可能不一样,如主耶稣所说的撒种的比喻,有的结三十倍、有的结六十倍、有的结一百倍,但真正信主总要结出一些好果子,绝不会完全不结果子,更加不会结出坏果子。若是这样,他得就不是得救的:「凡属我不结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约15:2);「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太7:18-19)。主耶稣说:「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照样,我们从自己的果子(生命表现)也可以认出自己是否真正的得救。你所结的,到底是「仁义的果子」(林后9:10;腓1:11),还是「死亡的果子」(罗7:5)?

最后,我想多说几句劝勉的话。若有人认为以上的要求实在太难做到,以致发出当日门徒问主的问题:「这样谁能得救呢﹖」我的答复就是:「在人是不能,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可10:26-27)。若你轻挑自信地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我反而要替你担心了,因为神 对人的要求从来要我们自卑,叫我们承认自己的软弱无能,以致我们能全心全意地信靠祂,求祂的怜悯及恩典。难道神不一早知道我们根本不可能完全作到以上的要求?但祂要的,只是我们愿作的心:「人若有愿作的心,必蒙悦纳,乃是照他所有的,并不是照他所无的。」(林后8:12)。若你觉得这样信主太难,以致不想信,要半途放弃,那你就不得救的了。若你觉得信主的道路虽然是这么难行,甚至觉得自己根本无力前进,但仍是不顾一切的走上去,你的心好像在说:「就是神因我做得不够好而不要我,我也要死在我的神面前,死在 我主十字架脚下!」,那么我要大大地为你感谢神,你是已经得救了,你有这种信心,不是出于你自己,乃是神所赐的,这证明你已经是重生得救的了。我再说,神不是要我们用行为就换取救恩,乃是要我们谦卑及用单纯的信心接受祂恩典。你若有「愿作的心」,主耶稣已经替你作成了一切的要求了。但反过来说,若你不愿意听从神的要求,或者你从来没有诚实地面对以上种种问题,甚至蓄意逃避察验自己,到了神审判的大日,谁能救你?

我甚希望每一位看过这篇文章的人都能按着以上所说的,好好的省察自己,看看自己到底有没有真正得救的信心。若答案是没有或不肯定,那么你们就赶快趁着拯救的日子还未完结,恩典之门还未关上,飞奔至主面前,恳切 地求祂的怜悯,然后让你的心聆听主满有恩惠的话:

「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诗51:17)。

「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10:13)。

「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6:37)。

努力进入神的国

周子坚

「从施洗约翰的时候到如今,天国是努力进入的,努力的人就得着了。因为众先知和律法说预言、到约翰为止。」(太11:12-13)

以上经文清楚说到,天国是要努力进入的。有些信徒不明白这节圣经的意思。他们认为要努力才能进天国即是律法主义,因为律法主义的主要意思是叫人靠己力守律法而得救。他们认为现今是恩典时代,我们是因信称义,怎么会努力才能进天国呢?所以有些人解释这节圣经说主耶稣这句话是指着旧约时代说的,意思是旧约时代到约翰为止,人都是要努力守律法才能得救,但约翰之后,就是恩典时代了,是因信称义时代了,再不需要努力进天国了。这个解释有很大的问题。第一,经文不是说律法到了约翰就废弃了。基督在登山宝训中明明指出他自己来也不是要废掉律法,怎么反倒是到了约翰律法会废掉呢?其实经文只是说「众先知和律法说预言,到约翰为止」而已。为止的是旧约关于耶稣的预言及预表的部份,它们到了约翰引进神的儿子后便成全或过去了。第二,主耶稣也没有说过在约翰之前的人要努力进天国,约翰之后就不需要努力了。这样解释的人是将自己的意思读进经文里。若主真的有这个意思,为何祂不借着这个机会解说清楚?相反,路16:16明明的说「律法和先知到约翰为止,从此神国的福音传开了,人人努力要进去。」经文用「从此」这个字,其意思岂不是非常清楚了吗?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个解释叫主的话与其他经文冲突起来:「有一个人问他说:『主阿,得救的人少么?』耶稣对众人说:『你们要努力进窄门。我告诉你们,将来有许多人想要进去,却是不能。』」(路13:23-24);「我们进入 神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徒14:22)。我们知道圣经绝对不会自相矛盾的。主的意思明显是:从始至终,天国都是要努力进入的。

然而有些人或会抗议说:但现在明明是因信称义的恩典时代,难道现在还要努力守律法才得救?我的答复是,不是努力守律法而得救,而是努力而信以致得救。努力并不一定指行为,也可以指心志上。得救不错是单靠信,但这个信是不易的,我们要付出努力才能信。

人要信主着实是不易的。人在决定信的一刻,他要面对心里长年的黑暗反神权势,若再加上外面的压力,要很用劲的。马太福音11:12英文圣经版本是 “The violent take it by force” (强暴的人用力去得到)。清教徒多马窝逊(Thomas Watson)写过一部书,书名叫 “Heaven Taken by Storm” (以暴风之力取得天国)。其实,主在撒种比喻已经给我们指出信福音之难了。人要接受福音种子,就会遇到魔鬼的蒙蔽、世界的逼迫、今生的思虑、钱财的迷惑等力量拦阻及反抗。我们要排除许多障碍,付出多大代价才能致信。一个人真正信主谈何容易?许多人以为守律法很难,信神则不难,但你认为要改变一个人的行为难还是改变他的心难?人要信神,在人看是难到不可能的,但在神凡事都能。我们感谢主,因我们实在看到圣灵不断感动人信靠他,不管他们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包括外面还境的反对及心里罪恶势力的捆绑)。这是神的怜悯及主权发出功效。

神一早向我们指出进天国是难的,是要努力的,目的一来是叫人在信主时要有心理准备,要计算代价。神没有瞒骗你,先叫你轻轻率率的信,信了之后才告诉你做基督徒的代价及难处。主耶稣在地上传道时绝对没有叫人先信后计算代价这回事。第二,神叫人知道进天国是这么艰难,是要我们认识自己的软弱无能,叫我们在神面前谦卑下来,恳切地向神发出呼求。得救信心是神赐的,但人要先知道自己的不能。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全守神的命令。但神给人的命令,目的不是要人全守着才有恩典,而是要看人愿守的心。若人觉得信耶稣太难而不信,这人就不会得救。若有人知道信耶稣虽然艰难,自知无力达到,但仍然努力争取天国的福份,这人有这样的心志,就已经得救了。让我在这里再一次强调,我不是说人要努力行律法而得救,人的行为与得着救恩无关,但人要在心志上努力摆脱各样困难、枷锁、罪恶,清楚计算了跟随主的代价之后而信,才能得救。若有人认为这实在太难,根本作不到。我的答复是:在人是不能,在神凡事都能。神会赐恩典给那些不怕困难而行的人。若有人认为我说得太严,我则请你们自己去查看圣经,看看这是否也是主耶稣的教训及榜样。

我们看到现今的所谓传福音,传道的人只强调信福音的好处,信福音的「容易」,却很少提及信福音的代价,信福音的难处。他们的理念是,先叫人信主,然后才慢慢告诉他们作基督徒的困难及代价。有时甚至在布道聚会中,讲员连叫人认罪悔改也不愿,只强调神的爱及信耶稣之好处就算是讲完了福音。他们愿意信,就可以立即信,一切在信了之后才说。这样做无疑能使举手「决志」的人数倍增,因为实在没有太大难度,但这样做有没有圣经根据?这是主耶稣传道时的榜样吗?再者,这些「决志者」是真信主的吗?从决志之后再有到教会聚会的人数比率看,便可以略知一二了。

想深一层,今天教会在传福音上有这样的意识形态,我认为其中一个因素是基督教中出现了一些过份强调神的恩典却忽略人之责任的人。在他们看来,神的恩典与人的责任或努力是相反词。神有恩典,就不需人的努力;人一出力,就会破坏恩典。这是完全误解恩典的意义。人不是靠行为努力换取恩典,这是清楚的。但人需要努力神才会赐下某些恩典,这也是圣经清楚说的。「从施洗约翰的时候到如今,天国是努力进入的,努力的人就得着了。」(太11:12)。若果神的心意是要人不努力作工,单单享受祂的恩典,为甚么祂要以色列人遵行律法?为何不干脆叫他们只信律法就算,他们无须遵守律法,反正没有人能完全守着?为何主耶稣说作祂门徒要舍己背十架,又说天国要努力进入?答案是,神的恩典是透过人的责任及人的努力显出祂最大的荣耀来。闲懒不结果的人享受恩典,就如把珍珠丢在猪前。渴慕向往恩典的人,则会变卖一切去买这颗无价的珠子。后者之所以能得着神的恩典,不是他们配,更不是他们用行为换取回来(我们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乃是因为神喜悦将祂的恩典给予这些愿意为祂付上的人。正常人都会有这个心态,何况是神?

我们不排除确实有人想靠自己行为得救,这是律法主义。也有基督徒企图靠己力换取神的恩典,这某程度也是律法主义。但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不是取消一切人应尽的责任,或叫他们不需努力付出,而是教导他们正确的观念,即是人不能靠尽责任得救或得恩典,因为我们所有的义只像污秽的衣服,不能换取任何恩典。但神着实喜悦这样付上的人,甚至应许给这些的人恩典,不是因为他们的行为(我再说),而是出于神怜悯及主权。

说实在,除了那些异端外,现今基督教实在有太多藉恩典放纵自己肉体的所谓基督徒了,反之那因渴慕恩典而克己自约,努力付上的人却是少而又少。原本纠正前者的方法应该是叫他们立即认罪悔改,放弃放纵肉体的生活,努力在灵性上操练自己。但这些方法给极端恩典主义者一句「律法主义」吓阻了。他们批评一切出于努力的为「律法主义」,叫人对许多有益的属灵操练望而生畏,敬而远之。这样的心态对现今日趋世俗化的教会及信徒带来很坏的影响。

然而,我想在这里对这些藉恩典放纵肉体的人说几句话严肃的话(我不会理会甚么律法主义规条主义的恶名)。你们这些爱慕世界,放纵肉体的信徒啊,你们爱世界够了没有?放纵肉体够了没有?现在已是末世了,主必快来,你们还不赶快悔改?你们以为自己已经有恩典,就不需要谨慎自守、分别为圣、努力追求?那你们就是主所说那领一千银子的恶仆,主将来要责备你们不忠。沉睡的信徒啊,为何主日学时常缺席?聚会时常迟到及打瞌睡?你是这样渴慕神话语及敬拜基督吗?神为你感到难过。你信了主已经有好一段日子了,还是不冷不热,不能被神好好使用,无力活出见证。何解?是因为神不给你恩典,还是因为你不肯努力付上?你要等神先复兴你才肯动?你这种守株待兔的态度连不信的人也不接受,何况是神?神有权将祂恩典赐给任何人,这是神的主权,我们无权过问。人的责任是听从神的命令,这是人的本分!若你没有尽你的本分,神就要按你的亏欠责备你!信徒啊!不要再呆等恩典来了,赶快悔改及起来吧。岂不知你若决意起来,这已是恩典的开始,恩典的本身了?

最后,我想总括我所说过的。我反对律法主义,我反对人可以靠行为得救及恩典。但我们作为神所造的人,就有责任守神的命令。我们必须悔改、信主、舍己、追求、事奉等等,这是我们的本份,有没有恩典给我们,我们都要作。我们不但要作,还要努力作、竭力作。圣经屡次要求人要努力、竭力及尽力,绝对没有叫人呆等恩典这回事。对人来说,神的命令本是我们不能完全遵守的,因为实在太难,要求太高。但神正是喜悦那些不怕困难愿意付价的人。神愿拯救帮助这样的人。我们不是靠作这些事而得救及得恩典(我们所作的都如污秽的衣服),但神喜悦我们愿作的心,甚至应许将恩典给这样行的事。这是神的心意及主权,不是我们配得及该得的。最后,圣经也教导我们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若忽略了一切都没有价值了:「仆人照所吩咐的去作,主人还谢谢他么?这样,你们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所作的本是我们应分作的。』」(路17:9-10)。神喜悦的不单是殷勤及竭力的人,祂更喜悦心里谦卑的人。人若没有谦卑的心,以为靠自己能力可以为神作甚么,靠己力得甚么,这就大错特错了。所以我们要在真理上持平,避免走向另一个的极端。

愿神在这个艰难黑暗的世代兴起更多愿意努力进天国,努力走天路的人,阿们。

别的福音

周子坚

「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吗﹖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加1:6-12)

本人在前文「审判从神的家起首」中指出,这几十年教会属灵光景严重的堕落,主要原因是神学院及教会内部偏离圣经的教导,失落了护教卫道的精神,放弃了真理的立场。教会不断效法世界,与世俗打成一片,渐渐失去了见证的能力及地位。本文的写作目的,是想进一步说明教会怎样在一个至为重要的真理—福音—上,出现了严重的偏差。近代好些教会所传的福音,并不是「神的福音」(可1:14;罗1:1;林后11:7;帖前2:2)及「基督的福音」(罗15:19;林前9:12;林后2:12;加1:7;腓1:27),而是「别的福音」。

众所周知,福音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及根基。没有福音,就不会有基督徒,也就没有基督教。甚么是福音呢?简单而言,福音就是神救罪人的工作。从始祖堕落后,人就不断地犯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神是公义的,必定追讨人的罪。罪的工价乃是死,死后有审判,结局就是永远灭亡。然而,神爱世人,差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降世为人,为我们的罪钉十字架,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之后身体复活及升天。我们因基督得着神儿女的名分,得与神和好,得着圣灵,得着永生,将来身体复活。这些福音要点,都是圣经清楚的启示,缺一不可。不然,就不是整全的福音。

举例说,新神学派人士不信圣经中的神迹。他们觉得神迹不科学及不理性。然而,若不信神迹,即否定耶稣在世上所行过的一切奇事。这样,耶稣充其量只是一个教训人行善的道德家,并不是神与世人同在(以马内利的意思)。这样,新神学派信徒不单否定了神的启示,也否定了基督的神性。若耶稣不是神子,祂的受死就没有救赎的功效,纯粹是一个发扬爱心及牺牲精神的榜样而已。人仍须靠自己的功劳得救。这是变相否定强调白白恩典的福音。

然而,现今教会出现一件比以上更迷惑人的事,就是许多认同以上福音内容的人,其实并没有真正接受福音。或许他们在教会多年,一直以为自己是信徒,但从来没有重生的经历。这些人虽已知道福音内容,甚至有不少圣经及神学知识,但他们并不一定是诚心信服,以致得救。

让我们从圣经举一些例。「耶稣上了岸,就有城里一个被鬼附着的人迎面而来。这个人许久不穿衣服,不住房子,只住在坟茔里。他见了耶稣,就俯伏在他面前,大声喊叫,说:至高神的儿子耶稣,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求你不要叫我受苦!」(路8:27-28);「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雅2:19)。圣经记载鬼魔也相信独一的真神,也相信耶稣是至高神的儿子,但牠们却是不得救的。为甚么?因为牠们只在头脑上知道一些福音道理,但心里不是甘愿接受主。今天不知有多少自称信徒的「信心」,其实只是这种「鬼魔的信心」?所信的「福音」,原来是被人更改了的「别的福音」?

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

现在让我们看看现今在教会中普遍流传的「别的福音」。

1.  律法主义福音(Legalistic gospel)

保罗在加拉太书提到「别的福音」,主要就是指这个律法主义福音。在当时的加拉太教会,有些割礼派或律法派的教师,教导人不单要信主基督,还要接受旧约神给以色列人的礼仪(特别是割礼)才能得救。保罗严正指出这是「别的福音。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加1:6-7),而且传这「福音」的后果相当严重:「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1:8)

信心再要加上行为或教会礼仪才得救,这种救恩观非常普遍。主张这教导的人,不是不信三一真神,不是不信耶稣为我们的罪死,第三日复活等福音内容。他们也表示接受因信称义,但他们却是在信心加入了人的行为。换句话说,他们不是反对「因信称义」,他们是反对「唯独因信称义」(sola fide)。然而,「唯独因信称义」才是马丁路德在改教时所高举的真理,也是圣经教导的福音。

天主教是传律法主义福音的「佼佼者」。他们说人要信主加上守教会圣礼才得救。这正正是保罗指出的「别的福音」。我们希奇有这么多基督徒认为天主教徒也是真信徒,也是主里的弟兄姊妹。若这不是自欺欺人,就是他们根本未曾真正认识甚么是福音。我劝这些人要省察一下自己的信仰。要紧记,只有「唯独因信称义」才是真福音;加上行为的「因信称义」不是福音,不能使人得救!

