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我的见证」

周子坚

「他们聚集的时候,问耶稣说:『主阿,你复兴以色列国就在这时候吗﹖』耶稣对他们说:『父凭着自己的权柄所定的时候、日期,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说了这话,他们正看的时候,他就被取上升,有一朵云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见他了。当他往上去,他们定睛望天的时候,忽然有两个人身穿白衣,站在旁边,说:『加利利人哪,你们为什么站着望天呢﹖这离开你们被接升天的耶稣,你们见他怎样往天上去,他还要怎样来。』」(徒1:6-11)

这是主耶稣在升天前向门徒说的最后一番话,亦可算是祂在地上留给门徒的遗言。主的话首先更正他们一个很根深柢固的观念,就是他们认为主耶稣在地上最重要的任务,乃是复兴以色列国。在主未钉十字架前,他们一直抱着这个希望。他们期望主能够用神迹大能推翻罗马国,复兴以色列国。但主在世时一直没有这个意图。当时有不少人想拥立祂作王,主也回避了(约6:15)。不但如此,主更不时预言祂会被杀害,被钉十字架。门徒一直不明白为何主耶稣自称是神的儿子,拥有如此奇妙伟大的能力,却迟迟未有甚么行动来推翻罗马政权,建立他们梦寐以求的弥赛亚国度。及至他们看见主耶稣被钉十字架,他们的希望一度幻灭,他们的美梦完全破碎。然而,正当他们极度灰心丧志的时候,主复活了!主向他们显现,四十天向他们传讲神国的事。他们实在兴奋快乐得无以复加!他们兴高釆烈地以为那时就是主复兴以色列国的最佳时机了。主已经复活胜过死亡,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祂了,还有甚么不能成就呢?然而主却回答说:「父凭着自己的权柄所定的时候、日期,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不难想象,门徒听了后的反应会是何等的愕然。其实,主耶稣在马大福音28章已经向门徒提及过祂的心意。祂吩咐门徒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 」所以甚么?所以祂要复兴以色列国吗?不是。「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太28:18-19)。其实主的回复并没有否定复兴以色列国这件事。事实上,以色列必定会复国,旧约预言必须应验,神给以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应许不能落空,神是信实的,祂必不失信。所以主没有否定这件事,祂只是指出复兴以色列国不能在当时就发生,而这事发生的时间日期,也不是人可以知道的。因为在神永恒的计划中,在复兴以色列国之前,,有一件更重要的事必须发生。那是甚么事呢?「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然后末期才来到。」(太24:14)。所以很清楚了,在主再来建立弥赛亚国度之前,祂有一个很重的心意,要我们这些跟随祂的人在地上为祂作见证。

主吩咐门徒要从耶路撒冷开始,一直去到地极,作祂的见证,这是主给教会一个非清楚及重大的使命。这里主似乎是给教会一个传福音的策略,就是由近至远,一步一步往外布道:「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这是大部分信主的人都会认同的。然而,我们也可以尝试把经文提及的地方,看为有代表性的四个不同的群体。

耶路撒冷—一个最令主哀痛伤心的地方。主曾为耶路撒冷哀哭:「耶稣快到耶路撒冷,看见城,就为他哀哭。」(路19:41)。主耶稣在耶路撒冷多次呼召人悔改,可是他们对主慈爱的呼召置若罔闻:「耶路撒冷阿,耶路撒冷阿,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太23:37)。最后,主耶稣就是死在耶路撒冷,被这城的人弃绝及害死。「因为先知在耶路撒冷之外丧命是不能的。」(路13:33)。耶路撒冷—一个最令主伤心的地方—主却仍多番眷恋,祂竟然叫门徒先向耶路撒冷人传福音,让杀祂的人先得生命,让流祂血的人先得着宝血的功效,让扎穿祂心房的人,先进入祂慈爱的心怀。主的爱何等奇妙!祂爱那些弃绝祂、杀害祂的人,让他们先得悔改的机会。我们身边的传福音对象,有没有一些是挺厉害反对你,伤害你的人呢?不要放弃,不要灰心,也不要怀恨,主爱那些伤害祂最深的人,吩咐门徒先向他们传福音,我们也要学习爱这些伤害我们的人,用忍耐的心,坚定不移向他们作见证。谁会料到,当初反对主最厉害的祭司们,后来竟有多人信从了主呢?(徒6:7)

犹大全地—救主降生的家乡。主耶稣是犹太人,是亚伯拉罕及大卫的子孙,也是以色列的王。犹太人是主的「至近的亲属」(得2:20;3:9,是主肉身的同胞。主在地上传道的时候,也是先向犹太人传道(太10:5-6)。保罗本身是犹太人,被派作外邦人的使徒,但他往外地传福音,仍不忘进犹太人的会堂讲解圣经(徒13:5;14:1;17:1;17:5)。保罗实在爱他的同胞,甚至他说:「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罗9:3)。坦白说,我们向我国的同胞,我们骨肉之亲传福音负担实在太少了。我们实在需要反省。当初西方的宣教士来华传道,拯救我国的同胞,牺牲了他们的时间、金钱、精力、前途,甚至生命,为要叫我们的先祖得着福音的好处。他们所面对的难处,不知大过我们现今所面对的多少倍,我们为何不能付出多一点代价,为我们自己的同胞的灵魂多一点承担,起来还福音的债?

撒马利亚—一个与犹太人没有往来的,又是被他们歧视及厌弃的地方,但却为主所爱。主曾亲身去到撒马利亚—一个犹太人不屑及励厌弃的地方,并向一个撒马利亚妇人要求水喝,以致那妇人甚为诧异:「你既是犹太人,怎么向我一个撒马利亚妇人要水喝呢﹖原来犹太人和撒马利亚人没有来往。」(约4:9)。这个撒马利亚妇人虽然是个罪人,又对敬拜神的观念模糊不清,但因为她有一个单纯受教的心,主就将真正的活水(圣灵及永生)赐给她。不但如此,因着这个妇人的见证,城里好些撒马利亚人也信了主。主爱撒马利亚人,一班无论在种族、文化、信仰等都被歧视的人,主乐意与他们亲近,并将救恩带给他们。当天,主亲自突破了这些人为的区分去救人灵魂。保罗也是一样:「无论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聪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们的债。」(罗1:14)。今天主有没有呼召我们当中一些人,效法我主的榜样,去接触这些被歧视及厌弃的群体,为祂作见证,使这些人也可以「亲自听见了,知道这真是救世主」。(约4:42)。

地极—即是世界上每一个角落,不论它们是在天涯海角。这真是一个十分远大的使命。我不知道当时的门徒听了之后,心里在想甚么。他们会不会想:这个世界这么大,我们的人数又这么少,更加上各种各样的难处,以及强大的反对势力,有甚么可能把福音传至地极呢?然而,按着圣经的启示,这事必然会发生:「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从各族、各方、各民、各国(every kindred, and tongue, and people, and nation)中买了人来,叫他们归于神,又叫他们成为国民,作祭司归于神,在地上执掌王权。」(启5:9-10)。当时,保罗一人四次旅行布道,跨越欧、亚、非三大洲,到处建立教会。十二门徒也没有懈怠。多马到了印度传道;西门犹大去了埃及传道;奋锐党西门去了英国及非洲传道;马可去了亚历山大及埃及传道;巴多罗买又是去了印度及阿美尼亚传道;马太去了埃提阿伯及埃及传道;腓力去了未开化的民族中传道。在二千年前,门徒那里会相信福音会传至亚洲某一个细小的渔港名叫香港,并且有不少万人自称为基督的信徒?今天,宣教士的足迹已经差不多遍及世界上每一个角落了。然而,主还未有回来。何解?可能是因为世上还有一些「未得之民」,又或者是得救的人数未满(罗11:25),所以神还等待有人回应祂的呼召,祂还要差派更多工人收祂的庄稼。今天神有没有呼召我们当中一些人,接续使徒们的脚迹,将福音传至地极呢?「如经上所记: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迹何等佳美。」(罗10:15)

我要去传福音,到遥远黑暗地,

那地方从未闻主真理;

千万人还不知主仁爱与慈悲,

快传扬主救恩勿迟疑。

到远方传福音,

我要去,我要去,

使全球众罪人都得闻主救恩。

(生命圣诗264首)

要将福音传至地极,这诚然是一件极其艰巨的事,但主的应许也是很大的。「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徒1:8);「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9-20)。按人来说,我们没有一个人有能力向人传福音,使他得救。我们更加没有能力跨越地域、文化、宗教等种种阻隔到远方宣教,我们实在承担不了。但主赐我们传福音的能力,不是普通的能力,乃是圣灵的能力,即是神的能力。这个能力,保罗曾深深经历过。他说:「我们有这宝贝放在瓦器里,要显明这莫大的能力是出于神,不是出于我们。我们四面受敌,却不被困住;心里作难,却不至失望;遭逼迫,却不被丢弃;打倒了,却不至死亡。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林后4:7-10);「我们争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血气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坚固的营垒,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林后10:4-5)。所以我们可以放心,主若呼召我们为祂作工,祂一定给予我们足够的能力。此外,主又应许祂的同在。其实神是无处不在的,但主耶稣在太28:20所说的同在,是在你为主作见证之时的同在,是一种特殊的同在。特别当你作主工遇到很大的难处时,主有一种特别的同在,加你力量,使你能在百般的试炼中忍受得住。保罗在耶路撒冷被反对基督的撒都该人及法赛人公审,差点儿被众人扯碎,千夫长把他抢救出来。「当夜,主站在保罗旁边,说:放心吧!你怎样在耶路撒冷为我作见证,也必怎样在罗马为我作见证。」(徒23:11)。保罗在提后又一次提及主同在的事:「我初次申诉,没有人前来帮助,竟都离弃我;但愿这罪不归与他们。惟有主站在我旁边,加给我力量,使福音被我尽都传明,叫外邦人都听见;我也从狮子口里被救出来。」(提后4:16-17)。这已是保罗在罗马第二次坐监。这次坐监不像第一次这么自由,住在自己租的房子。这次是关在又冷又湿的地牢里,载上手铐及脚链,等候处决。但主就在此时,站在保罗旁边,加给他力量,使他在狱中把福音尽都传明。所以,我们传福音,虽然困难重重,历尽艰辛,但有神的应许,圣灵的能力,与及主的同在,我们可以放心,神的旨意一定会成功的!

主吩咐我们要为祂作见证。但怎样才算是作见证呢?传福音当然是为主作见证。当作见证不单止是传福音。见证(witness),即是在场证人,目击者的意思。我们每一个真正信主的,都会亲身经历过神在我们身上的工作:「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2:5);「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林前15:10)。为主作见证,就是为主在我们身上的种种恩典及作为,向世人作证。可能你是一个初信者,不懂将福音真理有条理有系统的述说出来,但你也可以向人述说主如何拯救你,如何改变你的生命,如何作你的帮助。你也可以用生命来见证主:「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6)。所以无论任何人,作小子的或作父老的,软弱的或刚强的,有口才的没有口才的,只要你有主的生命,你就可以为主作见证了。弟兄姊妹,要紧记神的命令:

「你们是我的见证!」(赛44:8)

对预定论误解的一点澄清(二)

周子坚

早前有一位反对预定论的弟兄电邮了一篇文章给我,该文是一位牧师的讲道信息,然后改成文字放在网上,主要内容是反驳预定论。本来我不是太想回应,但看到该作者对一些讲述预定论的主要经文强作别解,毫无道理,所以还是决定作出一点回应。坦白说,我实在无意对那位作者针锋相对,务求击倒对手,我绝对没有此意。我只想澄清反对预定论人士的一些误解而己,盼望各位读者明白。以下文章,粗体字是该牧师的说话,接着的是我的回应。

预定论是神学研究的理论中最难解释又最易引起人误会的。甚至有人以为得救与灭亡都是预定的。预定得救的始终都会得救,预定灭亡的怎么也逃不了他悲惨的结局。

回应:神预定人得救,没有预定人灭亡,只是容让人因犯罪而自我灭亡,人灭亡神完全不需要付任何责任。然而,人得救则完全是出乎神的恩典。

一九六O年四月二十四日我在寮国首都永珍被宣道会及OMF(前中国内地会)按立为牧师,主考官之一是曾在中国云南省向僳僳民族传福音多年的杨志英JOHN B. KUHN牧师。其中要考的一条就是对预定论的看法。我根据以下的资料答复考问议会后,一致通过。

据我所知,全部新约圣经出现过的预定προοριζω(PRO-ORIZO),这个字只(4:28)(8:29,30;林前2:7;1:5,11)一共六节经文中出现,其中只有一节是路加医生写的,其余都是保罗所写。全部圣经其他的作者都没有用到这个字,可说是保罗的专用词。这个字的原意是:从起初就决定分别出来。预定DECIDE, SET APART FROM THE BEGINNING OR EFOREHAND = PREDESTINE,另外一处是路加写在(使徒行传13:48),这节中文的翻译是凡预定得用永生的人都信了,误导了许多解经学者,及传道牧师,以为信耶稣的人都是因为神预定他们得永生的,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误解。这个希腊字是τεταγμενοι (TETAGMENOI)原动词是τασσω (TASSO)可以译为APPOINT, DESIGNATE, SET ASIDE, COMMAND, ORDER, DIRECT,有指定的意思,也有挂号排队分先后,听指挥,听命令的意思。可以了解到这些人在那个场合,那段时间,刚听到福音,顺着次序轮到他们得永生,便都信了。也就是说他们先得救恩的好处,但世上任何人,轮到他们,他们也能信主得救的,除非他们硬着心肠,弃绝真道,自己判定自己不配得永生(原文),那么上帝便任凭那人死硬到底,因为他决心要拣选一条自我毁灭的自杀途径,神只好尊重那人的自由权,他便完蛋了。

回应:以上解释完全不可接受,因为不只中文圣经的这样译,根本大部份英文圣经都是译ordained to eternal life 或appointed to eternal life,即是预定或指定得永生的意思,将它强硬地译成「挂号得永生」,合不合理?再者,经文有没有半点提及人靠自由意志得救这回事?若真有此意,神应该有最直接说的来表明祂的意思,那么神干脆说「凡愿意信主的都得了永生」岂不更好?何需这么迂回曲折说「凡挂号/排队得永生的都信了主」(因果关系还是说不通)?这个译法实在是不伦不类,令人莫名其妙。

神绝对不会预定某人得救,某人灭亡的。保罗在(提前2:4)写得很清楚,神愿意所有的人都得救,GOD WANTS ALL MEN TO BE SAVEDALL MEN 是总称,当然包括全世界整个人类,不分男女老幼。彼得也在(彼后3:9)更清楚的告诉我们,主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悔改。THE LORD IS PATIENT WITH YOU, NOT WANTING ANYONE TO PERISH, BUT EVERYONE TO COME TO REPENTANCE。保罗决不会自打嘴吧,如果我们强解他的预定论是有关某人一定得救,某人一定灭亡,那就冤枉他了。

回应:若神没有预定这回事,那么神作所有事都是即兴的?神要等某人信祂才「预定」他得救?这叫作甚么预定呢!不如叫「后定」还贴切。圣经也要改写:「不是我先拣选了你们,而是你们先拣选了我,我才拣选你们。」圣经写得清清楚楚,神的预定是从创世之前就有的。(弗1:4)。神愿意人人得救,这当然是真的,这亦不表示神定规一定为所有人预备救恩。两者没有必然关系。神不愿意世界有罪存在,祂却容让罪存在于这个世界,神憎恶魔鬼,不愿意魔鬼引诱人犯罪,但神却让牠掌权世界。不愿意是一回事,容让是另一回事。保罗根本没有自打嘴吧,只有不明白预定论的人觉得保罗自打嘴吧。神愿意某些事,是为了表明神的属性,如神是圣洁的,祂当然不愿意看见罪。但神预定或容让,却表明了祂的主权,如祂以圣洁的性情不愿意看到罪,祂却容让罪存在,甚至容让我们信主的人仍有罪性,这也是铁一般的事实。这样,神虽不愿一人沉沦,愿意人人得救,却也可以容让人下地狱,有甚么矛盾?

预定论完全与得救与否无关,一般人相信北国的先知约拿大概是在主前七百四十三年到尼尼微大城宣告说: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倾覆了。尼尼微人相信神,便宣告禁食,穿上麻衣,王也下了宝座,脱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甚至人与牲畜都禁食又披上麻布,人要求告神,各人回头离开所行的恶道,丢弃手中的强暴,神看见他们离开恶道就不把所说的灾祸降给他们(约拿3:4-10)。后来尼尼微在主前七百二十一年攻陷撒玛利亚,亡了以色列国。约于主前六百四十三年,犹大国亚们作王时,神又兴起另一位南国的先知拿鸿斥责尼尼微作恶多端,并且攻击耶和华神及耶路撒冷,所以必须毁灭,这次亚述及其首都尼尼微,举国上下都铁定了心肠,死不悔改,所以到了主前六百一十二年,尼尼微果然被巴比伦攻陷吞灭了,可见福祸都由人自己招惹,自己决定;信主得救,或不信主而灭亡,也是如此。

回应:人得救是完全是神的恩典,人灭亡完全是自己的责任,这个已经解释过。尼尼微地在这么短时间之内,因着这么简单的信息竟能全国悔改,更加凸显神能改变人心的大能。

好了现在我们可以跟据原文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了。解经第一要则是必须读上下文(徒4:28)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这是第一个预定。如果从四章二十五节读到二十八节就可以明白,圣灵感动大卫说:外邦(罗马帝国)...万民(罗马兵及犹太人民)...世上君王(希律及该撒)...臣宰(本丢彼拉多及大祭司,亚那等人)他们果然成就神所预定必有的事。但只要他们(包括大祭司,希律王,彼拉多,甚至卖主的犹大等)肯认罪悔改,恳切求主耶稣用宝血洗净他们的罪恶,不错他们都真正是罪人中的罪魁,但也必蒙怜悯。使他们像曾经逼迫教会的保罗,一样可以得到永生。因为耶稣基督要在这班罪魁的身上,显明他一切的忍耐,给后来信祂得永生的人作榜样(提前1:15,16)。神预定了一班行恶的罪魁,但神并没有预定他们每一个都落地狱,可惜他们自己宁可自杀也不肯悔改。这是咎由自取,与预定无关。

回应:人灭亡绝对是自己的责任,但人的所谓「由由意志」绝对不能抹煞神有预定人得救的权柄。反预定论者时常将没有冲突的道理变成冲突。若神不预定,没有一个人能靠「自由意志」得救,因为人的「自由意志」已经完全败坏了。谁要这样的所谓「公平」?若有人要用「自由意志」拒绝神,神容让他们自作自受。若有人以为他们是靠自己的所谓「自由意志」拣选信神而得救,神也容忍他们(神没有说不信预定论的人不得救)。但谁人竟敢否定神有救人的主权?谁敢断言人得救与神预定无关?若是这样,我们以后不要再为不信者祈祷,求神改变他们还顽梗悖逆的心了,因为神不能亦不应干预人的「自由意志」。这种说法合理吗?

