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马田
周子坚译
让我们来看看圣经中关于洗礼的教义。也许我根本没有必要提及这是一个一直存在巨大争议的问题。也许许多人对其他一些引起争议的原因还比较无知,但我确信,每一个虔诚的基督徒都曾在某个时期参与过关于洗礼问题的讨论。同样圣洁、同样属灵、同样博学的人都会持有不同的观点。因此,我们有必要再次指出,我们不仅要谨慎地对待这个问题,更重要的是,我们要以基督徒的方式,本着我们所宣称接受的、我们所顺服的圣灵来对待这个问题。在考虑这样一个问题时,避免简单的标签、轻率的概括和教条式的表态是最重要的。在我们继续讨论之前,这个问题是无法最终决定的,它不属于那些你可以给出绝对和明确无误的证明的问题,这难道不是再明显不过了吗?如果可以,就不会有这些争论,也不会有教派之分。
我想以伟大的改革宗神学家卡尔巴特教授为例(尽管我引用他的例子并不意味着我同意他的基本立场)。
巴特是以典型的长老会方式长大的,但他对洗礼的看法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从小相信婴儿洗礼,现在却写了一本书,说他不再相信婴儿洗礼,而是相信成人洗礼。因此,我们不应该过于教条化,给人一种只有一种观点的印象。
正如我们在上一讲中所看到的,洗礼并不是我们得救的必要条件。任何圣礼都不是得救的必要条件:如果你说它是,那你就是在向罗马天主教看齐。新教徒总是说,虽然洗礼和主的晚餐是主的命令,因此我们应该实践它们,但它们并不是必要的。它们不会增加恩典;它们只是指向恩典,并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将恩典带给我们。因此,我们必须以这种谨慎的态度和基督徒的精神来对待这个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主要有三种立场:婴儿洗礼派、浸信会、救世军以及贵格会。在早期教会中,直到公元 175 年才明确提到婴儿洗礼。然而,这种沉默并不能证明在此之前没有实行过婴儿洗礼。一个重要的证据来自特土良,他是二世纪末早期教会的一位伟人。
他是二世纪末早期教会中的一位伟人。特土良改变了他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成为了婴儿洗礼的反对者。所以说,在特土良的时代,婴儿洗礼是由使徒们教导和实行的这一点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如果婴儿洗礼是由使徒们教导和实行的,像特土良这样的人就不会像他那样反对婴儿洗礼。
另一个非常有趣的证据是,伟大的圣奥古斯丁的母亲是一名基督徒,但他在婴儿时期没有接受过洗礼。同样,你也不能过分看重这个论据,但它的重要性在于,它表明婴儿洗礼并不是普遍的做法。
几个世纪以来,我们发现,一般来说,直到新教改革之前,只有婴儿洗礼。主要的新教改革者延续了这一做法,但在十六世纪末,出现了一个新的团体,他们被称为再洗礼派,因为他们相信,当一个人长大到可以做出个人声明时,可以在宣告信仰时重新洗礼(前缀ana的意思是 「再次」)。
简短的历史回顾引出了下一个问题: 圣经中教导的洗礼的意义是甚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使用的短语是「受洗」。例如,马太福音28:19中有一条著名的命令:「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哥林多前书1章13 节中,保罗以一种非常有趣的方式找到了完全相同的措辞,他说:「基督是分开的吗?保罗为你们钉了十字架吗?你们是奉保罗的名受了洗吗?」
罗马书6:3-6也有这样的说法,保罗说:「岂不知我们许多受洗归入耶稣基督的人,是受洗归入祂的死吗?」我们在哥林多前书12:13 中读到:「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在加拉太书 3:27 和歌罗西书 2:12 也是如此。
