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子坚
「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腓3:7-8)
以上是基督徒都很熟悉的一段经文,是保罗在监狱里写给腓立比教会的一点个人见证。然而, 可能有不少信徒会对以上一番话大惑不解。为甚么保罗会把「万事」都当作有损的呢?「万事」就是所有的事(All things)。我们都承认世上的确有不少恶事及坏事。这些事固然是对我们有损。但为甚么明明是「有益」的事,保罗却当作「有损」,甚至被视作「粪土」呢?他这样说会不会太极端呢?我认为一点也不极端,因为保罗是以万事与基督比较。万事当然包括美好及对人有益处的事,所以它们都有其价值。但若这些事与基督相比,它们就完全算不得甚么,因为那些事物再好,都只不过是价值有限的受造之物。但我们的主却是无限价值的造物主。两者根本是不能相提并论。所以,世上任何有益及有价值的事,若有一丁点儿取代了基督的位置,那些事对爱主的人来说就变作「有损」,就是「粪土」。
现今世代,世人看为最崇高及宝贵的一件事,可算就是「普世价值」了。「普世价值」这个用词差不多每天都在大众媒体中出现。它被视作普世人共同追求、神圣不可侵犯的理想及目标。「普世价值」包含了甚么呢?简单来说,它包括安全、进步、快乐、自由、民主、法治、人权、公义八大范畴。相信大部分人对这些用词都不会感到陌生。坦白说,正常人(包括基督徒)也不会反对社会应有安全、进步、快乐、自由、民主、法治、人权、公义。我们承认这些事都有价值及益处,是神给人普遍性的恩典。然而,当我们把这些「有益的事」与基督及福音相比,我们会不会像保罗一样对它们有截然不同的看法呢?
现在让我们把那些「普世价值」逐一与耶稣基督的福音比较一下。
一,安全 (Security)
所有正常人都会喜欢及寻求安全。没有安全的环境,人就不能正常生活,因为生命未必得到保障。这个安全的问题在落后及战乱的国家尤为严重,但在治安较差及歧视严重的先进国家也会发生。人失去了安全或安全感,就会落在恐慌及焦虑之中,惶惶不可终日。人身安全诚然是非常重要。然而,圣经告诉我们,有一件事比人身安全更加重要的,就是灵魂的安全。
主耶稣在世的时候,曾经这样说过:「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太10:28);「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太10:38-39)。主耶稣清楚告诉我们,人有两种生命:一种是肉体的生命,一种是灵魂的生命。一般世人只着重肉体的生命,追求肉身的安全,但却忽略灵魂的安全,灵魂的救恩。不但如此,主耶稣同时也说出那种生命更重要及宝贵。主说为祂失丧肉体的生命而得着永远的生命,这是值得的。可见灵魂的救恩比肉身的安全更为重要。
圣经告诉我们,世人都犯了罪,而罪的工价乃是死。这个死不只是身体的死,更加是指灵魂的灭亡:「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9:27)。所有人肉身死去之后,都要面对神的审判:「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启21:8)。第一次的死(肉身死亡)固然可怕,但远远不及第二次的死可怕,因为将要在火湖里永远受痛苦。所以,追求肉身的安全固然重要,但寻求灵魂的安全更加重要万倍!
世上所有的社会性或政治性事务及行动,最好的都只能给予人肉身的安全。这个绝对不是错,但它们不能给予人灵魂的安全及拯救罪人脱离灵魂的死亡。只有耶稣基督的福音,能救人出死入生:「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5:24);「耶稣对他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11:25-26)。基督徒可以尽力使世界变得安全一点,但我们更能借着福音,使所有愿意悔改归主的人得着永远的救恩。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个尊贵及严肃的使命?