罗马书八章二十九和三十两节经文中的两个预定都与得救无关,而是预定神所预知的人们,效法他儿子的榜样,又呼召这些预先所定的人们来称他们为义,又叫他们的荣耀,这两节诠释针对信徒得救能得赏赐多少的问题。根本没有提及神预定那一个人得永生,或那一个人要落地狱灭亡之事。

回应:究竟作者有没有看清楚经文所说的?「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罗8:30)。「称他们为义」与得救无关?「这两节诠释针对信徒得救能得赏赐多少的问题」?得赏赐?奇怪!圣经上文下理完全没有提及赏赐这回事!整段经文根本不是 说信徒得多少赏赐,而是说神怎样定规及完成祂在人身上的计划。退一万步说,若经文真的是说得赏赐的事,难道反对预定的人认为信徒得赏赐是预定的吗?若得赏赐是预定,为甚么得永生不可以说是预定?

罗马书第九章没有用过预定这个字,只是引出扫罗与法老两个咎由自取的人物,完全与预定他们一定要下地狱无关,神会用未曾听过福音者之审判去判决他们,但如果他们有机会听福音信耶稣得永生,他们也一样是蒙神所爱的儿女。请参考(19:23-25),再看今日之实情。埃及法老之后代及埃及贵族,亚述的子孙后代都成了中东的基督徒。以扫的后代信耶稣的人比以色列人还多。

回应:究竟作者有否客观地看待罗马书第九章?经文不错没有提及过「预定」这个字,但却明明说及「拣选」这个字!「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做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罗9:11)。若经文是想说人靠自由意志及行为而蒙神拣选,那么为甚么保罗要强调「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做出来」?人还未生出来,善恶还没有做出来,竟然还勉强说这段经文是说人的责任及自由意志?那么为甚么保罗要说「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这不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保罗是自打嘴巴吧?将经文明显的意思扭曲来迁就自己的一套神学思想(自由意志论或亚米纽主义),这是合乎理吗?

哥林多前书二章七节是论到神奥秘的智慧,就是神在万世以前,预定使我们得荣耀。

以弗所书一章五节,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又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使我们在基督里面得了基业(1:11)

每次提到预定都是好的,预定我们效法祂儿子的榜样,呼召我们这些预定的人来称我们为义,又得荣耀。预定我们藉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又在基督里得基业。当然也勉励我们每一个信主的人,都要努力追求。我们不可自高,反要惧怕,要保守自己常在祂的恩慈里,不然也会失福(11:17-22)

回应:「预定」都是好的,我绝对赞成。但不要忘记预定是神的主权,预定是时间是在创世以先。神不是「即兴」、「被动」来预定的。神永远是第一因!若有人辩称因为神预知某人信主,所以便预定他得救,这是完全不合逻辑的。请问若预知先于预定,那么神根据甚么来预知?若神不先预定一切,若神脑海中是空白一片的,毫无既定的计划,祂预知甚么?预知空白一片?神当然是先预定了一切,才会预知将来会发生的事!

请问翻遍全本圣经,有哪一节时说神预定某一个人一定要落地狱灭亡的呢!只有那个撒旦入了他心的犹大(13:27),他出去之后,主耶稣深夜祈祷时,见他还不肯回来,知道他已铁定了心要出卖祂了,才在祈祷时称他为灭亡之子,(17:12),但耶稣在客西马尼园时,被他出卖,还称他为朋友(26:48,49)。下次我们再仔细研究这个卖主的犹大,看是否创世以前就预定他要出卖主耶稣,然后自杀,然后要落地狱,那该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呢。

回应:已经说过,神不预定人灭亡,因为预定有主动促成的意思,神只是容让人因犯罪灭亡。旧约诗篇一早预言犹大要出卖主了,这个预言是必须应验的,绝对不是当撒旦入了犹大的心才后加的。即是说,犹大「必然」会用他的「自由意志」出卖主的,因为圣经的预言绝不能落空!主没有主动叫犹大出卖祂,祂只是容让他这样做(主没有阻止他,没有击杀他,也没有为他祈祷,却为将要跌倒的彼得祈祷,这不是神的主权是甚么?),所以犹大要为他出卖主这罪完全承担责任。预定论绝对没有取消人的责任,人必须要为自己所犯的罪负责任;然而,反预定论者却处处要取消神预定人得救及事情按神的旨意发生的权柄!他们要高举「自由意志」到一个地步,把所有圣经预言都看作可能因人的原故不能应验!人的「自由意志」是神的计意及圣经预言得以实现的关键因素!人真是很大!

最后,我想多说几句话。我实在无意为某一派神学传统及思想而争辩。我相信加尔文的预定论,因为我在圣经中的确看到预定论的真理。我不能因为不完全明白某些道理如何与其他道理相容而否定它们的存在。钟马田医生曾经说过,反预定论者最大的问题,就是他们完全依靠人的理性及逻辑来判断是否接受某些圣经道理,若不能通过自己理性 思想,就拒绝相信接受,这正正是异端产生的一个主要原因。异端不接受三位一体的真理,不承认耶稣基督是神,因为他们理性通不过神如何是一又是三:明明是一,如何能说是三;若是三,就不可能说是一!就是这样,他们就 拒绝接受一切关于耶稣神性的经文,将它们强作别解。照样,反对预定论者不明白神的预定如何与人的责任的道理融合,竟然就想全盘否定前者。坦白说,神的预定与人的责任之融合是有个奥秘,没有人能完全明白,但这并不表示这两个道理有矛盾,就如三位一体的道理没有矛盾,只是我们人的智慧有限,不能完全明这些奥秘而已。但圣经明明有三位一体的道理,圣经明明有预定的道理,难道我们可以因为我们不想不通,不符合我们 人的「逻辑」(我不反对逻辑,但我们得承认单靠人的逻辑不可能解释所有关于神的奥秘),就反对圣经明文的说话,甚至将圣经明显的意思扭曲,来符合自己一套的神学思想?我们不可以两者都接受吗?不可以一方面高举神预定人得救,救恩完全是神的恩典,不是出于人的定意与行为;一方面呼召人信主,警告不信者若不悔改,他们必要为因他们的罪灭亡?我们不可以一方面确信人完全不能靠自己能力悔改信主,一方面又 恳切呼召他们要悔改归主,盼望神在他们听道的时候赐他们得救的信心?你说这是矛盾的做法,我认为没有矛盾,只是我们不能完全明白这个奥秘,但圣经着实有教导这两方面的道理,我们的本份是照样去相信及行 事。我们绝对不能为了要迁就某一方面的经文,而故意忽略甚至曲解另一方面的经文,以符合人所谓的逻辑。如以上作者的做法,圣经明明说预定得永生的信了主,他说不是预定,而是「挂号排队」, 无视绝大部分中英圣经翻译者一致的意见;圣经明明说神预定人的就召他们来及称他们为义,他竟说预定与救恩无关,牵强地说经文只是说信徒得多少赏赐;罗马书九章明显说及神拣选人的主权,他却否定经文有预定的道理,因为经文没有「预定」这个字等等。这都是不合理的做法。当然,另一方面,有极端加尔文主义者因强调神有救人主权,所以我们不需要积极传福音了,起码我们不需要向所有人发出呼召,叫他们悔改,这想法是非常错谬的。神预定人得救是神自己的事,神吩咐我们要竭力传扬福音,向万民作见证,这是我们的责任。神的预定并没有取消我们信徒的责任。若有人以认为神既预定了一切,我们做与不做,努力不努力,结果也是一样,所以我们就不需要竭力追求及作工了。这是魔鬼的逻辑,不是圣经的话语。不要用人所谓的逻辑及小聪明来抹煞圣经明文的教导及命令。

最后,我深知道在这个以人为中心,高举民主及人意(司布真有一次慨叹说,人可以有自由意志拣选自己的妻子,却不许神有自由意志拣选祂的新妇),藐视任何权威(特别是神及祂话语的权威)的世代,要重申昔日大部分教会及 罪多先贤们(奥古斯丁、马丁路德、加尔文、慈运理、浸信会、清教徒、圣公会、长老会、怀特腓、爱德华滋、克理威廉、伦敦差会、司布真、达秘、钟马田、薛华等等)所持守所宝贵的道理不会太受人欢迎及谅解。我不勉强人接受他们所不认同的,我亦没有此能力。我写此文的目的只是想澄清一些不必要误解及回应一些无理的批评而已。然而,我深信一件事,不管人怎样反对神的预定,不管人如何藐视神的主权,不管人怎样将圣经的说话另作别解,我们的神仍会照祂预定的旨意行事,一切都要按着祂的计划成就,这是我每一个信主的人深得安慰的事实:

「然而,我们的神在天上,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诗115:3)

「耶和华在天上,在地下,在海中,在一切的深处,都随自己的意旨而行。」(诗135:6)

「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为虚无;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住他手,或问他说,你做什么呢﹖」(但4:35)

「希律和本丢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这城里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圣仆(仆:或作子)耶稣,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徒4:27-28)

阿们。

「宗教对话」的错谬

周子坚

近年来越来越多神学院举辨「宗教交流」的活动。有神学院带神学生到天主教修院、道观及佛堂考察及交流,亦有神学院派员参加基督教协进会举辨的「香港基督宗教福音传播与教会增长研讨会」,与天主教神父、东正教会主教进行研讨会。他们盼望借着这些所谓的「宗教对话」寻求共识及促进彼此间的关系。然而,我认为这些所谓的「宗教对话」、「宗教交流」,根本是自欺欺人,亦没有圣经的支持。

首先,基督教与其他宗教对话的目的是甚么?真是单单为了加深彼此的认识及促进大家的关系?若是这样,基督教的功能就与一般的社团无异。基督徒真正要作的,是要向世人传福音,劝人悔改信主,这是主给教会的大使命。然而,我相信绝大部分主张「宗教对话」的人都会说他们是想借着所谓的「宗教对话」来辅助传福音的工作。他们认为这样做一来可以帮助我们更多了解其他宗教,使信徒更容易与异教徒分享信仰;二来在对话当中也可以渗出基督教的道理,使其他宗教人士能认识圣经及福音。但我认为这个说法实际上是自欺欺人的。自欺,因为说这种话的人根本不明白人的罪性有多深。我们这些堕落了的人是何等的败坏,罪性是何等的根深柢固,我们真能靠这些经大幅修饰的所谓「宗教对话」,使异教徒团体整个地转信?历史上有成功的例子吗?我不反对个别信徒与异教徒谈道及传福音,因为圣灵能透过我们所说的真理显出能力,克服人天然反抗神的心,使人悔改及信服真道。但透过一个基督教团体与一个异教徒组织的对话,企图令那个组织都转过来信基督,这真是天真得近乎自欺。岂不知一个错误的观念,因着一群思想类同的人互相影响得以巩固,以至集体转信的机会近乎零?欺人,因为他们实在没有向这些异教徒传福音的实质行动。他们宣称想透过「宗教对话」了解对方的信仰,方便日后的福音工作。但其实坊间已经有许多介绍各类宗教的书籍及资料,根本不需靠这些所谓的「宗教对话」来获得更多的资料。事实上,许多时这些所谓「宗教对话」的内容及结论都是模糊不清,模凌两可,因为各方都不想得罪人,所以在敏感及争议性的话题往往是避重就轻,粗略带过,至少不会坚持己见,强调自己的对,批别人家的错。第二,他们往往只有「对话」这部分,却绝少提及跟进的 福音工作。换句话说,他们只满足于交流意见,却没有分享福音。他们没有指出其他宗教拜假神的罪,耶稣基督为独一真神的事实,靠行为得救的无望,因信称义为唯一得救 之法。在他们的工作报告只提到他们举辨的「宗教交流」活动有多少人参加,气氛有多良好,赴会者反应有多踊跃,但却从来没有提及他们有任何跟进的传福音工作,更加没有提及有多少异教徒是因这些「宗教对话」「宗教讨论」而悔改信主。但主办或协办单位还振振有词说这些活动是为福音的缘故。这不是欺人么?

现在让我们看看圣经教导教会该如何传福音。简单来说,教会是透过传讲(preach)及教导(teach)来叫人归向神。「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teach)他们遵守。」(太28:19-20);「你们往普天下去,传(preach)福音给万民听。」(可16:15);「照经上所写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复活,并且人要奉他的名传(preach)悔改、赦罪的道,从耶路撒冷起直传到万邦。」(路24:46-47);「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若没有奉差遗,怎能传道(preach)呢?如经上所记:『报福音、传(preach)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罗10:14-15);「基督差遗我,原不是为施洗,乃是传(preach)福音」,并不用智慧的言语,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林前1:17);「我说的话、讲的道(preaching),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语,乃是用圣灵和大能的明证,叫你们的信不在乎人的智 慧,只有乎神的大能」(林前2:4-5);「务要传道(preach),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并用百般的忍耐,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提后4:2)。圣经从来没有吩咐教会用「对话」(dialogue)的方式来传福音。当然,在个人谈道时,许多时都是交谈方式进行,这是可以的。但注意在交谈当中,也不是将福音遮遮掩掩,避重就轻的说,更不是大家有商有量的达至双方都可接受的方案,然后同意信主。在述说福音真理的部分,是绝对不可迁就及妥协的。然而,教会传福音的能力主要是在讲台,而不是在研讨会。教会用研讨的方法传福音,一来没有圣经根据,二来如以上提及过,单单透过对话而产生集体性的悔改的机会近乎零。第三,教会与异教团体的「宗教对话」会无可避免地将真理的立场放松及把福音的要求降低。你何时听见过有基督教领袖在这些「宗教交流」会议中宣告耶稣基督是独一的真神,信耶稣是唯一的救法及圣经是唯一的真理?

现在让我们分析一下为何基督教越来越热衷「宗教对谈」这回事。我认为第一个主要原因是基督教近年受到后现代主义厉害的影响。甚么是后现代主义呢?简单来说,后现代主义就是说世上没有绝对的权威及标准。换句话说,各人都可以有自己不同的权威及标准,无人能说自己所信的是绝对的真理。其实这个思想在不信的世界流行一点也不出奇。他们既然心中无主,他们就是他们的主,自己就是自己的权威。但最可怕的,就是连这样着重真理及圣经权威的基督教也受这种思想影响。今天若有基督徒公开宣称耶稣基督是独一的真神,信耶稣是唯一的救法及圣经是信仰上唯一的真理及权威,他就会被视为唯我独尊及极端原教旨主义。这种没有绝对权威,没有绝对标准的思想影响基督教有多严重,看看以下的基督教名人的言论便知一二了:

标竿人生作者华理克(Rick Warren)在2005年联合国祷告早餐会提倡你可以保持你的宗教—佛教、回教、印度教、摩门教 –— 你只要加耶稣在你的公式中,你便圆满了。

温伟耀在中文大学崇基神学院其中一期院讯说:「崇基神学的神学立场是甚么?吊诡的是,崇基神学正正就是没有一套特定的意识形态。可能这正是就是崇基神学的后现代性格。所以崇基可以容纳不同神学背景和立场的同学,也招聚了不同神学见解的老师。事实上,在崇基学院神学院的不同老师之间,大家对某些教义,伦理判准,甚至圣经的理解,都各有不同。但只要对方的见解之成理的,都应该是我所尊重的。…作为基督徒,我也须承认,现今的世界上不止有基督一种宗教的存在。在不同的民族和文化中,都有不少伟大的宗教传统。而她们对人生也有深度的智慧和体验、不同意义范畴的页献。例如:佛教透过智慧的体悟去消解人生的苦恼,伊斯兰教操练高度的自我克制去显示出对宇宙至高主宰的崇敬和绝对顺服,道教追寻心灵与大自然如何可以和谐的契合。作为基督徒,我们要尊重这些宗教传统对人生深度的体会和文化价值。」

葛培理在1998年接受萧律柏(Robert Schuller)的电视访问时说:「……我想、基督有一个身体,是来自世上所有基督教团体、和基督教以外的团体。我想每个爱基督、认识基督的人,不论他自觉与否,都是基督身上的肢体……神正在呼召世人归在他的名下,不论他们来自回教世界、佛教世界、基督教世界、或不信的世界,他们都是基督身上的肢体……。他们可能还不知道耶稣的名,但他们心中知道缺少一些东西,只要他们转向内心的光,我想他们是得救的,他们会跟我们一起在天堂会面。」

韩国赵镛基牧师在东国大学佛教大学院中讲演说:「只有基督教才有拯救是唯我独尊的想法。…无论是基督教,伊斯兰教,所有宗教都是平等的。佛教有佛教特有的『启示』,基督教有基督教的启示,我们要承认其方法上的差别相互对话,因宗教不同而相争,是违反慈悲与爱的原理。」

然而,圣经是怎样说?

「所以,今日你要知道,也要记在心上,天上地下惟有耶和华他是神,除他以外,再无别神。」(申4:39);「耶和华─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神。」(赛44:6);「惟耶和华是真神,是活神,是永远的王。」(耶10:10);「耶稣回答说:『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可12:29);「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愿荣耀因耶稣基督归与独一全智的神,直到永远。阿们!」(罗16:27);「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他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一5:20)。圣经宣称我们所信的神是独一的真神,其他宗教所信的神都不是真神。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3:18);「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3:36);「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圣经告诉我们信靠主耶稣基督是唯一得救的途径,此外再没有别的方法我们可以靠着得救。

「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诗19:7);「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 」(诗119:105);「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约17:17);「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6)。圣经是神所默示的话语,是我们在信仰上唯一的真理及权威。

有人辩称所有宗教所信的神都是同一位神。但各宗教所信的神的属性及作为是如此不同,甚至是互相冲突,水火不容,怎能叫人相信大家所信的神都是同一位神?举例说,摩门教耶稣基督是被造的,基督教却说基督不是被造的,祂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回教可兰经说神没有儿子,凡信三位一体的人会受死狱的刑罚。天主教说人要靠行为及圣礼才能得救,基督教则坚持唯独因信称义,不靠行为得救。印度教是多神论,原始佛教是无神观的。这样看来,各宗教的核心教义是这样严重地互相矛盾,还叫相信我们是信同一个神?神是自相矛盾的吗?

另一种诡谲的主张,就是说无论你信甚么宗教的神,只要你是出于真诚,你已经连于基督,已经在基督的身体之内,最终也可以靠基督得救。这种说法虽然回避了徒4:12、约一5:12等经文的困难,但却制造了更多的矛盾。如果这种说法是真实的,那么为何主耶稣要吩咐门徒要往普天下传福音?为何使徒们要呼吁外邦人离弃偶像归向神?反正信外邦神也可以得救?更严重要的,为何神在旧约时代要刑罚那些拜偶像及拜假神的人?若然他们用真实虔诚的去拜他们的神,最终都会连于基督的,为何神要发怒及嫉妒?为何神要击杀这些人?为何耶稣基督在启示录仍要说:「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启21:8)?

