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子坚
「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12:19)
有一次一位年老的传道人被问及一个问题:若有两方面的人对某事的说法不同及有冲突,一方极力地为自己申辩,另一方则保持缄默,他们应该信那一方呢?那位老传道人说:该信不说话的那方。我认为这是一个极有智慧及属灵深度的见解。当然,凡事总有例外,我们无须要将那位老传道的话当作绝对真理。那句说话只是他累积数十年生活及事奉主得出来的领受及睿见而已。然而这句话的含意却是极其值得我们深思的。
让我们先看看极力地为自己申辩的一方。首先我要表明,我不完全反对自辩这件事。我们的确有权为自己申辩。保罗曾为自己分辩,主耶稣在受审时也稍微为自己申辩。自辩绝不是罪,也不一定是不属灵的表现。但若某人或某方过分着意地、不竭不休地为自己或己方申辩,这可能就有问题了。若事情的真相真如他们所说的那样明显,无论在自己的良心、在众人面前,以及在神审察的眼中都是千真万确,毫无猜想成分的事实,那么何需要说这么多次?是害怕别人不信,以致你需要很刻意很用力地说服人接受你的话吗?若是,你就当反省你所说是否真的毫无疑点、完全「一面倒」的事实。
另外,我们要观察申辩者的语态语气,是否合乎圣徒体统。甚么是圣徒的体统?最主要就是谦卑、温柔、爱心、顺服等。有时看见某些人在控告人时血气激动,咄咄逼人,被责的一方则处之泰然,默默承受,明眼人心里也略知道谁是谁非了。难道满有神的真理及圣灵果子的人会这样地说话吗?相反地,细心留意他们的说话,会发现他们常常流露着骄傲自大,缺乏爱心及不顺服权柄的心态。骄傲,因为他们时常用自己的角度去判断事情,以为自己的判断是最正确的,其他人的意见不愿去问,也不屑一听。缺乏爱心,因为他们常常用阴谋论论断人,意思即是他们在未知事实全部真相之前,用最差最坏的推测来及批判别人心里的意念及动机,并当成事实一般公开宣扬出来。不顺服,因为他们对在上有权柄有辈分的人没有尊重顺服的心,一开首便是粗鲁无礼的责问,态度傲慢不敬,没有将对方的辈分及权柄放在眼内。这样的态度,绝对不是一个属灵人应有的表现,更加不合圣经的教导。
此外,我们也要注意他们申辩的理由。他们或会说他们这样作是为了彰显神的公义。然而,何谓公义?只从单方面的资料去分析事情,不肯从对方立场着想,何来会得出公义的判断?有些人甚至坚持不与对方沟通,因为他们一早已经认定对方论点不可信。难道这叫作公义公正?另外,他们又爱说他们这样做是为了荣耀神。然而这个所谓「荣耀神」的动机实在无可接受。一来,如以上提及过,他们说话的语气语态根本不合圣徒体统,并不荣耀神。第二,他们明明知道(或应该知道),他们说了这些话,很可能只会制造更多的争议,更多不和,更多的分裂,但他们却置之不理。难道这是神爱看到的?难道这就是荣耀神?弟兄姊妹,我们不要用「荣耀神」的口号来表达自己的不满或要得人的同情,更加不应用「荣耀神」之名来制造不和及纷争,甚至分裂。若是这样,正正就是圣经所说的「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令神伤心难过。
现在让我们看看保持静默的那一方。其实,他们也不一定是完全不答辩的。但他们说话时往往比较柔和、寡少、简洁及顺服。人家愿意听,便解释多一些。人家不愿听,则保持沉默。当然,对于那些阴谋论者来说,沉默即是理亏。理亏的还有甚么可信?然而,在日常生活经验中以及圣经中的事例中很清楚地说明,沉默并不一定代表理亏。主耶稣在受审时大部分时间都是保持缄默:「他被祭司长和长老控告的时候,甚么都不回答。彼拉多就对他说:『他们作见证告你这么多的事,你没有听见么?』耶稣仍不回答,连一句话也不说,以致巡抚甚觉希奇。」(太27:12-14)。事实上,除了主之外,许多圣徒都曾效法这个榜样。大卫遭到仇敌的无理的攻击对付,但他却「默言不语」(诗39:9)。教会初期的殉道者,面对罗马人残暴的逼迫,在受审时从没有喋喋不休的为自己辩护或上诉。
倪柝声先生有一次被人当面责骂了数小时,没有还口。有一同工听到他们的对话,以为他真的有错,谁知问起来才发现原来是误会。那同工很不高兴地责问倪先生为何不解释。他说解释了便没有十字架了。弟兄姊妹,我不是鼓励你们凡事不可为自己辩护,我们着实有权合 宜地为自己分诉。我只想指出一些圣徒甘心愿意放弃使用这权利的学习而已。但到底这些圣徒想学习甚么功课呢?
