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马田论婴儿洗礼

钟马田

周子坚译

让我们来看看圣经中关于洗礼的教义。也许我根本没有必要提及这是一个一直存在巨大争议的问题。也许许多人对其他一些引起争议的原因还比较无知,但我确信,每一个虔诚的基督徒都曾在某个时期参与过关于洗礼问题的讨论。同样圣洁、同样属灵、同样博学的人都会持有不同的观点。因此,我们有必要再次指出,我们不仅要谨慎地对待这个问题,更重要的是,我们要以基督徒的方式,本着我们所宣称接受的、我们所顺服的圣灵来对待这个问题。在考虑这样一个问题时,避免简单的标签、轻率的概括和教条式的表态是最重要的。在我们继续讨论之前,这个问题是无法最终决定的,它不属于那些你可以给出绝对和明确无误的证明的问题,这难道不是再明显不过了吗?如果可以,就不会有这些争论,也不会有教派之分。

我想以伟大的改革宗神学家卡尔巴特教授为例(尽管我引用他的例子并不意味着我同意他的基本立场)。

巴特是以典型的长老会方式长大的,但他对洗礼的看法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从小相信婴儿洗礼,现在却写了一本书,说他不再相信婴儿洗礼,而是相信成人洗礼。因此,我们不应该过于教条化,给人一种只有一种观点的印象。

正如我们在上一讲中所看到的,洗礼并不是我们得救的必要条件。任何圣礼都不是得救的必要条件:如果你说它是,那你就是在向罗马天主教看齐。新教徒总是说,虽然洗礼和主的晚餐是主的命令,因此我们应该实践它们,但它们并不是必要的。它们不会增加恩典;它们只是指向恩典,并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将恩典带给我们。因此,我们必须以这种谨慎的态度和基督徒的精神来对待这个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主要有三种立场:婴儿洗礼派、浸信会、救世军以及贵格会。在早期教会中,直到公元 175 年才明确提到婴儿洗礼。然而,这种沉默并不能证明在此之前没有实行过婴儿洗礼。一个重要的证据来自特土良,他是二世纪末早期教会的一位伟人。

他是二世纪末早期教会中的一位伟人。特土良改变了他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成为了婴儿洗礼的反对者。所以说,在特土良的时代,婴儿洗礼是由使徒们教导和实行的这一点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如果婴儿洗礼是由使徒们教导和实行的,像特土良这样的人就不会像他那样反对婴儿洗礼。

另一个非常有趣的证据是,伟大的圣奥古斯丁的母亲是一名基督徒,但他在婴儿时期没有接受过洗礼。同样,你也不能过分看重这个论据,但它的重要性在于,它表明婴儿洗礼并不是普遍的做法。

几个世纪以来,我们发现,一般来说,直到新教改革之前,只有婴儿洗礼。主要的新教改革者延续了这一做法,但在十六世纪末,出现了一个新的团体,他们被称为再洗礼派,因为他们相信,当一个人长大到可以做出个人声明时,可以在宣告信仰时重新洗礼(前缀ana的意思是 「再次」)。

简短的历史回顾引出了下一个问题: 圣经中教导的洗礼的意义是甚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使用的短语是「受洗」。例如,马太福音28:19中有一条著名的命令:「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哥林多前书1章13 节中,保罗以一种非常有趣的方式找到了完全相同的措辞,他说:「基督是分开的吗?保罗为你们钉了十字架吗?你们是奉保罗的名受了洗吗?」

罗马书6:3-6也有这样的说法,保罗说:「岂不知我们许多受洗归入耶稣基督的人,是受洗归入祂的死吗?」我们在哥林多前书12:13 中读到:「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在加拉太书 3:27 和歌罗西书 2:12 也是如此。

那么,我们从中学到了甚么呢?当然,关于洗礼的第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它意味着联合,意味着被置于某种事物之中:我们受洗归入圣灵,受洗归入基督,受洗归入身体,受洗归入摩西。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我们应该牢记,洗礼的主要含义不是洁净,而是这种结合,是我们与某种环境的认同,是我们被置于某种氛围之中。当然,马太福音28:19的引文告诉我们,我们受洗是为了归入神圣的三位一体,归入圣父、圣子和圣灵。

因此,洗礼的主要含义是结合,但这不是唯一的含义。它还有洁净和净化的次要含义。在洗礼中,我们洗净了罪孽,正如彼得在五旬节那天回答那些喊着「弟兄们,我们当怎样行?」的人时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使徒行传 2:37-38)。我们在使徒行传 22:16 中也发现了这一含义,亚拿尼亚对保罗说:「起来,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彼得前书 3:21 中,彼得在谈到挪亚方舟中的人们时说,「这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借着耶稣基督复活也拯救你们;这洗礼本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

换句话说,洗礼是一种保证,保证我们脱离了罪的罪责,也脱离了罪的污染。关于这一点有很多说法。哥林多前书 6:11 告诉我们,哥林多教会的一些成员犯了某些可怕的罪,但保罗说:「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毫无疑问,「洗净」部分指的是洗礼。同样,在提多书3:5中,保罗说到「重生的洗」,无疑也是指洗礼。因此,洗礼的意义在于,它使我们进入这种联合的地位,但为了使我们能够进入这种地位,我们需要从罪的罪咎和污染中得到洁净和净化。

那么,如果这就是洗礼的意义,洗礼的目的又是甚么呢?在这里,我们必须从否定的角度开始。洗礼的功能和目的不是为了洗净我们的原罪。这是罗马天主教会的教导,不仅是罗马天主教会,路德教会也是如此,事实上,圣公会的某些部分也明确教导说,洗礼的目的是洗净我们的原罪,使我们重生。因此,他们讲洗礼重生。人们往往没有意识到这是路德教会的教义,而且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圣公会的官方教义,尽管该教会中有许多人否认这一说法。但我们说,洗礼的目的不是为了拯救我们,洗净我们的原罪,也不是为了使我们重生。

那么,洗礼的作用是甚么呢?正如我在上一讲中指出的,洗礼是一个标志和印记。首先,它是我们罪得赦免和称义的标志和印记。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洗礼是对我说话的东西。

就像手指上的订婚戒指会说话一样,洗礼也会对受洗的人说话,向他们保证他们的罪得到赦免,他们称义了。他们不是因为受洗才称义,而是因为称义才受洗。洗礼不是他们罪得赦免和称义的手段,而是罪得赦免和称义的保证。

但不仅如此,洗礼是重生的标志和印记,是我们与基督联合和接受圣灵的标志和印记。现在,我再说一遍,这是一个记号和印记。我并不是因为受洗才重生的;我只是因为重生了才有权受洗。洗礼告诉我,我已经重生;它向我证明,我已经重生,我已经与基督联合,圣灵居住在我里面。

圣灵住在我里面。这是对我的印证。这是神给我的保证。正如祂赐予彩虹,正如祂赐予被拣选的民族割礼,祂在洗礼中也给了我们重生的标志和印记。

第三,也是最后一点,洗礼是加入教会的标记,而教会就是祂的身体。它是与世界的分离,也是以一种外在的方式正式进入基督可见的身体。我们已经在不可见的身体中,但在这里我们进入了可见的身体,而洗礼就是一个标志或徽章。

那么,请允许我再次总结并强调这一点。洗礼的主要目的和功能是作为信徒的印记。它主要不是我们做的事,而是别人对我们做的事。我们是被动的接受者。我们的见证和宣告都与之相随,是它的附属品。我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因为我想你们也会同意,很多时候,这一点是反过来的,强调的是我们的行动、我们的见证、我们的宣告。但这是第二位的。洗礼的主要意义和首要意义在于,它是神选择对我们做的事情。这是神给我们的重生印记,当我们受洗时,祂在对我们说话,告诉我们已经重生了。当然,当我们受洗时,我们也顺便见证了我们相信真理的事实。因此,其次,洗礼也是一种见证和宣告。

但我们必须再次指出,正如我们在讨论一般圣礼时所做的那样,洗礼并没有给予我们任何话语本身无法给予我们的祝福。它不会增加恩典;它不会对我们做任何其他方式做不到的事情。因此,我们并没有说洗礼是必不可少的,尽管我们确实说洗礼具有最大的价值。无论如何,洗礼是必须的,因为这是我们的主所吩咐的,如果我们不接受洗礼,我们就失去了神对我们应许的这一特殊印记。因此,洗礼的主要目的是向我们保证,让我们安心,加强和提高我们的信仰。因此,我再说一遍,如果人们只是把洗礼说成是作见证的场合和传福音的媒介,而不强调洗礼首先是神以祂无限的恩典和仁慈俯伏在我们面前,做一些客观的、可以看到的事情,从而把宽恕、重生和圣灵内住的应许印在我们身上,那就大错特错了。

现在,我们要讨论一个更具争议性的问题:谁应该接受洗礼?当然,在这里有一个很大的分歧,有人说婴儿应该受洗,有人说只有有意识的信徒才应该受洗。这是争论的核心和关键所在。让我们先看看支持婴儿洗礼的论点。

首先,人们指出了那些被带到主面前祈求祝福的小孩子的事件。路加告诉我们,他们实际上是婴儿。我们的主抱起他们,为他们祝福,并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神国的正是这样的人。」(路加福音 18:16)。当然,回答是在这一点上根本没有提到洗礼。说我们的主祝福儿童是一回事,但说祂因此教导儿童应该受洗确实是截然不同的。

第二个论据是基于使徒行传 2:39,我已经提到过这节经文。当彼得在五旬节布道时,人们喊着说:「弟兄们,我们当怎样行?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 」在这段经文中,这些人被告知,洗礼不仅适用于他们自己,也适用于他们的儿女。但每当我在任何一本书中读到这个论点时,我都会注意到,这节经文的其余部分总是被遗漏了:「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神所召来的。」显然,彼得所说的 「儿女」并不是指肉身的后裔,也不是指那些聆听者的儿女,而是说:「这应许不仅是给你们现在就在这里的人的,也是给下一代、又下一代,而且会一直延续下去。它不仅是给犹太人的,也是给远方的人的—外邦人,那些在以色列国度之外的人。事实上,它是为「主—我们神所召来的人」而设的。

第三个论点源于使徒行传 16:15 和 33。我们得知,当吕底亚信主后,「他和他一家既领了洗。」路加也写道,腓立比狱卒也受了洗—「他和属乎他的人立时都受了洗。」有人认为,这肯定意味着这两户人家的孩子甚至婴儿也受洗了。当然,答案是我们没有听说这两户人家有孩子。也许有,但我不知道,其他人也不知道。一个家庭可以由成年的孩子组成,事实上,这甚至不是必须的。这个家庭很可能由仆人组成。

有明确的迹象表明,无论如何,在狱卒的情况下,他们一定是成年人,因为我们被告知,道不仅传给了狱卒,也传给了他的家人。我们读到:「他们(保罗和西拉)就把主的道讲给他和他全家的人听。」这户人家的人似乎都能倾听并接受真理。因此,婴儿洗礼也没有明确的理由。

下一个证据出现在哥林多前书1:16,保罗说:「我我也给司提反家施过洗,此外给别人施洗没有,我却记不清。」再一次,保罗的论点是这户人家肯定有孩子。但如果我们翻到哥林多前书16:15,我们会读到这样一段话:「弟兄们,你们晓得司提反一家,是亚该亚初结的果子,并且他们专以服事圣徒为念。」这无疑是在暗示,司提反家并不包括孩子,而是包括那些已经相信了真理,现在正在帮助和服事圣徒的成年人。

最后一个论据是哥林多前书 7:14,其中告诉我们,信主父母的儿女因父母成圣。在这里,我们的回答是,这并不一定意味着孩子们要接受洗礼。这只是说,他们可以参加教会仪式,并享有属教会的某些共同特权。事实上,在我看来,在这一点上似乎有一个结论性的答案,因为我们被告知,不信的丈夫因他的妻子而成圣,不信的妻子因她信的丈夫而成圣。关于不信的丈夫或妻子的说法与关于孩子的说法是一样的。因此,这节经文显然与洗礼无关。

因此,我们可以总结说,在新约中,没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孩子们曾经接受过洗礼。我无法证明他们没有接受过洗礼,但我可以肯定的是,没有证据表明他们接受过洗礼;这是不确定的。这些说法让你无法做出教条式的判断。

支持婴儿洗礼的第二个论据是基于割礼的类比。我们被告知,新约中的洗礼与旧约中的割礼相对应,只要犹太人生了儿子,几乎立刻就要行割礼。因此,使徒保罗说他自己 「第八天受了割礼」(腓 3:5)。其论据是,以色列人父母所生的所有儿子都被正式引入以色列,并通过割礼得到了这一标记。因此,有人说,当我们进入基督教时代时,新约中的类似规定也应该同样适用于年幼的孩子。

毫无疑问,在许多方面,这是一个非常有力的论据。但我在我看来,它忽略了一个基本点,即进入神国的方式。进入以色列国的方式是血统,而且仅仅是血统。旧约与新约的巨大反差在于肉体与灵性的不同,而新约教导我们,进入神国的方式不是肉体的出生,而是灵性的重生。我们必须先从圣灵而生,然后才能进入神的国度。因此,在我看来,这个论点在这一点上是站不住脚的。

还有人主张婴儿洗礼,理由是在旧约中,神与祂的子民立约,男婴受割礼是立约的标记。在新约中,神开创了新的盟约,因此,处于新盟约关系中的人的孩子应该接受洗礼。但这一论点是以使徒行传 2:39 为依据的,我已经向你们指出,如果说这节经文指的是肉身的孩子,那就是曲解了它的含义。因此,这又是一个没有结论的论点,实际上是一个谬论。

不过,现在让我从另一个角度说几句。有些人似乎认为他们可以很简单地解决这个问题。他们说婴儿洗礼一定是错的,因为洗礼是重生的印记和标志,而我们还不知道孩子是否会重生。但这肯定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论点,因为你能确定成人是重生的吗?有人肯定会说他相信主耶稣基督,但这能证明他已经重生了吗?如果你说你确定他是重生的,因为他说了他信,那么当他像许多人一样完全否认信仰时,你又该怎么说呢?不,我们不能确定任何人都是重生的。我们不能决定谁重生了,谁没有。我们有推定的证据,但不能超出这个范围。因此,这种说法不能作为成人洗礼的依据。

同样,人们经常这样说 看看成千上万在婴孩时接受洗礼的孩子。他们被基督教会接纳了,但后来他们又退教了,这证明他们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基督徒。答案当然还是一样的。遗憾的是,这种情况在那些成年后因承认信仰而受洗的人身上发生过成千上万次。我们在处理这些争论时必须非常小心,因为双方都可能提出同样的观点。我们不能把我们的论点建立在观察的基础上,而是要像我们一直试图做的那样,建立在圣经的基础上。

那么,我们现在该得出甚么结论呢?当然,最关键的问题是:洗礼的目的是甚么?洗礼的目的是甚么?它意味着甚么?它的目的是甚么?我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如果洗礼的伟大之处在于它是神对我所知道的已经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的一种印记,那么,它肯定是为成年信徒而设的。它不可能是对一个不懂事的婴儿的印记,这是不可能的。如果洗礼仅仅是一个标记,那么我认为给婴儿洗礼是很有道理的。

但是,每个人都同意,即使是那些主张婴儿洗礼的人也同意,比标志更重要的是印记。因此,洗礼当然只适用于明白及意识到正在发生甚么的人。在我看来,埃提阿伯太监和使徒保罗本人似乎都或多或少地私下接受过洗礼,而洗礼最重要的是印记。就我个人而言,最后一个论点是决定性的。

节录及翻译自 “Baptism”by Martyn Lloyd Jones

http://storage.cloversites.com/bethanybaptistchurch3/documents/Lloyd-Jones%20-%20The%20Church%20and%20the%20Last%20Things%20-%20web.pdf

婴儿洗礼

陈建城

圣经没有任何有关婴儿洗礼的教导或例子。不但如此,婴儿洗礼与圣经的教训相抵触。

实行婴儿洗礼者相信一个婴儿经过一些仪式受洗之后,就成为「基督身体的一个肢体,神的儿子,神国的继承人」。其中也有一些虽实行婴儿洗礼,却不相信这洗礼有得救重生的功效。

宗教改革者马丁路德曾说:「我们无法证明基督或初期教会设立婴儿洗礼。」但可惜得很,到了主后1527年他却把婴儿洗礼列入他的教义里。实行婴儿洗礼的加尔文也曾说:「福音派从无表示为婴儿受洗。」以拉慕斯(Eramus)也说:「使徒们的写作从未表示他们为婴儿施洗。」