又有一种似是而非的讲法,就是说一切是真理,都是神的真理;各宗教中也有一些真实没有错误的教导,也是出于神的。所以我们可以在各宗教中学到真理。这句说话表面上好像是很对,因为一切真实的事都是出于神,例如一切的数学及科学定律,都是神设计出来的。但在宗教及信仰方面,这句说话就行不通。我们基督徒说的「真理」,不是指一切真实的事,而是指神所启示的圣经及使人得救的福音:「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弗1:13)。这个「真理」不是由人发明出来,亦不能靠人的智慧去领悟,乃要靠圣灵的帮助才能明白:「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因为他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他所听见的都说出来,并要把将来的事告诉你们。」(约16:13)。这个「真理」不只是客观的知识,它是能使人自由及成圣的力量:「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得以自由」(约8:32);「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约17:17)。这个「真理」更加不是为了炫耀人的智慧及成就,而是为了见证基督:「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约5:39)。所以我们基督徒所说的「真理」是指神的话,神的福音、亦即是神默示的整本圣经:「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6)。世上所有其他宗教的经典虽有说及一些真实的事及不错的教训,但它们都不是我们所说的「真理」,因为它们不是神所默示;它们更加不能使人得救,因为只有「这圣经」能使人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提后3:15)。若有些人认为虽然别宗教的经典不能使人得救,但当中仍有一些很好的教导我们可以学习,我则给这些人送上几节经文,请他们去思想一下:「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诗19:7);「神的神能已将一切关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赐给我们」(彼后1:3);「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6)。我们不要作自相矛盾的人。若圣经是全备的,是足够的,为甚么我们要在其他宗教中寻求帮助?若圣经不是全备及足够的,那么圣经宣称自己是全备岂非作假见证?若你真的认为圣经这样宣称是言过其实,那么你为甚么还要信它,为甚么仍要作基督徒?若你是相信圣经是真实可信的,那么你为何不接受它宣称自己为全备的见证?

第二个我认为基督教越来越热衷「宗教对谈」的原因是害怕。害怕甚么?害怕人不接纳、害怕人反对。我们天性是喜爱人的认同,不爱人的反对。当我们说一些大家都认同,大家都爱听的说话,自然会受欢迎。但当我们高举一些世人不接受的真理,又或指出别人的错谬时,就会引起人的不满及反感。今天的基督教,就像当年的老底嘉教会一样,有名、有利、有地位,已经不愿为主站立,为主付出,为主背十字架。他们好像忘记了主对门徒的要求,不是要我们淡化真理去得人的认同,而是轻看反对,甚至是至亲的人的反对,忠心背十架跟从主:「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太10:34-38);「世人若恨你们,你们知道,恨你们以先已经恨我了。你们若属世界,世界必爱属自己的;只因你们不属世界,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所以世界就恨你们。你们要记念我从前对你们所说的话:仆人不能大于主人。他们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们。」(约15:18-20)。我重申,我们不是故意惹起冲突,故意引起争端,我们也想尽力与众人和睦。但真理是所以为之真理,就是因为它的独一性及绝对性,它其中一个特性就是照出一切虚假错谬的道。唯我独尊甚么?若甚么都是对,甚么都是真理,那么主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岂非谎话?岂非狂妄自大?若基督教不高举圣经的真理,只传一些普通的人生哲理,作一些社会慈善工作,当然会受人欢迎,受人称赞。作这些事必没有人会反对。但这些是神给教会的使命吗?若真的是这样,为甚么主耶稣要被人杀害?为何初期教会的信徒要受逼迫?不是因为他们所作的善事,而是因为他们所传的道—那些世人不能容忍、被视为「唯我独尊」的真理!「耶稣对他们说:『我从父显出许多善事给你们看,你们是为哪一件拿石头打我呢﹖』犹太人回答说:『我们不是为善事拿石头打你,是为你说僭妄的话;又为你是个人,反将自己当作神。』」(约10:32-33);「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你们却想要杀我,因为你们心里容不下我的道。」(约8:37);「于是叫了他们来,禁止他们总不可奉耶稣的名讲论教训人。彼得、约翰说:『听从你们,不听从神,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酌量吧!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不能不说。』官长为百姓的缘故,想不出法子刑罚他们,又恐吓一番,把他们释放了。」(徒4:18-21);「公会的人听从了他,便叫使徒来,把他们打了,又吩咐他们不可奉耶稣的名讲道,就把他们释放了。他们离开公会,心里欢喜,因被算是配为这名受辱。」(徒5:40-41)。初期教会的信徒因高举真理而受逼迫,但他们心里喜乐,因被算是配为主名受辱。今天的基督教,因怕人反对而隐藏真理、淡化真理,因他们「爱人的荣耀过于爱神的荣耀。」(约12:43)。初期教会的信徒天天背十字架跟从主,以十字架为荣耀。今天的基督教背弃了十字架,以人的认同及称许为荣耀。今天的基督教何等伤了主的心?

最后,我愿以一首诗歌,鼓励那些不轻看人的反对,忠心背主十架的圣徒。愿主记念你们的忠诚:

主,我今背十架,前来跟随你,

浮名利、虚荣华、一概都舍弃;

人讥笑、人辱骂、我全不在意,

虽受苦,虽受压,窄路不稍离。

靠主恩,遵主话,忠心直到底;

到那日,回天家,冠冕荣无比,

冠冕荣无比,冠冕荣无比。

(圣徒诗歌第402首)

对预定论误解的一点澄清(一)

周子坚

有人认为信预定论的人是否定人的责任,因为预定论者说人没有自由意志。其实,加尔文主义并不是说人没有自由及意志去拣选自己所喜好的,而是说他们的意志并不「自由」,意思即是他们天然没有向神及归神的心志。他们的意志已经被罪捆绑了。罗马书3:10-12也是这样说:「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有人说加尔文主义者减弱传福音的心志甚否定向所有人传福意的需要。其实持这个论调的并不是正统的加尔文主义,而是极端加尔文主义。他们说神预定了一些得救,我们只需向这些人传福音便可以了,不需要呼召所有人悔改。但我们何以知道谁是神所拣选的人?他们自圆其说地说,那些对福音有点反应,有点归向的态度便可能是了。这是极度错谬的看法。神的确拣选某些得救,但同时又吩咐我们要呼召所有人悔改。这是神作工的方法,我们没有权用人的逻辑(小聪明)来将神的命令解释过去。加尔文、怀特腓尔特、爱德华滋、清教徒、司布道,钟马田,John MacArthur等信预定论的人都非常热心地传福音。克理威廉甚至被称为宣教之父。谁说预定论者没有传福音的火热?

有人说,圣经明明说神爱世人,为所有人死,为甚么预定论者说神拣选某些得救,容让某些人下地狱?其实两个说法没有冲突,神的确爱世上每一个人,这种爱叫为普遍的爱,这爱不信的人也可以享受到。但神却以永远的爱去爱那些蒙拣选而信祂的人。同样地,基督的死的确是为了世上每一个人,意思是整个世界都因着基督之死而得着恩典,但基督所付出的永恒赎罪恩典只应用在祂所拣选的人身上。有人认为神这样做不公平,但若是真正的公平,世界所有人都要灭亡,因为没有人会拣选主。神显然不喜悦这样的「公平」。神定意要救一些人。神没有预定人灭亡,神不喜悦恶人死亡,但他们不愿意归向祂,神只是容让他们担当自己犯罪的刑罚。这是神的公义。但神不愿所有人都灭亡,所以用祂的主权去救一些人归向祂,这些人本质与其他人完全一样,都是一样的败坏,所以神拣选他们,绝对不是因为他们比其他人好,所以使神看中他们。不,他们之所以得救,纯粹是 因为神的恩典。简而言之,若一个人灭亡,完全是他的责任,因为他犯罪。若有人得救,完全是神的恩典及怜悯,完全与他的表现无关。就是这样,神从祂的「拣选」及「不拣选」都得了荣耀,都高举了祂的属性。这是神的主权及智慧,我们反对甚么呢?

有人反对将神的爱分为普遍的爱和永远的爱,又将恩典分为可抗拒的恩典及不可抗拒的恩典。他们认为纯粹是人为的分别,没有圣经根据。但我并不认为这些分别是人为的,而是从圣经引申出来的教导。举例说,神明显地没有用永远的爱去爱那些现正在地狱里的人。请问他们生前所享受的是甚么样的爱?当然不能说是神永远的爱(因为事实不是永远,他们正身在地狱)。那么我们称这种爱为普遍的爱有何不可?另外,我们又看到有有听福音而没有反应,另一方面我们又看到当福音临到某些人时,他们是不能抗拒(不能抗拒不是被逼的意思,而是圣灵会令某人心悦诚服地服主)而信的(例如保罗),那么我们称第一种呼召为普遍(可以 被拒绝)的呼召,第二称为不能抗拒(一定有效)的呼召,有甚么不合理的地方呢?

有人说,加尔文主义只是用人逻辑得出来的一个神学系统,没有太多明显的圣经根据。但我认为圣经着实有明显说过这个真理。圣经说:「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10-12);圣经说:「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6:44);圣经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约15:16)(若有人说神拣选我们,因为我们先选择信祂,请问这个说是否扭曲了经文的意思?);圣经说:「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 「因为神不是预定我们受刑,乃是预定我们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帖前5:9)。圣经在罗马书说得更清楚了:「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做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吗﹖断乎没有!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这样,你必对我说: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做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做成卑贱的器皿吗﹖倘若神要显明他的忿怒,彰显他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又要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这器皿就是我们被神所召的,不但是从犹太人中,也是从外邦人中。这有什么不可呢﹖」(罗9:11-20)。当然,反对预定论的人必然会将以上的经文另作别解,但为何他们说预定论没有明显经文支持,纯綷是人的逻辑?这么明显还不算明显?

相信立即有人会回应:但我们也能从圣经中举出极多例子,证明神期望所有听闻福音的人都有责任信主而得救。然而,这些经文与预定论根本没有冲突的。神当然期望所有听闻福音的人都有责任悔改信主,但神清楚地知道这些人没有能力去信,除非神先加力给他们,使他们能信。这就是主说「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6:44)的意思。是父神的吸引,不是人的自由意志令他们信主。「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那为何主耶稣又要向所有人讲道呢?因为祂知道在听道的人当中,父神会吸引某些人归祂!

另一段说神拣选的经文是在以弗所书1:4-6:「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使他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这恩典是他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但反对预定论的人说这段经文是说神一般性地拣选教会,不是个别的人。这种说法不能接受。教会是甚么?教会是由个别得救的人组成的。请问神如何神一般性地拣选教会而不先个别地拣选人?这种说法既不合逻辑又不合圣经。看该段圣经的上文下理,明显说神从创世以先拣选某些人得着儿子的名份。是我们个别的基督徒得着儿子的名份,不是教会得着儿子的名份,我从来没有听过教会是神的儿子这个道理。

有人质疑预定论者祈祷的心态。他们说加尔文主义者既说一切都是神预定,那么他们为何需要恳切祷告?他们的祷告岂不是门面工夫?他们当然不会为教会复兴恳切地祈祷了,因为他们根本不信祈祷可以「移动神的手」。但这是对加尔文主义的误解。复兴当然是需要祷告。加尔文主义并没有说复兴及其他属灵恩典是不需要透过祷告得着的。但祷告只是神所用达成祂的旨意的一个方法。是神先引动这些人祷告。若神定意赐下复兴,祂会感动一些人为这事恳切地祷告。神是第一因。单单祷告本身不能成就甚么事。最好的祷告也只是人的行为。但按着神的旨意,怀着谦卑的心,并承认我们的祷告若缺了神的恩典,本是毫无价值的,这样的祷告神必定垂听。

加尔文主义者是最佳的祷告者,因为他们知道他们没有能力作甚么,但相信神能用祂的主权,按着祂的旨意成就一切。若不是这样,为何我们会祈祷求神改变人的心及赐给他们悔改的恩典?他们不是有自由意志吗?记着,你是求神用祂的主权去改变人的心思及意志啊!若神果真成功改变他们的心,使他们心悦诚服地归降祂,那你不称这种恩典为「不可抗拒」(必定有効),你该称它为甚么?若仍有人认为承认神预定的主权与恳切祷告是自相矛盾的做法,那我们也只好容让一些似乎是矛盾的事吧,因为我们的主岂不是这样作吗?主耶稣明明预知自己要被钉十架,祂清楚知道这事是父神预定的,绝对不能改变的,但一件非常奥秘的事(我相信没有人能完全明白),主在客西马尼园竟三次求父神叫那杯离开祂!而且主不是门面式、因循式的祷告,而是极度恳切的,汗如血滴的祷告!神的预定与恳切的祷告在主看来完全没有冲突,我们岂不可以一样效法祂的榜样?弟兄姊妹啊,让我们竭力地,甚至将生命倾倒向主呼求,好像我们能改变神的心,摇动神的手一样吧!但在我们的心底深处,清楚认定一个事实,就是神一早已经预定及安排一切,最终我们不是求自己的心意成就,而是求祂的心意成就。恳切祷告之余,我们也要学习跟主一样说:「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神的预知及预定是神的事情,绝对不应影响我们逼切求主的心。若有人说是我们矛盾,那我只好说,主给我们的榜样也是这样吧!

最后,我想表明我的立场及动机。我是信预定论的,但并不是接受改革宗所有的教义。我不接受婴儿洗礼,无千年或后千年派之主张,以及教会代替以色列人等说法。我信教会会被提,地上有七年大灾难,之后有千禧年国度,以色列也要复兴。我写这篇文章目的不是想引起辩论,而是想澄清一些对预定论的误解而已。我不是想为任何一派辩护,乃是为我认为是圣经中的真理辩护。我认为预定论的确是圣经中一个极宝贵的真理,可惜今天这个高举人意,事事以人为中心的世代,要高举昔日大部份改教先贤共信,以神的主权及荣耀为中心的真理是何等的困难。不过,我的盼望是,我们所有信主的人,有一日我们都会共同高举这个真理,就是我们都在天家的时候,当天使问我们任何一个属神的儿女,说:「请告诉我们你们是如何得救!」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怀着感恩的眼神(天家没有眼泪),异口同音地说:

「全是恩典!」

 

现今仍有方言恩赐吗?

周子坚

众所周知,灵恩派的信徒高举特殊的恩赐,特别是说方言的恩赐。他们一是认为方言的恩赐从未停止,一是认为方言恩赐曾停止过,但又现今世代再度出现。反对灵恩派的信徒对方言也有两个看法,一些人认为现今仍然有说方言的恩赐,因为圣经没有明说已 经停止,但他们也反对灵恩派信徒胡乱及未经试验就随便说。另外一些人则认为方言已经完全停止,现今的所谓方言都不是出于圣灵。本文的主旨是要指出方言着实已经停止,而且不会再出现了。

首先,要证明方言恩赐曾停止过,这点是不难的,因为有历史事实为证。方言的的确确已经停止了最少一千九百多年。教会教父(如奥古斯丁及屈梭多模等)异口同声的指出方言已经停止了。奥古斯丁说:「在最早的时候,『圣灵降在他们这些信的人身上,于是他们便说了方言。』这是他们没有学过的,『因为圣灵赐给了他们口才。』这些乃是适用于那个时代的标记。因为圣灵应是在所有的方言中表显出来,以显示神的福音要在全世界用各种方言来传播开来。这件事是一个标记,它已过去了。」加尔文说:「主定意那些可见及神迹性的恩典籍过使徒的按手浇灌祂的子民…但这些神迹性能力已经停止了;它们只维持了一段时间,这是很正确的。神用一些人未曾听闻的超自然神迹来照明及彰显新的天国福音及基督国度,这是合宜的。」又说:「方言恩赐,还有其他类似的事,早早在教会中消失了…许多人将方言翻为炫耀自己的虚荣…难怪神赐下这么短的时间便收回,不容人去滥用及败坏它。」清教徒多马窝逊(Thomas Watson)说:「肯定地,现在按立的需要,与在基督及使徒的时代相仿,那时特殊的恩赐已在教会中停止了。」(Thomas Watson, The Beatitudes, p. 14)。约翰奥云(John Owen)说:「那些圣灵所分派,在本质上超过我们所有身体本能的恩赐,已经一早停止了。若现在有人号称这些恩赐仍然存在,我们有理由怀疑这是狂热的幻觉而已。」(John Owen, Works IV, p. 518)。亨利马太(Matthew Henry)说:「方言恩赐是启示的灵在那时候的一种新的产物,为着一个特别的原因而赐予,就是犹太人的篱笆被拆掉,所有国家被带进教会内。这些启示性的恩赐(作为一个标记)一早已经停止及被丢在一旁了,而我们亦没有得到鼓励去期望这些恩赐会再次复兴;相反地,神引领我们注意先知更确的预言—圣经,它比从天上来的声音更加确定;圣灵引导我们留意、查考及遵守它 (彼后1:19) 。」(Matthew Henry, Preface to Vol. IV of his Exposition of OT & NT, vii)。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说:「这些超自然恩赐只给予初期教会,目的是在世界上建立及确立教会。但当圣经正典完成,以及基督的教会被建立及确立后,这些超自然的恩赐已经停止了。」(Jonathan Edwards, Charity and its Fruits, p. 29)。怀特腓尔特(George Whitefield)被当时许多人指责为太狂热及相信使徒的恩赐已经复兴,但他否认说:「我从不号称我能行神迹奇事,也没有说过方言。」(George Whitefield, ‘Answer to the Bishop of London,’ Works, Vol. IV, p. 9 )。他又说:「那些神迹性的恩赐只给予初期教会,但它们一早已经停止了。」(George Whitefield, ‘Second letter to the Bishop of London’, Works, Vol. IV, p. 167)。司布真在论及使徒的职任时说:「使徒的职任已经过去了,这是正确的及需要的,因为神迹性的能力也被收回了。」(Metropolitan Tabernacle Pulpit 1871, Vol. 17, 178)。事实证明,一千九百年的教会历史及文献没有承认过说方言的合法性,倒是有些异端教派如孟他奴等声称他们能说方言。所以若有人坚时方言恩赐从来未停止过,那么请你们举出一些历史文献来证明。另一个证据证明方言恩赐已经停止,就是翻方言的恩赐也已经消失了。原因很简单,神既收回了说方言的恩赐,那么翻方言的恩赐也没有用处。今天这么高举方言恩赐的灵恩派信徒,也不敢夸口说他们得着或掌握这恩赐。说方言恩赐及翻方言恩赐是相辅相成,互相配合的。两者其中之一单独存在是没有意思的。所以翻方言的恩赐停止了,足以证明说方言的恩赐也已经停止了。

为甚么说方言的恩赐要停止呢?因为方言恩赐是超自然然及启示性的,当全部圣经写成后,我们再不需要特殊性的启示了。在圣经未写成之前,教会在教导会众时可能需要一些特殊启示如预言及方言来帮助,因为他们实在没有完整的神话语的记录。但当圣经写成后,这些预言及方言就不需要了。若人要明白神的旨意,他大可以看圣经。圣经已是神向人的所有启示:「神的神能已经一切关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赐给我们」(彼后1:3)。若有人不同意,那他就是不信圣经的全备性。全备就是完全足够的意思。圣经对我们信徒的属灵生命及生活的指导完全足够,没有一样我们该知道关于信仰的事,神没有在圣经告诉我们。若你认为神也许有时透过特殊的方式向我们启示祂的心意,那你就是认为圣经不是全备的。历史告诉我们,这些在圣经以外神向人的所谓特殊启示,都是异端形成的主因。所以当圣经写成以后,预言及方言等恩赐就停止了,因为神不会削弱自己话语的权威。另外,方言原来也有其历史背景。以赛亚书28:11-12说:「律法上记着:主说:『我要用外邦人的舌头和外邦人的嘴唇,向这百姓说话,虽然如此,他们还是不听从我。』」这经是预言当主的救恩完成,教会成立之时,大部份犹大人竟不肯接受主,反而外邦人接受了。神就说:我要用外邦人的舌头和外邦人的嘴唇指证犹太人的不信。所以林前14:21-22说方言不是为信主的人作证据,及是给不信的以色列人作证据。以赛亚书那节经文已经在初期教会应验了—外邦人成了教会的主流,犹大人却拒绝了主。主用方言来见证他们的不是。现在这个情况已经不存在,因为神的计划已经转移在外邦人为主的教会,已经没有需要用方言来见证犹大人的不信。现在已经没有这个历史条件了,所以方言没有需要存在。

