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復國是否應驗聖經預言?

周子堅

「故此,耶和華說:『我的僕人雅各啊,不要懼怕;以色列啊,不要驚惶;因我要從遠方拯救你,從被擄到之地拯救你的後裔;雅各必回來得享平靖安逸,無人使他害怕。因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也要將所趕散你到的那些國滅絕淨盡,卻不將你滅絕淨盡,倒要從寬懲治你,萬不能不罰你(不罰你:或譯以你為無罪)。』這是耶和華說的。」(耶30:10-11)

「那使太陽白日發光,使星月有定例,黑夜發亮,又攪動大海,使海中波浪匉訇的,萬軍之耶和華是祂的名。祂如此說:『這些定例若能在我面前廢掉,以色列的後裔也就在我面前斷絕,永遠不再成國。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如此說:『若能量度上天,尋察下地的根基,我就因以色列後裔一切所行的棄絕他們。』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日子將到,這城必為耶和華建造…都要歸耶和華為聖,不再拔出,不再傾覆,直到永遠。』(耶31:35-40)

曾經在網上看到一篇文章,內容提及以色列復國一事。該文作者坦然否定1948年以色列復國是應驗聖經的預言。他認為他們復國是出於人,過於出於神,並稱之為「假復國」。他批評基督徒為以色列復國高興雀躍是表錯情,因為以色列這次復國根本不是應驗聖經預言,更加不是甚麼神蹟奇事。對於以上言論,本人實在不敢苟同。我認為以色列在1948年復國完全合情合理,是出於神的手,更加是應驗聖經的預言。我在這裡引用一名美國參議員James M. Inhofe在2002年三月四日發表的一篇宣言。文中列舉了七大理由,支持猶太人擁有以色列地。那份宣言的內容節錄如下:

第一:考古理由

所有的考古證據都支持猶太人擁有以色列地。每一次在以色列地掘出來每一件東西,都證明猶太人在該地最少有三千年。他們在該地已經有很長的時間。錢幣、城市、陶器、文化等—當然當時還會有其他種族的人,但以色列人實實在在的在三千年前已在該地居住,這是絕對不可能錯的。他們持有該地之擁有權比任何種族的人為早。古代非利士人已經絕跡。許多其他古時的種族也絕種了。就是現今的埃及人也不是二三千年的古埃及人血統。他們主要是阿拉伯人。地還是稱為埃及地,但人卻不是與古代埃及人同一種族。但現今的以色列人卻是古代以色列的原身後裔。這是第一個理由。

第二:歷史理由

歷史完全支持猶太人擁有以色列地。我們知道羅馬帝國成立之前以色列國已然存在。後來羅馬佔領了以色列地。以色列沒有了自己的國土,但仍然被容許在該地居住。他們在主後70年及135年被驅逐出該地,但自始至終仍有一些猶太人留守在那裡。土耳其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統治以色列地七百年。後來英國人佔領了該地。帶領英軍的其中一位將軍名叫亞蘭巴(Allenby)。亞蘭巴是一位篤信聖經的基督徒。無論往何處去,他總是隨身攜著聖經。他深知道耶路撒冷的重要性。在準備奪回耶路撒冷及趕逐土耳其人的前一夜,亞蘭巴祈禱求神讓他在奪取耶京時不至破壞這聖城。那日,亞蘭巴派遣雙翼飛機飛往耶路撒冷進行一個偵察任務。那時的土耳其人從未見過飛機。當他們看見天上這些奇特的發明,又不知道它們是甚麼的時候,他們的心便消化了。之後,當他們得知那位將要來攻擊他們的將軍之名字叫亞蘭巴(Allenby),湊巧地按他們的語言「亞蘭巴」翻出來就是「神差來的」或「神的先知」的意思,所以他們就不敢與他為敵。結果就是,在下一個早上,亞蘭巴不費一兵一卒進佔了耶路撒冷。

英國政府感謝在世界各地的猶太人,特別是一位猶太裔的化學家,發明了硝酸鉀。硝酸鉀是製造硝化甘油(按:硝化甘油乃炸藥的一種)的成份。但硝化甘油因著德國潛艇攻擊盟軍運貨船的緣故,沒法運入英國。但一名猶太裔化學家魏茲曼(Weitzman)發現在英國本土已有的資源中也能提煉出硝酸鉀,所以他們就能夠繼續生產炸藥。

那時英國向猶太人應許會給回他們的國土。這是歷史的一部份。這是歷史清楚記錄下來的。他們對猶太人心存感激,因為猶太人及他們的銀行家資助他們打仗。英國應許給與猶太人的土地包括現今整個以色列地和約旦國之地。這是英國在1917年應許給猶太人的地。開始時,有一些阿拉伯人支持。那時該地沒有太多的阿拉伯人。這是有原因的。因為當時那個地方根本無法承擔這麼多人口。該地根本沒有甚麼發展資源去應付這些人的生活需要,沒有甚麼人對那地感興趣。沒有人想要那塊地,它被視為無用荒涼之地。

巴勒斯坦國在哪裡?那時它根本不存在、它不在那裡、巴勒斯坦不在那裡。巴勒斯坦是羅馬人給以色列起的名字,但在土耳其人統治之時,那裡根本沒有多大的人口,因為那地不能供應他們的需要。簡言之,在土耳其統治下的以色列地,是一片人口稀少、被人忽略的荒蕪之地。這是歷史事實。以色列地的猶太及阿拉伯人口之所以增加,全是因為猶太人回國後的努力重新地開發,使該地再一次繁榮富庶起來。假若沒有任何考古證據證明以色列的確擁有該地,有一件事值得注意,就是其他鄰近國家一樣沒有長久擁有他們國土的根據。

沙地阿拉伯在1913年立國、黎巴嫩在1920年立國、伊拉克在1932年立國、敘利亞在1941年立國;約旦及科威特的國界分別在1946及1961時才被立定。若這些國家說以色列只在近代才出現,那麼他們也在指出他們自己也是近代才出現,從而否定他們國土的擁有權。這些國家原先都是不存在的,他們都在土耳其人的統治之下。

第三:實際理由

歷史告訴我們,以色列在1948年獨立復國。以色列進駐該地有著有實際的價值及功用。以色列現今是農產界的奇蹟。以色列人能比世上任何一國在荒蕪之地生產更多的食物。阿拉伯各國應該與以色列友好,從它引入先進技術,使他們也像以色列一樣,成為在中東能輸出食物的國家。以色列在農業上無可否認是極度的成功。

第四:人道理由

我們看到在二次大戰時有六百萬猶太人被殺。在俄羅斯赤化之後猶太人遭受極大的逼迫。實際上早在前沙皇時期猶太人已受逼迫了。這些人有權擁有自己的國土。若我們不讓他們在中東復國,他們該在哪兒復國?有哪個國家會為他們割讓疆土、挪移地界?以色列人根本不是要求很多。我所住的奧克拉荷馬州的面積是整個以色列地的七倍。以色列的國土根本很細小。以色列地在復國之前根本沒有人想要的。

第五:戰略理由

無論我們知曉與否,以色列成為那些敵視民主、敵視我們所相信、及敵視那些使我們在歷史上能為偉大國家的事之人的攔阻。他們阻礙這些人完全控制中東。若不是以色列,他們會徹底地蔓延整個地區。他們是我們在戰略上的盟友。

第六:防衛理由

以色列是恐怖主義的路障。我們現時所面對的爭戰不是對某一個主權國家;我們面對的是一群像水一般的恐怖份子。他們在一個國家移到另一個國家。這就是我們所要爭戰的對象。若我們不能停止中東的恐怖主義,它就會來到我們的地方。我相信攻擊美國的門被打開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我們的政府用壓力迫使以色列對那些襲擊他們的恐怖份子不予還手。

從1948年以色列國獨立之後,他們共打了四場仗:1948年及1949年,這是獨立之戰;1956年的西乃之戰,1967年的六日之戰,以及1973年贖罪日之戰,該日為以色列人全年最神聖的日子,那場戰爭埃及及敘利亞也來參戰。你必須知道,那四次的戰事,以色列人是被攻擊者,以色列人不是侵略者。有些人認為這不是事實,因為他們在1956年主動發動攻擊,但這是因為他們知道埃及那時正在興建龐大的軍備發動戰爭。事實上,以色列不是侵略者,也沒有在四次戰事當中主動攻擊。他們的勝利,完全是出乎意料,違反常理的。他們是偉大的戰士。在波斯灣一役中曾有39枚「飛毛腿」導彈射向以色列,我們的總統要求以色列不要理會。他們表現出極度的克制,沒有還擊。在以往數次的襲擊中,我們又叫他們站住,甚麼都不要作。我們卻批評他們。傳媒一直批評他們。我們的人需要知道事實的真相。

當一次我聽到一名記者問我們的國務卿鮑威爾的一個問題,我感到異常吃驚。他說:「鮑威爾先生,美國在中東提倡克制政策。我們重複又重複的叫以色列不要還擊,因為我們認為這只會使暴力升級。但若我們受到襲擊,我們會否照樣作呢?」鮑威爾說:「我們會還擊。」換句話說,我們叫以色列不去作的事,但若我們受到攻擊,我們卻會去作。

恐怖主義不會這樣就消失的。就算明天以色列真的被趕進海裡,每一個在中東的猶太人都被殺盡,恐怖主義都不會停止。你心裡是知道的。恐怖主義會繼續下去。問題不是在以色列國在中東存在之事上,問題乃是在恐怖份子的心裡。就算他們能成功消滅以色列—這將不會發生—他們仍不會認為足夠。他們永不會感到滿意。

第七:聖神理由

我深深相信我們應該支持以色列;他們著實有擁有該地的權利。這個就是最重要的原因:因為是神說的。在創世記13:14-17,聖經說:「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從你所在的地,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這是神的說話。聖經說亞伯拉罕挪移帳棚,到希伯倫的幔利平原居住,在那裡為耶和華築祭壇。希伯倫就在西岸。這個就是神向亞伯拉罕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地方—西岸。這完全不是一場政治上的爭戰,乃是我們是否相信神的話是真實一事的爭持。

總括來說,以色列人得回以色列地完全合情合理,也是神的計劃,目的是要應驗聖經中關係以色列的預言。以色列國得以在1948年復國的確是一件大神蹟,因為不可能的事竟能發生了。若有人說這只是湊巧而己,整件事只是人的作為,不能說是神幫助他們。我則要反問,在神的字典裡,有「湊巧」這個字嗎?以色列復國這麼大的一件事,舊約聖經一早說過,現今在一個近乎不可能的惡劣環境中神蹟性地發生了,這還不能說是神的安排及幫助?純屬巧合?

一些千禧年後派及無千年派的信徒認為教會取替了以色列人。請問聖經中何章何節說教會取替了以色列人?若是如此,舊約中關於以色列的應許及預言如何應驗?若有人堅持這些預言及應許應驗在教會身上,這就是他們一直抱保留態度的靈意解經。當然,他們也不是完全反對屬靈解經。信徒有時也須用靈意去解。但解經的大原則是:信徒應先盡量按字面解,解到一個地步不能按字面去領會,或聖經明指出經文也另外的含義,我們才用靈意。而得出的那個靈性解釋,也不能與別的聖經真理有衝突。請問聖經在哪裡說舊約的以色列國代表新約的教會?哪裡說神給以色列的應許實際是按著靈意應驗在教會身上?事實是,神向以色列發出審判及刑罰的警告,既然是照字面應驗,將來神對祂子民的應許也要照字面應驗,使他們歸回及復興。

神從來沒有一次被稱為「阿拉伯的神」、「以實瑪利的神」,更加沒有被稱為「英國人的神」、「美國人的神」、「中國人的神」等,但神卻被稱為「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九次、稱為「以色列的神」二百零三次!可見以色列人在神眼中是獨特的。

若仍有人說以色列人在新約及末世時代已經沒有了地位,那麼我想問問啟示錄七章中的十四萬四千人是誰?是以色列人!(有解經家認為這些是災難期信主的以色列人)甚至在永世裡,新耶路撒冷城的十二個門,門上都寫著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的名字!他們不能被靈意解釋作教會,因為城牆的根基有十二使徒的名字,他們才是代表教會。明顯在神的眼中,以色列確實有別於教會。當然我們不否定外邦人及以色列人在主裡是合一的,但合一卻仍存不同(這是一個奧秘),起碼舊約神應許以色列列祖的將要是在千年國度中應驗在以色列人身上,否則神的應許就落空了。

有人說現今的以色列人大部份不信主,復國之後人民繼續犯罪,所以他們復國這事必定不是神的心意,基督徒不應為此高興雀躍。這樣說法的人似乎沒有細心留意歷史。請問世上多少國家一開始建已經有大部份人信主?現今大部份國民都真正信主的國家更是少之又少。難道這些國家無權成立嗎?假設中國在八國聯軍入侵時亡國,現在聯合國宣告中國人可以歸回立國,難道我們要等到大部分中國人信主才有資格復國?

以色列人之所以有權復國,因為那地是屬於他們的,是神給他們的。若說他們復國後繼續犯罪及不信,所以不配擁在該地。我則要問以色列犯罪比哪國更多、更嚴重?世上有多少國家比他們好?捫心而問,他們比許多國家還公義正直。他們侵佔過哪國的國土?他們曾否有內戰?他們有否逼迫過自己的人民?他們欺壓過甚麼民族?對哪種膚色人種存歧視?事實是,他們是中東唯一有民主、最有人權的國家。

在以色列居住的阿拉伯人都不願離開,因為他們有著與以色列人完全相同的公民權,以色列人待他們也很好。當以色列人奪回耶路撒冷時,他們懇求居住在當地的阿拉伯人留下,一同建設國家,可是中東各國命令所有阿拉伯人立即撤離,因為他們要攻打以國,企圖將它再次覆滅。當戰事失敗後,中東各國又不收留這些難民,反而逼他們返回以色列。相反,猶太人在中東各國只能作二等公民,中東國家對以色列的難民如賤民。沙烏地阿拉伯不容許一個猶太人進境,中東的地圖根本沒有以色列國這個名字,因為他們到如今都不承認以色列國的存在,看他們消滅以色列的心是何等堅定!

我們常常譴責以色列人對恐怖份子的還擊是衝動及粗暴,事實上以色列是最忍辱負重的國家,試問哪個國家會為達成和平而割讓自己地土?難道中國為了與日本示好,就要割讓釣魚島給日本嗎?這是世界上最不公平、最沒有道理的事,若發生在我們的國家裡,我們必定咬牙切齒、義憤填膺。但這事發生在以色列人身上,我們卻可以視若無睹,不為以色列人叫屈或抱不平,反而指責他們粗暴無理,這是甚麼道理?