既然如此,为何这些很有名望和智慧的圣经学者和教会领袖,竟然赞同接受?这的确是不可思议的事。

婴儿洗礼的起源

从初期教父的著作,我们可以推测婴儿洗礼的起源和发展大概如下。

根据一般圣经学者的考查,教会初期150年里没有任何婴儿洗礼的记载,在早期教父诸如 Clement, Polycarp, Barnabas, Ignatius, Mermes and Papias的著作里也找不到婴儿洗礼的记述。

在第二世纪教父诸如 Quadratus, Aristidex, Justin Martyr, Tatian, Theophilus, Clement of Alexandria and Ireneaeus的著作里,同样没有提到婴儿洗礼的事。但是在这时期里,有好些邪教兴起,他们都有神秘的宗教仪式和习俗。不久,这些仪式和习俗开始渗透教会,有一些教父受他们的影响,也开始教导水洗含有一种神秘和魔术性的功效,能使一个人的罪得洁净并领受圣灵。就在主后140年,有一位名叫赫米斯 (Hermes)的教父说:「我们下到水里领受罪的赦免。」另一位教父巴拿巴(不是保罗的同工)说:「我们进入水里时满身罪污,从水里上来时却是丰满,并且有敬畏神的心和盼望主的灵。」虽然如此,婴儿洗礼的仪式似仍未开始。

有些人在利安(Lyons)主教伊任纽斯(Ireneaeus, AD178)的写作里找到初次提到有关为婴儿洗礼的思想(pedobaptism或 child baptism)。他的写作显示他相信水洗含有某些神秘或魔术性的功效,能将一些属灵的好处带给受洗者。

在主后179年,另一位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写了一篇著作反对婴儿洗礼的习俗,但是婴儿洗礼仍逐渐的被一般人接纳。他们认为一个受洗者没有活出受洗的见证事小,但让一个没有受洗的婴儿死去而受永恒的咒诅事大,这种惨痛和恐怖的悲剧必须尽所能的加以防止。因此,婴儿洗礼的仪式很快的就被广泛的采用了。

起初有好些人反对婴儿洗礼,但这些反对逐渐转变为容忍,然后由容忍转变为接受。到了第六世纪,婴儿洗礼已经被一般教会普遍的接受了。

同时,婴儿洗礼的仪式也越来越复杂,增添了好些新花样,以致被认为只有那些有神学造诣者才能理解并执行这些繁褥的仪式。不久,惟有牧师或圣品人员才能执行这些仪式。

一直到中古时代,婴儿洗礼仍用浸礼方式,但以后滴礼成为一般的仪式。

婴儿洗礼成为巩固权势的途径

婴儿洗礼被广泛的采纳的另一个原因,是由于这仪式能迅速助长教会的人数和势力。

罗马君王君士但丁(Constantine)在主后325年开始执政。他认为管理百姓最有效的途径乃是通过宗教,因此制定了一个政治和宗教联合的体系。在这个政教联合的体系里,他把基督教定为国教。为了把所有在他的庞大版图里的百姓都归入这体系里,他要每个人都受洗,不论他是否真信主,而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采纳婴儿洗礼。因此在这体系里,每个人都是基督徒,婴儿洗礼成为这体系的主干,就这样过了一千多年。

到了主后1500年代宗教改革时期,许多信徒响应了宗教改革而离开罗马天主教,这些人被称为抗议宗教徒或新教徒(Protestants)。他们的人数虽不断的增加,但仍然势单力薄,他们的国家怎能与罗马政权抗衡呢?因此他们也决定要有国教,也要为每个出生的婴儿洗礼。显然的,婴儿洗礼也成为宗教改革者巩固权势的途径。

起初马丁路德有崇高的理想,反对婴儿洗礼,但是到了1527年,他在这方面妥协了,归回国教制度并允许婴儿洗礼。虽然如此,婴儿洗礼仍受到当时其他一些教会领袖和信徒相当强烈的反对的,他们认为婴儿洗礼不合乎圣经的教训,并且坚持信徒洗礼。

在宗教改革后,那些在婴孩时期受洗,后来明白这种洗礼无效而重新受洗者,被称为「重受洗者」(Anabaptists)。这些人常被迫害,甚至被处死。以往乃是天主教迫害抗议宗领袖,现在却是抗议宗领袖持守信徒洗礼者。这是不可思议的事,也是宗教改革史上的一大污点。

持守婴儿洗礼者的一些论据

1.「全家」受洗的例子

持守婴儿洗礼者认为在一个家庭里必定有婴孩,因此圣经所记载「全家」受洗的例子,必定有婴孩在内。这纯粹是一种假想,圣经所记载全家受洗的许多例子当中,从不曾提到受洗者当中有婴孩。

以下是一些常被引用支持婴儿洗礼的例子:

(a)哥尼流一家 (徒10:23-48)

在这段经文里,哥尼流的「亲属密友」(徒10:24)常被解释为包括婴儿,但是46,47节显示只有那些领受了圣灵并说方言、称赞神为大的人受洗。如果连婴儿也会说方言、称赞神为大的话,那真是一个神迹!

再者,当彼得为这件事向耶路撒冷的犹太人解释时,他们感慨的说:「…这样看来,神也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徒11:18)婴儿不晓得悔改是怎么一回事。

(b)吕底亚一家 (徒16:13-15)

吕底亚是一个卖紫色布疋的妇人,素来敬拜神。当她听了保罗的信息后,她和她一家因信主就受了洗。这里的「一家」是否也包括婴儿?首先,我们根本不知道吕底亚是否是个已婚妇女。她既是一个经营生意的妇女,她的「一家」也可能是协助她营业的仆人和用人。不论如何,有一点很清楚的,就是受洗者都是「真信主」的人。婴儿怎会信主呢?

(c)腓立比禁卒一家 (徒16:25-34)

这又是另一段常被引用支持婴儿洗礼的经文。首先,我们必须注意这段经文并没有应许若禁卒一个人信主得救,他全家的人也必自然的得救;而是应许禁卒可以因信主得救,他的家人也可以同样因信主得救。其次,禁卒家里并没有婴儿,因为34节明说:「他和他全家,因为信了神,都很喜乐。」明显的,禁卒一家受洗的,都是那些听了保罗的信息而信主者。

(d)基利布斯一家 (徒18:8)

「管会堂的基利司布和全家都信了主。还有许多哥林多人听了,就相信受洗。」(徒18:8)这里没有提到任何细节,更没有提到婴孩。经文虽简单,却显示主的命令如何被严格的执行:听…相信…受洗。他们听了福音,信了主,然后受洗,这是应有的程序。

(e)司提反一家 (林前1:16)

「我也给司提反家施过洗。此外给别人施洗没有,我却记不清。」(林前1:16)这家人有婴儿吗?且看保罗怎么说:「弟兄们,你们晓得司提反一家,是亚该亚初结的果子,并且他们专以服事圣徒为念。」(林前16:15)婴儿岂能「专以服事圣徒为念」?

小结:许多家庭因全家的人信主,全家都可以受洗,但不一定要包括婴儿。圣经没有教导为婴儿洗礼,也没有记载任何婴儿洗礼的例子。为了支持婴儿洗礼,把圣经没有教导或记载的加进去,实是一种严重的错误。

2.被引用支持婴儿洗礼的一些经文

(a)太18:3

这是一节常被引用支持婴儿洗礼的经文。主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这番话乃是主对那些宗教领袖和他的门徒说的,他不是在谈论小孩子,而是在谈论大人。主的意思乃是:「不要以为你们的一些成就,可以把你们带进天国。不!你们必须变成象小孩子一样,才能进去。」小孩子没有任何成就、贡献,却有很大的需要。这节经文根本与婴儿洗礼无关。

(b)太19:13-15

「那时有人带着小孩子来见耶稣,要耶稣给他们按手祷告。门徒就责备那些人。耶稣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天国的,正是这样的人。耶稣给他们按手,就离开那地方去了。」这是另一段常被引用支持婴儿洗礼的经文。但是这段经文丝毫没有提起主为那些婴孩施洗,也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主为他们施洗。主只为他们祝福,显示神特别的照顾。另一方面,我们根本不知道这些孩子的父母是谁,他们是否信主。以这段经文支持为信主父母的婴儿洗礼,实是离谱的事。

(c)徒2:38,39

这是彼得在五旬节讲道结束时所说的话:「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这里我们看到应有的次序:悔改,受洗,赦罪,领受圣灵(参阅上文「洗礼不是得救的途径」)。然后彼得说:「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神所召来的。」

这是一段很重要的经文,意思乃是:「你们要悔改,受洗,使罪得赦,领受圣灵-这应许是为着你和你的儿女以及神所召来一切在远方的人的。」这里所说的「儿女」,乃是指听众的后裔。换句话说,这应许是为将来世世代代的人的。但是实行婴儿洗礼者一看到「受洗」,就说这是指婴儿洗礼,这明显的是强解经文。

(d)林前7:12-14

「我对其馀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丈夫。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丈夫原文作弟兄)。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这里的「圣洁」和「洁净」,乃是指生活的圣洁,根本没有提到婴儿洗礼的事。

3.洗礼取代了割礼

旧约圣经清楚的教导,以色列人(或是在他们当中的外邦人)若要有分于神和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就必须受割礼;割礼把一个人引入神和亚伯拉罕所立的约里。持守婴儿洗礼者认为旧约时代属神的子民与新约时代属神的子民是同意义的。换句话说,以色列就是教会,教会就是以色列。因此,婴儿洗礼与割礼是平行的,把一个人引入主和教会所立的新约里。

这种推论似很有道理,但却没有任何圣经的根据。圣经里没有任何经文把割礼和洗礼联系起来,并且教导这两者是平行的,后者取代了前者。

不错,在旧约时代男婴儿必须在第八天受割礼(注意:女婴则不必,这种平行理论已经有问题了),但割礼不能救他们,罗马书第二、四章清楚的教导了这一点。割礼只是一种肉体的记号,把受割礼者引入被拣选的团体当中,享受属世的、暂时的福分;惟有那些内心真受割礼的,才能享受神和亚伯拉罕的约里属灵的应许和福分:「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罗2:28,29)事实也告诉我们,绝大多数的以色列人拒绝真神而敬拜偶像,并且杀害神的儿子的也是这些受割礼的人。

在新约里有分的人则完全不同。这些人是因信称义的人,是认识神的人,是基督的(属灵的)身体的一部分。惟有重生得救的人才能成为这属灵的身体的一部分。

另一方面,倘若洗礼取代了割礼,那么当那些犹太教极端分子传讲单信主耶稣不够还必须受割礼时,保罗尽可直截了当的告诉他们洗礼已经取代了割礼,信主者不须再受割礼了,何必与这些人激烈的辩论因信称义的道理,甚至把这问题带到耶路撒冷会议里辩论?

我们不赞同婴儿洗礼

我们在上文已经讨论了洗礼的目的和意义、谁该受洗、受洗的程序以及洗礼与救恩的关系。从本文我们看到婴儿洗礼不但没有圣经根据,而且在许多方面不合乎圣经的教训。

基于这些原因,我们不赞同婴儿洗礼。

婴儿是否可以得救?

婴儿既然不能靠洗礼得救,那么婴儿的救恩怎么办?若婴儿在还未能明白福音之前就去世,到那里去?

1.圣经不曾谈论婴儿得救的问题

圣经没有直接谈论婴儿得救的问题。圣经的教训是对那些有能力明白并回应者发出的,旧约和新约圣经在这一方面是一致的。有关婴儿以及那些智能有问题者,圣经没有谈论他们的救恩的问题,因此我们只能从圣经所得的一些亮光作一些推测。

2.主耶稣对孩童的态度

在四福音书里,我们从来没有看到主对一个孩童说:「你这个小罪人!」相反的,每当主谈论到孩童时,总是以他们作为正面的例子。例如:「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谦卑象…小孩子」(太18:1-3);「凡为我名接待一个象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可9:37);「凡要承受神国的,若不象小孩子,断不能进去」(可10:15)….。如果主教导成人要象小孩子一样,而小孩子最终仍然沉沦,岂不自相矛盾?

3.审判是根据行为

圣经里所提到的审判都是根据一个人的行为。我们因信耶稣基督得救,全是神的怜悯和恩典:「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於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但圣经里提到审判时,不论是信主或不信主者,都是按他们的行为受审(罗14:12;林前3:12-15;林后5:10;彼前1:17;启20:13)。一旦一个人晓得分辨是非,他就必须为他的决定、选择负责。这似乎排除了婴儿受审判的可能。

4.得救与信心

得救是因着信,但信心乃是对神的启示的回应,这就牵涉到理解和回应的能力的问题。一个婴儿对神的启示不能理解和回应,因信得救的要求在婴儿身上就不能应用了。

5.婴儿的原罪问题

我们生下来就是罪人。大卫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51:5)这是我们从亚当继承下来的原罪。那么,这是否意味在婴儿身上,神就忽视这原罪呢?

也许我们可以从罗5:15-21作一些推论,就是那位末后的亚当(耶稣基督)的死,也解决了原罪的问题。「…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首先的亚当犯罪,给整个人类带来咒诅。末后的亚当在十字架上死,除去了人所犯的罪和原罪。

6.婴儿死了到那里去?

在行为方面,婴儿不会分辨是非,不曾做过任何善事,也不曾做过任何恶事。在救恩方面,他不明白福音,不会相信,也不会拒绝。那么,婴儿死了,他的灵魂到那里去-天堂?地狱?圣经没有谈论这问题。

但我们知道神是绝对公义的,神也是爱,因此我们深信神会按他的公义和爱处理婴儿救恩的问题,我们不须替神想出一些办法来解决这问题。圣经不曾教导婴儿洗礼能除罪,因此这洗礼对婴儿的救恩是无济于事的。

7.婴儿从何时开始必须为他们的行为负责?

「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罗14:12),但圣经并没有说明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就必须为我们所作的「在神面前说明」。3岁?4岁?5岁?12岁…?这的确是无法确定的,因为各人的智能及其发展的进度不一。一个天生迟钝者的智能可能一生都没有进步。基本上,当一个人的智能到达某个程度,能开始明白是非或神的启示和宣告时,就必须为他的选择和决定负责。因此,一旦孩童开始能分辨是非,我们就应该尽快向他们传福音,带领他们信主。

不错,所有的人在灵里都是死的,没有自然回应的能力。但基督借圣灵的工作使人知罪,并吸引万人归向他。「他(圣灵)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16:8)

https://www.fishermanofchrist.org/?q=node/1725

婴儿洗礼与新约团体

约翰派博

周子坚译

1. 在新约的每一个洗礼命令和实例中,悔改和信心都先于洗礼。

      使徒行传2:37-38, 41

      「众人听见这话,觉得扎心,就对彼得和其余的使徒说:弟兄们,我们当怎样行?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于是领受他话的人就受了洗。那一天,门徒约添了三千人。」

      2. 圣经中没有婴儿洗礼的例子。

      那么家庭洗礼呢(使徒行传16:15, 33;哥林多前书1:16)?

      说这三次洗礼中都包括婴儿,其实是一种沉默的论证。此外,在使徒行传16:30-33中,路加指出神的道是对所有受洗的人说的,这表明受洗的不是婴儿,而是那些能听道的人。

      使徒行传16:30-33

      「又领他们出来,说: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他们就把主的道讲给他和他全家的人听。当夜,就在那时候,禁卒把他们带去,洗他们的伤;他和属乎他的人立时都受了洗。于是禁卒领他们上自己家里去,给他们摆上饭。他和全家,因为信了神,都很喜乐。」

      3. 保罗将洗礼描述为信仰的表达。

      歌罗西书2:11-12

      「你们在他里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你们既受洗与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与他一同复活,都因信那叫他从死里复活神的功用。」

      因此,洗礼是信心的一种表达,洗礼中与基督一同复活是基于洗礼是信心的一种表达,而这是婴儿无法做到的。

      4. 彼得将洗礼描述为受洗者向神发出的呼吁。

      彼得前书3:18-21

      「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按着肉体说,他被治死;按着灵性说,他复活了。他藉这灵曾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就是那从前在挪亚预备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时候,不信从的人。当时进入方舟,借着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个人。这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借着耶稣基督复活也拯救你们;这洗礼本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

      洗礼的救赎意义在于,它是对神内在呼求的外在表达,而不仅仅是一种水礼。正如罗马书10章9节中所说的「口里承认」一样,洗礼也像「口里承认,就必得救」一样,是心里相信的表达。

      那么旧约中与以色列子民立约的标记又是什么呢?

      创世记17:7-13

      「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我也必作他们的神。神又对亚伯拉罕说:你和你的后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约。你们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这就是我与你并你的后裔所立的约,是你们所当遵守的。」

      海德堡教义:

      「[基督徒父母的婴孩]是属于神的盟约和子民……他们也应接受洗礼,作为盟约的标记,嫁接到基督教会中,并与非信徒的子女区分开来,就像旧约中的割礼一样,新约中指定洗礼代替割礼。」

      威斯敏斯特神公共崇拜指南:

      「在教会内出生的信徒的后裔和子孙,因其出生而在圣约中享有权益,有权获得圣约的印记和福音下教会的外在特权,这一点不亚于旧约时代亚伯拉罕的子孙……」

      为什么在新约中基督徒父母的子女不需受洗,就像在旧约中对犹太父母的子女接受割礼一样?