另一问题是,若然方言已经停止过,它会不会在再出现?有些信徒爱纯綷的用可能性来辩论。他们说圣经没有明说方言已经停止,也没有说停了以后不会再出现,所以我们不能否定现在或将来有真方言出现的可能。这种纯粹用可能性来辩证的做法实在很有问题。当然,在神那里甚么都有可能,但我们讨论的重点不是方言出现的可能性,而是神仍然会赐下方言的原因。若找不到任何原因,空洞牵强地说:我们不能抹煞这可能、否定那个可能,因为圣经没有明说云云,是没有意义的。我在这里提出几点,证明神不会再赐下方言恩赐的原因:

1.    神的确曾经收回方言的恩赐,有历史证明。祂亦没有将它赐予教会历史中最伟大最圣洁的改教家及圣徒。若神认为方言仍有用处,或是爱主敬虔的标记,为可祂不赐给这些人?为何要收回?若真的曾经收回,为何将来又要再赐下?再说,我们不是在这里辩论所谓的可能性,我们是要求一个合理的原因。若没有合理的原因,那么方言就没有再出现的意义。

2.    以上提及过,方言的历史任务已经完结了,就是在圣经未写成前的特殊启示及见证当时的犹大人的不信。我们又证实当圣经写成了后方言真的停止了,因为这两个因素都不存在,那么主张方言会再出现的人是否认为方言的历史条件会再发生?即是说,神有一日会收回圣经,神又有需要用方言也见证犹太人的不信?这都是不可能的,所以,现今没有神再赐下方言的条件,亦即是说,神不会再赐下方言的恩赐。

3.    圣经明明指方言的「别国的语言」,「各人听见门徒用众人乡谈说话,就甚纳闷,都惊讶希奇。」(徒2:6);「律法上记着:主说:『我要用外邦人的舌头和外邦人的嘴唇,向这百姓说话,虽然如此,他们还是不听从我。』」(赛28:11-12)。所以方言一定要翻出来才有意思。但事实证明,现今灵恩派所说的方言,不是一种语言。多伦多大学教授William Samarin说:「有五年多时间,参加了在意大利、荷兰、牙买加、加拿大,以及美国等地的许多聚会。我观察了老式和新式的五旬节会派信徒;我参加过小型的家庭聚会,也参加过庞大的公开聚会;我也看到了差别很大的各样文化背景……。舌音方言(glossolaia)的确在某种意义上有点像语言,但这只是说方言的人(不自觉地)想把它弄得像是某种语言。尽管有这样的表面相似,舌音方言基本上不是一种语言。」既然不是别国的语言,就不是圣经所说的方言。不是圣经所说的方言,那么是甚么方言?神会在末世赐下不符圣经标准的方言恩赐吗?

4.    有灵恩派信徒承认他们所说的方言不是别国语言,而是「天使的话语」。这无疑是越说越糟。人是人,天使是天使,人为何要说天使的话语?人说天使的话,这是没有意义的。再者,天使在人间出现时,尚且是用人的言语来表达神的心意(路1:11-20;26-37;2:8-14等),现在竟然有些在地上生活的人自称用没有人能明白的天使话语来祷告或赞美神,这是匪夷所思的。神绝对不会将人不明白也不能翻出来的所谓「天使话语」赐给人来祷告赞美祂。所以现今灵恩派所说的「天使的话语」不是出于神。若他们不承认,那么请他们证明他们所说的话着实是天使的话。难道他们当中有人听过天使之间的对谈吗?

5.    刚才我们指出过,方言是别国的语言,所以能够翻出来,不能翻的都不是圣经所说的方言。按人的角度看,能说别国方言,得确对到外地宣教很有用处。若每位宣教士都有这个恩赐,他们就可以毫无阻隔地对不同言语的人传福音了。然而,古往今来,没有听闻有任何宣教士有这个恩赐,他们都要辛辛苦苦的从头学习别国的语言,才能向这些人宣教。但事实又再一次证明,神已经停止了方言的恩赐,因为方言恩赐是有时间性及特殊用途—在圣经未写成及向当时不信的犹太人作见证。若灵恩派信徒认为他们所说方言是别国的语言,那么他们何不集体去当宣教士,向不同言语的人士传福音?为何只会私自对神「喃喃自语」?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4:2-4讽刺那些「喃喃自语」,没有翻出来的所谓「方言」不是对人说的,且对人毫无帮助,因为没有人听得出来,恐怕只有神才明白!保罗又指摘那些「喃喃自语」说方言的人是自私的,因为他们说方言只想造就自己,不是为造就教会。今天的灵恩派信徒是否有相同的情况?

总括以上的各点,我们确知方言恩赐已经着实在历史上停止过,也证明了方言没再次出现的条件。所以现今灵恩派所说的方言,都不是圣经中的方言,都是假的。有传道人说,若现今有人说方言,我们连试也不需试了,因为一定是假的。(若想试验那个灵是圣灵还是邪灵,可按约翰壹书3章的方法去试)。那些假方言可能是出于人的心理作用,可能是出于人的模仿,也可能是邪灵的工作。一位曾在灵恩派教会聚会,曾说方言的姊妹亲口对我说,她从前说方言的灵的邪灵。后来她认识真理之后,向神认罪悔改,现正已经转到一间信仰纯正的教会聚会。弟兄姊妹,我不是危言耸听,我们千万要小心啊!神从来没有吩咐我们追求超自然的恩赐,从来没有叫我们追求说方言。灵恩派信徒这样狂热的追求方言着实是没有圣经根据的。他们这样作是妄求,给仇敌留下很大的地步。相反,主耶稣向门徒意重深长的告诫说:「那时,若有人对你们说:『基督在这里』;或说:『基督在那里。』你们不要信。因为假基督,假先如将要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迷惑了。看哪,我预先告诉你们。」(太24:23-24)。我们是要听从灵恩派的主张,还是听从主自己的话呢?弟兄姊妹,我真愿你们能作一个慎思明辨的人。

天主教是否异端? 

周子坚

近年基督教与天主教接触及合作的事越来越多,不单在政治社会性的事上时常与天主教人士期同争取权益,联合游行示威及举行事前的祷告会,而且在信仰上基督教也对天主教渐渐撤销界线。有神学院期刊不断地引用天主教神父、神学家、教育学家的说话及见解来教导神学生。许多神学院及基督徒认为天主教不是异端,有基督教领袖及学者甚至尊崇教宗及德兰修女等人是很好的基督徒;更有基督教著名的神学院计划与天主教神学院互相借阅神学参考书。他们支持他们做法最常用的理由就是:天主教已经改变了。坦白说,我认为这些神学界人士接纳天主教一事的做法,绝对是「蠓虫就滤出来,骆驼倒吞下去。」那些自问在神学上有过人的知识,全时间钻研神学理论的学者,竟然会看不出天主教异端性的教义,数年百来根本没有改变过。而且这些教义,绝对不是鸡毛蒜皮的道理,而是关涉信仰中极其重要的部分,甚至是影响救恩的教义。可叹的是,这些终日钻研神学的学者,他们可以振振有词地批评慕安德烈、宾路易师母、倪柝声的三元论为「诺斯底主义」,基要派为「复原主义」、「反智主义」、「极端二分世界观」等,另一方面却能够与天主教人士称兄道弟,共同交流研究及在社会性的事上合作,从来不指责他们的错谬,叫他们悔改得救。请问这是不是「蠓虫就滤出来,骆驼倒吞下去」?

可能有人认为我对天主教的资料太旧,人家明明是改变了还不知道。现在我就用一个现代的天主教网页的资料来作分析。这网页主张天主教与基督教其实是「同根生」,意思即天主教与基督教的基本信仰本来是一致的。可是我看来看去,只发现该网页提出的种种理据,反倒处处显示天主教与基督教的教义有极大 的分别,根本没有可能是「同根生」。现在让我们看看天主教人士自己说出天主教的教理。

对圣经及圣传之权威的看法

「天主教并非不信圣经,我们相信圣经,也接受圣传。简单来说,我们相信上主的启示是透过圣经和圣传这两种方式传递给我们,而圣传是整个教会的生活。」

「圣经不是抽空而来,它不是忽然从天上掉下来的,却是从圣传∕教会生活中慢慢形成、诞生及辨认出来的。因应教会生活中的不同需要,宗∕使徒们所传授的天主启示渐渐被记录下来,圣传∕教会生活也就渐渐被记录下来,成为文字--圣经。圣经固然是天主的话,是在圣神∕灵的默感下写成的,但它亦是「圣传」(整个教会生活--当然包括其信仰)的结晶。若说圣经是定了型的文字,是整个教会生活的客观准绳和反映,则圣传是圣经活生生的表现和诠释,静态的文字(圣经)与动态的教会生活(圣传)是一个银币的两面,彼此相连相通,而且互相照明,因为圣经与圣传都是出于同一的天主启示,只是传递的方式不同而已。」

「由此可见,天主教接受圣传,并没因此而削弱了圣经的权威,更非「不听『上帝的道』」。

回应:

除圣经以外,天主教还接纳次经及圣传,但基督教却坚持「唯独圣经」,只接受圣经是信徒在道德及灵性上唯一的权威,因为我们坚信圣经的完备性(sufficiency of Scripture)。神清楚为圣经作见证,指圣经都是祂所默示的,但神从来没有说过天主教的所谓「圣传」是神所默示。只是天主教为了使人服从他们所发明的传统,自圆其说,他们的「圣传」是神的启示,并将它都圣经相提并论。这样所谓尊重「圣经为其中之一的权威,与基督教所认为的「圣经独一的权威」,意思相差十万八千里。再者,天主教所谓的权威(圣传及次经)充满矛盾及错谬,如在玛加伯下12:40-45指出我们可以、而且应该为亡者祈祷和献祭,为叫他们获得罪赦。圣经却说「百姓不当求问自己的神吗﹖岂可为活人求问死人呢﹖」(赛8:19);「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观兆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用迷术的、交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consult the dead)。凡行这些事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申18:10-12)。另外,天主教在1854年宣布马利亚无原罪论,但圣经明明说世人都犯了罪,马利亚是人,她的父母亲也是人,所以马利亚一样有原罪,一样有犯罪,所以一样需要救主。历史告诉我们,天主教从公元300年左右就开始不断地创造出许多没有圣经根据的教义和礼仪,如在公元375年提出敬拜天使并巳死圣徒和圣像、公元593年提出炼狱论、公元600年提出向马利亚祷告、1079年禁祭司阶级人员结婚、1190年售卖赎罪票、1215年提出圣餐变质论、1493年宣布教会七个圣礼、1854年宣布马利亚无原罪论、1870年宣布教皇无错误论、1950年宣布马利亚升天、1965年宣布马利亚为教会之母等等。然而,这些教义及礼仪不但没有任何圣经的根据,当中不少更与圣经的道理不符。至于「圣传是圣经活生生的表现和诠释」这话,正正说明了圣传根本不可能与圣经相提并论,因为神默示的圣经不会有错,但人对「圣经的表现和诠释」必然会错,因为我们都限并且有罪的人。难道天主教敢说这么多年来他们对「圣经的表现和诠释」毫无错误?读者大可以翻开圣经,看看使徒行传中耶路撒冷的教会有没有在「圣经表现和诠释」上犯错,加拉太教会有没有在「圣经的表现和诠释」上犯错,哥林教会教有没有在「圣经的表现和诠释」上犯错,启示录中的以弗所、别迦摩、推雅推喇、撒狄、老底嘉教会有没有在「圣经的表现和诠释」上犯错。若答案都是有的,那我们为甚么要相信唯独罗马天主教在「圣经活生生的表现和诠释」完全无误?天主教的圣传如圣经一般正确?有历史事实为证吗?若天主教坚持天主教坚持他们的圣传与圣经有同等的权威,我们无权阻止,但若有人说天主教与基督教对我们信仰经典的权威的看法是「同根生」,这就绝对不是事实。

对救恩的看法

「天主教很清楚这一点:天主所赐的救恩无需任何人的帮助,祂就独自完成(若祂愿意人参与其中则另作别论),祂的救恩本身是百分百的,是完全有效的,无需靠任何东西来补充,而且这救恩是天主白白赐给人的,人不可以靠自己做好事、善事来「赚取」天国的赏报,即是说,无论你多好人,即使是圣贤,若你能入天国,都是天主白白的赏赐。」

「《天主教教理》第1814号也说:『在基督徒的生活中,人在天主那里的功绩,乃是因为天主自由地安排了人与其圣宠的工程合作。天主走第一步,以慈父般的行动推动人,接着,人才踏出第二步,以自由的行动,与天主的推动合作。这样,善行的功绩首先应归属于天主的恩宠,之后才轮到信徒。此外,人的功绩自当回归天主,因为其善行都是在基督内,并由圣神启迪与帮助而进行的。』」

回应:

救恩是白白恩典,不是人的功劳赚取,问题是,人如何获得这「白白的恩典」?根据天主教的教义,要取得这「白白的恩典」,单单用信心是不能的,还要靠人的行为及天主教的圣礼:「天主走第一步,以慈父般的行动推动人,接着,人才踏出第二步,以自由的行动」、「谁若说,罪人祗靠信(仰)成义,这意思是说,除了信之外,不需共他合作以获得成义的恩宠,…那么说这话的人,应受绝罚(咒诅)。」(天1559 (1547年) sess.6(9));「成义是透过圣洗,信德的圣事,赐给我们的。成义使我们符合天主的正义,天主以祂仁慈的大能,使我们内在地成为义人。」(理1992);「天特会议说,基督徒及已成义的人依然有遵守十诫的责任。梵二则加以肯定:主教们是使徒们的继承人,从….主的手里,接受训导万民及一切受造物宣讲福音的使命,为使众人因信德,圣洗及遵守诫命而得救。」(理2068)。然而,若是靠守诫命及行圣礼才可以得着「白白的恩典」,我真不知道「白白」是甚么意思。我们暂且不理会天主教的教理如何自相矛盾,又容让天主教人士怎样自圆其说,但基督教由始至终强调只靠信心得救,不是靠圣礼及行善,善行不是功德,而是得救后的结果。天主教与基督教对得救方法的看法这么不同,如何「同根生」?

对炼狱的看法

「初期教会自主后第二世纪起就开始为亡者代祷了。『炼狱』一词虽不是圣经的名词,在圣经里并没有这个词语,但却有这个意思。这种「没有名词却有个意思」的情形就像天主是『三位一体』那样,『三位一体』这个名词是圣经所没有的,但圣经却有这个意思,直至圣经时代以后,才有些人透过反省并且用个专有名词,来说这些在圣经里早已存在的概念。」

「圣经有几处地方提到有关炼狱的概念,它们分别是(一)加下(即玛加伯下)12:40-45,这段圣经指出我们可以﹑而且应该为亡者祈祷和献祭,为叫他们获得罪赦(可惜基督教不以这卷书为正典圣经,关于它和其他次经的正典性,请参阅『两教圣经的异同』一项);(二)玛/太12:32『出言干犯圣神的,在今世及来世,都不得赦免』,这节圣经似乎暗示有些罪在来世是可得赦免的;(三)玛窦福音5:25-26,它提及要还清最后一文钱,才能出狱;(四)格/林前3:10-15亦暗示人死后有某种好似从火中经过一样的『凈化』和『炼凈』的过程。」

回应:这明显是偷换概念,圣经虽然没有明说「三位一体」这个词,但圣经着实有「三位一体」的道理,如圣经说主耶稣是与神同等,圣灵有有着圣父及圣子相同的属性等。但圣经完全没有炼狱这个词,亦没有炼狱这个道理。用次经来支持这炼狱的教义,完全不能接受。如以上说过,次经地位根本不能与圣经正典相提并论。而且圣经已经明文禁止向死人献祭,难道圣经会自相矛盾?用马太福音12:32来证明有炼狱,完全是天马行空的想法。圣经只说干犯圣灵(圣神)的罪今世及来世,都不得赦免,即是明示(不是暗示)干犯圣灵之外的罪都可以得着赦免,方法就是在世时信靠主耶稣基督。经文完全无有暗示有炼狱,亦没有暗示人死后还有悔改得救的机会。若然是这样,为甚么主要呼召人必须在死前悔改,否则就要「永远灭亡」,反而不是叫人多为自己及死去的亲人望弥撒,救早日自己和他们脱离炼狱之火!难道我们要信教父的说话,不信主耶稣的说话?

马太(玛窦)福音5:25-26的全文是:「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请明智的读者告诉我,主耶稣是在教导劝人和息的道理,还是教导人要为死人望弥撒,替他们还罪债,使他们早日脱离炼狱之苦的道理?

林(格)前3:10-15说:「我照神所给我的恩,好像一个聪明的工头,立好了根基,有别人在上面建造;只是各人要谨慎怎样在上面建造。 因为那已经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稣基督,此外没有人能立别的根基。若有人用金、银、宝石、草木,禾秸在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因为那日子要将他表明出来,有火发现;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 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保罗说人的工程被火试验,不是人本身被火烧。况且,保罗明明说那些人是得救的,只是他的工程(工作)被烧毁,不是说那些人被炼狱的火烧完才得救。这样的解释圣经,完全是无中生有,不合逻辑,叫人无法接受,但天主教却硬着脸皮说他们才是唯一正确解经的权威,企图牢笼天主教徒的良心,不许他们用正常合理的逻辑去理解圣经。天主教信有炼狱,信天主教徒有责任替死去的亲人望弥撒,使他们早日脱离炼狱。基督教完全拒绝炼狱的道理,只相信基督「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10:14),请问他们如何「同根生」?

对圣礼/圣事的看法

「误解者认为天主教的圣礼(指『圣事』)只是一堆外在的礼节,又说圣经绝对否定任何圣礼有圣化信友之能力,因这只会叫人集中相信圣事本身,而不是相信神本身,况且神从没有应许透过天主教洗礼告解叫人得救、得恩宠(误解者指得救、得恩宠即是得超自然能力灌输)。」

「圣事『有圣化信友之能力』是有圣经为证的,天主/神确实曾应许『透过洗礼、告解赐人救恩』。」

「信与洗礼密不可分,甚至在圣经中,『信』与『洗礼』互换地使用(即有时说人因信德而得救,有时说人因洗礼而得救,见迦/加3:26-27,宗/使16:30-34),信的就会洗礼(参阅玛/太28:19,宗/使16:30-34,宗/使19:1-7等),信是洗礼的基础,信所带来的成义效果,在洗礼中「实现」(actualize)出来。」

回应:

基督徒不相信圣礼有任何「圣化」及使人得救的作用,因为「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行这些圣礼实实在在是人的行为,若有人坚持这些圣礼不是行为,那么只要人心里相信这些圣礼的意义,完全不需要行动配合,那人便可以得救了,因为圣经着实是这样说。若天主教认为单单相信这些圣礼的意义仍不足够,硬要人用某些行动配合才得救,那么那些人的行动不是「行为」是甚么?难道又是「信心」?天主教还要玩甚么文字游戏呢?其实信心与行为,本来没有冲突,神定规我们罪人要先信主得救,重生后靠着圣灵结出果子,即是好的行为。但天主教硬要将信心与行为混为一谈,将人的行为当作得救的条件!圣经明明说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2:16);洗礼的水绝对不能除罪:「这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借着耶稣基督复活也拯救你们;这洗礼本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彼前3:21)。洗礼只是「表明」人在重生得救时经历圣灵的洗之后的表记。亚伯拉罕是被神称义的人,但是他是在受割礼之后称义,还是在受割礼之前呢?「如此看来,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因我们所说,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是怎么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罗4:9-11)。圣经清楚说以色列人不是靠割礼称义,而是因信称义,受割礼只是称义的「记号」、「印证」而已。但现今的天主教,比旧约时代的人更讲究,硬将纯粹作为称义「记号」、「印证」的洗礼当作称义的条件。然而,正统的基督教绝不接受这些圣礼为得救的条件,我们如亚伯拉罕一样是因信称义:「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罗4:2-6)。大家看法如此极端地相反,如何「同根生」?