二,进步 (Progress)
无可否认,社会的发展及进步带给我们现代的人许多方便及舒适。从古时的农业社会,之后的工业社会,到现今的高科技商业社会,人民的生活水平及质素大大提升了不少。推动一个国家的进步及发展的确非常重要。没有发展,那地就开始衰落,渐渐地失去活力及生机。然而,圣经告诉我们,神虽不禁止社会的进步,但祂更看重的,却是另一种的进步:人灵性及道德的进步。主耶稣说:「凡属我不结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结果子的,他就修理干净,使枝子结果子更多」(约15:2);「你们却要在我们主─救主耶稣基督的恩典和知识上有长进。」(彼后3:18)。神不会按我们对社会发展付出过多少而审问我们,而是按我们有没有结出生命的果子及果子的多少而审问我们。
遗憾地,圣经及人类历史一次又一次的告诉我们,尽管人类在知识及生活水平不断地提升,人的道德及灵性却越来越败坏。这是驳不到的事实。拿一个国家为例。今天的美国可算是发展得最好的国家之一。美国国民的生活质素比大部分的其他国家高。然而,他们的道德行为却是十分败坏。强暴、淫乱、同性恋、堕胎、歧视、商界的贪婪,政界的黑暗等等问题都极为严重,俨如现代版的所多玛、蛾摩拉一般。在属灵方面,撇开大部分国民都离弃他们先祖的信仰不谈,许多教会都走向世俗化、灵恩化、政治化。持守圣经、分别为圣的教会及神学院越来越少。美国就是一个追求社会进步,却忽略道德及灵性进步的明显例子。
我们究竟有甚么方法可以改变这种道德及灵性的衰落?只有主耶稣基督的福音。「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5:17);「他为我们舍了自己,要赎我们脱离一切罪恶,又洁净我们,特作自己的子民,热心为善。」(多2:14)。只要人接受了福音、得着圣灵之外,人决不能靠自己能力离罪行善:「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豹岂能改变斑点呢?若能,你们这习惯行恶的便能行善了。」(耶13:23)。连保罗这样严守律法的人,在没有悔改信主之前,都经历这个事实:「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罗7:18-25)。
我们必须知道,神看重我们道德及灵性上的进步,过于社会属地的进步。神是按前者来审判我们的。但人无论有多大的智慧及能力,都无法改变自己犯罪的本性。只有福音,只有圣灵能改变人心:「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加5:22-23)。基督徒们,你们与世人一同追寻的进步,是哪一种的进步?神会否算数?
三,快乐 (Happiness)
世上所有人都在寻求快乐。寻求快乐基本上是争取其他普世价值的原动力。若不是安全、人权、自由、进步、民主、公义等事能带给我们快乐,为甚么我们要这样努力追求?从最根本去分析,人做甚么事、或不做甚么事,都是为了得到快乐。就是那些为别人的快乐而甘愿受苦的人,他们也是为了别人得着快乐后自己能感到欣慰而去做的。世人的看法是如此,圣经也说快乐是好的:「喜乐的心乃是良药;忧伤的灵使骨枯干。」(箴17:22);也吩咐我们要使别人快乐:「你要使父母欢喜,使生你的快乐。」(箴23:25)。真正的基督教不是教导苦行主义。但我们要注意的,乃是我们应该追求怎样的快乐,以及从哪里得到快乐。
首先,圣经告诉我们,有一种快乐叫「罪中之乐」:「他(摩西)宁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愿暂时享受罪中之乐。」(来11:25)。我们都承认,犯罪会带给人快乐,不然就没有人会犯了。连夏娃犯罪,也是因为她看见那禁果是如何「悦人的眼目」(pleasant to the eyes)(创3:6),所以就拿来吃以满足她眼目的情欲。大部分不信的世人都寻求这种快乐,然而这种快乐明显不合神的心意,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约一2:16)。我们根本不应该寻求这种「罪中之乐」。
此外,圣经又记载另一种快乐,表面上不涉及不道德的行为,但一样不合神的心意。在路12:16-20,主设了个比喻说:「有一个财主田产丰盛;自己心里思想说:我的出产没有地方收藏,怎么办呢?又说:我要这么办:要把我的仓房拆了,另盖更大的,在那里好收藏我一切的粮食和财物,然后要对我的灵魂说:灵魂哪,你有许多财物积存,可作多年的费用,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快乐吧!神却对他说:无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灵魂;你所预备的要归谁呢?」请问这个财主犯了甚么罪呢?他只是一个有远见有计划的商人而已,为何神要责备及审问他呢?答案就是,他只专注追寻及享用地上短暂的快乐,却忽略灵魂永远的富足。各位读者,若你为自己或别人寻求的快乐,纯粹只是地上的快乐,那么你也是个无知的人,神将来一样会审问你:「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时当快乐。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欢畅,行你心所愿行的,看你眼所爱看的;却要知道,为这一切的事,神必审问你。」(传11:9)。