      5. 因为新约的成员并不像旧约的成员那样是由身体的血统来定义,而是由神将祂的律法写在他们的心上,呼召他们归向自己,使他们悔改和信主来定义的。

      根据这种将圣约的子民缩窄到真正由神所生之人的做法,新约的记号旨在表明一个人确实是新生的立约群体的一部分,借着信心来证明。

      正如标记的改变使得男人和女人都可以参与其中(洗礼而不是割礼),从而比以前更清楚地表明男人和女人同作救赎的后嗣(彼得前书3:7),标记的接受者也发生了变化,以更清楚地表明,在新约下,神的子民根本不是由肉体的血统决定的,而是由属灵的转变决定,借着信心来证实。

      5.1 施洗约翰呼吁为那些已经有了圣约记号的人施洗,这表明圣约记号被赋予了新的含义—不再是指亚伯拉罕的血统,而是通过信心和悔改的属灵血统。

      马太福音3:7-9

      「约翰看见许多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也来受洗,就对他们说:毒蛇的种类!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忿怒呢?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不要自己心里说:有亚伯拉罕为我们的祖宗。我告诉你们,神能从这些石头中给亚伯拉罕兴起子孙来。」

      5.2 耶稣肯定了约翰的事工,并给神的儿女下了一个定义:他们不是父母所生的,而是因信神而生的。

      约翰福音1:12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

      5.3 保罗明确指出,应许所赐给亚伯拉罕的子孙不是按肉身所生的,而是按应许所生的。应许的子孙和肉身的子孙是不同的。

      罗马书9:6-8

      「这不是说神的话落了空。因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惟独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这就是说,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

      加拉太书3:6-7

      「正如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

      5.4. 蒙应许的儿女是「蒙召」成为儿女,而神的呼召是自由的,与任何家庭无关。

      使徒行传2:39

      「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神所召来的。」

      https://www.desiringgod.org/articles/infant-baptism-and-the-new-covenant-community

      婴儿洗礼符合圣经吗?

      约翰麦克阿瑟 (John MacArthur)

      周子坚译

      许多教会的设计都非常务实,而洗礼并不是一件非常务实的事情,所以就被抛在了脑后。我们可以说,实用主义已经扼杀了圣礼。但我担心的是,我们需要理解洗礼,因为它在圣经中是一个命令。大使命是非常明确。在马太福音第28章的结尾,你知道有这样的话:「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万民都需要听福音,信的人需要受洗。

      彼得在使徒行传第2章五旬节的第一次布道中说:「你们要悔改及受洗」。那天,有成千上万的人聚集,三千人受洗。在教会开始发展的早期,日复一日,又有成千上万的人受洗。圣经清楚地表明,洗礼是对信徒个人和教会的要求和命令。然而,混淆洗礼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因此,有数百万的非基督徒接受了洗礼,也许还有数百万的基督徒没有接受洗礼。

      因此,我想从圣经的角度谈谈洗礼。我不希望你们对这个问题一无所知。你们必须面对这样一个现实:这是一个命令,你们必须服从。你不能对此无动于衷,因为这是命令。你可能会藐视、不愿意,也很有可能完全不感兴趣,因为你根本不愿意公开承认基督。

      但对于那些真正相信主耶稣基督的人来说,我们需要了解圣经中关于洗礼的内容。关于洗礼的许多困惑来自于一种叫做 「孩童洗礼」或「婴儿洗礼」的现象。这种现象从何而来?

      对于那些曾经是罗马天主教徒的人来说,你们可能在婴儿时期就接受了洗礼。对于那些由长老会父母、路德会父母、圣公会父母或卫理公会父母抚养长大的人来说,你们很可能在婴儿时期接受过洗礼,因你们的父母可能是相信这教导。

      我想说的是,这种现象很普遍。它是罗马天主教体系以及东正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是改革宗新教神学的一部分,但那些对洗礼有看法并自称浸信会或认同我们称之为信徒洗礼的洗礼观点的人除外。然而,在历史上,基督教大多以婴儿洗礼为标志。

      事实上,大约从四世纪开始,婴儿洗礼就一直是基督教会的规范。十五世纪的宗教改革并没有改变这一点,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是一次不彻底的宗教改革。

      几年前,有人邀请我就这个问题发表演讲,我很乐意去,因为改革宗的人们需要清楚地认识到这个问题。我说得很清楚,也提出了符合圣经的理由。然而,传统是如此陡峭和深厚,以至于这个群体几乎没有甚么改变。他们继续为婴儿洗礼辩护。你说「这是个大问题吗?」 这是个大问题,我会告诉你为甚么。我要给你五个理由,为甚么我们必须拒绝婴儿洗礼。

      这是第一个原因(这点已足够了):婴儿洗礼不在圣经中。圣经中没有任何地方提倡或记载婴儿洗礼。因此,圣经不可能支持婴儿洗礼。圣经中没有婴儿洗礼。圣经中没有关于婴儿洗礼的事件,没有关于婴儿洗礼的规定,没有关于婴儿洗礼的呼吁,没有关于婴儿洗礼的描述―没有出现过婴儿洗礼。事实上,如果你回顾历史,你会发现历史学家已经肯定了这一事实。

      过去几代的神学领袖都肯定了这一事实。例如,德国神学家Friedrich Schleiermacher写道:「所有婴儿洗礼的痕迹,凡是断言在新约圣经中可以找到的,都必须首先插入其中。」他来自路德宗传统,但他肯定地说,你必须把它写进圣经,因为它不在那里。许多德国和著名的神学家以及圣公会的学者联合起来,不仅确认新约中没有婴儿洗礼,而且确认使徒和使徒之后的作者中也没有婴儿洗礼。

      圣公会一向实行婴儿洗礼。路德会也同样为婴儿施洗,但他们承认圣经中没有婴儿洗礼。

      婴儿洗礼首先出现在第二和第三世纪,在第四世纪变得正常化。B. B. Warfield是一位著名的长老会教徒(长老会接受婴儿洗礼),他确认婴儿洗礼并没有出现在圣经中。我们可能会认为,如果这是真的,那么加尔文主义的规范性原则(Regulative Principle)就可以适用了。宗教改革的规范性原则说,如果圣经没有命令就须禁止。如果圣经没有命令,那就禁止。这就是所谓的规范性原则。

      当人们认识到圣经中没有这条原则时,它到底是怎么留下来的呢?它确实存在,而且问题不小。事实上,不仅在宗教改革之前的一千二百年里,它一直是有组织的教会―天主教会的准则,甚至贯穿了整个中世纪。它一直延续到宗教改革之后,直到今天。在中世纪,作为公民法典的一部分,制定了严厉的教会法。

      在欧洲,国家是分裂的。有天主教国家和新教国家。政教没有分离。教会和国家是一种巨大的单一力量。有天主教国家,也有新教国家。天主教国家的每个人都因婴儿受洗而成为天主教徒,而新教国家的每个人都因婴儿受洗而成为新教徒。

      再洗礼者被称为重洗派。这也是“ana”的意思。如果你为一个在婴儿时期受洗的人再次洗礼, 那就是死罪。没错,是死罪。这是反对国家、反对国家教会的行为,你可能会付出生命的代价。这被视为异端邪说,应处以死刑。任何违反本国(无论是天主教国家还是新教国家)洗礼教规的人都会受到这公民法典的惩罚。

      这种情况由来已久。如果你追溯到391年,你会读到皇帝的如下命令:「任何抛弃神圣信仰,并通过异端迷信亵渎神圣洗礼的人,都将被逐出人类社会。」换句话说,如果你反对婴儿洗礼,你就会被排除在人类社会之外,不能提供任何司法证据,不能立下遗嘱,拥有任何遗产或被任何人指定为继承人。因此,如果你说信徒需要相信基督,然后接受洗礼,而这正是新约所教导的,那么你在你的社会中就是不受欢迎的人。

      这份文件还说,「如果我们不认为让这样的人住在人中间而不享受与人交往的乐趣是一种更严厉的惩罚的话,我们也会把他流放到很远的地方。但他将永远无法恢复以前的法律权力,也无法在任何时候通过悔改来弥补自己的罪行,更无法用编造的逃避和借口来掩盖自己的罪行,因为那些亵渎了他们寄托于神的信仰,并作为神圣奥秘的叛徒与不信的人交往的人,是无法用谎言来为自己辩解的。

      「对于堕落和犯错的人,我们可以伸出援手,但对于亵渎神圣洗礼的恶人,没有任何补救措施能像其他罪行一样使其减轻。」如果你承认婴儿洗礼之外的其他洗礼,你就完了。你在社会上就完了。

      霍诺留和狄奥多西二世两位皇帝在413年颁布的一条法律规定:「如果任何人被判定为天主教会成员重洗,那么犯下这一可耻罪行的人,连同允许自己接受洗礼的人(只要他到了法定年龄),都将被处以死刑,绝不留情。」他们处决了施洗者和受洗者。

      处决之后就是没收所有财产。再引用作家沃米斯的话:「事实上,公民法典中这些严厉的法律最初并不是为了捍卫婴儿洗礼而颁布的,而是为了确保国家教会的存在,防止任何基督教团体进行重洗。这些人的财产被没收。他们被打上了违反民法的烙印,将被处以死刑并失去所有财产。

      因此,婴儿洗礼一统天下,因为人们不想失去生命。天主教会甚至在整个中世纪都憎恨重洗派。宗教改革者(宗教改革教会,他们的圣灵论是正确的)憎恨再洗礼派,即重洗派,因为他们接受了罗马天主教关于婴儿洗礼的观点。宗教改革的一个可悲现实是,那些信奉唯独圣经、唯独恩典、唯独信心、唯独基督等所有唯独论的宗教改革者淹死了那些为信徒施洗的人。你想受洗吗?我们会把你放下去,直到你死了才会把你拉上来。

      总有一些人相信新约教导的洗礼,如波希米亚弟兄会(Bohemian Brethren)、瓦登派(Waldensians)、瓦登派之前的人,还有广义的重洗派,这是一个昵称,意思是再洗礼者。正如我所说,宗教改革并没有为此提供任何喘息的机会。我们读到这个:「但宗教改革时期的人们对这些理想却知之甚少,甚至在新成立的新教教会中,良心自由仍然是一个未知数。宗教改革不仅明确规定一个人必须信仰甚么和如何信仰,而且在信仰问题上的所有其他观点和信念都被铁腕镇压。」

      「路德对基督徒自由的最初辩护仍然是一个没有实现的诉求。基督徒自由个性的权利是当时仍未实现的理想。」这位作家说:「宗教改革并没有终结血腥迫害的热情。恰恰相反,它开启了一个充满磨难、眼泪和鲜血的新时代,事实上,在它从罗马分离出来的教会所在地区,这种磨难、眼泪和鲜血并不少于罗马教会继续坚持其道路的地方。」

      换句话说,在天主教和新教的地方,这些想要按照圣经所述方式进行洗礼的人都受到了敌对和迫害。这种迫害热情特别针对那些拒绝婴儿洗礼、要求回到新约圣经中教导的原始基督教洗礼方式的重洗者。因此,有时你会听到有人说:「好吧,我们需要在很多事情上达成一致,但洗礼只是一个小细节。」如果你会因为相信洗礼而被淹死,那就不是小事了。

      德国汉诺威和其他德国城市的一项城市法律(经路德和梅兰希通的特别批准)要求将所有重新施洗者斩首。慈云理派者和浸礼派者将被鞭打并永远驱逐出城市。他们认为信徒洗礼扰乱了国家教会,对民族团结构成了威胁,是一种亵渎神明的异端,会腐蚀他人,破坏国家化教会的权力。在整个德国,重新洗礼者被称为魔鬼害虫,并被处死。

      要知道,一个新教徒,更不用说像我这样的浸信会教徒,从一个天主教历史学家的笔下读到这样的评判,内心都会感到难过。但真理必须得到尊重。因此,我们所熟知的十六世纪教会,我们因其圣灵论而热爱的改革宗教会,对重洗者毫不宽容。婴儿洗礼被要求作为唯一的洗礼,并用火、水和剑来捍卫。

      你可能会认为,如果宗教改革的一大标志是「唯独圣经」(Sola Scriptura),如果他们真的相信一切都必须来自圣经,那么他们就会把婴儿洗礼搁置一边,因为圣经中根本就没有婴儿洗礼。但是,尽管圣经中没有婴儿洗礼,他们还是为其辩护,并将其奉为圣经,其压力在于天主教拥有这些统一的国家,这些国家不仅在政治和军事上统一,而且在宗教权力上也统一,每个人都是天主教徒,因为你受洗后就是天主教徒。

      因此,你处于教会的暴政之下,这样他们就控制了他们的人口,使他们成为强大的力量。而新教国家,如果不这样做,就会被差距和分化所削弱,他们必须确保所有的人都是一切的一部分,并且绝对团结,这样他们才能抵御天主教国家,所以他们坚持着一些我确信连马丁路德都知道不在圣经中的东西,也不是真正正确的东西。

      我们期待罗马天主教会采取这样的做法,因为罗马天主教会充满了圣经中没有的东西,对吗?当然 我们都知道,他们还相信圣经之外的其他启示来源,他们称之为传统或教诲,教会会议,教皇谕旨。这些都与圣经具有同等分量。当然,他们是圣经唯一真正的解释者,所以他们可以扭曲和歪曲圣经,使其说出明显没有说过的话。我们期待罗马天主教会能做到这一点。我们期待罗马天主教会提出不符合圣经的东西。

      但可悲的是,改革宗教会从未真正地完成宗教改革。当你有时与他们辩论这个问题时,他们会说,「历史告诉我们,改教家是接受这一点。」 当我听到这句话时,我总是说:「历史不是诠释学。历史不是解释学的原则。」历史上发生了甚么并不重要。历史上发生的很多事情都不能被视为神的启示。只有诚实的诠释学、诚实的解经学才能得出圣经的真意。你不能把习惯读进圣经里,也不能把传统读进圣经里。

      历史不是诠释学。历史无助于圣经的真正诠释。他们会反驳说「圣经没有禁止婴儿洗礼。圣经并没有禁止。」这真是一个非常、非常脆弱的论点。难道我们要肯定圣经没有禁止的各种事情的真实性吗?将洒水作为基督徒洗礼的一种行为,是因为圣经没有禁止,将其标准化并赋予其神圣的权威(尽管这是人类出于最恶劣的政治原因而发明的一种仪式),就是在为任何仪式、任何行为、任何教导或任何其他圣经没有严格禁止的事情开路。

      又回到了规范性原则:如果圣经没有说,你就不能做。路德在反抗罗马天主教会之初,就在地上划了一条线。他是这样说的:「教会需要摒弃一切虚假的荣耀,这些荣耀通过在经文中插入个人的自负来折磨经文。他说:「圣经,圣经,我的圣经。用神的话语来约束我、压服我、催逼我。」这是路德的名言。

      他们说:「马太福音18章不是说:『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吗?」但我在那里读不到任何关于洗礼的内容。那只是说,要进入天国,必须要有孩童般的信心。「那么,马太福音19:14,马可福音10:14,路加福音18:16『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因为在天国的正是这样的人』又如何?」我也没看到那里有甚么洗礼。我们的主只是说,神对孩童有特殊的关爱。不只是信主父母的孩子,也不是受过洗礼的孩子。耶稣从未为任何儿童施洗,圣经中也从未有人为任何儿童施洗,从未有人被告知要为儿童施洗。所有的孩子都是宝贵的。祂祝福的孩子不一定是信主父母的孩子,而且无论如何他们都没有洗礼。

      为了寻找另一段经文,他们来到了使徒行传和哥林多前书。在使徒行传和哥林多前书中,有五次提到了家庭受洗。家庭受洗。有些人说,这是一种团结的行为,整个家庭都要受洗。父亲是孩子们信仰的代言人,所以父亲受洗,然后母亲和家里的其他人,还有小的孩子们也被带进来,他们也在父亲信仰的保护伞下受洗,父亲是他们的代言人,所以他们也受洗。

      在这五处提到家庭受洗的地方,从未提到过孩子。第一处是在哥尼流家里。他家里的人听到彼得所讲的道,圣灵忽然降在众人身上,之后众人都受了洗。 因此,受洗的人就是那些因为听道和相信而接受圣灵的人。下一个例子是在使徒行传第十六章狱卒的家里。所有的人都听了福音,都受了洗。受洗的都是听到福音并相信的人。