直在現時為止,他們只能擁有聯合國原先承諾他們百份之十三的土地,卻將其餘百份之八十七瓜分給中東列國!但人仍然逼他們放棄更多的地土來換和平,甚至好些基督徒也支持這事,公理何在?神必追究我們敵視以色列人的態度及行為(美國有長老會表決要求會眾撤回所有在以色列公司的投資)。然而,叫人痛心的是,以色列人為了獲取短暫及虛假的和平,甘願妥協,將神賜給他們的神聖地土拱手讓人,輕看神給他們的應許之地,這才是他們真正的罪惡。

弟兄妹妹,我們不是偏幫以色列人,他們著實有罪,而最大的罪就是到如今他們仍拒絕接受他們的彌賽亞—耶穌基督。但這不代表他們沒有權復國,沒權擁有以色列地,或武斷說他們復國不合神的心意。我們的確為著以色列人的硬心而痛心,我們也懇切為他們代禱,求神叫他們悔改信主。但我們亦可以為著1948年以色列神蹟性地復國而高興,因為我們看見信實的神為著祂對他們列祖的應許行了大奇事。

我們從聖經得知,在末世以色列會全家得救。我們知道現時以色列並沒有全家得救,但我們不能否定神使以色列全家得救的方法,就是先招聚他們回國。神不可以一步一步做的麼?我們怎能因看見以色列人未全部信主而否定他們復國的權利?誰敢斷言他們復國沒有神的心意及幫助?一切只是偶然及出於人意?

神在末世招聚被趕散已久的以色列人,使她成國,不是因為他們好、他們配(我們得救也不是原因我們好、我們配),而是因為我們神是信實的神。神應許過的,必不失信。人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提後2:13)。我們的神也是有豐盛慈愛及恩典的神,祂對自己選民的愛永不改變。最後,讓我們再一次看看神對以色列的應許:

「故此,耶和華說:『我的僕人雅各啊,不要懼怕;以色列啊,不要驚惶;因我要從遠方拯救你,從被擄到之地拯救你的後裔;雅各必回來得享平靖安逸,無人使他害怕。因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也要將所趕散你到的那些國滅絕淨盡,卻不將你滅絕淨盡,倒要從寬懲治你,萬不能不罰你。』這是耶和華說的。」(耶30:10-11)

「那使太陽白日發光,使星月有定例,黑夜發亮,又攪動大海,使海中波浪匉訇的,萬軍之耶和華是祂的名。祂如此說:『這些定例若能在我面前廢掉,以色列的後裔也就在我面前斷絕,永遠不再成國。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如此說:『若能量度上天,尋察下地的根基,我就因以色列後裔一切所行的棄絕他們。』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日子將到,這城必為耶和華建造…都要歸耶和華為聖,不再拔出,不再傾覆,直到永遠。』(耶31:35-40)

 有何人能使太陽日間不發光,星晨夜裡不發亮?若有,以色列的後裔就在神面前斷絕,永遠不再成國。又有誰能量度上天,尋察下地的根基呢?若能,神就因以色列後裔一切所行的棄絕他們。但這些事可能嗎?我則留待弟兄姊妹自己回答了。

憂傷中的安慰

J. R. Miller

世界普遍存在一種印象,認為苦難總是對人有益。這並非事實。無疑,憂傷本意總是要帶來益處,但其效果完全取決於人們接受它的方式。它如同一位天上的使者,手中帶著祝福——若它被視為來自神而受到歡迎,祝福便會留下。

倘若憂傷受到抗拒,並以不敬與不信的態度對待,它便會帶走原本要留下的祝福。那麼,就像所有被拒絕的天上使者一樣——拒絕會對生命造成傷害與損害。

因此,我們應當知道如何在憂傷中妥善自處。我們需要記住,對基督徒而言,拒絕接受安慰是一種罪。

在一座大墓園裡,有一座紀念碑訴說著一個悲傷的故事。那是一尊大理石刻成的狗,臥於一座墳墓上。主人去世後,忠犬跟隨遺體來到墓前。當墳墓填平後,狗便臥於其上,拒絕離去。牠在無望的悲傷中日益憔悴,不久便死去。人們於是將牠的形象刻成大理石像,安放在主人的墓上。這雕像訴說著一種絕望、未得安慰的悲傷。我們或許會讚賞這隻狗——牠別無他法來表達忠誠。但這樣的悲傷若出現在基督徒身上,並不美好;那是罪惡的。我們應當在憂傷中得安慰;而神的安慰並不少。

或許能對讀到這些話的人有所幫助,在此指出基督為愛神之人所帶來的幾項偉大安慰。

其中最偉大的安慰之一,是確信祂永不改變的愛。無論看似何種試煉,祂的愛流向祂任何兒女的時刻都未曾停止。祂的任何作為,對祂所救贖的子民而言,絕不會真正存有絲毫惡意。我們並非總能看見其中的慈愛。

「這一切都是針對我!」一位老人曾說,而表象確實印證了他的結論。然而,在後來更充分的光照下,他當時認為針對他的那些事,實則成了祝福的要素。

無疑地,每一位身處試煉與憂傷中的基督徒,情況皆是如此。若神是我們的父,若這是我們天父的世界——那麼我們理當知道,祂絕不會容許任何苦難的經歷對我們造成傷害——除非,因我們自己的不信與不順服,我們在憂傷中破壞了神為我們所定的計畫,將祂的美善轉為邪惡。

對此真理堅信不疑的結果,應是一種不發問的信心,一種不尋求困惑之解答、不探求理由的信心——而是單純相信他的天父必會從艱難的試煉中帶出美善。

耶穌在世上最後一夜,曾要求門徒在他們黑暗的憂傷中擁有這樣的信心:「你們信神,也當信我。」他們當時什麼也無法明白,一切無比黑暗與可怕;然而他們仍要在黑暗中信靠神,並緊緊依附祂;他們的信心一刻也不可動搖。

當睚魯聽到孩子死去的噩耗時,我們的主對他所說的話,也教導了同樣的功課。這位夫子前往這位管會堂者家中的路上耽擱了,正當祂耽延時,使者來報孩子已死,醫治者不必前往。對這位心碎的父親,耶穌說:「不要怕,只要信。」這正是同一張嘴,在祂子民憂傷時常對他們所說的教訓。當我們能以這種無疑問的信心,安穩立足於如此堅固的信任磐石上,並得享安寧平靜時,巨大的安慰便隨之而來。

當一位基督徒朋友離世時,另一個安慰的來源是:他的離世,實則是實現了我們對他所有最殷切的盼望。我們祈求神將天上最豐盛、最美好的祝福賜予我們的朋友——使他的心充滿一切的溫柔、純潔與恩典;使他的生命充滿一切可愛、聖潔與尊榮;為他成就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事。

當然,我們所想的是今生在世的生命。但神垂聽我們的懇求,並且知道最好的事物無法在此塵世賜下——於是祂將我們的朋友接去,進入天上純全的福樂中,在那裡,我們摯愛心腸為他所求的一切,都已賜給了他。

當我們望著棺木中親愛的面容,思想我們對他的渴慕與盼望如今已得實現——無疑地,我們應從這思想中得著安慰,即便實現的方式如此奇特,並讓我們付上如此痛苦的代價與心碎。

天堂遠勝於地上最好的一切,除非我們自私,否則我們必當為朋友得著尊貴與榮耀而歡喜——即使我們被留下,承受打擊與孤單。

在所有真正尋求安慰的過程中,還有一些關乎我們自身的事情。我們可以信靠神的愛。我們知道在基督裡睡了的友人安好。但身處危險、需要恩典在悲傷時刻引導的,是我們自己。我們的憂傷要為我們成就什麼?它會對我們的生命產生何種影響?它會使我們更溫柔、對神更虔敬、對同胞更體貼關懷、品格更美好嗎?抑或它會使我們對天父惱怒、心存懷疑、滿腹疑問、變得冷漠及自私?

神的安慰不僅僅是使我們有力量度過困境;它不僅是擦乾我們的眼淚,並藉著它所賦予的內在力量,使我們能平靜順服。即使是憤世嫉俗者,在心碎之後也能保持平靜,並繼續工作。他能隱藏悲傷,在人前擺出冷漠不在乎的姿態。

神的安慰會引領祂的兒女穿越憂傷,使他們因這經歷蒙福受益。我們的主所說:「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正是這樣的安慰。我們應從憂傷中走出,心靈被煉淨,煥發嶄新的屬靈之美。

有人給了我們這個小寓言:「看看這支長笛。它原本只是一塊木頭——是什麼使它成為一支長笛?是它上面的裂縫與孔洞。有哪種生命,苦難沒有在其中製造一些裂縫呢?在此之前一切順利;但透過生命中的那道裂縫,思想與情感得以進入。於是我聽見一支長笛抱怨,說自己被鑽了許多孔而毀了。『曾經,』它說,『我是一塊木頭,外觀非常美麗——如今我被這些裂縫和孔洞給毀了!』它哀傷而富有音樂性地訴說著這一切。

『唉,你這愚蠢的長笛,』我說,『沒有這些裂縫和孔洞,你不過是一根普通的棍子,一塊堅硬烏黑的烏木,很快就要被丟棄。這些裂縫和孔洞造就了你;它們使你成為一支長笛;它們是你的生命、你的品格、你的音樂與旋律,你如今不會被輕蔑地拋棄——反而會被後世的手指所觸摸。』」

無疑地,憂傷對每個神兒女可能成就的工效是非常豐富的。它痛苦且代價高昂,但若我們以愛與信心的態度順服它,視之為神親手在我們身上的工作——那麼它將留給我們新的力量。那原本完整未破、冰冷堅硬、發不出音樂的生命——在被憂傷刺透之後,竟成了能發出甜美樂音的樂器!

因此,在患難之時,對我們至關重要的問題是:我們的苦難正為我們成就什麼? 倘若我們從中只得到痛苦與悲傷,我們便錯失了一個蒙受大福的機會,並且會使自己受到傷害。如果我們以虔誠的信心與愛來接受憂傷,那麼我們必發現在黑暗幽容中的那位奇特使者,不是別的,正是主自己,特要前來賜予我們恩典與喜樂!

神願意

周子堅

「祂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祂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提摩太前書2:4-6)

今天有許多人誤會神,以為神很兇惡,喜悅人滅亡。罪人滅亡下地獄,神的心就很痛快了。不是的!上面的經文把神的心打開給我們看:神願意萬人得救。這真是世上最好的消息—神願意。試想想,神是至高至大,至公義聖潔的神。而我們則是極微小,污穢敗壞的罪人,常常犯罪惹祂的怒氣。神絕對有權把我們這些可惡的人滅絕,最低限度也可以把我們撇棄不顧,讓我們自生自滅。若神不願意,我們無論作甚麼,都不能得救。我們靠自己能力,根本無法不犯罪,無法彌補我們的罪債,更不能買贖自己的靈魂:「那些倚仗財貨自誇錢財多的人,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神,叫他長遠活著,不見朽壞;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可永遠罷休。」(詩篇49:6-8)。但感謝神,神竟然願意!這實在是天大的喜訊!

在舊約的以西結書,我們也看到了神的心。「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們轉回,轉回吧!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以西結書33:11)。我們知道神是絕對誠實的,根本無須起誓。但為何祂要如此作呢?可能就是因太多人誤會祂,以為祂一定喜悅惡人死亡。祂不想我們繼續誤會,就「起誓為實據,了結各樣的爭論。」(希伯來書6:16)。

既然聖經清楚表明神不喜悅惡人滅亡,願意萬人得救,為甚麼不是每一個人都得救呢?答案很明顯:是人不願意!神願意你得救,但你自己不願意被救!這真是天下間最大的悲劇!

有一次主耶穌論到祂所愛的耶路撒冷,說:「耶路撒冷阿,耶路撒冷阿,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裡來的人。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看哪,你們的家成為荒場留給你們。」(馬太福音23:37-38)。主耶穌說祂「多次願意」,可惜耶路撒冷的人「不願意」。當耶穌最後一次進入耶路撒冷的時候,那地的人仍不悔改,祂就忍不住為它哀哭(路加福音19:41)。主耶穌很願意拯救自己的百姓,但他們卻不願意接受。這可算是人類最大的問題:不願意。

神願意萬人得救,也願意人明白真道。事實上,人要得救,就要先要明白真道。你要先明白神是一位怎樣的神,祂為我們作過甚麼事,並我們如何接受救恩,我們也才能得著。神要我們相信及接受的是真理,不是一些違反常理,毫無根據的傳說。祂不希望我們迷信或盲信。世上許多宗教信仰,都只是一些沒有歷史證實的民間傳說。從古至今流傳許多導人迷信的風俗,都是沒有事實及科學的根據。但聖經卻是神所默示的。當中的內容,無論在人物、地理、歷史、考古、科學、預言、道德方面的記載,都是正確無誤的:「耶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詩篇19:9);「你(神)的道就是真理。」(約翰福音17:17)。所以基督徒勸人信主,不是叫人不用思考及過問,總之信了之後有福氣就行了。不是的,我們傳福音是把真理—聖經—講解清楚,你明白了真道,然後才邀請人相信接受。我們相信真理是越辯越明的,因為真理是出於神的,神就是真理。

聖經裡的真理很多,不能在短時間內一一細述。但關於救恩的道理,卻是非常明顯及清晰的。我嘗試把關於福音的真理按以上的經文分為四點。若你能明白並願意接受那四點,你就能得救了!我衷心盼望讀者們能存一個謙卑的心,花一點時間細讀一下,想想它們是否合理,是否值得相信接受。

一,只有一位神

聖經清楚表明,只有一位神。不是在云云眾神中有一位神,而是「只有」一位神(only one God)。聖經多處指出神只有一位。讓我再舉出兩段經文: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出埃及記20:3-5)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翰福音17:3)

聖經中這個「一」,主要有兩個意思。一個是數量方面,一個是質量方面。

在數量方面,「一」就是一個,沒有第二個或更多個的意思。世上許多東西都只有一個。就如我們只有一位肉身父母,一位合法的配偶。照樣,我們也只有一位神,祂是我們在天上唯一的父親。這個「一」,對於我們的敬拜是非常重要。如果只有一位神,那麼問題非常簡單。我們只有兩個選擇,一是敬拜祂,一是不敬拜祂。但若不只一位神,那麼我們就要知道世上到底有多少位神,並要把它們一一找出來。請問有沒有人知道呢?他們是根據甚麼去證明呢?假設世上有十位神(這個數目在某些宗教已經是很少了),理論上我們都要全拜,那麼我們怎能專一去拜呢?豈不大大分心?敬拜神其中一個基本及重要的態度,就是專一或專心。若神不只一位,我們怎樣做到一心一意去愛神?難道我們對神可以三心兩意嗎?請聽聖經的說話:「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阿,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馬可福音12:29-30)。所以只有一位神,而神要求我們用專一的愛去愛祂,這是多麼合情合理,多麼直接及單純。

「一」也是指最高、最大、最好的意思。我們常用「獨一無二」來形容一件東西在同類中是最好的。例如考試考第一,比賽取第一,都是最好最優秀的意思。我們的神是在全有萬物中為首的,祂比一切都超越。聖經說:「耶和華啊,尊大、能力、榮耀、強勝、威嚴都是你的;凡天上地下的都是你的;國度也是你的,並且你為至高,為萬有之首。」(歷代志上29:11)。我們拜神,豈不是要拜最高最大的那位神嗎?事實上,只有最高最大的那位創造者,才是真神。其他都是在祂以下,人手所造出來的低等假神,為甚麼要去拜?