有些基督教教派如基督教会(Church of Christ)及安息日会(Seventh-Day Adventist),他们都声称相信「因信称义」,其实都不是「唯独因信称义」。基督教会主张信徒受洗才得救,安息日会主张信主加上守安息日来保证自己得救。两者虽也引用圣经,但其实是谬解圣经。基督教会引用马可福音16: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但受洗明显是一个行为。圣经清楚指明人得救不是出于行为(弗2:9)。我们知道圣经是不会自相矛盾的。所以「信而受洗」的意思不可能是信心加上洗礼才得救。受洗只是当时信主的一个标记。这个标记是信徒用来公开承认他们已借着洗礼归入主的名下。圣经告诉我们,死前未及受洗的信徒(如十架旁悔改的强盗),神明显是接纳的。可见受洗只是一个信主后的见证,不是一个得救的条件。

安息日会的问题比较复杂。他们一方面说接受「因信称义」,得救不是靠行为,但得救后信徒必须恪守十诫,因为耶稣说祂来不是要废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律法。凡故意不守安息日,就会受到神的审判。简单来说,安息日会是因信称义入门,之后靠守十诫来继续称义。他们十分反对「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道理,认为信徒「只要稍一不慎,我们便很容易回到罪中,我们的名字便从生命册上除掉。」。怎样才不会回到罪中呢?就是一直守十诫!这样,他们不知不觉又把守十诫视为进天堂的根据。安息日会一方面想得正统教会的认同,强调他们也相信因信义,人得救完全是出于信心,不是靠行为。另一方面,他们教导信徒他们的名字仍会因犯罪从生命册上被除掉。他们说:「基督徒遵守第四诫的安息日,是表示我们对上帝的信心、爱心及顺从。耶稣对一个少年的官说:「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他说:「甚么诫命?」耶稣说:「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又当爱人如己」(太19:17-19)。保罗也说:「受割礼算不得甚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甚么,只要守上帝的诫命就是了」(林前7:19)。因为圣经指示:「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一3:4)。」按这理论,若某人听了他们所传的福音,因信称义了,但他却不接受守安息日的教导,拒绝遵守,他就是违背律法,而违背律法就是罪。若他一直如此,他会否失去救恩呢?对于这样的问题,安息日会通常都支吾以对,模棱两可。若直接了当地说不会,他们就担心很多安息日会信徒从此就不守安息日了。若说会,那么这不是靠行为维持称义吗?所以,笔者认为安息日会真正的立场是:表面上表示接受「因信称义」,实际上却认为称义是靠守诫命维持。然而,圣经正确的教导是:「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1:17);「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加3:2-3)。人称义由始至终,完完全全是单因着信,完全不用靠任何行为及圣礼,不然就是变相的律法主义。

可能有人认为自己在纯正福音派的教会聚会,应该不会被律法主义福音影响吧。也不一定。目前在福音派圈子里所传的福音,可能也是这种福音。读者可以自行在教会中作以下测试求证。你可以问问一些会友这个问题:「若神今天要收去你的生命,你有把握一定能上天堂吗?」我以前也问过一些教会里的人,他们不少都回答不肯定。我就问:「为甚么不肯定呢?你不是已经信了主吗?」他们就回答说:「信是信的,但我信主后行为上仍未改得好,仍有一些罪,所以不肯定能上天堂。」说这样话的人,显明他们是认为要靠自己的好行为得救。按我个人的经验,存这种观念的人为数不少。为甚么会出现这个现象呢?我认为这是与人与生俱来的宗教感及救恩观有关。人天然倾向是想靠自己的功德得救,虽明知自己不好,但仍想加点善行,让自己感觉良好一点。人的天性是抗拒「唯独恩典」(sola gratia)、「人得救是本乎恩」这些道理。未蒙光照的人是不能接受自己是完全败坏,完全不能自救,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64:6):

纵我双手不罢休,不能满足祢要求;

纵我热心能持久,纵我眼泪永远流,

仍不足以赎愆尤,必须祢来施拯救。

两手空空无代价,单单投靠祢十架!

赤身,就祢求衣衫;无助,望祢赐恩典;

污秽,飞奔祢泉旁,主阿,洗我,否则亡。

凡在信心之外还加上一丁点儿人的行为或教会的圣礼才得救或保持得救,这就是「律法主义福音」,也就是「别的福音」,不能使人得救。

2.  简信福音(Easy-believing gospel)

表面看来,这个「简信福音」与以上的「律法主义福音」刚刚相反,各走极端。「律法主义福音」主张人要相信并加上行为才能得救,「简信福音」却主张人单单相信耶稣为救主就能得救,不一定要悔改及认耶稣为主。这个神学争议在美国二十多年前已经出现。约翰麦克亚瑟(John MacArthur)写过一本关于这个争议的书,名叫《耶稣所传的福音》。里面非常详细谈及「简信主义」(Easy believism)及「主权救恩」(Lordship salvation)的问题。提倡「简信福音」的人认为福音及救恩是白白恩典,不需要加上人任何的功劳而获得,人单单相信福音的内容:基督是神、祂为我们死而复活,只要你愿意接受耶稣作救主,让耶稣进入你心,就能得救。坦白说,以上的福音内容基本上没有错误,但这些内容主要是一些客观的知识,并没有提及情感及意志方面的要求。真正的相信,必须包括理性(mind)、情感(affection)及意志(will)。现今的教会布道会及传福音,实在太少提及后两方面。布道会只单一传递一些理性知识,以为人只要明白及认同那些内容,举手表示一下,他们就得救,可不是呢!理性明白关于神及救恩真理固然重要,但这只是第一步。人必须真心认罪及悔改才能得救。

有人可能会问,上段明明指出人得救是本乎恩,单因着信。现在又要在信心加上悔改,这岂不是自相矛盾?其实不然。传悔改不是要求人把行为先改好,然后才信主。「悔改」原文的意思,是「心意回转」,主要是心思上转变,不是在行为上改好。当然,信徒应该有好行为荣耀神,但行为的转变是信主后圣灵在信徒身上结出的果子,不是得救的条件。让我再重申,信主不是要求把行为改好才称义,而是必须有悔改回转的心。在哪方面回转呢?就要从罪恶转向光明,从叛逆神转为归服神。慕迪(D. L. Moody)说:

人们对于甚么是真正的悔改这个问题上产生许多困难。若你问他们悔改是甚么,他们会告诉你是「感到后悔」。若你问一位先生他有没有悔改,他会告诉你:「噢,有的;我大体上对我的罪感到后悔。」那不是悔改。悔改比后悔多了一些东西。悔改是离弃罪,转向义。我打算在主日讲解以赛亚书那节经文:「恶人当离弃自己的道路;不义的人当除掉自己的意念。」(赛55:7)。悔改就是这个意思了。若有人不肯离弃他的罪,他就不会被神接纳;若义不能使人从坏转好,它就不是真正的义。

圣经清楚吩咐人要悔改,在新约已经有超过五十次之多。施洗约翰叫人悔改:「那时,有施洗的约翰出来,在犹太的旷野传道,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太3:1-2);彼得叫人悔改:「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徒2:38);保罗叫人悔改:「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神并不监察,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徒17:30)。主耶稣自己亦叫人悔改:「从那时候,耶稣就传起道来,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太4:17)。「日期满了,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可1:15)。悔改与相信是一个钱币的两面,两者是同时并存。重生的人必然生发恨罪及爱神的心:「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加5:6)

除了情感方面的转变之外,我们的意志在信主之时也需改变。保罗在罗马书清楚表明了得救的方法:「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10:9-10)。这两节经文清楚说出人得救要在三方面作出配合。「耶稣是主」、「死里复活」是福音的内容要点,必须在理性上认同。「心里相信」是指情感上全心全意接受基督为我们作的一切。「口里承认耶稣为主」是指在我们在意志上承认耶稣基督的权柄,决意交出我们的主权,让祂掌管我们的生命。「口里承认」不是一个得救的行为,它只不过是决志信主时的一个宣告。这个宣告是当时基督徒一个重要的标记。当时的人清楚明白,他们一旦承认「耶稣是主」,苦难及逼迫便会接踵而来了。可见「口里承认」就是意志上把自己的一切(甚至性命)都交给神。

现今的布道信息中也很少要求听众要交出主权,认为这样说会阻碍人信主。他们就把神对罪人的要求减低,投其所好,为了吸引听众决志。这就是「简信福音」产生的缘由。

基督徒常常称耶稣基督为「主」。但许多人都没有注意到,当我们这样说时,我们是在承认耶稣是我们的「主人」,祂在我们身上有权柄。耶稣是主,相信没有基督徒会反对。但有人主张在传福音时,只需告诉罪人接受耶稣为「救主」便可得救,接受耶稣作「主」及交出主权则是信主若干时日才需要学习的功课。这种讲法在现今基督教中相当普遍。但这个教导并不是圣经的真理。耶稣基督是救主(Saviour),同时又是主(Lord),两者绝对是不能分割的。一个人不能单单接受基督为救主,却拒绝让祂作你的主,还以为自己是得救。神没有给我们权柄将基督的职分硬生生地分割。「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10:9);「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16:31)。司布真说:

有些人似乎愿意接受基督作救主,却不愿接受祂为主。他们也许不会明显地说出来,但行为往往比说话来得直接,他们实际所行的已经表明真相了。这些人谈及他们在基督里的信心,但他们的信心却没有行为来引证,这是何等的令人伤心。有些人甚至认为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恩典之约了。然而,我们却看不到恩典在他们生活中的可靠凭据,只看到罪恶满溢的证明!我不能想象有人真正接受基督作救主,却不接受祂为主的可能……我们不能只接受基督为救主,而不让祂作我们的王,因为救恩的一大部分是将我们从罪恶权势中救出来,而我们能够在撒但权势下被解救的唯一途径,就是降服在基督的王权下……若罪恶真的被赦免了,罪人就不可能像从前一般的生活,否则他就不是真正的得救。

今天许多布道会,讲员都不会叫人交出主权或承认耶稣为生命之主,何解?就是要「讨人喜欢」(帖前2:4)。只强调有一位神很爱你,很愿意救你及帮助你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都是很多人喜欢听的道理。但当你要求他们要决绝地离开他们所爱的罪,甚至要将自己的主权交出来,让神来管理他们的人生,他们就变得反感了。为免流失这些人,讲员在布道时就避重就轻,投其所好,只着重讲信主会有甚么好处,而尽量不提及认罪、悔改、交出主权和付代价跟从主等信息。钟马田说:

今日的教会企图讨好大众,将基督的福音稀释、轻描淡写、贫乏无味。现今的信息无法使听者扎心,人们听完道,无动于衷、依然固我。

从福音书可以清楚看见,耶稣基督的信息总是能对祂的听众产生两种反应:不是使人得救,就是使人怒火中烧,进而反对、威胁、逼迫、讥笑祂。

福音是两刃的利剑,若不是被福音拯救,就是被福音定罪。

这种讨人喜悦,将基督的职分分割,没有劝人悔改及交出主权的福音,就是「别的福音」,不能使人得救!

3. 昌盛福音(Prosperity Gospel)

大部分灵恩派都相信及教导「昌盛福音」。不幸地,「昌盛福音」在福音派圈子也越来越流行,迷惑多人。甚么是「昌盛福音」呢?「昌盛福音」教导人因信了主耶稣,就成为神的儿女。天父是创造宇宙万物的神,祂是这么荣耀丰富,祂的儿女也应像祂荣耀丰富。只要我们用信心求,天父一定会赐下健康、昌盛及成功。这是神给祂儿女的应许。

坦白说,若灵恩派主张的「昌盛福音」是对的,确实是出于神,那世上所有人都应该转信耶稣,因为它所应许的实在太完美了。基督徒今世既可享健康、昌盛及成功,死后可上天堂享永生。这岂不是每一个人梦寐以求的福气吗?有何人会这么愚昧不接受?

然而,圣经的亮光及人的常理都告诉我们,「昌盛福音」不可能是对的。基督徒必然会生病,亦不会每一个神的儿女都富裕(第三世界的信徒大部分都在贫困中)。新约圣经从来没有应许属神的人在今生必然健康、昌盛及成功。他们虽然引用圣经,但全都是断章取义,故意曲解经文。

举例说,他们引用马太福音8:17来支持他们的理论:「是要应验先知以赛亚的话,说:他代替我们的软弱,担当我们的疾病。」他们辩称耶稣已担当了我们的疾病,所以信徒本当没有病。信徒有病并不是神旨意,是出于缺乏信心。当信徒用信心祷告求神医治,疾病就必定会痊愈。这明显是曲解圣经。我们知道主为我们被钉十架,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2:24)。但信徒仍会犯罪吗?当然也会,因为我们仍有罪性。那么为甚么信徒不会生病呢?信徒也会生病,因为我们仍有一个犯罪的身体!「担当我们的疾病」不是指信徒今生不会生病,或生病就是没有信心,而是指主在十架上已为我们取消了罪带来的刑罚,我们将来会有一个无罪及复活的身体,到时我们就再没有疾病及痛苦了:「神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启21:4)。这个无病、强壮、荣耀的身体是在将来,不是在现在。

另外,他们提倡「神是昌盛的,所以神的儿女在世也是昌盛」的教导,纯粹是他们一厢情愿的推论,并没有圣经根据。若神的儿女在世一定像父一样昌盛,为甚么神的独生子—耶稣基督—一生也没有昌盛?为甚么主不在皇宫里出生,而是在马槽?为甚么主的养父约瑟不是一个有钱的商人,而是个贫穷木匠?为甚么主说:「狐狸有洞,天空的飞鸟有窝,人子却没有枕头的地方。」(太8:20)?若神至爱的独生子在世时也是经历贫穷,我们这些因信才成为神儿女的人凭甚么说我们在世一定会昌盛富有?难道我们在神心中比主耶稣更宝贝?圣经及教会历史里,大部分圣徒在世都不怎样昌盛,难道灵恩派信徒比那些圣徒更有权利?

若神喜悦祂的儿女在世昌盛,为甚么主耶稣教导「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路12:15)?为甚么雅各说「卑微的弟兄升高,就该喜乐;富足的降卑,也该如此;因为他必要过去,如同草上的花一样。太阳出来,热风刮起,草就枯干,花也凋谢,美容就消没了;那富足的人,在他所行的事上也要这样衰残。」(雅1:9-11)?为甚么圣经中那些信心伟人都要经历:「戏弄、鞭打、捆锁、监禁、各等的磨炼,被石头打死,被锯锯死,受试探,被刀杀,披着绵羊山羊的皮各处奔跑,受穷乏、患难、苦害,在旷野、山岭、山洞、地穴,飘流无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来11:36-38)?这些人在世昌盛亨通吗?

「昌盛福音」存着一个非常错误的观念:他们以为神的儿女成功、健康及富裕就能荣耀神。他们举例说,一个尊荣富有的王,身边的儿女们却衣衫褴褛,这样能荣耀王吗?相反,若王的儿女荣华富贵、鲜衣美食,这就彰显王的尊荣了。然而,他们大大忽略了两个重要的真理:

一,我们的信仰是属灵的,不是属物质的。福音所强调的福,是属灵的福,不是属地的福。新约圣经从来没有应许新约信徒在今世上会昌盛丰富:

神未曾应许,天色常蓝,人生的路途,花香常漫,

神未曾应许,常晴无雨,常乐无痛苦,常安无虞。

神却曾应许,生活有力,行路有亮光,作工得息,

试炼得恩助,危难有赖,无限的体谅,不朽的爱。

在旧约时代,神的确应许以色列人属地的好处:「你们若留意听从我今日所吩咐的诫命,爱耶和华─你们的神,尽心尽性事奉他,他必按时降秋雨春雨在你们的地上,使你们可以收藏五谷、新酒和油,也必使你吃得饱足,并使田野为你的牲畜长草。」 (申11:13-15)。但那些应许是时代性的,而且只是给予以色列人。

到了新约,神主要施恩的对象转移到教会,应许的恩典也是属天的。新约所强调的富足,不再是地上富足,而是信上富足:「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弗1:3);「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叫他们在信上富足,并承受他所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吗﹖」(雅2:5)。

二,他们以为信徒在世健康、成功、昌盛才能荣耀神。然而,这说法有甚么圣经根据?事实是,圣经多次指出信徒受苦及受试炼时更能彰显神的荣耀,他们所得的福气及赏赐也更大:

「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太5:11-12)

「我的弟兄们,你们落在百般试炼中,都要以为大喜乐;因为知道你们的信心经过试验,就生忍耐。但忍耐也当成功,使你们成全、完备,毫无缺欠。」(雅1:2-4)

「弟兄们,你们要把那先前奉主名说话的众先知当作能受苦能忍耐的榜样。那先前忍耐的人,我们称他们是有福的。」(雅5:10-11)

「亲爱的弟兄啊,有火炼的试验临到你们,不要以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欢喜;因为你们是与基督一同受苦,使你们在他荣耀显现的时候,也可以欢喜快乐。你们若为基督的名受辱骂,便是有福的;因为神荣耀的灵常住在你们身上。」(彼前4:12-14)

「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原来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乃是顾念所不见的;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是永远的。」(林后4:17-18)

「昌盛福音」最严重的错误,就是把属世的福气加进福音里面,误导人以错误的动机信主。不错,神的确给予接受福音的人又大又宝贵的应许,但那些恩典完全是属灵的:「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我们又借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借着他免去神的忿怒。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借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不但如此,我们既借着我主耶稣基督得与神和好,也就借着他以神为乐。」(罗5:1-11)

以上经文提到信主所得着的福气:

  1. 称义
  2. 与神相和
  3. 进入神恩典
  4. 神的荣耀
  5. 患难中喜乐
  6. 圣灵
  7. 神的爱
  8. 免去神的忿怒
  9. 得救
  10. 以神为乐

请问以上哪一样是属地的福气?一项也没有!