      再下一个例子,是在使徒行传第18章。在基利司布家里,所有人都听见了,都信了,都受洗了。受洗的人都是那些因为听到而相信的人。在吕底亚和司提反家的叙述中,情况与这些非常明确的经文中一样。所有人都听到福音,都相信福音,都接受圣灵,都受洗。这就是使徒行传的内容。书中从未提到过一个孩子。

      在哥林多前书的司提反家,所有受洗的人都献身于圣徒的事工。比较一下哥林多前书15章。哥林多前书1:16,他们都在帮助教会的属灵工作。他们接受了洗礼。他们献身于圣徒的事工,帮助教会的属灵工作;因此,他们不是婴孩。

      在使徒行传第16章中的吕底亚,她的心因听到福音而敞开,她信了,在她家里和她一起听到福音的人也信了。这里没有提到孩子。事实上,没有提到她丈夫,如果没有提到丈夫,她很可能没有孩子。

      约翰福音4:53也提到了这一点。那位大臣自己和全家都信了,指的是耶稣医治了他的儿子。他自己和全家都信了。没有说受洗,只说相信,全家都相信。这就是模式:你听到,你相信,你受洗。

      使徒行传2:38 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然后人们指出,在下一节,也就是第39节,他们说的可能是婴儿洗礼,「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但「你们的儿女」指的是下一代犹太人,因为它还说,「并一切在远方的人」。谁是远方的人?外邦人。这里提到的「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即一代又一代的犹太人,以及外邦人,即「远方的人」。这不是关于洗礼,根本不是关于洗礼,而是关于犹太人和外邦人后代得救的应许。

      因此,这些都是人用来为婴儿洗礼辩护的试金石。在这些经文中找不到一个婴儿,当然也找不到任何婴儿的洗礼。还有一篇是哥林多前书第7章,我之所以提到这些,是因为人们就是这样试图为圣经中没有的东西辩护,好像它就是圣经中的一样。哥林多前书第7章第12节「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不要因为你不信的妻子不是信徒就和她离婚。第13节反过来说:「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丈夫。」

      这就是早期教会的问题。人们来到基督面前,「我要抛弃我不信主的配偶吗?」不。第14节,「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这是甚么意思?这并不是说你的丈夫应该受洗,你的孩子虽然没有信主,也应该受洗,而是说,如果你作为一个信徒,与没有信主的丈夫和孩子生活在一起,流向你的祝福也会流向他们。这里完全没有提到洗礼。

      因此,人们试图用这些经文来为婴儿洗礼辩护,但根本行不通。神的所有的旨意要么在圣经中明确阐述,要么在圣经中明确阐述,要么神的全部旨意可以通过良好的逻辑结果必然地、令人信服地、有效地推导出来。但这必须是必然的、令人信服的、不可避免的、好的和合乎逻辑的结果,比如虽然圣经没有提到三位一体,但这显然是圣经的教导,即神是三位一体的。

      没有任何论据明确支持婴儿洗礼,也没有任何论据是圣经中必然的、不可避免的、明确的和令人信服的,没有任何论据。因此,首先要说明的是,婴儿洗礼不在圣经中。圣经里没有。婴儿洗礼不符合圣经。第二点,婴儿洗礼不是洗礼,不是新约洗礼。这可能会让你大吃一惊。它甚么都不是,完全没有意义。

      好吧,当你把你的孩子牵涉在内的时候,你可能会很激动,因为你爱你的孩子,你希望他或她得到最好的。但就孩子的属灵状况而言,这完全没有任何影响。婴儿洗礼不在圣经中,它不是新约的洗礼。这是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因为当你走进圣经,走进新约,谈论洗礼,研究洗礼时,洗礼是甚么绝对是一清二楚的。在新约中,唯一受洗的人是已经信了基督的人。

      洗礼总是把他们浸入水中,而不是从一个小小的喷泉里往他们头上洒水。有两个动词表达了这一事实:baptō 和 baptizō。当提到洗礼时,就会用到这两个动词。它们的意思是浸入,浸泡。在使徒行传中,名词baptisma总是用来指信徒浸入水中。洒水是一个完全不同的词,rhantizō,完全不同的词,在新约中从来没有用来描述信徒的洗礼,从来没有。

      甚至加尔文(他曾为婴儿施洗)也写道:「『施洗』一词的意思是浸入。可以肯定的是,浸礼是早期教会的做法,」。这个仪式是神设计的,并通过正确的受启示的词语来传达,以符合这个仪式的象征意义。浸礼是作为一幅图画、一个实物教学、一个象征、一个属灵现实的直观类比命令每一个信徒的。这是神设计的公开宣告个人救赎真理的方式。

      一个人浸入水中象征着甚么?在整部新约中,基督徒的洗礼明确无误地象征着信徒与基督的死、埋葬和复活的结合。罗马书第6章、加拉太书第2章、加拉太书第3章、歌罗西书第2章都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当你信了基督,你就与基督结合了。你沉浸在祂里面,因此,你在祂的死、埋葬和复活中也在祂里面。罗马书第6章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这就是水礼所这象征的属灵意思。

      浸入水中过去和现在都是信徒与耶稣基督结合的不可分割的外在标志。这就是为甚么你要到世界各地向每个人传福音,为他们施洗―一种美丽、戏剧性的方式公开承认他们与基督的结合。主赋予教会的另一个仪式就是主的晚餐。我们可以爱主,我们可以去十字架前,我们可以庆祝祂的死,我们可以因祂的死而喜乐,我们可以寻求罪的赦免、悔改、忏悔,而不需要主的桌子,但祂告诉我们这样做是一种公开的宣告,一种公开的宣示,一种对十字架直观的纪念。

      当我们拿起饼时,饼就是祂的身体。我们喝那杯象征着祂的宝血。我们理解这种象征意义。洗礼也是如此。你可以承认基督,你可以是一个真正的信徒却不受洗,但在这一点上你是不顺服的,就像你缺席主的餐桌一样,因为那是主为你指定的一种方式,让你在祂的死、埋葬和复活的伟大现实中公开宣告你与祂的结合。

      洗礼和主的晚餐是主为祂的教会指定的两个庄严的行为,教会有神圣的责任在其一生中坚持和执行这些宝贵的制度。想象一下,相信真正福音的人会因为按照圣经的命令受洗而被处死,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太可怕了。

      洗礼的意义是明确无误的。在我们这个时代,公开、庄严地宣扬被钉十字架、复活的主是必要的。所有经历过复活的救主大能的人都应该公开见证他的荣耀,以此作为顺服的行动。在符合圣经的洗礼中,按照新约的方式,信徒不仅见证了他们与基督的联合,他们还见证了他们对神圣圣经深思熟虑、小心谨慎、顺从服从的态度,在圣经中,没有甚么是不重要的。

      此外,在符合圣经的洗礼中,信徒见证了一个被救赎的教会。我们见证的是一个被救赎的教会,教会只由那些因为真正与基督联合而公开宣告的人组成。通过合乎圣经的洗礼,信徒们从根本上摒弃了一切人为的规定,因为圣经的明确教导就是通过这些规定被掩盖、削减或取代的。通过合乎圣经的洗礼,教会表示公开放弃这些大型机构名义上的和大众化的基督教。通过合乎圣经的洗礼,教会呼吁重新引入和实践合乎圣经的新约教会秩序和纪律。

      这一点非常非常重要。新约中关于洗礼的每一个表述都假定归信者接受了基督,放弃了以前的生活,拥戴祂为主,并愿意和渴望公开承认。这才是真正的信徒,并由此理解真正的教会。在新约洗礼的每一个案例中,都预先假定了真正的救赎信仰、个人救赎—这在婴儿的情况下是无法实现的。这只不过是一种奇怪的捏造。

      第三,婴儿洗礼不在圣经中,它不是新约中的洗礼,也不是亚伯拉罕割礼标记的替代。改革宗的人说婴儿洗礼取代了割礼。这种说法我已经听了很多年了。我的回答是:「哪节经文这么说的?在哪里说的?给我看看经文。圣经哪里说洗礼是割礼的替代?哪里有这么说?」 圣经都没有说过。婴儿洗礼是一个相当大的假设。

      没有婴儿洗礼的案例。没有关于婴儿洗礼的描述。没有任何关于婴儿洗礼的呼吁。现在你却告诉我,我们必须这么做,这是规定,这就是它的意思,而你却告诉我,它的意思是圣经没有说过的。圣经甚么都没说,怎么可能说它有甚么含义呢?

      尽管如此,这些替婴儿施洗的人在没有圣经支持的情况下,只能根据所谓的盟约因素来推断证据。他们说:「好吧,它取代了旧约中的割礼。」 要知道,这几乎是很难反驳的,因为这完全是异乎寻常的。既然圣经中没有任何记载,他们为甚么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呢?

      让我来帮你简单地谈谈割礼。每个犹太男婴都要行割礼,每个都要。这是他们属犹太人的标记。这是他们属以色列民族的标记。这不是得救的标记。对吗?它不是得救的标记。保罗在罗马书第9章说了甚么?「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他甚至在罗马书第9章中说「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大多数犹太人都在神的审判之下,他们过去就是这样。他们是一个叛逆的、背道的、拜偶像的、不忠的、不忠诚的民族。在整个受割礼的民族中,有一小部分余民信了主。

      如果你把婴儿洗礼作为割礼的替代记号,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我们现在的教会是假教会、叛逆教会、不信的教会或背教的教会,但它仍然是一个教会,而在中间的某个地方有一小部分真正的信徒?你看,割礼只是一个标记,表明人们属一个种族群体,一个叫做犹太人的群体,一个叫做以色列的民族。这与他们的属灵状况毫无关系。洗礼总是与救赎联上关系。割礼与洗礼并不相干,没有任何联系。

      割礼不适用于女孩。割礼实际上是神赐予犹太妇女的礼物,目的是保护她们免受各种形式的感染,保护和维护这个民族。根本没有提到她们的精神状况。如果洗礼可以替代这一点,那么保罗为甚么不对那些到处要求人们接受割礼的犹太教徒说:「等一下,你们不明白。洗礼可以取代割礼。」这样争论就会结束。犹太教徒也就心满意足了。保罗从没这么说过。

      但给婴儿施洗的人就是这么认为的。每个犹太男孩都要行割礼,这并没有回答女孩怎么办的问题。同样,每个婴儿都应该受洗,因为行割礼的男孩是以色列立约团体中的一员。受割礼的男孩在以色列的盟约中,受洗的婴儿则进入教会的盟约群体。我问他们:「这是甚么意思?」他们不愿意说:「嗯,这只是意味着你获得了外在的成员资格、权利和特权,就像在以色列一样,因为没有人有这样的国民及种族身份。」新约圣经中唯一提到的洗礼,是指人们对基督的信仰。既然婴儿没有接受洗礼,这意味着甚么呢?有些人相信洗礼会拯救他们,因此他们会为婴儿举行「儿童圣餐」。他们把杯中的饼放入搅拌机,然后喂给婴儿吃。这就是所谓的推定重生。这种观点认为,如果你的孩子接受了洗礼,那么就可以推定他已经重生了。

      在新约中,割礼作为识别一个民族的身体标记,是神为了保护他们而采取的善举,同时也是为了表明他们的堕落和罪恶,这两者之间没有任何方式、形状或形式上的联系。这是一件事,而且已经停止了。

      保罗甚至说,如果你受了割礼,恩典就不再是恩典了。你已经抛弃了基督。割礼根本不是转变为洗礼。如果我们说所有这些受洗的婴儿组成了一个立约的团体,那么我们在教会中就有了一种奇怪的混合体:我们有了某种由受洗者组成的教会,但他们并没有真正归信。这就是我一开始所说的。世界上有数百万这样的受洗者。他们属哪里?

      我曾与世上最著名的改革宗神学家之一在一个房间里讨论了七个小时。七个小时结束时,我说:「好吧。你必须相信甚么才能成为基督徒?你说如果你在教会里,你在信仰的团体里,你就没事。你要相信甚么才能成为真正的基督徒?」他回答说:「这是个好问题」,却不给我答案。这个反应就是这种观念出来的。这种观念认为,受了洗的婴儿是联邦的一员。这样,救赎就成了一件集体的事情,而你通过婴儿洗礼进入了集体得救的群体。

      很难理解,在一个坚持因信称义教义和所有至理名言的改革宗圈子里,这种观念如何能够生存下去。但它最终会侵蚀称义的教义。这种通过洗礼进入的信徒群体,最终会抛弃真正的因信称义和个人救赎的教义。

      你相信甚么确实很重要。这很重要,因为它混淆了教会的本质。婴儿洗礼不在圣经中,不是新约中的洗礼,也不是新约中相当于割礼的洗礼。婴儿洗礼不符合教会的本质。婴儿洗礼混淆了教会,令人绝望。你无法区分信徒和非信徒。地方教会成为真正的教会。受洗者成为教会。换一种说法,儿童洗礼破坏了重生教会的真实性。

      你会惊奇地发现,有多少在称义教义上头脑清醒的人,他们的教会论却完全混乱了。谁是基督徒?受洗的人?那是神真正的儿女吗?那是一个真正的教会,但却是一个软弱的真正的教会吗?我们这些真正的信徒是不纯洁中的纯洁,但都是教会的一部分吗?同样,世界上有许多受洗的人,他们对基督教漠不关心、亵渎基督教、仇视基督教,根本不参加教会,对教会毫无兴趣。

      我们该如何看待他们?他们算甚么?要加入教会,你必须信靠基督。

      一些作家说,在路德领导宗教改革之初,他有一种崇高的理想主义。他主张基督教拥抱自由,摒弃武力,只靠神的话语和神的灵生活。对他来说,在早期,就像对我们一样,圣经是个人生活所有问题的唯一标准,包括洗礼问题。让我引用路德的话:「我说过,神不需要被迫的服务。我说了十万遍。神不要被迫的服务。没有人可以也不应该被强迫相信,因为人的灵魂是永恒的,高于一切世俗的东西。因此,只有永恒的圣言才能管理和把握它,因为在神面前用人类的法律和习俗来管理它简直是一种侮辱。无论是教皇、主教还是其他人,都无权在未征得基督徒同意的情况下,颁布任何有关基督徒的命令。否则,一切都将以暴政的精神通过。」

      你不能强迫任何人做任何事,不能把圣经中没有的宗教义务强加给他们。路德就是这样开始的。然而,到了1527年,他又回到了国家教会,因为他担心他需要保持教义的一致性,以维护团结和权力,即政治/军事权力。因此,正如四世纪以来的黑暗时代一样,教会被国家教会所埋葬,从根本上说,国家教会消灭了真正的教会。没过多久,欧洲的真正教会就彻底消失了。

      婴儿洗礼为国家政权服务,最终抹杀了真正的教会。了解真正教会的唯一途径是个人对基督的信仰。洗礼就是见证。婴儿洗礼不符合宗教改革的神学。

      我这么说是甚么意思?宗教改革者重新发现了唯独因信基督,唯独靠恩典得救的教义,称义的教义,归算的教义。我们的罪在基督的死中被加诸于祂,祂的义也赐给了我们。这就是伟大的归算教义。唯有信心是获得救赎的条件―唯独信心。

      这是改革宗《海德堡教义》的第 74条问题:「我们也须要给婴儿施洗吗?答:须要的,因为他们和老人一样,都属神在他的教会里所立的约,在基督的宝血中,罪孽和圣灵得到了救赎,而圣灵因着信的功用所应许的,并不比老人少。为他们施洗,因为圣灵应许了他们的救赎。因此,他们也将通过作为盟约标记的洗礼融入基督教会,并与非信徒的子孙区分开来,就像旧约中的割礼一样。」 看,他们把割礼蒙混地牵进来。而现在,他们把婴孩带入基督教会,让他们接受基督的宝血、罪的救赎、产生信心的圣灵的工作,并以应许给老年人的同样方式应许给他们。这就是路德宗。这是路德的传统。

      路德最后不得不为婴儿有信心这一事实辩护。他说:「重洗派是对的,没有信心的洗礼毫无益处,因此,事实上,如果孩子们没有信心,就不应该接受洗礼。」我们同意这一点。路德说:「主说得很明确: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但再洗礼派关于孩童不能信的说法是错误的。如果孩童要受洗,他们必须能够相信,他们必须有信心。」

      孩童怎么会有信心呢?路德认为,这是父母或教父教母的替代信心。这就是教父教母的由来,他们是代理父母,他们的信心会替孩子代求。对于路德来说,父母或教父教母的替代信心是不够的。他甚至进一步说:「孩子们自己必须相信。如果有人问:这怎么可能呢?圣灵在神圣的洗礼中降临到孩子们身上,通过圣灵重生之浴大大浇灌在他们身上。」

