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进入神的国

周子坚

「从施洗约翰的时候到如今,天国是努力进入的,努力的人就得着了。因为众先知和律法说预言、到约翰为止。」(太11:12-13)

以上经文清楚说到,天国是要努力进入的。有些信徒不明白这节圣经的意思。他们认为要努力才能进天国即是律法主义,因为律法主义的主要意思是叫人靠己力守律法而得救。他们认为现今是恩典时代,我们是因信称义,怎么会努力才能进天国呢?所以有些人解释这节圣经说主耶稣这句话是指着旧约时代说的,意思是旧约时代到约翰为止,人都是要努力守律法才能得救,但约翰之后,就是恩典时代了,是因信称义时代了,再不需要努力进天国了。这个解释有很大的问题。第一,经文不是说律法到了约翰就废弃了。基督在登山宝训中明明指出他自己来也不是要废掉律法,怎么反倒是到了约翰律法会废掉呢?其实经文只是说「众先知和律法说预言,到约翰为止」而已。为止的是旧约关于耶稣的预言及预表的部份,它们到了约翰引进神的儿子后便成全或过去了。第二,主耶稣也没有说过在约翰之前的人要努力进天国,约翰之后就不需要努力了。这样解释的人是将自己的意思读进经文里。若主真的有这个意思,为何祂不借着这个机会解说清楚?相反,路16:16明明的说「律法和先知到约翰为止,从此神国的福音传开了,人人努力要进去。」经文用「从此」这个字,其意思岂不是非常清楚了吗?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个解释叫主的话与其他经文冲突起来:「有一个人问他说:『主阿,得救的人少么?』耶稣对众人说:『你们要努力进窄门。我告诉你们,将来有许多人想要进去,却是不能。』」(路13:23-24);「我们进入 神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徒14:22)。我们知道圣经绝对不会自相矛盾的。主的意思明显是:从始至终,天国都是要努力进入的。

然而有些人或会抗议说:但现在明明是因信称义的恩典时代,难道现在还要努力守律法才得救?我的答复是,不是努力守律法而得救,而是努力而信以致得救。努力并不一定指行为,也可以指心志上。得救不错是单靠信,但这个信是不易的,我们要付出努力才能信。

人要信主着实是不易的。人在决定信的一刻,他要面对心里长年的黑暗反神权势,若再加上外面的压力,要很用劲的。马太福音11:12英文圣经版本是 “The violent take it by force” (强暴的人用力去得到)。清教徒多马窝逊(Thomas Watson)写过一部书,书名叫 “Heaven Taken by Storm” (以暴风之力取得天国)。其实,主在撒种比喻已经给我们指出信福音之难了。人要接受福音种子,就会遇到魔鬼的蒙蔽、世界的逼迫、今生的思虑、钱财的迷惑等力量拦阻及反抗。我们要排除许多障碍,付出多大代价才能致信。一个人真正信主谈何容易?许多人以为守律法很难,信神则不难,但你认为要改变一个人的行为难还是改变他的心难?人要信神,在人看是难到不可能的,但在神凡事都能。我们感谢主,因我们实在看到圣灵不断感动人信靠他,不管他们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包括外面还境的反对及心里罪恶势力的捆绑)。这是神的怜悯及主权发出功效。

神一早向我们指出进天国是难的,是要努力的,目的一来是叫人在信主时要有心理准备,要计算代价。神没有瞒骗你,先叫你轻轻率率的信,信了之后才告诉你做基督徒的代价及难处。主耶稣在地上传道时绝对没有叫人先信后计算代价这回事。第二,神叫人知道进天国是这么艰难,是要我们认识自己的软弱无能,叫我们在神面前谦卑下来,恳切地向神发出呼求。得救信心是神赐的,但人要先知道自己的不能。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全守神的命令。但神给人的命令,目的不是要人全守着才有恩典,而是要看人愿守的心。若人觉得信耶稣太难而不信,这人就不会得救。若有人知道信耶稣虽然艰难,自知无力达到,但仍然努力争取天国的福份,这人有这样的心志,就已经得救了。让我在这里再一次强调,我不是说人要努力行律法而得救,人的行为与得着救恩无关,但人要在心志上努力摆脱各样困难、枷锁、罪恶,清楚计算了跟随主的代价之后而信,才能得救。若有人认为这实在太难,根本作不到。我的答复是:在人是不能,在神凡事都能。神会赐恩典给那些不怕困难而行的人。若有人认为我说得太严,我则请你们自己去查看圣经,看看这是否也是主耶稣的教训及榜样。

我们看到现今的所谓传福音,传道的人只强调信福音的好处,信福音的「容易」,却很少提及信福音的代价,信福音的难处。他们的理念是,先叫人信主,然后才慢慢告诉他们作基督徒的困难及代价。有时甚至在布道聚会中,讲员连叫人认罪悔改也不愿,只强调神的爱及信耶稣之好处就算是讲完了福音。他们愿意信,就可以立即信,一切在信了之后才说。这样做无疑能使举手「决志」的人数倍增,因为实在没有太大难度,但这样做有没有圣经根据?这是主耶稣传道时的榜样吗?再者,这些「决志者」是真信主的吗?从决志之后再有到教会聚会的人数比率看,便可以略知一二了。