对圣餐/弥撒的看法

「《要理问答》第287条是这样的:问 弥撒怎么是祭献天主的大礼呢?答 因为在弥撒当中,吾主耶稣自为司祭,将祂的圣身宝血,隐藏在饼酒形内,当作祭品,献与天主圣父,这样重行了十字架上的祭献。」

「《要理问答》(1981年1月1,第31版)在『这样重行了十字架上的祭献。』一句后加上圣经章节:路23:46;22:19-20作为注脚(有些版本没有这圣经注脚)。可见这里虽用上「重行」一词(另一些天主教书籍有时会用『重现』或『重演』等字),但从它所加上的路22:19-20,便知这是『纪念』/『重现』的意思。」

「『纪念』一词的原文,是别的语言无法译出的。我想无论用『纪念』、『重现』、『重演』、『重行』来表达它的意思,大概都会有其不足之处,并且需要加以解释。语言就是有其局限!亦因此,每个宗教/宗派的教义亦有其解读的学问。凡明白事理的人都会明白到若要了解别人的术语,当从该宗教/宗派的意思来懂,不能凭自己的喜好将自己的见解(例如:按字面去理解)强加于她们身上,正如我若要讲论某福音堂的洗礼的意思时,决不应将我们天主教对洗礼的理解硬当作是她们的意思,我应讲述她们自己对洗礼的看法,否则,我就会曲解了他人的教义。」

回应:

以上天主教的文献(要理问答)足以证明天主教对弥撒的观念是何等的错误。每次弥撒就是「重行了十字架上的祭献」,天主教要理是写得清清楚楚的。但竟然有人说「重行」只是「纪念」的意思。让我们看看英文版本怎样说:“The Mass is the Great Sacrifice, because in the Mass our Lord Jesus Christ Himself as Priest offers to God the Father in sacrifice His Sacred Body and Precious Blood, hidden under the appearances of bread and wine, and thus continues the Sacrifice of the Cross.” (Catechism of Catholic Doctrine)。原来「重行」的英文是continues,即是继续。难道continues有纪念的意思?

「重行」按正常的理解就是「重复行一次」,重行与纪念的意思相差甚远,然而天主教仍然采用「重行」一字,必然另有用意。事实上,天主教的文献清楚说明,弥撒绝对不是纯粹纪念主牺牲这么简单:

「这样,献在祭坛上那个叫人感到可畏的牺牲祭,并不是空泛地记念耶稣基督的死和爱,而是一个真实而合适的牺牲行动。因此,我们的大祭司借着这样『不流血被杀』将自己献与父神,成为最蒙神悦纳的『牺牲者』,正如他在十字架上牺牲一样。」(Pope Pius XII, Mediator Dei, no. 79)

「因为在弥撒献祭中,我们的主也被杀(immolated)了。只不过『他为信徒的需要而以一种属灵粮食的形式存在于饼和酒中。』」(Mysterium Fidei on the Holy Eucharist by Pope Paul VI)

「谁若说,弥撤圣祭,祗是赞颂与谢恩,或祗是对十字架上所做祭献的纪念,而弥撤圣祭本身,并不是赎罪之祭,或它祗为领圣体的人得益,而不应该,也为生者,死者,为赦罪,赦罪罚,为补赎并为其他需求而奉献弥撤圣祭,那么,这种人,应受咒诅。」(天特会议1753)

若弥撤真的如某些天主教人士说,只是纪念耶稣受死而已,那么天主教为何要咒诅那些说「弥撤祗是对十字架上所做祭献的纪念」的人?

另外,天主教要求其他人「不按字面解释」他们教理的做法是完全不合理的。当然,用文字来表达深奥的信仰意念,难免有其不足之处。但这并不表示我们可以任意用不准确(甚么是误导)的文字来表达我们的意思。若然是这样,那我们大可停止一切真理上的辩论,取消所有教义上的研究,因为反正我们在说到最中心最关键的问题时,许多道理我们原来是不能「按字面解释」,只能按各人的喜好去解释,别人是没法体会明白。事实是,就是因为文字不能完全表达深奥的意念,我们就更加要用最准确,别人最能明白,最不容易混淆的文字来表示它的意思。今日有天主教人士勉强说「重行」是「纪念」的意思,想在圣餐礼的教义上与基督教有点共识。但另一方面天主教又咒诅那些说 弥撒「祗是对十字架上所做祭献的纪念」的人。若人提出质疑,指出这是自相矛盾的做法,他们却推说以上的教理「不是按字面解释」,这样作教人如何接受?无论如何,天主教文献已经清清楚楚指出,弥撒不「祗是赞颂与谢恩,或祗是对十字架上所做祭献的纪念」,而是「圣祭本身」,「将祂的圣身宝血,隐藏在饼酒形内,当作祭品,献与天主圣父,这样重行了十字架上的祭献」,基督教却坚持擘饼(圣餐)只是为了纪念主,并不是甚么将主耶稣重献一次,大家的见解相差这么远,还说甚么「同根生」?

对马利亚的看法

「玛/太1:22的「童贞女怀孕生子,人将称他为厄玛奴尔/以马内利」是应验了依/赛7:14的说话。一般的圣经学家都认为依/赛及玛/太在这处所说的童贞女就是玛利亚。为证明玛利亚的童贞,路1记载天使说她要生下「至高者的儿子」时,玛利亚说:「我不认识男人。」按照希腊文(即圣经原文),这句说话是现在式(PRESENT TENSE),固然可表示出圣母产前及产时童贞,而希腊文的现在式(PRESENT TENSE)与英文的现在式(PRESENT TENSE)一样可以指一些「时刻都是如此」的永恒的真理,例如说「太阳每天从东方升起」或「地球常转」都是用现在式(PRESENT TENSE)的,所以它是说圣母时刻都是、永远都是童贞,即使在产后仍是一样。」

「路2:7说圣母到了分娩的日期,便生了她的「头胎男儿」,若搬字过纸地理解圣经,难免会认为圣母是生了第二个或更多孩子,但原来「头胎男儿」是以色列人给家庭中所生的第一个男性婴儿的尊称,不论后来该名婴儿有没有弟妹,都有如此称呼;至于耶稣有许多「兄弟」一事(参阅玛/太12:46-47,谷/可3:31-32,路8:19-20),原来在犹太人中,「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也是称作「兄弟姊妹」的,实在不能单以「头胎男儿」和「兄弟姊妹」这两个词语来推翻圣母「终身童贞」。」

「在圣经里的确难以找到直接谈及圣母「无染原罪」的经文,但一般圣经学者都以创3:15及路1:28作为「无染原罪」的启示基础。创3:15被称为「原始福音」,即是当人犯罪后,天主向人类预告拯救的第一个喜讯。犹太人没视这段圣经为预言默西亚/弥赛亚的福音,但教父却认为这段圣经是预言默西亚的胜利。按某些圣经学者的解释,创3:15中所说的踏破蛇头的女人,其圆满意义应当是指玛利亚。既然因着基督的救恩,这女人能够战胜邪恶的魔鬼,换言之,在这女人身上不可能有一刻时间隶属于罪恶权下,由此推论,圣母从受孕那一刻开始,就没有受到原罪的玷污。」

「可是,人人都在罪恶的权势下,所有人都需要基督的救恩,难道圣母就不需被救赎吗?圣母自己不是也说:「我的心神欢跃于天主,我的『救主』」?(路1:47)其实,说圣母「无染原罪」并不否定「人人都在罪恶的权势下,所有人都需要基督的救恩」,圣母都需要被救赎,只是她得救的方式是特殊的--「预先性(或预防性)的救赎」,即是说她未跌倒天主已经救了她,我们所得到的却是「治疗性的救赎」,即跌倒了以后天主救我们。」

「圣母既是个最完美的基督徒,她在生时已经是充满恩宠,终生从没受过她的仇敌魔鬼的控制,所以,在她结束尘世生命的时候,她不需要经过「炼狱」这凈化过程,她的灵魂肉身就直接被提升到天主的面前,得到圆满的救赎。耶稣的死亡复活既能消灭了他的仇敌,而「最后被毁灭的仇敌便是死亡」(参阅格/林前15:20-26),甚至在祂死的时候,「许多长眠的圣者的身体复活了」(参阅玛/太27:50-53),那么,何况是祂的母亲呢!祂的母亲更能圆满地分享祂的复活和升天。虽然圣经没有一处明确地说「圣母升天」,但整部圣经都讲出:这个充满天主恩宠的人,到她死的时候,可以直接到达天主面前。」

回应:

众所周知,天主教高举马利亚,视马利亚为「天主之母」,强调向她礼拜及祈祷。许多天主教徒每日向圣母像跪拜及念玫瑰经,求圣母的恩宠及代求。然而,有天主教人士却不肯承认这样做是拜偶像,理由是他们没有将圣母当是神那样拜,只是当她是一个圣人看代。所以,他们这样对着圣母像下拜也不算是拜,而是「尊敬」而己。这样的解释,光怪陆离。为甚么人不向真神敬拜,而向一个低于神的敬拜,这就不算是拜?「这些事是我约翰所听见、所看见的;我既听见、看见了,就在指示我的天使脚前俯伏要拜他。他对我说:千万不可!我与你和你的弟兄众先知,并那些守这书上言语的人,同是作仆人的。你要敬拜神。」(启22:8-9)。圣经说得清清楚楚,神禁止一切人(包括使徒)向偶像下拜,亦禁止向天使下拜,但天主教却主张向死去的圣人下拜,只要你不要当这些人是神便是了。但难道约翰当日也当天使是神那样拜吗?但神一样禁止他。照样,神今天也一样禁止我们向天使及任何死了的所谓圣人膜拜。

事实上,天主教绝对不是将马利亚当作一个普通的「圣人」而已。天主教的确地将马利亚「神化」了。天主教提倡马利亚终身童贞、圣母无原罪及圣母升天等不合圣经的道理。然而,有天主教人士要勉强在圣经找一些证据来支持他们的理论。有人说:「路1记载天使说她要生下『至高者的儿子』时,玛利亚说:『我不认识男人。』按照希腊文(即圣经原文),这句说话是现在式(PRESENT TENSE),固然可表示出圣母产前及产时童贞,而希腊文的现在式(PRESENT TENSE)与英文的现在式(PRESENT TENSE)一样可以指一些『时刻都是如此』的永恒的真理」。 这实在是胡说八道的。圣经引述马利亚听到天使告诉她将要怀孕生子,但马利亚当时还是个童女,所以她才惊讶地说:「我没有出嫁,怎么有这事呢」(路1:34)。这样一句暂时的状况,竟被天主教无限上纲,变为永恒的事实。若马利亚说这话时是二十岁,若她当时普通地说一句:「我现在是二十岁」,所以她永远都是二十岁?按照这个逻辑,圣经中任何人物,甚至包括我们现在每一个信主的人,若是用现在式说话,都一样可以指一些「时刻都是如此」的永恒的真理?当彼得否认主时,他用现在式说:「我不认得那个人」(太26:74),那么彼得也是永恒地否认耶稣?这样解经岂不荒谬至极?

另外,圣经明明说主耶稣是有肉身的弟兄的,所以马利亚绝对不是终身童贞,然而有人反驳说:「至于耶稣有许多「兄弟」一事(参阅玛/太12:46-47,谷/可3:31-32,路8:19-20),原来在犹太人中,「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也是称作「兄弟姊妹」的」。但太12:46-47记载:「耶稣还对众人说话的时候,不料他母亲和他弟兄站在外边,要与他说话。有人告诉他说:看哪,你母亲和你弟兄站在外边,要与你说话。」这就希奇了,为甚么主的堂弟兄会跟主的母亲在一起,一同去找他?难道他们没有自己的母亲吗?再者,主耶稣在50节说:「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亲了。」难道主耶稣只是当我们信祂的人为「堂弟兄姊妹」?

天主教人士用创3:15来证明圣母无原罪,完全是牵强附会的。「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这节经文明明是说女人的「后裔」(耶稣基督)要伤魔鬼的头,并不是女人自己要伤魔鬼的头。当然在罪权中的人一定不能伤魔鬼的头,所以耶稣基督必须是无原罪的,这个我们明白。但伤魔鬼的头的根本不是马利亚,天主教人士究竟如何推论马利亚不是在罪权之中?若说无原罪的人(主耶稣)必须是由无原罪的人所生,那么若果马利亚是没有原罪,她的父母就必须是无原罪了。若说马利亚的无原罪不须要她的父母同样也是无原罪,那么他们为何坚持主耶稣的无原罪必须他的母亲也是无原罪?至于那个「预先性(或预防性)的救赎,即是说她未跌倒天主已经救了她」的理论,我不打算多谈,因为说话本身已经无可救药的矛盾:请问未曾跌倒,甚至终身无原罪的人,还需要甚么救赎?赎甚么呢?「无病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5:31-32)。

至于圣母升天,「虽然圣经没有一处明确地说「圣母升天」,但整部圣经都讲出:这个充满天主恩宠的人,到她死的时候,可以直接到达天主面前」,我愿意让读者用自己的智慧自行判断这句「圣经没有一处明确地说,但整部圣经都讲出圣母升天」的话有没有问题。我只想在这里提一个令人非常遗憾的一点事实:当日耶稣基督是众目睽睽之下升天的,是有许多人亲见看见,并在日后同心作见证的。但当圣母升天的时候,不但圣经正典次经没有提及,连一个有名有姓的见证人也找不到,天主教还要到1950年才正式宣布马利亚升天的教义,实在太可惜了。

以上种种证据,证明天主教的教义根本没有基本上的改变,基督教与天主教绝对不是「同根生」,天主教徒绝对需要听从圣经中出来的纯正福音,以使他们真正的得救。今日多少的基督教学者,多少的牧者传道人,竟然说天主教不是异端,意即他们的救恩没有问题,基督徒也不需要向他们传福音,这种说法不知害了多少天主教徒听不到福音得不着救恩,这个罪公义的神将来必定亲自追讨。

若读者你是天主教徒,我愿这篇文章不会绊倒你,反而激发你好好的反省信仰。「异端」一字完全没有道德上之贬意,而是指信仰上在真理上有严重的偏差而已。以上我已经列举了好些圣经经节,指出天主教的圣传的确是圣经所说的有出入,证明圣传是有错的,圣传绝不能与圣经相提并论,因为只有圣经是神所默示的,而圣传却不是。事实上,「圣传」这个字(tradition)的意思正正告诉我们它是出于人了,出于人的怎么不会错?若圣传不会错,为甚么主耶稣要在马太福音19:5说:「他们将人的吩咐(tradition)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天主教说其他人的遗传可能会错,但天主教自己的遗传则不会错,请问这种说法有何根据?是神亲口告世人宣告的吗?这是否自圆其说呢?能叫人信服吗?为甚么天主教不单单接受清清楚楚指明本身是「神所默示」的圣经为唯一的权威呢?若天主教人士肯只接受圣经的权威,许多错谬及自相矛盾的理论便会自然消失了。

天主教朋友啊,让我问你们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你得救了没有?若你说不知道,因为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够好,是否能达到天主的标准,恐怕要到死那日才知,那我就想告诉你,圣经明明地说我们是可以知道自己有永生的:「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一5:13)。的确,若人是因为好行为称义,那么我们根本没有可能知道自己是否得救,因为我们都是罪人,若有人有一日24小时完全没有犯罪,这人或许可以说自己该日多数是得救了。可惜明天就不能保证了,因为人根本不可能完全没有犯罪。但感谢神,神一早知道我们人的行为是靠不住,「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64:6),所以神在救恩上只要求我们真心真意的悔改相信祂的儿子耶稣基督,我们便可以得救了。不是人的功劳,完全是神的功劳,我们完全没有能力为自己及为死人积功德赎罪。若你真心信主,你便重生得救,重生得救那些好果子(好行为)便会自然而来,而你就可以接受洗礼来作「与基督同死、同埋、同复活」」的表号,并且在教会中领受饼和杯来「纪念」主替我们受死的爱。基督教这两种圣礼(圣经记载只有两样),虽不像天主教所说的有「圣化」能力,但一样是有神的恩典的,我们可以藉此表记及纪念提升我们对神的信心及爱心,但绝对不是用来积功德,救自己及死去的人脱离炼狱的火!何必为自己制造这么可怕的道理,将主这些单纯有福的吩咐,变作折磨人良心,叫人在世永不得安息(不知道自己是否得救,要不断的积功德)的教规?

最后,让我们再一次听听圣经的说话,我甚愿天主教徒也能悔改得着神丰富的恩典:

「所以凡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马书3:20)

「既是这样,那里能夸口呢?没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是用信主之法。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7-28)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以弗所书2:8-9)

「耶稣对那女人说: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路7:50)

你是否真正信了耶稣?