 「他們的偶像是金的,銀的,是人手所造的,有口卻不能言,有眼卻不能看,有耳卻不能聽,有鼻卻不能聞,有手卻不能摸,有腳卻不能走,有喉嚨也不能出聲。造他的要和他一樣;凡靠他的也要如此。」(詩篇115:4-8)

親愛的讀者,可能你已經拜了偶像假神多年,現在要你歸回這位獨一真神,心裡感到作難,甚至感到懼怕,但靠著神的恩典及能力,你能夠得勝的。以前的帖撒羅尼迦人也是習慣拜偶像的,但當保羅傳福音給他們的時候,他們就「離棄偶像,歸向神,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帖撒羅尼迦前書1:9)。為甚麼你們不可以呢?請你記著,只有我們的神是「又真又活」的!要敬拜,就當敬拜那位「又真又活」的神。

二,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

「中保」這個字在日常生活中比較少用,它是甚麼意思呢?中保,其實就是中間人,在兩者之間作擔保人。在日常生活裡,律師及保險經紀就是中保的例子。他既是代表你,也是代表他所屬的公司。在聖經中出現中保,主要是為了兩件事。第一,就是立約,第二,就是獻祭或贖罪。當神與以色列人在西乃山立約及頒布律法時,神揀選了摩西作他們的代表,作中間人。然而,作一個公平、正直、有承擔的中保真是非常難的。摩西當時是最適合的人選,他為人謙柔正直,又不徇私。有一次以色列人犯了大罪,在西乃山下拜金牛犢,惹動神的忿怒。摩西就為以色列人向神求情:「到了第二天,摩西對百姓說:你們犯了大罪。我如今要上耶和華那裡去,或者可以為你們贖罪。摩西回到耶和華那裡,說:唉!這百姓犯了大罪,為自己作了金像。倘或你肯赦免他們的罪……不然,求你從你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出埃及記32:30-32)。看,摩西作為以色列人與神之間的中保,他要承擔很重的責任,甚至願意付出自己的性命來換取神赦免的恩典。

同樣地,當以色列人要獻祭給神(或為感恩,或為贖罪),也需要一位中保。他不能自己獻祭,這是律法所禁止的。他們必須叫祭司替他們獻祭,因為神是至聖的,污穢的罪人不能直接與神接觸,要靠神所分別為聖的祭司代獻。一個更加明顯的例子,就是以色列人一年一度的贖罪日。大祭司要把祭牲的血帶入會幕的至聖所裡,替全國百姓在神面前贖罪。

所以,人要得著神與我們立約、罪的赦免,以及神各樣的恩典,就必須要有一位中保。

三,這位中保就是耶穌基督

摩西及祭司雖然也是神在古時設立的中保,但他們都不是完全的。首先,那些作中保的都是人。他們或可以代表人的一方,但不能完全代表神。第二,人必定會死。希伯來書7:23說:「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來多,是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第三,人都是犯罪的。「祂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希伯來書7:27)。祭司本身都有罪,他又怎能替人贖罪呢?可見神在舊約時代的安排只是暫時性的,真正的中保必另有其人。

到了新約,我們很清楚知道,這位真正的中保,就是耶穌基督。聖經說祂是「降世為人」。這點非常重要。祂不是出生為人,而是「降世」為人。主耶穌原本是在天上,是神的兒子。但因為祂要救人,要作人和神之間的中保,所以祂道成肉身,降生馬槽裡,在我們中間生活與作工。主耶穌既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所以能完全地代表雙方。祂一生沒有犯過罪,所以能替我們贖罪。祂是神,所以有赦罪的權柄;祂是人,所以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世上哪裡能找到這樣的一位中保?除了耶穌基督,真的沒有了。聖經說:「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14:6);「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4:12)。若你不接受耶穌基督,請問你可以在哪裡找到一位比祂更適合作神和人之間的中保?世上何來有這樣的人選?任你怎樣幻想也幻想不出來呀!

四,祂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

有這樣一位又是神又是人的中保已經是很希奇。更加希奇的是,這位中保竟然願意為人死!舊約時代的祭司為人贖罪,都是獻上牛羊的血。但聖經明說「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希伯來書10:4)。就是聖經沒有說,我們也心裡明白,牲畜的價值有限,怎能替人贖罪呢?所以律法要求用牲畜的血來罪贖,明顯是過渡性的,是預表一件更美的祭物將要出現,作萬人的贖價。那祭物是甚麼呢?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阿,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希伯來書10:5, 10-12);「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得前書1:18-19)。我們這位中保耶穌,祂為我們贖罪,不是獻上牛羊的血,或金銀等物,乃是獻上自己的身體。祂是用自己的血來買贖我們!請問世上哪有祭司替人獻祭贖罪是用自己作祭物?就是有願意的,他的價值也有限,因為他本是一個微小的受造之物,如何能「作萬人的贖價」?只有耶穌基督,祂是神的兒子,祂的血就有無窮的價值了:「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翰一書1:7)

讓我們再多想想。我們的主到世上來,最大的使命就是要為我們贖罪捨命。「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可福音10:45);「我來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約翰福音10:10-11)。我們知道,主耶穌最後就是被釘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受死:「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彼得前書2:24)

然而,為甚麼主耶穌要付上這麼大的代價來救贖我們呢?就是因為愛:「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拉太書2:20);「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7-8)。耶穌降世為人,並替我們受死,這是神愛我們,願意我們得救的最大證明。神多麼愛你啊!

現在問題再一次落在你身上:神愛你,願意你得救,你願意嗎?一位至大至高的真神,一位完美的中保,一個無價的救贖,一份最偉大的愛,一個永遠的救恩,只要你願意承認自己的罪,悔改歸向這位為我們死而復活的主耶穌基督,接受祂作你的救主並生命的主宰,你就能得著了。你願意嗎?

若你不願意,當神的審判臨到你身的時候,請你不要埋怨神不公平。是你不願意接受,是你不想得救。是你愛犯罪過於愛神,是你貪戀世俗而放棄永恆的福氣。是你拒絕神的慈愛,不肯接受耶穌基督的救贖。你的滅亡完全是你咎由自取!將來在地獄其中一個痛苦,就是你的良心會不斷控訴自己:「為甚麼我不願意?為甚麼我不願意?」

但若你願意,這份救恩就白白賜給你了:「來!口渴的人也當來;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啟示錄22:17)。不需要靠你的功勞,也不需要行甚麼禮儀,神的恩典,單單因著你的信,已經白白賜給你了。你願意相信嗎?神願意你得救,我真希望你也願意!

朋友,為何還等待,等待時日已經夠久!

你的救主巴望你就來,接受恩典,得蒙拯救。

朋友,為何仍觀望?再望一時能有何益?

惟有耶穌替你受死亡,除祂以外,誰能救你?

朋友,為何總躊躇?躊躇過久,機會必去!

現在就來,切莫再遲誤,遲誤將你帶進地獄!

何不?何不?何不現在來就主?

何不?何不?何不現在來就主?

若你願意接受耶穌,請誠心作以下的禱告:

神啊,我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犯罪得罪了你。現在我願意悔改離罪,求你赦免我,賜我永生。我相信主耶穌基督為神的兒子,為我的罪死,又信祂從死裡復活。我現在接受耶穌作我的救主及人生的主宰,求你接納我。奉耶穌基督的名祈禱,阿們。

若你願意相信接受耶穌,決心成為一位基督徒,請與我們聯絡。我們十分希望能進一步堅固你的信仰及幫助你成長。

主人的快樂

周子堅

「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太25:21)

在馬太福音25章的比喻裡,我們看見神給予人不同的才能(talent),期望人能好好利用,最後所有人也要向祂交賬。現在讓我們借用這個普遍稱為「才幹的比喻」來思想基督徒屬靈恩賜與事奉神的關係。我知道這個比喻有不同的解釋,例如那個領一千銀子的僕人是否不信的人,他的下場是否滅亡等。我在這裡不打算仔細分析這點,只是想借用當中一些描述來帶出信徒事奉應有的態度。

屬靈恩賜(spiritual gifts),簡單解釋,就是神賜給信徒一些才幹能力,目的是造就信徒及建立教會。以弗所書說,基督將「恩賜」賜給各人,目的是要我們建造祂的身體(弗4:7-13)。彼得前書4:10提到恩賜的使用:「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經文是用「各人」(everyone)這個字,意思是我們每一個屬主的人都會有恩賜,而每一個信徒都有責任善用所得的恩賜去作工。保羅在羅馬書12:6-8教導羅馬信徒,神賜我們各人「不同」的恩賜,我們要「專一」使用自己所有的恩賜。

那領五千及二千銀子的僕人,就像從主領受了不同恩賜的工人。那領五千銀子的僕人沒有抱怨自己的責任比別人大或比別人多。主人給他五千,他就運用那五千去做生意,並且努力盡心去做,結果賺了五千。這個僕人不但忠心,也絕對相信主人的安排。有時主將較多、較大的恩賜給我們,將較重的職事託付我們,我們雖然不配,但我們相信主的智慧,祂既然這樣揀選我們,一定有祂的原因,我們要學習尊重神的主權。

我們知道,有一些職事及崗位的確比較重要,如牧養、講道、教導、宣教等,履行這些職事需要較大的能力。若我們被主光照,稍微認識自己,都會承認我們沒有能力承擔,覺得自己很不配,甚至產生戰兢,像保羅一樣:「我在你們那裡,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林前2:3);「在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氣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氣叫他活。這事誰能當得起呢?」(林後2:16)。雅各說:「我的弟兄們,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雅3:1)。按我們軟弱的人性,有時我們也想逃避承擔這樣重的責任。誰不想輕輕鬆鬆、自由自在地過活呢?但若主人給了你五千銀子恩賜,並讓你看見神家裡的需要,而暫時神又沒有安排合適的人可交託,你能否像那位可敬的僕人一樣,一直持守到主回來?

當我們細心研讀這比喻,經文並不是說他賺了五千銀子就停下來。他乃是一直作工到主人回來,剛好賺了五千來交賬。比喻的重點不是他賺了多少,而是他一直持守到主人回來的堅忍!其實他並不知道主人何時回來,但他卻一直忍耐作工,沒有因為已經賺了一些就停下來。聖經告訴我們,這位僕人實在等了主人很長的時間:「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帳。」(太25:19)。一時火熱事奉很容易,長期忍耐作工卻很艱難。那領五千及二千銀子的僕人,不只是稍微作工,賺了一點就停下來,而是「過了許久」仍一直地幹!我們作主的工人,不是轟轟烈烈為主打過幾次勝仗就自滿停工,而是要一直持守到我們交賬的日子。忠心固然重要,但忠心不是一時性的,持續忠心到底才是真正的忠心。今天神家有多少這樣的僕人呢?

那些領受五千銀子恩賜、肩負建立神家重擔、忠心忍耐作工的同工們,願你們享受主人無比的快樂!主的快樂是甚麼?豈不是祂完全得著一位合祂心意的僕人!我們能成為主的快樂及滿足,這是何等喜樂及榮耀的事!

現在讓我們思想那領二千銀子的僕人。我們實在也要向他們致敬。這些僕人從神領受了較微小、不顯眼的恩賜,但他們沒有抱怨神不公平,也沒有嫉妒比他們多領銀子的同伴。他們清楚自己的位置,謙卑接受神的安排,不與其他肢體比較或爭競,而是一直忠心忍耐地作工,所以他們同樣能享受主人的快樂。

「祂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弗4:11)。神的確設立了一些根基性的恩賜來帶領教會,但他們的職事無非是幫助信徒建立神家:「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弗4:12)。聖經告訴我們,神的家需要許多不同恩賜的人去建立。這些恩賜包括講道、執事、教導、勸化、施捨、治理、憐憫、信心、幫助人、傳福音、牧養等等。不是每一個信徒都能講道、教導、治理或牧養,但我們各自總會有些恩賜可在教會運用出來。教會有許多工作需要肢體們分擔,如招待、總務、領詩、司琴、音響、文書、探訪、兒童及青年事工等。弟兄姊妹也需要彼此關顧,互相扶持。換句話說,每一個信徒總能在教會中找到自己事奉的機會及角色。

讓我在此發出一個由衷的勸勉。若神沒有給你一個明顯的恩賜,意思是教會及多數肢體不認為你有某個恩賜,你應該學習順服,安於神所給你所有的,不要勉強。舉例說,若神沒有給你教導的恩賜,你就不要隨便公開教導人,恐怕教得不準確,使弟兄姊妹的靈性受損。若神給你二千銀子,你就安份運用那二千恩賜作工,不要用自己沒有的去投資,這是不適當的。一個普遍的屬靈原則是:若神給你一個事奉職責,祂必會給你相應的能力。若沒有足夠印證證明你有那個能力,純粹出於個人感動或熱心,你就要小心了,恐怕是過於自高。若耳朵硬要作口,腳硬要作手,這就會破壞了肢體的和諧配搭,使自己和教會受虧損:「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羅12:3)

最後,讓我們思想那位領一千銀子的僕人。每當想到這一類人,我的心是何等的難過。主的心比我們的心大,祂必定比我們更加悲傷了。我們知道,這個僕人得到的銀子沒有領五千及二千的那麼多,但只要他肯盡力,好好運用所有的去做買賣或投資,他一樣可以得到主人的悅納,一樣可以享受主的快樂:「因為人若有願做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林後8:12)。然而,他卻將那一千銀子埋在地裡,完全不用,到最後被主斥責為又惡又懶的僕人,何等可惜!

有些信徒沒有盡力事奉神,因為他們對主有錯誤的認識。在他們心中,主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換言之,他們認為主人是一個沒有愛心、嚴苛刻薄、自私自利的人。難怪他們不熱衷也不甘心為主工作了。然而,我們的主真是這樣嗎?不是的。讓我們看看以下的比喻:

因為天國好像家主清早去雇人進他的葡萄園做工,和工人講定一天一錢銀子,就打發他們進葡萄園去。約在巳初出去,看見市上還有閒站的人,就對他們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所當給的,我必給你們。他們也進去了。約在午正和申初又出去,也是這樣行。約在酉初出去,看見還有人站在那裡,就問他們說:你們為什麼整天在這裡閒站呢?他們說:因為沒有人雇我們。他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

到了晚上,園主對管事的說:叫工人都來,給他們工錢,從後來的起,到先來的為止。約在酉初雇的人來了,各人得了一錢銀子。及至那先雇的來了,他們以為必要多得;誰知也是各得一錢。他們得了,就埋怨家主說:我們整天勞苦受熱,那後來的只做了一小時,你竟叫他們和我們一樣嗎?家主回答其中的一人說:朋友,我不虧負你,你與我講定的不是一錢銀子嗎?拿你的走吧!我給那後來的和給你一樣,這是我願意的。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因為我作好人,你就紅了眼嗎?(太20:1-15)

最後進園的那批人,一直沒有人雇他們,可想而知他們的工作能力並不高,甚至可能是老弱病殘。但那個葡萄園的主人沒有嫌棄他們,還是雇用了他們,雖然他們只作了一小時,仍給他們一天的工資,這位主人是何等恩慈憐憫!我們的主就是這樣的好主人!主一直邀請工人進祂的葡萄園,不論你有多少能力才幹,祂都不介意,祂只在乎你有沒有「願做的心」。但最關鍵的問題是:主很願意,你是否願意?你願意接受主的邀請為祂作工嗎?弟兄姊妹,我們有這樣恩慈良善的好主人,我們不事奉祂,還事奉誰呢?若我有千條性命,我也願意獻上服侍這位這樣愛我,為我捨命的好主人!