遗憾的是,灵恩派把福音的应许世俗化,把属灵的福气及属世的福气混为一谈。他们振振有词说:我们也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信主可以罪得赦免及上天堂。然而,相信这些福音要点也有可能不得救,原因是他们信主的动机出了错。弟兄姊妹,我恳请你们千万不要在这个问题上弄错:若有人因着一点儿属地的利益而信主的,他的心就不正,他就是假信徒。这人就像使徒行传中那位行邪术的西门,公开表示信主,甚至受了洗,但他却把神的恩赐与物质金钱混为一谈,以致彼得说:「你的银子和你一同灭亡吧!因你想神的恩赐是可以用钱买的。你在这道上无分无关;因为在神面前,你的心不正。你当懊悔你这罪恶,祈求主,或者你心里的意念可得赦免。我看出你正在苦胆之中,被罪恶捆绑。」(徒8:20-23)。

基督徒的使命是要荣耀神,我相信没有一个信徒会反对。问题是,我们该如何荣耀神呢?主张昌盛神学人士以为信徒在世健康、成功、富有就能表明他们是神所祝福的人,神也在他们身上得荣耀。然而,这种属地的观念与圣经所说的完全相反:

「我受苦是与我有益,为要使我学习你的律例。」(诗119:71)

「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在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太5:10-12)

「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林后4:17)

「所以,我求你们不要因我为你们所受的患难丧胆,这原是你们的荣耀。」(弗3:13)

「你们若为基督的名受辱骂,便是有福的;因为神荣耀的灵常住在你们身上。」(彼前4:14)

「若为作基督徒受苦,却不要羞耻,倒要因这名归荣耀给神。」    (彼前4:16)

「那赐诸般恩典的神曾在基督里召你们,得享他永远的荣耀,等你们暂受苦难之后,必要亲自成全你们,坚固你们,赐力量给你们。」(彼前5:10)

圣经清楚说明,属神的人在苦难中能学习最多属灵功课,生命最得造就,见证最荣耀神。当然,按人性来说,没有人希望经历痛苦,圣经也没有鼓励我们祈求试炼及自讨苦吃。但在这个堕落邪恶、黑暗掌权的世代,基督徒怎能幸免呢?我们的主岂不是一样须要经历患难吗?但感谢神,虽然我们在世上有苦难,也为义受逼迫,但信实的神并不要坐视不理;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祂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若我们在受苦的时候倚靠祂,不埋怨,神荣耀的灵就显明在我们身上了。弟兄姊妹啊,基督徒受苦是必然的,安慰是实在的,荣耀是将来的:

我若稍微偏离正路,我要立刻舒服

但我记念我主基督,如何忠心受苦

让你们去得着名声、富足、荣耀、友朋

让你们去得着成功、赞美、从者、兴隆

但我只愿孤单、贫穷,在此不求亨通

我心切望忠诚跟从我主到了路终

我的荣耀还在将来,今日只得忍耐

我决不肯先我的主,在此得荣得福

约翰麦克亚瑟说:「真正的福音是呼召人舍弃自己,不是呼召人满足自己。」

我们不反对基督徒可以昌盛富有,圣经也记载有些信徒在物质上丰富。这也是出于神。但若有人因任何属地的好处而信主,那个动机根本上是错误的。虽然他们也会相信罪得赦免,死后上天堂,但这不过是让他们可以在生前安心追求地上福乐的保险,并不是为着将来荣耀而舍弃今世福分的鼓励及吸引。这种「生前作财主,死后作拉撒路」的信仰,是属地的福音,不能使人得救。

4. 普救论福音(Universalist Gospel)

现今基督教有不少自称信主的人,他们对福音的真理都表认同及相信。然而,他们却存一个非常错谬的观念,就是他们认为其他宗教的人都可以得救。有些人甚至认为所有人,不论有没有宗教信仰,到最终都能得救。这种观念称为普救论(Universalism)。普救论一早已经被正统教会定义为异端,但现今却为不少教会人士所默认,特别是那些较年长才由别的宗教转信基督教的人。我们可以从他们的表现看到一些端倪。这些人虽然表示自己是基督徒,甚至热心参加教会聚会及事奉,但从来不反对别人信其他宗教,也不会向异教徒传福音。他们口里说信耶稣好,但从来不会否定其他宗教的神。他们最着重的是宗教和谐,彼此尊重,同心合力使社会更和平及友爱。

虽然普救论很受天然的人欢迎,但它绝对不是出于神,因为它否定了圣经中两个基本的要道:「独一真神」及「唯独基督」(Solo Christo)。

一,普救论否定独一真神

圣经满布了关于独一真神的教导:

「所以,今日你要知道,也要记在心上,天上地下惟有耶和华他是神,除他以外,再无别神。」(申4:39)

「使地上的万民都知道惟独耶和华是神,并无别神。」(王上8:60)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使人都知道除了我以外,没有别神。我是耶和华;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赛45:6)

「耶稣回答说: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可12:29)

「但愿尊贵、荣耀归与那不能朽坏、不能看见、永世的君王、独一的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提前1:17)

请问旧约的以色列人能否一面敬拜耶和华,一面事奉其他神明?这些人能否得救?绝不可能!圣经明说: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申5:8-9)

「有人制造耶和华所憎恶的偶像,或雕刻,或铸造,就是工匠手所做的,在暗中设立,那人必受咒诅!」(申27:15)

「因他们的邱坛惹了他的怒气;因他们雕刻的偶像触动他的愤恨。神听见就发怒,极其憎恶以色列人。」(诗78:58-59)

到了新约,情况也是一样: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6:9-10)

「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启21:8)

或许有人问:若某人相信耶稣是神,并接受祂为救主,却不相信祂是独一的神,他可以得救吗?当然不可以。圣经清楚地说:

「你们互相受荣耀,却不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怎能信我呢?」 (约5:44)

「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

若一个人不认识神是独一的,不求独一之神的荣耀,这人就不是真信,也没有永生。

二,普救论否定唯独基督

有些教会人士相信神是独一的,亦相信耶稣是救主,但却对耶稣为唯一的救法存疑。他们认为其他宗教的信徒,只要他们诚心相信及尽力实践,神一样会接纳他们,因为神是怜悯及仁慈的。然而,圣经明说: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

「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

「因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前2:5)

信主的人不单要相信神是独一的,他还得接受基督是唯一的中保及救法。除祂之外,别无拯救。

然而,有些人取巧地说,基督不错是唯一的中保,但信奉其他宗教人士,只要他们诚心相信及行道,神也会把他们的信心连上基督。换句话说,他们都不知不觉地因基督的恩典得救了。对于这个理论,差不多整本圣经都反对。

  1. 若相信其他神都可以得救,为何神要严厉刑罚拜偶像的人?
  • 若相信其他宗教都可以得救,为何神要差遣耶稣来世为我们赎罪?
  • 若未接受福音的人可以得救,为何神要差遣信徒去传福音?
  • 若其他宗教都有神的启示,能引导人归向真神,为何那些启示会这样互相矛盾?
  • 若神是慈爱及宽容,所有人,无论信与不信,信对或信错,最终都得救,为何圣经提及有些人要去地狱?「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启21:8)。经文提及那些「不信」、「拜偶像」的人是谁?

亲爱的读者,请你们检视一下你的信仰。我们的神、中保、福音都是独一及排他的。不是你在众多信仰中拣选一个较好的,而是只有一个是真的,其余都是假的;只有一个救法,其他都是引到灭亡的死路。你是这样相信吗?若不然,你就不是真正的基督徒。

总括来说,那些认为其他宗教信徒也能得救,所以不必向他们传福音的人,他们是变相否定独一真神及唯独基督。这不是真福音,而是普救论福音。普救论企图把基督教的独一性除去,希望减少冲突及促进和谐,是讨人喜欢的「别的福音」,不能使人得救。

最后,我想稍为讨论一下,为何基督教会出现这些「别的福音」。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加拉太书1章所说,他们想讨人喜欢,想得人的心。他们认为今时今日圣经中那个「古旧福音」已经没有人爱听及接受了。所以,他们就以「人的意思」来传福音(加1:11),把「十字架讨厌的地方」除去,希望多些人信主及进教会。但遗憾的是,这样的心态及做法,无论有心或无意,已经把福音更改了;不再是使人得救的福音,而是误导人灭亡的「别的福音」。

亲爱的弟兄姊妹,我们千万不可接受「别的福音」,也要竭力抵挡传「别的福音」的假师傅。福音是我们信仰的根基。「根基若毁坏,义人还能做什么呢?」(诗11:3)

结束这本之前,让我们再一次听听司布真的话:

一个讨人喜悦的福音会受人欢迎,但要令人甘愿接受这个不合人口味的恩典福音进入他内心深处,则需要神在他心智上动工。我亲爱的弟兄们,不要把福音改变来迎合世人的口味。

不要隐藏十字架讨厌的地方,恐伯你使它丧失能力。福音的菱与角正是它的能力所在:削去它们就是削弱福音的能力。降低调子不是增加它的力量,而是令它死亡。

就是异端,你必看出他们与别不同之处就是他们能力的角;当这些特点被删去,那个异端就软弱无力了。我们在此要学习,若你把基督从基督教中抽出来,基督教就已经死亡。

若你把恩典从福音中挪去,福音就没有了。若人不喜欢恩典的教义,你就当给他们更多这教义。每当敌人痛斥某类型的枪械,聪明的军方应供应更多这类的武器。

一位伟大的将军进去见王,被自己的剑绊倒。王说:「我见你的剑妨碍进路。」那位战士回答说:「殿下的敌人也会常常感到如此。」我们不须为我们的福音触怒了王的敌人而感到遗憾!

永远的救恩

周子坚

「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约10:28)

永远救恩(eternal salvation),又称「圣徒的坚忍」、或称「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意思就是当一个人信主得救后,他就不会失去救恩。这个道理为当年改教家及大部分信仰纯正的信徒所持守。后来,有反对预定论的亚米纽主义出现,并提出异议,认为救恩是会失去的。时至今日,仍有不少信徒持这样的观念。他们反对的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圣经有些经文好像教导信徒会失去救恩,我们要忍耐到底才能得救等道理。第二,他们看见某些人滥用永远救恩这道理,以为信了主之后,就可以随便犯罪,反正一定上天堂,结果使教会的见证大受影响。他们就认定这个教义一定不是出于神。灵恩派称「永远救恩」为魔鬼在末世最大的迷惑;那些强调行为称义的异端,全部反对「永远救恩」这教义。然而,处理这些问题的方法,不是单取符合自己观念的经文来用,把所有支持永远救恩的经文撇在一旁,而是要小心按正意地解释那些明显的经文,并尽力把它们与其他表面矛盾的经文调合,因为圣经本身绝对不会自相矛盾,是而又非的。我们也不应因有人误用或滥用这教义就认定它不是出于神,因为不是那个教义本身有问题,而是滥用的人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从圣经去看「永远救恩」的道理。

从主的应许看「有永生」

「信子的人有永生」(约3:36);「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约5:24);「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信的人有永生」(约6:47)。这些说话是主对信祂的人的应许。经文中「有永生」的「有」字是现在式,即是信的人现在有永生,不是将来到天家才有。若人上天堂后才有永生,圣经应该用将来式,不应用现在式。有人可能说,神应许人现在有永生,也可以因为某些原因收回,即是永生可以失落的。但这在语法上是不合逻辑的。为甚么?因为若永生是可以失落的,那么它就不是永远的。若它不是永远的,圣经怎能称信的人现在有「永」生?是神用词不当,还是故意误导?假设今日某个人决志信主,但明天他又决定不信了(这纯粹是假设,因为相信预定论的人认为信心是不会失落的),根据反对永远救恩的人的讲法,那人信主那刻的确有永生,但过了一天,他决定不信,就失去了永生。那么,那人的永生只有一天,一天的永生还叫「永」生么?若「永生」得着后会再失去,那根本不算是「永生」,而是「暂生」。所以圣经有现在式应许信的人有永生,这点已经清楚指出这永生是不会失落的。

从主对尼哥底母的话看「重生」

我们知道每一个真信主的人,都是重生得救的:「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3:3);「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多3:5)。按人的角度看,神可以赦免你,又可以不赦免你。神可以称你为义,也可以不称你为义。这个逻辑上也说得通(但不是神的性情,因神是信实的)。但神重生了你,祂会让你再死吗?圣经有「重死」的道理吗?意思即是一个人重生后,有神的生命住在他里面,但因为某些原因,这个新生命会离开或消失?假设一个重生得救的人,因着某些原因失去了这个重生,但后来他又真心的懊悔,再次决定信主,这样他可以有第二次的重生吗?圣经有没有「多次重生」的道理?对于不信永远救恩的人来说,多次重生是有可能出现的事,除非他们认为一个本来信主,后来又变成不信的人,他以后就再没有机会信,注定灭亡了。我相信他们也不敢这样说。所以按他们的理论,某些人多过一次的重生是极有可能发生的事(这就是相信人是靠「自由意志」得救不能避免的推论,因为人有自由意志信,也有自由意志不信)。但圣经那里记载人可以重复地重生、重死、又重生?重生是这么儿戏的吗?所以,若我们不坚持重生只有一次,而且不会失去,就会在神学上做成极大的混乱及矛盾。

从主的羊的比喻看「永不灭亡」

「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原为一」(约10:27-30)

从这段经文我们看到几点:

1. 主应许给祂的羊「永生」,不是「暂生」。

2. 主应许祂的羊永不灭亡,不是「暂不灭亡」。

3. 主说谁也不能从祂手里把羊夺去。不是说「谁也不能,除了魔鬼或那人自己」。

4. 主不只是说祂会这样作,祂还加上父神的保证:「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

5. 主强调天父的全能:「祂比万有都大」,全能的神岂有难成的事?

6. 主指出那些羊是父赐给的,是父神交托主看顾的,主会失掉一只吗?主怎样向天父交代?主会失职吗?「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约6:39)

7. 主与父原为一,圣父圣子同时保证信主的人永不灭亡,双重的保障,我们还有可质疑?

从主的祷告看「神的保守」

「我与他们同在的时候,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了他们,我也护卫了他们,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上的话得应验。」( 约17:12)

这节经文说到主「保守」门徒不会灭亡。难道主自己的祈祷都会落空?绝对不会。主没有为犹大祈祷,因为犹大是一个假信徒,假信徒当然是灭亡的。犹大没有失去救恩,因他从来未曾得着救恩。圣经说主耶稣一早已知谁要出卖祂,「只是你们中间有不信的人。耶稣从起头就知道,谁不信他,谁要卖他。」(约6:64)。犹大从头到尾是个贼:「他说这话,并不是挂念穷人,乃因他是个贼,又带着钱囊,常取其中所存的。」(约12:6)。犹大根本从未得救。

有人可能会说,主只是为他十一个门徒祈祷,但经文接着说:「我不但为这些人祈求,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约17:20)。主不单为那时的门徒祈求,也是为所有信祂的人祈求,叫我们没有一个灭亡。也不是单单那一次祈求,我们的大祭司在天上也为我们不断地祈求:「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7:25)。难道主在天上为我们的祷告会落空?事实证明,主的门徒(除了犹大)真的一直坚信到底。我想问问,那些门徒有没有可能在之后的日子背道不信?若背道,他们就要灭亡了,但他们没有背道,为什么?因为神的能力保守他们继续相信。我们每一个真正信主的人,神都会保守我们,而神保守我们的方法,就是保守我们的信心不失落。主为我们信心创始,也必成终。

从约翰书信看「保守自己」

「你们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着所豫备,到末世要显现的救恩。」(彼前1:5)

「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作那从神生的必保护他),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约壹5:18)

以上经文看到我们是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着救恩。但另一方面,我们又看到我们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么究竟是神保守我们,还是我们保守自己?答案是:两者都是。神会保守我们去保守自己。所有会保守自己的人都是神所保守的,所有不保守自己的人都不是神所保守的。有人认为信预定论的人强调神的主权及神的保守,这岂不是否定人的责任吗?这是对预定论一个极大的误解。我们不是只强调神会保守,我们就甚么责任都不需负,甚至可以任意妄为。不!我们也强调信徒有责任保守自己,也必会保守自己,因为我们都有神的生命:「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约壹5:18)我们保守自己,不是因为我们有能力保守自己不失落,而是因为这是神对我们的吩咐,从此我们知道自己真是从神而生。若有人从来不保守自己,反而时常放纵犯罪,这就证明他是从恶者生的,不是从神生的。这人从来未曾得着救恩。

从保罗书信看「神的拣选」

「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29-30)

这段经文被许多解经家称为「救恩的金炼」(the golden chain of salvation),即是救恩由神的预知预定开始,就会一步一步达到终点,就是得荣耀。当中是一环紧扣一环,不会断开的。神一是不预定,一预定你祂就一定会呼召你,之后一定称你为义,最后就一定使你得荣耀,在神眼中绝对没有半途而废或功败垂成这回事。

保罗在罗马书9章说神拣选人,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神的主权及怜悯:「(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吗﹖断乎没有!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罗9:11-16)。

保罗在11章清楚指出,以色列人虽然失败,但神的拣选不会因此废弃:「就着福音说,他们为你们的缘故是仇敌;就着拣选说,他们为列祖的缘故是蒙爱的。因为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罗11:28-29)。我相信世上没有一个民族惹神的震怒比以色列更大,他们杀害祂差来的先知,最后连祂的爱子也钉死了!但他们到了这地步,神仍没有废弃祂向他们祖宗立的约,并应许末世他们要全家归回得救。神的信实何等广大!照样,对我们新约的信徒来说,纵然我们是如何的软弱及失败,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

总结

若一个人被神拣选,为主买赎,蒙了重生,得称为义,罪得赦免,有圣灵居中,与主合一,成为神的儿女,蒙神能力保守,有主为他在天上代祷,仍然会因人的因素失去救恩而灭亡的话,这位神不信也罢,因为祂既不全能,又不慈爱,也不信实。但这事是绝对没有可能发生的,我们的神绝对不是这样的!