圣经记载第三种的快乐,就是属灵及永恒的快乐。「你必将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满足的喜乐;在你右手中有永远的福乐。」(诗16:11);「耶和华救赎的民必归回,歌唱来到锡安;永乐必归到他们的头上。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避。」(赛51:11)。为何这种快乐是永恒的呢?因为这种快乐是从永生神而来的:「你们义人应当靠耶和华欢喜快乐;你们心里正直的人都当欢呼。」(诗32:11);「谦卑人必因耶和华增添欢喜;人间贫穷的必因以色列的圣者快乐。」(赛29:19)。用新约的说话,我们因信靠耶稣基督,得以在祂里面,我们就得着了属天的喜乐:「这些事我已经对你们说了,是要叫我的喜乐存在你们心里,并叫你们的喜乐可以满足。」(约15:11);「你们要靠主常常喜乐。我再说,你们要喜乐。」(腓4:4);「你们虽然没有见过他,却是爱他;如今虽不得看见,却因信他就有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大喜乐。」(彼前1:8)。
普世价值的快乐,当中好一部分是中性的,我们也不反对争取。但这种快乐始终是属地的,是会过去的。与属天永远的福乐比较,实在相差太远。人怎样才能得着呢?只要相信接受耶稣基督就能白白地得到了。只有福音能带给世人真正永恒的快乐。我们基督徒有没有忠心把这个信息传给世人呢?
四,自由 (Freedom)
大部分人都渴望及热爱自由。不少人选择移民,就是为了要得着更多的自由。有些人热衷自由到一个地步,甚至连性命也可丢弃。「不自由,毋宁死」(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这是美国人帕特里克˙亨利一七七五年三月二十三日于殖民地弗吉尼亚州议会演讲中的最后一句。许多年青人都对这句话极为神往及着迷。没有人会喜欢失去自由、喜欢受拘束、喜欢做奴隶。个人自由诚然是普世值价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然而,稍有读经的人都会注意到,圣经所提及的自由,并不是普世价值那种人身的自由,而是属灵的自由。当法利赛人坚持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的时候,主耶稣就坦白告诉他们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8:33-36)。主在这里提及「真自由」。原来自由也分「真自由」及「假自由」。我相信主也不是想否定我们可以有人身自由。他这样说是想带出一个非常重要的真理:假若一个人有完全的个人自由,但却选择犯罪,他就是罪恶的奴隶,他所谓的自由就不是「真自由」。
除了主,保罗也是这样说:「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罗6:16)。圣经没有反对我们可以追求个人自由,但圣经从来不强调这种自由,也没给予教会使命去为普世的人争取。就是今天许多教会害怕失去、以为缺少了就不能事奉神的「宗教自由」,初期教会的信徒从没有争取过。神却是差遣信徒去做更重要及更伟大的事,就是去传扬这个能使人脱离罪恶的捆绑及得着真自由的福音:「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8:32);「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加5:1);「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来2:14-15)。
基督徒们,你们是否与世人一样地追捧世上的自由?尽管这种自由是如何的迎合人性及吸引人心,但它绝不是主耶稣所说的「真自由」。若没有神的管理,世人只会把这种自由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加5:13)。世界历史已经清楚告诉我们了。我们应该清楚知道,普世价值的自由并不能把一个罪的奴隶释放,也不能使他们脱离神公义的审判。既是如此,我们为何不尽心尽力去传一个叫人得真自由的福音,而是去退而求其次呢?