有些信徒把他一千銀子(甚至更多)埋在地裡,不去運用,不是因為他們不認識主,而是因為他們不滿意神安排他們作工的地方,或不屑與其他肢體同工。首先,我們要謙卑承認,教會的確有不足、令人失望的地方。這是因為我們雖然信了主,也有聖靈內住,但同時我們裡面仍有罪性。不錯,我們在地位上已經成聖,但我們的屬靈生命還未完全聖潔,所以聖經多次教導我們要對付肉體,追求聖潔。聖經清楚教導信徒也會犯罪,所以信徒要不斷認罪,不斷悔改,常與神親近。我們必須接受一個重生得救的人,仍然有根深柢固的罪性,否則我們會對自己和別人有一個不切實際的期望,常常懷疑自己及其他信徒的救恩。當然,人的罪性不是我們犯罪的藉口。屬主的人實在不應犯罪,聖經也強調我們要聖潔,但基督徒的確有犯罪的可能。

除了罪,教會裡的人也有不同的性格、想法及意見。所以,教會眾肢體要同心合意彼此配搭並不是容易的事。有時信徒之間因意見不合而產生不和及嫌隙,這也是令人心痛的事實。因此,有信徒選擇獨善其身,教會的事奉一概不參與,不知不覺就把一千銀子埋藏了。其實,哥林多書信已經告訴我們,教會也會出現問題,信徒也會軟弱跌倒。信徒並不是天使,教會也不是天堂。我們只是一班蒙恩的罪人。雖是這樣,聖經並不是叫我們否定教會的功用或避免與肢體配搭,而是更多用愛心彼此勸勉:「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來10:24-25)。主僕人的職責不是冷眼旁觀、置身事外,而是彼此勸勉、堵塞破口、幫助有需要的人。「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在這一切之外,要存著愛心,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裡作主;你們也為此蒙召,歸為一體;且要存感謝的心。」(西3:12-15)。不要過度專注教會的不足及信徒的軟弱,使自己不知不覺地厭棄他們及疏遠他們。神給你看見這些問題,目的是催促你用你的恩賜去幫助有需要的人,而是不把你的銀子埋在地裡然後離去。

一般來說,除非那個教會整體的教導及立場出現嚴重偏差,領導的人操守做法有嚴重問題,又或者神明顯帶領你到別處生活或事奉,否則我們不要輕言放棄教會的職責。我們清楚明白,有時神有特別的帶領及引導,但我想神總不會帶領你把一千銀子埋掉讓它白白生鏽吧!你肯定這是神的引導?

弟兄姊妹,容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我們在世事奉主的日子已經越來越少,很快就要向主人交賬了。我們何必再浪費時間,左顧右盼,不趕快去一個願意讓你參與及同工的地方,一同建立神的家及為主爭戰?不要看錯了,無論你有多少理由,若你堅持把銀子埋在地裡,不好好運用,你不但得不著主人的快樂,最後更會聽到主人對你忿怒的斥責:「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你甘心做個又惡又懶、無用的僕人嗎?難道這就是你人生的意義及終局?就算你甘心,主也不甘你如此呀!

至於那些忠心為主忍耐作工的人,不論你領受了多少恩賜能力,不管主放你在甚麼崗位,你既有願作的心,願你得著主人的稱讚「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並且享受主人的快樂!

事奉耶穌真有快樂,當我旅程中往前;

使我心中每時每刻湧出讚美向祂獻。

事奉耶穌真有快樂,能勝一切的苦痛;

我魂充滿天上樂歌,我口應和同歌頌。

事奉耶穌真有快樂,雖然只有主同行;

因祂為我受苦負軛,使我今高歌歡吟。

事奉耶穌真有快樂,雖四圍黑暗重重;

奇妙祕訣我已獲得,我今行走光明中。

副歌:

快樂,快樂,事奉主真快樂,

不斷在我心湧溢;

當我支取祂能力,

時刻遵行祂旨意,

真有快樂,快樂永遠不稍離。

聖徒詩歌639首

不要主观

 周子坚

「我虽不觉得自己有错,却也不能因此得以称义;但判断我的乃是主。所以,时候未到,什么都不要论断,只等主来,他要照出暗中的隐情,显明人心的意念。那时,各人要从神那里得着称赞。」(林前4:4-5)

保罗劝勉哥林多信徒不可论断人。他指出有些事情是隐藏的,如人里面的意念,我们无法完全地知道。只有神知道一切的隐情,所以只有祂有能力准确公正地审判人。遗憾的是,我们大部分人都觉得自己的想法及判断一定是对的,所以就常常随便地论断人,也不大理会别人的解释,这就是主观。约伯的三位朋友,自以为是地论断约伯,虽他们的话也有其道理,但都不是约伯受苦的真正原因,所以他们不但帮不到约伯,反而是在他伤口上撒盐,也不知不觉地妄论了神及祂的仆人。最终神向他们发怒,并为约伯平反:「我的怒气向你和你两个朋友发作,因为你们议论我不如我的仆人约伯说的是。」(伯42:7)。约伯的三位朋友不是没有经历,也不是没有爱心,而是太主观。

请注意,保罗不是说自己没有错,他是说「不觉得」(not aware of)自己有错。若他说「我没有错」,这可能会显得过于自信,也未必是事实。所以他就退一步说「不觉得自己有错」。这是一种谦卑不主观的态度。不但如此,他再加上一句「却也不能因此得以称义」,这就证明他是何等的认识自己。这是甚么意思呢?意思就是他纵使觉得自己没有错,但这个「觉得」也不能绝对作准。我们觉得自己对未必是真正的对,因为人总会有偏见及自以为是,所以我们也不能凭自己的判断称义。只有神最清楚明白事实的真相,我们常常都不够客观及准确,所以我们应该让神去判断人,不是我们随便判断人。

神的工人对偏差的道理,的确有责任竭力争辩,不能妥协。圣经中的真理并不是出于人主观的意见,而是出于神特殊的启示。正统教会这么多年来也归纳出在一套最正确的解经法,称为「文法-历史解经法」(Grammatical-historical exegesis),以至不同教会在最重要的教义都是非常一致。基要派及保守福音派对神的属性、基督神人二性、三位一体、因信称义,圣经无误等都有大致相同的立场。高举圣经的教会及信徒实在有责任为这些一致的信仰立场持守及奋战:「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的争辩。」(犹1:3)

看到有些信徒不断地对正统的基要教义提出质疑。他们企图用似是而非的诡辩术批判已被公认多时的信条。三位一体不是那个三位一体,基督神人二性不是那个神人二性,因信称义不是那个因信称义,福音不是那个福音。只有他们解释的那个才是正确的。当然,纯正教会公认的立场并不一定完全没有错漏,也不是绝对不可以修正。然而,那些少数人到今天才提出来的独特新见解,如何能客观被证明是出于神?真是自己说了算?他们是先知吗?他们是使徒吗?神在今天直接给他启示叫他纠正纯正教会多年来的信仰共识?事实是,就是当时的使徒,神也赐下客观凭据来证明他们使徒的身份:「我在你们中间,用百般的忍耐,借着神迹、奇事、异能,显出使徒的凭据来。」(林后12:12),他们呢?他们有甚么有力的凭据,证明他们的主张真的是从神而来?

然而,保罗在林前4章所提到他们所论断的事,并不是圣经的教义,而是有关日常生活及作工的事。对于圣经的真理,我们当然要忠心持守,不能妥协。但或对于一些处事及作工的做法,我们能否谦卑一点,细心反思自己的意见是否真的完美无瑕,必须采纳,别人的意见则是一无是处,不能容忍。主观的人不是没有热心或恩赐事奉神,而是不愿聆听及接纳别人的意见,以致无法与肢体配搭及同工,对建造神的家带来不少的困难。

我们感谢神,祂给我们的这本圣经不只有「神圣」一面,它也有「人性」的一面。圣经的确记载了神绝对的真理及明确的命令,这部分我们要完全地遵行。但圣经也会记载过一些人的决定及做法,似乎是没有绝对的标准,神也没有给予任何评价,但却值得我们深思细想。最明显一例是保罗与巴拿巴分开之事。

「住了些日子,弟兄们打发他们平平安安地回到差遣他们的人那里去。但保罗和巴拿巴仍住在安提阿,和许多别人一同教训人,传主的道。过了些日子,保罗对巴拿巴说:我们可以回到从前宣传主道的各城,看望弟兄们景况如何。巴拿巴有意要带称呼马可的约翰同去;但保罗因为马可从前在旁非利亚离开他们,不和他们同去做工,就以为不可带他去。于是二人起了争论,甚至彼此分开。巴拿巴带着马可,坐船往居比路去;保罗拣选了西拉,也出去,蒙弟兄们把他交于主的恩中。」(徒15:33-40)

到底是保罗对还是巴拿巴对?这个问题历世历代不知讨论过多少次,其实都没有真正的答案,因为圣经根本没有清楚说明。

支持保罗不带马可的理由如下:

1.     马可曾经离开过他们,所以觉得当时的他不适合承担那个事奉。

2.     马可可能灵命仍未成熟,需要时间成长及训练,不宜操之过急。

3.     保罗是使徒,有使徒权柄。巴拿巴不是使徒,应该学习尊重及顺服使徒的权柄。

4.     保罗从神所得的智慧及启示甚多,理应较明白神的旨意。

支持巴拿巴带马可的理由如下:

1.     巴拿巴是劝慰子,他用爱心接纳跌到的弟兄是很自然的事。

2.     巴拿巴以前也曾接纳刚悔改的保罗,他现在也同样接纳马可,此乃一视同仁的做法。

3.     教会需要更多像巴拿巴那样的工人,热心扶助软弱跌到的肢体,使他们能再站起来被神使用。

4.     马可后来真的从新起来,成为保罗日后忠心的同工(提后4:11),也成为神大用的仆人,写了马可福音。巴拿巴实在也有功劳。

若大家不存任何偏见,都会明白保罗及巴拿巴各有自己的道理。一般人确实很难判断保罗的决定对,还是巴拿巴的决定对。若你是较公义及严厉的人,你可能会支持保罗,因为事奉神不是儿嬉及随便的事,心志未准备好的人怎能应付猛烈的属灵争战?学习事奉不应该也要按部就班吗?若你是较仁慈及宽容的人,可能你会支持巴拿巴,因为作长辈的应当给软弱跌倒的肢体多点包容,继续给予他们学习作工的机会。

可能因为双方都有极合理的原因,圣经没有交待谁对谁错。我们也知道神同样赐福给他们的事奉。巴拿巴固然挽回及成就了马可,另一方面保罗也提携了西拉。神有绝对主权使「万事都互相效力」来成就祂的美意。然而,圣经中其中一件最令人心碎的事是:「于是二人起了争论,甚至彼此分开。」圣经也没有记载他们之后再有一同事奉的机会。

我想,若保罗或巴拿巴任何一方愿意退一步接纳对方的意见,不坚持己见,事情会有更好的发展?起码,整件事会不会有更美好的见证?当然,我们不是说工人不能分开作工。若神呼召祂的工人分散作工,这是神的主权,这是工作需要。但保罗和巴拿巴分开既不是神的吩咐,也不是工作的需要,只是大家想带的人不同而己!遗憾地,他们最终也不愿意放下自己的意思,以致两人起了极大的争论,最后分裂收场。这是神愿意见到的吗?

认识一些肢体,他们不是没有事奉心志及能力,而是不能谦卑自己,没有尽力与肢体配搭建造教会的心。有事奉经验的人都知道,个人事奉是较容易及自在的。你可按自己的喜好的时间及方式去做,不需要彼此迁就,也不会有任何肢体磨擦。我决定这样做就这样做,我决定那样做就那样做。何时开始我决定,何时停工也是我决定,不需要与别人商量,完全由自己作主。难怪这样多信徒选择不去教会,或只留在教会中作一个旁观者,不愿加入任何事奉岗位。这些人固然有许多不同的理由支持他们的做法,但我认为其中一个最大的原因就是:太主观。

我们都知道,主观的人非常难与别人同心配搭。不是他们的意见不好,而是他们意见「太好」,好到一个地步容不下其他「次好」的意见,也不愿与持其他意见的人合作。一旦他们的意见不被接纳就受伤,就退出。他们就像使徒行传15章里的保罗及巴拿巴,坚持自己的观点是对是最好的,却一点也不肯退让,甚至不惜与亲爱的同工争论,彼此决裂。这是神喜悦的决定吗?这是神吩咐祂儿女建立神家的方法吗?圣经不是教导「凡事谦虚、温柔、忍耐,用爱心互相宽容,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弗4:2-3)吗?

倪柝声在《主工人的性格》一书里,谈到「主观」时说:

一个人如果没有学习作一个不主观的人,而是自己在那里有自己的意见,有自己的道路,有自己的意思,有自己的道理,这样的人,神的工作一摆在他手里,教会马上分裂。教会的分门别类,都建造在人的主观上。许多人只能作个人的工作,不能作教会的工作。许多人只能知道个人的事奉,不能知道甚么叫作身体的事奉。许多人从来没有遇见过权柄,所以他也从来不能作权柄。许多人自从他作工起,到今天为止,从来没有服在另一个人的权柄底下过,自然而然,他不能被神设立作权柄来带领人。

主观带出来的问题确实是可大可小的。圣经有没有教导我们对付这个问题呢?有:「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其实人主观的源头就是骄傲。若我们能谦卑下来,承认自己只是卑微的仆人,不会比别人更好或更有智慧,再想想保罗的话:「我虽不觉得自己有错,却也不能因此得以称义」,这是否能帮助我们更容易接纳别人的意见、更能彼此同心的配搭事奉,更能显出教会合一的见证?我们愿意学习谦卑吗?