      马丁路德?是谁发现了唯靠恩典、唯靠信心、唯靠基督的救赎?有人甚至称之为无意识的信心。因此,有人坚持父母和教父教母的代理信心。这对路德来说还不够。

      宗教改革的伟大标记是称义。称义,不是通过圣礼,不是通过仪式,不是通过象征。是因信称义,因恩典称义。他们怎么会明白这一点,然后提出婴儿洗礼这样的东西,通过对婴儿的仪式赋予婴儿救赎?婴儿洗礼甚么都不是,没有救赎的功效,不能传递恩典,不能赋予信心,一个甚么都不是的象征。它绝对是毫无意义的。

      它会导致仪式主义、混乱和虚假的安全感。要知道,宗教改革者的呼声并不是传统、传统、传统。不是教父、教父、教父。乃是甚么?我们之前读到过。圣经,圣经,圣经。我们相信我们所相信的,因为那就是圣经的教导。

      天父,我们再次感谢您的话语。我们并不是为了对立而与人争吵,而是迫不得已,我们需要说出真理,让真理清晰无误地显明在你的话语中。

      婴儿洗礼这种魔鬼般的行为在两千年的教会生活中一直存在,从很早的三世纪左右开始,一直延续到四世纪,现在仍然存在。主啊,我们只能祈求宗教改革是一次彻底的改革,不要混淆真正的教会。这一点非常重要,我们要知道谁是真正的教会,人们不要被混淆,人们不要因为在婴儿时期接受了某种仪式就认为自己得救了,父母不要因为这样就认为自己的孩子得救了。

      帮助我们忠于真理,宣扬福音。而那些信的人,愿我们忠心顺服,接受洗礼,做出信仰的表白,在人前承认你,好让我们在你的天父面前被你承认。

      https://www.gty.org/library/sermons-library/80-369/is-infant-baptism-biblical

      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

       周子坚

      「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 甚么。我若将所有的赒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于我无益。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林前13:1-8)

      在前文「最要紧的事」中说过,彼此相爱是信徒须要学习的一个最重要的属灵功课之一。本文会继续探讨关于「爱」这个问题。

      相信圣经提及爱的经文中,最详尽的可算是哥林多前书13章。保罗首先讲到爱的重要性(1-3节),然后谈到爱的各种表现(4-7节),最后讲到爱的持久性(8-13节)。让我们一同思想首两个主题:爱的重要性及爱的表现。

      为甚么爱这样重要呢?第一,因为爱是生命的表现。保罗说:「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我们知道,鸣的锣,响的钹能发出声音,却没有生命。保罗就用这个比喻说到有些人,只会在「言语和舌头」上说爱,实际上却没有付出真诚的爱。我们信了主的人,已经有了神的生命,而神就是爱。神爱我们,不只是「言语和舌头」上爱,乃是实实际际地将祂的爱子赐给我们,是有行动及付出的。爱绝不是「得个讲字」。有人在教会及基督徒中间常常谈及属灵的事,在家中却表现不出对家人的爱,这是没有生命或是灵命枯萎的表现。爱主不是感情的问题,而是生命及灵性的问题。灵命不好,就表现不出爱来。有人将没有爱心归咎于性格,归咎脾气。性格及脾气固然是问题,但最重要的问题还是灵命。约翰的本性是雷子,甚至作主门徒的初期都没有明显转变,后来成了「爱的使徒」,写出了充满爱的约翰书信。谁说 我们的脾性不可以改呢?

      第二,爱比能力更重要。保罗说:「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甚么。」若我们当中有人有保罗所提及的能力,想必能为主大大作工了。然而,保罗却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 甚么。」何解?因为我们拥有这么大的能力,却不用在爱人爱神的事情上,这是没有实际用处,也是颇可怕的事。我们知道,神是全能及圣洁的神。神是圣洁的,所以祂非常恨恶罪,且要审判犯罪的人。神是全能的,所以祂能不费吹灰之力,把所有罪人转瞬间灭绝。有一次,约翰及雅各因为撒玛利亚人不接待他们,他们就求主降火烧灭那些人:「他的门徒雅各、约翰看见了,就说:主啊,你要我们吩咐火从天上降下来烧灭他们,像以利亚所做的吗﹖」(路9:54)。能力若没有爱心相辅,是多么可怕的事!

      但感谢神,我们的神并不是这样。祂固然是全能及圣洁的神,但神也是慈爱及怜悯的神 :「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出34:6);「慈爱和诚实彼此相遇;公义和平安彼此相亲。」(诗85:10);「耶稣转身责备两个门徒,说:『你们的心如何,你们并不知道。人子来不是要灭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路9:55-56)。我们生活及事奉,的确是须要追求从神而来的能力。但若我们有神所赐的能力,甚至是行神迹奇事的大能,却没有爱,那么我们 一切所作的就算不得数,我们将会一事无成:「我就算不得甚么」(I am nothing)。基督徒在世一般来说有几十年,主要目标不外乎是为主而活及为主作工。但假若你忙忙碌碌的生活及事奉,因为没有带着爱心去作,到最后见主面时,主跟我们说:「You are nothing!」,这是何等悲哀的事!

      第三,爱是超越道德的。保罗说:「我若将所有的赒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于我无益。」人性的最高道德标准,就是舍己为人了。若有人为了帮人而牺牲性命,这可算是人类的最高道德典范了。然而,圣经竟提及到一些人,可以舍己到一个地步,将所有的赒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原来是没有爱。可见世上有一 种舍己,的确是没有爱在里面的。当然,真正的舍己必然是有爱的。若舍己背后的动机不是爱,这样的舍己是无益的。对别人来说可能还有点益处,但对自己一点益处都没有,甚至受亏损,就好像保罗所说,「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林前9:27)。

      真爱的表现是甚么呢?第一,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这是第一组。恒久忍耐,直译是长久忍受,或长久受苦(suffer long)。可能有人不明白,为甚么一开首讲爱,就说要长久忍受,长久受苦?答案就是—人的罪。神所设立的爱本是美满的,是甜蜜,是享受,何来受苦?但自从罪从一人入了世界,不但世界的环境变了,人的本性也变了。人的心思、情感、意志统统都变坏了。人与人之间,特别是夫妻及家人,本应是相亲相爱,现在却变了相咬相吞,何解?就是因为人有罪性。这是铁一般的事实。别人 犯罪,自己也犯罪。大家相处,就一定要学习忍受,否则相方关系不可以维持。就是神爱世人,祂自己也是这样忍受,否则祂根本不能救我们:「他因那摆在前面的喜乐,就轻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难,便坐在神宝座的右边。那忍受罪人这样顶撞的,你们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来12:2-3)。神完全没有罪,尚且因为要爱我们的缘故,甘心忍受罪人的顶撞,我们这些有罪性的人,为甚么不能因为爱的缘故忍受其他人呢?神还没有审判,我们审判甚么呢?而且审判的对象竟是自己的家人朋友,或教会的弟兄姊妹!

      忍耐是消极的一面,恩慈(kind)却是积极的一面。恩慈是以恩惠待人的意思。你若爱一个人,你不单只会忍耐,你还会积极的恩待对方。「耶和华有恩惠,有怜悯,不轻易发怒,大有慈爱。」(诗145:8)。以恩慈对 待别人是不易的,因为正如刚才所说,我们都是有罪性的人。别人得罪自己,自己不单要忍受,还是要以恩报恶,这对于常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来说是很难的。但这正正是神自己的做法 :「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太5:43-45)。弟兄姊妹要记着,我们 已经不是旧造的人,我们是神的儿女,是有神生命的人。若神能够这样做,我们为何不能呢?

      第二组是「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嫉妒,就是因为别人比自己好,比自己强,比自己受欢迎等,心里容不下,就对那人产生出恨恶的心。该隐为甚么杀亚伯?亚伯得罪他吗?不是。 是因为亚伯所作的比他好:「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兄弟的行为是善的。」(约一3:12)。扫罗为甚么要杀大卫?不是大卫不忠心,更加不是他意图谋反,只是因为有些妇女歌颂大卫过于歌颂扫罗,扫罗就动了杀机:「众妇女舞蹈唱和,说:扫罗杀死千千,大卫杀死万万。扫罗甚发怒,不喜悦这话,就说:将万万归大卫,千千归我,只剩下王位没有给他了。从这日起,扫罗就怒视大卫。」(撒上18:7-9)。嫉妒真是极其可怕的事,难怪圣经说:「忿怒为残忍,怒气为狂澜,惟有嫉妒,谁能敌得住呢﹖」(箴27:4)弟兄姊妹,我们有没有因为看见别人比自己好,拥有的比自己多,就暗暗地生出嫉妒?千万要小心啊!嫉妒是看见别人比自己好,心里产生恶念,自夸则是 以为自己比别人好,就说一些话抬高自己,贬低别人。这些人可能并没有直接说出轻视别人的话,但在夸耀抬举自己时,就间接贬低了别人,叫听见的人不好受。这绝不是爱人的表现。爱是温柔谦卑的:「凡事谦虚、温柔、忍耐,用爱心互相宽容,用和平彼此联络。」(弗4:2-3);「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腓2:3)。

      一个人若不断地自夸,必会到进一步落到张狂的光景。张狂,直译是「膨胀」(puff up)。张狂就是骄傲自大、自我膨胀到一个地步,目空一切,目中无人,好像所有人都是为自己而活,所有人都要迁就自己的意思,不会尊重别人的意见,更加不会体恤别人的感受。弟兄姊妹,我们有没有这样做呢?我们是否要别人听从自己的意思,不听别人的意见及劝告,不顾别人的感受?这都 是自大及张狂的表现,不是爱的表现。

      第三组是关于个人的操守。「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害羞的事,是指不合宜,不合体统,不合规范的事。简单来说,就是一些令人觉得害羞的行为。作这些事的人,可能振振有词地说,这是我个人自由,只要我不伤害到别人就可以作了。这是一厢情愿的想法。其实,当其他人看见你令人害羞的行为,你就是使他们不安,使他们替你忧虑及难过,伤了他们的心。你没有意思去伤害人,别人却因你的行为而难受。这不是爱人的表现。更加严重的,就是可能有人看见你的坏榜样就被绊倒了:「耶稣又对门徒说:『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绊倒人的有祸了。就是把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丢在海里,还强如他把这小子里的一个绊倒了。』」(路17:1-2)。

      其实,我们信主的人,生存的目的,已经不再是为自己而活,乃是为主及为别人而活:「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并且他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林后5:14-15);「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约一3:16)。我们不应再「求自己的益处」,凡事先以神及别人着想,就不会再作那些害羞的事。

      第四组是「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主要是针对那些冒犯或得罪自己的人。当别人,特别是你的家人及朋友得罪你的时候,不要轻易发怒。发怒是容易的,忍耐却相当难。我们的旧天性就是维护自己的,为自己出头,不会让自己白白受伤而不反 击。但你若是爱他们,为甚么不多点包容他们呢?当主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时候,祂第一句说话是甚么呢?不是责骂的话,更不是咒诅的话,而是赦免的祷告:「当下耶稣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兵丁就拈阄分他的衣服。」(路23:34)。主的爱多么伟大!有人认为发怒的能力很大,我想当有人大发雷霆的时候,他的爆发力也 真是不小的。然而,我认为包容忍耐的能力比发怒更大!「不轻易发怒的,胜过勇士;治服己心的,强如取城。」(箴16:32)。若主要发怒审判罪人,这对祂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一句话可差十二营的天使将所有害祂的人灭绝,但主要拯救祂所爱的人,祂就要忍受罪人的顶撞及伤害,甚至要舍命。 忍耐的力量何等大!为甚么我们不能多点效法主的忍耐呢?主完全圣洁无罪,祂要宽容我们这些罪人,绝对比我们宽容得罪我们的人难得多。我们自己也得罪神及 得罪人不少,为甚么不肯宽容别人?情况就是那欠主人一千万两的比喻一样,主人免了那欠他一千万两银子的人的债,但那人竟不肯宽容那欠十两银子的人的债(太18:23-35),实在可恶。我们的神实在是慈爱的神,其中一个表现就是不轻易发怒 :「耶和华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赦免罪孽和过犯」(民14:18);「耶和华有怜悯,有恩典,不轻易发怒,且有丰盛的慈爱。」(诗103:8);「耶和华有恩惠,有怜悯,不轻易发怒,大有慈爱。」(诗145:8)。不轻易发怒的, 这就是爱。

      除了不轻易发怒之外,还要不计算人的恶。换句话说,你要赦免得罪你的人,不是数算他们的罪。你若常常计算人的恶,难怪你常常会发怒!请记着,你曾经 无数次得罪过神,现在神赦免了你,为甚么你不能赦免别人?为甚么你老是记着别人怎样得罪你,而不肯像主赦免我们一样,将我们的罪完全抹去及忘掉?「我涂抹了你的过犯,像厚云消散;我涂抹了你的罪恶,如薄云灭没。」(赛44:22);「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来8:12);「以后就说:我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来10:17)。弟兄姊妹,过去别人伤害我们的罪, 让主的宝血完全冲去吧,像厚云消散,如薄云灭没,不要再去计算了。在主的爱中,一切的罪都化为乌有了,计算甚么呢?圣经教导我们要饶恕人,好像主饶恕我们一样 :「并要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弗4:32)。若你不肯饶恕人,一定要计算他的恶,主也要和你计算的:「你们站着祷告的时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们,就当饶恕他,好叫你们在天上的父也饶恕你们的过犯。你们若不饶恕人,你们在天上的父也不饶恕你们的过犯。」(可11:25-26)。饶恕是复和的根基,是修补破裂关系的钥匙。没有饶恕,人与神之间不可能和好,人与人之间也不能和好,除非双方从来没有犯过错,从来没有得罪过对方,但这事是不可能的。既是如此,为何我们不学习彼此饶恕,像主饶恕我们呢?

      第五组是「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世俗的爱与属天的爱最大分别,就是世俗的爱是属肉体的,当中多多少少涉及一些不义的事,但属灵的爱却是完全清洁及合乎真理的。有些人为了所谓的爱人,就作了一些犯罪的事,表面上是为他所爱的人好,但其实这是极大的错误,因为真正的帮助,往往是在属灵方面,而真正能帮助人的,只有神。你若犯罪去爱人帮助人,事实上是叫他那人在属灵上招损,如你溺爱你的子女,不忍心按圣经的教导责罚他们,表面上你是爱他们, 不想令他们不快,但其实你是害了他们,令他们灵性及品格受损。再者,你这些犯罪而去爱人,明显是尊重人过于尊重神,好像以利尊重儿子过于尊重神(撒上2:29),神岂会听你的祷告及赐福给你和你所爱的人?所以,所有为人而作的事,若是不义的事,就不是爱人,而是害人,也害了自己。

      相反,真正的爱人,必然是在真理上去爱的。真正令你所爱的得益处,就是真理。约翰在约翰二书将爱与真理的关系说得很好:「作长老的写信给蒙拣选的太太,和他的儿女,就是我诚心所爱(love in truth)的;不但我爱,也是一切知道真理之人所爱的。爱你们是为真理的缘故,这真理存在我们里面,也必永远与我们同在。恩惠,怜悯,平安从父神和他儿子耶稣基督在真理和爱心上必常与我们同在!」(约二1:1-3)。约翰是在真理里去爱,也是因为真理而爱。而且父神与及祂儿子耶稣基督的恩惠,怜悯,平安,都是透过真理和爱永远与我们同在。所以真理与爱是分不开的。没有真理,就没有爱。真正的爱,就是在真理里的爱。基督徒爱人,不是因肉体的理由及用属肉体的方法去爱,而是因真理及在真理中去爱。

      最后的一组是四个「凡事」,它似乎是一个总结。「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这个「凡事」须要解释一下。首先,神要我们「凡事」包容,相信,盼望及忍耐,不是自己选择只对某些人、于某些事,在某些时间才这样作。然而,在圣经里「凡事」这个词,也不是指世间上所有的人、事、物,如林前10:23说:「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这里的「凡事」,明显不包犯罪的事。弗5:24说:「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这里的「凡事」也不包括不合真理的事。所以「凡事」是指在合理的情况的所有事。

      神吩咐我们要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是叫我们在合理的情况,尽一切力量对人包容、相信、盼望及忍耐。这实在是不容易的。包容那些甚少缺点的人当然容易,但包容那些常犯错误的人就不容易了。我们对有美好前景的人当然充满盼望,但对常常软弱失败的人充满盼望就不易。忍耐一切温柔体贴的人当然不难,叫我们包容常常惹我们怒气的人,这就很难。相信诚实可靠的人当然很易,相信常常失信于我们的人就不易。但圣经的确要求我们要「凡事」包容,相信,盼望及忍耐,相信主一定会加力给我们去行。其实,主也是用这样的态度对我们,祂要是对我们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的。主对我们这些软弱不配的人凡事包容,相信,盼望及忍耐,比我们对其他人凡事包容,相信,盼望及忍耐的难得多。但主因着爱,愿意如此恩待我们,我们岂有其他借口不效法主的榜样呢?