「我们纵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后2:13)

「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么,是困苦么,是逼迫么,是饥饿么,是赤身露体么,是危险么,是刀剑么。如经上所记:我们为你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8:35-39)

「祂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约13:1)

「一切」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因为主的爱是「到底」的爱。

问题一:若救恩是不会失去,那么来6:4-6所指的那些人是谁?

「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来6:4-6)

答:本人认为来6:4-6所形容的人是未得救的。不少解经家也是这样说。关键是以上对那些人的描述,完全没有提及「信」这个字。圣经没有说他们有信心。比较争议性的一点,就是经文似乎提及他们有圣灵,但经文其实没有说他们有圣灵,只是说「于圣灵有分」。我们不否定圣灵在不信的人身上也有工作,旧约的扫罗王,新约的犹大,圣灵也有点工作在他们身上,扫罗说预言,犹大也曾被主差去传道赶鬼。但犹大却没有被圣灵重生。犹大不是已经重生,然后犯罪失去救恩。主一早已经表明他是灭亡之子。(约17:12)。所以来6:4-6所指的人是那些受过真理的教导,甚至被圣灵感动过,但却未被圣灵重生的人。这些人就是主在撒种比喻中那撒在土浅石头地上的种子:「撒在石头地上的,就是人听了道,当下欢喜领受,只因心里没有根,不过是暂时的,及至为道遭了患难,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

问题二:你说从神生的人一定会保守自己及得救,但为甚么神在圣经中时常提及要我们忍耐到底必然得救,又警告不圣洁及离弃神的可怕后果呢?

答:原因有三:第一,自称信主的人当中一定有假信及暂时相信的人,神用这些警告来叫人不要犯罪及离开信仰。第二,我们真正信主的人要知道神对这些事的心情及态度,神憎恶这些可耻的事,虽然信主的人不会灭亡,但我们能从这些严厉警告中得到提醒。第三,神要信祂的人承担责任。神吩咐我们信主的人要圣洁、要忍耐、要保守自己,虽然我们不是靠这些行为得救,但这些事能成为我们得救的确据。相反,若我们没有圣洁及公义的表现,我们就最好赶快检视自己的信心是否真实,因为好树必会结好果子,结不出好果子,甚至结出坏果子的树,就一定不是好树,最终会被神砍下来丢掉。所以圣经用严厉的话来警告信徒,目的就是要他们确定他们的信心是否真实。若没有好行为,甚至有不信的恶心,他们就不是真正重生得救的人,他们的结局当然是灭亡了。

问题三:圣经说信的人有永生,不信的人得不着永生。若有人信了主,后来又背道变成不信,难道他还有永生吗?

答:「信的人有永生,不信的人得不着永生」这节经文绝对没有错,没有信心的一定没有永生。启21:8已经清楚指出那些「不信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我们的立场是,真正重生的人,是不会变成不信的。我们认为信心是神所赐的,而神又会一直保守那些人的信心不失落。若有人说自己信,后来却背道变成不信,我们是认为他从来没有真实的信心,这人从来没有得救过。这种说法更合圣经。犹大就是一个很明显的例子了。他就是所有假信徒的代表—外表跟随主,但内心却是充满罪恶及反叛的伪善者。这些人从未有真正信主得救。

问题四:若有人滥用「永远救恩」的教义,以为自己已经决志信主,拿了上天堂的通行证,从此就可以任意妄为,反正救恩也不会失去,怎么办?

答:对于那些滥用「永远救恩」道理的人,我们的做法不是把神的话语改变,恐吓他们会失去救恩而灭亡。其实我们一样可以用「永远救恩」的道理来劝戒或警告他。一个真正重生得救的人,根本不会这样存心。圣经说主的羊会听祂的声音,不听主声音的,就不是主的羊。圣经说因信称义的人是不再作罪的奴仆,乃是义的奴仆。若仍作罪的奴仆,就不是真正因信称义。圣经说神预定的人一定会被召、称义、得荣耀,若有人仍旧犯罪,就不能荣耀神,这人根本不是神所预定的,这人从未得救。圣经说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若他继续喜爱犯罪,不保守自己,这人就不是从神生的。

所以,若有人自称是信徒,但他行事为人经多番印证,都显出他生命没转变,仍旧喜爱犯罪而不知悔改,你不是告诉他会失去救恩,而是告诉他可能从未得救。他们的心思及行为证明他们是假信徒,结局是非常可怕的。

你是否真正得救

周子坚

「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也要自己试验。岂不知你们若不是可弃绝的,就有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吗﹖」(林后13:5)

现今世代有不少人自称是基督徒,并在教会聚会多年,可是他们的生活言行却长期显不出神儿女应有的表现。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主耶稣在登山宝训指出我们属神的人是世上的盐及世上的光。基督徒必须在世上显出盐(调和)和光(照亮)的功用,叫世人看见我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我们在天上的父。但为何不少基督徒生活像失了味的盐及放在斗底下的光?

原因有两个。第一,有些信徒只满足于自己灵魂的得救,只要想确保将来死了能上天堂,就没有竭力先求神的国及神的义。在地上,他们努力追求自己的理想及目标,过自己想过的生活,把属灵的事看得很轻。这些可能就是彼得说的「仅仅得救」(彼前4:18),亦即是保罗所说「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林前3:15)的那种人。

圣经中的一个例子就是罗得。圣经称罗得是一个义人,有一个义心,天天为不法的事伤痛。遗憾的是,他没有好好活出他的义心。圣经记载罗得的生活见证非常失败,他爱慕所多玛及蛾摩拉式的生活,渐渐挪移帐棚,没有显出一个分别为圣的见证。他一生没有作过甚么被神称赞,使人归荣耀给神的事。这样的人,白白浪费了神给他们的生命,辜负了神给他们的恩典。我衷心盼望弟兄姊妹不要作一个「仅仅得救」的基督徒,将来「两手空空归回天府」,这是何等羞愧的事!

第二个原因,就是那些自称基督徒的人,根本没有神的生命。他们连罗得的义心也没有。换句话说,他们是未重生得救的假信徒。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最可怕的,还不是他们未得救,而是他们以为自己得救,就感觉没有需要仔细省察自己信心如何。他们一直对自己灵魂的实际光景蒙在鼓里,直到死后面对神审判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原来仍未得救,但那时惊觉已经太迟,再没有机会悔改了。请问这是否世上最可怕及最可怜的事?

弟兄姊妹,我绝不是危言耸听的。圣经多处指出有假信心及假信徒这件事。

圣经告诉我们,「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耶17:9)。人心可能诡诈到一个地步,连自己也欺骗:「人不可自欺。」(林前3:18);「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林前6:9);「你们不要自欺;滥交是败坏善行。」(林前15:33);「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加6:7)。

圣经说,有些人「听了道,当下欢喜领受,只因心里没有根,不过是暂时的。」(太13:20-21)。有人些人听了神的道,很快就相信,甚至是「欢喜」领受,但他的信心都是假的,只是暂时相信而已。

圣经说,有些人是到死后被审判的时候,才发觉自己是假信徒:「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太7:22-23)

圣经记载,门徒到最后晚餐,仍想不到犹大会出卖耶稣,没有一个人怀疑他:「正吃的时候,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卖我了。他们就甚忧愁,一个一个的问他说:主,是我吗?耶稣回答说:同我蘸手在盘子里的,就是他要卖我。」(太26:21-23)

圣经提及有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来6:4-6)。有些被圣灵感动过,甚至有点属灵经历的人,原来也会离弃真道。(作者按:被圣经感动与被圣灵重生有很大的不同。前者是圣灵在人心较表面的工作,后者是圣灵深层及长久的工作。真正被圣灵重生的人,绝不会离弃道理而灭亡的。)

圣经吩咐我们要省察自己:「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也要自己试验。」(林后13:5)。保罗这句话是向哥林多教会说的,主要对象是基督徒。可见教会着实有些自以为得救,但其实是没有真心信的人混在其中。

有人可能会问,自己上教会已经许多年,对福音也耳熟能详,并且洗了礼,怎么可能还未得救?

答案是可能的。原因有二。第一,现今世代教会所传的福音许多已经不是纯正福音。有的传成功神学福音(信耶稣就诸事顺利,无灾无病,且有求必应);有的传社会福音(信耶稣是为了改革社会,效法基督的服务精神,在地上实现天国);有的传律法行为的福音(信心还要加上人守诫命、努力行善及参加圣礼才得救);又有的传廉价福音(单单认耶稣是救主就得救,无须悔改及交出自己主权)。这些福音都是「别的福音」,不是真正的福音。遗憾的是,这些「福音」在现今世代大行其道,因为切合人天然败坏的天性及观念。若有人是听了那些有问题的信息而决志,他们还未得救。

第二个原因,就是有些人信耶稣的动机出了问题。他们所听到的,可能真是纯正的福音,然而,他们不是用一个纯正的心态去相信。有人可能是为了属地的好处,人际的交谊,亲朋的情面,心灵的寄托,为死后的归宿买个保险而受洗入教,但其实他们并没有真正悔改及将主权交出来而归信基督。他们的相信是表面及暂时的,到有试炼来到的时候,他们的本相就会原形毕露,显明他们没有重生得救,是隐藏在教会中的稗子(太13:27)。

那么怎样才是真正的信主呢?

其实这问题圣经一早已经清楚明确地告诉我们了:

「这道离你不远,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就是我们所传信主的道。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10:8-10)

根据以上经文,真正信主必须包括理性、感情、意志三方面一同投入,缺一不可。

没有真理知识(信主的道),只有感情及意志的投入,就是迷信。许多异端邪教也有对其信仰有情感的付上及传教的热忱,但是他们却是灭亡的,因为他们信的内容不是真理,证明真理的圣灵不在他们心里。

没有感情的付出(心里相信),没有感谢的心,只在理性上认同圣经的道理,单用意志拣选性地遵守某些教条以安抚自己良心,机动不是出于爱神,显明他没有圣灵所结仁爱的果子。

没有意志的行动(口里承认),只听道不行道,即是主说的那「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人,也是雅各所说那些「信心没有行为」的人,他们的信心其实是死的。他们的信仰是建在沙土上,当「雨淋,水冲,风吹,撞着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并且倒塌得很大。」(太7:27)。到末日审判的时候,主说从来不认识他们。

现在让我们进一步用圣经来分析人如何在理性、情感及意志层面信主。

理性上

圣经清楚说明我们信仰的内容就是神的道,即是圣经:「这道离你不远,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就是我们所传信主的道。」;「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10:17)。若有人自称信耶稣,自然就是信圣经里的耶稣,亦即是相信圣经本身。不相信圣经却声称相信耶稣,这是完全不可理喻及不能接受的。圣经是神的话,你不信圣经,即是不信神的话,不信神的话,即是不信神。不信神的人,又怎能算是真正的基督徒?

举例说,圣经很清楚地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圣经指出我们要认识独一的真神,认识祂所差来的耶稣基督,就有永生。相信独一的真神,这是得救的条件。若你认为神不是独一的,其他宗教的神也是神,那么你就是否定神的话,并没有按着圣经的启示以及神的要求而相信,那你就没有永生了。

关于救恩的内容,你必须相信及接受:

(一) 耶稣是主,是神

(二) 祂为我们的罪死

(三) 祂从死里复活

(四) 人不能靠行为称义

(五) 人是单单因信而得救。

耶和华见证人及摩门教徒不信耶稣是神,新神学派不信耶稣肉身复活,天主教不单靠信心称义,还是靠人的行为。这些都是异端,因为他们的教导严重偏离救恩的真理,直接影响人的得救。

信仰的第一步,是理性上对真理的认同,关于救恩的道理一定要信得对。

情感上

罗10:10说我们要「心里相信」。这个「心」,在希伯来原文的意思,是人里面的一切,包括思想、情感及意志,有时也专指人的情感(emotion)。

我们在信耶稣的时候,不单是头脑上的认知,也须要用「心」去信,意思即是我们要一心一意(不是三心两意或半心半意)去接受这位救主。圣经记载鬼魔也相信耶稣并祂钉十架的事,但牠却是战惊,因为牠没有用情感去相信。

真正的信主是必须带着情感的。当我们听到福音,圣灵透过圣经指出我们的罪的时候,我们会「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我们会有一个懊悔的感觉,我们会为到我们的罪感到伤过。这是情感的一种表现。有时我们会看到有些未信者,在圣灵的光照下,痛哭流泪地悔改。一般人信主时,虽不一定有这种深切哀恸,但总会为以往犯过的罪伤过。单单知道自己有罪,是罪人,还不是真正的相信。一定要有为罪自责及伤过的心,否则只是头脑知罪,不是真诚悔改。

信主的第二个情感是感恩。若你知道有位朋友因为救你的缘故而舍弃生命,你会不感动吗?你会不感激他吗?照样,主耶稣因为爱你,为你钉十字架,救你脱离地狱永远的刑罚,当你相信接受这件事时,会一点不都感动,一点都不感恩吗?我想这是不可能的。当一个人听到自己是一个怎样可恶的罪人,又听到竟然有一位这么爱他的主,为他这样卑微的受造物而牺牲,当圣灵在他心里作工作的时候,他里面就会开始对这位主产生感恩之情,然后决志相信。这个感恩的心非常重要。圣经形容那些不信神的人就是不懂感恩的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罗1:21)。「不感谢」是一个挺大的罪。没有这个感谢的心,就不是真心的相信。

当然,信了主之后,我们对主的感恩及爱心会越来越多,因为认识祂越来越深,但当初信主的那刻,多多少少也会开始对神投入感情,因为圣灵已经把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中。(罗5:5)

真正的信仰是神与人重新建立爱的关系,是浪子重投父的怀抱,当中必定会有情感的付出。信主不是功利主义,而是神与人关系的复和:「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

所以信仰的第二步,就是对神有感情的投放及付出。

意志上

经文说要「口里承认」。这是一个意志上的投入。不单要头脑知,心里信,还是「口里认」耶稣为主。意志上的承认可能比情感上的相信更难。或许有人以为不然。他们认为承认耶稣是主只是说一句话罢了,有何困难?殊不知「认耶稣是主」这个行动要在当日保罗身处的时代背景看才能明白其个中真义。在保罗写罗马书的时候,基督徒已开始受逼迫。基督徒受犹太人及外邦人对付,司提反被杀,耶路撒冷教会大遭逼迫,希律杀了雅各,又捉拿使徒,保罗到各地传道都大遭反对。为甚么?就是因为他们承认耶稣是主,耶稣是神。他们知道,当他们向人承认自己是基督徒,传耶稣是基督,逼迫就跟着来了,可能连性命也不保。这样的公开承认,绝不是开玩笑,所以当时认耶稣是主绝不是轻率的决定。请问你愿意付出这样的代价承认耶稣是主吗?若不愿意,恕我这样说,你还不是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因为真正信主的人,就是死也愿意信的:「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或作:灵魂)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和福音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可8:35)

时移世易,今天在许多地方承认耶稣是主,已经不须受很大的逼迫,但神既是绝对公平及永远不变的神,祂对每一个世代寻求救恩人的要求一点也不会减低:你必须将自己的主权交出来,让耶稣作你的主,让祂完全掌管你的生命。所以经文不是说你要认「耶稣是神」(当然耶稣是神),而是要认「耶稣是主」。「主」就是主人的意思,换句话说,你是祂的奴仆,从此要听从祂的吩咐。若你不肯让祂作你的主,你就不是真正相信了:「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罗14:8)

所以,信仰的第三步,就是决志把主权交出来,让神作你的主,并愿意以后按神的旨意行事为人。

若有人认为我把信主说得太难,你恳请你再次看看我所引用的经文、使徒们写作圣经的时代背景,以及初期教会信主的经历及见证,看看它们是否你所认为「信耶稣如此容易」的观念吻合?