周子坚

「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也要自己试验。」(林后13:5)。

很高兴你表示信耶稣,这着实是一个很好的开始。有些人心硬得很,一生抗拒听福音,拒绝接受神白白的救恩,这些的人当然是不得救了。然而你愿意听,又表示信,这已经是神很大的恩典了,因为我们人的天性是反叛神,不要神的。你在这种向神之心,可见神也有工作在你身上。可是,我们也看见有些「决志信主」的人,长时间不能表现出神儿女应有的生命特质,还处处显露出旧有犯罪的性情,显示他们可能还未重生得救。这是不是神的应许不能应验呢?断乎不是,神的确应许每一个真正信祂的人都有永生,都能成为神的儿女。神绝对不会食言。问题是在于人那方面—究竟人有没有「真正」的信主呢?我们都知道一件事,人「表示」信主,未必代表他真心真意地信。从圣经中我们看到许多表面是跟随主,但后来却是离弃主的事例。我想我们在人生经历中也曾遇见过这样的人。当然,别人的私生活及内心情况,我们很难完全明白了解,以致我们较难肯定某人是否真正的信主,但我们却有责任知道自己的真正光景:「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也要自己试验。」(林后13:5)。神的旨意是要我们清楚知道自己是否真正得救:「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一5:13)。若你是已经得救,又能确定你得救的事实,这是一件非常有福的事。你不但已经有救恩,还有带上了「救恩的头盔」–得救的盼望,魔鬼再不能控告你,攻击你,叫你终日提心吊胆,害怕会最终失去永生而沉沦。有得救确据的人,才能在神里面坦然无惧,作主精兵,与魔鬼争战,抢救人的灵魂。试问若连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否得救,还有甚么资格劝人接受救恩?但另一方面,假若你还未真正得救,却以为自己是已经得着,你就是世间上最可怜的人了,因为这不单是欺骗神(神是无所不知的),更加是欺骗自己进地狱!世上那有比这更加可悲的事呢!所以无论是为了神、为了别人,及为了自己,我们定要确知自己是真正得救的。

感谢神,神给我们在救恩上的指引是非常清楚,绝不会晦暗不明,或是无凌两可的:「神的神能已将一切关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赐给我们。」(彼后1:3);「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提后3:15)。我们绝对可以「知道自己有永生。」(约一5:13)。以下是一些真正信主的人应有的表现及特质:

一、会向神认罪

「遮掩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承认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恤。」(箴28:13);「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约一1:9-10)。若你不承认自己有罪,你不单是一个自欺的人,更加是一个骄傲的人,因为你以为你比神更加诚实,你以为神说你是罪人只是个谎话。这是何等的狂妄自大呢!再者,你若不承认你是一个罪人,那么基督也没有替你死了,因为圣经明说基督死是「为罪人死」;祂的降生是为「拯救罪人」,祂来是「召罪人悔改」。若你不承认你是一个罪人,你必担当自己的罪,结局就是灭亡。

二、会有悔改的心

「日期满了,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可1:15);「我来本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5:32);「所以,你们当悔改归正,使你们的罪得以涂抹。」(徒3:19);「这样看来,神也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徒11:18)。你不单要承认自己是一个罪人,还要有一个悔改离罪的心。神是圣洁的,绝不会喜悦神的儿女在得救之后,仍然沉溺在罪恶之中:「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因为经上记着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彼前1:15-16)。若你想在信主之后,仍然保留着你种种罪恶的生活、享受、嗜好等等,那么神就没有呼召你,你的罪还未得以涂抹,你仍然未得永生。一位圣徒说得好:「放下你的罪而上天堂,或抱往你的罪而下地狱。」你要拣选那一个?另外有些人,虽然在信徒面前表现得是好像是悔改了的人,但回到家中或独自一人时便会流出犯罪的本相,这样单在外表行为上改良,没有内心深切的悔过,不是真正的悔改。这样的悔改是不能叫人得救的。真正的悔改是发自内心的,不单是外表行为的改良。

三、会承认独一的真神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20:3);「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现今有些宗教提倡人可以选择接受超过一个信仰,拜多过一位的神,这样可以确保不会得罪任何一个神明。这是极大的谬误。真神从来只有一个,就是那位至高至大,创造天地万物,统管宇宙万国的神。祂作为万有之父(我们只能有一位亲生父亲),祂就不能容忍其他假神来代替祂在人心中独一无二的地位:「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出20:5)。若你承认这位神是独一的,或你想同时间信这位神但又拜其他神,你就没有永生,因为这是神眼中看来一件极大的罪恶,是惹神极大忿怒的。

四、会接受耶稣乃唯一的救法

「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圣经淸楚说明,我们得救是单单因着信靠基督,丝毫不是靠我们的行为。我们的行为绝对没有救赎的功效,因为我们所作的所谓义行全都不及格:「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64:6)。神没有命令我们要行甚么圣礼、守甚么诫命才给我们永生,因为这些都是人的行为,神不要我们自夸。神曾藉保罗大大责备加拉太那些坚持信耶稣也要行割礼及守律法,否则不能得救的人。神称这样的福音为「别的福音」。神单单要是我们信靠基督。基督在十字架上说「成了」,即是说祂已完全作成了救赎的工作,绝不需要加人自己半点功劳或协助:「因为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来7:27);「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10:14)。有些人坚持单信耶稣是不够,还要加上守某些圣礼及诫命才能得救。事实是,传这样道理及接受这样道理的人反而是不得救,因为圣经明明地说人得救不靠行为,免得我们自夸,又说凡要靠律法称义的人,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加5:4)。好行为是得救之后的结果,不是得救是原因,更加不是得救的条件。若将结果变成原因,将恩典变为条件,便是法利赛人的律法主义,是神所定罪的。

五、会认耶稣为主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10:9)。有些人信耶稣,只是想耶稣赦免他们的罪,救他们脱离地狱,他们只要耶稣为他的「救主」,却总来没有意图让祂作他们生命之主,心中的王。他们只是神所给的好处及恩典,却拒绝神在他们身上的权柄,他们仍是作自己的王自己的主。既然他们没有心思及行为上「认耶稣为」,按照圣经说他们仍然未得救的。但坦白说,我们怎能拒绝基督为我们的主呢?神是我们的主,这是铁一般的事实。一来祂是创造我们出来的,请问创造者是不是被造之物的主人?二来祂是用祂血将我们从罪里买赎回来的,请问买赎者是不是被卖之物的主人?这样看来,神的的确确是我们主,我们的王了;我们是神的仆人,我们的一生是属于祂的了:「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罗14:8);「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并且他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林后5:14-15)。若有人连这样明显的真理也不接受,故意拒绝神在自己身上的权柄,常常要自己作主,不让神作主,这样的人显然仍未得救。

六、会爱主过于一切

「耶稣说:倘若神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约8:242);当一个人真正相信神是这么爱他,甚至为他钉十字架,为他赎去一切的罪,这人必然会爱这位神,因为真正的爱是双向的:「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约一4:19)。一个真正信主的人不但会爱神,他还会爱神过于一切:「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太10:37-38)。何解?第一、因为神是创造一切的神,我们绝不能爱他所造的,过于造他们的主。这是于理不合。第二,这些被造之物的价值,根本不可能与神自己相比,两者相差得远了:「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腓3:8)。第三,圣经说神最爱我们,过于其他一切被造的物,甚至过于天使,因为基督只为我们死,并没有为天使死。那么我们岂不应最爱那最爱我们的神?最后,圣经亦清楚指明同时爱两个主、心中有两个王的不可能:「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玛门:财利的意思)。」(太6:24)。若你发现你的心恋慕其他人事物过于爱慕神,追逐世上的事过于追求神,那么你仍然是未得救。

七、内心会有圣灵的工作

「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做的。」(加5:16-17);「不要叫神的圣灵担忧。」(弗4:30);「不要销灭圣灵的感动。」(帖前5:19)。当一个真正相主的时候,神的灵(圣灵)便会内住信徒的心中,时刻与我们同在。每当我们想犯罪时,圣灵便会提醒我们不要去犯,这就好像是一场心灵上的正邪交战。若我们「销灭圣灵的感动」,随从肉体,我们便会犯罪,而犯罪后之结果,就是使「神的圣灵担忧」。真正信主的人,必然会有以的经验及感受,即是说,他们必然会有圣灵的提醒及感动,犯罪后心里必会感到圣灵的担忧。若从来没有这些经验及感受,即是表示心里未有圣灵的同住,这些人仍然未曾得救。

八、生命会结出圣灵的果子

圣灵不单单在信徒的身上作消极的工作,祂还积极地改变他们的生命,使他们结出合神心意、叫神得荣耀的生命表现:「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加5:22-23)。当然,每个信徒所结的果子的质量可能不一样,如主耶稣所说的撒种的比喻,有的结三十倍、有的结六十倍、有的结一百倍,但真正信主总要结出一些好果子,绝不会完全不结果子,更加不会结出坏果子。若是这样,他得就不是得救的:「凡属我不结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约15:2);「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太7:18-19)。主耶稣说:「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照样,我们从自己的果子(生命表现)也可以认出自己是否真正的得救。你所结的,到底是「仁义的果子」(林后9:10;腓1:11),还是「死亡的果子」(罗7:5)?

最后,我想多说几句劝勉的话。若有人认为以上的要求实在太难做到,以致发出当日门徒问主的问题:「这样谁能得救呢﹖」我的答复就是:「在人是不能,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可10:26-27)。若你轻挑自信地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我反而要替你担心了,因为神 对人的要求从来要我们自卑,叫我们承认自己的软弱无能,以致我们能全心全意地信靠祂,求祂的怜悯及恩典。难道神不一早知道我们根本不可能完全作到以上的要求?但祂要的,只是我们愿作的心:「人若有愿作的心,必蒙悦纳,乃是照他所有的,并不是照他所无的。」(林后8:12)。若你觉得这样信主太难,以致不想信,要半途放弃,那你就不得救的了。若你觉得信主的道路虽然是这么难行,甚至觉得自己根本无力前进,但仍是不顾一切的走上去,你的心好像在说:「就是神因我做得不够好而不要我,我也要死在我的神面前,死在 我主十字架脚下!」,那么我要大大地为你感谢神,你是已经得救了,你有这种信心,不是出于你自己,乃是神所赐的,这证明你已经是重生得救的了。我再说,神不是要我们用行为就换取救恩,乃是要我们谦卑及用单纯的信心接受祂恩典。你若有「愿作的心」,主耶稣已经替你作成了一切的要求了。但反过来说,若你不愿意听从神的要求,或者你从来没有诚实地面对以上种种问题,甚至蓄意逃避察验自己,到了神审判的大日,谁能救你?

我甚希望每一位看过这篇文章的人都能按着以上所说的,好好的省察自己,看看自己到底有没有真正得救的信心。若答案是没有或不肯定,那么你们就赶快趁着拯救的日子还未完结,恩典之门还未关上,飞奔至主面前,恳切 地求祂的怜悯,然后让你的心聆听主满有恩惠的话:

「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诗51:17)。

「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10:13)。

「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6:37)。

福音派偏离真道(三)

周子坚

福音派偏离圣经真道的第三方面就是不信圣经全备。当然,新福音派人士很少会直接了当地承认他们不信圣经全备。相反,他们在讲台上也讲圣经,并振振有词地说尊重圣经。然而,若我们细心地分析他们的言论及行径,便会发觉他们是心口不一。何以见得新福派人士不相信圣经全备呢?就是看他们把圣经外的东西加进教会的热衷及执迷程度。圣经自称是全备的,这是无容置疑的事实:「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诗19:7);「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6-17)。以上经文都提及「全备」、「完全」(perfect)及「各样」(all)。若有人不承认以上经文是神所默示的,那么他们连圣经无误也不信,他们信仰的根基已经毁坏,我们也不需多谈了。但我相信大部分福音派信徒也会接受那些经文的确提及圣经的全备性。真正问题是我们如何理解这些经文。可叹的是,我发现大部分的新福音派神学界人士,都没有正面面对这些经文。事实上,他们绝少引用圣经来支持他们的论据,却大量引用一些社会伦理及人的逻辑来讨论。当然,正确的逻辑对分辨是非是很有用的,但大家不要看错了,那些神学界人士所用的所谓逻辑,不是正确的逻辑,而是似是而非,扭曲误导的逻辑,真正懂逻辑的人不会这么轻易受骗。

举例说,大部分福音派人士主张教会需要用心理学辅导信徒,神学院也坚持心理辅导学是神学生必修科目。当有人提出有关圣经全备的经文或教义起来反对,坚持教会无需要靠心理学来辅导时,他们的回应如何?十个有九个不会用圣经来回应,却用许多人的理由及所谓逻辑来混淆视听。举例说,曾经有一位神学家用「圣经不是百科全书」这句话来指出圣经不是全备的。弟兄姊妹,「圣经全备」这个道理不是我们发明的,而是出于圣经本身,是圣经称自己是全备的。若然你不信圣经,那么你信仰根基已经出现严重问题,还有甚么好讨论呢?若你认同圣经的确提及过圣经全备这件事,你只是不认同我们的解释,那么请你用圣经指出我如何解错经,并给我们指出经文真正的意思是甚么。可惜这些神学界人士们,没有一个指出我们如何解错经,也没有一个用圣经支持他们把圣经以外的东西(如心理学)加进教会的做法。他们只是将这些经文置若罔闻,逃避面对,这种做法诚实吗?圣经全备的道理既是出自圣经,若真是我们解错圣经,那么你应该指出经文正确的解释是甚么,这才能真正帮助我们。为何不用圣经指证我们的错?我们基督徒在信仰上的一切的立场及看法,都是从圣经来的。若不是从圣经来的,即是在圣经以外另立权威,我们怎知道那些主张是对是错?请问基督徒在信仰上不以圣经为标准,该以甚么作标准?以社会的伦理或人的理由?为何要听人的主张而不信神的启示?这样做聪明吗? 这样做安全吗?

现在让我们仔细思想他们提出来的所谓理由及逻辑。刚才说过有人用「圣经不是百科全书」这句话来抹煞圣经全备,这样作无非是想混淆视听,完全不合理的。不错,圣经不是百科全书,但这与我们所讨论 关于圣经全备的道理全无关系。我们所讨论所坚持的,不是圣经在每一个范畴都是全备,而是在信仰上,在人的心灵及道德上的教导都是全备的:「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诗19:7)[心灵上];「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信仰上],预备行各样的善事[道德上]。」圣经根本没有宣称它在科学,医学, 数理等学科知识上完备。这是显而易见的。但他们竟然用圣经没有宣称全备的地方,作为证明它同様地在信仰、心灵、道德方面也不是全备的根据,这做法合理吗?再问,那些神学家有没有诚实地处理过以上的经文?没有,从来没有。他们只是视而不见。若这些人是不信主的,我们也不会期望甚么。但这些神学家宣称自己是福音派的,为甚么不能用圣经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要靠人似是而非的理由来辩证?

又有一批人,他们在理论上是信圣经全备,但实际生活上却不然。正如有圣徒说过,世上有两种无神论者,一种是理性的无神论者,另一种是实际生活的无神论者。实际生活上的无神论者在头脑上相信有神存在,但在生活行为上却活像无神论者。理论上信圣经全备的人,可能会同意我以上所说大部分甚至全部的讲法,但在现实生活及事奉上,又会用许多圣经以外的东西作为信仰上的辅助。他们的理由绝大部分都是:我不觉得这些东西有问题,为何不能用?存这种想法的信徒着实不少。我对这些信徒的回应有二。第一,你不觉得有问题,并不代表它们真的没有问题。你之所以不觉得,可能是因为你 的圣经根底不够深,未能有效地用真理的光照出它们的问题;也可能是你对那些东西没有深入研究,未能立时认出它们隐藏的害处;也有可能你被别人似是而非的说话所误导。举个例,在华人基督教圈子中有一位很出名的心理学家,他公开表明他的志愿就是要把基督教的道理与心理学融合。他写了不少文章,极力主张心理学是科学,竭力地指出心理学没有违背圣经。然而,他在另一些场合,竟公然提倡用催眠术来作治疗!请问催眠术也是科学吗?催眠术符合圣经吗?种种证据指出,催眠术根本是来自异教、邪术及新纪元运动。可叹不少信徒就是被这些挂着基督教之名并许多学术头衔的人所误导,以为他们所说是真的很科学及合乎圣经。

第二,那些一方面说圣经全备,另一方面又不介意用许多圣经以外的东西来作工的人,他们是用自己的行为来否定自己所说的。若圣经在信仰、心灵、道德上的教训是全备的,为甚么要加插那些圣经以外的学说及方法?圣经在信仰、心灵、道德方面的教导是绝对足够的。若你坚持要把这些东西加进教会,那么你就是不相信圣经全备了。一方面说圣经全备,一方面又要用许多事物来补充圣经,这岂不是自相矛盾?但他们为甚么会这样说呢?让我们尝试分析他们的心态。首先,我相信说这样话的人是真心相信圣经的。他们不能亦不愿推翻关于圣经全备的经文。所以他们口头上也说他们相信圣经全备。然而,他们毫不介意地使用圣经以外的理论及方法,乃是因为他们对神话语的信心不足。 他们觉得现今的世界变了,与以前的不同了,单单靠圣经不能应付现今世代的人的需要,所以便将许多属世的理学及方法引进来使用,一心以为这些东西可以有助解决属灵的问题。所以灵恩派就 很强调要用神迹奇事来传福音,福音派又很强调要用心理学来辅导信徒,他们觉得单单用圣经及圣经提供的方法是不够及不合时宜的。我相信这大致就是他们的想法了。然而,恕我坦白的对这些人说,无论你们的观点是对或是错,你们必须承认你们已经对圣经(最少对某部分)失去信心,你不能完全心里认同「圣经全备」这句话,对吗?那么为何你仍自称相信「圣经全备」?你们甘心作一个心口不一的人吗?你们的良心能在神面前坦然吗?

说到底,问题的症结就是新福音派人士对神的话语失了信心,起码对「圣经全备」这个道理已经失去信心。或许他们认为「圣经全备」这道理已经过时了,在现今社会已经不适用了。然而,圣经真的因这世界的变迁就变得不全备吗?这个想法是出于圣经本身,还是人想出来的观点?我在〈「基督教心理学」的三大谎言〉一文中提出许多关于圣经全备的经文,请你们再一次细心思想:

真理的圣灵说:「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耶和华的法度确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耶和华的训词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华的命令清洁,能明亮人的眼目。耶和华的道理洁净,存到永远;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都比金子可羡慕,且比极多的精金可羡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诗19:7-10);「少年人用甚么洁净他的行为呢﹖是要遵行你的话!」(诗119:9);「我的心因愁苦而消化;求你照你的话使我坚立。」(诗119:28);「这话将我救活了;我在患难中,因此得安慰。」(诗119:50);「你口中的训言于我有益,胜于千万的金银。」(诗119:72);「我永不忘记你的训词,因你用这训词将我救活了。」(诗119:93);「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119:105);「你的言语一解开就发出亮光,使愚人通达。」(诗119:130);「爱你律法的人有大平安,甚么都不能使他们绊脚。」(诗119:165);「我得着你的言语就当食物吃了;你的言语是我心中的欢喜快乐。」(耶15:16);「出于神的话,没有一句不带能力的。」(路1:37);「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6:63);「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8:32);「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约17:17)「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来4:12);「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罗15:4);「要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弗5:26-27);「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提后3:15);「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6-17)「少年人哪,我曾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刚强,神的道常存在你们心里;你们也胜了那恶者。」(约一2:14)。

神的话是全备的,是确定的,是正直的,是清洁的,是永远的,是真实的,是公义的,是有能力的,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神的话语像蜂蜜、像精金,是食物、是亮光、是生命,是束腰的带子,是圣灵的宝剑;神的道能苏醒人心,使人有智慧,能快活人心,能明亮人的眼目,能洁净人的行为,能坚立人,能救活人,于人有益,能作人领路之光,能使人有大平安,能叫人不失脚,能使人欢喜快乐,能使人成圣,能使人得自由,能叫人生忍耐,得安慰,有盼望,能使教会洁净,毫无瑕疵,能使人得救,能叫人得以完全,行各样善事,能胜过世界,胜过魔鬼等等。

究竟以上或其他圣经经文有没有丝毫暗示过圣经会在将来的世代变得不完备?请指出来吧!