我曾像奴隶,被罪链捆绑,屡次欲挣脱,但总失望;
当耶稣断开我一切锁链,重新得自由,荣耀释放。
脱离了肉体邪情和私欲,脱离了仇恨,纷争,嫉妒,
脱离了尘世虚空之幻想,脱离了一切苦恼忧伤。
脱离了一切骄傲和愚蒙,脱离了贪爱金钱迷梦,
脱离了恼怒暴躁之性情,荣耀的释放,喜乐无穷。
荣耀之释放,奇妙之释放,不再被罪链束缚捆绑;
荣耀释放者,是救主耶稣,从今到永远,我得释放。
五,民主 (Democracy)
现今大部分国家都行不同程度的民主制度。民主,顾名思义,就是以民为主。从前大部分国家都是行君主制度的。一个国家的兴衰差不多由一人决定。现在这个管治权在人民手上。民主制度确有不少优点,其中一个就是普通市民也能投票,选出自己市长、议员、甚至国家元首。民选的政府通常会比较尊重民意。然而,我们不要忘记圣经的提醒:「这世界的王将到。他在我里面是毫无所有」(约14:30) ;「我们知道,我们是属神的,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一5:19)。圣经明言魔鬼是世界的王,全世界都卧在牠手下。世人都犯了罪,没有一个是义人。正因如此,世界最好的制度,都不能解决人类最大的问题:罪与己。
当大部分人民选择离弃神、藐视神的命令、任意偏行己路,民主制度能带给我们甚么呢?众所周知,民选的议会也曾通过不少反对神的法案:安乐死合法化、娼妓合法化、同性婚姻合法化、堕胎合法化、吸食大麻合化法等等。这些都是多数人投票通过的法例,但完全不合神的心意。请问没有神在当中的民主制度对人的道德及灵性有甚么帮助?
民主不能带来真正的和谐,因为大部分人都是有权力欲。民主的制度是少数服从多数。但我们怎样保证少数人(最高占49%)能甘心情愿地顺服多数人(或者只有51%),并且大家和谐共处呢?若真的可以,为何我们看见民主国家内不同的政党及他们的支持者常常互相毁谤及攻击呢?为何他们会不择手段地打击对手去获取选票呢?就是因为他们都不想作顺命的少数,每一个人都想作有权位的多数。政治的斗争自有人类历史以来从来没有止息过。以为民主能带来和谐合一的人实在不明白人性的败坏。
民主不能带来真正的公平,因为人性是自私的。如以上所说,民主是少数服从多数。请问我们怎样保证少数人的意愿会受到多数人尊重,特别是两者的要求是互相对立的?举个例,若社会上大多数选民赞成同性婚姻合法化,只有少数敬虔的基督徒反对,我们如何确保我们的要求会被聆听及接纳?政治现实告诉我们,根本是办不到的。若世界上大部分人都是偏离神,真正的基督徒在任何政制里一样要受逼迫的。「你们若属世界,世界必爱属自己的;只因你们不属世界,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所以世界就恨你们。」(约15:19)
那么基督徒该作甚么才能使社会达至真正的和谐及公平呢?只有一个希望,就是耶稣基督的福音。这个福音能除去人与人之间的仇恨与隔膜,能使人真正的相爱及合一:「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已经得亲近了。因他使我们和睦,将两下合而为一,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就是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为要将两下借着自己造成一个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灭了冤仇,便藉这十字架使两下归为一体,与神和好了,并且来传和平的福音给你们远处的人,也给那近处的人。」(弗2:13-17);「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3:28)。
今天许多信徒,受了西方政治思潮所影响,纷纷放下唯一能解决人类矛盾的福音使命,转而投身各样的社会运动去争取民主,以为民主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万能药,这是非常天真的想法。社会抗争只会带来更多仇视及撕裂,唯有福音能修补裂痕、使人合一及与神和好。为何我们不专一地传这个和平的福音呢?