亲爱的弟兄姊妹,现在已末世中的末世了,主再来的日子已经日近,亦即是我们事奉主的时间也无多了。「趁着白日,我们必须做那差我来者的工;黑夜将到,就没有人能做工了。」(约9:4)。神的永远心意,就要在地上建立祂的教会,并借着教会彰显祂的荣耀:「又使众人都明白,这历代以来隐藏在创造万物之神里的奥秘是如何安排的,为要借着教会使天上执政的、掌权的,现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这是照神从万世以前,在我们主基督耶稣里所定的旨意。」(弗3:9-11)。教会是「历代以来隐藏在创造万物之神里的奥秘」,是「照神从万世以前,在我们主基督耶稣里所定的旨意」。教会在以往,现在,将来在神眼中都有独特的位置,这是圣经清楚写明的,不像有些人自作聪明地宣称神在现今世代已经放弃了教会,只要求信徒个别的事奉!

若你是一位真正得救的基督徒,你的责任不只是传福音及为主作见证,你也必须参与建立教会的工程:「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弗4:11-12)。不少信徒一心以为不作圣经禁止的事就没有犯罪了。岂不知你应该去做的事却不肯去做,这已经是罪了:「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看见越来越多信徒离开教会,或留在教会但不愿承担任何事奉,对建造教会这个最荣耀的使命漠不关心,甚至提出质疑,这是何等令主心痛的事。

若教会在真理上出现严重的偏差,尽了力也无法改变,你确应该离开,去找一个有真理立场,又能接纳你一同建造,让你发挥属灵恩赐的教会聚会及事奉。若只是教会某些安排或同工的观点与你的不同,你可不可为主的缘故容让一下?你当然可以谦卑温柔地提出你的意见,让负责的同工去考虑。若他们不接受,我们便学习交托神,让神去管理及带领好了,不必勉强。我再说,许多事情都没有绝对的对错,只是观点与角色的问题,就如当时保罗与巴拿巴的观点。不要随便定对方一定是错,自己就一定是对,破坏了彼此的尊重及同心。

弟兄姊妹,我们是否愿意谦卑自己,放下主观的心态,学习欣赏及接纳别人的意见,尽力与肢体们配搭,同心建造神的家,以致主的心得着最大的满足?

主啊,主啊!我在这里!求你,求你!听我细语;

我渴想那日快速临近,教会满欢欣迎你再临,

你引领众圣徒走过艰辛,我怎可不朝标竿前行!

伴我行完你的旨意,新妇妆成欢然见你。

回应吴献章老师《以巴冲突中的教会反思:夺回圣地?归回上帝!》一文

周子坚

最近阅读了吴献章老师《以巴冲突中的教会反思:夺回圣地?归回上帝!》一文,心里极不同意他有关圣经对以色列人应许的观点。他似乎是取了「取代神学」的立场,即是认为神在旧约对以色列的应许已经应验在新约教会身上了。神对亚伯拉罕、大卫的约已因为以色列国的反叛及不信而废除了。但这是以客观及严谨的解经原则得出来的结论吗?我认为绝对不是。现在让我们按吴老师的说话逐点反驳。

「诚然,上帝赐给列祖应许之地(创十五章),列祖也都埋葬在那地;约书亚同样凭着这应许,带领以色列人进迦南地。但圣经提醒以色列民,地土是神赐的,是属神的!当以色列悖逆神,践踏了上帝与他们所立的约,上帝就将这应许之地转给外邦(诗89:39-40)──就因他们踩到了申命记的神学地雷(申二十八、三十章),上帝让亚述灭了北国,兴起巴比伦夺去南国地土。地土并非永远属以色列!」

吴老师在这里犯了一个极其严重的解经错谬,就是不按字面解释明显的经文。圣经清楚记明:

「耶和华与亚伯拉罕立约说:「当那日,耶和华与亚伯兰立约,说:『我已赐给你的后裔,从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创15:18)神对亚伯拉罕说:「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创17:8)「凡你所看见的一切地,我都要赐给你和你的后裔,直到永远。」(创 13:15)

圣经已经三番四次表明,神给亚伯拉罕后裔—以色列人—土地的约是无条件及永远的约。吴老师及「取替神学」的提倡者单单用以色列人现在仍不信主就断言说神已经废弃了祂的约,这是何等短视的推断。现在大部份以色列人仍是不信,这是事实,但岂不知他们现在的硬心也是神计划的一部份,目的是使福音传到外邦,等他们信主的人数添满了,以色列人就会「全家得救」!「而且他们若不是长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为神能够把他们从新接上。你是从那天生的野橄榄上砍下来的,尚且逆着性得接在好橄榄上,何况这本树的枝子,要接在本树上呢!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知道这奥秘(恐怕你们自以为聪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几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经上所记:必有一位救主从锡安出来,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恶;又说:我除去他们罪的时候,这就是我与他们所立的约。就着福音说,他们为你们的缘故是仇敌;就着拣选说,他们为列祖的缘故是蒙爱的。因为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罗11:23-29)。

个人认为那些说神已经废弃了对以色列人立的约真是「自以为聪明」了。若说以色列人今天仍犯罪及不信,不配得神给他们土地的应许,那么我请反醒一下你们现在身处的国家又是何等「敬虔」及「圣洁」,然后给神一个原因不立即收回全地并审判普天下的万国万民。按神的标准,没有一个国配得神所给的「神圣土地权」,但是没有人说那些国家无权为自己的国土争取利益,偏偏以色列人无权得回及保护神给他们的土地,因为他们仍是「不信及犯罪」,这是何等的偏见!这样无视圣经中神给以色列人的应许及约(不单是旧约,新约保罗在罗马书也重申了),以为外邦人教会是高他们一等,不想到我们这些外邦人信徒本身也不是靠自己的行及自己的「信心」得救(得救的信心都是神所赐的),而是神在创世以前与基督所约的恩约,我们这些不配蒙恩的人有甚么资格判定神已经废弃了祂对以色列人所立的约?

著名的神学家贾斯勒(Norman L. Geisler)说:

圣经宣称「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罗11:29)。神的应许不是取决于我们的信心,而是取决于他的信实。因为「我们纵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后2:13)神的应许是永恒不变的。因为「当初神应许亚伯拉罕的时候,因为没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着起誓的,就指着自己起誓……神愿意为那承受应许的人格外显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为证。藉这两件不更改的事,神决不能说谎,好叫我们这逃往避难所、持定摆在我们前头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励。」(来6:13-18)。

但这个对亚伯拉罕的土地应许从未实现。然而,根据圣经的记载,在未来基督统治的一千年(启20:1-6),它仍会实现(太19:28;徒1:6-8;罗11)。即使在约书亚的日子之后(21:43),土地的应许仍是未来的(耶11:5;摩9:14-15)。这应许如果没有实质在国度上履行,例如千禧年国,神就会违背无条件的约,这是不可能的(来6:17-18)!(https://normangeisler.com/the-importance-of-premillennialism/)

「以色列亡国之前,上帝应许他们可以归回那地(耶二十五、二十九章)。果然,波斯帝国灭了巴比伦帝国之后,古列王下诏让以色列人归回应许之地(赛44:28)。但是三批归回者,并非回去夺回圣地:所罗巴伯在哈该和撒迦利亚两位先知鼓励下,回去重修圣殿;以斯拉回去建造圣民;尼希米归回重建圣城!归回者的终极目标并不在于夺回圣地!」

不明白吴老师以上这番话想表达的意思。那三批归回者当然不是「夺回」圣地,因为他们根本没有能力这样做。以色列人亡国后归回圣地,圣经已经清楚指出是神的作为,是神激动当时的掌权者容让以色列人归回,这正正就因为神没有忘记祂对他们列祖土地的约!况且,若不得回以色列地,他们该在那里重建城墙及圣殿?所以无论是「得回」或「夺回」圣地,这都是神容许的。这不是甚么「归回者的终极目标」(人的目标不算甚么),而是以色列人得回圣地是神计划的一部分,是神的心意,不然灭亡了二千多年的以色列国绝不可能在1948年复国!

「其实,以赛亚书早已教导归回者(尤其是赛四十~五十五章),不要仅因古列下诏得以归回圣地,却忽略了归回圣地的终极目标:透过受苦仆人(新约的耶稣),归回上帝!

吴老师将两件没有矛盾的事看作是彼此冲突似的。以色列人归回圣地固然不是终极目标,信主归向神才是终极目标,但未信的以色列人复国得回故土有错吗?神不可以先容让他们返回圣地,然后再透过一些事使他们信主不可以吗?神不可以一步一步完全祂的计划吗?我们岂可因为圣经预言不是一拼发生就断言以色列复国不是神的计划,不是应验圣经预言?事实是,就是圣经最后一卷书,都有提及有大批以色列人会在末世为神作工(启7:4-8)。我们不能以现今以色列人的情况而去强解或否定圣经的预言,因为圣经中末世的预言大部份在将来主再来之前不久才发生。

「然而,从归回后的历史来看,以色列人一直看重「地上国」,没有学会列祖「等候天上更美的家乡」的「天上国」眼光(来11:1016),屡屡试着夺回那地(背后就是福音书所叙述的政治弥赛亚思维,约6:15),包括主前第二世纪的马加比革命,主后70年被提多将军毁了圣殿的暴动,和主后132年所谓的巴柯巴(Bar Kokhba)暴动……从此犹太人被迫散居世界各地,直到1948年为止!」

吴老师把「地上国」及「天上国」两者对立起来,其他两者并不是相敌的。当然,圣经多次提及这个世界会过去,并吩咐信徒仰望将来的天国降临,但圣经也告诉我们,当主第二次再来,也是在地上作王的:「第七位天使吹号,天上就有大声音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他要作王,直到永永远远。」(启11:15)。神把「地上的国」及「天上的国」比较,目的只是要我们不要贪爱现今的世界而忽略将来属天的国度,并不是要我们取消我们在地上作为国民的一切责任及义务。难道我们基督徒应该主张我国土地可以任凭其他国家侵占及夺取,因为神着重的是「天上的家乡」,地上的国土无关重要?我发现许多接受「取代神学」的人(包括许多无千禧年派及后千禧年派论者)都持双重标准,一方面极力提倡「文化使命」及「社会公义」,指现在已经是千禧年国,神已经借着圣灵在教会作王掌权,撒但已被捆绑,教会有责任积极参与政制,改变社会,使全世界都基督教化等,相当属地。然而,当一提及以色列,他们就说神不是看重「地上国」,以色列人只看重「地上国」而没有「天上国」的眼光,所以让他们拥有自己的土地也是无益。试试以这个标准套用在任何一个地上的国家,看看有哪一个国家会接受。

「其实,爱因斯坦曾写信给以色列第一任总统哈依姆·威兹曼(Chaim Azriel Weizmann):我最大的悲伤是看到犹太复国主义者对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所做的事和纳粹对犹太人所做的事一样……如果我们无法找到与阿拉伯人正当合作、真诚对话的途径,那么我们就没有从过去两千年的痛苦中学到任何东西,而我们所经历的一切痛苦也是咎由自取。』

这话,正是面临四周被穆斯林包围,容易陷入为求生存(值得同理、同情),遂全然采行以恶制恶』报复神学的犹太领导们(我们可以不同意),最该反思之处!」

吴老师知道现在有多少阿拉伯人住在以色列境内吗?二百一十万,占以色列总人口21%。他们都有以色列公民权及投票权。事实是,他们是中东唯一有民主、最有人权的国家。以色列独立宣言指出「我们向所有邻国及其人民伸出和平之手……并呼吁他们与定居在自己土地上的主权犹太人民建立合作与互助的纽带……将我们的信任寄托于全能的神……」。当以色列人夺回耶路撒冷时,他们恳求居住在当地的阿拉伯人留下,一同建设国家,可是中东各国命令所有阿拉伯人立即撤离,因为他们要攻打以国,企图将它再次覆灭。当战事失败后,中东各国又不收留这些难民,反而逼他们返回以色列。相反,犹太人在中东各国只能作二等公民,中东国家对以色列的难民如贱民。沙乌地阿拉伯不容许一个犹太人进境,中东的地图根本没有以色列国这个名字,因为他们到如今都不承认以色列国的存在,看他们消灭以色列的心是何等坚定!

我个人相信,在以色列人的民族性里,没有明显仇恨及报仇的特质,从他们历世历代以来受世国各国的苦待杀害,甚至在二次大战被德国希特勒杀了600万人的历史看,他们有表示过要报仇或索偿吗?一点也没有。他们只是逆来顺受。他们只想生存,只想拥有自己的国土。然而,包围他们的伊斯兰国家呢?护教家Dave Hunt在一篇文章说:

伊斯兰教的基础是穆罕默德的宣言:「真主命令我与所有人作战,直到所有人承认真主是真神,穆罕默德是他的先知。」整个世界被伊斯兰教分为Dar al-Islam(和平之家)和Dar al-Harb(战争之家)。伊斯兰对Dar al-Harb 的圣战永无休止。在伊斯兰使整个世界臣服于真主之前,永远不会有「和平」。主张为伊斯兰教占领世界而战的经文(有100多处)包括以下经文:2:190-193, 210, 2244:74-76, 89, 1015:36, 548:12, 17, 59-60, 659:5, 14, 29, 41, 12347:4 等。

根据布哈圣训实录(Sahih Al-Bukhari Hadith)的记载,穆罕默德还宣称:「末日不会到来,直到穆斯林对抗犹太人,穆斯林消灭他们。在那日,真主将赐予岩石和树木声音,它们将喊道:『穆斯林,有一个犹太人躲在我身后。快来杀了他!』」这不是穆罕默德的晦涩教诲,而是伊斯兰教的根本基础,从穆斯林幼年开始,几个世纪以来一直被传授给他们。

今天,叙利亚的教科书引导学生得出「不可避免的结论……必须消灭所有犹太人」。消灭犹太人的呼声仍然响彻穆斯林世界。

穆斯林国家教育部正式发行的出版物也突出了这一主题。例如,在约旦,高中一年级使用的一本书宣称:「以色列生来就是要死的。去证明这一点。」大马士革初中二年级的一本书宣称:「犹太人是卑鄙、贪婪的人类公敌。」在叙利亚,一本五年级的书夸耀道:「我们将把所有犹太人驱逐出所有阿拉伯国家。」在埃及,初中一年级的教科书敦促学生:「阿拉伯人不会停止消灭以色列的行动。」九年级的教科书宣称「如果阿拉伯人坚持他们的仇恨,以色列将无法生存……即使全人类和地狱里的魔鬼合谋帮助她,她也不会存在。」(https://www.ldolphin.org/huntislam.html)

请问在以色列学校里有没有教导他们的孩童要仇恨或杀害阿拉伯人及伊斯兰教徒,要以恶报恶?到底谁恨谁?人是看外表,神却是看内心。主耶稣说恨人就是杀人了(太5:22)。

「当然,住在圣地的历代居民(包括以色列和巴勒斯坦)都值得同情,也都需要悔改、接受上帝在基督里的救恩。但若以色列复国后,当地的任何居民(尤其是以色列民)一直秉持着「这地是上帝赐给我们列祖的地」,以巴冲突必然延续过去的战争(包括六日战争、赎罪日战争),你来我往,彼此拼命想要拔掉对方的眼睛和牙齿……直到西方国家不再扮演任何一方的挡箭牌(九一一是分水岭)!最后,一意孤行的以色列,只好孤伶伶地面对阿拉伯国家包围,成为世界公敌,或许那时他们才知道仰望他们所扎的耶稣(亚12:10)!」

当然,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都需要悔改,接受基督里的救恩,这是唯一解决问题的方法。但若吴老师其他国家仇恨甚至最后联手攻击以色列归咎于以色列人要得回自己的土地及保护国民的安全,这就大不明白启示录的预言了。启示录12章说以色列在末世会被列国围攻,不是因为以色列人要保卫神赐给他们列祖的土地而损害了别国的利益,而是那龙(又名古蛇,魔鬼,撒但)要迷惑不信的列国去消灭神的选民!旧约预言「耶和华的日子」说:「到那日,我使犹大和耶路撒冷被掳之人归回的时候,我要聚集万民,带他们下到约沙法谷,在那里施行审判;因为他们将我的百姓,就是我的产业以色列,分散在列国中,又分取我的地土,且为我的百姓拈阄,将童子换妓女,卖童女买酒喝。」(珥3:1-3);「耶和华的日子临近,你的财物必被抢掠,在你中间分散。因为我必聚集万国与耶路撒冷争战,城必被攻取,房屋被抢夺,妇女被玷污,城中的民一半被掳去;剩下的民仍在城中,不致剪除。那时,耶和华必出去与那些国争战,好像从前争战一样。那日,他的脚必站在耶路撒冷前面朝东的橄榄山上。这山必从中间分裂,自东至西成为极大的谷。山的一半向北挪移,一半向南挪移。你们要从我山的谷中逃跑,因为山谷必延到亚萨。你们逃跑,必如犹大王乌西雅年间的人逃避大地震一样。耶和华─我的神必降临,有一切圣者同来。」(撒14:1-5)。神清楚明说祂会审判那些将「我的产业以色列分散在列国中,又分取我的地土」的列国,不是吴老师所说被欺负的列国要报复夺取他们地土的以色列人,两者意思相差何等的远!