让我们再看看圣经中实际的例子。神吩咐约拿向尼尼微人传道,呼召他们悔改。约拿起先不去,后来还是去了。然而,他只简简单单的说:「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倾覆了!」(拿3:4),结果全城奇迹地悔改了。神不是用神迹,用异象,用天使来传福音,只透过先知说出祂的话来,就能有这样的结果!神的话语是大有功效的。当尼希米重建耶路撒冷城墙之后,他召聚以色列人在水门前,听文士以斯拉宣读律法书。结果怎样?「这是因为众民听见律法书上的话都哭了。」(尼8:9);「众民都去吃喝,也分给人,大大快乐,因为他们明白所教训他们的话。」(尼8:12);「从头一天直到末一天,以斯拉每日念神的律法书。众人守节七日,第八日照例有严肃会。」(尼8:18)。以色列人有这么大的复兴,完全是因为他们听到神的侓法,心里就生出何等的懊悔、欢乐、爱慕、复兴。谁说神的话语不足够?到了新约,在主耶稣未正式出来传道之时,祂被带领到旷野受魔鬼的试探。撒但就用它最厉害的方法—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来攻击耶稣。魔鬼这几种招数,历世历代之来打倒过无数人,包括旧约中的属灵伟人。我们的主如何应付?不是用神迹奇事,不是用甚么权能宣告,更加不是用人的理论及方法,而是单单用神的话语,就把魔鬼彻底的击退了!请问今天的心理学家们,对于魔鬼给我们的攻击及试探,在圣经以外能给予我们 甚么方法比主的方法更好?主在路加福音16章说的比喻也清楚说明圣经的全备性。财主死后,到了阴间,不忍见自己的兄弟像他一样受苦,恳求亚伯拉罕拉撒路到他父家向他的兄弟作见证,心想这样他们必定会相信了。但亚伯拉罕怎样说:「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路16:31)。神迹奇事没有用,人的说话没有用,只有神的说话才有用。若 他们不听神的说话,其他方法也不能使他们得救!保罗也相信圣经全备。他到处传道,建立神的教会,他用的是甚么方法,传的是甚么信息?「基督差遣我,原不是为施洗,乃是为传福音,并不用智慧的言语,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因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神的大能。…犹太人是要神迹,希利尼人是求智慧,我们却是传钉十字架的基督。」(林前1:17-23);「从前我到你们那里去,并没有用高言大智对你们宣传神的奥秘。因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我在你们那里,又软弱又惧怕,又甚战兢。我说的话、讲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语,乃是用圣灵和大能的明证,叫你们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林前2:1-5)。是传耶稣基督,是传十字架的道理,不是甚么权能布道,也不是甚么心理学辅导!圣经已经足够使人得救及完全:「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5-17)。

我想在这里表明我的立场。我愿意接受任何的批评,也愿意修改我任何的主张。若有人能在圣经中指出我的错处来,或者指出我如何错解圣经,我乐于接受。但若你不屑用圣经与我辩论,那么我们就没有对话空间,因为我在信仰唯一的标准就是圣经。若你认为我这样是狭隘及偏激,请你解释为甚么基督徒以圣经为信仰上唯一标准是狭隘及极端,也请你指出那些在圣经以外的东西如何能作我们信仰上的其他标准;更请你解释主耶稣用圣经来作祂生活及作工的唯一标准,你不说祂是狭隘及偏激,却抨击跟随祂榜样的人为狭隘及偏激。若你认为现今的世代不同以往的了,圣经已经不足用了,必须加进人的理论及方法来造就信徒及建立教会,请你指出圣经在那里有这样说过。若圣经没有这样说过,那么你如何证明你所说是对的,是神的意思?若神明明知道在后来的世代圣经会变得不全备,要用人发明出来的新理论来补充,为何祂不一早在圣经言明?神不是能预知万事吗?除了神之外,谁有资格说圣经在末世变得不全备?若圣经明言或暗示圣经到了末世会变得不全备,我会欣然接受,但圣经在那里说过这样的话?我实在找不到。反而,我读到的经文,刚好与他们所说的相反:「因为时候要到,人必厌烦纯正的道理,耳朵发痒,就随从自己的情欲,增添好些师傅,并且掩耳不听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语。你却要凡事谨慎,忍受苦难,作传道的工夫,尽你的职分。」(提后4:3-5)。所以很清楚了,神的确能预知末世时的情况,但祂不是预言圣经在末世变得不全备,将来需要有些人发明一些理论来辅助教会及信徒。圣经是预言「时候要到,人必厌烦纯正的道理,耳朵发痒,就随从自己的情欲,增添好些师傅,并且掩耳不听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语」。请问这是不是现今世界及基督教的写照?请问圣经说的对,还是他们说的对?

最后,我恳请弟兄姊妹放下一切的偏见来细读我这三篇文章所说的话,思想一下我是否按正意分解圣经。圣经是我们在信仰上唯一的标准及根据。若不能在圣经上指出我们有错,我们不能改变任何立场。圣经以外,别无权威。若有人批评我们这样说是偏激极端,我们也不能退缩,因为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 以人的话作标准,不以神的语作标准,这样做既不聪明,且非常危险。圣经之外,别无权威,这就是唯独圣经的意思。

这些年来,看到基督教团体及神学院这么偏离圣经真道,实在令爱慕真理的人痛心疾首。然而,这也是神一早在圣经中预言的。圣经明说末世有离道反教的事。但我们不要被这些异教之风摇动,要靠主站立得稳,靠主的话刚强, 高举圣经为信仰的独一权威及标准,一直持守到主再来的日子。这也是我们的立场,求主帮助我们!

福音派偏离真道(二)

周子坚

「他们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专以地上的事为念。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腓3:19-20)

福音派偏离圣经真理的第二方面,就是他们逐离弃了属天的盼望及使命,专以地上的事为念。以往的福音派,虽然也主张教会信徒多关怀社会及参与社会性活动,但他们大都认为这些行动无非是为了领人归主,使人灵魂得救,传福音是最大及最终的目的。但到了今时今日,这些新福音派人士积极推动社会及政治运动,目的主要是改革社会,建设公义世界,传福音不是他们最终目标,而是成了他们达到目标的一个方法。他们不断地从基督教刊物中发表他们的主张,以「公义」作口号,鼓吹信徒积极参与社会运动甚至政治抗争,使信徒误以为行这些事就是圣经所说的「行公义,好怜悯」。可叹不少基督徒卷入这个旋涡里,尤其是年纪较轻的信徒。我想到有几个原因。一是因为他们的圣经根底不深,灵命不够成熟,未能按着圣经正意分辨是非。二是因为他们常常阅读信仰有问题的书刊,而这些书刊许多都是由新神学派、新正统神学派及新福音派的人写的(他们否定圣经中许多的要道,不信圣经无误,不信圣经全备,终日就是想改革社会),以致他们不知不觉被这些毒素所影响;第三,他们自己教会的牧者也是这样主张,牧人自己都走迷了,那些可怜的羊怎会不迷失呢?

究竟这些新福音派的主张怎样偏离真道呢?我在以下列出了三点:

一,新福音派将「公义」的定义严重地扭曲,误导许多信徒作了一些损害教会属天见证的事。新福音派人士所提倡的「公义」,根本不是圣经中的「公义」,而是人文主义的「公义」。他们将争取民主自由当成追求公义,示威游行、公民抗命等看为追求公义;反官员、反高铁、反政改又是追求公义;连为同性恋者辩护及争取权益,也是追求公义。但事实是,按圣经的真理,以上所举的例子没有一样是神要求我们追求的。他们可以慷慨激昂地喊公义的口号,但他们绝对不能从圣经找到支持他们的根据,除非他们故意地曲解圣经的原意。请问圣经有吩咐我们追求民主、争取自由、谩骂政府,为同性恋者辩护,甚至用暴力及违法的方法来表达诉求吗?我完全看不出来。圣经所说的公义是甚么呢?圣经所说的公义,乃是神的公义,不是人的公义。不错,神吩咐以色列人行公义,但神乃是叫他们行祂的公义,不是行他们自己所认为的公义。摩西在申命记12章8节说:「我们今日在这里所行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你们将来不可这样行。」士师记21:25说:「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各人任意而行」英译是与申12:8一样:“Every man did that which was right in his own eyes”。神吩咐我们要行祂眼中看为正的事,不是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我们不是追求现今世代一般不信的人所谓的公义,乃是追求神的公义,就是遵行神在圣经中向所有的要求。两者有天壤之别。前者的所谓公义,完全是以人为中心,没有绝对标准,是以地上的事为念的,这些公义不外乎民主、自由、人权及均分财富等等,都是以人的利益为出发点,与神的公义及圣洁没有多大关系。神的公义,乃是神自己的属性,是没有罪恶,圣洁没有瑕疵的特质。有些人竭力追求地上的公义,将它看作世界上最宝贵及崇高的事,就是赔上生命也在所不惜。他们并没有属灵的眼光,看不见属天永恒的事情,我们不去说甚么。但那些称为神学家及信徒领袖导的人,竟也将人的公义与神的公义混为一谈,误导信徒以为争取民主、自由、人权等就是追求公义;示威、游行、抗议就是为公义发声,这是何等错误的教导!

圣经从来都将人的义与神的义分得清清楚楚的。主在登山宝训说:「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太5:10)。我读过一本书,有一位基督徒作者拿这节经文应用在六四民运死难者身上,说他们这样牺牲,天国是他们的。这样的解经简直离经背道。谁是「为义受逼迫」的人?是指所有为社会运动而死的人吗?不!圣经清楚指明是为主耶稣而受逼迫的人!「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太5:11)。请问现在争取民主、自由、人权的人是为主而作的吗?他们大半连神也不信!保罗在罗马书10章说以色列人有热心。现今争取民主自由的人也是很热心。但保罗说他们「不是按着真知识,因为不知道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了。」(罗10:3)。这就是人的义与神的义最大的分别了。不信的人也追求义,没有人完全不要义的,但他们却不知道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了。请问这是不是现今世代的写照?现今的民主、自由、人权等都是人自己所立的义,若要求他们行神的义,行神的道,他们从不服了。实际上,这些人十之八九都是反对基督的。难道神会接受这样的义吗?民主、自由、人权,若用得合宜,并不是坏事,但若人一直都不服神,不以神为中心,只以人的利益为出发点,这些人仍可说是行公义吗?

二,新福音派人士认为人可以靠自己的能力建立公义社会,这是极大的愚昧及错谬,完全违反圣经教导。第一,未信主的人根本不可能有公义:「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传7:20);「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10-12)。未重生得救的人,怎能去追求公义?当然,不信主的人也会作一些善行,但他们的义远远及不上神的标准,他们的义行绝不能救他们:「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64:6)。若人可以靠自己的行为称义,耶稣基督何须降世及为我们死呢?「义若是借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2:21)。圣经中的义,乃是指神的义及耶稣基督的义,不是指人自己所立的义:人所立的义永远够不上神的标准。那么我们如何得救呢?不是靠我们自己的义,乃是靠神的恩典:「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3:27-28)。我们因着信,神就看或算我们为无罪,这就是「称义」。但我们重生得救后,神的义也成为我们里面的原则,组织在我们的生命中,使我们渐渐地成义(或称为「成圣」)。不信的人,没有被神称义,更加没有神的义作他们生命的原则,怎可能活出真正的公义及建立公义社会呢?

第二,圣经清楚说明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加2:19),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9)。为甚么人还是要这样骄傲及自夸?为何不谦卑接受神的方法,承认自己是一个罪人,无力自救,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及生命之主,这样你就能得着神的义了。若越来越多人信主得救,这个世界就会越来越公义。为甚么有人会这样愚昧,将因果完全颠倒,在大部分人未信主之前,期望可以靠某些社会及政治行动可以建立公义社会?

第三,圣经及世界历史已经很清楚的告诉我们,人靠自己能力去建立公义社会及理想世界,是完完全全的失败及无望。神用许多神迹奇事将以色列人从埃及拯救出来,借着摩西将律法传给他们,他们有守诫命没有?没有。以色列人被迦南人管辖,神三番四次兴起士师来拯救他们,但他们有悔改没有?没有。在列王时代,神兴起多位先知呼唤以色列人离恶归神,他们有回转没有?没有。最后神差祂独生的儿子到自己的地方来,要把自己的百姓从罪恶中救出来,他们有接待主没有?没有。若身为神选民的以色列人,经历过神这么多恩典及惩治,尚且不能建立公义国度,请问那些没有神生命的人有甚么希望?再看世界历史,建设公义社会的希望一早已经在第一次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幻灭了。这两次大战之前,新神学派及社会福音大行其道,他们认为教会的任务就是改良社会,在地上建立和平乐土,这就是圣经所谓的天国了。正当越来越多人追求并陶醉于这个美梦之中,争战就爆发了,新神学派及社会福音受到致命一击,人们纷纷撇弃那套不切实际、过分乐观的主张。岂料新神学及社会福音的幽灵,借着新福音派的躯壳,在现今世代再次重生。以前的福音派,宣称他们想透过社会关怀来传福音,但现在的新福音派却利用教会及信徒社会性及政治性的行动,继续他们建设天国的梦想。传福音只是他们达到其目标的手段,不是目标的本身。请问他们想建立的「天国」的王是谁?是耶稣基督,还是人自己?一个以人为中心,不以基督为中心的所谓「天国」,究竟是否合乎圣经,是否神的旨意,稍能体贴主心意的人都会心里有数,但偏偏是在神学院里的教授们不知道。他们还乐此不疲地宣扬他们那套似是而非的理论来误导信徒,注目在这短暂将亡的世界,可怜不可怜?

三,新福音派人士将信徒心里天家的盼望夺走了。他们专以地上的事为念,他们最大的理想及目标,就是要在地上建立公义社会,理想世界。他们以为这就是圣经所说的天国了。他们这样劳苦努力,以为这是事奉神了。然而,他们的主张完全与圣经的教导相反。圣经多次多方的告诉我们,不要以地上的事为念,要以天上的事为念(西3:2)。主耶稣说:「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约6:27);「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地上有虫子咬,能锈坏,也有贼挖窟窿来偷。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太6:19-20)。保罗说:「原来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乃是顾念所不见的;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是永远的。」(林后4:18);「我正在两难之间,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的。」(腓1:23) ;「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腓3:20)。雅各说:「凡想要与世俗为友的,就是与神为敌了。」(雅4:4)。彼得说:「你们是客旅,是寄居的」(彼前2:11);约翰说:「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惟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约一2:15-17)。希伯来书的作者说得更清楚及彻底了:「我们在这里本没有常存的城,乃是寻求那将来的城。」(来13:14);「这些人都是存着信心死的,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却从远处望见,且欢喜迎接,又承认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说这样话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个家乡。他们若想念所离开的家乡,还有可以回去的机会。他们却羡慕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称为他们的神,并不以为耻,因为他已经给他们预备了一座城。」(来11:13-16)。请问以上经文所说的「这些人」是谁?亚伯、以诺、挪亚、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约瑟、摩西、喇合、基甸、巴拉、参孙、耶弗他、大卫、撒母耳,和众先知等。全部都是旧约时代的信心伟人。由此证明新约与旧约的教导是一致的:不论是旧约时代或是新约时代的圣徒,他们都是一同仰望天上的家乡!神从来没有吩咐我们追求一个属地的家乡,或建设人间的乌托邦。祂从来没有吩咐教会去改革社会。主耶稣及祂的门徒亦没有这个榜样。

主耶稣满有神的能力,行这么多神迹奇事,但祂从来没有改革任何社会制度或推翻当时的暴政的企图,祂的主要工作乃是改革人心,救人进天国。当有人将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搀杂在犹太人祭物中的事告诉耶稣,期望主会对此残酷不仁的事施行公义,最少也该发出严厉的谴责,主却没有这样做,只是说:「你们以为这些加利利人比众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这害吗﹖我告诉你们,不是的!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路13:2-3)。 我敢肯定,若主在今时今日的教会讲台上说这番话,必定遭那些神学家们批评为懦弱怕事,没有爱心,不行公义等等。然而,主的教导与祂的榜样完全一致:属灵的事永远是优先。主所着重的,是属灵永恒的事,不是属地短暂的事。他的任务是救人进祂的国,不是叫人在地上建立公义天国。个人圣洁是重要,爱邻舍及怜悯贫穷也是重要,但圣经在哪里吩咐教会要改革社会及争取民主?这些事不是完全没有价值,但它们只是叫人得短暂的好处,并不能叫人认识神并得着永远的生命。教会的大使命就是叫万人作主的门徒,叫罪人脱离将来罪的刑罚,并且得着神所赐的新生命。这生命是仁义及圣洁的。若更多的人有了这生命,这个世界就会自然改良,自然变好了。很可惜,教会偏离了当初的地位,不积极去传福音,反而终日高呼改革社会的口号,叫人的眼目注视在地上短暂的事,不注视属天永恒的盼望,何等可悲!

事实已经摆在眼前,我恳请弟兄姊妹用心想一想,究竟今天的新福音派是不是偏离了圣经真道?究竟他们说的对,还是圣经说的对?究竟谁是按正意分解真理,谁在断章取义,空泛地提及「行公义」、「作盐作光」等圣经的片语,然后就引一大堆有问题的神学家的话(如潘霍华)来发表自己的想法,将圣经的教导及主的榜样抛诸脑后?我请你们的良心诚实作答吧。

最后,让我们再一次劝勉弟兄姊妹,无论世人怎样用堂而皇之的口号鼓吹属地的理想,无论神学家怎样用似是而非的理论迷乱信徒的脚步,无论仇敌怎样千方百计的想夺去我们属天的盼望,我们总要靠主站稳。人的千言万语,敌不住圣经的一句话。有神的话在我们心里,纵使波浪翻腾,风雨飘摇,我们的脚总不滑跌:

「原来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乃是顾念所不见的;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是永远的。」(林后4:18)

「他们却羡慕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的。」(来11:16)

「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腓3:20)

信与不信结婚是否犯罪?

周子坚

基督徒可否与不信的人结婚?不少青年的信徒或会问这个问题。这的确是一个严重及影响深远的问题。不是说这个问题会影响救恩,因为人得救是因信称义,不是靠行为。然而,信徒与非信徒结婚,很大可能会影响他/她日后的属灵生活及事奉。与不信者结婚也是一个公开地违反神心意的坏榜样,可能会绊倒其他信徒,令神的荣耀受损。基督徒对此事的看法及取态实在是不容有错的。

我当然知道这个题目是非常具争议性。不信主的人自然不能接受基督徒不能与非基督徒结婚。他们反对我们一点也不出奇。然而,现今世代越来越多基督徒(甚至包括教牧及神学界人士)都反对这个教训。这些人企图用人的理学及神学绕过圣经的教训及榜样,教导信徒与非信徒结婚不算是罪。他们振振有词说圣经没有明文禁止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结婚,这个教训只是以往某些神学信条从圣经推论出来,不是直接出于圣经。现在我们就从圣经去看看信徒能否与非信徒结婚。

旧约的命令

「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主,去事奉别神,以致耶和华的怒气向你们发作,就速速地将你们灭绝。」(申7:3-4)

「你们若稍微转去,与你们中间所剩下的这些国民联络,彼此结亲,互相往来,你们要确实知道,耶和华─你们的神必不再将他们从你们眼前赶出;他们却要成为你们的网罗、机槛、肋上的鞭、眼中的刺,直到你们在耶和华─你们神所赐的这美地上灭亡。」(书23:12-13)

这是神给以色列人明文的命令,禁止他们与异族通婚。神的子民应该与信靠耶和华的人结婚。到了新约时代,教会被称为属神的子民。顺理成章地我们也应与信主的人结婚。弟兄姊妹请注意,虽然是旧约的命令,但它背后的原则对于我们新约的信徒也是有约束力的。旧约以色列人的献祭仪式及生活规条的确是过去了,律法里面的属灵原则却是永存的。十诫是神在西乃山向以色列人发出的道德律,但现今的信徒是否需要遵守十诫?当然需要,因为十诫是表明神的圣洁的属性,而神的属性是永远不变的。事实是,因为我们的神是不变的,祂的性情是不变的,所以祂对罪的看法、对道德的要求都是不变的。当时以色列人娶一个不信的外邦人是罪,为何今天基督徒娶/嫁一个不信的人不是罪?