「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太7:13-14)

「耶稣对众人说:你们要努力进窄门。」(路13:24)

「从施洗约翰的时候到如今,天国是努力进入的,努力的人就得着了。」(太11:12)

「我们进入神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徒14:22)

「我们务必竭力进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学那不信从的样子跌倒了。」(来4:11)

到底是圣经说得太严厉,还是你信得太轻松?

现在让我们看看一个人真正信主之后的应有表现。这些信主后的表现,就是以往基督徒所强调的得救确据(assurance of salvation)。人有这些表现,就可以知道自己是真正得救。没有这些表现,就当留心,恐怕是被自己欺骗了。

得救确据主要是在三方面显明出来:「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林前13:13)。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必定有信、望、爱的表现。

真正的信心,必定能信到底的:「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罗1:17)。不能信到底,半途放弃的信,不是神所赐的真信心。

真正的信心,不会因任何环境而失落:「撒在石头地上的,就是人听了道,当下欢喜领受,只因心里没有根,不过是暂时的,及至为道遭了患难,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撒在荆棘里的,就是人听了道,后来有世上的思虑、钱财的迷惑把道挤住了,不能结实。」(太13:20-22)。有些人只能在顺境时相信,一遇到逆境,或受逼迫,就对神埋怨及质疑,甚至放弃信仰。有些人刚好相反,在人生低谷,或走投无路的时候就呼求神,倚靠神,把神当作救生圈。当困难一过去,或家道丰富起来的时候,就忘记神了。这些都是结不出果子的假信心。

当然,基督徒也有信心软弱的时候,有时甚至被试探而跌倒。但真正的信徒被试炼或冲击之后,他们的信心会更稳固:「叫你们的信心既被试验,就比那被火试验仍然能坏的金子更显宝贵」(彼前1:7);「因为知道你们的信心经过试验,就生忍耐。」(雅1:3)。情况好像亚伯拉罕一样,他是信心之父。然而他未到这个属灵境地之前,他的信心也曾软弱,也曾跌倒过。但因为他的信心是真实的,是出于神的,所以他在跌倒之后,他是会悔改及起来的:「义人虽七次跌倒,仍必兴起。」(箴24:16)。换句话说,基督徒不是不会跌倒,而是他经过试炼之后,他的信心会更坚固。像一个婴孩学习走路,虽多次跌倒,但跌倒之后总会再站起来,最终能够站立及行走。若有人信心被试炼,一跌不起,长期不能站稳,那么这可能就不是信心软弱这么简单,而是根本没有信心。简言之,基督徒的信心虽然不断受试探及攻击,但仍会不断成长的。若有人自称信主多年,信心一直没有进步,甚至是退步,那就证明他的信心是假的。

真正的信心,必会对天上的事存着盼望:「因听见你们在基督耶稣里的信心,并向众圣徒的爱心,是为那给你们存在天上的盼望;这盼望就是你们从前在福音真理的道上所听见的。」(西1:4-5)。首先,当人信主的时候,必然知道神已赦免自己的罪,将来离开世界后会上天堂,与主永远同在。这是信徒对天家的盼望。一个真正信主的基督徒,一定会对天家有一个渴慕,天家才是我们真正永远的归宿及安息,是我们「更美的家乡」。因着这个天家的盼望,千千万万为主受苦及信心受试炼的人得着极大的鼓励及力量:「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林后4:17)。

除此之外,基督徒也是盼望神国的降临:「愿你的国降临」(太6:10);「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腓3:20);「但主的日子要像贼来到一样。那日,天必大有响声废去,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销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烧尽了。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销化,你们为人该当怎样圣洁,怎样敬虔,切切仰望神的日子来到。在那日,天被火烧就销化了,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镕化。但我们照他的应许,盼望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彼后3:10-13)。当主再来的时候,祂就会结束所有旧造,引进新天新地,神永远的旨意就完成了。

信徒因着对天家及主再来的盼望,自然会对这个世界有不同的看法。「这世界非我家」。钟马田说:「神的国及基督的国将会临到;没有任何事物可以阻止。我们这些在基督里的人,肯定会在其中…凡相信这真理,又确信自己有分的人,不会对这个世界及其上发生的事过度有兴趣。」基督徒会多思想天上的事,会多顾念看不见的事,会多积财宝在天上,会多为存在永生的食物劳力,会多想望天上的家乡。他知道自己是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他不会留恋这个世界,也不会把盼望放在它身上。

所以,若有自称信主的人,但他的世界观及价值观却从来没有改变,一生用大部分时间精力追求世界的事,为必坏的食物劳力,积攒地上的财宝,专以地上的事为念,这些人很可能是未曾得救,因为心里没有这个荣耀的盼望去影响他。

当然,属天的盼望也不是一步登天,不会一信主就立即达到保罗的程度。但一个有神生命的人一定会不断成长。若有人信主多年,却对将来永恒的盼望越来越少,对地上的事却越来越热衷,这就显出他可能仍未得救。

一个真正信主的,必定会爱神的。我们没有人会反对这句话。真正的信心,必定生发爱神的心:「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加5:6)。圣灵所结的果子,第一个表现就是「仁爱」。然而,不是人自称爱神就证明他是得救。清教徒牧者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说,爱神不能证明一个人得救,要爱神过于一切才能证明他有神的生命。这绝对是圣经的真理。主耶稣说:「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太10:37);「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14:26)。主不是说「若不爱我,不能作我的门徒」,祂是说「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当然,神不是不许我们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祂乃不许我们爱那些事过于爱祂。理由很简单,那些事都是祂造的,祂是造物的主。我们怎可以爱祂所造的过于造物主自己?难道你爱父母给你的东西过于爱他们吗?此举岂不令他们大大愤怒吗?

圣经清楚指出,「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太6:24)。我们只能专一爱一位主,这位主就是神。我们不能把给神的爱给了另一个对象,这叫属灵的淫乱:「你们这些淫乱的人哪,岂不知与世俗为友就是与神为敌吗?所以凡想要与世俗为友的,就是与神为敌了。」(雅4:4)。请问与神为敌的人得救吗?

若有人爱任何人、事、物过于爱神,那些对象就变成了偶像。圣经清楚指出拜偶像是很严重的罪,拜偶像的人不能进神的国(林前6:9),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启21:8)。

让我重申,我不是说人能做到完全不爱世界,我也不是说除神之外,我们不能爱任何事物,不然就不得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若你爱任何事物过于爱神,这就不是真正的爱神。神是不会接纳这种二等的爱,因为我们的神是忌邪的(jealous),在你与祂之间,决不容第三者。你「以别神代替耶和华」,这就是拜偶像的。若你长期抱这样的心态,并无悔改之意,证明你未曾得救。

此外,爱神的人必会有以下的表现:

1.     爱神的人会爱神的话语。(诗119:97;彼前2:2)

2.     爱神的人会爱祷告。(帖前5:16-18)

3.     爱神的人会爱守神的命令。(约14:21, 24)

4.     爱神的人会爱教会的弟兄姊妹。(约一4:19-21)

5.     爱神的人会爱传福音。(林前9:23)

让我强调,不是你常作以上的事,你就一定得救。若不多作,你就不得救。我不是这个意思。法利赛人常常禁食祷告及奉献,但他们是不得救的。十架上的强盗及一些临终前才信主的人,没有机会多读圣经及传福音,但他们是得救的。关键是:你是否对那些事有爱慕及愿作的心:「因为人若有愿做的心,必蒙悦纳,乃是照他所有的,并不是照他所无的。」(林后8:22)。若你每天读经祷告,不是出于爱慕,不是甘心,而是勉强自己去作,这是律法主义,神是不会悦纳的。反而,若环境使你不能常常读经、祷告或传福音,但你是真心希望可以这样作,这就证明你是有神生命的人。

最后,让我多说几句内心话。亲爱的弟兄姊妹,神知道我是多么不愿意写此文章。我多么不愿思想现今教会中有多少是有名无实的「基督徒」,我更不愿思想我所认识的亲人及朋友中,可能有部分也是未得救的假信徒!但神给我越来越清楚看见,这恐怕是事实。我绝对不是个别针对某些人,更加没有资格及权柄去审判人。我不是神,我不知道各人内心到底如何。我只恳求各位花点时间,按照圣经的标准省察自己是否真正的得救。请问我这个要求过份吗?这样请求就使你厌弃吗?若你认为我在胡乱解经,含沙射影。我请求你指出我错在那里,我愿意用最谦卑的态度去反思及悔改。但若你找不出错来,那么我所说的,就不是出于人意,乃是神要对你说话。

我特别担心一些人,他们表示信主多年,但灵性好像没有进步过,反而是不断退步。他们对信仰最热心最认真的日子,竟是初信主的那个阶段!然而,当初信的热忱一过,他们对属灵事物的兴趣就一直走下坡。这怎么可能呢?一个真正有神生命的人,虽也会遇到困阻及挣扎,但仍会不断成长的,因为成长是生命的必然表现:

我今直向高处而行,灵性地位日日高升;

奔走灵程常常不停,求主领我向高处行。

求主扶助使我坚立,凭信站在属天高原;

使我逐日所处地位,较之往日有进无退。

短时期的软弱及跌倒是可以理解,这是人成长的必经之路,但长时期的有退无进,怎样证明自己有神的生命?你是否就是主耶稣所说:「撒在石头地上的,就是人听了道,当下欢喜领受,只因心里没有根,不过是暂时的,及至为道遭了患难,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撒在荆棘里的,就是人听了道,后来有世上的思虑、钱财的迷惑把道挤住了,不能结实」的那些人?请紧记,当初的欢喜领受证明不了甚么,持续的结实才是有神生命的明证!

我们在相信及接受一件重要的事之前,都会小心检视一下所有的理由及证据。为何关于自己灵魂得救这最重要的事情,这么少人愿意用心分析求证,直至确切地得着「心中盼望的缘由」,满有把握地「知道自己有永生」?

不要说你自小上教会了,也不要说某某导师或牧师说你已得救了,你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也要自己试验」!你要清楚确定对自己的良心说,我是真信主,我已经清楚得着得救的把握!

当我清楚得着确据,天堂有我住处,

我就消除一切恐惧,擦干一切眼泪。

亲爱的读者,你有用你的全人—理性、情感及意志—去信主吗?你能否在信、望、爱的表现上找到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真有神的生命?若没有,我恳请你赶快谦卑俯伏在神面前,求祂光照你及怜悯你,叫你能甘心乐意的把自己的主权交出来,全心全意的悔改信靠祂,你就必定得救!其实信主绝不是复杂的事情,最复杂是你的心!但若你愿意回转像小孩子那样单纯谦卑,一心一意,毫无保留地投靠祂,祂就是你的救主了。请再听一次圣经的应许: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经上说:凡信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10:9-11)

主权救恩

周子坚

「耶稣又对众人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 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路9:23-24)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10:9)

「主权救恩」(Lordship Salvation)这个词对于我们华人的信徒来说可能比较陌生,圣经亦没有直接采用「主权救恩」这个词。然而,圣经中确有清楚说明这方面的道理。甚么是「主权救恩」呢?意思其实很简单,就是人要承认耶稣基督的主权,接受耶稣为主,才能得救。事实上,关于「主权救恩」的神学争论,是在近几十年才出现的。坦白说,在以往的世代,有哪个基督徒会辩称信耶稣可以不承认祂的主权?以前的人信主大都会承认耶稣为主的。可是到了现今的世代,有人因为过分强调神的恩典,就发明出一个理论,说人只要愿意信耶稣,肯认祂为救主,他便立即得救了,无须认祂为主。交出主权是在日后追求长进时才要学习的功课。他们将信主的人分了起码两个等级,就是信徒及门徒。当人一信主时,他便称为信徒或基督徒,这人已经是得救了。然而,信徒进一步追求长进,便要学习作门徒了。神对门徒的要求就不同于信徒。作信徒不须付出甚么代价,单单信就够了。作门徒就要付出代价了。这是他们基本的理论。我想弟兄姊妹在基督教圈子中多多少少也听到这些言论。然而,这些主张是否有圣经根据?让我们从圣经中仔细的探讨一下。

首先,圣经有没有将信主的人分为信徒、基督徒、门徒的等级?绝对没有。不错,圣经确是用信徒、基督徒、门徒、圣徒来形容信主的人,但这只是着重点有所不同而已,不是等级的不同。「信徒」着重点是信、「门徒」着重点是跟随及学习、「圣徒」着重点是成圣、「基督徒」着重点是与基督联合(「基督徒」一字直译是「基督人」)。圣经绝对没有说圣徒比基督徒长进,门徒比信徒高级的道理。举一个例,十二使徒一开首跟随主便称为「门徒」,不是刚信主时称「信徒」,信了主若干时日就改称「门徒」,没有这回事。再举一例,太8:21-22记载一事:「又有一个门徒对耶稣说:主阿,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亲。耶稣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跟从我吧!」这人还未正式跟从,但圣经已经说他是门徒,可见「门徒」不是比「信徒」更高一级。最明显的例子是在徒11:26:「他们足有一年的工夫和教会一同聚集,教训了许多人。门徒称为基督徒是从安提阿起首。」这些安提阿的信徒一早已经是门徒,然后才称为基督徒。那么「基督徒」是否比「门徒」高一等呢?当然不是。「基督徒」就是「门徒」,「门徒」就是「基督徒」,两者没有等级的分别。由此可见,「信徒」、「门徒」、「基督徒」、「圣徒」没有等级之分别,只是着重点有不同而已。

明白了这一点后,让我们再看主要求我们作门徒的代价:「耶稣又对众人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路9:23-24)。这是非常清楚的。我们要「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才可作主的门徒。这里不是说从信徒变为门徒要付出的代价(我们已经解过门徒及信徒是同义词),这里明明是说「得着生命」与「失丧生命」的问题,换句话说,主是说到救恩的问题。

有人认为主没有可能将福音说得这么难,要求这么高。真的不可能吗?主岂不是说「你们要努力进窄门」、「天国是努力进入的,努力的人就得着了」?主在马太福音第7章说得更加详细:「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有一位主日学同学曾问过我这个问题:究竟我们是先进窄门,然后走窄路,还是先走窄路,最后才进窄门?若我们进了窄门,不走窄路,会否得救?我的答复是:窄门与窄路根本是同一件事,都是指着救恩说的,因为是关乎永生永死的问题。你选择进窄门,就一定要走窄路。你拒绝走窄路,神不会容让你只进窄门而得救。窄门及窄路是一个整体,断没有进窄门之后却走阔路的道理,圣经明明说阔路是引到灭亡的。我们不要替圣经制造矛盾。这里主耶稣给我们一个传福音的好榜样。主不是单单说到信福音的好处,信福音的容易,待人信了之后,才告诉原来还要走窄路。主不会这样误导人。主一开始就说得清清楚楚,信主前后都要付代价。所以,祂要求人在信之前好好计算一下:

你们那一个要盖一座楼,不先坐下算计花费,能盖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见的人都笑话他,说:这个人开了工,却不能完工。或是一个王出去和别的王打仗,岂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万兵去敌那领二万兵来攻打他的吗﹖若是不能,就趁敌人还远的时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条款。这样,你们无论什么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14:28-33)

主在地上传福音时从来不会叫人先相信,然后才计算代价及交出主权。圣经记载了一件事:

耶稣出来行路的时候,有一个人跑来,跪在他面前,问他说:良善的夫子,我当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亏负人;当孝敬父母。他对耶稣说:夫子,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耶稣看着他,就爱他,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他听见这话,脸上就变了色,忧忧愁愁的走了,因为他的产业很多。耶稣周围一看,对门徒说: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门徒希奇他的话。耶稣又对他们说:小子,倚靠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门徒就分外希奇,对他说:这样谁能得救呢﹖耶稣看着他们,说:在人是不能,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可10:17-27)

这个少年富官在许多方面实在是值得嘉许的。第一,他很谦卑,肯跪在主前求问。第二,他道德高尚,圣经没有说他犯过甚么明显的罪。第三,他热心及认真的守诫命律法:「这一切从小都遵守了」。第四,他渴慕永恒的事。这么「有心」的人,在我们今天的教会圈子里,应该很容易便信到主。请问你会怎样向这位慕道者传福音?会否叫他单单接受耶稣作救主就可以了?然而,主没有直接叫他信祂是救主(当然他要认耶稣为救主),主也不是叫他认罪(当然他要承认自己有罪),主乃是叫他变卖一切跟从祂。为甚么?因为察看人心的主知道他真正的问题。他最大的问题不是不愿信及不认罪,乃是不肯交出他的钱财,即是他对钱财的主权:「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太6:24)。他爱钱财,过于爱神,神就拒绝这个人。这是一个悲痛的故事,发人深省。有人说主从来不拒绝到祂跟前来的人,这人就是一个例外。主拒绝了这个不肯交出主权的人。(主今日不是要每一个信主的人变卖所有钱财,祂乃是要考验我们是否爱钱财过于爱祂!)