那么,我们从中学到了甚么呢?当然,关于洗礼的第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它意味着联合,意味着被置于某种事物之中:我们受洗归入圣灵,受洗归入基督,受洗归入身体,受洗归入摩西。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我们应该牢记,洗礼的主要含义不是洁净,而是这种结合,是我们与某种环境的认同,是我们被置于某种氛围之中。当然,马太福音28:19的引文告诉我们,我们受洗是为了归入神圣的三位一体,归入圣父、圣子和圣灵。
因此,洗礼的主要含义是结合,但这不是唯一的含义。它还有洁净和净化的次要含义。在洗礼中,我们洗净了罪孽,正如彼得在五旬节那天回答那些喊着「弟兄们,我们当怎样行?」的人时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使徒行传 2:37-38)。我们在使徒行传 22:16 中也发现了这一含义,亚拿尼亚对保罗说:「起来,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彼得前书 3:21 中,彼得在谈到挪亚方舟中的人们时说,「这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借着耶稣基督复活也拯救你们;这洗礼本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
换句话说,洗礼是一种保证,保证我们脱离了罪的罪责,也脱离了罪的污染。关于这一点有很多说法。哥林多前书 6:11 告诉我们,哥林多教会的一些成员犯了某些可怕的罪,但保罗说:「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毫无疑问,「洗净」部分指的是洗礼。同样,在提多书3:5中,保罗说到「重生的洗」,无疑也是指洗礼。因此,洗礼的意义在于,它使我们进入这种联合的地位,但为了使我们能够进入这种地位,我们需要从罪的罪咎和污染中得到洁净和净化。
那么,如果这就是洗礼的意义,洗礼的目的又是甚么呢?在这里,我们必须从否定的角度开始。洗礼的功能和目的不是为了洗净我们的原罪。这是罗马天主教会的教导,不仅是罗马天主教会,路德教会也是如此,事实上,圣公会的某些部分也明确教导说,洗礼的目的是洗净我们的原罪,使我们重生。因此,他们讲洗礼重生。人们往往没有意识到这是路德教会的教义,而且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圣公会的官方教义,尽管该教会中有许多人否认这一说法。但我们说,洗礼的目的不是为了拯救我们,洗净我们的原罪,也不是为了使我们重生。
那么,洗礼的作用是甚么呢?正如我在上一讲中指出的,洗礼是一个标志和印记。首先,它是我们罪得赦免和称义的标志和印记。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洗礼是对我说话的东西。
就像手指上的订婚戒指会说话一样,洗礼也会对受洗的人说话,向他们保证他们的罪得到赦免,他们称义了。他们不是因为受洗才称义,而是因为称义才受洗。洗礼不是他们罪得赦免和称义的手段,而是罪得赦免和称义的保证。
但不仅如此,洗礼是重生的标志和印记,是我们与基督联合和接受圣灵的标志和印记。现在,我再说一遍,这是一个记号和印记。我并不是因为受洗才重生的;我只是因为重生了才有权受洗。洗礼告诉我,我已经重生;它向我证明,我已经重生,我已经与基督联合,圣灵居住在我里面。
圣灵住在我里面。这是对我的印证。这是神给我的保证。正如祂赐予彩虹,正如祂赐予被拣选的民族割礼,祂在洗礼中也给了我们重生的标志和印记。
第三,也是最后一点,洗礼是加入教会的标记,而教会就是祂的身体。它是与世界的分离,也是以一种外在的方式正式进入基督可见的身体。我们已经在不可见的身体中,但在这里我们进入了可见的身体,而洗礼就是一个标志或徽章。