      「爱是永不止息的」。这句或是这个段落的终结,或是一个新段落的开首。「爱是永不止息的」,英文是“Love never fails”,直译是「爱是永不失败」。两个翻译哪个较对?答案是,两个都对,因为原文“fail”这个字的确有止息的意思。原来在神的眼中,所有失败的事都不能永存,在永恒里绝对没有失败这回事。所以永不失败,即是永不止息。弟兄姊妹,我们都是软弱失败的人,我们常常得罪神,也常常得罪人。可能我们对自己已经非常失望,甚至绝望,但我们要紧记,神的爱是永不失败的。神的爱在我们身上是得胜,能使我们完全:「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罗8:35, 37);「这样,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我们就可以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因为他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约一4:17)。

      所以弟兄姊妹,让我们一同学习爱的功课,不是依靠自己的力量,乃是依靠神完全的爱,学习用主的爱去爱人。要记着,神的爱是永不失败的!

      最要紧的事

       周子坚

      「万物的结局近了。所以,你们要谨慎自守,警醒祷告。最要紧的是彼此切实相爱,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彼前4:7-8)

      彼得写这封书信,距离现在差不多二千年。彼得在那时已经说到万物的结局近了,那么到了二千年后的今天,万物的结局就更加近了。再者,我们看见主在马太福音24章所说的预兆,在现今的世代一一应验,我们可以肯定说,主再来的日子已经非常近,祂可能正在门口了(太24:33)。彼得在这里提醒信徒在末世的日子要注意的几件要紧的事。第一,我们要谨慎自守。末世的风气是强调个人自由,任意放纵肉体的情欲。第一次世界末日(洪水)之前,人是怎样只顾吃喝嫁娶,放纵情欲,在第二次世界末日,情况也是这样:「挪亚的日子怎样,人子降临也要怎样。当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亚进方舟的那日;不知不觉洪水来了,把他们全都冲去。人子降临也要这样。」(太24:37-39)。保罗在提摩太后书预言末世的日子人会犯许多许多的罪,而且不能自约:「你该知道,末世必有危险的日子来到。因为那时人要专顾自己、贪爱钱财、自夸、狂傲、谤讟、违背父母、忘恩负义、心不圣洁、无亲情、不解怨、好说谗言、不能自约。」(提后3:1-3)。所以,凡属主的人,在这末世的风气影响下,要好好保守自己,不要随波逐流,同流合污。不信的人任意放纵自由,各人任意而行,我们基督徒却要谨慎自守,分别为圣。

      彼得告诫我们要注意的第二件事,就是要儆醒祷告。我们儆醒有两个主要原因。第一,因为主再来的日子近了,而我们不知道祂何时会回来(太24:42)。若不儆醒,就会像那五个愚拙的童女,等候新郎时打盹睡着,也没有预备油,新郎来了,门都关了,就受了极大的亏损。第二,因为我们的仇敌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彼前5:8)。若不儆醒,就很容易受魔鬼试探及迷惑而跌倒。然而,我们不但要儆醒,我们更须要儆醒祷告。主耶稣吩咐门徒要儆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太26:41)。保罗吩咐以弗所信徒要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但在提及所有属灵装备之后,他特别强调祷告的重要:「靠着圣灵,随时多方祷告祈求;并要在此儆醒不倦。」(弗6:18)。简单来说,祷告是使属灵军装发生效用的关键;儆醒祷告是我们等候主再来的重要态度及保守自己不被魔鬼迷惑及绊倒的主要方法。在末世的日子信徒等候再主来的心是何等的软弱,魔鬼的工作却如何的猖獗,儆醒祷告这个重要的叮嘱实在极为重要。

      谨慎自守及儆醒祷告虽然重要,但彼得指出有一样比谨慎自守及儆醒祷告更重要的。它是甚么呢?「你们要谨慎自守,警醒祷告。最要紧的是彼此切实相爱。」(彼前4:7-8)。经文也指出了为何彼此切实相爱被视为最要紧的一个原因:「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为何爱能遮掩许多的罪呢?第一,爱能赦免许多的罪。神之所以能赦免我们的罪,就是因为祂爱我们:「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一4:10)。神也要求我们这些蒙爱的人用爱心饶恕别人:「并要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弗4:32)。主耶稣又教导我们,爱心多的,赦免就多;爱心少的,赦免就少:「所以我告诉你,他许多的罪都赦免了,因为他的爱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爱就少。」(路7:47)。我们在信主前后,都时常犯罪得罪主,但主仍然赦免我们的罪,主的爱真是何等浩大。司提反效法主的榜样,在殉道前,为杀害他的人祷告说:「主啊,不要将这罪归于他们!」(徒7:60)。保罗在第二次坐牢时,被众人离弃,但他说:「我初次申诉,没有人前来帮助,竟都离弃我;但愿这罪不归与他们。」(提后4:16)。他们都有主那样爱人及赦免人的心肠。主教导门徒要赦免人七十个七次。七在圣经中是个完全的数字,七十个七,即是完全的完全。主自己是完全的赦免人,也要求我们完全的赦免人,这个爱是极大无比的。爱的确能遮掩许多的罪。

      然而,遮掩罪也不单是指赦免,爱也能防止或预防罪。圣经教导我们要用爱心彼此联络(西2:2)及彼此服事(加5:13)。这样,基督的身体—教会,就在爱中渐渐长进及建立起来:「惟用爱心说诚实话,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弗4:15-16)。当教会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之后,她就「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就随从各样的异端。」(弗4:14)。换句话说,我们若能在爱中彼此建立而长成,就不会这么容易受仇敌的迷惑及敌基督的风气所影响,就能避免犯许多的罪。此外,圣经吩咐信徒要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勉励行善(来10:24)。若我们常常都是用爱心去行善,就更不会这么轻易犯罪了。还有,圣经又吩咐我们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信心软弱的信徒。保罗责备哥林多信徒自恃有属灵知识,竟放胆到庙中吃祭偶像之物,绊倒好些信心软弱的肢体。他们虽然明白「偶像算不得甚么」的道理,却没有用这等知识去爱神所爱的人,反而滥用因这知识而有的自由来绊跌人。保罗用很重的语气说:「论到祭偶像之物,我们晓得我们都有知识。但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爱心能造就人。」(林前8:1);「因此,基督为他死的那软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识沉沦了。你们这样得罪弟兄们,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林前8:11-12)。圣经教导我们,对待信心软弱的弟兄,不是单单用真理知识来指正他,乃是用爱心来扶持他。所以,从积极的方面看,爱真的能防止许多的罪。

      其实,多处圣经都指出,爱才是最重要的。在旧约时代,神颁布十诫给以色列人,表面上看只是一些可以作不可以作的规条,实则都是爱神爱人的道理:「但命令的总归就是爱」(提前1:5) ;「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罗13:8);「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加5:14)。十诫首四诫是关于爱神,后六诫则是关于爱人。有一次,一位律法师问主耶稣律法上的诫命那一条是最大。主耶稣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22:37-40)。雅各说爱人如己是「至尊的律法」(雅2:8)。保罗教导哥林多信徒要追求爱,并指出爱是「最妙之道」。(林前12:31)。他在林前13章说:「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甚么。我若将所有的赒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于我无益。」(林前13:1-3)。保罗指出,无论我们拥有最高的知识,最特殊的恩赐,最全备的信心,最伟大的能力,最彻底的奉献及牺牲,若果没有爱,就算不得甚么。「我就算不得甚么」英文翻译是‘I am nothing’。若没有爱,我们就是nothing!最后,保罗的结论就是「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林前13:13)。爱,的的确确是圣经中最重要的一个属灵学习。

      弟兄姊妹,让我们坦诚地问问自己,我们有否实行彼此相爱?不只是彼此相爱,而是彼此「切实」相爱?我们有没有这样做呢?个人追求诚然是很重要,但若个人追求不是用在爱心上,再多的圣经知识都不能造就人及荣耀神:「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爱心能造就人。」(林前8:1);「我所祷告的,就是要你们的爱心在知识和各样见识上多而又多,使你们能分别是非,作诚实无过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并靠着耶稣基督结满了仁义的果子,叫荣耀称赞归与神。」(腓1:9-11)。有人认为现今世界太强调爱,不强调圣洁公义,所以我们应多追求后者。这话也不是错的。现今世代所提倡的爱,的确是那种放任情欲、纵容罪恶、自我中心、没有真理的爱。有时在教会的讲台上,也会把神的爱过分高举,把犯罪这件事严重贬低。有神学家甚至说,我们只须强调爱,不应强调罪,因为爱大过罪,讲罪会伤害人的自尊心。这种对爱的观念固然是很有问题。然而,圣经所说的爱,根本不是以上所说的那种爱。圣经所说的爱,是圣洁、无私及付出的爱:「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林前13:4-8)。所以事实刚刚相反。现今世代的问题,不是世人太强调爱而忽略圣洁公义,而是他们根本不知道甚么是真正的爱,更遑论付代价去追求它。或许有人认为追求爱比追求圣洁公义容易。我认为这想法是不对的。若细心思想以上关于爱的经文,就会看到圣经所说的爱,其实包括了很多宝贵的属灵特质,如忍耐、恩慈、谦卑、温柔、饶恕、公义、圣洁、包容、信心、盼望等等。这些特质须要我们一生竭力去追求的。有谁会认为以上种种的属灵功课不难学呢?

      爱心是最难学习的属灵功课。何解呢?因为爱涉及最深层的舍己。请问主在地上的时候要彰显出祂的公义,有何难处?没有多大难处。祂本是公义及全能的神,祂要审判罪人,可以说是不费吹灰之力。但若祂要显出祂的慈爱,祂就要为我们这些不配的罪人牺牲自己,为我们舍命:「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2:20);「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5:25);「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约15:13)。今天在教会中,彼此切实相爱之所以这么少见,就是因为我们没有用舍己的爱去爱人。约翰劝勉信徒说:「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约一3:18)。为甚么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因为在言语和舌头上表示爱心及关心,是不需要付出多大代价的。请问完全不需付出代价的爱,还是算是真实的爱吗?个人认为,许多信徒之所以不能实行彼此切实相爱的命令,就是不愿意舍己,不肯付出代价,不肯放低自己的成见,对自我有太多的保留。坦白说,真正的彼此相爱,往往要付出不少代价,甚至圣经说:「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约一3:16)!为弟兄舍弃一点安逸,损失一点名声已很少有,何况为弟兄舍命?谁愿意这样做?学习舍己是重要,但舍己若不是用在爱人的事情上,舍己有何用处?「我若将所有的赒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于我无益。」(林前13:3)。没有舍己的所谓爱,不是真正的爱;没有爱的所谓舍己,也不是真正的舍己。

      弟兄姊妹,我们不是在唱高调。彼此切实相爱确是极难学的功课。我们都是有罪性及自我中心的人,舍己爱人更是难上加难。但困难并不是我们拒绝学习及遵行的借口。主耶稣说:「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14:15);「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约一5:3)。为甚么经文说神的诫命不是难守呢?按我们的天性,按我们自己的能力,确实很难,但若你真正领略过主的爱,心里被祂的爱大大激励,你就会甘心乐意付出,不会觉得太难了:「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约一4:7);「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约一4:19)。我们也不必要求别人来先爱自己,乃是自己先去爱别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罗13:8)。圣经的教导是叫我们在爱心上常以为亏欠,不是常以为别人亏欠自己。没有付出爱的,不应期望得到别人的爱。然而,那些尝过主爱及肢体之爱的人,也应付出自己的一分爱去爱人,这是理所当然的:「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约一4:11)。正常而言,你向别人付出爱,别人也会用爱来回应你。但若果你付出的爱得不着回报,反而被人辜负,使你伤心难过,弟兄姊妹啊,不要灰心怨叹,主耶稣安慰你啦。我们的主在世上的时候,岂不是如此经历吗?

      让我爱而不受感戴

      让我事而不受赏赐

      让我尽力而不被人记

      让我受苦而不被人睹

      所以让我学习你那样的完全

      时常被人辜负心不生怨

      求你在这惨淡时期之内

      擦干我一切暗中的眼泪

      亲爱的弟兄姊妹,万物的结局近了。圣经形容末世的情况说:「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许多人的爱心才渐渐冷淡了。」(太24:12)。不单是世人的爱心冷淡,连基督徒的爱心也冷淡了。我们有否遵行彼此切实相爱的命令,去抗衡这个末世的风气呢?若信徒也不能显出彼此相爱的见证,不信的人就不能认出我们是主耶稣的门徒了(约13:35)。盼望弟兄姊妹紧记圣经给我们的叮嘱,并一直持守到主再来:

      「亲爱的弟兄啊,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约一4:11)

      「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约13:34)

      「最要紧的是彼此切实相爱,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彼前4:8)

      甚么是悔改?悔改是得救的必要条件吗?

      周子坚译

      许多人将悔改一词理解为「从罪中回转」。悔罪和离弃罪与悔改有关,但并不是悔改的确切含义。在圣经中,悔改的意思是「改变主意」。圣经还告诉我们,真正的悔改会导致行动的改变(路3:8-14;徒3:19)。保罗在总结他的传道时说:「劝勉他们应当悔改归向神,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徒26:20)。悔改在圣经中的简短定义是「思想的改变导致行动的改变」。

      那么,悔改与救赎之间有甚么联系呢?使徒行传特别强调了与救赎有关的悔改(徒2:38;3:19;11:18;17:30;20:21;26:20)。关于救赎,悔改就是改变你对罪和耶稣基督的看法。彼得在五旬节布道时(使徒行传第2章),最后呼吁人们悔改(徒2:38)。悔改甚么?彼得呼吁拒绝耶稣的人们(徒2:36)改变对这一罪行的看法,改变对基督本身的看法,承认祂确实是「主和基督」(徒2:36)。彼得呼吁人们改变他们的想法,憎恨他们过去对基督的拒绝,并接受对基督作为弥赛亚和救主的信仰。

      悔改包括认识到自己过去的想法是错误的,并决心在未来正确地思考。悔改的人对自己过去的想法有了「新的想法」。对神、对罪、对圣洁、对遵行神的旨意有了新的思考方式。真正的悔改是由「依着神的意思忧愁」引起的,并且是「以致得救」(林后7:10)。

      悔改和信心可以理解为一枚硬币的两面。如果不首先改变你对自己的罪、耶稣是谁以及祂所做的一切的看法,你就不可能相信耶稣基督是救主。无论是因故意拒绝而悔改,还是因无知或不感兴趣而悔改,都是思想的改变。就救赎而言,符合圣经的悔改就是改变你的想法,从拒绝基督到相信基督。

      悔改不是我们为赢得救赎所做的工作。没有人能悔改归向神,除非神把他拉到自己面前(约6:44)。悔改是神赐予的―只有因着神的恩典才有可能(徒5:31;11:18)。除非神赐予悔改,否则没有人能悔改。所有的救赎,包括悔改和信心,都是神吸引我们、开启我们的眼睛、改变我们心灵的结果。神的宽容引导我们悔改(彼后3:9),祂的恩慈也是如此(罗2:4)。

      虽然悔改并不是一种赢得救赎的行为,但悔改得救确实会带来行为。如果不以某种方式改变自己的行为,就不可能真正改变自己的想法。在圣经中,悔改会导致行为的改变。这就是施洗约翰呼吁人们「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太3:8)的原因。一个真正悔改并对基督有信心的人,会证明自己的生命已经改变(林后 5:17;加5:19-23;雅2:14-26)。

      要想知道悔改在现实生活中是甚么样子,请看撒该的故事。这是一个欺骗、偷窃、靠不义之财挥霍无度的人,直到他遇到了耶稣。在那一刻,他的想法发生了彻底的改变:「主啊,」撒该说,「我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路19:8)。耶稣高兴地宣布,救恩已经临到撒该的家,甚至这个税吏现在也是「亚伯拉罕的子孙」(第9节)―这指的是撒该的信仰。骗子成了慈善家,贼子归还了钱财。这就是悔改,加上对基督的信心。

      悔改,按正确的定义来说,是得救的必要条件。符合圣经的悔改就是改变你对罪的看法―罪不再是你可以玩弄的东西,而是当你「逃避将来的忿怒」(太3:7)时应该抛弃的东西。悔改也是改变你对耶稣基督的看法―祂不再是被嘲笑、低估或被忽视的;祂是我们必须紧紧抓住的救主;祂是我们必须敬拜和崇拜的主。

      翻译自Qotquestions.org, “What is repentance and is it necessary for salvation?”

      https://www.gotquestions.org/repentance.html

      甚么是主权救恩?