若是这样,谁人能得救?相信彼得的问题也是我们各人心里的疑问。「在人是不能,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就是主的答复。人得救永远是一件神迹,只有神能够做,人是不能的。既是这样,我们又何必自作聪明将福音的要求降到低无可低的地步,以为这样做是帮了神一把呢?人信主本来是一件神迹,是神改变人心的奇妙工作,却给现今的人弄到毫无惊喜可言,出发点完全是为了迁就人的心理,不是为着神的荣耀。你以为按圣经的标准及主的榜样传福音就没有人信主吗?在过往的世代,千千万万的人已经信了,为主殉道的人前仆后继。这都是神伟大的作为,是祂感动人甘心献上生命而信的神迹。我们今天的信徒不再信这神迹吗?

初期使徒及教会的榜样亦清楚表明他们传福音是传「耶稣是主」。保罗说:「你若口里认耶稣为,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10:9)。这节圣经明明的说,我们要认耶稣为「主」,才能得救。保罗在腓立比监牢向狱卒传福音,说:「他们说:当信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16:31)。彼得传福音时也是这样:「故此,以色列全家当确实的知道,你们钉在十字架上的这位耶稣,神已经立他为,为基督了」(徒2:36);「神且用右手将他高举,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以色列人」(徒5:31)。其他的门徒也是这样传耶稣为主:「但内中有居比路和古利奈人,他们到了安提阿也向希利尼人传讲耶稣」(徒11:20)

有人认为哥林多教会确实有些不长进的基督徒。这些信徒可能是信主而没有交出主权的例子吧。然而,我却认为不然。那些软弱的哥林多信徒的确是不长进,但这并不表示他们信之时没有交出主权。交出主权是指让耶稣作主的心志而已。我们都承认,我们信主前要先悔改,但这个悔改不是指我们要将一切不好的行为全改好了才信,乃是指当你信主时必须有一个愿意悔改的心,有了这个心志(不是行为),我们便可以信主了。照样,我们信主之时,我们也必须将主权交出,让耶稣掌权,不是将每一件事实际具体地交出才能信主。最主要乃是那个交出主权的「心志」。我们承认我们都是软弱的人,信主之后一样会犯罪,所以我们要不断地悔改。但这个持续不断的悔改不表示我们当初信主的悔改不是真正的悔改。照样,我们在信主时交出主权,信主之后还会发现里面有许许多多的「己」。所以我们要天天学习舍己及背十字架,但这并不表示当初信主时的交出主权不是真实的。从哥林多后书看,我们知道那些软弱的哥林多信徒是愿意悔改的,这就证明他们确实有尊重主话及让主掌权的心。所以,最大的问题,不是信主之后我们还有许许多多的己要对付,要交出。这的确是事实。最大的问题乃是,在今天的基督教中,有许多人在表示信主之时根本没有计算代价,根本没有打算将自己的主权交出来。他们只要耶稣作救主,而不要耶稣作他们的主人。他们故意拒绝交出主权,不让主为主为王,恕我这样说,他们就像那少年富官一样,并没有真正重生得救。被誉为二十世纪先知的陶恕先生说:

罪的根源就是反叛律法及反叛神。罪人岂不是说:我属于我自己。我不会向任何人归降,除非是我自己选择。这就是罪的本质了。所以在悔改时,我们要扭转这个关系,并全然降服于主的话及主的旨意之下,作顺命的儿女。我们没有根据相信我们能轻率及随便地到主跟前,说:我来是得着帮助的,主耶稣。我知道你是救主,所以我打算相信而被拯救,然后我会转身而去,待将来有时间才去想想关于主权、归降及顺服的事吧。

我警告你,你不能这样就得着主的帮助,因为主不会拯救那些不受祂命令的人。祂不能把祂的职任分割。你不能相信一半的基督。我们要照祂的所是接受祂—受膏的救主及主宰,就是那位万王之王,万主之主。(A. W. Tozer, I Call It Heresy (Camp Hill:Christian Publications, 1974), pp. 9, 14-16. 18-20).

最后,请容我向那些自以为「信主」,但其实从未正式交出主权的人说几句话。我以上这番话,不是要定你们的罪,更加不是叫你灰心离开。我乃是想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我们将自己生命及主权归给神,绝对是合情合理的事。祂本来就是主,就是君王,是祂创造天地万物,并且统管万有的大能者。你是祂造的,为甚么祂不能作你的主人呢?然而,祂不单是造你出来,祂更是用自己的血将你买赎回来:「知道你们得赎,脱去你们祖宗所传流虚妄的行为,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1:18-19);「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林前6:20)。这位创造天地万物,统管万有的主为你流血,用无尽的爱召你来归祂,你为甚么不肯让祂作心中的王?祂对你的爱毫无保留,舍弃性命来救你,你却对主事事保留,不肯将主权交出,这是甚么理?

我曾舍命为你,我血为你流出,

救你从死复起,使你罪过得赎。

为你为你我命曾舍,你舍何事为我?

我离父家天庭,撇下荣耀宝座,

来此暗世尘瀛,饱尝孤单漂泊。

为你为你天家曾舍,你舍何福为我?

为你饱尝苦痛,口舌难以形容,

忍受枪刺鞭伤,救你脱离死亡。

为你为你忍受一切,你受何苦为我?

我从天庭父家,谦卑屈尊降下,

带来完备救恩,并我宽容怜悯。

向你向你厚恩曾施,你将何物献我?

「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并且他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林后5:14-15)。难道基督为你舍身的爱对你一点激励都没有?你以为我们的主是严苛及忍心的主人,没有种的要我们去收,见我们愁苦祂就快乐?你看错了。我愿意为祂作见证:我的主是好主人,一生一世作祂的仆人是我最大的福气。给我一千万个世界来换祂,我也不舍不得离开祂的轭。祂对我这么好,祂从来不亏负我,我何忍心负祂?

我主耶稣是我万有,

我要忠诚随祂,

祂之于我何等信实,

我何忍心负祂;

步祂后尘,我才安心,

思念十架事事殷勤;

跟随祂行,不计富贫,

祂是良友。

我的主不勉强你一定要跟随祂,事实上主耶稣传道的初期有成千上万的人跟随祂,但当祂向他们说了一些难于接受的话,所有人差不多走光了,只剩下十二个门徒。然而,主没有半点强留他们的意思,只轻轻的问:「你们也要去吗﹖」今天主也是照样的问你,「你们也要去吗﹖」主没有降低福音的要求,没有隐瞒跟从主的难处,祂更加没有强逼你。祂只要求你好好的思想及计算。你的答复如何?千千万万的人已经义无反顾地作出了决定,亦有许多人「忧忧愁愁的走了」。你的选择如何?甚愿你的答复,如彼得的答复一様:「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

因信称义

周子坚

「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创15:6)

「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1:17)

「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罗4:6-8)

「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3:24)

相信每一个真正得救的基督徒,都一定听过并已接受「因信称义」这个道理。这教义是基督教的核心教义,是马丁路德改教时期与天主教抗争所高举的重要真理。简单来说,因信称义就是人单单相信,神就称(或算)那人为义,宣判为无罪,成为义人,将来不会被神定罪及刑罚。这道理表面上很清楚明白,但仍有不少教派因为没有对「因信称义」正确的了解,就发生了不少很严重的问题。现在让我们较深入地看看「因信称义」的意思。

我们将「因信称义」分作两部分看。

「因信」

甚么是信心?

信心是称义的条件或媒介。信,神就称你为义。不信,就不能称义。这是非常清楚的。但甚么是信心呢?信心不是心理学所说的自信,即相信自己有能力去作某些事(但结果可能作不来);也不是纯粹个人的感觉,像你觉得今天工作会很顺利(但结果可能到处碰壁);也不是一种没有根据的主观愿望,像你相信明天一定会晴天(但事实未必如此,可能是阴天或雨天)。

圣经给信心一个最好的解释是在来11:1:「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所望之事,即是未发生的事。一般来说,某件事还未发生,按人看来还有很多变数,怎能说是事实呢?同样地,按人的经验,我们通常只会接受眼见的事物。就算我们不是亲眼见过,但总有别人曾经见过,然后忠实地说给我们听。但从没有人见过的事,或见过但没法直接告诉我们的事(如已在天家的圣徒),我们怎能如此确定呢?究竟那些「所望之事」及「未见之事」是甚么,叫我们能如此确信呢?

我们信甚么?

其实,「所望之事」及「未见之事」,就是神所说的话。「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如经上所记: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只是人没有都听从福音,因为以赛亚说:主阿,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10:14-17)。这段经文说出人信福音的几个步骤:人要信、就要先听;要听就要有人去传。传甚么呢?就是传基督的话,即是圣经。所以简单来说,神要我们相信的那些事,虽是还未发生,眼也不能见,因为是圣经的话,是神说的,所以我们就接受,并且深信是那些事就是实底及确据。举例说,圣经说主耶稣会再来,我们身体会复活,将来有新天新地,这些事还未发生,也看不见,但圣经既是这样说,就必然会发生,因为神不能说谎。

以下是一些构成基督教正统信仰的基本要道,信徒必须如此相信,缺一不可:

  • 我们要相信神的独一真神。(约17:3)
  • 我们要相信神差祂儿子来世上拯救我们。(约3:16)
  • 我们要相信耶稣基督就是神的儿子。(约20:31)
  • 我们要相信父、子、圣灵的三而一的神,是同等同尊的。(太28:19)
  • 我们要相信耶稣基督是圣灵感孕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太1:23)
  • 我们要相信耶稣基督是完全人又是完全神。(罗9:5)
  • 我们要相信耶稣基督完全没有罪。(约一3:5)
  • 我们要相信耶稣基督为我们钉十字架,担当我们的罪。(彼前2:24)
  • 我们要相信耶稣基督死后三日肉身复活,之后升天,现坐在父神宝座的右边。(林前15:4;来1:3)
  • 我们相信耶稣基督升天后差遣圣灵来,居住在信徒心里。(徒2:1-4;加3:2)
  • 我们要相信耶稣基督会肉身再来。(徒1:11)

为甚么信心这样重要?

为甚么神定规要「因信称义」,却不以其他因素称义,像「因爱称义」?为甚么神这么重视信心?第一个原因是,一切属灵的恩典,都是以信心入门的:「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加5:6);「但愿使人有盼望的神,因信将诸般的喜乐、平安充满你们的心,使你们借着圣灵的能力大有盼望。」(罗15:13)。是信心引进仁爱、喜乐及平安等恩典,所以信心是首先的。第二,来11:6说「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为甚么没有信心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呢?因为当你不信圣经的话,就是不信那位向你说话的神。你不信祂,就是你以为祂是说谎的,或信口雌黄,应许过的事不能成就,这是对神一种极大的诬诬蔑及冒犯:「神非人,必不致说谎,也非人子,必不致后悔。他说话岂不照着行呢﹖他发言岂不要成就呢﹖」(民23:19)。我们这样微小的受造之物,竟然质疑这位至高无上的永生神,这是何等得罪神呢!相反,我们相信神的话的时候,我们就承认祂是永在的(祂是),祂是全能的(祂有能力去成就祂说过的事),祂是信实的(祂必成就祂对我们的应许,不会反悔),祂也是公义及爱人的神(因为祂应许赏赐那寻求他的人)。当我们这样承认神时,祂就得着荣耀及喜悦。

信心从何而来?

圣经清楚说明,信心是神所赐的。彼后1:1说:「作耶稣基督仆人和使徒的西门彼得写信给那因我们的神和救主耶稣基督之义,与我们同得一样宝贵信心的人。」;来12:2说:「仰望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耶稣」;以弗所书2:8-9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有人认为「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的「恩」是出于神,之后的「信」却是出于人,或部分出于人。这样解经大有问题。第一,若得救的恩典不包括信心,人还是要靠自己的信心才能得救,为甚么经文说「这不是出于自己」?若这个「不是出于自己」不是指着恩典,而是指着信心,那么不就证明信心不是出于自己吗?所以不论「不是出于自己」这句话怎様配搭,人得救都不是出于自己。第二,经文说「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信」与「这并不是出于自己」是前后连接的。若「这并不是出于自己」是指前面的「恩」,这样说一来文法不通,二来为何神不干脆把「恩」及「信」的位置对调,如「我们得救是因着信,也本乎恩,这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第三,若说「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不是指信心,而是指恩典,这明显是循环论证,因为「恩典」这个字的意思已经表明是神所赐了。有谁不知道恩典是出于神,不是出于人?「恩典是神所赐的」这句话就像说「圆形是圆的」,是多余的。相反,有人以为信心是出于人,所以保罗就解释信心是神赐的,不是出于我们,所以我们不要自夸,这样解经才合理。第四,经文的目的是叫人不可自夸,那么经文最自然的解释当然是整个救恩都是出于神,所以人才不能自夸。但若只有「恩」是出于神,「信」却是出于人,那么为甚么人不可以自夸?他不是用自己的信心来自救吗?但若信心都是出于神,人就完完全全不能自夸。这样解经才符合经文的原意。

有人认为圣经记载一些人运用信心,之后得着神帮助及赞许的例子,证明人本身是有信心的。但用这些例子来判断人可以凭自己的信心得救是过分草率。第一,圣经记载这些信心事件,目的只是用来鼓励人要对神有信心及运用信心,不是要人妄自推测信心的来源。我们要信神,这是我们的责任,但信心是神赐的,这是神的主权,我们不能过问神。在人的角度看,这两方面的真理虽难完全融合,但我们也必须接受。不可只选择接受一面的道理,而否定另一面的道理。好像神吩咐世人要悔改,悔改是人的责任,但另一面,圣经明明说,悔改的心是神所赐的:「神且用右手将他高举,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以色列人。」(徒5:31);「用温柔劝戒那抵挡的人,或者神给他们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提后2:25)。神没有必要将祂的主权及拣选的奥秘向我们透露,但神却多次多方向我们表明信靠祂而得着的恩典及福气。这点已经足够了。祂称赞及帮助对祂有信心的人,目的是要鼓励我们相信及顺服祂,不是要我们自夸,以为信心是出于自己。从人的角度看,信心的运用是出于人自己,但从神的角度看,一切美善的恩赐都是神赐的(雅1:17),神要得着一切的荣耀。我们绝对不可因为用惯了人的角度去看事情,就否定神是赐信心的主。

「称义」

甚么是称义?

当我们悔改相信主的时候,神就因着耶稣基督十架上的功劳称(或算 “count, impute”)我们为义,不定我们的罪,我们就得救了:「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1:17);「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加2:16)。称义还有另一方面的意义。罗3:22说:「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不单是「称」,还有「加给」。神不单在地位上称我们为义,祂也实实在在将祂的义加在我们身上。这是我们与主合一的结果,祂的义成为我们的义。

提倡保罗新观人士企图将称义另作别解。他们指称义不是关于罪或公义,它只是指成为圣约家庭一分子的宣告。他们说保罗在罗马书说的因信称义,是指犹太人因信宣告他们与外邦人一同是圣约家庭的一员,大家不分彼此了。但在这个宣告之前,那些守律法的犹太人也是得救的!整本罗马书主要不是谈及救恩的问题,而是针对犹太信徒与外邦信徒彼此之间的关系!到底提倡保罗新观的人是根据甚么来发明这些道理呢?不是根据圣经本身,而是根据他们对当时的文化研究!他们宣称他们对当时的犹太人的文化有更准确的发现,所以信徒应按他们的新发现来重解罗马书因信称义的教义!对于以上的讲法,我们是绝对的反对。为甚么?第一,这些二十一世纪的外邦信徒凭甚么证明他们对当时文化的了解会比二千年来的历史学家及圣经学者更准确?若首几个世纪的人都没有提出这个理论,二千年后的人有甚么资格提出那些人没有发现的事实?第二,这个原因更为重要:我们根本不能单用文化来解释圣经,我们乃是以圣经解释圣经。有时,知道某些事的文化背景确能帮助我们了解经文,但这只是作为辅助而已,绝对不能用任何文化研究把明显的经文另作解释。圣经完全没有说过称义是关于圣约家庭中的地位问题,却清楚明确地表明称义是关于神除去我们的罪及解决我们罪人地位的问题:「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罗4:6-8)。称义就是「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么明显的解释,提倡保罗新观的人竟然想用所谓的「文化研究」推翻,企图用无知的言语使神的旨意暗昧不明,这是何等的胆大狂妄!

因信称义是新约才有的道理吗?

不是的。因信称义之理在旧约时已经有了:「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创15:6);「惟义人因信得生。」(哈2:4);「凡心里没有诡诈、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诗32:2)。希伯来书11章整章都是谈到旧约时代的信心伟人(亚伯、以诺、亚伯拉罕、雅各、约瑟、摩西等):「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证据。」(来11:39)。旧约时代因信称义的道理不明显,因为主耶稣还未降世,律法书上的律例典章只是影儿、如献祭的祭物及大祭司都明显是预表耶稣基督,虽旧约经文没有明说出来,但只要以色列凭信心照遵行神的启示去行,一样可以得救的。亚伯拉罕、雅各、摩西、大卫等都曾犯过罪,不可能凭自己的行为称义,他们都是因信称义的。

信心要加上行为才称义吗?