六、法治 (Rule of Law)
相信没有人会质疑法治的重要性。一个国家若没有法治或法治薄弱,社会必动荡及大乱。各人可以任意而行,无法无天,因为没有法律或执法者去阻止及制裁他们。一个稳定安全的社会,必须有良好的法治,而法治是包括立法、司法及执法三方面。我们要求政府维持法治及改善法治,这绝对是正确。一般来说,一个地方的法治越完善,那里就会越繁荣及安定,发展也会越快及越好。
然而,我们看见就是在最民主、最讲究法治的国家,也不能完全禁止国民犯法的。每日看看社区及世界新闻便知道我所言非虚。其中一个原因固然是有人知法犯法。另外,这也可能是立法、司法及执法机关不够周全,让罪犯可以有机可乘及逍遥法外。这实在是无可避免的,因为我们都是有罪性的人。我们的思想及判断都会有疏忽或缺失,不可能完全公正无误。立法者在审议法律条例时未必能考虑到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而存着漏洞。民主议会也不能阻止违反真理但过半数赞成的法案通过。司法方面,法官们可能因客观证据所限,或因个人的偏见而作出不公允的裁判。圣经中也有记载这样的事:「你们审判不秉公义,徇恶人的情面,要到几时呢?」(诗82:2);主耶稣亦承认有「不义之官」(路18:6)。
法治不能根治罪行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人。请问他们的法律从哪里来的?是他们的长老及官长一同商议及制定出来的吗?不是,乃是耶和华亲自透过摩西颁发给他们的。所以以色列人的律法是完全无误的:「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7:12)。然而,以色列人的结果如何?「耶和华如此说:犹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因为他们厌弃耶和华的训诲,不遵守他的律例。他们列祖所随从虚假的偶像使他们走迷了。我却要降火在犹大,烧灭耶路撒冷的宫殿。」(摩2:4-5)。以色列人有当时最完善的法律,但他们却因不遵守神的命令而亡国。
基督徒们,法治对社会着实重要,要求政府完善法律制度并没有错,但我希望你们明白,法治也不能解决人最根本的问题。人最大的问题是他的内心。圣经告诉我们,人天生是厌恶神的律法的。就算他们去守,也只是因怕刑罚,不是甘心情愿的:「他们厌弃了我的典章,心中厌恶了我的律例。」(未26:43)。我相信许多人遵守社会的法律,并不是因为他们很喜爱那些束缚他们的条例,而是害怕受罚而已。有甚么方法可以使人甘心地守法呢?答案就是耶稣基督的福音。「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因为他们不恒心守我的约,我也不理他们。这是主说的。主又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他们不用各人教导自己的乡邻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主;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来8:8-11)。只要人肯信福音,认耶稣基督为主,神就把祂的律法及祂的灵放在他里面。这人就会自然地爱慕神的话语及乐意地遵守神的命令。既是这样,我们何不花更多的时间及精力去传这个能改变人心的福音,反而本末倒置地专注只能规范外表的仪文呢?