      周子坚译

      主权救恩的教义告诉我们,顺服基督为主与信靠基督为救主是相辅相成的。主权救恩与有时被称为简信主义或通过承认某些事实而获得救赎的教义截然相反。

      约翰麦克阿瑟(John MacArthur)在其著作《耶稣所传的福音》(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esus)中阐述了「主权救恩」(Lordship Salvation),他是这样总结这一教导的:「福音对信仰的呼召预先假定罪人必须悔改他们的罪并降服于基督的权柄。换句话说,拒绝悔改的罪人是不会得救的,因为他不可能同时紧紧抓住自己的罪和救主。拒绝基督在他生命中掌权的罪人也没有得救的信心,因为真正的信心是包括向神的降服。因此,福音所要求的不仅仅是做出理智的决定或口中的祷告。羊会顺服地跟随他们的牧人。

      主张主权救恩的人指出,耶稣曾多次警告他那个时代的宗教伪善者,证明仅仅同意属灵的事实并不能拯救一个人。人心必须改变。耶稣强调了做门徒的高昂代价: 「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路14:27),「你们无论什么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第33节)。在同一段经文中,耶稣提到了计算代价;在其他地方,他强调了完全的承诺:「手扶着犁向后看的,不配进神的国。」(路9:62)

      在《登山宝训》中,耶稣说永生是一条只有少数人能找到的窄路(太7:14);与此相反,简信主义试图拓宽永生之路,让任何声称有信仰的人都能进入。耶稣说,「凡好树都结好果子」(第17节);与此相反,简信主义却说,一棵树可以是好的,却只结坏果子。耶稣说,许多说「主啊,主啊」的人进不了天国(21-23 节);与此相反,简信主义教导说,说「主啊,主啊」就够了。

      主权救恩教导我们,真正的信仰表白要有信仰的证据来支持。如果一个人真正跟随主,那么他或她就会遵从主的指示。一个生活在故意的、不悔改的罪中的人显然没有选择跟随基督,因为基督呼召我们脱离罪恶,进入公义。事实上,圣经清楚地教导我们,信基督会带来生命的改变(林后5:17;加5:22-23;雅2:14-26)。

      主权救恩不是一种靠行为得救的教义。主张主权救恩论的人小心翼翼地说,救赎唯靠恩典,信徒在他们的信心产生任何善行之前就已经得救了,基督徒能够犯罪,也确实在犯罪。然而,真正的救赎必然会带来生命的改变。得救的人会献身于他们的救主。真正的基督徒不会自在地生活在不承认、不抛弃的罪中。

      以下九条教导使主权救恩有别于简信主义:

      1) 悔改不是信心的简单同义词。圣经教导罪人必须在悔改的同时行使信心(徒2:38;17:30;20:21;彼后3:9)。悔改是一种思想的改变,从拥抱罪恶、拒绝基督到拒绝罪恶、拥抱基督(徒3:19;路24:47),甚至这也是神的恩赐(提后2:25)。真正的悔改是当一个人顺服基督的统治时产生的,它必然会导致行为的改变(路加福音3:8;徒26:18-20)。

      2) 基督徒是新造的人,不能「停止相信」而失去救恩。信心本身就是神的恩赐(弗2:1-5,8),真正的信心永存(腓1:6)。救赎是神的工作,而不是人的工作。信基督为主的人,不需要任何努力就能得救(多3:5)。

      3) 信仰的对象是基督本身,而不是应许、祷告或信条(约3:16)。信仰必须包含对基督的个人承诺(林后5:15)。它不仅仅是对福音真理的确信,更是对这个世界的抛弃和对主的追随。主耶稣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约10:27)。

      4) 真正的信仰总会产生改变的生命(林后5:17)。人的心被圣灵改变(加2:20),基督徒有了新的本性(罗6:6)。真正有信心的人(顺服于主基督的人)会跟随耶稣(约10:27),爱弟兄(约一3:14),遵守神的诫命(约一2:3;约15:14),遵行神的旨意(太12:50),住在神的话语中(约8:31),遵守神的话语(约17:6),行善(弗2:10),并在信仰中继续前进(西1:21-23;希伯来书 3:14)。救赎不是把耶稣加到偶像的万神殿中,而是彻底摧毁偶像,让耶稣至高无上。

      5) 神的「神能已将一切关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赐给我们」(彼后1:3;参看罗8:32)。因此,救赎不仅仅是一张通往天堂的门票。它是我们今生成圣(实际)的途径,也是我们在恩典中成长的途径。

      6) 圣经教导我们,耶稣是万有之主。基督要求我们无条件地顺服他的旨意(罗 6:17-18;10:9-10)。悖逆神旨意的人得不到永生,因为「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雅各书 4:6)

      7) 真正相信基督的人会爱祂(彼前1:8-9;罗8:28-30;林前16:22)。我们都渴望取悦我们所爱的人(约14:15, 23)。

      8) 圣经教导我们,行为是检验信仰的重要标准。顺服是一个人信仰真实的证据(约一2:3)。如果一个人始终不愿顺服基督,他就证明了他的「信」只是徒有虚名(约一2:4)。一个人可以声称耶稣是救主,并假装顺服一段时间,但如果内心没有改变,他的本性最终会显露出来。加略人犹大就是这种情况。

      9) 真正的信徒可能会跌倒,但他们会坚持信仰(林前1:8)。西门彼得就是如此。一个「信徒」如果完全离开主,再也不回来,这就清楚地表明他从一开始就没有重生(约一2:19)。加略人犹大就是这种情况(见约6:70)。

      一个因信基督而被从罪中拯救出来的人不应该渴望继续过犯罪的生活(罗6:2)。当然,灵命的成长有快有慢,这取决于个人和他所处的环境。初时每个人可能都不会明显感觉到这些变化。最终神知道谁是祂的羊,祂会按照祂完美的时间表使我们每个人成熟。

      作为一个基督徒,是否有可能终生活在肉欲之中,享受罪中之乐,却从不寻求荣耀买他的主呢?一个罪人可以唾弃基督的主权,却声称祂是救主吗?一个人可以念念「认罪祷文」,然后若无其事地生活,还自称是「基督徒」吗?主权救恩说「不」。我们不要给不悔改的罪人虚假的希望;相反,我们要宣告神的全部旨意:「你必须重生」(约3:7)。

      翻译自Gotquestions.org, “What is lordship salvation?”

      https://www.gotquestions.org/lordship-salvation.html

      我们是基要派

      周子坚

      甚么是基要派呢?基要派就是持守圣经基要真理的人。在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新神学(Liberal Theology)在欧美大行其道。神就兴起一班持守圣经的人,合力写出一套名为“The Fundamentals” 的巨著,免费派发给当时的教会及神学院,以抗衡新神学派的冲击。不久之后,新神学的毒素也传到中国教会。王明道就是当时中国基要派的代表,在二十世纪三十至五十年代与新神学的假教师进行激烈的争辩。王明道称那些新神学派人士为「不信派」。

      到底新神学派信甚么呢?一个更合适的提问是:到底新神学不信甚么?他们不信全部圣经是神所默示,不信圣经无误,不信圣经中的神迹,不信童贞女生子,不信基督肉身复活,不信耶稣的死是替罪人赎罪等等。他们只接受圣经中通得他们理性、符合他们时代需要的教训,以及主耶稣爱人如己、自我牺牲的精神。简言之,新神学只想利用圣经及教会去改善现今的社会、道德、文化、生活,而不是借着基督的代死及福音的大能去救拔罪人脱离罪恶刑罚,得着永生及进入将来的天国。

      在这场新神学派及基要派大战之后,福音派就渐渐成形并成为教会的主流。其实当时福音派的神学立场与基要派大致上是相同的。然而,福音派却不大愿意以基要派自居,因为他们不想给人一种只顾争辩防守、却与世界脱节的印象。所以他们在持守基要真理之余,也改变了一些作工的方法。他们的方法主要包括三方面:社会关怀、与不同宗教/派别的人士对话,以及神学学术化。他们以「传福音」为最主要的共同目标 (所以称为「福音派」),因他们认为传福音是神给所有信徒的大使命,只要大家都是传因信称义的福音,我们就可以彼此接纳及合作事奉。这就是当初「福音派」的理念。

      坦白说,福音派的主张也不是全无道理。当时基要派可能真是过度注重守护真道,缺乏走进世界,向万人传扬福音的火热及冲劲。若福音派按着圣经的原则去推行,我认为也是蒙神悦纳的。然而,事实告诉我们,福音派在实行那些事工时渐渐地失去平衡及方向。五大福音派领袖之一的斯托得 (John Stott) 于1974一次福音派大会(Lausanne Congress)说教会的使命不只是传福音,也包括社关,两者是不可分割的。教会有责任将一个「整全的福音」带给全世界。全球福音派大表赞认同及支持。

      有人可能会问,基督徒关心社会上肉身有需要的人有甚么问题?圣经不是教导我们要爱人如己吗?这诚然是对的。然而,关心人肉身的需要只是个别信徒的义务及本份,并不是教会的使命,更加不是福音的一部分。教会的使命是传福音及造就信徒,神的福音是使罪人从罪恶救出来,使他们与神和好及得着永生。教会的使命不是改革社会及改善民生,这是政府及公民的责任。教会应专注于属灵的事务。福音派为了推动信徒参与社会性服侍,不惜更改教会的使命及福音的内容,结果就使教会在传福音的工作上分了心,把大量资源放在社会服务及地上的事务,偏离了神的心意。

      至于福音派与不同宗教对话,原意也是好的,目的是想先了解他们的信仰,知道他们的错处,然后向他们传福音,劝他们悔改及信耶稣。但事实告诉我们,在这些对话之后,福音派鲜有指出别宗教的错误,更遑论劝他们悔改归向真神。何解?因为这些「宗教对话」的大前提就是要「彼此尊重」,大家要「和谐共处」,不好「唯我独尊」。在那些场合及气氛下根本不可能指出别人的错处及叫人悔改。所以,不同宗教的代表往往只是各自陈述自己信仰的内容,强调那些大家认同的,淡化那些不同的,结论就「不同宗教有不同的特点,各适其适,大家要彼此包容及互相学习」。请问这是传福音吗?不是把福音的独特性及必需性出卖了吗?

      福音派对天主教的态度也改变了。基要派一向视天主教为异端(Heresy)。何谓「异端」?异端就是那些自称是属基督的组织,却在重要的教义上出了错误,若相信了会影响人得救。举例说,耶和华见证人及摩门教不信三位一体,否定基督的神性,所以是异端。基督教会(COC)不信唯独因信称义,一定要受洗才得救。这些组织都是异端。天主教呢?他们反对唯独因信称义,提倡信心要加上圣礼及好行为才得救,是典型的律法主义,所以也是异端。遗憾的是,因为福音派想联合更多人参与社会性服侍,另一位福音派领袖巴刻 (J. I. Packer) 就在1994年3月29日与天主教签处了一份「宣言」,名为「福音派与天主教于主后第三千年之共同使命」,联手推行社会性事工。虽然福音派的代表辩称他们只是在社会性议题上与天主教合作,但在这份宣言上,福音派领袖及代表称天主教教徒为「主内弟兄姊妹」,变相承认天主教的救恩观也是可接受的,天主教徒也是得救的,把改教家当年高举的「唯独因信称义」放在一旁。

      究竟「唯独因信称义」有多重要?若不是为了「唯独因信称义」,保罗就不会写加拉太书。若不是为了「唯独因信称义」,马丁路德就不会与天主教对抗,开始改教之路。若不是为了「唯独因信称义」,改教时期的新教信徒就不需牺牲性命,被天主教异端裁判所杀害。一直以来,「唯独因信称义」都是基督教的核心教义。不接受「唯独因信称义」,说信心要加上行为才得救,这就是保罗所说的「别的福音」(加1:6)。相信及传扬「别的福音」,结局就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加5:4)。你不能一面说接受「唯独因信称义」,一面说那些反对的人也没有大问题,大家同样是得救,同样是主内弟兄姊妹。这是自相矛盾的。福音派在这方面的软弱及妥协,导致许多基督徒觉得不需要向天主教教徒传福音,也令天主教教徒觉得他们不需要转信「唯独因信称义」的福音,间接令多少天主教教徒灭亡!

      之后,天主教更多不合圣经的教导也被福音派接纳过来,例如灵修神学、泰泽、静观、明阵、归心祈祷等等。此外,福音派八九十年代也开始接纳灵恩派,学习他们的教会增长策略。福音派与灵恩派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发展许多联合的事工。

      然而,我认为福音派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就是把神学学术化。福音派为了要得到世人更多的接纳及认同,认为基督教的神学教育也必须「与时并进」,就开始把神学学术化,神学院学位化,目的是提高神学生及教会工人的学术水平及资历,提升基督教的在世人眼中的地位。我在这里表明,我不反对正确的神学教育。一些正统的圣经及神学知识的确是有需要,可以帮助信徒更有效地分辨是非及认识真道。系统神学、释经学、圣经原文、护教学、教会历史等都有其用处。然而,神学院为了追求更高的学术水平,不惜引进属世大学的知识及教学模式,把许多削弱圣经权威、与圣经有冲突的学科及知识带进神学院。近年来,心理辅导学、九型人格、潘霍华、巴特、莫特曼、保罗新观、社会公义、古近东文明研究等学说在神学院大行其道。许多神学院表面上认同「圣经无误」,但从他们导师所发表的文章我们可以知道,他们其实是不相信「圣经逐字无误」(verbal plenary inspiration),只接受「圣经有限无误」(limited inerrancy),意思即是圣经只是在救恩及道德方面的教导没有错,但在科学、历史、地理等资讯则可能有错。说一个实例,越来越多神学院导师不承认挪亚方舟是历史事实。当然他们说的时候也很小心,怕被人垢病。他们是这样说:「挪亚方舟是否历史事实并不重要,圣经记载这事主要是想带出神的公义(洪水灭世)及怜悯(拯救挪亚一家及动物)。只要我们明白这点就够了。」是否历史事实并不重要?若挪亚方舟并不是历史事实,那么主耶稣在马太福音24:38-39说「当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亚进方舟的那日,不知不觉洪水来了,把他们全都冲去」岂不是说谎?这些似是而非的言论,其实都是来自新正统神学败坏的圣经观(不信整本圣经都是神所默示),但那些神学院导师大都是从外国着重学术研究、不顾圣经立场的神学院或大学毕业,回港执教时就将那套照搬出来。神学院招聘时教职员时,也只看重他们的学位履历,不多理会他们的神学立场(如他们对圣经无误的看法),并任由他们发表不合圣经的文章及教导学生。许多福音派的神学院就因此变质了。

      此外,神学院又用属世大学那套「批判性思考」来训练神学生。读过大学的人都知道,大学生常常要写论文。写论文的方法就是对一些事件作出分析及评论,列出它们的对与错、优点及缺点等,然后作出一些结论及意见。对于一些有错的事情,我们当然可以批评,但对于圣经的真理,我们如何批判呢?笔者有一位作传道人的好友,在他读神学时,他的同学计划写一篇论文,题目是「地狱刑罚并非永远」。其实这个题目一开始已有问题,因为正统福音派神学是教导地狱刑罚是永远的。但那位神学生的题目不但获批,最后还因写作技巧出色得了A等成绩。这就是着重学术技巧而轻看圣经立场的典型例子。现在不少的神学院,都是标榜「学术自由」及「开明思想」,而不是「圣经立场」及「敬虔路线」。现在神学界流行的思想是:「我们可以用多角度去看一个真理,各人可以有不同的领受及应用。」说得白一点,他们不相信世界是有「绝对真理」(absolute truth),圣经就是那「绝对真理」。福音派神学院对圣经的权威如此贬低,连信仰的根基也摇动了,怎能不变质呢?因此,当年的福音派,已变了今天的「新福音派」(Neo-Evangelical)。当年基要派/福音派持守的护教精神,到今天已所剩无几了。

      基要派又如何?我个人认为,新神学派是「神学」出了问题,福音派是「立场」出了问题,基要派则是「心态」出了问题。上文说过,基要派主要是因守卫真道而出来的。他们的缺点就是过于防守而忽略进攻。我说的进攻,主要是指传福音、宣教及神学教育等事奉。基要派教会当然也有传福音,但许多时都不及福音派积极。宣教方面,以我所见似乎也是较少基要派信徒加入差会往外地宣教。神学教育方面,基要派对现今神学院有很大的保留,这是可以理解的。然而他们又没有投入很多资源去建立一间持基要派立场的神学院。就是有,教会也不太积极支持或推荐会友去读。那么将来教会的工人从何而来呢?基要派教会大多数都是中小型的堂会,会友人数不多,若不是共同合作,那会有足够的资源去栽培教会将来的工人呢?