圣经清楚明确地说不需要:「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罗4:4-5);「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2:16);「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

「基督教会」(Church of Christ)主张信徒要受洗才得救,是不合乎圣经。洗礼明明是行为,所以洗礼绝不是得救的条件。他们引用可16:16来支持他们的论点:「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但这节经文不是说「信要加上受洗才能得救」,因为下半节明明说不信的才被定罪,没有说信而不受洗的,必被定罪。可见受洗不是不可缺的条件。若你同时作两件事,之后就有一个结果,这不表示缺了一样,那个结果就不会发生。若我说夏天在家中开了(空调),然后坐在沙发上,我就觉很凉快,这是表示我若单单开冷气,不坐在沙发上,我就不会凉快?我一定要坐在沙发上才会觉得凉快吗?其实凉快不凉快,关键只在乎那冷气机是否开了。照样,我们称义得救,关键只在乎我们是否相信,不在乎我们是否受洗。若受洗是得救必要的条件之一,那保罗就是严重的失职。他在哥林多前书明明说神差遣他不是为了施洗,他只为过极少的人施洗,而且在他的书信中(罗马书、加拉太书、以弗所书),他只强调「因信称义」,他从来没有说「因信受洗称义」。当然,受洗是信徒信主后应该作的,因为是主的吩咐,信徒信主后应该作的还有其他,如读经、祷告、传福音、领圣餐等,难道这些都是得救的条件?

天主教说:「若有人说,其中教导罪人唯独因信称义,意思是:如要得到称义的恩典,并不需要其他东西的合作,而他亦丝毫不需要凭自己意志的行动,使自己作好预备和部署–让他受到咒诅。」(Council of Trent, canon 9, sess.6);「若有人说新律法的圣礼只是表记而非救赎的必须,以致人不需它也不须要渴求它;人只须单藉因信称义到达神那里,让他受到咒诅。」(Council of Trent, canon 4, sess. 7)。天主教的教导是除了信心之外,还要加上洗礼,以及许多其他圣礼(如弥撒、告解等),人才能得救。若不常守着这些礼,就不能直接去天堂,而是去炼狱。明显地,天主教不接受圣经所说的唯独因信称义。他们的救恩论出了极严重的问题,与福音派的救恩论根本不同。凡教导人要靠任何形式的行为(包括圣礼)才得救的,就是异端。

要靠好行为来维持称义吗?

曾经与安息日会的信徒辩论。他一开口便说安息日会不是异端,因为他们也相信因信称义。我问他一个人因信称义之后,是否需要守十诫来维持。他没有直接回答,却反问我难道信了主的人就可以随便犯罪吗?但不应犯罪与守十诫来维持救恩是两件事。由此可见,安息日会的「因信称义」,不是因信「永远」称义,而是开始时因信称义,信了之后就要靠守十诫维持称义。其实这是变相的靠行为得救。当然我们认为一个人真心悔改信主后,是不应随便犯罪,但若他是真实的相信,真正地重生及称义,他就不会因信主后所犯的罪而灭亡,因为信徒实在仍有犯罪的可能,因我们仍有罪性。信徒更加不会因为不守所谓的「安息日」(星期六)而失去救恩。我们相信救恩是永远的,即是「一次(真)得救,永远得救」。真正得救的人是不会随便犯罪的,因为神的生命在他里面,圣灵会结出仁义的果子。但信徒不是靠那些好行为维持得救:「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罗1:17)。

为甚么神不要我们靠行为称义?

有八个原因:

1. 人本性是污秽的

「这样在神面前,人怎能称义﹖妇人所生的怎能洁净﹖」(伯25:4)

「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51:5)

2. 人不能全守律法

「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加3:11)

「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2:10)

3. 人的义不能达到神标准

「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64:6)

有位清教徒说:「就是我们悔改的眼泪,也需要主的血洁净。」

4. 靠行为称义是工价,不是恩典

「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罗4:4-6)

5. 靠行为称义人会自夸

「既是这样,那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罗3:27)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

6. 靠行为得救使基督徒然死

「我不废掉神的恩;义若是借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2:21)

7. 基督救赎的功效完全足够

「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从此,等候他仇敌成了他的脚凳。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10:12-14)

「何况基督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他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除去你们的死行(dead works),使你们事奉那永生神吗﹖」(来9:14)

8. 神要我们只夸基督

「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加6:14)

「但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如经上所记:夸口的,当指着主夸口。」(林前1:30-31)

总括来说,「因信称义」是基督教最核心的教义之一,若否定或篡改了这个教义,我们就彷佛重回以前天主教掌权的宗教黑暗时代,基督一次献上自己的宝血功效被抹煞,人要靠行为、靠功德称义,所有福音顿成祸音,得救的确据完全消失,神的恩典被人的功劳代替,神的荣耀被人的自夸所遮蔽,传这些道理的人受咒诅是应当的!请再听保罗的严厉话:

「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1:8-9)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3:10)

「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加5:4)

然而,那些真正明白及爱慕「因信称义」道理之人,我们要永远高唱:

我主耶稣是我的义,我的美丽,我的锦衣;

在宝座前服此盛装,我能抬头欢乐歌唱。

藉你宝血,我已脱去,我罪与过,我耻与惧;

审判大日我敢站立,谁能控告主所称义?

这件白衣永远不变,在那新造无穷时间;

岁月不能改其美艳,基督白衣永远新鲜。

直到宝座见你荣耀,我们仍要以你自骄:

我的美丽,我的锦衣,我主耶稣是我的义。

悔改的真义

周子坚

「他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16:8)

我们从主的说话看见,圣灵在重生一个人之前,必须在他心里作审判的工作。圣灵会叫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换句话说,人在重生得救之前,人必须先对罪有自责的感觉。他必须对罪难过,并且有一个悔改的心,然后才能相信接受主的救恩。「因为依着神的意思忧愁,就生出没有后悔的懊悔来,以致得救。」(林后7:10)。历世历代以来,悔改都是福音信息的一部分。不是因为悔改本身有甚么功效,也不是悔改本身能使人得救。我们得救完全是因着主耶稣基督的救赎。我们是单单的因信而称义。然而,我们需要信甚么呢?最直接的答案就是信耶稣为我们救主及生命之主。基督耶稣降世,为了拯救罪人。若我们不觉得自己有罪,不承认自己是罪人,那么主耶稣是作谁人的救主呢?「我来本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5:32)。况且若人不觉得有罪,他不会觉得有需要信耶稣,因为「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可2:17)。

此外,基督也是我们生命的主。基督拯救我们,是要作我们的君王。我们是被祂的血买赎回来的,我们是属于基督的,我们的主权已经交给了祂。若人不愿回转悔改,即他心里仍与祂为敌,请问这些人仍可被视为相信基督吗?当然不可了。所以,我们在传福音的时候,在提及主的救赎工作之前,必须提到人的罪。圣灵在人心里作工,叫他为罪自责,叫他知道自己得罪神,需要神的赦免,否则将来要面对神的审判。之后,我们再带出神的怜悯及耶稣基督的救恩,并呼召人回转及悔改,相信并接受福音。人对罪的认识及反应往往是人接受福音及耶稣基督的关键。

然而,现在越来越多神学界人士及教会领袖主张传福音时不要强调罪,甚至不需提及罪。以下是一位有名的神学院院长对罪的看法:

许多人(包括教内或教外的)误以为,基督教的中心信息是宣告世人都犯了罪,每个人都是罪人。这其实是不正确的。无疑每个人的确是罪人,世上也没有任何人可以在上帝跟前堪称圣人、义人,但这个论断仅是基督福音的前提,而不是福音的内容本身。耶稣曾说过,祂之来到人间,不是为了要宣判人的罪,乃是为了要赦免人的罪,并且拯救那些陷在罪中无法自拔的罪人。是赦罪而非定罪,才构成「福音」是「福音」而非「祸」音。

要证明人人均是罪人是没有意思的。不管我们对罪是否具有相同的理解,总可以在自己的生命深处发现罪的存在:无穷的欲望、贪婪和野心,对人的嫉妒、恼恨的苦毒等。…所以,我们根本不用证明罪的存在,也毋须指证人是罪人,没有人会怀疑罪的存在。[1]

根据以上的说话,作者认为指出人的罪不是福音信息的一部分,传福音时也「毋须指证人是罪人」,因为「没有人会怀疑罪的存在」。这种说法不只是他一人所提倡,另一位华人神学家也有相同的论调。他主张信徒不应过分强调罪,只需去认定神的爱。过分强调罪会「把人的地位无限度地贬低」及「造成自我形像日渐低落」。[2]我们看到福音派中一些布道家亦真是这样传福音,越来越少在布道时谈到罪或指出人是罪人。取而代之是用投其所好(seeker friendly)、讨人喜欢的说话带出神的慈爱、神的恩典等等所谓「正面」的信息来吸引人信主。我认为这个主张及做法既不是前人的榜样,也没有圣经的根据,明显是近代心理学及世俗哲学及神学衍生出来的思想。

首先,为甚么指出罪不是福音信息的一部分?难道诊症不是整个治疗的一部分?事实上,没有经过细心详尽的诊断而轻率地作出治疗是极其危险的。按照圣经所说,福音绝不是单单指着「因信得救」的道理而已。约翰麦克阿瑟(John F. MacArthur)说:

当我们谈到「福音」,我们通常想到的是救恩的信息—福音当然是这样。但它不只是四五点关于救恩的真理而已。福音—从保罗及使徒使用这个词的用意来看—是包括一切关乎基督的真理(参罗1:1-6; 林前15:3-11)。它不只是停留于重生及因信称义的那刻,也包括所有其他关于救恩的真理,从成圣到得荣耀。因此,福音的重要性不是在重生之后便终止了。它的应用是在整个基督徒的历程中。当保罗及其他新约作者谈及「传福音」时,他们并不是单指着向不信的人传讲(参罗1:15节)。[3]

哥林多前书十五章清楚的说:「弟兄们,我如今把先前所传给你们的福音告诉你们知道;这福音你们也领受了,又靠着站立得住,并且你们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传给你们的,就必因这福音得救。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林前15:1-4)。请问以上谈及福音内容的经文有否提及罪呢?事实上,在整段经文中,我们看到基督的受死、埋葬及复活的原因正正就是这个:为我们的罪。若传福音不提及罪,人怎样知道他们因何要信主?若传福音不强调罪的势力及其可怕,又怎能有效地带出神的恩典及神的爱?我们说神爱世人。神怎样爱我们?神差祂儿子降世为我们死。为甚么基督要为我们死呢?因为要替我们赎罪。罪真是这样严重及可怕,甚至要神的儿子死?你会怎样回答呢?事实是,更深入地认识罪的本质及罪所带来的后果,才能更深刻地体会神对我们的爱是何等的伟大,祂的恩典是何等的奇妙!「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7-8);「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罗5:20)。钟马田说:

只有当我们真正明白罪的本质时,我们才能明白救恩真正的本质。所以若有人说,我们只要看积极的一面,别管消极面,别谈到罪,我们只想知道神的爱和积极的东西,这样说真是愚不可及。你若不了解消极面,就无法了解积极面。使徒也不断强调这一点。要衡量神的爱,在你往上看以前,一定得先降下去。你不是在某一个层面往上走;你得先从地牢里带上来,除非你知道如何衡量地牢的深度,否则你只是衡量了一半的爱。[4]

有人将讲论人的罪与讲论神的爱对立起来,好像是水火不容的,其实两者并没有冲突。我们传福音时一方面可以强调罪,另一方面又可以强调神的爱。事实告诉我们,若不清楚地向罪人指出罪及它的严重性,使他们知道自己真正的需要,以后再说甚么的「好消息」对他们也没有用处。薜华(Francis A. Schaeffer)说:

有些人常常问我这个问题:若你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真正相信现代主义的人,而你只有一小时向他陈述福音,你会怎样做?我不止一次这样回答说:我会用四十五至五十分钟讲述负面的事,向他显明他真正的难处—向他指明他比他想象的死更死;指出他不只像二十世纪的人所以为的死(在今生没有成就感)死了,他更是在道德上死了,因为他与永存的神隔绝了。然后我会用十至十五分钟谈及福音。而我相信对于那些信现代主义的人,这方法往往是正确的,因为我们通常需要用较长的时间来使人明白负面的事。而除非他明白到甚么是错误的,他就未作好准备去聆听及领会正面的事。我相信我们今天大部分的福音及个人工作都是不清不楚的,因为我们太焦急去得着结果,不让人去明白他们属灵疾病的真正起因,就是在神面前那真实道德上的罪,不单单是心理上的罪疚感。[5]

圣经清楚吩咐人要悔改,在新约已经有超过五十次之多。施洗约翰叫人悔改:「那时,有施洗的约翰出来,在犹太的旷野传道,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太3:1-2);彼得叫人悔改:「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徒2:38);保罗叫人悔改:「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神并不监察,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徒17:30)。主耶稣自己亦叫人悔改:「从那时候耶稣就传起道来,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太4:17)。若传福音时不讲罪,世人悔改甚么呢?不悔改怎能信福音?「日期满了,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可1:15)。

甚么是悔改?悔改就是从罪恶、不信及自我中心转回过来归服神。慕迪(D. L. Moody)说:

人们对于甚么是真正的悔改这个问题上产生许多困难。若你问他们悔改是甚么,他们会告诉你是「感到后悔」。若你问一位先生他有没有悔改,他会告诉你:「噢,有的;我大体上对我的罪感到后悔。」那不是悔改。悔改比后悔多了一些东西。悔改是离弃罪,转向义。我打算在主日讲解以赛亚书那节经文:「恶人当离弃自己的道路;不义的人当除掉自己的意念。」悔改就是这个意思了。若有人不肯离弃他的罪,他就不会被神接纳;若义不能使人从坏转好,它就不是真正的义。[6]

该作者用来支持他「毋须指证人是罪人」的理论的圣经根据是非常薄弱的。他说「耶稣曾说过,祂之来到人间,不是为了要宣判人的罪,乃是为了要赦免人的罪」。我们都同意耶稣降世主要不是为了宣判人的罪,祂来主要是叫人因祂得救,但祂也曾多次呼召罪人悔改(太4:17;可1:15;可6:12;路5:32;路13:3;路15:7;路24:47)。祂有时甚至用极重审判的语气来警告那些不肯悔改的人:「哥拉汛哪,你有祸了!伯赛大阿,你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但我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推罗、西顿所受的,比你们还容易受呢!迦百农阿,你已经升到天上,将来必坠落阴间;因为在你那里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所多玛,他还可以存到今日。但我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所多玛所受的,比你还容易受呢!」(太11:21-24);「你们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芸香并各样菜蔬献上十分之一,那公义和爱神的事反倒不行了。这原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你们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喜爱会堂里的首位,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你们的安。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如同不显露的坟墓,走在上面的人并不知道。…你们律法师也有祸了!因为你们把难担的担子放在人身上,自己一个指头却不肯动。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修造先知的坟墓,那先知正是你们的祖宗所杀的。可见你们祖宗所做的事,你们又证明又喜欢;因为他们杀了先知,你们修造先知的坟墓。…你们律法师有祸了!因为你们把知识的钥匙夺了去,自己不进去,正要进去的人你们也阻挡他们。」(路11:42-52)。基督降世的主要目的着实不是为了定人的罪,不是因为定罪这部分可有可无,而是因为人一早已经被神定罪了:「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3:18)。换句话说,耶稣作为一个拯救者来到世上,他的主要工作就不是四出审判人的罪,好像在未审判以先他们就没有罪似的。祂乃是直接指出他们已经被神定罪的事实,并呼吁他们悔改得生,否则他们都要一同灭亡!(参路13:1-5)。

该作者说:「我们根本不用证明罪的存在,也毋须指证人是罪人,没有人会怀疑罪的存在。」若果真是如此,那么旧约先知、施洗约翰、使徒们,以及主耶稣呼召人悔改的用意何在?保罗提醒提摩太要用「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提后4:2)有甚么意义?圣灵「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16:8)有何意思?难道旧约先知、施洗约翰、使徒,主耶稣及圣灵所作的都是多此一举,反正人心里一早已知道自己有罪?这样的想法实在是荒谬的。事实是,人笼统地知道人人都有罪,与他真心感觉及承认自己是一个得罪神的罪人,需要神的怜悯及救恩,是两码子的事。圣经多处指出人有不知道自己犯罪得罪神的可能:「谁能知道自己的错失呢?愿你赦免我隐而未现的过错。」(诗19:12);「在他们身上,正应了以赛亚的预言,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太13:14-15);「当下耶稣说:父阿!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路23:34);「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神并不监察,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徒17:30);「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罗3:10-11);「这样,我们可说甚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罗7:7);「因为不知道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了。」(罗10:3)。在旧约中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大卫。请问大卫在犯奸淫及杀人的时候,知不知道自己是在犯罪?难道他连十诫也没有读过?但为何他在犯罪之时及之后好像若无其事似的,直至神透过先知拿单直接指出他的罪时,他才痛悔地认罪?答案就是当大卫故意犯罪的时候,他的良心已经麻木失去知觉了。直至先知用神的话责备他时,他的良心才苏醒过来。

在传福音时强调罪是必须的,目的是要指出人犯罪得罪神的事实,指出人自以为义的心态,指出犯罪带来的结果及人不能靠自己力量得救的无助,最后才带出叫人安慰及喜乐的好消息。传福音时强调罪不是希望他们凭自己能力改过,乃是盼望圣灵透过神的道叫人心里知罪及自责,并明白罪的严重性,使他们生发一个呼求神拯救的心。约翰麦克阿瑟说:

现今的教会认为救恩只是得着永生,并不一定能将罪人从罪恶的捆绑中释放出来。我们说神爱他们及为他们预备了一个奇妙的人生计划,但这只是真理的一半。神也恨恶罪及定意用永刑来惩罚不悔改的罪人。在任何福音陈述中隐藏这些事实,就不是完整的福音。任何不能解释及针对个人罪恶的严重性的信息,就是有缺憾的福音信息。任何不能改变罪人的生活方式及犯罪心态的「救恩」,就不是神话语所说及的救恩。

对于救恩来说,罪绝对不是一个外围的问题;它乃是一个核心问题。事实是,基督教信息中一个独特的元素就是耶稣基督赦免及征服我们的罪。在福音带出的所有事实中,没有一个比神打破那罪恶奴役锁轭之消息更加奇妙。这个真理是基督教信息的中心及命脉。任何撇开这个真理的信息不能算是耶稣基督的福音。[7]

在以往教会的大复兴时期中所传讲的主要信息都是关于罪的,如十八世纪的爱德华滋(其最著名讲章为〈罪人在忿怒的神手中〉)及上一个世纪我国的宋尚节博士,他们都是讲罪著名的。许多听众都因着这些信息而痛悔落泪,认罪悔改,带来了灵性极大的复苏,引进了教会极大的复兴。这些都是历史事实。何故今日竟有人认为传福音不需要讲罪? 