那么,请允许我再次总结并强调这一点。洗礼的主要目的和功能是作为信徒的印记。它主要不是我们做的事,而是别人对我们做的事。我们是被动的接受者。我们的见证和宣告都与之相随,是它的附属品。我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因为我想你们也会同意,很多时候,这一点是反过来的,强调的是我们的行动、我们的见证、我们的宣告。但这是第二位的。洗礼的主要意义和首要意义在于,它是神选择对我们做的事情。这是神给我们的重生印记,当我们受洗时,祂在对我们说话,告诉我们已经重生了。当然,当我们受洗时,我们也顺便见证了我们相信真理的事实。因此,其次,洗礼也是一种见证和宣告。
但我们必须再次指出,正如我们在讨论一般圣礼时所做的那样,洗礼并没有给予我们任何话语本身无法给予我们的祝福。它不会增加恩典;它不会对我们做任何其他方式做不到的事情。因此,我们并没有说洗礼是必不可少的,尽管我们确实说洗礼具有最大的价值。无论如何,洗礼是必须的,因为这是我们的主所吩咐的,如果我们不接受洗礼,我们就失去了神对我们应许的这一特殊印记。因此,洗礼的主要目的是向我们保证,让我们安心,加强和提高我们的信仰。因此,我再说一遍,如果人们只是把洗礼说成是作见证的场合和传福音的媒介,而不强调洗礼首先是神以祂无限的恩典和仁慈俯伏在我们面前,做一些客观的、可以看到的事情,从而把宽恕、重生和圣灵内住的应许印在我们身上,那就大错特错了。
现在,我们要讨论一个更具争议性的问题:谁应该接受洗礼?当然,在这里有一个很大的分歧,有人说婴儿应该受洗,有人说只有有意识的信徒才应该受洗。这是争论的核心和关键所在。让我们先看看支持婴儿洗礼的论点。
首先,人们指出了那些被带到主面前祈求祝福的小孩子的事件。路加告诉我们,他们实际上是婴儿。我们的主抱起他们,为他们祝福,并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神国的正是这样的人。」(路加福音 18:16)。当然,回答是在这一点上根本没有提到洗礼。说我们的主祝福儿童是一回事,但说祂因此教导儿童应该受洗确实是截然不同的。
第二个论据是基于使徒行传 2:39,我已经提到过这节经文。当彼得在五旬节布道时,人们喊着说:「弟兄们,我们当怎样行?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 」在这段经文中,这些人被告知,洗礼不仅适用于他们自己,也适用于他们的儿女。但每当我在任何一本书中读到这个论点时,我都会注意到,这节经文的其余部分总是被遗漏了:「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神所召来的。」显然,彼得所说的 「儿女」并不是指肉身的后裔,也不是指那些聆听者的儿女,而是说:「这应许不仅是给你们现在就在这里的人的,也是给下一代、又下一代,而且会一直延续下去。它不仅是给犹太人的,也是给远方的人的—外邦人,那些在以色列国度之外的人。事实上,它是为「主—我们神所召来的人」而设的。
第三个论点源于使徒行传 16:15 和 33。我们得知,当吕底亚信主后,「他和他一家既领了洗。」路加也写道,腓立比狱卒也受了洗—「他和属乎他的人立时都受了洗。」有人认为,这肯定意味着这两户人家的孩子甚至婴儿也受洗了。当然,答案是我们没有听说这两户人家有孩子。也许有,但我不知道,其他人也不知道。一个家庭可以由成年的孩子组成,事实上,这甚至不是必须的。这个家庭很可能由仆人组成。
有明确的迹象表明,无论如何,在狱卒的情况下,他们一定是成年人,因为我们被告知,道不仅传给了狱卒,也传给了他的家人。我们读到:「他们(保罗和西拉)就把主的道讲给他和他全家的人听。」这户人家的人似乎都能倾听并接受真理。因此,婴儿洗礼也没有明确的理由。
下一个证据出现在哥林多前书1:16,保罗说:「我我也给司提反家施过洗,此外给别人施洗没有,我却记不清。」再一次,保罗的论点是这户人家肯定有孩子。但如果我们翻到哥林多前书16:15,我们会读到这样一段话:「弟兄们,你们晓得司提反一家,是亚该亚初结的果子,并且他们专以服事圣徒为念。」这无疑是在暗示,司提反家并不包括孩子,而是包括那些已经相信了真理,现在正在帮助和服事圣徒的成年人。