      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第一,我认为是基要派有一种过度自负的心态。自负,因为他们以为自己已经为神守着了纯正的信仰,就生出了一种比别人优越、自满自足的感觉,心想神必然会赐福他们。教会自然会兴旺,人数自然会增长,神自然会替他们预备工人。他们好像忽略了一件事实,就是属灵的争战不能单靠防守而得胜。同样地,教会的兴旺也不能只靠吃老本而持续。

      此外,基要派也有一种闭关自守、独善其身的心态。福音派是过度向世界开放,基要派则太过自我封闭。不错,圣经的确教导我们不要爱世界、不要效法世界、不要与世俗为友等,但是对于一些中性的事情,教会也不应随便把它们定性为罪,或把属灵长辈个人的学习变为全教会性的教导,甚至成为规条。对于一些中性的娱乐兴趣或生活习惯,我们应该教导信徒节制,而不是完全禁止。圣经的确有教导我们要「保守自己」,但这不表示其他教会的信徒都不可接触及交通。有些教会过度保护信徒,把自己当作一个温室,不主张他们参与外出的聚会,或与其他教会肢体一同祷告。当然,我们也不是随便参与来历不明的聚会或与任何陌生人祷告。但有些明显是持相同立场的教会及信徒,我们仍要分别出来吗?我们完全不能与他们同工吗?更重要的,信徒只能一直留在温室作受保护的小花,不能长大出外争战作主精兵吗?为甚么基要派这么少信徒起来作宣教士?

      大多数福音派教会都有宗派背景。相同宗派里不同堂会自然有较多机会接触及合作。现今超宗派的交流及事工也有不少。基要派对这些混杂的聚会(特别是有灵恩派渗入)有戒心,不愿参与,这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基要派教会彼此之间的接触及合作也是非常少的。我认为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不同教会对某些真理有不同的看法,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所以不愿主动与他们接触。其实那些真理并不是核心教义,只是一些较次要的道理如信徒何时被提、妇女应否蒙头或一些教会体制及聚会模式等。可惜不少基要派教会仍因这些分歧而无法与其他肢体交流及同工,这么多年来,基要派无法集合力量一同举办布道会培灵会、一同出版刊物、一同成立差会、一同开办神学院、一同建立基要派联会。基要派就像一盘散沙,各自为政,自满自足。他们似乎看不见,基要派已经大大没落及式微,信徒年龄老化,事奉人员青黄不接,教会无人接棒……

      亲爱的弟兄姊妹,我提及这些事,目的不是想令你们灰心丧志。相反,我是希望你们看见教会真实的光景之后,呼吁及聚集一些有相同负担的人一同为主争战。

      首先,我向那些还未找到合适教会或没有在教会稳定聚会的弟兄姊妹作出邀请,请你来与我们(或其他基要派教会)一同聚会,一同建立神的家。我认识一些信徒,他们只着重个人追求,不大重视建立教会,对圣经「不可停止聚会,好像那些停止惯了的人」(来10:25)的吩咐置若罔闻。当然,他们都会有各种理由不去聚会,但人的理由绝不能废去神的命令。我明白这些人多数都对教会有极高的期望,一旦教会不如他们的理想,他们就想离开,另觅别处。说实话,所有教会都是神的教会,信徒选择一间更符合圣经及自己需要的教会聚会及事奉,这是无可厚非的。但若转了一次、两次甚至多次都遇到同样的问题,那又怎办呢?我的建议是,不如继续留在一间有圣经立场、又有事奉机会的教会,把握时间建立神的家,直至有神明显的带领,总好过完全离开教会,袖手旁观。世上没有一个教会是完美的,有人的地方总会出现问题。有时不是真理立场的问题,而是人与人之间相处及合作的问题。就算大家对真理有一致的看法,各人的性格及处事方式都会有不同。若不能彼此谦让及包容,同心配搭事奉也是很困难的。若你在教会遇到这方面的难处,甚至是有人得罪你,我恳请你为主及神家的缘故,学习包容及饶恕,因为这些人的问题,在每一间教会都总会出现,但都有神的心意。「不但如此,身上肢体人以为软弱的,更是不可少的。」(林前12:22)。我们知道,神吩咐我们作刚强的人 (弗6:10)。神不愿我们常常软弱,但神也清楚告诉我们,教会中一定会有软弱的信徒,甚至说他们是「不可少的」。为甚么?「身上肢体,我们看为不体面的,越发给他加上体面;不俊美的,越发得着俊美。我们俊美的肢体,自然用不着装饰;但神配搭这身子,把加倍的体面给那有缺欠的肢体,免得身上分门别类,总要肢体彼此相顾。」(林前12:23-25)。所以很清楚了,神把那些「软弱的」、「不体面的」、「不俊美」的肢体放在教会里,不是叫我们轻视或厌弃他们,不屑与他们一同聚会及事奉,而是学习用基督的忍耐及爱心去帮助他们成长。所以,一个教会虽然在人的方面未如理想,但若教会仍是持守圣经立场,事奉方向也是正确的,我认为我们应该继续努力投入这个建造工程,帮助当中有需要的人,而不是悄然离开,只顾单独追求及事奉,因为神的清楚的旨意是建立「基督的身体」:「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弗4:12-13)

      弟兄姊妹,当你看到教会的问题及神家的荒凉,我恳请你们不要做逃兵,而是求神继续使用你,作祂忠心的见证。

      四顾迷羊流离困落,有谁同请有谁怜?

      灵魂丧失日以万计,神家荒凉到何年?

      愿主洁我炼我用我,如下光阴胜于先,

      尽心竭力讨主喜悦,直到站在我主前。

      追求良善

      周子坚

      「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加5:22-23)

      「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弗5:9)

      「你们要谨慎,无论是谁都不可以恶报恶;或是彼此相待,或是待众人,常要追求良善。」(帖前5:15)

      良善,原文是agathosune,英文译good或goodness,意思是心里及生命的正直。这包括了个人及对人两方面。个人方面,他的内心是正直善良的,所做的事都是正确的。另一方面,他的良善也不限于个人,良善也是与别人有关,叫别人得益处,像保罗在林后13:5形容爱的时候说:「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又像保罗在教导哥林多信徒不要绊到人时说:「就好像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林前10:33)。自己本身要好,然后将你的好分与别人,叫他们得着好处,这就是良善了。

      为甚么我们要追求良善?最简单的答案就是我们的神是良善的,所以我们也要良善。圣经多处记载神的良善:

      「耶和华是良善正直的,所以他必指示罪人走正路。」(诗25:8)

      「主啊,你本为良善,乐意饶恕人,有丰盛的慈爱赐给凡求告你的人。」(诗86:5)

      「因为耶和华本为善。他的慈爱存到永远;他的信实直到万代。」(诗100:5)

      「求你指教我遵行你的旨意,因你是我的神。你的灵本为善;求你引我到平坦之地。(诗143:10)

      「我喜爱良善(或译:怜恤),不喜爱祭祀;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何6:6)

      圣经说神是良善的,祂喜爱良善,圣经更加说祂「本为善」。祂本性就是善的。

      到了新约,我们的主也同样被称为良善:

      「耶稣出来行路的时候,有一个人跑来,跪在他面前,问他说:良善的夫子,我当做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可10:17-18)。主耶稣在这里固然是表明自己是神,祂也同时承认自己是良善的。只有神是完全的良善。

      另一方面,圣经请楚指出人虽然有时也会行善,但我们本性并不是善的:

      「他们都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污秽;并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诗14:3)

      「以色列人哪,你们当听耶和华的话。耶和华与这地的居民争辩,因这地上无诚实,无良善,无人认识神。」(何4:1)

      「主说:以法莲哪,我可向你怎样行呢?犹大啊,我可向你怎样做呢?因为你们的良善如同早晨的云雾,又如速散的甘露。」(何6:4)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7:18)

      所以很清楚了,神行善,因为祂本性是善,祂不能作不善或不好的事。人有时也能行善,但这不是因为我们本性是善,而是为了其他动机,或满足自己,或满足他人,但都不是为了神。人所谓的善行或义行,因为没有信,都不能满足神的要求,也没有救赎的价值:「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64:6);「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来11:6)

      为甚么「神的良善」这教义对信徒来说这么宝贵?因为它能帮助我们在经历试验时有安稳平静的心。信徒在严峻的试炼中,很容易怀疑神的慈爱:神为何容让这些苦难临到我呢?为甚么神不听我的祷告呢?是神对我不好吗?在这时候这个教义就能帮助我们了:神是完全良善的,祂决不能作任何一件不善的事,换句话说,祂作的每一件事都是善是好的:「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罗8:28)。「万事都互相效力」(all things work together for good)另译就是「发生在我们身上每一件都是为我们好」。我们的神虽容让世人认为不好的事临到祂儿女的身上,但经过神的手,这些不好的事都是为我们好,叫我们得属灵的益处。我们何以如此肯定呢?就是因为我们的神是正直良善的神,祂绝对不能背乎自己:「耶和华是良善正直的。」(诗25:8)

      以上说过,人的本性是恶的,没有良善。但当我们重生了后,有了神的生命,圣灵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便有能力追求及活出神良善的性情,这是信徒生命自然的流露。另一方面,「结出良善的果子」也是神给祂儿女的命令,吩咐我们在生活上实行出来:

      「所以,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 (do good unto all men),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加6:10)

      「好叫你们行事为人对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悦,在切善事上结果 (being fruitful in every good work),渐渐的多知道神」(西1:10)

      「你要提醒众人,叫他们顺服作官的、掌权的,遵他的命,预备行各样的善事 (to be ready to every good work)」(多3:1)

      甚么是善事呢?善事(good work),就是合神心意的事,即是圣经记载神的一切命令。这主要分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关于自己,我们要追求圣洁,离开罪恶,行正直及公义的事。第二个层面是对身边的人,特别是对未信的人(包括你的仇敌),我们要怜悯及善待他们。

      那些对我们好、我们喜欢的人,我们当然容易善待他们。但那些对我们不好,我们不喜欢的人,我们怎能善待他们呢?其实,主耶稣在传道初期的时候已经教导过这个道理:

      「只是我告诉你们这听道的人,你们的仇敌,要爱他!恨你们的,要待他好!咒诅你们的,要为他祝福!凌辱你们的,要为他祷告!……。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可酬谢的呢?就是罪人也爱那爱他们的人。你们若善待那善待你们的人,有什么可酬谢的呢?就是罪人也是这样行。你们若借给人,指望从他收回,有什么可酬谢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给罪人,要如数收回。你们倒要爱仇敌,也要善待他们,并要借给人不指望偿还,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因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恶的。你们要慈悲,像你们的父慈悲一样。」(路6:27-36)

      以上主的说话就是对良善最佳的说明了。若我们只善待那些对我们的好的人,这是天然的,任何人也能这样做。但若我们善待那些待我们不好的人,这就表明我们是有神的生命及神的本性,因我们是神的儿女。请注意,主耶稣不是单吩咐属祂的人要善待仇敌,祂还应许这样行的人极大的赏赐:「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不是作「神的儿子」,而是「至高者的儿子」。可见善待仇敌不是一个普通的吩咐,而是一个非常重要,能特别彰显至高者属性,且带着极大赏赐的命令。

      我们已经信主、成为神儿女的人,我们生活的目标就是彰显神,荣耀神,我想没有一个真正基督徒会反对。我们在世时要时常彰显各样的美德及属性。但我们若单善待那些待我们好的人,那么我们如何能彰显神独特的属性?有甚么地方能令不信的人觉得出奇及感动?「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可酬谢的呢?就是罪人也爱那爱他们的人。你们若善待那善待你们的人,有什么可酬谢的呢?就是罪人也是这样行。你们若借给人,指望从他收回,有什么可酬谢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给罪人,要如数收回。」

      弟兄姊妹,我们不要看错了,我们的神虽然是圣洁公义,但祂并没有吩咐门徒四处去审判及对付罪人、替祂建立公义国度、强推普世公义等等。祂乃是要求我们用怜悯温柔的心去恩待那些不好的人。神吩咐我们传福音,劝他们悔改,有时亦需要指出他们的罪,但我们是用温柔的心去做,目的是想他们好:「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加6:1);「只要心里尊主基督为圣。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存着无亏的良心,叫你们在何事上被毁谤,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诬赖你们在基督里有好品行的人自觉羞愧。」(彼前3:15-16)。我们劝戒人主要的目标是令他们羞愧,不是咄咄逼人的批判打倒他们。

      我们向人传福音,劝人与神和好,这是神给我们的使命。但大部份不信的人并不会毫无抗拒地接受救恩。圣经也一早告诉我们世界是会反对、诬赖、毁谤,甚至迫逼基督徒。「你们若属世界,世界必爱属自己的;只因你们不属世界,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所以世界就恨你们。」(约15:18-19。那我们应该如何回应他们?我们应该学习约翰及雅各吗?「耶稣被接上升的日子将到,他就定意向耶路撒冷去,便打发使者在他前头走。他们到了撒玛利亚的一个村庄,要为他预备。那里的人不接待他,因他面向耶路撒冷去。他的门徒雅各、约翰看见了,就说:主啊,你要我们吩咐火从天上降下来烧灭他们,像以利亚所做的吗?」(路9:51-54)

      不是的,主耶稣严厉指出他们错误的心态:

      「耶稣转身责备两个门徒,说:你们的心如何,你们并不知道。人子来不是要灭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说着就往别的村庄去了。」(路9:55-56)

      为甚么现代有这么多信徒想做当时的雅各及约翰,这么喜欢用公义审判人?

      让我们看看主面对恶待时截然不同的态度:

      「到了一个地方,名叫髑髅地,就在那里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又钉了两个犯人:一个在左边,一个在右边。当下耶稣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兵丁就拈阄分他的衣服。」(路23:33-34)

      主在十架说的第一句话,完美表达了祂良善的属性:无论世人如何恶待祂,祂也不会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我们要明白,对不配的罪人好不是罔顾公义或纵容罪恶。撒玛利亚人及钉主十架的兵丁若不悔改,他们最终也是要灭亡的。神是绝对公义的。但他们一日未离开世界,他们仍有机会信主,我们仍要用神的良善及温柔对待他们,给他们机会。这是圣经的教导及耶稣自己的榜样。

      我看见许多信徒,他们对人的态度就如世人无异:你对我好,我就对你好;你没有对我好,我也不会对你好;你对我没有礼貎,我也不会对你讲礼貎;你对我吝啬,我也你对吝啬;你背后论断我,我也在背后批评你。你没有主动关心我,我也不会主动关心你。你对我冷漠,我也对你冷淡。我遇困难你没有帮助我,你有困难我也不会帮助你。他们完全是公义的原则彼此相待。无可否认,这种做法在世人眼中很正常及公道,但这并不是神儿女的表现,也不能彰显神的属性。

      弟兄姊妹,我不是想唱高调,我也清楚这个功课是相当难学习。可能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教会中这么少人教导传扬这个宝贵的真理。要善待对我好的人,就是需要付一些代价,你也觉得是值得的。但要对那些善待对我们不好的人,这是违反人的天性、冲击我们的感情,也不符合人天然的正义感,所以不少信徒抗拒学习这属灵功课。只有真正体贴神心意的人才会愿意舍己学习,带出来的果效往往也是最大的。

      让我们看看大卫被扫罗迫害时的见证:

      「大卫向扫罗说完这话,扫罗说:我儿大卫,这是你的声音吗?就放声大哭,对大卫说:你比我公义;因为你以善待我(you have given me back good),我却以恶待你。你今日显明是以善待我(you have made clear to me how good you have been to me today);因为耶和华将我交在你手里,你却没有杀我。人若遇见仇敌,岂肯放他平安无事地去呢?愿耶和华因你今日向我所行的,以善报你。我也知道你必要作王,以色列的国必坚立在你手里。」(撒上24:16-20)

      若大卫为了自卫而杀死扫罗,这是公义及合理的,但大卫选择以善待他,此举就使扫罗大受感动,甚至放声大哭,并为大卫祝福。请问是甚么令这位刚愎自用的扫罗王的心这样软化下来?不是大卫的刀剑,而是大卫的良善。请问这样的果效在现今世代常见吗?我们愿意看到这种从「良善」发出的果效吗?我们愿意学习大卫及主耶稣那样以善胜恶吗?

      亲爱的弟兄姊妹,我明白我们实在是活在一个不公平及不公义的世界里,有许许多的罪人或我们不喜欢的人在我们身边,不时对向我们作出令我们不快甚至厌恶的事。我知道在这种环境要坚持做个一个良善的「好人」绝不容易。但我们也不要忘记,我们并不是普通的世人,我们乃是「至高者的儿女」,我们有「良善的灵」(尼9:20)在我们里面并赐给我们圣灵的果子。我们也有主耶稣给我们效法的榜样。我们千万不可忽略这个如此重要及宝贵的属灵功课,无论世界如何黑暗,人性如何丑恶,无论人如何待我,

      我也要做一个像主一样良善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