另外,现今的布道信息中也很少提及人要交出主权。基督徒常常称耶稣基督为「主耶稣」。但许多人都没有注意到,当我们说「主耶稣」这个名称时,我们是在承认耶稣为「主」。耶稣是主,相信没有基督徒会反对。但有人主张在传福音时,只需告诉罪人他们只需接受耶稣为「救主」便可以得救,是否承认耶稣为「主」则与救恩无关。这样的讲法在现今基督教中相当普遍。但这个理论是非常错误的,耶稣基督既是救主,同时又是生命之主,两者绝对不能分割的。一个人不能单单接受基督为救主,却拒绝交出主权让祂作生命的主,而以为自己是得救的。神没有给我们权柄将基督的职分硬生生地分割。「你若口里认耶稣为,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10:9);「当信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16:31)司布真(C.H. Spurgeon)说:

有些人似乎愿意接受基督作救主,却不愿接受祂为主。他们也许不会明显地说出来,但行为往往比说话来得直接,他们实际所行的已经表明真相了。这些人谈及他们在基督里的信心,但他们的信心却没有行为来引证,这是何等的令人伤心。有些人甚至认为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恩典之约了。然而,我们却看不到恩典在他们生活中的可靠凭据,只看到罪恶满溢的证明!我不能想象有人真正接受基督作救主,却不接受祂为主的可能。…我们不能只接受基督为救主,而不让祂作我们的王,因为救恩的一大部分是将我们从罪恶权势中救出来,而我们能够在撒但权势下被解救的唯一途径,就是降服在基督的王权下。…若罪恶真的被赦免了,罪人就不可能像从前一般的生活,否则他就不是真正的得救。[8]

今天许多布道会,讲员都不会叫人交出主权或承认耶稣为生命之主,何解?答案很明显,就是要「讨人喜悦」(帖前2:4)。只强调有一位神很爱你,很愿意救你及帮助你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都是很多人喜欢听的道理。但当你要求他们要决绝地离开他们所爱的罪,甚至要将自己的主权交出来,让神来管理他们的人生,他们就不高兴了,可能还会起反感。为免这些人流失,不再来聚会,讲员在讲道时就避重就轻,投其所好,只着重讲信主会有甚么恩典及好处,而尽量不提及罪、悔改、交出主权或付代价跟从主等「负面」的信息。

当然,我们都承认信主确实有许多好处,而且是极大极荣耀的好处。这些恩典都是神因信白白赐给我们的。然而,圣经也清清楚楚地告诉我们,我们进入神的国有许多艰难(徒14:22),是要努力进入的(太11:12),所以要我们预先计算跟随主的代价:「耶稣又对众人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路9:23);「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路14:27)。神没有瞒骗你,先叫你轻轻率率的信,信了之后才告诉你做基督徒的代价及难处。主耶稣在地上传道时绝对没有叫人先信后计算代价这回事。有人把信徒及门徒分别出来,说主耶稣只呼召未信的人作信徒。信徒信了一段日子,主才呼召他们作门徒,即要求他们学习代价跟从祂。这样将信徒及门徒区分,并将神对这两等人(门徒与信徒)之要求区分,我认为没有足够圣经支持。让我们看看圣经怎样说。「于是领受他话的人,就受了洗。那一天,门徒约添了三千人。」(徒2:41)。那些听众一信主受洗,当天已经是门徒了。「对那城里的人传了福音,使好些人作门徒。」(徒14:21)。那些接受福音的人都是直接被称为门徒的。「门徒称为基督徒,是从安提阿起首。」(徒11:26)。门徒称为基督徒,信徒也称为基督徒,门徒与信徒有甚么分别?门徒及信徒其实是同义词。就是按一般的情理说,若有基督徒说他只信主,但他没有意图跟从祂(作门徒的意思),这岂不是令人感觉矛盾及怪异吗?信徒就是门徒,门徒就是信徒,两者都是指跟从基督的人,所以主对他们的要求也是一样的。然而,现今许多的所谓传福音,传道的人只强调信福音的好处,信福音的容易,很少提及信福音的代价,信福音的难处。他们的理念是,先叫人作「信徒」,然后才慢慢告诉他们作「门徒」的难处及代价。这样做无疑能使「决志信主」的人数大大提升,因为实在没有太大难度,但这样做有没有圣经根据?这是主耶稣传道时的榜样吗?再者,这些「决志者」是真心信主的吗?从决志之后再有到教会聚会的人数比率看,便可以略知一二了。

宾克(A.W. Pink)对这种不强调悔改及交出主权的「布道」有非常严厉的批评:

一件非常可怕的事,就是现今许多的传道人,假借彰显神的恩典为名,将基督变为罪恶的纵容者;好像祂代罪的献祭,是为人取得继续满足肉体及世俗欲望的许可证。只要那人表示相信童女生子及基督的代死及宣称他是单单依靠基督而得着救恩,他就能在今日各处地方被承认是真正的基督徒了,尽管他的日常生活与不信的世人毫无分别。魔鬼正在以此技俩迷惑成千上万的人进地狱。[9]

我们每一个基督徒必须尽的责任,就是与今日那些「福音派的畸形」划清界线:撤走所有精神及经济的支持,不参与他们任何的聚会,不派发他们的单张。这些传道人告诉罪人,他们可以得着救恩而无须放弃他们的偶像,无须悔改,亦无须将主权交给基督。这种说法之错误及危险程度,与那些坚持靠行为得救及天堂是靠人功劳赚取的不相伯仲。[10]

宾克的话值得我们今天福音派的信徒再三的反思。


[1] 梁家麟:《信主之後》(香港:基道出版社,2003),頁71。

[2] 楊牧谷:〈創造論的日蝕與信仰架空(下)〉《壞鬼神學》(第三版)(香港:明風出版,2004),頁44。

[3] J. F. MacArthur, Ashamed of the Gospel (Illinois: Crossway, 1993), p. 122.

[4] 鍾馬田:《神的和好之道—以弗所書(卷二)》(香港:美國活泉,1999),頁227-228。

[5] F. Schaeffer, Death in the City (Illinois: InterVarsity Press, 1980), pp. 70-71.

[6] D.L. Moody, ‘True Repentance’, The Gospel Awakening (Chicago: Fairbanks, Palmer, 1883), p. 417.

[7] J. F. MacArthur,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esus (Michigan: Zondervan, 1994), p. 67.

[8] C.H. Spurgeon, The Metropolitan Tabernacle Pulpit, vol. 56 (reprint, Psasdena, Tex.: Pilgrim, 1979), p. 617.

[9] A. W. Pink, Practical Christianity (Grand Rapids, Mich.: Baker, 1974), p. 20.

[10] A. W. Pink, Studies on Saving Faith (Swengel, Pa.: Reiner, n.d.), p. 14.

新约信徒要守律法吗?

周子坚

1. 新约信徒需要守律法吗?

答:需要。

主耶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7-18)

雅各说:「惟有详细察看那全备、使人自由之律法的,并且时常如此,这人既不是听了就忘,乃是实在行出来,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雅1:25)。

约翰说:「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一3:4)

2. 那么新约信徒需要守旧约里所有的条例吗?

答:不需要。新约信徒只需要遵守律法中关乎道德的命令,即是十诫。

旧约律法主要分为三部分:

1.  命令/十诫 (出20:1-21)

2.  典章 (出21:1-23:33 )

3.  法则 (出25:1-31:17,利1-8章)

「十诫」就是道德的律,头四诫是对神的责任,第五至十诫是对人的责任。「典章」主要关于以色列人生活及社会上的规例如奴仆、赔偿、饮食、争讼、照护穷人等问题。「法则」则是有关宗教上的规条,如会幕的制造、里面的圣物、祭司的设立及献祭、祭物及节期等。明显地,典章及法则是有时代性的,主要也是针对以色列。我们不是以色列人,旧约时代也过去了,所以律法中有关以色列人古时生活及敬拜的条例对我们现今外邦信徒已经不适用。然而,因为神对罪的看法及人类的道德标准及要求不会随时间改变,所以基督徒仍要守十诫。

3. 主耶稣说「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8)是甚么意思?

答:主说「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意思不是新约信徒要守旧约所有的命令,包括典章与法则。新约信徒明显不需要按古代以色列人的规条去生活及献祭。主的意思乃是指律法的功用、意义、目的是不会废去,律法也是藉主自己去成全。主耶稣并没有教导新约信徒要一直遵守旧约律法的每字每句,更加没有教导人可以靠守律法得救。

4. 保罗说新约信徒「不在律法之下」及「脱离了律法」是甚么意思?

「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罗6:14-15)

「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罗7:6)

答:「不在律法之下」及「脱离了律法」的意思,是指信徒因基督已替我们满足了律法的要求,信徒不会再被律法咒诅而灭亡,也不需要靠遵守律法而得救。我们称义得救完全是因为主在十字架代赎的功劳。然而,「不在律法之下」及「脱离了律法」,并不代表信徒就可以随意犯罪及违背律法。保罗在罗马书已经有严厉地说「断乎不可」(罗6:15)。约翰也说:「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约一3:4,6)。可见律法在新约不是没有地位,信徒不是没有责任遵守。然而,我们只需遵守律法中有关道德律的部分,亦不需要靠守律法得救。

5. 人可以靠守律法得救吗?

答:绝对不能。圣经告诉我们,世上没有一个人能靠遵行律法得救: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10-12)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2:16)

6. 为甚么人不能守律法得救?

答:

一,人无法全守律法

「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你就是不奸淫,却杀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雅2:10-11)

二,人无法补偿罪债

「那些倚仗财货自夸钱财多的人,一个也无法赎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将赎价给神,叫他长远活着,不见朽坏;因为赎他生命的价值极贵,只可永远罢休。」(诗49:6-8)

「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太18:34)

每一个犯罪的人,就如主在太18章说那个比喻中那个欠主人一千万银子的仆人。他因不肯宽容他的同伴而被主人交给掌刑的人,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一千万银子其实是一个天文数字,加上他被囚在监里,根本无法外出工作,如何可以把欠债还清?相信一世也不能!这就是每一个罪人在神面前的光景。

7. 人不能靠律法得救,那律法有甚么功用?

一、彰显神的属性

十诫彰显神不同的属性:

1.  不可有别的神:神是独一的

2.  不可制造偶像:神是个灵

3.  不可妄称神的名:神是至圣至尊的

4.  安息日的主:神是有怜悯的

5.  孝敬父母:神是创造人的父

6.  不可杀人:神是生命的保障

7.  不可奸淫:神是圣洁的

8.  不可偷盗:神是良善的

9.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神是诚实的

10. 不可贪心:神是全丰全足的

二、显出人的罪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20)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罗7:7)

三、阻止罪恶蔓延

「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2:15)

虽然不信的人常常犯罪,也不尊重神,但对世上大部分的人来说,他们也不敢明目张胆,毫不隐藏地违背神的律法,因为律法的功用或多或少已刻在他们心里。这功用虽不能禁止他们犯罪,但最低限度也能减少一部分公然违反律法的罪。

四、显出人的软弱

「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因为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7:9-12)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7:18-24)

五、引人到基督那里

「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3:24)

「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罗10:4)

简单来说,神设立律法的目的,不是要人靠守律法得救,因祂一早已知道没有人能全守侓法。祂乃是借着律法去表明自己的属性及向人的要求,使人省察自己所犯的罪,明白自己没法解决得救的问题,唯一生路就要谦卑坦诚来到主面前,求赦免及得恩典。

8. 新约信徒应如何遵守十诫?

答:遵守十诫的精义,不是死守字句。

「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林后3:6)

「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罗7:6)

「时候将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他,因为父要这样的人拜他。神是个灵,所以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约4:23-24)

「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事。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加5:13-14)

「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圣灵也对我们作见证;因为他既已说过:主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他们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写在他们心上,又要放在他们的里面。以后就说:我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这些罪过既已赦免,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是借着他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他的身体。」(来10:14-20)

新约圣经三番四次强调我们敬拜或事奉神,不是死守字句及仪文,而是用「心灵和诚实」、「按着心灵的新样」。律法或十诫的精义,就是爱神及爱人。并且我们不再是勉强自己去遵守律法,因为律法已经写在我们的心上。我们守神的诫命,不是为了要得永生或保守永生,纯粹是为了爱神及爱人。

我们透过主耶稣及新约作者的解释,进一步明白了旧约诫命的精义。举例说,诫命说不可杀人。主耶稣指出这诫命的精义原来是不可仇恨,因为在属灵上,恨人等如杀人。主又解释「不可奸淫」的精义,其实是不可有淫乱的思想。文士及法赛利人严守律法的字句,并自满地以为他们已经满足了律法的字句要求,殊不知他们竟不知道并违反了律法的精义。他们就是那些「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的人(提后3:5)。神要求的是精义,是实意,是心灵,是诚实,不是字句!

遗憾的是,「基督复临安息日会」(Seventh-day Adventist)在这方面犯了严重的错误。他们主张信徒按字句恪守第四诫:当守安息日。他们教导他们的信众凡故意不守安息日(即星期六)的,都是违背了神的诫命,都是犯罪。他们教导凡故意犯诫命又不悔改的信徒,神会从生命册中删去他们名字。这其实是变相的律法主义及规条主义了。他们无视新约强调的只是律法的精义,无视基督是在七天的头一天复活,并且初期教会已开始改在主日聚会(徒20:7,林前16:2)。难道他们都犯了第四诫吗?断乎不是!他们虽然不在安息日(星期六)聚会,但他们的的确确已守了这诫命的精义。保罗就这事已经有清楚的定论:「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西2:16-17)

最后总结

新约信徒的确有责任遵守神的律法。然而,不是旧约中所有的条例都要遵守。典章及法则(古时以色列人社会及敬拜的条例)明显是有特定的对象及时代性。我们新约信徒只须要遵守有关道德方面的诫命,因为神对人道德的要求是永恒不变的。然而,我们要注意,尽管我们有责任去遵守神的诫命,我们并不是死守字句及仪文,而是守诫命的精义。最重要的一点,我们绝对不是靠遵守诫命而得救或维持得救。我们是单单因信称义,不在乎遵行律法。信徒遵守诫命是我们得救后的一种自然的回应,来表达我们对神及对人的爱。十诫是我们信徒追求圣洁的指引,本身不能赐予生命及能力。但感谢神,我们重生的时候,圣灵已把律法写在我们心上,放在我们里面,意思就是我们不需要再强逼自己遵守诫命,而是当我们重生后,神就赐我们一个爱慕遵行祂命令的心,我们就能甘心乐意去行神的诫命,不是为了赚取永生,而是为了感谢主的拯救,也藉此表达我们爱神及爱人的心。但任何人或团体教导人要遵守律法或十诫才能得救或维持得救,就是律法主义,就是传别的福音。

「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加5:4)

「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罗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