有人说,路得、喇合都是外邦人,但她们后来都与以色列人结婚,甚至被列入耶稣基督的家谱,所以信徒可以与不信的人结婚。我相信稍为有读圣经的人都知道如何回答了。路得、喇合虽是外邦人,但她们却是信靠耶和华的人。路得对拿俄米说:「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是神就是我的神」(得1:16);波阿斯说对路得说:「你来投靠以色列神的翅膀下,愿你满得祂的赏赐。」(得2:12);希伯来书作者说:「妓女喇合因着信,曾和和平平的接待探子,就不与那些不顺从的人一同灭亡。」(来11:31)。用今天的情况来说,我们可以与不同国籍的人结婚,但他们必须是信主的。

有人诡辩说:其实申7:3-4及书23:12-13等经文只是表明神不想以色列人拜偶像,所以祂禁止以色列人与外族通婚。但若以色列人没有拜偶像,他们就可以与外族人结婚了。弟兄姊妹,我请你们用良心判断,这种解释是否用了人的想法去否定神的命令?试想像当摩西向会众颁布命令之后,有位以为自己很明白神心意的人立时反驳说:「大家不必死守条文字句,我认为神的意思不是禁止以色列人与外族通婚,祂只是希望我们不拜偶像。所以按我所见,只要我们婚后立定心志不拜偶像,我们仍可以按喜好与外邦人结婚,这并没有违反神的命令。」摩西岂不命令人立时把那妖言惑众的人剪除吗?谁这么大胆去揣测隐藏在命令背后的神的心意,并以它来反对祂明文的吩咐?

旧约的见证

首先,我们看见所罗门及亚哈娶外邦女子所带出来的恶果:

「所罗门年老的时候,他的妃嫔诱惑他的心去随从别神,不效法他父亲大卫诚诚实实地顺服耶和华─他的神。」(王上11:4)。

「暗利的儿子亚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比他以前的列王更甚,犯了尼八的儿子耶罗波安所犯的罪;他还以为轻,又娶了西顿王谒巴力的女儿耶洗别为妻,去事奉敬拜巴力,在撒玛利亚建造巴力的庙,在庙里为巴力筑坛。亚哈又作亚舍拉,他所行的惹耶和华─以色列神的怒气,比他以前的以色列诸王更甚。」(王上16:30-33)

有人说,所罗门及亚哈的问题是他们把持不定,心被诱惑离开神。若他们能保守自己,与不信靠耶和华的人结婚就没有问题了。这又是人一厢情愿的解释。为甚么这样聪明的以罗门王会把持不定?就是因为他没有敬畏神,不听从摩西律法对于婚姻的命令:「敬畏耶和华是知识的开端;愚妄人藐视智慧和训诲。」(箴1:7)。神没有阻止他们的抉择,祂容让他们作自己所喜欢的事,但祂也没有赐他们能力去抵抗诱惑,结果他们便犯下大罪,不能自拔。这正正就是神的审判。有人或会说这些只是个别例子,不是每一个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结婚都会如此收场。固然,神是有恩典及怜悯的,但祂也是圣洁公义的,祂没有应许那些不顺服祂命令的会获得祂的恩典去抵挡诱惑及免去将来的报应,除非他们肯认罪及悔改。圣经只记载了以色列人与不信的外族人通婚的严重恶果,却从来没有记载过与不信的人通婚有好的结局,神的意思岂不是很明显吗?

此外,尼希米记及以斯拉记也重申了神不许以色列人与外族通婚的命令:

「那些日子,我也见犹大人娶了亚实突、亚扪、摩押的女子为妻。他们的儿女说话,一半是亚实突的话,不会说犹大的话,所说的是照着各族的方言。我就斥责他们,咒诅他们,打了他们几个人,拔下他们的头发,叫他们指着神起誓,必不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外邦人的儿子,也不为自己和儿子娶他们的女儿。我又说:以色列王所罗门不是在这样的事上犯罪吗?在多国中并没有一王像他,且蒙他神所爱,神立他作以色列全国的王;然而连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诱犯罪。如此,我岂听你们行这大恶,娶外邦女子干犯我们的神呢?」(尼13:23-27)

「这事做完了,众首领来见我,说:以色列民和祭司并利未人,没有离绝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亚扪人、摩押人、埃及人、亚摩利人,仍效法这些国的民,行可憎的事。因他们为自己和儿子娶了这些外邦女子为妻,以致圣洁的种类和这些国的民混杂;而且首领和官长在这事上为罪魁。……所以不可将你们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为你们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永不可求他们的平安和他们的利益,这样你们就可以强盛,吃这地的美物,并遗留这地给你们的子孙永远为业。」(拉9:1-2, 12)

以色列人因拜偶像,离弃耶和华而亡国。现在他们被掳归回,竟还未受到教训,还有人与异族通婚,所以尼希米及以斯拉就严厉地警戒他们,不可与不敬畏耶和华的外邦人结婚。这是多么明显的教导,然而还有人企图诡辩。有人说尼希米及以斯拉警戒以色列人的话,只是「叙述性」而已,不是神直接的命令。我实在不知说这样话的人是如何看圣经默示。若按这个原则去读经,那么保罗的书信也是他个人的叙述而已,不是神直接给我们的命令,所以与我们无关?尼希米及以斯拉都是人,他们当然会有错,但圣灵默示他们写的圣经却不会有错。他们在圣经叙述里的言行教导,除非与别处圣经有冲突,否则都是带着神的权威及有约束力的。「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罗15:4)。若有人不同意这个说法,那么我建议他们不要再读旧约了,因为旧约大部分的内容是叙述性的,且主要是对当时的以色列人说,与我今日的新约信徒何干?我们读旧约,就是要从这些叙事中看到属灵的原则(先说那些最明显的吧),然后我们就顺服遵行。况且,尼希米及以斯拉叫以色列不可与外族人通婚,明明是从摩西律法引出来,并非他们的个人意见。难道摩西律法都不是神的命令?

有一个更吊诡的讲法:其实神是害怕以色列人再被引诱拜偶像,尼希米及以斯拉那样说只是针对那些拜偶像的外邦人,不包括那些不信耶和华但没有拜偶像的人。意思即是尼希米及以斯拉并没有禁止以色列人与不信耶和华的人通婚。坦白说,我为这样的读经及解经感到害怕。我惊讶有人可以用私意把圣经这么明显及严厉的教训解掉了,目的就是为了迁就基督徒可以与非基督徒结婚!请问神为何会喜悦神的子民与不敬畏神的人连合?圣经在那里说过这个道理?圣经怎样形容不敬畏祂的人?「恶人,就是忘记神的外邦人,都必归到阴间。」(诗9:17);「恶人却不得福乐,也不得长久的年日;这年日好像影儿,因他不敬畏神。」(传8:13)。神会喜悦祂所分别为圣的子民与不信的「恶人」(不是我说,是圣经的形容)结婚吗?

有人说,尼希米「斥责他们,咒诅他们,打了他们几个人,拔下他们的头发」,我们今天的信徒不会如此咒诅人及打人吧。所以他斥责以色列与外邦人结婚,我们也不需按字面理解及应用。我想这样解经是太幼稚吧。尼希米咒诅人及打人纯粹是表达他悲痛的心情,这当然不是神的命令。但他指出以色列与外邦人结婚的罪,却是根据摩西律法。我们当然不需按字面去实行旧约的命令,但这些命令的背后的属灵原则,我们却有责任去遵守,否则我们为何要去读旧约?旧约提及以色列人为罪痛悔时,他们会「披麻蒙灰」或「撕裂衣服」。请问我们悔改时需不需要「披麻蒙灰」或「撕裂衣服」?不需要。但我们犯罪需不需要悔改?绝对需要!前者只是当时悔改的一种表达方法,不是绝对真理,后者却是这些动作背的属灵原则,是不会因时代而改变的,这原则就是我们犯罪必须要悔改。这样显浅的解经法,一般信徒也能明白及同意,不会混淆。不明白为何有神学界人士竟犯了这低级解经谬误,把圣经没有详尽说明的事,当成圣经没有这样的教导,把旧约不再实行的做法,推论说新约已取消那个属灵原则,这是人的诡诈。

新约教导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别名)有什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因为我们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说:我要在他们中间居住,在他们中间来往;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又说: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我要作你们的父;你们要作我的儿女。这是全能的主说的。」(林后6:14-18)。

这里提到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不顺服的人常常反驳说,这段经文没有明说是指婚姻,所以我们不能用它来反对信徒与非信徒结婚。这也是他们惯常用的伎俩:圣经没有明说的,我们就不需要遵守。这个谬误我上面已经指出过:圣经没有明说的,不代表圣经没有这个原则。整段经文已经明显指出信主与不信主有很大的分别(生命特质),信主的人不可主动与他们「同负一轭」。就是因为经文没有提及「婚姻」这个字,所以圣经就没有信与不信不可结婚的原则?甚么是「轭」?轭就是当时农夫放在一对牛身上,目的是使它们共同耕作。无论你如何套用「轭」这个字,你都不能回避它有亲密合作的意思吧。有些解经家指出可能是商业上的伙伴,但看上文下理,更加可能是指属灵工作上的伙伴。约翰麦克阿瑟说:

不相配地同负一轭是取自旧约的比喻(申22:10)。保罗通过这个比喻教导信徒,与那些没有相同性情的人(非信徒)合伙从事属灵的事业或进入一个属灵的伙伴关系是不对的。这样做不可能荣耀神。真实的,它也是涉及婚姻,因为世上没有一个轭比婚姻更牢固,更有力及更约束性,对吗?所以明显地及首要地,我们要避开与不信者(包括婚姻上及宗教合一上)有共同的属灵合伙。

林后6:14-18没有举出「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的具体例子,但它却很清楚有「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的属灵原则。若有人仍坚持该段经文没有「指明」婚姻,所以它不能应用在婚姻上,那么圣经都没有「指明」以下的行为,基督徒是否就都可以做?

1.     圣经没有指明「基督徒不可以堕胎」,所以基督徒可以去做?

2.     圣经没有指明「基督徒不可以婚前性行为」,所以基督徒可以去做?

3.     圣经没有指明「基督徒不可以看色情书刊」,所以基督徒可以去做?

4.     圣经没有指明「基督徒不可以赌博」,所以基督徒可以去做?

5.     圣经没有指明「基督徒不可以吸食大麻」,所以基督徒可以去做?

若你真的觉得没有问题,那我真的怀疑你是否真正得救了。事实是,圣经根本无需要列举世上所有犯罪的例子,它只需要提出那个属灵原则就可以了:不可杀人、不可淫乱、禁戒眼目的情欲、不可贪心等等。我们不要自以为聪明,以为能在圣经找出「法律罅」,就可以安心犯罪。在人面前,你要怎样辩驳,没有人能奈你何,但在神面前,鉴察人心的主岂会容你砌词狡辩,算你无罪?

有人问,若「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也包括婚姻,那么不信的夫妇后来有一方信主,信主的一方岂不是要与不信的配偶离婚?其实这个问题,圣经一早已有答案:

「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丈夫。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林前7:12-16)

神的话是很清楚的,若夫妇结婚时都未信主,那当然他/她也没有听过这个命令。若他们其中一方信了主,神的话也说不要主动提分开,因为婚姻是神所设立的,应当尊重。除非是某方犯了奸淫,或对方主动提出分开。「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是神给信徒的命令,叫他们不要主动找不信的对象结婚。若你在未信主前已经结了婚,那么神也不需你主动与配偶分开,而是鼓励你向他/她传福音。这是神的怜悯及体恤,辩驳甚么呢?「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只是一个命令,不是说这件事绝对不会发生。我们不能因为神给人补救的方法,就推翻神真实曾给我们「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的命令。

新约另一段明显教导信徒不可与非信结婚的经文是:

「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林前7:39)。

这里保罗教导信主的寡妇可以再嫁,但一定要嫁主里的人。不难想象,好辩的人又想走「法律罅」,说保罗是只是对寡妇说而已,不包括所有女士。弟兄姊妹,请问这样辩驳真的有意思吗?保罗的意思真是只吩咐寡妇要嫁主里的人,未婚的信徒则可以选择嫁不信主的人?为甚么神对寡妇及未婚女子的婚姻会有不同的标准?神的标准不应该是一致的吗?容我再说,若你不能从圣经中看出明显的属灵原则,那么你读新约圣经也没有用,因为严格来说,哥林多前书是保罗写给从前的哥林多教会的,不是神直接对你说的,所以你也不需要遵守书信中的任何命令。这些书信都是「叙述性」而已,不能算是神的命令。这会否是你心中的意思?

现在采用这种「法律罅」读经法去否定圣经的教训越来越常见。不久之前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有一位准备报读神学的男信徒,不时接触色情资讯。他曾苦苦挣扎,但都摆脱不了眼目的情欲。后来为了安抚自己的良心,便用找「法律罅」的解经法去为自己开脱。他说,主耶稣教导「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奸淫了」(太5:28),对象只是限于「妇女」,即是已婚的女子而已。若对方是未婚的女子,动淫念则不算犯罪,只是正常人性反应。这样解经实在非常荒谬。请问向妇女动淫念与向未婚女子动淫念有甚么不同?为甚么神看前者是罪,后者却不是罪?神是双重标准的吗?若那位信徒在街上碰到一位陌生女子,想要起淫念,他怎知道她是否已婚?若她未婚,他动淫念就不算犯罪;若她已婚,动淫念就是罪?神会给我们这样模棱两可、充满网罗的命令吗?事实是,我们的思想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圣洁,无论女子是已婚及未婚,都不应该对她们动淫念。神是圣洁的,所以我们也要圣洁。主举出妇女作为例子,不是只限已婚的女士,而是要带出背后的原则,就是要我们思想圣洁。用圣经例子以外未提及的例子作犯罪的根据,这实在是人性败坏的证据。

最后,我也想用教牧的角度去探讨这个问题。「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这个道理之所以这样具争议性,不是因为圣经的启示或教导不清楚,而是因为人天性喜好择选自己的爱好,而恋爱及婚姻往往就是人最向往及最投放情感的一件事。当教会属灵光景较好的时候,这个问题也不算太明显。纵使有人不顺从,也不会高调宣扬,并大条道理说它不是罪。但在属灵光景低落的时候,「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的命令不单被许多信徒藐视,甚至有教会领袖及神学界人士说圣经没有这个命令,并教导会众与不信的人结婚不算是罪。为甚么他们会支持这个道理呢?就是他们要迁就人、讨好人,要得大部分世俗信徒的欢迎。为求达到目的,他们不惜用不同派系的神学诡辩,用私意及找「法律罅」去解经,把这此明显的属灵原则去掉,这等人实在不配作神的工人。

亲爱的弟兄姊妹,若你们正面对与不信者恋爱及结婚的试探,请听我苦口婆心的劝戒。我恳请你们回答我几个问题:你爱神吗?若你的答案是否定的,那么我想我也不需要多费唇舌说下去了。你选择与不信的人一起生活,这只是一个征状,其真正的根源是你不爱神。你不爱神,自然不会甘心选择神的道路。

若你说你爱神,那么让我问你第二个问题:你爱神比其他一切更深吗?「你爱我比这些更深吗?」(约21:15)。若你爱不信的对象比爱神更多,也难怪你会拣选他们了。但我请你不要忘记,凡你爱慕的那些过于爱神的,那些人或事就变作你的偶像。请问拜偶像是不是犯罪?弟兄姊妹,为何你明知他/她与你的生命不同、方向不同、人生观不同、道德观不同、世界观不同,对神的看法不同,但你偏偏要选择他/她作为你的终身伴侣?神的爱对你来说,真不值得你放下一切都要去追求得着?「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14:26);「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如经上所记:我们为你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8:35-39)。以往的圣徒能为主放下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难道你不能为主放弃一段不合神心意的感情?

主爱长阔高深,实在不能推测;

不然,像我这样罪人,怎能满被恩泽。

我主出了重价,买我回来归祂;

我今愿意背十字架,忠心一路跟祂。

我今撇下一切,为要得着基督;

生也、死也,想都不屑,有何使我回顾?

你是我的安慰,我的恩主耶稣!

除你之外,在天何归?在地何所爱慕?

让我继续问:若你说你爱主胜过一切,请问你有没有尊重祂的话?「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约14:23-24)。请问你是如何读经的?你是用恭敬顺服的心按正意去读,在经文中找出明显的属灵原则,之后定意遵行,还是你用以上那种找法律罅的解经法,拼命在圣经中找没有举出的字眼及例子,就说圣经没有明文禁止,所以你就可以放心去做?这叫作尊重圣经吗?

可能有人认为本人没有经历过你们的试探,根本不明白你们的难处及痛苦,我只是说风凉话而已。我承认我没有经历过你们的挣扎,但我原不是用我个人的经历来劝导你们的。作为神的仆人,我的责任就是尽力地把你们一次又一次的带回神的话语面前,以神的道提醒及帮助你们:

「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林前10:13)

对于那些已经与不信的人结婚的信徒,我不想将别的重担加在你身。我知道你必是经过许多挣扎,一时软弱才作出这个决定。我实在无意叫你主动与配偶分开。保罗在林前7:12-16已经有很清楚的处理方法。我只求你们去作一件事:赶快到主面前承认自己的罪。不要听那些世俗神学家及教会领袖说与不信的人结婚不是罪。他们连甚么是罪也不知道。他们就像旧约的假先知,「轻轻忽忽地医治我百姓的损伤,说:平安了!平安了!其实没有平安。」(耶6:14)。甚么是罪?罪就是「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难道连故意与神不喜悦的人结婚,都不是亏缺神的荣耀?事实是,每次你按自己的标准,不按神的标准去作事,这已是亏缺神的荣耀;每次你拣选自己的意思,不拣选神的意思,这就是罪了。

我们坚持信徒与不信者结婚是罪,不是要抬高自己,羞辱你们,更加不是要审判任何人(只有神能审判人),而是想给你们指出一条归回神恩典之路:在神面前谦卑认罪。若你不肯承认与不信者结婚是罪,你自然不会认罪,那么你仍然在悖逆神的光景中,神就没有应许会给你恩典及帮助:「我若心里注重罪孽,主必不听。」(诗66:18);「我闭口不认罪的时候,因终日唉哼而骨头枯干。」(诗32:3)。

神是有怜悯及有恩典的神。只要你肯在神面前为你的罪痛悔,就是为你明知与不信者结婚不合神的心意,但仍不顾一切的作出这影响你一生,也可能绊倒其他信徒的决定:「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诗51:17)。祂能赦免你悖逆的罪,医治你心灵的损伤,祂也能给你面对一切困难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