七,人权 (Human Rights)
根据《世界人权宣言》的说法,人权是个人或群体因作为人类,而应享有的权利。它不分种族、性别、国籍、族裔、语言、宗教或任何其他身份地位。人基本的权利包括:生命权、人身权、财产权、婚姻家庭权、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权、参政权和选举权、工作权、受教育权、社会保障和享受适当生活水准权等等。因着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历史、文化、教育及政制背景,人民享受那些权利的程度会有不同,但他们都会大致认同人有基本人权及给予国民以上大部分的权利。
保障及改善人权是需要的,因为人是按着神的形象样式被造。尽管人犯罪离开神之后,神的形像在人里面变得残缺,但并未完全失去。雅各教导信徒不可「用舌头咒诅那照着神形像被造的人。」(雅3:9)。所以,人应该互相尊重,不是因为人有甚么好,而是因为人有神的形像在他里面。在神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
以上这些基本人权固然是非常重要,然而圣经记载一种权利,比以上所有的权利更加宝贵。它是甚么呢?就是作神儿女的权利:「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right),作神的儿女。」(约1:12)。没有权利比作神的儿女更荣耀及更有福了。
我们要明白,所有人一生出来就「与神隔绝,因着恶行,心里与他为敌。」(西1:21)。我们信主之前的光景,乃是这样:「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弗2:2-3)。圣经说我们本来是属魔鬼的,因为我们都跟牠一样犯罪:「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牠说谎是出于自己;因牠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8:44)。神按着祂荣耀的形像造我们,但我们竟用祂给我们的自由去犯罪,亏缺了神的荣耀。所以我们就成为可怒之子,结局就是永远沉沦。然而,神爱世人,差遣祂的爱子耶稣基督来拯救我们,叫一切信祂的人,都得着从神所赐的新生命,成为神的儿女,是神家里的一分子了。
不信的世人,没有永生的盼望,他们努力为人争取更多地上的权利,也是无可厚非。但我们基督徒却有另一个身份,另一个世界观。我们从圣经中得知这个世界无论有多好(或多坏),它也是会过去的。世人只懂争取短暂的福气,基督徒为何要与他们一般见识呢?人就是争取到再多的权利,若没有神,他最终都是要灭亡的。但人因信了基督,便可得著作神的儿女的权利,而这个名分是永远的。「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约8:35)。基督徒有这个福音在手中,为何不努力专心去传扬,使人成为神的儿女,反而专注去争取那些次要的权利?
八,公义 (Justice)
今天不少人去热切追求社会公义(Social Justice)。社会公义主要是关于人权、民主、自由、资源及权力分配等问题。这些东西当然也有其价值,若是适当合法地争取,也是无可厚非。然而,最大的问题是,世人把大部分时间及精神追求社会上的公义,却忽略了个人的公义,这在神看来是一个极大的祸患。原来根据圣经,社会公义与个人公义是大大不同的。
圣经所说的公义,主要是在道德方面,并且神要求每一个人都遵守,否则就是犯罪。公义是神的属性,是心思及行为上的清洁、恨罪、正直、完全。那么人呢?「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苦毒。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他们眼中不怕神。」(罗3:10-18);「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
那么人可否行义自救呢?不能。圣经告诉我们,人有根深柢固的罪性。人的本性已经败坏了,以致我们所行的义,都有许多不洁净的成分:「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我们都像叶子渐渐枯干;我们的罪孽好像风把我们吹去。」(赛64:6);「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豹岂能改变斑点呢?若能,你们这习惯行恶的便能行善了。」(耶13:23)。人不能靠自己的义得救,也没有能力叫人成为义人。「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传7:20)
神一早知道我们没有义,也不能靠自己的义得救,祂就按排了祂的儿子替我们死,叫我们靠耶稣基督「因信称义」:「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3:23-26)。神没有吩咐人用自己的行为称义,乃是叫人因信基督称义:「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罗10:4)。这是神救人的方法。
公义固然是重要,但圣经告诉我们,当人信了主,有了神的生命及称义后,才有能力行义:「你们若知道他是公义的,就知道凡行公义之人都是他所生的。」(约一2:29)。不是人先行公义,然后从神而生,而是先有了生命,然后才能行义。是先有义人,然后才有公义的社会。而只有那些愿意悔改相信主耶稣的人,才能成为义人。
基督徒们,你们想追求公平公正社会,若是透过合法途径,无人会反对。但我恳请你先解决一个更重要的问题。若世界大部分人仍未认罪悔改,仍未靠耶稣称义,你们的工作都不能救他们脱离神的审判及地狱的永火。有一位牧者说:「若所有人在政治的问题上都无误,他们仍是要灭亡。相反,所有人对这些问题的观点或许有错,但若他们相信耶稣,他们却会得救。」究竟神给教会的使命是「建立社会公义」,还是「传扬因信称义」?主给门徒的大使命是怎样说?初期教会的榜样又是怎样?