虽然圣经的预言是必定应验,必然发生,以色列人也着实有罪,但请问我们有需要帮助撒但耸动不信的人对以色列人更加仇视吗?

「在这末世,上帝在先知预言的不归路上,基督徒容易迷惘于以色列是上帝的选民,而忽略了从旧约的以利亚、以赛亚和被掳归回文献起,上帝的盼望已经从「选民」转向「余民」了,就如施洗约翰所指责的(太3:1-12),以及保罗所说:「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罗9:6-7)」

我不知道吴老师所说以色列人不再是「选民」而是「余民」的观念是从何而来。是「余民」就不能同时是「选民」吗?圣经清楚表明,以色列整个民族都是神的选民:「你们要归我为圣,因为我─耶和华是圣的,并叫你们与万民有分别,使你们作我的民。」(利20:26)。然而,不是所有旧约中以色列都是得救的,因为明显大部份人都不听从神命令的人。但这事实并没有改变神拣选他们的心意:「就着福音说,他们为你们的缘故是仇敌;就着拣选说,他们为列祖的缘故是蒙爱的。因为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罗11:28-29)。再说,不是每一个以色列人都是得救,都是真以色列人,但你也不能随便改变神的说话,说现今的以色列不再是神的选民。按肉体说,他们一直是神的选民。我们并不是「迷惘于以色列是上帝的选民」,我们只要尊重神的说话。我们清楚知道他们并没有悔改归主,所以在属灵上还未成为真以色列人,所以我们需要向他们传福音。我们只要认为神对他们的约是永不改变,神在末世必将他们带神应许给他们祖宗的地,也会有一日使他们「全家得救」 (罗11:26) 。

「过去教会太关注「大教会」(为此还曾有「只要支持以色列,教会就成长」的懒人包想法),现在正确地以「大使命」为终极目标。然而,往普世宣教的路上,教会不该陷入「基督教民族主义者」的相对主义思维,以为「以色列所做一切我照单全收」,这和耶稣升天前门徒所问「主啊,你复兴以色列国就在这时候吗?」(徒1:6),也和约拿因民族主义捆绑遂拒绝传道外邦的思维相仿!结果会将「去使万民作主门徒」矮化、扁化为「去使一民(以色列人或巴勒斯坦人)作主门徒」!

我不知道有甚么「大教会」(差会不算)只向以色列人传福音而不向其他民族传。我们当然是向所有人传。我们支持以色列人得回及保护自己的国土,不是因为要得神的祝福,而是我们属神的人要体贴神的心意及明白神的计划。按照圣经所说,以色列人仍然是神的选民,神没有废弃与他们所立的约,包括祂应许给他们以色列地的永约。以色列人在启示录里还有很显著的地位及角色,并不是被教会取代了。基督徒要求他们先信主,然后才有权利谈论土地拥有权及保卫自己的国土,是完全不合理的。

「外邦教会若觉得对犹太同胞有亏欠,还债的方式并非参与这夺回圣地的争战,而是为以巴双方祷告,且尽力传福音给双方,让双方归回上帝,正如蒙恩后的犹太人保罗,传福音给外邦人一样(罗1:14-15)!」

其实一般基督徒也不会有实际的行动「参与这夺回圣地的争战」。我们争战的兵器,从来不是属血气的,而是属灵的(林后10:4)。祷告是对的,我们的确要为以色列人及巴勒斯坦人祷告。他们最大的罪就是不信。我们要为他们的灵魂得救而祷告,也尽力支持向他们宣教的差会。但我们也必须高举真理,不能因人的想法及情感影响我们对圣经、对神的应许、对神的信实有任何怀疑,使神的旨意暗昧不明。

「那使太阳白日发光,使星月有定例,黑夜发亮,又搅动大海,使海中波浪匉訇的,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祂如此说:『这些定例若能在我面前废掉,以色列的后裔也就在我面前断绝,永远不再成国。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和华如此说:『若能量度上天,寻察下地的根基,我就因以色列后裔一切所行的弃绝他们。』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和华说:『日子将到,这城必为耶和华建造…都要归耶和华为圣,不再拔出,不再倾覆,直到永远。』」(耶31:35-40)

甚么是新正统派?

周子坚译

新正统派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开始的宗教运动,是对自由新教失败思想的反动。它主要是由瑞士神学家Karl Barth和Emil Brunner发展出来的。其他人称之为「新正统」,因为他们认为这是旧改革宗神学的复兴。新正统与 「旧 」正统的不同之处在于其对神的话语与罪的看法。

正统的观点认为圣经是神所启示的话语,是神所默示的。所谓的默示,是指圣灵完全控制圣经作者,默写出神要他所说的一切话,或透过人的手笔写出神的话来。这种默示的教义得出合乎逻辑的结论,就是原始手稿没有错误或矛盾。圣经是神完整而充分的启示。支持这个观点的两段经文是提摩太后书3:16-17 和彼得后书1:20-21。

新正统神学将神的话语定义为耶稣(约翰福音1:1),幷说圣经只是人对话语行为的诠释。因此,圣经幷非由神所启示,而且,由于是人类的文件,其中的各个部分也不一定字面上是真实的。神透过「救赎历史」说话,现在当人们「遇见」耶稣时祂也说话,但圣经本身不是客观的真理。

新正统教义认为圣经是启示的媒介,而正统教义则相信圣经就是启示。这表示,对新正统神学家而言,启示取决于每个人的经验(或个人诠释)。只有当神使用圣经的字句将人指向基督时,圣经才 「成为 」神的话语。圣经的细节不如与耶稣有改变生命的相遇来得重要。因此,真理成为一种神秘的经验,而不是在圣经中有明确的说明。

新正统神学对罪的看法是,罪是拒绝我们善待同胞的责任。罪的结果是非人性化,伴随而来的是不友善、不宽恕、孤独和无数的社会弊病。救恩是临到那些主观上与基督相遇的人,不需要接受一套真理。新正统派强调社会工作和我们爱他人的道德责任。

新正统教义影响了美国长老教会、路德教会及其他教派中不太保守的分支。尽管新正统教义的原意是为自由主义提供更符合圣经的选择,这是值得赞扬的,但它也带有一些固有的危险。任何时候,只要真理是根据与我的经验相关的事物来决定,就存在相对主义的可能性。任何把圣经看成是完全人为的文件、包含错误的教义,都会侵蚀圣经基督教的根基。

如果我们不相信圣经所记载的一些事实,我们就不可能真正与耶稣有改变生命的「相遇」。「信心是从听见信息来的,而听见信息是借着基督的话」(罗马书10:17)。我们信心的内容就是基督的死与复活(哥林多前书15:3-4)。

在路加福音24章中,门徒与耶稣有「相遇」。然而,门徒起初误解了这件事:「他们却惊慌害怕,以为所看见的是魂。」(37 节)。直到耶稣告诉他们真相(祂是肉身复活了),他们才明白事情的真相。换句话说,我们需要与耶稣相遇,但我们也需要用神的话语的真理来诠释这相遇。否则,经验会让我们误入歧途。

犹大书1:3告诉我们「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的争辩」。这信仰是透过圣经,也就是神写下来的话语托付给我们的。我们绝对不能妥协神在祂的话语中完整无误地说出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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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马田论婴儿洗礼

钟马田

周子坚译

让我们来看看圣经中关于洗礼的教义。也许我根本没有必要提及这是一个一直存在巨大争议的问题。也许许多人对其他一些引起争议的原因还比较无知,但我确信,每一个虔诚的基督徒都曾在某个时期参与过关于洗礼问题的讨论。同样圣洁、同样属灵、同样博学的人都会持有不同的观点。因此,我们有必要再次指出,我们不仅要谨慎地对待这个问题,更重要的是,我们要以基督徒的方式,本着我们所宣称接受的、我们所顺服的圣灵来对待这个问题。在考虑这样一个问题时,避免简单的标签、轻率的概括和教条式的表态是最重要的。在我们继续讨论之前,这个问题是无法最终决定的,它不属于那些你可以给出绝对和明确无误的证明的问题,这难道不是再明显不过了吗?如果可以,就不会有这些争论,也不会有教派之分。

我想以伟大的改革宗神学家卡尔巴特教授为例(尽管我引用他的例子并不意味着我同意他的基本立场)。

巴特是以典型的长老会方式长大的,但他对洗礼的看法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从小相信婴儿洗礼,现在却写了一本书,说他不再相信婴儿洗礼,而是相信成人洗礼。因此,我们不应该过于教条化,给人一种只有一种观点的印象。

正如我们在上一讲中所看到的,洗礼并不是我们得救的必要条件。任何圣礼都不是得救的必要条件:如果你说它是,那你就是在向罗马天主教看齐。新教徒总是说,虽然洗礼和主的晚餐是主的命令,因此我们应该实践它们,但它们并不是必要的。它们不会增加恩典;它们只是指向恩典,并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将恩典带给我们。因此,我们必须以这种谨慎的态度和基督徒的精神来对待这个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主要有三种立场:婴儿洗礼派、浸信会、救世军以及贵格会。在早期教会中,直到公元 175 年才明确提到婴儿洗礼。然而,这种沉默并不能证明在此之前没有实行过婴儿洗礼。一个重要的证据来自特土良,他是二世纪末早期教会的一位伟人。

他是二世纪末早期教会中的一位伟人。特土良改变了他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成为了婴儿洗礼的反对者。所以说,在特土良的时代,婴儿洗礼是由使徒们教导和实行的这一点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如果婴儿洗礼是由使徒们教导和实行的,像特土良这样的人就不会像他那样反对婴儿洗礼。

另一个非常有趣的证据是,伟大的圣奥古斯丁的母亲是一名基督徒,但他在婴儿时期没有接受过洗礼。同样,你也不能过分看重这个论据,但它的重要性在于,它表明婴儿洗礼并不是普遍的做法。

几个世纪以来,我们发现,一般来说,直到新教改革之前,只有婴儿洗礼。主要的新教改革者延续了这一做法,但在十六世纪末,出现了一个新的团体,他们被称为再洗礼派,因为他们相信,当一个人长大到可以做出个人声明时,可以在宣告信仰时重新洗礼(前缀ana的意思是 「再次」)。

简短的历史回顾引出了下一个问题: 圣经中教导的洗礼的意义是甚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使用的短语是「受洗」。例如,马太福音28:19中有一条著名的命令:「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哥林多前书1章13 节中,保罗以一种非常有趣的方式找到了完全相同的措辞,他说:「基督是分开的吗?保罗为你们钉了十字架吗?你们是奉保罗的名受了洗吗?」

罗马书6:3-6也有这样的说法,保罗说:「岂不知我们许多受洗归入耶稣基督的人,是受洗归入祂的死吗?」我们在哥林多前书12:13 中读到:「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在加拉太书 3:27 和歌罗西书 2:12 也是如此。

那么,我们从中学到了甚么呢?当然,关于洗礼的第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它意味着联合,意味着被置于某种事物之中:我们受洗归入圣灵,受洗归入基督,受洗归入身体,受洗归入摩西。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我们应该牢记,洗礼的主要含义不是洁净,而是这种结合,是我们与某种环境的认同,是我们被置于某种氛围之中。当然,马太福音28:19的引文告诉我们,我们受洗是为了归入神圣的三位一体,归入圣父、圣子和圣灵。

因此,洗礼的主要含义是结合,但这不是唯一的含义。它还有洁净和净化的次要含义。在洗礼中,我们洗净了罪孽,正如彼得在五旬节那天回答那些喊着「弟兄们,我们当怎样行?」的人时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使徒行传 2:37-38)。我们在使徒行传 22:16 中也发现了这一含义,亚拿尼亚对保罗说:「起来,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彼得前书 3:21 中,彼得在谈到挪亚方舟中的人们时说,「这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借着耶稣基督复活也拯救你们;这洗礼本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

换句话说,洗礼是一种保证,保证我们脱离了罪的罪责,也脱离了罪的污染。关于这一点有很多说法。哥林多前书 6:11 告诉我们,哥林多教会的一些成员犯了某些可怕的罪,但保罗说:「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毫无疑问,「洗净」部分指的是洗礼。同样,在提多书3:5中,保罗说到「重生的洗」,无疑也是指洗礼。因此,洗礼的意义在于,它使我们进入这种联合的地位,但为了使我们能够进入这种地位,我们需要从罪的罪咎和污染中得到洁净和净化。

那么,如果这就是洗礼的意义,洗礼的目的又是甚么呢?在这里,我们必须从否定的角度开始。洗礼的功能和目的不是为了洗净我们的原罪。这是罗马天主教会的教导,不仅是罗马天主教会,路德教会也是如此,事实上,圣公会的某些部分也明确教导说,洗礼的目的是洗净我们的原罪,使我们重生。因此,他们讲洗礼重生。人们往往没有意识到这是路德教会的教义,而且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圣公会的官方教义,尽管该教会中有许多人否认这一说法。但我们说,洗礼的目的不是为了拯救我们,洗净我们的原罪,也不是为了使我们重生。

那么,洗礼的作用是甚么呢?正如我在上一讲中指出的,洗礼是一个标志和印记。首先,它是我们罪得赦免和称义的标志和印记。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洗礼是对我说话的东西。