最后一个论据是哥林多前书 7:14,其中告诉我们,信主父母的儿女因父母成圣。在这里,我们的回答是,这并不一定意味着孩子们要接受洗礼。这只是说,他们可以参加教会仪式,并享有属教会的某些共同特权。事实上,在我看来,在这一点上似乎有一个结论性的答案,因为我们被告知,不信的丈夫因他的妻子而成圣,不信的妻子因她信的丈夫而成圣。关于不信的丈夫或妻子的说法与关于孩子的说法是一样的。因此,这节经文显然与洗礼无关。
因此,我们可以总结说,在新约中,没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孩子们曾经接受过洗礼。我无法证明他们没有接受过洗礼,但我可以肯定的是,没有证据表明他们接受过洗礼;这是不确定的。这些说法让你无法做出教条式的判断。
支持婴儿洗礼的第二个论据是基于割礼的类比。我们被告知,新约中的洗礼与旧约中的割礼相对应,只要犹太人生了儿子,几乎立刻就要行割礼。因此,使徒保罗说他自己 「第八天受了割礼」(腓 3:5)。其论据是,以色列人父母所生的所有儿子都被正式引入以色列,并通过割礼得到了这一标记。因此,有人说,当我们进入基督教时代时,新约中的类似规定也应该同样适用于年幼的孩子。
毫无疑问,在许多方面,这是一个非常有力的论据。但我在我看来,它忽略了一个基本点,即进入神国的方式。进入以色列国的方式是血统,而且仅仅是血统。旧约与新约的巨大反差在于肉体与灵性的不同,而新约教导我们,进入神国的方式不是肉体的出生,而是灵性的重生。我们必须先从圣灵而生,然后才能进入神的国度。因此,在我看来,这个论点在这一点上是站不住脚的。
还有人主张婴儿洗礼,理由是在旧约中,神与祂的子民立约,男婴受割礼是立约的标记。在新约中,神开创了新的盟约,因此,处于新盟约关系中的人的孩子应该接受洗礼。但这一论点是以使徒行传 2:39 为依据的,我已经向你们指出,如果说这节经文指的是肉身的孩子,那就是曲解了它的含义。因此,这又是一个没有结论的论点,实际上是一个谬论。
不过,现在让我从另一个角度说几句。有些人似乎认为他们可以很简单地解决这个问题。他们说婴儿洗礼一定是错的,因为洗礼是重生的印记和标志,而我们还不知道孩子是否会重生。但这肯定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论点,因为你能确定成人是重生的吗?有人肯定会说他相信主耶稣基督,但这能证明他已经重生了吗?如果你说你确定他是重生的,因为他说了他信,那么当他像许多人一样完全否认信仰时,你又该怎么说呢?不,我们不能确定任何人都是重生的。我们不能决定谁重生了,谁没有。我们有推定的证据,但不能超出这个范围。因此,这种说法不能作为成人洗礼的依据。
同样,人们经常这样说 看看成千上万在婴孩时接受洗礼的孩子。他们被基督教会接纳了,但后来他们又退教了,这证明他们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基督徒。答案当然还是一样的。遗憾的是,这种情况在那些成年后因承认信仰而受洗的人身上发生过成千上万次。我们在处理这些争论时必须非常小心,因为双方都可能提出同样的观点。我们不能把我们的论点建立在观察的基础上,而是要像我们一直试图做的那样,建立在圣经的基础上。
那么,我们现在该得出甚么结论呢?当然,最关键的问题是:洗礼的目的是甚么?洗礼的目的是甚么?它意味着甚么?它的目的是甚么?我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如果洗礼的伟大之处在于它是神对我所知道的已经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的一种印记,那么,它肯定是为成年信徒而设的。它不可能是对一个不懂事的婴儿的印记,这是不可能的。如果洗礼仅仅是一个标记,那么我认为给婴儿洗礼是很有道理的。
但是,每个人都同意,即使是那些主张婴儿洗礼的人也同意,比标志更重要的是印记。因此,洗礼当然只适用于明白及意识到正在发生甚么的人。在我看来,埃提阿伯太监和使徒保罗本人似乎都或多或少地私下接受过洗礼,而洗礼最重要的是印记。就我个人而言,最后一个论点是决定性的。
节录及翻译自 “Baptism”by Martyn Lloyd Jon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