最后,我想再多说一点话。可能有人以为我想把普世价值一笔抹煞,教导基督徒只需传福音,其他社会上的事可以一概不理。我在这里澄清,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一开始已经说明,普世价值大部分目标的确对人类社会有益(除了那些放纵情欲的所谓自由及权利),因为都是出于神。然而,这些东西纯粹是地上的恩典,都是会过去的。与神要赐给祂儿女的福气相比,实在是相差太远:「祂曾照自己的大怜悯,藉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重生了我们,叫我们有活泼的盼望,可以得着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为你们存留在天上的基业。」(佊前1:3-4)。世人不明白属灵的事,没有永恒的盼望,他们竭力去争取属地的益处,这是很自然的事。但我们基督徒得着永生的应许及经历福音的大能,我们的世界观及价值观已是彻底地改变。为何我们对世界的看法及追求的目标与世人毫无分别?
可能有人认为自己并没有放下福音使命,基督徒可以一面传福音,一面争取普世价值。这样做不可以吗?当然是可以,但我们要注意轻重的问题,不要本末倒置。以上各点的分析,已经清楚指明耶稣基督的福音比任何普世价值重要得多。请问你怎样按两者的重要性来分配你的时间、精力及资源?若你只在理论上同意福音比普世价值重要,但实际行动上却不是如此,这是虚假的表现。行为是反映内心的。我恳请你坦白问问自己的良心,你是否真心认为耶稣的福音是「至宝」,并且比万事都宝贵?若不是,请恕我这样说,你只是一个有名无实的假信徒,你所拜的,不是圣经里的神,而是世上的偶像。圣经及你口中的神,只是你争取世上好处、给你利用的工具而已。你必须严肃地反省你的信仰。
还有一点是值得注意的,就是当信徒去争取普世价值的时候,除了要留意轻重问题,也是注意你的态度及见证。若你在争取任何普世价值之时,你的心变得越来越仇恨、争竞、恼怒、恶毒、激愤、不服,或失去了「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的见证,那就停止不要去做吧。纵然那些事美其名为「公义」,但都不会是出于神,因为神绝对不会叫我们牺牲成圣的果子及福音的见证去争取任何事,包括那些世人看为美为宝的「普世价值」。基督徒千万不要让「普世价值」成为你的偶像。耶稣基督及祂的福音才是我们的至宝!
是甚么会使地上偶像,
失去它那美丽的模样?
并不是灰心、失望或劝勉,
乃是「无价之宝」的一现!
你是千万人中之第一人!
哦,求你开我眼,并夺我心;
摔碎众偶像,并欢然加冠—
你为千万人中之第一人!
愿神透过此文,叫属你的儿女重新认清福音的重要性及优越性,叫他们不再受世界思潮所影响,模糊了眼目,走了世人以为美的路,离开了神的旨意及福音的使命。求主用你的话语使众人的心眼得开,求主怜悯我们!
感谢神!借着你忠心有见识的仆人的话语让我们反思自省。
「不是人先行公义,然后从神而生,而是先有了生命,然后才能行义。是先有义人,然后才有公义的社会。而只有那些愿意悔改相信主耶稣的人,才能成为义人。」
「愿神透过此文,叫属你的儿女重新认清福音的重要性及优越性,叫他们不再受世界思潮所影响,模糊了眼目,走了世人以为美的路,离开了神的旨意及福音的使命。求主用你的话语使众人的心眼得开,求主怜悯我们!–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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