就像手指上的订婚戒指会说话一样,洗礼也会对受洗的人说话,向他们保证他们的罪得到赦免,他们称义了。他们不是因为受洗才称义,而是因为称义才受洗。洗礼不是他们罪得赦免和称义的手段,而是罪得赦免和称义的保证。

但不仅如此,洗礼是重生的标志和印记,是我们与基督联合和接受圣灵的标志和印记。现在,我再说一遍,这是一个记号和印记。我并不是因为受洗才重生的;我只是因为重生了才有权受洗。洗礼告诉我,我已经重生;它向我证明,我已经重生,我已经与基督联合,圣灵居住在我里面。

圣灵住在我里面。这是对我的印证。这是神给我的保证。正如祂赐予彩虹,正如祂赐予被拣选的民族割礼,祂在洗礼中也给了我们重生的标志和印记。

第三,也是最后一点,洗礼是加入教会的标记,而教会就是祂的身体。它是与世界的分离,也是以一种外在的方式正式进入基督可见的身体。我们已经在不可见的身体中,但在这里我们进入了可见的身体,而洗礼就是一个标志或徽章。

那么,请允许我再次总结并强调这一点。洗礼的主要目的和功能是作为信徒的印记。它主要不是我们做的事,而是别人对我们做的事。我们是被动的接受者。我们的见证和宣告都与之相随,是它的附属品。我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因为我想你们也会同意,很多时候,这一点是反过来的,强调的是我们的行动、我们的见证、我们的宣告。但这是第二位的。洗礼的主要意义和首要意义在于,它是神选择对我们做的事情。这是神给我们的重生印记,当我们受洗时,祂在对我们说话,告诉我们已经重生了。当然,当我们受洗时,我们也顺便见证了我们相信真理的事实。因此,其次,洗礼也是一种见证和宣告。

但我们必须再次指出,正如我们在讨论一般圣礼时所做的那样,洗礼并没有给予我们任何话语本身无法给予我们的祝福。它不会增加恩典;它不会对我们做任何其他方式做不到的事情。因此,我们并没有说洗礼是必不可少的,尽管我们确实说洗礼具有最大的价值。无论如何,洗礼是必须的,因为这是我们的主所吩咐的,如果我们不接受洗礼,我们就失去了神对我们应许的这一特殊印记。因此,洗礼的主要目的是向我们保证,让我们安心,加强和提高我们的信仰。因此,我再说一遍,如果人们只是把洗礼说成是作见证的场合和传福音的媒介,而不强调洗礼首先是神以祂无限的恩典和仁慈俯伏在我们面前,做一些客观的、可以看到的事情,从而把宽恕、重生和圣灵内住的应许印在我们身上,那就大错特错了。

现在,我们要讨论一个更具争议性的问题:谁应该接受洗礼?当然,在这里有一个很大的分歧,有人说婴儿应该受洗,有人说只有有意识的信徒才应该受洗。这是争论的核心和关键所在。让我们先看看支持婴儿洗礼的论点。

首先,人们指出了那些被带到主面前祈求祝福的小孩子的事件。路加告诉我们,他们实际上是婴儿。我们的主抱起他们,为他们祝福,并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神国的正是这样的人。」(路加福音 18:16)。当然,回答是在这一点上根本没有提到洗礼。说我们的主祝福儿童是一回事,但说祂因此教导儿童应该受洗确实是截然不同的。

第二个论据是基于使徒行传 2:39,我已经提到过这节经文。当彼得在五旬节布道时,人们喊着说:「弟兄们,我们当怎样行?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 」在这段经文中,这些人被告知,洗礼不仅适用于他们自己,也适用于他们的儿女。但每当我在任何一本书中读到这个论点时,我都会注意到,这节经文的其余部分总是被遗漏了:「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神所召来的。」显然,彼得所说的 「儿女」并不是指肉身的后裔,也不是指那些聆听者的儿女,而是说:「这应许不仅是给你们现在就在这里的人的,也是给下一代、又下一代,而且会一直延续下去。它不仅是给犹太人的,也是给远方的人的—外邦人,那些在以色列国度之外的人。事实上,它是为「主—我们神所召来的人」而设的。

第三个论点源于使徒行传 16:15 和 33。我们得知,当吕底亚信主后,「他和他一家既领了洗。」路加也写道,腓立比狱卒也受了洗—「他和属乎他的人立时都受了洗。」有人认为,这肯定意味着这两户人家的孩子甚至婴儿也受洗了。当然,答案是我们没有听说这两户人家有孩子。也许有,但我不知道,其他人也不知道。一个家庭可以由成年的孩子组成,事实上,这甚至不是必须的。这个家庭很可能由仆人组成。

有明确的迹象表明,无论如何,在狱卒的情况下,他们一定是成年人,因为我们被告知,道不仅传给了狱卒,也传给了他的家人。我们读到:「他们(保罗和西拉)就把主的道讲给他和他全家的人听。」这户人家的人似乎都能倾听并接受真理。因此,婴儿洗礼也没有明确的理由。

下一个证据出现在哥林多前书1:16,保罗说:「我我也给司提反家施过洗,此外给别人施洗没有,我却记不清。」再一次,保罗的论点是这户人家肯定有孩子。但如果我们翻到哥林多前书16:15,我们会读到这样一段话:「弟兄们,你们晓得司提反一家,是亚该亚初结的果子,并且他们专以服事圣徒为念。」这无疑是在暗示,司提反家并不包括孩子,而是包括那些已经相信了真理,现在正在帮助和服事圣徒的成年人。

最后一个论据是哥林多前书 7:14,其中告诉我们,信主父母的儿女因父母成圣。在这里,我们的回答是,这并不一定意味着孩子们要接受洗礼。这只是说,他们可以参加教会仪式,并享有属教会的某些共同特权。事实上,在我看来,在这一点上似乎有一个结论性的答案,因为我们被告知,不信的丈夫因他的妻子而成圣,不信的妻子因她信的丈夫而成圣。关于不信的丈夫或妻子的说法与关于孩子的说法是一样的。因此,这节经文显然与洗礼无关。

因此,我们可以总结说,在新约中,没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孩子们曾经接受过洗礼。我无法证明他们没有接受过洗礼,但我可以肯定的是,没有证据表明他们接受过洗礼;这是不确定的。这些说法让你无法做出教条式的判断。

支持婴儿洗礼的第二个论据是基于割礼的类比。我们被告知,新约中的洗礼与旧约中的割礼相对应,只要犹太人生了儿子,几乎立刻就要行割礼。因此,使徒保罗说他自己 「第八天受了割礼」(腓 3:5)。其论据是,以色列人父母所生的所有儿子都被正式引入以色列,并通过割礼得到了这一标记。因此,有人说,当我们进入基督教时代时,新约中的类似规定也应该同样适用于年幼的孩子。

毫无疑问,在许多方面,这是一个非常有力的论据。但我在我看来,它忽略了一个基本点,即进入神国的方式。进入以色列国的方式是血统,而且仅仅是血统。旧约与新约的巨大反差在于肉体与灵性的不同,而新约教导我们,进入神国的方式不是肉体的出生,而是灵性的重生。我们必须先从圣灵而生,然后才能进入神的国度。因此,在我看来,这个论点在这一点上是站不住脚的。

还有人主张婴儿洗礼,理由是在旧约中,神与祂的子民立约,男婴受割礼是立约的标记。在新约中,神开创了新的盟约,因此,处于新盟约关系中的人的孩子应该接受洗礼。但这一论点是以使徒行传 2:39 为依据的,我已经向你们指出,如果说这节经文指的是肉身的孩子,那就是曲解了它的含义。因此,这又是一个没有结论的论点,实际上是一个谬论。

不过,现在让我从另一个角度说几句。有些人似乎认为他们可以很简单地解决这个问题。他们说婴儿洗礼一定是错的,因为洗礼是重生的印记和标志,而我们还不知道孩子是否会重生。但这肯定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论点,因为你能确定成人是重生的吗?有人肯定会说他相信主耶稣基督,但这能证明他已经重生了吗?如果你说你确定他是重生的,因为他说了他信,那么当他像许多人一样完全否认信仰时,你又该怎么说呢?不,我们不能确定任何人都是重生的。我们不能决定谁重生了,谁没有。我们有推定的证据,但不能超出这个范围。因此,这种说法不能作为成人洗礼的依据。

同样,人们经常这样说 看看成千上万在婴孩时接受洗礼的孩子。他们被基督教会接纳了,但后来他们又退教了,这证明他们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基督徒。答案当然还是一样的。遗憾的是,这种情况在那些成年后因承认信仰而受洗的人身上发生过成千上万次。我们在处理这些争论时必须非常小心,因为双方都可能提出同样的观点。我们不能把我们的论点建立在观察的基础上,而是要像我们一直试图做的那样,建立在圣经的基础上。

那么,我们现在该得出甚么结论呢?当然,最关键的问题是:洗礼的目的是甚么?洗礼的目的是甚么?它意味着甚么?它的目的是甚么?我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如果洗礼的伟大之处在于它是神对我所知道的已经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的一种印记,那么,它肯定是为成年信徒而设的。它不可能是对一个不懂事的婴儿的印记,这是不可能的。如果洗礼仅仅是一个标记,那么我认为给婴儿洗礼是很有道理的。

但是,每个人都同意,即使是那些主张婴儿洗礼的人也同意,比标志更重要的是印记。因此,洗礼当然只适用于明白及意识到正在发生甚么的人。在我看来,埃提阿伯太监和使徒保罗本人似乎都或多或少地私下接受过洗礼,而洗礼最重要的是印记。就我个人而言,最后一个论点是决定性的。

节录及翻译自 “Baptism”by Martyn Lloyd Jones

http://storage.cloversites.com/bethanybaptistchurch3/documents/Lloyd-Jones%20-%20The%20Church%20and%20the%20Last%20Things%20-%20web.pdf

婴儿洗礼

陈建城

圣经没有任何有关婴儿洗礼的教导或例子。不但如此,婴儿洗礼与圣经的教训相抵触。

实行婴儿洗礼者相信一个婴儿经过一些仪式受洗之后,就成为「基督身体的一个肢体,神的儿子,神国的继承人」。其中也有一些虽实行婴儿洗礼,却不相信这洗礼有得救重生的功效。

宗教改革者马丁路德曾说:「我们无法证明基督或初期教会设立婴儿洗礼。」但可惜得很,到了主后1527年他却把婴儿洗礼列入他的教义里。实行婴儿洗礼的加尔文也曾说:「福音派从无表示为婴儿受洗。」以拉慕斯(Eramus)也说:「使徒们的写作从未表示他们为婴儿施洗。」

既然如此,为何这些很有名望和智慧的圣经学者和教会领袖,竟然赞同接受?这的确是不可思议的事。

婴儿洗礼的起源

从初期教父的著作,我们可以推测婴儿洗礼的起源和发展大概如下。

根据一般圣经学者的考查,教会初期150年里没有任何婴儿洗礼的记载,在早期教父诸如 Clement, Polycarp, Barnabas, Ignatius, Mermes and Papias的著作里也找不到婴儿洗礼的记述。

在第二世纪教父诸如 Quadratus, Aristidex, Justin Martyr, Tatian, Theophilus, Clement of Alexandria and Ireneaeus的著作里,同样没有提到婴儿洗礼的事。但是在这时期里,有好些邪教兴起,他们都有神秘的宗教仪式和习俗。不久,这些仪式和习俗开始渗透教会,有一些教父受他们的影响,也开始教导水洗含有一种神秘和魔术性的功效,能使一个人的罪得洁净并领受圣灵。就在主后140年,有一位名叫赫米斯 (Hermes)的教父说:「我们下到水里领受罪的赦免。」另一位教父巴拿巴(不是保罗的同工)说:「我们进入水里时满身罪污,从水里上来时却是丰满,并且有敬畏神的心和盼望主的灵。」虽然如此,婴儿洗礼的仪式似仍未开始。

有些人在利安(Lyons)主教伊任纽斯(Ireneaeus, AD178)的写作里找到初次提到有关为婴儿洗礼的思想(pedobaptism或 child baptism)。他的写作显示他相信水洗含有某些神秘或魔术性的功效,能将一些属灵的好处带给受洗者。

在主后179年,另一位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写了一篇著作反对婴儿洗礼的习俗,但是婴儿洗礼仍逐渐的被一般人接纳。他们认为一个受洗者没有活出受洗的见证事小,但让一个没有受洗的婴儿死去而受永恒的咒诅事大,这种惨痛和恐怖的悲剧必须尽所能的加以防止。因此,婴儿洗礼的仪式很快的就被广泛的采用了。

起初有好些人反对婴儿洗礼,但这些反对逐渐转变为容忍,然后由容忍转变为接受。到了第六世纪,婴儿洗礼已经被一般教会普遍的接受了。

同时,婴儿洗礼的仪式也越来越复杂,增添了好些新花样,以致被认为只有那些有神学造诣者才能理解并执行这些繁褥的仪式。不久,惟有牧师或圣品人员才能执行这些仪式。

一直到中古时代,婴儿洗礼仍用浸礼方式,但以后滴礼成为一般的仪式。

婴儿洗礼成为巩固权势的途径

婴儿洗礼被广泛的采纳的另一个原因,是由于这仪式能迅速助长教会的人数和势力。

罗马君王君士但丁(Constantine)在主后325年开始执政。他认为管理百姓最有效的途径乃是通过宗教,因此制定了一个政治和宗教联合的体系。在这个政教联合的体系里,他把基督教定为国教。为了把所有在他的庞大版图里的百姓都归入这体系里,他要每个人都受洗,不论他是否真信主,而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采纳婴儿洗礼。因此在这体系里,每个人都是基督徒,婴儿洗礼成为这体系的主干,就这样过了一千多年。

到了主后1500年代宗教改革时期,许多信徒响应了宗教改革而离开罗马天主教,这些人被称为抗议宗教徒或新教徒(Protestants)。他们的人数虽不断的增加,但仍然势单力薄,他们的国家怎能与罗马政权抗衡呢?因此他们也决定要有国教,也要为每个出生的婴儿洗礼。显然的,婴儿洗礼也成为宗教改革者巩固权势的途径。

起初马丁路德有崇高的理想,反对婴儿洗礼,但是到了1527年,他在这方面妥协了,归回国教制度并允许婴儿洗礼。虽然如此,婴儿洗礼仍受到当时其他一些教会领袖和信徒相当强烈的反对的,他们认为婴儿洗礼不合乎圣经的教训,并且坚持信徒洗礼。

在宗教改革后,那些在婴孩时期受洗,后来明白这种洗礼无效而重新受洗者,被称为「重受洗者」(Anabaptists)。这些人常被迫害,甚至被处死。以往乃是天主教迫害抗议宗领袖,现在却是抗议宗领袖持守信徒洗礼者。这是不可思议的事,也是宗教改革史上的一大污点。

持守婴儿洗礼者的一些论据

1.「全家」受洗的例子

持守婴儿洗礼者认为在一个家庭里必定有婴孩,因此圣经所记载「全家」受洗的例子,必定有婴孩在内。这纯粹是一种假想,圣经所记载全家受洗的许多例子当中,从不曾提到受洗者当中有婴孩。

以下是一些常被引用支持婴儿洗礼的例子:

(a)哥尼流一家 (徒10:23-48)

在这段经文里,哥尼流的「亲属密友」(徒10:24)常被解释为包括婴儿,但是46,47节显示只有那些领受了圣灵并说方言、称赞神为大的人受洗。如果连婴儿也会说方言、称赞神为大的话,那真是一个神迹!