想深一层,今天教会在传福音上有这样的意识形态,我认为其中一个因素是基督教中出现了一些过份强调神的恩典却忽略人之责任的人。在他们看来,神的恩典与人的责任或努力是相反词。神有恩典,就不需人的努力;人一出力,就会破坏恩典。这是完全误解恩典的意义。人不是靠行为努力换取恩典,这是清楚的。但人需要努力神才会赐下某些恩典,这也是圣经清楚说的。「从施洗约翰的时候到如今,天国是努力进入的,努力的人就得着了。」(太11:12)。若果神的心意是要人不努力作工,单单享受祂的恩典,为甚么祂要以色列人遵行律法?为何不干脆叫他们只信律法就算,他们无须遵守律法,反正没有人能完全守着?为何主耶稣说作祂门徒要舍己背十架,又说天国要努力进入?答案是,神的恩典是透过人的责任及人的努力显出祂最大的荣耀来。闲懒不结果的人享受恩典,就如把珍珠丢在猪前。渴慕向往恩典的人,则会变卖一切去买这颗无价的珠子。后者之所以能得着神的恩典,不是他们配,更不是他们用行为换取回来(我们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乃是因为神喜悦将祂的恩典给予这些愿意为祂付上的人。正常人都会有这个心态,何况是神?

我们不排除确实有人想靠自己行为得救,这是律法主义。也有基督徒企图靠己力换取神的恩典,这某程度也是律法主义。但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不是取消一切人应尽的责任,或叫他们不需努力付出,而是教导他们正确的观念,即是人不能靠尽责任得救或得恩典,因为我们所有的义只像污秽的衣服,不能换取任何恩典。但神着实喜悦这样付上的人,甚至应许给这些的人恩典,不是因为他们的行为(我再说),而是出于神怜悯及主权。

说实在,除了那些异端外,现今基督教实在有太多藉恩典放纵自己肉体的所谓基督徒了,反之那因渴慕恩典而克己自约,努力付上的人却是少而又少。原本纠正前者的方法应该是叫他们立即认罪悔改,放弃放纵肉体的生活,努力在灵性上操练自己。但这些方法给极端恩典主义者一句「律法主义」吓阻了。他们批评一切出于努力的为「律法主义」,叫人对许多有益的属灵操练望而生畏,敬而远之。这样的心态对现今日趋世俗化的教会及信徒带来很坏的影响。

然而,我想在这里对这些藉恩典放纵肉体的人说几句话严肃的话(我不会理会甚么律法主义规条主义的恶名)。你们这些爱慕世界,放纵肉体的信徒啊,你们爱世界够了没有?放纵肉体够了没有?现在已是末世了,主必快来,你们还不赶快悔改?你们以为自己已经有恩典,就不需要谨慎自守、分别为圣、努力追求?那你们就是主所说那领一千银子的恶仆,主将来要责备你们不忠。沉睡的信徒啊,为何主日学时常缺席?聚会时常迟到及打瞌睡?你是这样渴慕神话语及敬拜基督吗?神为你感到难过。你信了主已经有好一段日子了,还是不冷不热,不能被神好好使用,无力活出见证。何解?是因为神不给你恩典,还是因为你不肯努力付上?你要等神先复兴你才肯动?你这种守株待兔的态度连不信的人也不接受,何况是神?神有权将祂恩典赐给任何人,这是神的主权,我们无权过问。人的责任是听从神的命令,这是人的本分!若你没有尽你的本分,神就要按你的亏欠责备你!信徒啊!不要再呆等恩典来了,赶快悔改及起来吧。岂不知你若决意起来,这已是恩典的开始,恩典的本身了?

最后,我想总括我所说过的。我反对律法主义,我反对人可以靠行为得救及恩典。但我们作为神所造的人,就有责任守神的命令。我们必须悔改、信主、舍己、追求、事奉等等,这是我们的本份,有没有恩典给我们,我们都要作。我们不但要作,还要努力作、竭力作。圣经屡次要求人要努力、竭力及尽力,绝对没有叫人呆等恩典这回事。对人来说,神的命令本是我们不能完全遵守的,因为实在太难,要求太高。但神正是喜悦那些不怕困难愿意付价的人。神愿拯救帮助这样的人。我们不是靠作这些事而得救及得恩典(我们所作的都如污秽的衣服),但神喜悦我们愿作的心,甚至应许将恩典给这样行的事。这是神的心意及主权,不是我们配得及该得的。最后,圣经也教导我们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若忽略了一切都没有价值了:「仆人照所吩咐的去作,主人还谢谢他么?这样,你们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所作的本是我们应分作的。』」(路17:9-10)。神喜悦的不单是殷勤及竭力的人,祂更喜悦心里谦卑的人。人若没有谦卑的心,以为靠自己能力可以为神作甚么,靠己力得甚么,这就大错特错了。所以我们要在真理上持平,避免走向另一个的极端。

愿神在这个艰难黑暗的世代兴起更多愿意努力进天国,努力走天路的人,阿们。

留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