第一,学习顺服神的主权及安排。「因我所遭遇的是出于你,我就默然不语。」(诗39:9)。大卫在逃避押沙龙追杀的时候,受到扫罗族示每无理的咒骂。大卫的臣仆起来要把他杀掉,但大卫阻止他们,说:「由他咒骂吧!因为这是耶和华吩咐他的。」(撒下16:11)。当然,耶和华 不是吩咐示每向大卫说那些话,因为那些话是不准确的。但大卫知道神容让示每这样说,必然有祂的心意在其中,便顺服忍受下来。
第二,学习凡事交托及倚靠神。「祂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彼前2:23)。人总爱为自己出头,千方百计地为自己申辩(却不见怎样为真道争辩),可惜许多时辩来辩去,都是有理说不清,结果只制造更多的不和及纷争,心中存着更深的苦毒及怨恨。何不学习主一样,将这些事情完全交托神,让祂将来为你伸冤?
第三,学习柔和谦卑。倪柝声先生说:「我们一次被击打,二次三次被击打,十次二十次被击打,自然而然,我们就不敢放肆,不敢骄傲了。不是当我们骄傲的时候赶快用记性去记得不应该骄傲,记住的不骄傲,五分钟就过去,只有经过神的责打,骄傲才爬不起来。本来我是骄傲的,经过神责打一次、二次、十次、二十次,我服下来了,我不再骄傲了。教训、道理、记性,不能拆毁外面的人,只有神的责打,只有圣灵的管治,能拆毁我们外面的人,是被神对付到一个地步,自然而然我不敢骄傲。」
第四,学习舍己或死己。圣经告诉我们,约伯为人「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但神却让他受到魔鬼的试炼,何解?神发现约伯有甚么根本的问题要对付呢?约伯最大的问题就是:他的「己」太大 了。宾路易师母说得好:「约伯用极多的理由,极大的努力,极焦急的心思,为自己的清白作辩护。这不是罪,乃是己。约伯用一百零三个『我』字,自述他昔日的善行,又用五十七个『我』字申诉他目前所受的冷落误会。他这样看重人对他的评价,这并不是罪,乃是己。」我们看见约伯在试练的初期,没有一事令他失言或跌倒,但当他的朋友批评毁谤他时,他就血气激动地及滔滔不绝地为自己伸冤,以致说了许多无知及不当的话,招致神的责备。若约伯学习得好,遭人误会批评几句有甚么大不了?只要神知道你是无辜的,这岂不是已经很足够了吗?你的名声或别人对你的看法真是对你这么重要?若是,你的己还是很大,要受神的对付。
第五,学习从主里得安慰。「我们在一切患难中,他就安慰我们,叫我们能用神所赐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样患难的人。我们既多受基督的苦楚,就靠基督多得安慰。」(林后1:4-5)。当然我们不是要主动找苦来受,我们的主也没有这样做。但因着神的旨意及安排,我们一生中不由自主地进入许许多多的苦楚之中。然而,历世历代许多圣徒都能一同作这个见证,就是他们在受苦最深之时,就经历及感受到神最多的安慰及神最亲近的同在。我再说,我们不是要自讨苦吃,而是在痛苦临到的时候,学习享受主的安慰,日后又能用这安慰去安慰其他受苦的人。若你真的享受到这样宝贵的恩典,你还会愤愤不平地为自己申辩吗?
第六,学习爱人,甚至爱仇敌。「他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彼前2:23);「不以恶报恶,以辱骂还辱骂,倒要祝福,因你们是为此蒙召,好叫你们承受福气。因为经上说:『人若爱生命,愿享美福,须要禁止舌头不出恶言,嘴唇不说诡诈的话。』」(彼前3:9-10)。按我们人天然的本性,当受到攻击时,我们自然反应就是还击。当我们被骂时便有冲动想还口,受害时就很想说威吓的话。然而,当我们真是这样反击时,我们有意无意地说了多少不尽不实的话,多少恶毒没有爱心的话,多少毁谤抹黑人的话,多少伤害拆毁人的话!可叹有人还振振有词地说是自辩。这样的自辩,不要也罢,不如学习缄默,宁可被人伤害,自己绝不做伤害人的那个。事实上,我认识一些人为了保护那控告自己的人,宁可遭身边的人误会及批评,也不肯透露一些不利及伤害对方的资料及证据。这是真正舍己爱人的表现。
第七,也是最后及最重要的,就是学习爱神的国及神的教会。有些人明明知道自己不是理亏,甚至是很有理由,还是不愿主动地为自己申辩,原因是他们知道他们这样做,可能会引起对方更多的反击(人性就是这样),引起更大的纷争,影响神国神家的见证,绊倒软弱的信徒更不用说了。虽然单方面的指控也带来不少难处及伤害,但双方的纷争更加是中了仇敌的圈套。他们清楚知道他们「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他们「情愿受欺」、「情愿吃亏」(林前6:7),也不愿与弟兄姊妹争执,破坏了神家的合一,在仇敌及世人面前失了见证,令神蒙羞。这些人为了维护神家爱护神国,甘愿放下申辩的自由,牺牲个人的名声及尊严,实在值得我们钦佩及学习。
最后,让我再重申一次,我无意将事情绝对化(凡事有例外),也不是叫弟兄姊妹完全不可为自己申辩,我只是将圣经中关于申辩的教导及原则,以及一些圣徒在这方面的学习放在你们面前,让你们思想一下。我愿意让你们的良心,按着以上的原则,去分辨是非。我更加愿意你们当遇到控诉或纷争时,学习以往圣徒及主自己的风范及榜样,作一个真正荣耀神的人,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