再者,当彼得为这件事向耶路撒冷的犹太人解释时,他们感慨的说:「…这样看来,神也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徒11:18)婴儿不晓得悔改是怎么一回事。

(b)吕底亚一家 (徒16:13-15)

吕底亚是一个卖紫色布疋的妇人,素来敬拜神。当她听了保罗的信息后,她和她一家因信主就受了洗。这里的「一家」是否也包括婴儿?首先,我们根本不知道吕底亚是否是个已婚妇女。她既是一个经营生意的妇女,她的「一家」也可能是协助她营业的仆人和用人。不论如何,有一点很清楚的,就是受洗者都是「真信主」的人。婴儿怎会信主呢?

(c)腓立比禁卒一家 (徒16:25-34)

这又是另一段常被引用支持婴儿洗礼的经文。首先,我们必须注意这段经文并没有应许若禁卒一个人信主得救,他全家的人也必自然的得救;而是应许禁卒可以因信主得救,他的家人也可以同样因信主得救。其次,禁卒家里并没有婴儿,因为34节明说:「他和他全家,因为信了神,都很喜乐。」明显的,禁卒一家受洗的,都是那些听了保罗的信息而信主者。

(d)基利布斯一家 (徒18:8)

「管会堂的基利司布和全家都信了主。还有许多哥林多人听了,就相信受洗。」(徒18:8)这里没有提到任何细节,更没有提到婴孩。经文虽简单,却显示主的命令如何被严格的执行:听…相信…受洗。他们听了福音,信了主,然后受洗,这是应有的程序。

(e)司提反一家 (林前1:16)

「我也给司提反家施过洗。此外给别人施洗没有,我却记不清。」(林前1:16)这家人有婴儿吗?且看保罗怎么说:「弟兄们,你们晓得司提反一家,是亚该亚初结的果子,并且他们专以服事圣徒为念。」(林前16:15)婴儿岂能「专以服事圣徒为念」?

小结:许多家庭因全家的人信主,全家都可以受洗,但不一定要包括婴儿。圣经没有教导为婴儿洗礼,也没有记载任何婴儿洗礼的例子。为了支持婴儿洗礼,把圣经没有教导或记载的加进去,实是一种严重的错误。

2.被引用支持婴儿洗礼的一些经文

(a)太18:3

这是一节常被引用支持婴儿洗礼的经文。主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这番话乃是主对那些宗教领袖和他的门徒说的,他不是在谈论小孩子,而是在谈论大人。主的意思乃是:「不要以为你们的一些成就,可以把你们带进天国。不!你们必须变成象小孩子一样,才能进去。」小孩子没有任何成就、贡献,却有很大的需要。这节经文根本与婴儿洗礼无关。

(b)太19:13-15

「那时有人带着小孩子来见耶稣,要耶稣给他们按手祷告。门徒就责备那些人。耶稣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天国的,正是这样的人。耶稣给他们按手,就离开那地方去了。」这是另一段常被引用支持婴儿洗礼的经文。但是这段经文丝毫没有提起主为那些婴孩施洗,也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主为他们施洗。主只为他们祝福,显示神特别的照顾。另一方面,我们根本不知道这些孩子的父母是谁,他们是否信主。以这段经文支持为信主父母的婴儿洗礼,实是离谱的事。

(c)徒2:38,39

这是彼得在五旬节讲道结束时所说的话:「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这里我们看到应有的次序:悔改,受洗,赦罪,领受圣灵(参阅上文「洗礼不是得救的途径」)。然后彼得说:「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神所召来的。」

这是一段很重要的经文,意思乃是:「你们要悔改,受洗,使罪得赦,领受圣灵-这应许是为着你和你的儿女以及神所召来一切在远方的人的。」这里所说的「儿女」,乃是指听众的后裔。换句话说,这应许是为将来世世代代的人的。但是实行婴儿洗礼者一看到「受洗」,就说这是指婴儿洗礼,这明显的是强解经文。

(d)林前7:12-14

「我对其馀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丈夫。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丈夫原文作弟兄)。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这里的「圣洁」和「洁净」,乃是指生活的圣洁,根本没有提到婴儿洗礼的事。

3.洗礼取代了割礼

旧约圣经清楚的教导,以色列人(或是在他们当中的外邦人)若要有分于神和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就必须受割礼;割礼把一个人引入神和亚伯拉罕所立的约里。持守婴儿洗礼者认为旧约时代属神的子民与新约时代属神的子民是同意义的。换句话说,以色列就是教会,教会就是以色列。因此,婴儿洗礼与割礼是平行的,把一个人引入主和教会所立的新约里。

这种推论似很有道理,但却没有任何圣经的根据。圣经里没有任何经文把割礼和洗礼联系起来,并且教导这两者是平行的,后者取代了前者。

不错,在旧约时代男婴儿必须在第八天受割礼(注意:女婴则不必,这种平行理论已经有问题了),但割礼不能救他们,罗马书第二、四章清楚的教导了这一点。割礼只是一种肉体的记号,把受割礼者引入被拣选的团体当中,享受属世的、暂时的福分;惟有那些内心真受割礼的,才能享受神和亚伯拉罕的约里属灵的应许和福分:「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罗2:28,29)事实也告诉我们,绝大多数的以色列人拒绝真神而敬拜偶像,并且杀害神的儿子的也是这些受割礼的人。

在新约里有分的人则完全不同。这些人是因信称义的人,是认识神的人,是基督的(属灵的)身体的一部分。惟有重生得救的人才能成为这属灵的身体的一部分。

另一方面,倘若洗礼取代了割礼,那么当那些犹太教极端分子传讲单信主耶稣不够还必须受割礼时,保罗尽可直截了当的告诉他们洗礼已经取代了割礼,信主者不须再受割礼了,何必与这些人激烈的辩论因信称义的道理,甚至把这问题带到耶路撒冷会议里辩论?

我们不赞同婴儿洗礼

我们在上文已经讨论了洗礼的目的和意义、谁该受洗、受洗的程序以及洗礼与救恩的关系。从本文我们看到婴儿洗礼不但没有圣经根据,而且在许多方面不合乎圣经的教训。

基于这些原因,我们不赞同婴儿洗礼。

婴儿是否可以得救?

婴儿既然不能靠洗礼得救,那么婴儿的救恩怎么办?若婴儿在还未能明白福音之前就去世,到那里去?

1.圣经不曾谈论婴儿得救的问题

圣经没有直接谈论婴儿得救的问题。圣经的教训是对那些有能力明白并回应者发出的,旧约和新约圣经在这一方面是一致的。有关婴儿以及那些智能有问题者,圣经没有谈论他们的救恩的问题,因此我们只能从圣经所得的一些亮光作一些推测。

2.主耶稣对孩童的态度

在四福音书里,我们从来没有看到主对一个孩童说:「你这个小罪人!」相反的,每当主谈论到孩童时,总是以他们作为正面的例子。例如:「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谦卑象…小孩子」(太18:1-3);「凡为我名接待一个象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可9:37);「凡要承受神国的,若不象小孩子,断不能进去」(可10:15)….。如果主教导成人要象小孩子一样,而小孩子最终仍然沉沦,岂不自相矛盾?

3.审判是根据行为

圣经里所提到的审判都是根据一个人的行为。我们因信耶稣基督得救,全是神的怜悯和恩典:「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於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但圣经里提到审判时,不论是信主或不信主者,都是按他们的行为受审(罗14:12;林前3:12-15;林后5:10;彼前1:17;启20:13)。一旦一个人晓得分辨是非,他就必须为他的决定、选择负责。这似乎排除了婴儿受审判的可能。

4.得救与信心

得救是因着信,但信心乃是对神的启示的回应,这就牵涉到理解和回应的能力的问题。一个婴儿对神的启示不能理解和回应,因信得救的要求在婴儿身上就不能应用了。

5.婴儿的原罪问题

我们生下来就是罪人。大卫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51:5)这是我们从亚当继承下来的原罪。那么,这是否意味在婴儿身上,神就忽视这原罪呢?

也许我们可以从罗5:15-21作一些推论,就是那位末后的亚当(耶稣基督)的死,也解决了原罪的问题。「…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首先的亚当犯罪,给整个人类带来咒诅。末后的亚当在十字架上死,除去了人所犯的罪和原罪。

6.婴儿死了到那里去?

在行为方面,婴儿不会分辨是非,不曾做过任何善事,也不曾做过任何恶事。在救恩方面,他不明白福音,不会相信,也不会拒绝。那么,婴儿死了,他的灵魂到那里去-天堂?地狱?圣经没有谈论这问题。

但我们知道神是绝对公义的,神也是爱,因此我们深信神会按他的公义和爱处理婴儿救恩的问题,我们不须替神想出一些办法来解决这问题。圣经不曾教导婴儿洗礼能除罪,因此这洗礼对婴儿的救恩是无济于事的。

7.婴儿从何时开始必须为他们的行为负责?

「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罗14:12),但圣经并没有说明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就必须为我们所作的「在神面前说明」。3岁?4岁?5岁?12岁…?这的确是无法确定的,因为各人的智能及其发展的进度不一。一个天生迟钝者的智能可能一生都没有进步。基本上,当一个人的智能到达某个程度,能开始明白是非或神的启示和宣告时,就必须为他的选择和决定负责。因此,一旦孩童开始能分辨是非,我们就应该尽快向他们传福音,带领他们信主。

不错,所有的人在灵里都是死的,没有自然回应的能力。但基督借圣灵的工作使人知罪,并吸引万人归向他。「他(圣灵)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16:8)

https://www.fishermanofchrist.org/?q=node/1725

婴儿洗礼与新约团体

约翰派博

周子坚译

1. 在新约的每一个洗礼命令和实例中,悔改和信心都先于洗礼。

      使徒行传2:37-38, 41

      「众人听见这话,觉得扎心,就对彼得和其余的使徒说:弟兄们,我们当怎样行?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于是领受他话的人就受了洗。那一天,门徒约添了三千人。」

      2. 圣经中没有婴儿洗礼的例子。

      那么家庭洗礼呢(使徒行传16:15, 33;哥林多前书1:16)?

      说这三次洗礼中都包括婴儿,其实是一种沉默的论证。此外,在使徒行传16:30-33中,路加指出神的道是对所有受洗的人说的,这表明受洗的不是婴儿,而是那些能听道的人。

      使徒行传16:30-33

      「又领他们出来,说: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他们就把主的道讲给他和他全家的人听。当夜,就在那时候,禁卒把他们带去,洗他们的伤;他和属乎他的人立时都受了洗。于是禁卒领他们上自己家里去,给他们摆上饭。他和全家,因为信了神,都很喜乐。」

      3. 保罗将洗礼描述为信仰的表达。

      歌罗西书2:11-12

      「你们在他里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你们既受洗与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与他一同复活,都因信那叫他从死里复活神的功用。」

      因此,洗礼是信心的一种表达,洗礼中与基督一同复活是基于洗礼是信心的一种表达,而这是婴儿无法做到的。

      4. 彼得将洗礼描述为受洗者向神发出的呼吁。

      彼得前书3:18-21

      「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按着肉体说,他被治死;按着灵性说,他复活了。他藉这灵曾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就是那从前在挪亚预备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时候,不信从的人。当时进入方舟,借着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个人。这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借着耶稣基督复活也拯救你们;这洗礼本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

      洗礼的救赎意义在于,它是对神内在呼求的外在表达,而不仅仅是一种水礼。正如罗马书10章9节中所说的「口里承认」一样,洗礼也像「口里承认,就必得救」一样,是心里相信的表达。

      那么旧约中与以色列子民立约的标记又是什么呢?

      创世记17:7-13

      「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我也必作他们的神。神又对亚伯拉罕说:你和你的后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约。你们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这就是我与你并你的后裔所立的约,是你们所当遵守的。」

      海德堡教义:

      「[基督徒父母的婴孩]是属于神的盟约和子民……他们也应接受洗礼,作为盟约的标记,嫁接到基督教会中,并与非信徒的子女区分开来,就像旧约中的割礼一样,新约中指定洗礼代替割礼。」

      威斯敏斯特神公共崇拜指南:

      「在教会内出生的信徒的后裔和子孙,因其出生而在圣约中享有权益,有权获得圣约的印记和福音下教会的外在特权,这一点不亚于旧约时代亚伯拉罕的子孙……」

      为什么在新约中基督徒父母的子女不需受洗,就像在旧约中对犹太父母的子女接受割礼一样?

      5. 因为新约的成员并不像旧约的成员那样是由身体的血统来定义,而是由神将祂的律法写在他们的心上,呼召他们归向自己,使他们悔改和信主来定义的。

      根据这种将圣约的子民缩窄到真正由神所生之人的做法,新约的记号旨在表明一个人确实是新生的立约群体的一部分,借着信心来证明。

      正如标记的改变使得男人和女人都可以参与其中(洗礼而不是割礼),从而比以前更清楚地表明男人和女人同作救赎的后嗣(彼得前书3:7),标记的接受者也发生了变化,以更清楚地表明,在新约下,神的子民根本不是由肉体的血统决定的,而是由属灵的转变决定,借着信心来证实。

      5.1 施洗约翰呼吁为那些已经有了圣约记号的人施洗,这表明圣约记号被赋予了新的含义—不再是指亚伯拉罕的血统,而是通过信心和悔改的属灵血统。

      马太福音3:7-9

      「约翰看见许多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也来受洗,就对他们说:毒蛇的种类!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忿怒呢?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不要自己心里说:有亚伯拉罕为我们的祖宗。我告诉你们,神能从这些石头中给亚伯拉罕兴起子孙来。」

      5.2 耶稣肯定了约翰的事工,并给神的儿女下了一个定义:他们不是父母所生的,而是因信神而生的。

      约翰福音1:12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

      5.3 保罗明确指出,应许所赐给亚伯拉罕的子孙不是按肉身所生的,而是按应许所生的。应许的子孙和肉身的子孙是不同的。

      罗马书9:6-8

      「这不是说神的话落了空。因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惟独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这就是说,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

      加拉太书3:6-7

      「正如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

      5.4. 蒙应许的儿女是「蒙召」成为儿女,而神的呼召是自由的,与任何家庭无关。

      使徒行传2:39

      「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神所召来的。」

      https://www.desiringgod.org/articles/infant-baptism-and-the-new-covenant-commun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